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央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检查典型案例的通报
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部分典型案例选登
60 WORLD ENVIRONMENT 2022年第3期 总第196期
(三)一些重要河流汛期水质明显下滑 由于区域污水收集处理不到位,河流两岸环境整 治力度不够,大量污水垃圾在排涝泵站和涵闸上游蓄 积,淮安市国省考断面上游支流支浜水质较差。2022 年3月,当地有关部门对国省考断面上游10公里范围 内排涝泵站和涵闸拦蓄水体监测显示,76个采样点 位中Ⅴ类、劣Ⅴ类占比达21%。汛期大量污水随雨水 下 河,严 重 影 响 下 游 水 质。2021年7月,淮 安 市11个 国考断面中水质优良断面比例仅为27.3%,同比下降 9.1个百分点,赵公河、南六塘河、汪木排河、淮河入海 水道等4条河流水质甚至降为劣Ⅴ类,与6月相比下降 2—3个 水 质 类 别。此 外,2022年4月 采 样 监 测 显 示, 南六塘河上游四斗沟水体氨氮、总磷浓度分别为26.6 毫克/升、1.86毫克/升,分别是地表水Ⅲ类标准的27 倍和9倍,汛期将对南六塘河水质产生影响。
森 林 公 园 内 建 有7个 采 区、7家 选 矿 厂、4座 尾 矿 库 及相关辅助工程,每年采选铁矿及其他伴生矿合计约 340万吨。经核实,两家采矿企业的3个采矿权均未落 实国家森林公园管理有关规定,长期违规开采,矿区 面积合计为24.97平方公里。
(二)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多发、频发 督察发现,两家采矿企业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问 题突出,多次被当地有关部门处罚。仅2018年一年,这 两家企业就因扬尘污染和废水超标排放等环境违法 行为被处罚4次,2019年以来,又因非法占用林地被 处罚4次,涉及非法占用林地126亩。现场督察还发现, 大量尾矿和废石露天堆放,未采取防雨、防扬尘、防流 失措施,污染较为突出。 (三)矿山地质环境生态修复治理工作滞后 按照相关部门的要求,黄岗矿业公司制定并组 织实施了《内蒙古赤峰黄岗铁矿Ⅰ、Ⅱ区矿山地质环 境分期治理方案》,但在2019年申请验收时,因多处 废石场未完成场地清理和植被恢复工作而未通过验 收。另外,治理方案中涉及的Ⅱ1区已闭坑露天采场, 总面积为1.52平方公里,被划定为矿山地质环境影响 严重区。督察发现,该采场仅部分回填,未达到生态修 复效果。黄岗矿业公司尚有至少8处废石场和露天采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办公厅•【公布日期】2014.04.30•【文号】国办发[2014]21号•【施行日期】2014.04.30•【效力等级】国务院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大气污染防治正文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国办发〔2014〕2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考核办法(试行)》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办公厅2014年4月30日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考核办法(试行)第一条为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责任,强化监督管理,加快改善空气质量,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重点工作部门分工方案的通知》(国办函〔2013〕118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对各省(区、市)人民政府《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下称《大气十条》)实施情况的年度考核和终期考核。
第三条考核指标包括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完成情况和大气污染防治重点任务完成情况两个方面。
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完成情况以各地区细颗粒物(PM2.5)或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下降比例作为考核指标。
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山东省)、长三角区域(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珠三角区域(广东省广州市、深圳市、珠海市、佛山市、江门市、肇庆市、惠州市、东莞市、中山市等9个城市)、重庆市以PM2.5年均浓度下降比例作为考核指标。
其他地区以PM10年均浓度下降比例作为考核指标。
大气污染防治重点任务完成情况包括产业结构调整优化、清洁生产、煤炭管理与油品供应、燃煤小锅炉整治、工业大气污染治理、城市扬尘污染控制、机动车污染防治、建筑节能与供热计量、大气污染防治资金投入、大气环境管理等10项指标。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通报大气重污染成因与治理攻关项目课题验收结果的函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通报大气重污染成因与治理攻关项目课题验收结果的函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生态环境部•【公布日期】2020.10.10•【文号】环办科财函〔2020〕526号•【施行日期】2020.10.1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科技正文关于通报大气重污染成因与治理攻关项目课题验收结果的函环办科财函〔2020〕526号各课题牵头单位:根据《大气重污染成因与治理攻关项目管理办法》(环科技函〔2017〕231号)、《关于开展大气重污染成因与治理攻关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科财函〔2020〕70号)等有关规定,大气重污染成因与治理攻关项目(以下简称攻关项目)管理办公室组织开展了攻关项目28个课题验收工作。
现将验收结果通报如下:28个课题总体完成情况良好,全部通过验收(见附件),为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提供了重要的科技支撑。
其中,“柴油机排放及强化管控措施”等8个课题综合评价为优秀,特提出表扬。
请各课题单位进一步做好课题验收材料归档,后续支出经费管理,净结余经费退回以及成果转化、应用、宣传和科学普及等工作。
附件:大气重污染成因与治理攻关项目课题验收结果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20年10月10日附件大气重污染成因与治理攻关项目课题验收结果课题编号课题名称课题牵头单位课题负责人综合得分验收结论等级DQGG0207柴油机排放及强化管控措施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丁焰93.1通过优秀DQGG0201区域动态高时空分辨率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清华大学张强91.35通过优秀DQGG0301区域空气质量调控技术与决策支持平台清华大学王书肖91.16通过优秀DQGG0102天地空一体化大气环境跨学科综合观测实验中国科学院合肥物刘文清90.66通过优秀质科学研究院DQGG0303重污染天气联合应对技术平台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胡京南90.33通过优秀DQGG0104秋冬季大气重污染的物理过程机理研究中国气象科学研究院徐祥德90.23通过优秀DQGG0106重污染形成的耦合机制与过程定量解析技术中国科学院大气物理研究所王自发90.11通过优秀DQGG0307攻关项目成果集成与应用示范中国环境郝吉明89.3通过优科学研究院秀DQGG0302区域大气承载力与空气质量改善路径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雷宇88.91通过DQGG0202冶金领域大气污染治理及调控政策研究冶金工业规划研究院李新创88.79通过DQGG0204VOCs重点行业排放特征及减排监管技术体系研究北京大学谢绍东88.66通过DQGG0304“2+26”城市综合解决方案研究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李海生88.5通过DQGG0209“2+26”城市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研究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贺克斌、薛志钢88.04通过DQGG0205“散乱污”企业动态监管技术及应用研究生态环境部卫星环境应用中心王桥87.96通过DQGG0101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综合立体观测网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唐桂刚、王跃思87.76通过DQGG0103秋冬季大气重污染的化学过程机理研究北京大学胡敏87.59通过DQGG0107京津冀及周边“2+26”城市来源解析研究中国环境孟凡86.73通过科学研究院DQGG0203建材领域大气污染治理及调控政策研究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姚燕86.71通过DQGG0401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对普通人群、特定人群的急性健康影响研究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与健康相关产品安全施小明86.07通过所DQGG0404大气污染导致肺癌等主要癌症的归因风险与疾病负担研究国家癌症中心魏文强85.87通过DQGG0206区域内煤炭使用强度降低和清洁利用政策工具研究清华大学姚强85.86通过DQGG0208农业排放状况及强化治理方案中国农业大学刘学军85.21通过DQGG0105多技术融合的综合精细化来源解析技术研究中国科学院地球环境研究所曹军骥84.3通过DQGG0306数据管理平台与质量控制国家环境分析测试张烃83.91通过中心DQGG0403重污染天气对心血管疾病患者和高危人群的健康影响研究国家心血管病中心李静83.83通过DQGG0305基于环境监测和比较风险评估的环境管理支撑技术研究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魏永杰83.55通过DQGG0405重污染天气下人群健康防护与干预研究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与健康相关产品安全徐东群82.93通过所DQGG0402重污染天气对慢阻肺和哮喘患者的健康影响研究中日友好医院杨汀80.42通过备注:1.综合得分计算方法:研究任务完成情况占50%、研究成果应用情况占20%、财务验收情况占30%2.综合得分80分以上为通过,通过验收且综合得分排名前30%的课题为优秀。
大气污染防治督查简报
大气污染防治督查简报大气污染防治督查简报大气污染防治督查简报一按照《2017-2018年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方案》要求,28个督查组在前期听取汇报、调阅相关资料基础上,结合“高架源”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和“12369”全国联网举报投诉受理信息,陆续开展督查工作。
4月8日至11日,28个督查组均进行了现场督查,共督查946家企业(工地),发现679家单位存在违法违规问题,约占检查总数的72%。
督查主要发现的问题有以下几方面:一是仍有不少“散乱污”企业违法生产。
28个督查组共发现“散乱污”企业违法生产、排查不清等问题116个。
北京市部分地区“散乱污”企业整治进展缓慢。
北京市大兴区安定镇政府提供的111家名单,目前仅完成清退16家,抽查4家中企业3家仍违法生产,“散乱污”企业整治方案不完善,网格化监管不健全。
河北省保定市清苑区孙庄乡大候村一无名土法炼铝小企业,现场检查时正在生产,熔铝废气、烘干工段废气未经处理直接外排,采用暗管与渗坑排放生产废水。
山西省阳泉市盂县牛村镇东山村约20余家耐火材料企业集聚群,该区域内企业管理粗放、物料随意堆放,防扬尘措施落实不到位,区域污染严重。
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青年路及光明路附近某厂区内有多家“散乱污”企业在生产,涉及从事木料加工、PVC装修材料、薄膜、塑料颗粒等企业,这些企业均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生产时所产生的大量粉尘和废气无任何处理设施,直接排放。
焦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部分“散乱污”企业没有落实到街道、办事处责任人及网格长。
二是7家高架源企业自动监控设施不正常运行,甚至弄虚作假。
山东省淄博绿能环保能源有限公司自动监测工控机内安装有两个数据平台,数据不一致。
经通入浓度为501mg/m3的二氧化硫标气测试,一个数据平台软件显示二氧化硫为569.90mg/m3,另一个显示二氧化硫为51.05mg/m3,上传环保部门二氧化硫浓度仅为实际二氧化硫浓度10.19%,电脑内安装的PLC通信平台软件数据无法如实反映监测分析仪数据,上传环保部门数据严重失实。
国务院关于研究处理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报告及审议意见情况的反馈报告
国务院关于研究处理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报告及审议意见情况的反馈报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公布日期】2015.06.29•【文号】•【施行日期】2015.06.29•【效力等级】国务院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大气污染防治正文国务院关于研究处理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报告及审议意见情况的反馈报告--2015年6月29日在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上环境保护部部长陈吉宁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受国务院委托,我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研究处理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报告及审议意见情况,请审议。
全国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以来,各地区、各部门高度重视,强化制度建设,狠抓《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落实,努力构建地方政府为责任主体、环保部门统一监督管理、相关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大气污染治理新格局。
一、空气质量改善总体情况2014年,全国环境空气质量有所改善,全国338个地级以上城市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95微克/立方米,比2013年下降2.1%;实施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的74个城市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64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1.1%;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PM2.5年均浓度同比分别下降12.3%、10.4%、10.6%。
2015年1—4月,全国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327个可比城市(指连续两年有监测数据的地级及以上城市)PM10平均浓度108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5.3%;74个可比城市PM2.5平均浓度67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5.2%;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PM2.5平均浓度同比分别下降20%、9.7%、14%。
二、采取的主要措施(一)落实政府治污责任,动员全社会参与环境保护。
一是完善考核体系。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考核办法(试行)》(国办发〔2014〕21号),确立以质量改善为核心的考核体系,明确将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和安排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的重要依据;环境保护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了考核细则。
关于切实提高大气污染防治资金
关于切实提高大气污染防治资金资金使用绩效的通知各市(县)财政局、环保局:治理大气污染是全社会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是当前摆在各级党委政府面前的一项紧迫任务,也是近年来财政支出安排的重点。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山东省2013-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规划》和《山东省2013-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规划一期(2013-2015年)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2015年省财政厅分别以鲁财建指〔2015〕84号、88号、89号文件将中央和省级大气污染防治资金下达各市(县)。
为切实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绩效,结合中央及审计有关要求,现就进一步提高大气污染防治资金使用绩效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抓紧报送专项资金分配方案。
对省级按“因素法”切块下达的大气污染防治资金,市县政府要切实承担资金管理的主体责任。
按照上述文件要求,各市环保局、财政局应于8月30日前将资金安排方案联合报省环保厅、省财政厅备案。
未按时上报的,将酌情调减下年度资金额度。
从各市报送情况来看,部分市未将资金落实到具体项目,不符合资金分配方案要求。
有关市应尽快完善资金分配方案,结合规划实施,将大气污染防治资金与当地资金预算统筹安排,并采取符合法律法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本通知要求的因素法测算、专家评审、项目公示等方式,科学确定具体项目资金预算,于10月8日前以正式文件联合报省环保厅、省财政厅备案。
逾期视为该市无项目,省级将通过体制结算扣回已下达资金,调整用于项目进展和预算执行快的市县大气污染项目支出。
二、建立健全资金项目跟踪调度机制。
按照中央财政要求,国家将每季度调度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预算执行和中央财政资金支持项目进展情况,并在全国范围内通报。
各市县要高度重视,抓紧建立资金项目跟踪调度机制,财政部门、环保部门要密切配合,按时调度,确保每季度第一个月的5日前,将截至上季度末的预算执行、项目进展以及项目成效的详细情况及相关数据,分别报送省财政厅、省环保厅。
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管理办法
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管理办法一、背景介绍大气污染防治一直是全球范围内的重要议题,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大气污染防治的需求越来越迫切。
为了有效管理和使用防治资金,政府部门研究制定了《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管理办法》。
本文旨在对该办法进行详细的解析和评述。
二、办法概述《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管理办法》是为了加强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确保资金的有效投入和使用效果,提高大气污染防治水平而制定的。
该办法明确了资金来源、使用范围、执行组织、监督机制等方面的具体要求,具备指导性和可操作性。
三、资金来源1. 政府财政拨款:政府应当合理安排财政预算,按照国家规定的比例拨付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
2. 历年积累:政府应当将历年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的结余,用于支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3. 政府债券发行:政府可以发行债券筹集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
4. 捐赠和社会资金:鼓励社会力量向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捐赠,并接受社会资金的支持。
四、资金使用范围1. 大气污染治理项目:包括大气污染防治设施建设、运营维护、设备更新等。
2. 技术创新研发项目:鼓励大气污染防治技术的创新和研发,推动科技进步。
3. 信息化建设项目:加强大气污染防治信息化建设,提升监测与管理水平。
4. 宣传教育和培训项目:开展大气污染防治的宣传教育和技术培训,提高公众的环境保护意识和科学素养。
五、资金管理机制1. 资金划拨和使用审批:各级政府应当按照规定程序进行资金划拨和使用审批,确保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2. 资金监督和评估:建立健全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的监督机制,加强对资金使用情况的评估,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3. 资金使用公示:相关部门应当及时公示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的使用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4. 资金追责机制:对于滥用、挪用、浪费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的行为,依法追究责任。
六、办法的意义和影响《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管理办法》的出台对于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推动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山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近期冬季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查三起典型案例查处情况通报
山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近期冬季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查三起典型案例查处情况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环境保护厅•【公布日期】2016.02.02•【字号】晋环发〔2016〕15号•【施行日期】2016.02.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大气污染防治正文山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近期冬季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查三起典型案例查处情况通报晋环发〔2016〕15号各市环保局:2015年11月,环境保护部华北督查中心会同河北省环境保护厅,我省忻州市、阳泉市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督查。
发现部分工业企业环境问题突出、面源污染较为严重、“土小”企业屡禁不绝等一系列环境污染问题。
为此,我厅以晋环函(2015)1117号和晋环函(2015)1118号进行了通报,并要求忻州市和阳泉市政府对重点环境违法案件进行查办。
2016年1月,忻州市、阳泉市政府向我厅提交了重点案件查办情况。
为进一步抓好冬春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严厉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现将原平市盾安节能热力有限公司等3件环境违法案件查办情况通报如下:一、原平市盾安节能热力有限公司环境违法案件环境违法情况:环境违法情况:2015年11月19日,原平市盾安节能热力有限公司4台100吨锅炉在未配套建成脱硫脱硝的情况下便投入运行,且3#机组静电除尘器故障,烟囱排放的烟气发黑,烟粉尘浓度高,拖尾严重;产生的除尘灰在转运过程中管理粗放,大量除尘灰粉尘从贮存车间内逸散,二次扬尘污染严重。
查处情况:原平市政府依法对原平市盾安节能热力有限公司处以罚款8万元,并要求该公司严格控制高硫低碳煤用作燃料,脱硫、脱硝等污染防治设施务必在12月15日前投入运行,如监测发现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等污染物严重超标,则采取按日连续处罚措施。
截至目前已经整改完毕并投入运行。
责任追究情况:忻州市政府责令原平市环保局局长王卫东责任追究情况做出深刻检查,并由原平市政府对其约谈;责令原平市环保局主任科员马耀明做出深刻检查,并由原平市政府对其诫勉谈话;给予原平市环保局监察大队中队长武效泽行政警告处分。
央督典型案例
央督典型案例案例一:环境保护监督背景近年来,随着环保意识的提高,中央政府加大了对地方政府在环境保护方面的监督力度。
通过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地方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以确保环保法规得到严格执行。
事件某省因工业污染问题严重,被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组点名批评。
该省多个工业企业存在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废水、废气的情况,严重违反了国家环保法规,对当地生态环境造成了巨大破坏。
处理经过调查,相关企业和负责人被处以高额罚款,部分企业被责令停产整顿。
同时,地方政府相关部门负责人也因监管不力受到行政处分,强化了地方政府在环境保护方面的责任意识。
案例二:食品安全监管背景食品安全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是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
中央政府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不断加大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事件某市一家知名食品加工企业被爆出使用过期原材料制作食品,引发公众广泛关注。
经查,该企业存在严重的食品安全管理漏洞,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
处理该企业被立即停业整顿,相关产品被全面召回。
企业负责人及直接责任人被追究法律责任,并处以重罚。
此外,地方政府加强了对食品生产企业的日常监管,确保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得到有效执行。
案例三:公共安全维护背景公共安全是社会稳定的基础,涉及交通、消防等多个方面。
中央政府要求各级政府加强公共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事件在某城市的一次大型活动中,由于组织方未能有效控制人流,导致踩踏事件发生,造成人员伤亡。
事件暴露出活动安全管理存在的严重问题。
处理活动组织方被追究责任,相关负责人受到法律制裁。
同时,地方政府对大型活动的安全管理进行了全面检讨和整改,加强了对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安全监管,以防止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
以上案例展示了中央政府在不同领域加强监督和管理的决心与行动,旨在通过典型案例的处理,推动全社会法治意识的提升和法律法规的有效实施。
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关于加强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管理提高使用绩效的通知
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关于加强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管理提高使用绩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15.08.18•【文号】财建[2015]733号•【施行日期】2015.08.1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项资金管理正文关于加强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管理提高使用绩效的通知财建[2015]733号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环境保护厅(局):大气污染防治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关系产业转型升级,关系生态文明建设。
近年来,在中央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支持下,各地建成了一大批大气污染治理重点项目,取得了良好的政策效果,专项资金成为大气污染治理的有效政策杠杆。
但也存在预算执行进度较慢、资金安排保障重点任务不够等问题。
根据国务院领导有关重要批示精神,为进一步加强专项资金管理,有效推动重点项目实施,提高资金使用绩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抓紧专项资金预算执行(一)抓紧细化预算安排。
中央财政将专项资金切块下达到相关省份,地方负责细化落实到具体项目。
各地资金使用方案应经省级政府批准。
2015年专项资金细化安排方案还未上报的,最迟于2015年8月30日前上报财政部、环境保护部。
对重点大气污染防治项目,应由省直接安排,对点多面广的项目可由市县安排,防止简单将资金层层切块到市县。
(二)建立预算执行通报制度。
各省级财政、环保部门要按季度报告专项资金预算执行情况,详细说明资金分配使用情况,资金拨付至项目单位以及滞留在各级财政部门的情况及原因(报表格式见附件1)。
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将适时通报各地预算执行情况,对预算执行进度较慢的提出整改要求。
(三)对重点项目资金实行动态跟踪。
各省级财政、环保部门要对专项资金支持的重点项目实施动态监管、追踪问效,按季度报告项目进展情况,详细说明项目资金到位、项目进展和成效等情况(报表格式见附件2)。
大气污染法律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工业生产对大气环境的污染日益严重。
大气污染已经成为我国环境问题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严重影响着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和身体健康。
为了治理大气污染,我国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对大气污染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本文将介绍一起典型的大气污染法律案例——某钢铁公司大气污染案。
二、案件事实2017年,某钢铁公司(以下简称“钢铁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未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大气污染物排放,导致公司周边空气质量严重超标。
经当地环保部门监测,钢铁公司排放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污染物超过国家排放标准数倍。
当地居民对钢铁公司的大气污染问题反映强烈,要求政府部门严肃处理。
经调查,钢铁公司存在以下违法行为:1. 未按照国家规定安装、使用大气污染物自动监测设备,或者未保证监测设备正常运行;2. 未按照国家规定设置大气污染物排放口,或者未按照规定设置、使用监测监控设备;3. 排放的污染物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
三、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的相关规定,钢铁公司违法行为应承担以下法律责任:1. 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2. 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整治;3. 造成严重后果的,由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提请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责令停业、关闭。
四、案件处理当地环保部门对钢铁公司进行调查后,依法作出了如下处理决定:1. 责令钢铁公司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2. 对钢铁公司处以罚款人民币三十万元;3. 责令钢铁公司停产整治,整改期间不得恢复生产。
钢铁公司不服处罚决定,向当地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经复议,当地人民政府维持了环保部门的处罚决定。
五、案件启示某钢铁公司大气污染案是我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律实施过程中的一起典型案例。
本案给我们的启示如下:1. 企业应严格遵守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切实履行环境保护责任,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2. 政府部门应加大对大气污染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对违法行为依法予以严厉打击;3. 公民应增强环保意识,积极参与环境保护工作,共同维护良好生态环境。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项目谋划储备工作的通知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项目谋划储备工作的通知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印发关于做好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项目谋划储备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市要高度重视,把大气污染防治资金项目谋划储备工作作为落实精准、科学、依法治污要求的重要举措,紧紧围绕“十四五”大气污染防治攻坚目标任务和年度工作目标,加强组织领导,深入研究分析,明确任务分工,认真抓好项目谋划储备工作落实,确保完成项目储备任务。
并针对入库项目范围及类型、项目申请要求、资金下达等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审核和支持要点做出了说明。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项目谋划储备工作的通知粤环函〔2022〕585号各地级以上市生态环境局、各有关单位:根据《关于启动中央生态环境资金储备项目清单编制试点工作的通知》(环办科财〔2022〕448号),我省被列为试点。
按照《中央生态环境资金项目管理规程(试行)》(环办科财〔2021〕17号)要求,每年4月15日、9月15日前,生态环境部将组织开展项目入库集中审核。
为做好项目谋划储备工作,提高中央生态环境资金使用的精准性、有效性,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切实认清项目谋划储备工作的重要性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项目储备量不足、项目质量不高已成为我省当前一个突出而紧迫的问题,能否做好项目谋划储备工作,直接影响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分配到我省的额度,直接影响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对我省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支持保障作用的发挥。
今年我省被列为预储备项目清单编制试点省份,充分体现了生态环境部对我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坚定支持。
各地市要高度重视,把大气污染防治资金项目谋划储备工作作为落实精准、科学、依法治污要求的重要举措,紧紧围绕“十四五”大气污染防治攻坚目标任务和年度工作目标,加强组织领导,深入研究分析,明确任务分工,认真抓好项目谋划储备工作落实,确保完成项目储备任务。
二、严格把握项目谋划储备的方向重点近年来,各地市虽然先后申报储备了一大批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项目,但依然存在重点不突出、项目质量不高的问题,申报项目与攻坚重点方向、重点任务结合不够紧密,缺乏规划性和整体性,储备项目多为发动单个企业开展深度治理项目,项目申报和储备整体呈现“小而散”状态。
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通报(精选3篇)
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通报(精选3篇)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通报篇1环境保护部通报20xx年10月大气污染防治督查情况为进一步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督促地方强化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环境保护部于20xx年10月至20xx年3月期间,继续组织开展每月一次的大气污染防治督查行动。
环境保护部环境监察局局长邹首民介绍,20xx年10月,环境保护部华东、华南、西南、西北、东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绥化市、黑河市,浙江省嘉兴市、绍兴市、宁波市,广东省广州市、肇庆市,湖南省湘潭市,重庆市主城区、梁平区,四川省达州市、巴中市,云南省昭通市,陕西省西安市、咸阳市,甘肃省金昌市等17个地市(区)进行了重点督查。
各督查组采取明查、暗查相结合的方式,共抽查各类工业228家,发现污染源超标排放、未正常运行污染物处理设施、小企业群区域污染、加油站油气回收设施不正常使用等问题。
现将其中24件典型环境违法案件向社会公开通报(附后)。
邹首民表示,各督查组已将上述问题反馈地方,并督促依法处理处罚并进行整改。
环境保护部将继续开展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查,督促地方做好相关工作,同时也欢迎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积极监督。
附件一:大气污染防治督查典型案件(20xx年10月)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通报篇220xx年1-10月,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总体进展情况通报一、大气环境质量通报10月份,我市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以AQI指数统计)25天,优良率达80.6%,较去年同期上升16.1个百分点。
市区PM2.5浓度为49 μg/m3,浓度较20xx年下降9 μg/ m3,下降幅度为15.5%。
1至10月份,我市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222天,优良率为73.0%,较去年同期上升4.6个百分点。
市区PM2.5浓度为50μg/ m3,浓度较20xx年下降7μg/m3,下降幅度为12.3%。
二、主要工作进展通报1、清洁能源行动。
(牵头部门:经信委、城管委)开展高污染禁燃区创建,积极推进燃煤锅炉淘汰,超额完成金华下达的淘汰任务,淘汰高污染燃料锅炉564台,占金华下达淘汰任务数的215%。
大气污染防治法案例(3个)
大气污染防治法案例案例1 锅炉排放烟尘污染案某市市级幼儿园建于2000年3月,其内部建造的食堂和锅炉房均采用燃烧生煤的方式做饭和烧热水,两根烟囱每天排出滚滚浓烟。
2000年9月,市轮船总公司在紧邻幼儿园食堂和锅炉房的旁边动工修建了一座水上娱乐城。
由于该市河流较少,该水上娱乐城立即成为本市居民夏天消暑的好去处,生意十分兴隆。
然而好景不长,由于幼儿园不断向外排放浓烟,导致水上娱乐城的水面上总是有一层黑色漂浮物。
游客们认为太不卫生,不再光顾娱乐城,娱乐城的生意渐渐清淡。
2000年10月3 日,经市卫生防疫站检测,水上娱乐城的水质不符合卫生标准,被责令限期整改。
娱乐城认为其生意不好及被卫生防疫站责令限期整改的主要责任在于幼儿园排放浓烟污染了娱乐城的水质,于是要求市环保局进行处理。
市环保局受理后,进行了现场检测.鉴定幼儿园两烟囱的排放严重超标,是娱乐城水质恶化的主要污染源.经研究决定,责令幼儿园限期治理,达标排放,并罚款15 000元.同时,娱乐城也将幼儿园告上法庭,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16 280元.在庭审中,幼儿园辩称:(1)幼儿园建在先,娱乐城建在后。
市轮船总公司在明知幼儿园烟囱排放可能污染其水质的情况下仍然建造娱乐城,引起的一切后果应由娱乐城自己承担.(2)幼儿园已接受了环保局15 000元的罚款,不应再给娱乐城赔偿。
【问题】1.幼儿园的理由是否成立?2.环保部门的处理是否正确?为什么?3.法院应如何处理?【分析】1.幼儿园的理由不成立。
(1)幼儿园以其建在先作为免除其法律责任的理由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我国《环境保护法》、《民法通则》明确规定,只有下面三种情况可以作为法定的免责条件:1)不可抗力;2)第三人的过错;3)受害人自身的过错。
因此,幼儿园建在先不能作为免除其法律责任的条件。
(2)认为自己已承担了行政处罚的行政责任就不应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是不对的,行政责任和民事责任是两种性质不同的法律责任。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环境保护部等部门关于推进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改善区域空气质量指导意见的通知
(十四)大力推广清洁能源。改善城市能源消费结构,加大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煤制气、太阳能等清洁能源的推广力度,逐步提高城市清洁能源使用比重。继续推进清洁能源行动,积极开展清洁能源利用示范。推进工业、交通和建筑节能,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加快发展农村清洁能源,鼓励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推广生物质成型燃料技术,大力发展农村沼气。禁止露天焚烧秸秆等农作物废弃物,确保城市周边、交通干线、机场周围空气质量。鼓励采用节能炉灶,逐步淘汰传统高污染炉灶。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改善空气质量为目的,以增强区域环境保护合力为主线,以全面削减大气污染物排放为手段,建立统一规划、统一监测、统一监管、统一评估、统一协调的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机制,扎实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二)基本原则。坚持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相结合,促进区域环境与经济协调发展;坚持属地管理与区域联动相结合,提升区域大气污染防治整体水平;坚持先行先试与整体推进相结合,率先在重点区域取得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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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三)加强区域环境执法监管。环境保护部要会同有关地方和部门确定并公布重点企业名单,开展区域大气环境联合执法检查,集中整治违法排污企业。各地环保部门应加强对重点企业的监督性监测,并推进其安装污染源在线监测装置。到2012年年底前,重点企业应全部安装在线监测装置并与环保部门联网。
八、加强空气质量保障能力建设
(十八)加快车用燃油清洁化进程。推进车用燃油低硫化,加快炼油设施改造步伐,增加优质车用燃油市场供应。尽快制定并实施国家第四、第五阶段车用燃油标准和车用燃油有害物质限量标准。强化车用燃油清净剂核准管理。
(十九)大力发展公共交通。完善城市交通基础设施,落实公交优先发展战略,加快建设公共汽、电车专用道(路)并设置公交优先通行信号系统。改善居民步行、自行车出行条件,鼓励居民选择绿色出行方式。
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管理办法
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管理办法一、总则为了加强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大气环境质量改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大气污染防治资金(以下简称“防治资金”),是指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安排,专门用于支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资金。
防治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应当遵循“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公开透明、规范管理、注重绩效”的原则,确保资金合理分配、安全使用,并充分发挥其引导和带动作用。
二、资金来源防治资金的来源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中央财政预算安排的专项资金。
2、地方财政按照一定比例配套的资金。
3、依法征收的排污费中用于大气污染防治的部分。
4、社会捐赠等其他合法渠道筹集的资金。
三、支持范围防治资金主要支持以下方面的工作:1、大气污染治理重点工程项目,如工业企业废气治理、燃煤锅炉改造、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等。
2、大气环境监测与监管能力建设,包括监测设备购置、信息化平台建设、执法装备配备等。
3、大气污染防治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支持开展相关领域的基础研究、应用研究以及先进适用技术的示范推广。
4、清洁能源替代和能源结构优化项目,如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天然气推广应用等。
5、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包括老旧车辆淘汰、新能源汽车推广、尾气检测设施建设等。
6、其他与大气污染防治相关的重要工作。
四、资金分配防治资金的分配应当综合考虑以下因素:1、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任务的轻重和难易程度。
2、各地大气环境质量状况及改善目标。
3、地方财政投入情况及资金管理使用绩效。
4、项目的可行性和预期效益。
中央财政根据上述因素,通过因素法或项目法等方式将防治资金分配到各地区。
地方财政应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合理安排和使用上级下达的防治资金,并按照规定做好配套资金的落实工作。
五、项目申报与审核各地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组织申报大气污染防治项目。
申报的项目应当具备明确的目标、具体的实施内容、合理的预算安排和可行的保障措施。
呼和浩特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9年中央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呼财资环指〔 2019〕18号
呼和浩特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9年中央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正文:---------------------------------------------------------------------------------------------------------------------------------------------------- 关于下达2019年中央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相关旗县区财政局: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19年中央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内财资环〔2019〕1078号)以及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分配2019年度中央大气、土壤、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及自治区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的函》(呼环函〔2019〕306号),现下达2019年中央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预算(拨款)指标4500万元,专项用于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具体地区及分配金额详见附件。
此款请列政府预算支出功能分类科目“2110301节能环保支出—污染防治—大气”。
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请按照相关资金管理办法要求,加强专项资金管理,保障大气污染防治重点任务,切实提高财政资金效益。
请你地区采取有效措施,增强预算执行力,确保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截留、挪用。
资金拨付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和政府采购制度。
二、为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请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的要求,完善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
同时,参照自治区做法,对绩效目标进行对下分解,请将《大气污染防治资金区域绩效目标申报表》和分解下达的绩效目标报市财政局和市生态环境局备案。
呼和浩特市财政局2019年10月31日——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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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央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检查典型案例的通报
为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3]37号),确保专项资金管理规范,财政部监督检查局于2016年5月组织部分专员办对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江苏、安徽、山东、河南等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2013-2015年中央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检查。
本次检查的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共获得中央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2394000万元,占比94.25%。
检查组实地检查项目涉及中央专项资金807200万元,检查覆盖面为34%。
检查共涉及资金分配管理部门和单位121个、使用专项资金的单位719个。
现将检查中发现的部分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安徽省谯城区、利辛县、灵璧县、泗县、五河县、怀远县、阜南县、太和县、寿县、霍邱县等10个县(区)扩大开支范围,2014-2015年在用于秸秆禁烧的专项资金中列支人员经费及单位奖励、工作经费等保障类经费21900万元,其中2014年7700万元,2015年14200万元。
同时,谯城区、利辛县、灵璧县、泗县、五河县、怀远县、太和县、寿县等8个县(区)将257.11万元专项资金挪用于与秸秆禁烧无关的办公楼维修、招待、新打机井、购买变压器等其他事项,其中2014年90.58万元,2015年166.53万元。
二、天津市环保局扩大开支范围,2015年在中央专项资金中安排425万元用于黄标车淘汰工作中产生的交通、邮电、办公等费用。
三、山西省焦炭集团太原市焦炭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太原市城中村(棚户区)和农村推广使用洁净煤焦替代工程指定配送企业,2015年10月至2016年3月从山西亚鑫煤焦化有限公司采购洁净焦炭14.61万吨,对其中抽验不合格的洁净焦炭3.88万吨,太原市焦炭有限责任公司未按规定拒付价款,涉及财政资金1941.35万元。
四、山西省太原市环境保护局及下属分局为完成部门预算的项目支出进度,采取“以拨代支”方式向相关项目单位拨付2013- 2015年中央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24679.03万元。
五、河南省郑州市城市管理局2015年集中采购186辆小型垃圾压缩车,其中分配给中原区的25台小型垃圾压缩车因车辆型号无法与垃圾站对接等原因造成车辆闲置,涉及专项资金762.5万元。
针对此次检查发现的问题,我部高度重视,将于近期采取以下措施推进工作:
一是对检查发现的问题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按照《预算法》和《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追回被骗取、挤占、挪用、违反规定扩大开支范围的补助资金,责令相关地区进行整改。
二是健全资金管理制度。
督促地方根据《中央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一步细化管理要求,从制度上对资金的拨付与使用、项目管理施行全流程控制。
三是强化管理和监督。
加大监督检查和违规惩戒力度,保障财政补贴资金使用的安全有效。
从严查处套取、骗取财政资金的行为,并建议有关部门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加强对结转结余资金的管理和监督,防止财政存量资金在基层财政和项目单位沉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