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管理组织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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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管理组织体系
医院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管理组织体系由院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管理委员会、质量管理职能部门及科室质量控制小组三级管理网络构成。
(一)医院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管理委员会
1、组织:
院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管理委员会,院长是医院质量管理第一责任人。院长为主任委员,业务副院长为副主任委员,委员分别为医务部、护理部、临床、医技、药剂科室负责人及各科护士长。
2、职能和工作制度:
⑴制定医疗护理质量检查标准。
⑵对医疗护理质量管理进行监督检查评价。
⑶定期召开会议每个月质控简报。
⑷检查医疗护理质量情况和制定改进措施。
(二)质量管理职能部门
坚持以提高人员素质为基础,以控制病例单元环节质量为重点,以终末质量信息反馈为导向,持续改进医疗服务质量;质量管理职能部门始终以环节质量督查为工作重点。
(三)科室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管理小组
1、组织:
科室设立质量控制小组,由行政科主任(副主任)任组长、护士长任副组长,质控医师、质控护士为成员。科主任为科室质量管理第一责任人。
2、科室质量控制小组职能
⑴研究、制定科室医疗质量管理有关规章制度,修订各项质量标准。
⑵教育、监督、检查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⑶定期收集汇总质量管理有关资料,进行分析研究,并向院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质量管理职能部门汇报和反馈有关质量管理工作情况。
3、质控医师、护士职责:
⑴负责本科室的医疗质量控制工作。
⑵针对本科室病种特点、病人需求、重点环节,制定加强医疗质量管理的工作制度。
⑶在科主任的领导下督促本科室人员,认真执行诊疗技术操作规范和各项医疗管理制度,严防差错事故。
⑷在科主任的领导下开展科室质量管理教育,提高各级医师管理的自觉性。
⑸负责落实科室各项任务,负责检查科室的医疗质量,对院质量检查的反馈信息及时做出改进措施,通报本科室质量整体情况。
⑹根据医院及省卫生厅的医疗护理质量督查安排,做好各项医疗质量的自测自评工作,不定期检查全科医务人员履行工作职责的情况,及时发现医疗隐患,做好各种检查的接待及准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