投资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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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公司的各种规章制度

投资公司的各种规章制度

投资公司的各种规章制度第一条公司宗旨为了加强公司内部管理,规范经营行为,保护投资者权益,促进公司稳健发展,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公司名称公司名称为XX投资有限公司,简称为XX公司。

第三条公司性质公司为独立法人企业,依法注册成立,在国家法律法规的范围内开展经营活动。

第四条公司管理机构1. 董事会:由董事长领导,成员为董事,负责公司决策和监督。

2. 监事会:由监事长领导,成员为监事,负责监督公司管理层和财务状况。

3. 经理层:由总经理领导,包括各部门经理,负责具体业务的管理和执行。

第五条公司经营范围公司主要从事投资领域的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股票、债券、私募股权、房地产等领域的投资。

第六条投资原则1. 风险控制:投资项目需进行充分尽职调查,谨慎评估风险,并采取有效控制措施。

2. 合规运作: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从事违法或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活动。

3. 诚信经营:诚实守信,遵守合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第七条公司内部管理1. 岗位设置:根据公司业务需要设立各部门,确保业务流畅开展。

2. 职责分工:明确各部门及岗位职责,确保工作任务明确。

3. 绩效考核:根据工作任务和目标设立绩效考核机制,激励员工积极工作。

第八条公司财务管理1. 财务制度: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规范公司财务收支和报账。

2. 资金管理:合理安排资金使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

3. 财务报告:定期编制财务报告,报送监事会审议,保障财务信息的真实可靠。

第九条公司文化建设1. 企业文化:树立良好的企业文化,倡导团队合作、创新进取、诚信守法的精神。

2. 员工关怀:关心员工成长和生活,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发展平台。

3. 社会责任: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关注社会发展和公益事业。

综上所述,XX投资公司将严格执行以上规章制度,不断完善内部管理,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为投资者提供更加安全和稳定的投资环境,为公司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河南日升昌投资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河南日升昌投资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河南日升昌投资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工作,促进公司经营业务的稳健发展,提高公司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财务管理法规制度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会计核算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

第三条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和方法:(一)筹集资金和有效使用资金,监督资金正常运行,维护资金安全,努力提高公司经济效益。

(二)做好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认真做好财务收支的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

(三)加强财务核算的管理,以提高会计资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四)监督公司各类对外投资活动,确保资产保值、增值,配合投资管理部定期进行投资清查。

(五)按期编制各类会计报表和财务说明书,做好分析、考核工作。

第四条财务管理是公司经营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公司财务部对财务管理工作负有组织、实施、检查的责任,财会人员要认真执行《会计法》,坚决按财务制度办事,并严守公司秘密。

第二章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第五条加强原始凭证管理,做到制度化、规范化。

原始凭证是公司发生的每项经营活动不可缺少的书面证明,是会计记录的主要依据。

第六条公司应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编制记帐凭证。

记帐凭证的内容必须具备:填制凭证的日期、凭证编号、经济业务摘要、会计科目、金额、所附原始凭证张数、填制凭证人员,复核人员、会计主管人员签名或盖章。

收款和付款记帐凭证还应当由出纳人员签名或盖章。

第七条健全会计核算,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和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帐簿。

会计核算应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按照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保证会计指标的口径一致,相互可比和会计处理方法前后相一致。

第八条做好会计审核工作,经办财会人员应认真审核每项业务的合法性、真实性、手续完整性和资料的准确性。

编制会计凭证、报表时应经专人复核,重大事项应由财务负责人复核。

第九条会计人员根据不同的帐务内容采用定期对会计帐簿记录的有关数位与库存实物、货币资金、有价证券、往来单位或个人等进行相互核对,保证帐证相符、帐实相符、帐表相符。

投资公司财务制度清单

投资公司财务制度清单

投资公司财务制度清单一、总则1.1 本财务制度适用于投资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包括会计处理、财务报告、财务控制、财务审计等各项工作。

1.2 投资公司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建立和完善财务制度,确保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依法合规、规范运行。

1.3 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编制、执行和监督本制度的实施。

二、会计处理2.1 投资公司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会计准则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2.2 公司应及时录入和维护财务数据,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2.3 公司应建立完善的帐务制度和帐务凭证管理制度,规范会计核算和报表编制流程。

2.4 公司应保证会计凭证的真实性和合法性,防止造假和篡改。

2.5 公司应定期进行会计核算和结账工作,确保财务数据及时、准确地反映公司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三、财务报告3.1 公司应编制年度财务预算和财务计划,及时向公司管理层和股东报告。

3.2 公司应定期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内容。

3.3 公司应做好财务报告的审计工作,确保其真实、完整、合规。

3.4 公司应及时向公司管理层、股东和相关机构公布财务信息,并接受监督和检查。

四、财务控制4.1 公司应建立完善的内部财务控制制度,包括财务风险控制、流程控制、内部审计和日常监督等内容。

4.2 公司应落实财务控制责任,并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督促各部门按规定使用资金和资源。

4.3 公司应建立资金管理和财务风险管理制度,做好财务资金的保管和监管工作。

4.4 公司应定期进行财务审核和监测,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及时向公司管理层报告。

五、财务审计5.1 公司应每年进行财务审计工作,包括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

5.2 公司应聘请独立审计机构进行外部审计,确保审计工作的客观、公正和独立。

5.3 公司应配合审计机构开展审计工作,提供必要的财务数据和信息。

5.4 公司应及时处理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和异常情况,并对审计结果进行改进和整改。

街道办事处投融资平台公司财务管理办法

街道办事处投融资平台公司财务管理办法

中云街道办事处平台公司财务管理办法一、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中云街道办事处平台公司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推动平台公司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街道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中云街道办事处投融资平台公司(以下简称平台公司),是指由中云街道党工委、办事处授权街道相关部门用国有资产投资,履行出资人职责,以融资或投资政府投资项目为主要经营目的的国有独资、控股公司,及其具有上述经营目的的各级国有全资、控股子公司。

第三条各平台公司应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及财政政策,建立、健全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完善财务约束、监督机制,依法开展投资、融资、经营活动,实行法人负责制,保障所有者权益不受侵害。

第四条中云街道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管理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对各平台公司实行扎口管理,街道财政部门履行具体财务监督管理职能;街道纪工委、审计、监察部门履行纪检监察职能。

二、资产管理第五条各平台公司应按照合理、从俭的原则,严格控制资产购建。

各项采购需书面报经领导小组组长或常务副组长批准后方可进行,凡纳入开发区政府采购目录或限额标准以上的资产购建项目,均应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条各平台公司应按照国有资产管理的相关要求,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规范资产的财务核算,加强资产的实物管理,定期清查盘点,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第七条未经领导小组批准,各平台公司不得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经济担保。

各平台公司之间相互提供信用担保的,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报领导小组组长批准。

第八条各平台公司原则上不得对外借出资金。

特殊情况需要借出的,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报领导小组组长批准。

对外借出资金,应与借用方订立借款协议,收取资金占用费,收费率不得低于银行同期贷款利率。

第九条各平台公司发生产权转让、资产处置事项,经中云街道纪工委、财经办公室审核,报中云街道办事处批准后办理相关手续。

涉及土地、房产和10万元以上的其他资产处置,需上报至区相关部门审批办理。

公司财务的管理制度(通用6篇)

公司财务的管理制度(通用6篇)

公司财务的管理制度(通用6篇)公司财务的管理制度1第一章总则1.1为了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加强财务管理和经济核算,根据《公司法》和《企业会计制度》等相关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1.2公司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是:做好财务预算、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规范公司的财务行为,准确计量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依法合理筹集资金,有效控制和合理配置公司的财务资源;实现公司价值的最大化。

1.3本规定在公司内部暂时执行,随着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和不断拓展,将进行更改、补充和完善。

第二章财务管理组织机构2.1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总经理负责制的财务管理体制,公司是独立的企业法人,自主经营、自我发展、自负盈亏、自我约束,依法享有法人财产权和民事权力,承担民事责任。

公司设置独立的财务机构即财务部。

2.2公司按照《会计法》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规定,结合公司的核算体制和财务管理的实际需要,配备财会人员,加强对财会人员的管理。

2.3财务部主要负责公司的财务管理和经济核算,主要职责为:(1)负责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和各项会计制度拟定;(2)参与公司筹资方案的拟定和实施;(3)参与公司发展新项目、重大投资、重要经济合同的可行性研究,提供财务意见;(4)参与公司经营决策,统一调度资金;(5)负责公司财务预算管理、会计核算;(6)负责编制合并报表,提供财务数据,如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并作好项目和财务分析工作;(7)监督财务收支,依法计缴税收;(8)负责公司财务会计档案的保管,票据申购、使用、核销等管理工作;(9)监督、检查资金使用、费用开支及财产管理,严格审核原始凭证及账表、单证,杜绝贪污、浪费及不合理开支;(10)参与对子公司的财务管理。

(11)协调处理与各单位的关系。

2.4财务部建立稽查制度,出纳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2.5公司董事会按有关程序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

福建省财务管理制度

福建省财务管理制度

福建省投资有限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制度汇编目录财务预算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以财务预算为手段,全面实行预算管理、加强企业经营管理及财务控制力,充分合理运用资金,加速资金周转,降低经营管理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年度预算和月度预算是公司绩效考核的核心依据之一。

第二条分类及适用范围年度预算、季度预算、月度预算、专项预算(项目预算、采购预算等)。

第三条批准及实施机构财务管理中心负责组织财务预算的编制及实施,年度财务预算、月度财务预算由总经理办公会审批同意后下达执行。

第二章财务预算编制与审批第一条年度财务预算一、公司采用自上而下的零基预算模式,总经理办公会于每年12月15日前下达下年度工作计划大纲,各职能部门根性据此指导年度预算与工作计划的制订。

二、各职能部门根据公司下达的年度工作计划大纲,按照财务管理中心的编制要求(以通知形式下达),合理预测并编制本部门下年度财务预算,形成下年度《资金收支年度计划》。

资金收支年度计划应分项列具收支项目及金额,收入包括融资流入、销售收入、租赁收入、营业外收入等所有现金流入,支出包括工资、奖金、员工福利、办公费用、车辆费用、工程支出、广告费、业务费、固定资产支出、税负支出、归还借款支出、财务费用、投资预算等所有现金流出,在每年1月1日以前经各中心总监签字后报送财务管理中心。

三、财务管理中心根据公司下达的年度工作计划大纲精神及各职能部门提交的年度预算,从公司全局的角度对年度计划的资金进行综合平衡和审核并提出调整修改建议,形成年度财务预算。

四、每年1月25日前财务管理中心将年度预算提交计划管理中心。

五、每年1月28日前,本年度财务预算经总经理办公会审批通过并经公司签发后由财务管理中心组织实施。

六、如果总经理办公会对年度财务预算有调整,各有关部门则再按上述程序提交调整预算。

第二条月度财务预算一、各职能部门在编制年度财务预算的同时,集合部门工作计划和其他相关情况,编制月度财务预算要点。

财务管理模式“三统一分”法

财务管理模式“三统一分”法

XX城乡交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财务管理模式“三统一分”法
(2022年4月)
XX交投集团财务管理模式“三统一分”法,指统一财务制度建设、统一财务管理软件、资金集中统一管理、分级管理独立核算。

一、统一财务制度建设
集团公司由财务审计部组织制定统一的会计核算办法、会计工作规范及财务管理制度,并负责在集团公司范围内培训学习、监督执行,形成集团统一的会计核算及财务管理标准。

二、统一财务管理软件
做好企业集团财务管理,须借助现代信息技术提高财务信息化管理水平,建议由集团公司统一采购先进的财务管理软件,实现集团与分子公司之间财务信息传递的真实性和及时性,提高财务活动的效率,降低内控制度实施的成本。

三、资金集中统一管理
防范财务风险是以资金管理为核心的,要做好集团化财务管理,首先要从资金管理入手,加强对分子公司的资金监控,建立健全资金管理体系,资金集中统一管理是集团管控
分子公司最有利的工具之一。

四、分级管理独立核算
集团公司在执行统一财务制度建设、统一财务管理软件、资金集中统一管理的前提下,要充分发挥各级财务机构的作用。

公司财务上级监督下一级,下级对上一级负责,集团财务分级管理、各自独立核算、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最终保证整个集团公司财务管理与核算工作的及时、准确、完整。

总之,集团财务管理应遵循“优质服务、有效监督”的工作原则,将财务监督融于日常服务之中,在强调财务管理监督职能的同时强化财务服务的职能。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完整版)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完整版)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完整版)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资金管理第三章应收款项的管理第四章存货管理第五章长期投资第六章固定资产第七章信贷管理第八章资本及资本金管理第九章税务第十章费用管理第十一章财务分析及控制第十二章对子公司的财务控制措施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和经济核算,根据国家财政部颁发的《企业财务通则》和《工业企业财务制度》,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修订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一切财务、会计活动均应符合《会计法》的要求,符合《企业财务通则》和《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具体会计核算制度遵照《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执行。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本部及非独立核算的二级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同时也是控股、参股子公司财务管理工作的参考依据。

各子公司为独立核算的法人单位,应根据相关法规和制度,参照本制度自行制订具体的财务管理制度。

对于本制度中已作出的对子公司的管理办法,各子公司应严格遵照执行。

第二章资金管理第四条公司资金管理的原则是:合理使用,减少占压,降低风险,加速周转,提高效益。

第五条公司的财务实行预算管理。

预算管理就是对有关财务计划的制订、审批、实施、检查和分析进行全面的管理,从而使财务管理工作有序、稳定地进行。

第六条为保证库存的现金安全合理,公司各部应按规定限额提取备用金。

支取现金先填写借款单,并注明用途、金额、期限等,按规定批准方可支取。

预支现金一般不超过2000元,超过支票结算起点的付款应通过转帐支票结算。

任何人不得从营业收入中坐支现金。

库存现金必须日清月结,不准白条抵现。

第七条支票的领取及管理1、支票领取:(1)凡领取支票,先填制支票申领单,写明用途、金额、使用人等项,经由有权审批人批准方可领取。

(2)签发支票的金额超过10000元,在填写申领单时,须提交符合审批程序的用款报告及附件(合同、采购单、计划书等)。

(3)领取人应办理登记手续,于使用后三日内报帐。

国有资产营运投资公司财务管理规定体系

国有资产营运投资公司财务管理规定体系

财务管理制度总则第一条为依法加强财务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发挥财务部门在公司经营与运作过程中的反映、控制、参与和监督作用,全面揭示经济活动的发生及结果,根据国家的财政金融政策和会计法与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本部及分子公司.第三条集团公司推行“统一管理,统一计划,分业经营,独立核算”的管理体制,由集团公司财务部统一领导全公司的财务工作,分子各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和监督本单位的一切财务活动.第四条公司鼓励财务部门及财务人员积极依法依本制度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及分子公司和股东权益.第五条财务部门及财务人员履行职责应客观公正、实事求是;依法、依制度和依工作程序;勤奋廉洁,恪守高尚的职业道德;严格遵守公司及各分子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强化服务意识,增强工作技能;努力改进财务工作质量,讲求财务工作效率,降低财务管理成本;保守职业秘密.公司及各分子公司和全体员工必须严格依此办理财务事宜,并积极协助、配合财务部门工作.第六条本制度由集团公司财务部负责制订、解释,修订权归集团公司董事会.各分子公司依据本制度拟定相应的实施细则,经董事会批准后施行.财务人员管理制度第一条本制度所指财会人员包括财务总监、财务经理、会计主管、会计、出纳.第一章聘任与管理第二条所有人员一律由集团公司聘任和管理.第三条所有财务人员均由集团公司财务部和行政部共同选拔、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用.第四条各财务人员均由集团公司委派,实行轮岗制度,在每个单位或岗位的工作时间一般不超过两年,期满后由集团公司视需要续聘留任;在任职期内不称职或因其他需要,集团公司有权提前解聘或调动.第五条财会人员的工资统一由集团公司发放,其奖金及福利由所在公司结合本单位经济效益核发.第六条对被委派的财会人员实行定期述职制度,在任期内经综合评议不合格的,公司予以免职或辞退.第七条被委派的财会人员接受集团公司财务部和所在单位的双重领导.对不服从所在公司正常管理、不爱岗敬业或业务水平低下的财会人员,所在单位有权向集团公司申请调离.第二章任职资格第八条热爱公司,爱岗敬业,清正廉洁,坚持原则,抵制不正之风,有良好的财会人员职业道德.第九条有财会人员上岗资格证,财务负责人应具备助理会计师以上职称,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工作经历.第三章基本职责第十条严格遵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的相关规章制度.第十一条搞好所在公司会计核算、财务管理工作,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依据,对重大事项及时报告.第十二条参与所在公司业务计划的制订和主要经济合同的审查与执行,检查计划、合同的执行情况和结果.第十三条组织编制财务计划,落实完成计划的各项措施,对计划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解决办法.第十四条加强所在公司的资金和资产管理,保证资金和资产的安全完整,合理组织资金调拨与结算.第十五条积极参加集团公司组织的财会人员的业务培训和业务考核.第十六条财务人员应尽的其它职责.第四章离任与交接第十七条财务人员调动或离职必须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接以下程序办理调动或离职手续:1、由集团公司财务部、审计部派员组成审计小组,办理离任审计.2、经审计合格后,方可办理交接手续,未办清交接手续后,不得调动或离职.第十八条财务人员办理移动时,要编制移交清册,列明应移交的会计账表、凭证、印鉴、文件、会计软件、密码及数据磁盘,并将现金、有价证券、支票、发票等与出纳核对一致,在监交人监督下按移交清册内容移交,并对遗留问题和未了事项写出书面材料.第十九条交接完毕,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员在移交清册上签名或盖章,并在移交清册上注明:单位名称、交接日期、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员职务、姓名、移交清册页数及需说明的其他问题和意见等,移交清册一式叁份,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第五章考核与管理第二十条对财务经理工作质量和职责履行考核由集团公司行政部、财务部进行.同时考核结果报行政部,与其效益工资挂钩.对财务经理的考核采取按季考核、年终综合评价的办法.其他财务人员的考核在各分子公司进行,年终将考核结果报集团公司财务部.考核内容以所在公司的会计基本制度执行情况、财务制度和财务计划执行情况、会计基础规范化管理工作以及固定资产管理等制度贯彻执行情况、所在单位的内在管理水平为主.考核结果与个人的经济利益及评先挂钩.财务经理的考核办法详见湖南芙蓉国企业集团有限公司2005年度财务经理考核办法.会计核算管理第一章会计核算原则第一条公司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人员职权条例、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财务通则等法律法规会计核算一般原则、会计凭证和帐簿、内部审计和财产清查、成本清查等事项的规定.第二条公司采用国家规定的会计制度的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并按有关的规定办理会计事务.第三条记帐方法采用借贷记帐法.记帐原则采用权责发生制.以人民币为记帐位币.人民币同其他货币折算,按国家规定的会计制度规定办理.第四条一切会计凭证、帐簿、报表中各种文字记录用中文记载,数目字用阿拉伯数字记载.记载、书写必须使用钢笔,不得用铅笔及圆珠笔书写.第五条公司对公司资本坚持资本确定、资本充实的原则.第六条公司各单位收益与费用的计算,实行分级核算,按部设帐.第七条对同一时期的各项收入及与其相关联的成本、费用都必须在同一时期内反映,如应付工资、应提折旧等均按规定时间进行,不应提前或延后.第八条公司采用的会计处理方法,前后各期必须一致,非董事会同意,任何人不得随意改变.第二章会计凭证第九条客户签发或内部签发的凭证,其经济内容应符合国家政策或公司财务制度的有关规定,应真实、合法、印章齐全,要素完整,大小写金额相符.第十条自制的记账凭证应有合法的原始凭证作附件或填制依据;冲正错账、调整暂收、暂付、扣划款项和费用开支等凭证审批及经手人员签章应齐备.第十一条各种资金存入、划出或账户之间的划转凭证应具有真实性、合法性和准确性.第十二条记账凭证中的会计分录和有关金额应准确,有关签章应齐备、清晰.第十三条物品采购凭证应附有详细的物品清单、物品入库单及批准文件.第三章会计账簿第十四条账簿、账户的使用应正确,账簿的记载应符合记账规则的要求.第十五条总账各科目余额与该科目明细账余额之和应相符.第十六条银行存款账应定期与银行对账单核对,对不符款项应查明原因.资金管理制度第一条集团公司设立资金管理中心,在董事长的领导下,监督管理各分子公司的资金运营工作.资金管理中心具有管理、监督和服务三重职能,与分子公司在资金管理工作中是监督与被监督、管理与接受管理的关系;在结算业务中是服务与被服务的关系.第二条在资金管理上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管理办法,不准以任何形式坐支资金.各分子公司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开设银行存款帐户,报集团公司财务部备案,未经批准,不得随意多开设银行帐户.第三条日常费用开支采用限额备用金制度,各分子公司根据本公司实际情况向集团公司资金管理中心申报备用金限额,经批准后,在资金管理中心的监督下,各公司在备用金限额内周转使用.第四条货款支付采用集中支付和分批支付相结合的管理办法,需支付的计划内货款支付前报集团公司资金管理中心审批,超计划支付的货款报董事长审批.第五条各分子公司应于每年年初根据董事会下达的目标任务编制资金计划,报集团公司资金管理中心.资金管理中心根据各公司的年度任务、经营发展规划、资金来源以及分子公司的资金状况综合平衡后,确定各分子公司的流动资金定额.第六条资金管理中心将严格按照定额控制各分子公司的资金规模,如遇周转困难需向集团公司借款时,应专题报告说明原因,报董事长批准后实行有偿使用,有关资金占用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付利息.第七条资金管理中心必须确保资金的安全性、高效益性、流动性,定期对分子公司的资金库存、银行存款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定期向董事长、董事会专题报告.第八条各分子公司必须于每天上午九点前将前一天的资金余额报集团公司资金管理中心,资金管理中心将数据报送集团公司财务总监,如发生漏报或迟报,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罚.资产管理制度第一条本制度所指资产管理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长期投资、无形资产的管理.第一章流动资产管理第二条流动资产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应收款项、存货、低值易耗品等.第三条现金的收付及保管由经被授权的出纳员负责,其他人员不得直接收支和管理现金.现金支出的审批人员应同出纳员、银行票据保管员和记账员分离.第四条现金使用范围主要限于:①支付薪资、奖金及津贴等.②支付差旅费.③依银行规定和结算起点在1000元以下的零星开支.第五条营业所取得的现金,应由出纳清点并送存银行.任何人不得坐支现金.第六条负责应收帐款的人员不得同时负责现金收入账的工作.第七条保管银行票据的人员不得同时负责现金支出账和调整银行存款账.第八条负责调整银行存款帐的人员不得同时负责银行存款帐、现金支出帐、应收款帐、应付款帐.第九条收支现金时,经办人员要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及所附单据是否合法,数额是否完整,审签手续是否齐备等.对不符合制度规定的,应予以纠正或拒绝办理收付.第十条认真做好库存现金保管工作.现金和有价证券应置于保险箱柜里以确保安全和完整无缺.第十一条因工作关系需配备备用金的,需要人应向所在公司财务部门提出申请,经所在公司领导同意,备用金支用不得超过规定范围和业务内容,不得移作他用或私人挪用,出纳人员应对该类备用金使用情况定期或不定期抽查.第十二条现金收付款项,均应按业务性质分别填写交款单或费用报销单,并应写明收付的内容、用途、金额及有关情况经有关人员审核盖章后方能办理收付手续.第十三条现金收付业务必须当日登记现金日记账,做到日清月结,账款相符.不得用白条或原始凭证抵库.第十四条公司各部门与各分子公司及所属各部门的现金收付都应通过所在公司财务部门入账,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得自行保留现金,不得私设“小金库”,公司财务部应经常督促检查.第十五条对超过现金收付范围或限额以上的款项进行收付时,必须通过银行结算,禁止化整为零套取现金,禁止利用公司及各分子公司的银行账户给其他单位或个人办理结算.第十六条公司及各分子公司在经营业务需要使用银行票据付款时,一律由经办部门填写银行票据申请单,凭合法有效和批准手续齐备的依据经所在公司财务负责人审批后方能办理银行票据领取手续.第十七条银行票据领用者,必须在银行票据登记簿上写明领用日期、付款内容并签字.第十八条财务部门签发银行票据时,应进行登记并将该票据项目填写齐全.使用支票时,不得签发空头支票,若无法明确收款单位名称、金额时,应把付款用途、签发日期写明.第十九条实行计划控制的费用或物资采购,在付款时应同时核实计划.超过计划的部分应在按规定先追补手续.第二十条公司及各分子公司财务部门应依本条规定确定专人办理银行票据事宜,并应同时遵守银行的相关规定,确保银行票据使用安全.1. 银行票据包括:现金支票、转帐支票、银行汇票、银行本票、银行承兑汇票.2. 业务员将收到的票据交给会计,由会计对收到的银行票据进行审核日期、金额、收款单位全称、印章齐全与否.审核后交出纳保管,出纳将票据号码、金额、背书转让等进行登记,然后进帐.出纳进帐后将单据及时交会计入帐.3. 银行承兑汇票由出纳保管,可到期收款,也可背书转让.4. 银行票据使用时其票面金额、用途、时限应与经批准的内容相符,并随附有关凭证.5. 公司应付的银行承兑汇票,由出纳登记清单,并提前筹划资金,以确保银行能按期支付到期款项.6. 银行票据经办人或结算人员不得擅自接受外来银行票据并代客承兑,特殊情况下应经所在公司财务负责人和总经理批准.第二十一条银行存款管理人员应正确使用和审核各种银行结算凭证,及时办理银行存款的收付业务,并及时审核银行往来对账单,如月末有未达账款,应查明原因及时处理,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第二十二条货币资金的清查:1. 现金及有价证券的清查,由财务部经理或主管会计主持,出纳员在场,通过实地盘点的方法确定库存现金及有价证券的实存数,再与其账面余额核对,以查明盈亏.盘点结束后,根据盘点结果,填制“现金、有价证券盘点表”.2. 银行存款的清查,由财务部经理或主管会计主持,采用与开户银行对账的方式进行.核对完毕后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3. 现金、银行存款及有价证券的清查应采取不定期清查的方式,一般每月至少一次.第二十三条所有应收性质的款项,如应收帐款、其他应收款及各类预付款项,均应按季进行帐龄分析,编制帐龄分析表,上报集团公司,并向欠款单位和经办人落实追收工作,规范各类应收帐款的管理.公司对确凿证据表明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报董事会核销.第二十四条应收款项的清查由财务部和业务经办部门共同负责,一般一年应全面核对一、二次,财务部应有专人负责应收款项的清理.第二十五条公司的存货主要指储存在仓库内的贸易商品、原料、用品、低值易耗品、工程材料及其他原辅材料等有形有价物品,房地产开发中未销售的房产按存货处理.第二十六条存货购入与领用和销售的计价与管理采用“先进先出法”.1. 公司及各分子公司均应科学合理地制定存货定额.对存货不同类别要根据经营业务的要求,分别制定最高限量和最低限量,以此防止积压或不能保证业务需要的情况出现.2. 实行存货验收制度.购进的各项物品应履行验收入库程序.对数量、质量同时进行验收.保管责任人应在验收凭证上签章.3. 建立健全存货保管制度.对库存的各项物品,要建立专人负责的保管制度,并设置有数量与金额的辅助明细账,以供核算与查对.4. 健全存货出库制度.严格按仓库管理的制度办理出库手续,保管人员凭手续齐备的出库单发货.5. 实行先进先出制度.保管人员对库存的物品应按先进先出的原则执行,以防止物品的损坏霉烂变质和成本变动.6. 勤进快销,压缩库存.对货源供应正常的物品尽可能勤进快销,降低库存以加速资金周转.7. 及时处理库存积压的物品,对近保质期或将要变质的物品要及早发现并依程序处理.第二十七条存货的清查:由财务部、各公司仓储部共同负责,对原材料、库存商品进行清查.每月的定期盘点一般由会计人员和对应的仓管人员配合进行,年度清查或重点清查,一般由各方组成清查小组配合进行.注意以下几点:1. 确定清查日期,由财务部结出帐面余额.2. 检查存货的数量、质量和储存情况,特别要注意有无损坏变质的和储存数量较大且长期没有领用或很少领用的存货.发现后应查明原因,以便及时处理.3. 对盘盈、盘亏和超储的存货,必须进行分析,明确责任,提出处理意见.第二十八条低值易耗品为单价在2000元以下的工具、量具、办公家具及用具.第二十九条低值易耗品的购置:由使用部门填写采购单,按程序和权限报批后,由所在公司行政部或采购部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报经财务部门备案后交合同原件一份再行购置.第三十条低值易耗品的清查:由财务部、使用部门共同负责,每年至少在年终前清查一次,清查后应编制“低值易耗品盘点表”.第二章固定资产管理第三十一条为了加强公司的固定资产财务管理,保证固定资产的安全与完整,充分发挥固定资产的效能,根据国家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章规定.第三十二条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物品,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的,并且使用年限超过2年的其他物品,按固定资产进行管理.第三十三条公司实行公司与各分子公司之间固定资产统一调剂有偿使用制度.公司财务部负责相关事宜,分子公司财务部门会同使用部门负责具体工作.第三十四条固定资产分为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工具、主要工具用具及其他物品五大类.第三十五条固定资产的计价,应按其不同来源渠道分别依如下情况确定:1. 购进的固定资产以进价加运输、装卸、包装、保险费用计价;需安装的固定资产,还应包括安装费用;从国外进口的,其进价还包括所支付关税及附加税.2. 为投资的固定资产,以资产评估后并经投资各方商定的价格计价.3. 自制自建的固定资产,以制造和建筑过程中所发生的实际支出计价也可按市场评估计价.4. 对固定资产进行技术革新,技术改造所发生的能够增加固定资产价值的支出,应调整固定资产的原值.5. 盘盈的固定资产按同类固定资产的重置完全价值计价.第三十六条固定资产应按原值或重置完全价值入账,入账后固定资产价值不得随意变动,属下列情况方可进行账务调整:1. 增加补充设备或改良工程.2. 将固定资产一部分拆除.3. 根据实际价值调整原来的折余价值.4. 发现原有固定资产计价有错误.6.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资产重新评估.第三十七条固定资产的折旧:1. 固定资产统一按直线折旧法进行折旧,不计提残值,公司及各分子公司根据行业特点,按国家规定标准计提折旧.2. 折旧方法经确定,公司及各分子公司财务部必须严格按照此方法进行折旧,不得随意变更;如需变更,经公司财务部门报经董事长决定,并应在财务报表中予以说明.3. 固定资产的修理、维护不计提大修理基金,发生的日常修理维护费用直接计入当月成本.第三十八条实行财产主管部门、财产使用部门和财务部门综合核算管理的分工负责制.资产管理部门:为本公司行政部门,负责固定资产登记管理、购置、处置和报废.并按固定资产类别和责任人建立实物台账和卡片,详细记录单台固定资产的购置时间、规格型号、生产厂家、价值、存放地点、使用人、转移或报废等情况. 资产使用部门:负责固定资产的合理使用,保管、维修.资产的具体操作人使用人负责资产的安全、完整,是资产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对违反操作规程造成固定资产损坏的要追究责任,酌情赔偿,对保管不妥造成固定资产丢失的要追究责任,给予经济处罚.资产核算部门:为本公司财务部,负责办理固定资产购建、验收入库、领用、转移、报废等财务手续,建立固定资产明细账,从价值方面对公司的固定资产进行核算和管理,对公司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和使用情况进行全面监督.第三十九条固定资产的购建、入库1. 由使用部门提出增加固定资产的报告,交行政部门进行可行性研究后,提出购建报告.2. 报所在公司总经理批准.超权限的报集团公司总经理批准.3. 由行政部门责任对外订货,签订建设安装工程合同.4. 由行政部门、财务部门、资产使用部门组成资产验收小组,进行严格的验收、鉴定、签章手续,由行政部门填写资产验收单,与申请报告、采购合同原件一起交财务部入帐,并建立新资产的台账和卡片,进行定物、定人管理.5. 销售货款抵债换回的设备、车辆、房屋等,首先由营销公司提出申请,报经分管领导、董事长批准,再签署货物抵款协议,在办理资产的接交手续时,必须将合格票据与移交单一并办理.财务凭申请报告、货物抵款协议、合格票据及移交单的原件进行账务处理,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提供原始票据,应有详细说明文件,经分管领导、董事长签字认可.有关票据的借用必须有交接人员签字.第四十条固定资产的内部转移:1. 固定资产的内部转移,必须经公司主管领导和行政部门批准.2. 行政部门对内部转移的固定资产必须办理内部移动手续,并经移入移出资产的部门和资产的使用人双方签字认可,若资产转移手续不全,造成资产损失,其责任由原管理部门和原使用人负责赔偿.3. 行政部门对内部转移的固定资产,必须及时通知财务部,财务部门接到通知的当月进行账务调整.第四十一条固定资定的出借、出租:1. 任何固定资产未经公司领导批准,不得私自出租或出借.2. 固定资产出借、出租,必须申请报经批准,办理资产交接手续,并按合约及时收回其固定资产.第四十二条固定资产的清理、盘存:由行政部门和财务部门、使用部门共同负责,每半年进行一次清查,主要抓好以几点:1. 查物点数,核对账目,财务人员要深入现场逐项清查.2. 检查固定资产的保管、使用及维护情况.3. 发现固定资产盘盈、盘亏或报废要认真记录,查明原因,落实责任,按制度规定报经审批,财务部门根据审批结果进行帐务处理.第四十三条固定资产的报废、处理:1. 对于长期闲置不需用、不能用或使用成本超过其使用所能创造的价值的固定资产,由使用部门提出书面的报废或处理申请,详细填写固定资产的名称、型号规格、购置时间、报废理由.。

加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的几点建议

加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的几点建议
2 .2财务 培 训作 用
职责。财务部 门人员合理运作资金运转 ,负责公 司的融 资 、资金分配管 理。 参 与公 司资金 的核算 ;审计 部 门人员 对行业 投资 项 目进行财 务分 析,提供财务分析报告 ,通过审核公司的预算并起 到监 控的作用 ,及时
目前投资公司对财务信息主要处理方式 之一就是进行 财务报表 的收 集 ,但财务报表的收集 需要经 过层 层部 门 的上交 审批 ,最 后确认 后 实 施 ,这种程序直接造成了信息的滞后 ,使公 司无法及 时了解实时 的财 务 状况 ,这种落后的管理模式对投资公司来说 ,是潜 在的发展障碍 ,因为 信息的滞后会造成接受消息 的不准确 ,决 策失误 直接造成 了财务风 险 , 不仅影响 了投资公司的具体决策的实施方案 ,也降低 了被投资公 司的监 管力度和及时指导。信息是重要的传递载体 ,牢牢把握好 这一信息渠 道 的畅通性 ,才能使公司的管理得以正常运作 ,高效发 挥信息作用 , 才 能 使得公司 的财务管理水平高效提升。 1 .2财务部 门内部管理控 制能力不足 企业财务部门的控制力是区分不同投资公 司强 弱的软性指标 。投 资 公司如果对投出的资金缺乏监管力度,没有专门设立的部门进行跟踪调查, 切实落实好任务,就不能全面地反映出项 目 信息和资金运作的实际状况 , 不 利于被投资单位的进一步了解和情况的把握,造成投资风险,也不利于投资 公司资金高效使用的实现,长期的管理弱化 问题必然造成公司的决策失误, 使公司 财务管理无法正常运作,明显不利于投资公司的长远发展 。 1 .3管理制度不完善 部分企业不重视管理制度的建立 ,要知道 , 一个 完善 的管理制度 体 系是一个部门能否高效运作的首要条件之一 ,管理 制度 的不合理 实施 导 致资金管理水平落后 ,直接阻碍了企业的发 展。公 司的管理部 门要具 体 细化出多个负责人员 ,使得管理权力 相互制 约 , 使 内部的任务 明确 ,制 度可行。设置合理的管理制度 ,强化监督 管理,制定 绩效考核制 度,完 善好企业的财务管理制度 ,才能使得投资企 业高效 运作。 二 、投资管理的有效方法 2 .1财务人员的招聘 进行人员招聘前要明确投资公司的性质和职能 ,思考好公 司的发展 前景 ,再针对必要的工作进行职位分析 ,比如 , 财 务人 员 的素质是保 障 投资公司利益的关键 ,所以对 财务人 员要严 格筛选 。对品格方 面 , 需 要 财务人员诚实、有责任心 ,对专业 方 面,需 要其通过 注册会 计师考 试 , 有多年的财务工作经验。 企业也应当及时培养一些 后备的财务管理人员 ,即通过培养成 为财 务管理人员 ,后 续可以作 为向被投资企业 派出的财务 经理 的后备人选 。

项目投资公司财务管理办法

项目投资公司财务管理办法

项目投资公司财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项目投资公司的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确保公司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财务通则》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分支机构的财务管理工作。

第三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合法性、合规性、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有效性。

第四条财务管理部门负责本办法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第二章财务管理组织机构第五条公司设立财务部,负责公司的财务管理日常工作。

第六条财务部的主要职责如下:1. 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制定和完善公司财务管理制度;2. 组织编制和实施公司财务预算、决算;3. 组织实施公司资金筹集、调度和监督;4. 组织实施公司成本费用控制;5. 组织实施公司财务分析,为公司决策提供依据;6. 负责公司税务申报及税收筹划;7. 负责公司财务信息化建设;8. 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预算管理第七条公司实行全面预算管理制度,包括财务预算、业务预算和资本预算。

第八条财务预算主要包括收入预算、成本费用预算、利润预算等。

第九条预算编制原则:实事求是、科学合理、重点突出、约束有力。

第十条预算编制程序:1. 财务部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和年度经营目标,制定预算编制方案;2. 各部门根据预算编制方案,编制本部门预算;3. 财务部汇总、审核、平衡各部门预算,形成公司预算草案;4. 预算草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5. 财务部下达预算指标,各部门严格执行。

第四章资金管理第十一条公司实行资金集中管理制度,统一筹集、调度和使用资金。

第十二条资金筹集原则:合规合法、风险可控、成本最低。

第十三条资金使用原则:合理分配、确保重点、提高效益。

第十四条财务部负责制定资金筹集和使用计划,报公司领导审批。

第十五条公司设立资金账户,严格账户管理,确保资金安全。

第五章成本费用管理第十六条公司加强成本费用控制,降低成本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企业投资咨询公司财务管理办法

企业投资咨询公司财务管理办法

企业投资咨询公司财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企业投资咨询公司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投资咨询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条公司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合法合规、风险控制、收益最大化和信息透明。

第四条公司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合理筹集和使用资金,加强财务监督和风险控制,提高投资效益,确保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第二章财务管理组织机构第五条公司应当设立财务管理组织机构,负责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

第六条财务管理组织机构应当履行以下职责:(一)制定和实施财务管理制度;(二)筹集和使用资金;(三)制定和实施投资计划和预算;(四)监督和检查财务状况和风险控制情况;(五)制定和实施利润分配方案;(六)其他与财务管理有关的工作。

第三章财务管理制度第七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包括财务收支管理、资金管理、资产管理、风险管理、利润分配管理等。

第八条公司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财务收支管理制度,明确收支范围、标准和程序,确保收支合法合规。

第九条公司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资金管理制度,明确资金筹集、使用、监督和风险控制等方面的规定,确保资金安全。

第十条公司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资产管理制度,明确资产购置、使用、处置和监督等方面的规定,确保资产安全。

第十一条公司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风险管理制度,明确风险管理目标、风险识别、评估、控制和监督等方面的规定,确保风险控制有效。

第十二条公司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利润分配管理制度,明确利润分配原则、标准和程序等方面的规定,确保利润分配合理。

第四章财务监督和信息披露第十三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财务监督制度,加强对财务活动的监督和检查,确保财务活动合法合规。

第十四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信息披露制度,及时、准确、全面地披露财务信息和重大事项,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有限公司财务管理规章制度

有限公司财务管理规章制度

有限公司财务管理规章制度
《有限公司财务管理规章制度》
一、总则
有限公司财务管理规章制度是公司为了规范财务管理行为,保障公司财务安全,促进公司稳健发展而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

二、财务管理组织
1.设立财务部门,明确财务人员职责和权限,建立健全的财务
管理组织架构。

2.设立财务管理委员会,定期审议公司财务工作,做出重要财
务决策。

三、资金管理
1.明确资金归集、分配和使用原则,确保资金的合理利用和安
全管理。

2.建立预算管理制度,制定年度预算和资金使用计划。

3.加强资金监管,确保公司资金流动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四、会计核算
1.建立规范的财务会计制度,确保公司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和准
确性。

2.加强会计监督,定期进行财务审计,发现并纠正存在的问题。

五、风险管理
1.建立风险防范机制,做好公司财务风险的识别、评估和防范
工作。

2.制定应急预案,应对可能出现的财务风险事件。

六、财务报告
1.定期编制财务报告,向股东、监管部门和社会公众公开透明。

2.建立健全的财务信息披露制度,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及
时性。

七、法律合规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财务会计制度,禁止违法违规行为。

2.建立内部监督机制,加强对财务管理责任的追究和问责。

以上规章制度是有限公司财务管理的基本框架,公司要根据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和优化,确保财务管理工作的有效实施。

高速公路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会计核算管理办法(WORD6页)

高速公路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会计核算管理办法(WORD6页)

公路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会计核算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实现**高速公路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集团”)财务管理战略,规范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行为、统一会计核算制度、保证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国家相关财经法规,结合集团经营特点和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总部及所属各企业单位(以下简称集团各单位),包括但不限于各控股子公司、直属单位、收费管理单位及建设项目办等。

第三条本办法规范集团各单位的会计政策、会计科目、会计信息化管理和财务报告等内容,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会计核算岗位职责等另行规定。

第四条集团财务审计部负责本办法的制定与修订,集团各单位财务部门可根据本办法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

第五条集团各单位应当根据本办法建立健全本单位计量和计价制度、现金管理制度、账款回收制度、材料收发领退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工程项目管理制度等。

第二章会计政策第六条集团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财经法规,结合集团经营特点和管理实际,制定统一的会计政策。

第七条集团总部及各单位执行财政部2006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及其具体准则,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进行确认和计量。

第八条集团各单位具体经济业务的会计核算方法可参照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题专家工作组意见汇编》等规范性文件。

第九条集团各单位出现会计政策中未进行规范的业务,须提交集团财务审计部统一做出核算处理意见。

第三章会计科目第十条集团执行统一的会计账户体系,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和有关财经法规,结合集团经营特点和管理实际,制定统一的会计科目。

第十一条集团各单位不得变更和修改已设定的会计科目编码和名称,确需增加会计明细科目,须提交集团财务审计部统一分配科目编码,确定科目名称。

第十二条集团各单位不得删减已设置的一级会计科目,但可根据本单位实际业务需要,不设置不须用的二级及以下明细科目。

投资公司财务审批制度

投资公司财务审批制度

投资公司财务审批制度为保障本公司财务管理工作有序、规范地进行,确保资金进出安全,明确财务管理部门审批职责,严格控制费用支出,特制订本制度。

一、财务审批实行集中管理,每月25日需要提供下个月资金月报表,对预计的费用进行计划申报,由董事长审批,下个月资金原则上由总经理一支笔审批。

如有特殊情况,总经理可授权临时审批,并由总经理事后补批。

二、资金使用审批办法:(一)对外投资款,预付款及结算付款,应付债务,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及其他长期资产,到期短期借款、长期借款的偿还:1 .支付时应填列公司统一使用的《资金使用审批单》,并按规定填清内容。

2 .报批程序:(1)经办人填写《资金使用审批单》,随附合同、协议等相关资料,供领导审批;(2)财务管理部经理审核(或需相关主管会计初审后);;(3)由总经理授权执行总经理或副总经理临时审批;(4)总经理统一审批。

如属对外投资款项,必需报请公司董事会决议批准后由总经理审批。

(二)其他各项费用1 .其它各项费用包括:备用金、差旅费。

2 .预借备用金或差旅费:各部门员工因公需预借备用金或差旅费,应填写专项借款单,说明原因,总经理批准。

3 .员工出差回公司后七天内办理还款手续,如不及时结清借款又无特殊理由的,财务管理部将从次月工资中扣回。

所需支付金额小于400元的款项,由经办人员自行解决,不予办理借款。

4 .员工出差返回公司七天内,应填写《差旅费报销单》,由所在部门经理及财务管理部经理审核,总经理批准后到财务管理部报销。

5 .出差住宿费实行限额报销,以实际住宿天数计报。

住宿标准由总经理批准后报销。

参加培训或有关会议的住宿费用按实报销。

6 .出差员工除自备交通工具外,一般须乘坐火车、汽车、轮船。

如乘飞机,需经公司领导批准。

三、支票管理:1 .支票领用实行登记制度。

2 .严格控制签发空白支票,如有特殊情况需签发时,支票上要填明收款单位、款项用途、签发日期。

领用人在支票存根及支票领用簿上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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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管理办法(讨论稿)第一章总则一、为加强公司财务管理,规范公司财务工作,提高公司经济效益,根据《企业会计制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上级单位有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是处理公司财务事项的规范和准则,适用于公司管辖范围内的所有公司和部门。

第二章财务管理细则三、公司财务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职责。

四、财务人员应认真接受财政、税务、审计等部门的检查、监督,积极上报会计资料并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五、应努力建立、健全公司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编制财务计划;加强经营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检查监督财务纪律。

六、应积极为公司经营管理服务,厉行节约、合理使用资金,促进公司提高经济效益。

七、应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时完成需要上交的税收及管理费用。

八、办理会计事项时必须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并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会计、出纳员记账都必须在记账凭证上签字。

九、财务人员对本公司实行会计监督,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

十、财务人员应当会同总经理办公室专人定期进行财务清查,保证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相符。

十一、发现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不符时,应及时向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提出书面报告,请求查明原因,做出处理十二、应根据账簿记录编制财务报表,每月月末上报总经理,并报送其他有关部门。

财务报表须有会计签名或盖章。

十三、财务审计每季一次,审计人员根据审计事项实行审计,并做出审计报告,报送总经理。

第三章岗位职责十四、总会计师岗位职责1、负责编制财务预算、财务收支计划、信贷计划,拟定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开辟财源,有效的使用资金;2、正确合理调度资金,督促本公司有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促进公司提高经济效益;3、负责审查各部门开支计划,严格按计划执行,决不超支;4、负责组织财会人员搞好会计核算,正确、及时、完整地记帐、算帐、报帐,及时提供真实的会计核算资料,全面反映给公司有关领导;5、负责定期开展财务分析工作,考核经营成果,分析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向总经理提出建议,促进企业不断提高管理水平;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十五、会计员岗位职责1、全面了解、掌握国家有关财务工作制度、政策;公司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的各项规定,并正确执行;2、负责总帐、明细帐、分类帐的核对工作,银行存款的调节工作,汇总会计凭证,登记总帐;3、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公司所有账目工作做到手续完备、数字准确、账目清楚,定期报账。

4、每月编制会计报表,确保报表数字真实,计算正确,钩稽关系清楚;5、每月应做好报税等相关的税务工作;6、按公司规定安排固定资产及库存材料等资产的盘点;7、负责固定资产的明细核算,计提固定资产折旧,正确进行账务处理,切实做到账、卡、物相符。

8、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

所有会计凭证,会计报表及有关文件设专库、专柜分门别类进行保管,并做到出入库皆有登记。

9、按照经济核算原则,定期检查、分析公司财务情况,考核资金使用效果,挖掘增收节支潜力,及时向部门主管提出合理化建议。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临时工作任务。

十六、出纳员岗位职责1、全面了解、掌握国家有关财务工作制度、政策;公司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的各项规定,并正确执行;2、建立、健全的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等账目,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3、严格执行公司现金管理制度,现金做到日清月结。

公司实行现金限额制度,超过部分必须及时送存银行,不坐支现金,不认白条抵押现金;a)收付款时,认真复查会计凭证及付款单,如手续不全或有错误现象,及时退回会计改正,保证凭证准确无误。

b)收付时,要当面点清,以防差错,数额大时,一定要有人复核。

c)现金日记帐所记载内容不得随便增减,必须同会计凭证一致。

d)日记帐必须連续登记,不得随便损坏帐簿和撕去帐页,不得跳行,隔页。

e)文字和数字必须整洁清晰、准确无误。

4、严格遵守公司支票管理制度,编制支票使用手续;a)及时将部门收回的支票送交银行进帐。

收到银行回单时,及时登记后交会计作帐。

如有银行退票,应及时交会计冲帐,并重新更换支票。

b)空白支票应妥善保管,开出支票后要按编号顺序进行登记。

印章与支票应分别保管。

5、积极配合银行做好对账,报账工作;6、配合会计做好各种账务处理;7、负责按时发放公司员工薪酬;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四章货币资金管理办法十七、资金管理1、公司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a)员工工资、津贴、奖金;b)出差人员必须携带的差旅费;c)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d)总经理或专人批准的其他开支。

2、公司日常收到的销售款项应于当日全额存入公司指定开户银行。

公司库存现金不超过5000元,超出部分应由出纳及时存入银行。

出纳在存取大量现金时可以申请专人陪同。

3、公司的资金支付应依据有效合同、合法凭证,严格履行申报审批程序,同时所有资金支付应取得合法有效的票据。

对于不符合上述支付条件的,财务人员有权拒付。

由于特殊原因暂时未能取得合法有效票据的,应做好相应台账记录,明确催收责任人和催收期限,因未及时催收给公司带来税务问题或其他不利影响的,应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4、符合本公司财务报销制度的有效报销,凭发票或其他有领款凭证,经手人签字,会计审核,总经理或专人批复签字后交由出纳支付现金,并填制记账凭证。

5、员工办理因公司业务借支的现金需填写《借款单》,交会计审核后经总经理或专人批准签字后方可借用。

超过还款日期未还款或进行报销的,在当月工资中扣还。

6、当日现金收支必须核算清楚,逐笔记载现金支付,做到账实相符,日清月结。

十八、支票管理1、由出纳保管、购买及签发支票,新购支票一律登记,签发支票时必须在支票登记簿上登记日期、用途、金额、经手人,票根由主管会计、经手人签字,交公司总经理审核并加盖支票备案名章,后用于支付。

2、不得签发空头支票和远期支票,签发支票日期应填写签发当日日期,金额大小写及用途填写齐全。

由主管会计复核签字。

3、从银行办理信汇、电汇、汇票等业务时,必须报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办理。

4、领用的支票用于采购付款时,领用人必须即时取得发票,否则支票不得给付对方。

5、已签发的支票遗失,使用支票人必须在发现遗失的1小时内报财务部出纳,出纳应立即向银行挂失。

由于使用中遗失支票而发生款项损失时,由使用支票人承担全部经济损失。

支票遗失由于采取措施果断未造成损失时,也要对责任人处以至少500元的罚款。

6、作废的支票,由出纳进行归档保存。

第五章银行账户、财务印鉴的使用和保管十九、银行账户管理1、公司范围内开立、变更及注销银行账户必须由公司总部进行审批,经审批同意后才能在指定银行开设银行账户,公司财务资金部为银行账户管理业务的主管部门。

2、银行账户必须以本单位的名义开立,不得违反规定以其他单位或个人的名义开立,严禁将公款私存、出租或出借银行账户。

3、财务人员对发生的结算业务,要根据合法、正确和完整的收支凭证,依业务发生的先后顺序登记入账,每日终了结出余额。

按月进行银行存款日记账与银行对账单的核对,并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对于未达账项均应及时查明原因,妥善做出处理,防止差错。

负责与银行存款对账工作的会计人员,要定期将所编制的“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和已查明原因的未达账项情况,报财务资金部门负责人审查。

4、银行账户预留印鉴必须分开保管,出纳人员不能保管财务专用章,保管人对印鉴的保管和使用负责。

原则上不允许携带印章外出,如特殊情况需携带印章外出的,由经办人填写携带印章外出申请单,经本级公司财务负责人或总经理批准。

5、银行账户开通网上银行业务必须经公司审批,由公司财务部统一管理。

指定专人负责网上银行系统的维护,定期对网上银行业务的安全性进行检查。

网上银行的审批流程不得少于3人,相应设置制单、复核、审批等,制单人员不得兼任网银的系统管理员。

二十、财务印鉴的使用和保管1、财务印鉴指财务专用章和银行票据预留人名章。

2、财务专用章由主管会计保管、盖章。

财务专用章只限用于银行支票、发票、财务报表。

这三项以外如使用财务专用章须经总经理批准。

3、银行票据预留印鉴人名章,由分公司出纳保管,只限用于银行票据。

4、财务印鉴不得向保管人以外的任何人借用、保管,用印时必须是保管人亲自盖章或在保管人监督下使用。

第六章固定资产及其它资产的管理二十一、公司的各项固定资产及其它资产日常管理由财务建“固定资产明细账”进行登记、核算,实物由行政部保管负责监管。

二十二、各项固定资产及其它资产按取得的原始成本计价。

购入时必须取得完整、合法的凭证,由财务即时建立、登记财产物品的“固定资产明细账”,详细登记品名、型号、单价、金额、购置日期等。

保管对实物进行编号登记,领用或使用人及时签字登记。

二十三、低值易耗品和办公用品由财务建二级账目核算,由行政部保管建三级账目对实物进行监管,双方互相核对,对在用“低值易耗品”季报盘存,对“办公用品等库存材料”月报盘存。

二十四、办公用耗材应尽量减少库存,以一个月用量为基本采购数量。

购买时由行政部保管办理入库,财务人员监督,凭入库单报销。

二十五、购置单价在500元以上的固定资产及低值易耗品,须报总经理认可批准后方可购买和报销。

二十六、财务部和保管应对公司的各项固定资产及其它资产每年年终进行一次清查盘点,并与会计账上记录核实,确保账实相符,不相符的应及时查明原因,分清责任。

对于已经失去使用价值、需要报废的固定资产,应及时按照权限报请审批清理。

第七章会计档案管理二十七、凡是本公司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会计文件和其他有保存价值的资料,均应归档。

二十八、会计凭证应按月、按编号顺序每月装订成册,标明月份、季度、年起止、号数、单据张数,由会计及有关人员签名盖章(包括制单、审核、记账、主管)后,由总经理指定专人归档保存,归档前应加以装订。

二十九、会计档案不得携带外出,凡查阅、复制、摘录会计档案的,须经总经理批准。

第八章违规处罚情况三十、资产管理人员或财务人员在工作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将被公司按情节轻重予以警告、罚款直至解聘甚至追究法律责任的处罚:1、对所保管的财务有盗调换或化公为私的;2、对所保管的财务未经批准而擅自转移、拨借或损坏不报告的;3、未尽保管责任或由于过失导致财务遭受盗、损失的;4、违法财务制度,造成财务工作严重混乱的;5、拒绝提供或提供虚假会计凭证、帐表、会计账簿的;6、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或虚报冒领、骗取公司财务的;7、营私舞弊、非法牟利,贪污挪用公司款项的;8、泄露机密的;9、在工作中发生严重失误或由于玩忽职守造成公司遭受利益损失的;10、有其他渎职行为或者严重错误的,予以辞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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