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行政法与行政救济法复习提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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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复习提纲

行政法复习提纲

行政法复习提纲第一章行政法概述行政法是以宪政为基础的调整行政关系和监督行政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行政法的特点:(一)行政法的形式特点1、无统一的法典2、表现形式的多样性3、数量规模的宽泛性(二)行政法的内容特点1、行政权的支配性2、实体法和程序法的混杂性3、效力的多元性4、对社会的适应性行政法的渊源:(一)宪法一方面,宪法是行政立法的依据。

有关重要的行政立法,特别是法律的制定,都是以宪法为依据的。

另一方面,宪法中有关以行政关系为基础和调整对象的规范,如有关公民受教育权的规范和申诉权、控告权、检举权和赔偿权的规范等,则是行政法的直接法源。

(二)制定法1、法律。

法律是我国行政法的基本法源。

2、行政法规。

行政法规是行政法最重要的法源之一。

3、地方性法规。

它是行政法最重要的法源之一。

4、规章。

规章和行政规章也是行政法的重要法源之一。

行政法关系的种类:1、行政法律关系(行政法律关系,是国家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活动中所发生的由行政法规范所调整的各种社会关系,是行政法关系的一种。

)2、监督行政法律关系(监督行政法律关系,是指国家有权机关在监督行政行为的过程中,与行政主体之间形成的受行政法规范调整的各种关系)第二章行政法的基本原则行政合法性原则:1、法律的规范创造力原则法律的规范创造力原则,?2、法律优先原则法律优先原则,又称法律优越或法律优位原则,是指行政应当受现行法律的约束,不得采取任何违反法律的措施。

3、法律保留原则法律保留原则有两方面含义。

一方面法律保留原则是指对于影响人民自由权利之重要事项,没有法律之明确授权,行政机关即不能合法作为行政行为。

另一方面,社会生活中某些重要的事项,应保留给立法机关以法律规定之,其它任何法的规范都无权规定,行政权非有法律依据不得为之。

所以法律保留原则,通俗地说也就是保留给法律去规定原则。

行政合理性原则:1、平等对待2、比例原则(P31~33 重点掌握)比例原则,又称为均衡原则或平衡原则,是实质意义上依法治国原则的典范. 它具体包括三个子原则:1)行政措施对目的的适应性原则也可以称为适当性原则2)最小干预可能的必要性原则也可以称为必要性原则3)禁止过分的适当性原则也可以成为侠义的比例原则3、正常判断行政应急性原则:行政应急性原则是现代行政法治原则的重要内容,指在某些特殊的紧急情况下,出于国家安全、社会秩序或公共利益的需要,行政机关可以采取没有法律依据的或与法律相抵触的措施。

行政法复习重点

行政法复习重点

名词解释:1、行政法:是法的一个独立部门,是调整因行政主体行使行政职权而产生的特定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听证制度:是指政府组织在直接涉及公众或公民利益的公共决策时,应当听取利害关系人,社会各方及有关专家的意见以实现良好治理的一种的规范性程序设计。

行政合法性原则是行政法治的核心内容。

它是指行政权的存在、行使必须依据法律,符合法律,不得与法律相抵触。

3、行政主体概述:是指享有国家行政权力,能以自己的名义从事行政管理活动,并独立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的组织。

4、抽象行政行为:行政主体针对特定的事项而不特定的相对人实施的行政行为。

5、具体行政行为:指国家行政主体针对特定行政管理对象实施的行政行为。

6、依职权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根据其职权,而无须行政相对人的申请,就能主动实施的行政行为。

7、依申请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只有在行政相对人提出申请后才能实施的行政行为。

8、裁量行政行为:是指法律对行政机关所实施的行政行为没有作出明确的规定而只是规定了实施该行政行为的原则、幅度、精神、条件等,行政机关依据这些原则、幅度、精神、条件等而实施的行政行为。

9、行政行为的确定力:是指行政行为成立后具有不可变更力,非经法定程序不得任意变更或撤销。

10、行政行为拘束力:是指行政行为成立后即对有关的组织或个人产生法律上的约束的效力,不能再做出与行政行为相抵触或违反该行为的相关要求的行为。

11、行政行为的执行力:是指行政行为成立后,行政相对人必须自觉履行行政行为所设定的义务,否则,行政主体依法有权采取一定的手段,使行政行为的内容得以实现的效力。

12、行政立法: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制定行政法规和行政规章的活动。

13、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行政主体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依法向法定的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对该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行政行为。

2022年行政法知识复习提纲

2022年行政法知识复习提纲

2022年行政法知识复习提纲(完整版)2021 年年行政法知识复习提纲(完整版)一、行政法概述:㈠行政法的概念:指有关行政机关的职责、权限、工作原则和活动程序等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行政法的特征:①尚未形成统一、完整的实体法典;②数量众多;内容广泛、富于多变性。

③行政法律关系中当事人的地位往往是不平等的。

㈡行政行为:行政行为的基本特征:①行政行为必须是行政主体所为的行为;②行政行为是行使行政职权的行为。

1.抽象行政行为的概念:指针对不特定的人和事制定出来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为规则。

抽象行政行为的特征:对象的普遍性;效力的普遍、持续性;准立法性;不可诉性。

2.具体行政行为的概念:指就具体的事项,作出权利义务的单方行为。

二、行政处罚:㈠行政处罚的种类:1.警告(精神罚):书面形式的谴责与告诫;2.罚款(财产罚);罚金是一种刑罚。

3.没收违法所得和没收非法财物(财产罚);4.责令停产停业(能力罚);5.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执照(行为罚或能力罚);6.行政拘留(人身自由罚):只有公安机关有权决定和执行。

㈡行政处罚的设定:1.法律:设定各种行政处罚。

2.行政法规: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外的行政处罚。

3.地方性法规: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吊销企业营业执照外的行政处罚。

4.规章:设定警告或一定数量罚款的行政处罚。

㈢行政处罚的管辖:1.地域管辖:发生地;2.级别管辖:县级以上;3.指定管辖:争议时,上级指定。

㈣行政处罚的适用:1.不予处罚:没造成后果;不满14 周岁;正在精神病。

2.从轻、减轻处罚:主动消减危害、受胁迫、有立功表现;已满14 不满18;正在精神病。

3.一事不再罚:对一个行为已做出行政处罚的,任何机关不得以同一事由再做出同一种类的行政处罚。

4.追诉时效:行政处罚的追诉期为2 年。

㈤行政处罚的程序:1.简易程序的适用条件:⑴违法事实确凿;⑵有明确、具体的法定依据;⑶对个人处以50 元以下罚款或警告,对组织处以1000 元以下罚款或警告。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复习重点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复习重点

二、论述题重点一、名词解释1.行政法律关系主体:即行政法律关系当事人,也称行政主体或行政法律主体,是指参加行政法律关系享有权利、承当义务的当事人。

2.行政法律关系客体:是指行政法律关系中当事人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

包括物、行为与精神财富。

3.行政法律关系内容:是指行政法律关系主体所享有的权利与承当的义务。

4.行政法的根本原那么:行政合法性原那么、行政合理性原那么。

5.行政合法性原那么:是指行政权力的设立、行使必须依据法律,符合法律要求,不能及法律相抵触。

6.行政合理性原那么:是指行政机关不仅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种类与幅度范围作出行政决定,而且要求这种决定应符合法律的意图与精神,符合公平正义等法律理性。

行政合理性原那么中的“理〞是指表达全社会共同遵守的行为准那么的法理。

7.公务标志:公务人员执行公务时佩带或出示能说明其身份的公务标志的行为,一般被认为是公务行为,反之那么属非执行公务行为。

这一标准是用来说明公务人员的身份或用公务器具的外形标志以便于社会外界识别。

但公务标志要素无法解释佩带公务标志的公务人员用于非公务目的的情况。

8.行政职务关系:是指公务员基于其行政职务而及行政机关之间构成的权利义务关系。

9.行政授权:是指法律、法规将行政职权及行政职责的一部或全部授给非行政机关的社会组织形式的法律行为。

10.行政委托: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在自己的职权范围内,将某项行政职能委托给某一机关、机构、企事业单位、其他社会组织办理的行为。

11.行政相对方:是指在行政法律关系中及行政主体相对应的另一方当事人,是其权益受行政主体的行政行为影响的个人或组织。

12.行政法制监视:是指国家权力机关、国家司法机关、上级行政机关、专门行政监视机关及国家机关体系以外的公民、组织依法对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是否依法行使行政职权与是否遵纪守法行为所进展的监视。

13.行政行为: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行使行政职权,作出的能够产生行政法律效果的行为。

最新精装版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期末复习重点资料

最新精装版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期末复习重点资料

精品文档一、填空题1 •行政法律关系由行政法律关系主体、客体和内容三大要素构成。

2 .行政法律关系的变更包括主体、客体和内容的变更。

3. 行政法律关系是指为行政法所调整的和规定的,具有行政法上权利和义务内容的社会关系。

4. 行政法是调整行政权被行使过程中所产生的社会关系以及对行政权进行规范和控制的法律规范总称。

5. 行政权被行使过程中所产生的社会关系称为行政关系。

6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具有_普遍性、基础性、自身特殊,性的特点。

7•行政法的基本原则的主要包括合法性原则与合理性原则。

8 •我国各级人民政府分为省、市、县、、乡四级。

9•在我国,最基层的人民政府是一一乡镇人民政府一一10•行政主体是指享有国家行政权力,能以自己的名义从事行政管理活动,并独立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的组织。

11. 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行使行政职权作出的能够产生行政法律效果的行为。

- -以行政行为是否具备一定的法定形式为标准,可以将行政行为分为要式行政行为和不要式行政行为。

依据行政行为实施的对象以及适用力的不同,可以将行政行为分为抽象行政行为和具体行政行为。

依据实施行政行为时所形成的法律关系的不同,可以将行政行为分为行政立法行为_、行政执法行为_和行政司法行为_依据行政行为的实施是否须由行政相对方的申请为标准,将行政行为划分为依职权行政行为与依申请行政行为_根据决定行政行为时参与意思表示的当事人的数目为标准,将行政行为划分为单方行政行为_与双方行政行为、和多方行政行为。

12 .行政行为的效力包括公定力、确定力、拘束力和执行力。

13. 行政职权一般依其来源可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固有职权;一类是授予职权。

14. 行政职责隹指行政主体在行使职权的过程中,必须承担的法定义务。

15. 按照行政机关所辖区域范围的不同,可分为中央行政机关和地方行政机关。

16. 行政法律事实可分为行政法律事件_和行政法律行为二17. 公务员的双重身份是个人身份_和公务身份。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复习提纲(含答案)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复习提纲(含答案)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复习提纲一、单项选择题1.行政执法中说明理由制度是为了保障行政相对人的()A.批评权B.陈述权C.申辩权 D.了解权2.下列选项中,可提起行政诉讼的行为是()A.房屋产权登记 B.对公务员的奖惩C.政府规章的适用 D.劳动争议的仲裁3.政府对城市居民房屋拆迁行为属于()A.行政征收B.行政征用 C.行政征调 D.行政规划4.下列选项中,属于行政事实行为的是()A.吊销营业执照 B.销毁盗版音像制品C.户口登记 D.拆迁补偿5.有权撤销国务院行政法规的主体是()A.全国人大B.全国人大常委会C.国家主席 D.最高人民法院6.下列选项中,属于可诉性行政行为的是()A.行政调解 B.行政仲裁 C.行政不作为 D.抽象行政7.独立行使行政审判权的主体是()A.人民法院 B.审判委员会C.行政审判庭 D.合议庭8.行政机关根据其决策和负责体制,分为首长制行政机关和()A.合议制行政机关B.分权制行政机关C.内阁制行政机关D.委员制行政机关9.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A.3个月B.6个月C.1年 D.3年l0.对行政诉讼判决不服的上诉期限为()A.10日 B.15日 C.30日 D.60日11.我国国家赔偿的归责原则是()A.过错加违法原则 B.过错原则 C.违法原则 D.公平原则l2.行政复议机关认为被申请人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适用法律错误的,应作出()A.维持决定 B.确认决定 C.撤销决定 D.履行决定l3.下列选项中,属于行政法规的是()A.《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全国人大制定)B.《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C.《社团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制定)D.《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制定)l4.行政裁决的主体是()A.行政监察机关B.行政复议机关C.法律法规授权的行政机关 D.国家审判机关15.对政府行政自由裁量权的事前控制主要是授权控制和()A.程序控制B.行政首长控制C.督察控制 D.检查控制l6.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的是()A.原告 B.被告 C.第三人 D.人民法院l7.行政机关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生效的行政判决书的时间是()A.15日 B.30日C.60日 D.180日l8.一企业没有履行除雪的行政法义务,某政府管理部门雇人替其除雪并责令该企业支付必要的除雪费用。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复习资料(终极版)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复习资料(终极版)

第二章 行政主体
重点、难点: 1、行政主体的概念、特征、类型 2、行政机关的含义;行政机关与行政主体 3、我国行政机关的体系(中央、地方) 4、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被授权组织) 5、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 6、公务员执行公务的行为

第三章 行政职权
重点、难点: 1、行政职权的含义与特征 2、行政职权与行政职责、行政权限 (1)行政职责的含义与特征 (2)行政权限的含义、特征、类型


第九章 行政诉讼概述
重点、难点: 1、行政诉讼的概念、行政诉讼法的概念 2、行政诉讼法的渊源 3、行政诉讼的特有原则

第十章 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与管辖
重点、难点: 1、人民法院受理的行政案件 2、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事项 3、行政诉讼管辖,尤其注意掌握级别管辖、地 域管辖的相关内容

第十一章 行政诉讼参加人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总复习提要
四个部分:
一般原理(第一章) 主体部分(第二章、第三章) 行为部分(第四章、第五章) 救济部分 1、行政救济(第六章、第七章、第八章) 2、行政诉讼(第九—十二章)

第一章 行政法的概念
重点、难点: 1、行政法的概念与特征 2、行政法的渊源 3、行政法的基本原则:行政合法性原则、行政 合理性原则 4、行政法律关系的特征
பைடு நூலகம்
第三节 具体行政行为
重点、难点: 1、行政许可的含义、特征、程序等 2、行政征收的含义、特征、种类 3、行政奖励的含义、性质 4、行政强制的含义、种类(行政强制措施、行 政强制执行) 5、行政裁决的含义、特征、种类 6、行政合同的含义、特征、具体表现形式

第三节 具体行政行为之行政处罚
重点、难点: 1、行政处罚的含义、特征 2、行政处罚的种类(学理上的、行政处罚法规定的) 3、行政处罚的程序 (1)决定程序(简易、一般、听证) (2)执行程序 4、其他。追诉时效、相对人的权利救济、“一事不再罚” 原则

行政法复习提纲(完整版)

行政法复习提纲(完整版)

一.行政法的概念和特点(一)概念:行政法,指调整在公共行政过程中所形成的各种社会关系,以配置、规范行政权和确认、保障公民等一方权益为核心来规定各方主体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规范之总称。

(二)特点:1、形式特点:①无统一完整的实体法典②由效力层次不同的法律规范构成2、内容特点:①调整领域宽泛,内容丰富②行政法融实体规范与程序规范于一体③富有变动性二.行政法的正式渊源:1、宪法2、法律3、行政法规4、地方性法规5、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6、规章7、国际条约与协定8、法律解释9、党政联合文件(行政机关与执政党等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三.行政法律关系的概念和特征:(一)概念:行政法律关系,指行政法对在实现公共行政职能过程中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加以调整后,所形成的行政主体之间以及行政主体与其他各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二)特征:1、主体的恒定性与不可转换性2、单方意志性3、权利与义务的不对等性4、国家权力具有不可处分性5、个体权利的行使具有有限性6、设定的灵活性与及时性7、救济形式的多样性四.行政法律关系主体的构成:包括行政主体、行政公务人员、行政相对人、行政监督主体。

五.行政法基本原则的内容(会判断、选择,不用背)书P48-571、保障公民权利与自由原则2、依法行政原则3、正当程序原则4、行政效益原则六.会判断XX是否是行政主体。

行政主体→→1、是组织; 2、在行政法律关系中行使行政权;3、以自己的名义独立行使行政权;4、独立承担责任行政主体的范围→→(十大类)国务院;国务院组成部门;国务院直属机构;经国务院授权的办事机构;国务院部、委管理的国家局;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经法律、法规授权的派出机关和派出机构;经法律、法规授权的行政机关内部机构、议事协调机构和临时机构;法律、法规授权的其他组织(eg:行政性公司;经授权的事业单位;经授权的企业单位,如北京市电信局;经授权的社会团体、群众性组织及其他社会组织)。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复习资料(整理复习版)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复习资料(整理复习版)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复习资料第一章行政法概述一、概念术语1.行政: 行政是国家行政机关或其他特定的社会公共组织为实现公共利益对公共事务进行组织、管理的活动及其过程。

2.行政法: 指调整行政关系、规范和控制行政权的法律规范体系。

3、行政关系: 指国家行政机关在行政活动中同被管理者所发生各种关系的总称。

4、行政权:指执行、管理权, 主要是指国家行政机关执行国家法律, 管理国家内政、外交事务的权力。

二、思考题1.为什么要对行政权进行控制答:行政权同其他公权力一样, 其作用具有两重性。

在现代社会, 行政权相对于立法权和司法权, 有膨胀和扩张的趋势;行政权与其他国家公权力相比, 它与公民、组织有着更经常、更广泛、更直接的联系。

2.行政法的特征答: 形式特征---没有统一、完整的法典行政法规范赖以存在的法律形式、法律文件的数量居部门法之首内容特征---内容广泛、规范, 易于变动实体性规范与程序性规范交织在一起3.我国行政法的渊源有哪些答:宪法, 法律, 行政法规规章, 地方性法规规章, 民族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法律解释, 我国加入或承认的国际条约和协定。

第二章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一、概念术语1.行政法定原则: 指行政机关行使行政权力、管理公共事务, 必须有法律授权, 并依据法律规定。

2.法律优位: 指在已经有相关法律规定的情况下, 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及规章等规范性文件都不得与法律相抵触, 凡有抵触则以法律为准;或者在法律尚未规定而其他规范性文件率先作出是, 一旦法律就同一事项作出规定, 则法律具有优先地位, 其他规范性文件必须服从之。

3.法律保留: 指当宪法或法律将某些事项保留给立法机关时, 行政机关非经特别授权不得对此制定任何规范性文件。

4、比例原则: 指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行为应兼顾行政目标的实现和保护相对人的利益, 如果为了实现行政目标可能对相对人利益造成某种不利影响时, 应使这种不利影响限制在尽可能小的范围和限度, 使二者处于适度的比例。

行政法与行政救济法复习提纲

行政法与行政救济法复习提纲

行政法与行政救济法复习提纲一、行政法的基本概念和特点A. 行政法的定义和范围B. 行政法的特点和功能C. 行政法与其他法律学科的关系二、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与基本制度A.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1. 法治原则2. 公正原则3. 公平原则4. 透明原则5. 自由原则B. 行政法的基本制度1. 行政行为制度2. 行政组织制度3. 行政责任制度4. 行政审判制度三、行政法的主体与客体A. 行政法的主体1. 行政机关2. 行政人员B. 行政法的客体1. 行政行为对象2. 行政行为对象的权利和义务四、行政法的法律责任A. 行政违法与行政非法性1. 行政违法的概念2. 行政非法性的表现形式B. 行政法律责任的种类与适用条件1. 行政处罚2. 行政强制措施3. 行政救济五、行政救济法的基本概念和种类A. 行政救济法的定义和意义B. 行政救济法的种类1. 行政复议2. 行政诉讼3. 行政赔偿六、行政救济法的程序与效力A. 行政复议程序1. 行政复议的提起和受理2. 行政复议的审理和裁决B. 行政诉讼程序1. 行政诉讼的提起和受理2. 行政诉讼的审理和判决C. 行政救济法的效力和效果七、行政救济法的发展趋势与问题A. 行政救济法的发展趋势1. 法律保障的扩大2. 程序的简化与规范化B. 行政救济法面临的问题与挑战1. 司法化问题2. 行政救济机构的权威性和独立性结语以上是关于行政法与行政救济法的复习提纲,将行政法的基本概念、原则、制度,以及行政救济法的定义、种类、程序和问题进行了梳理和归纳。

通过对这些内容的学习,可以更好地理解和掌握行政法与行政救济法的基本知识,为今后的学习和实践提供指导和依据。

提纲中的内容仅供参考,具体学习时还需结合教材和法规加以细化和拓展。

希望能对复习行政法与行政救济法有所帮助,顺利完成学业。

行政法与行政救济法复习提纲

行政法与行政救济法复习提纲
(2)本案中的赔偿义务机关是哪一个?
(3)张某应当如何提出赔偿请求?(9分)
答:(1)张某有权要求赔偿。因为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侵犯了张某的人身权,所以,张某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2)市中级人民法院是赔偿义务机关。因为本案中,张某经高级人民法院再审改判无罪,所以做出生效判决的中级人民法院是赔偿义务机关。
简答:
1、 简述行政诉讼中被告的确认?
行政诉讼被告的一般情形是:(1)原告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被诉的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2)行政案件经行政机关复议的,复议机关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机关是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3)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作出被诉的具体行政行为的组织是被告;)4)由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委托的行政机关是被告;(5)行政机关撤销后,由继续行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为被告。
问题:(1)李某的行为是否与行使职权无关?为什么?
(2)对于刘某的赔偿诉讼请求人民法院是否应当受理?为什么?
答:
答:(1)李某的行为与行使职权有关。因为,李某对刘某的伤害发生在其执勤过程中,李某是为执勤民警处理打架纠纷时,对刘某肆意殴打,并造成刘某终身残疾的,因而,不属于个人行为。
(2)对刘某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因为,根据我国国家赔偿法的有关规定,致害行为与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有关的,国家应当对该行为所造成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该案赔偿义务机关某市公安局对刘某的赔偿请求不予受理,刘某根据国家赔偿法的有关规定可以在两个月的期间届满后,在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刘某的诉讼行为符合法定受理条件,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并判决该案被告承担相应的行政赔偿责任。

行政法与行政救济法复习提纲

行政法与行政救济法复习提纲

行政法与行政救济法复习提纲
导言:
行政法和行政救济法是法学专业学生必修的两门核心课程。

行政法主要涉及行政组织、行政行为、行政程序等内容,而行政救济法则是研究行政机关违法行为的救济程序及其实体内容。

本文将围绕行政法与行政救济法的相关概念、原则、程序等方面展开复习提纲的撰写。

一、行政法的概念与原则(400字)
1.1 行政法的概念
1.2 行政法的特点
1.3 行政法的功能
1.4 行政法的分类
1.5 行政法的主要原则
二、行政组织与行政行为(400字)
2.1 行政组织
2.1.1 行政机关的概念及类型
2.1.2 行政权力的划分与行使
2.2 行政行为
2.2.1 行政行为的概念与特征
2.2.2 行政行为的分类
2.2.3 行政行为的效力
三、行政程序与行政裁量(400字)
3.1 行政程序
3.1.1 行政程序的概念与特征
3.1.2 行政程序的基本原则
3.1.3 行政程序的程序环节
3.2 行政裁量
3.2.1 行政裁量的概念与特征
3.2.2 行政裁量的范围与限制。

行政法复习提纲

行政法复习提纲

行政法复习提纲第一章1、行政:是组织的一种职能,任何组织(包括国家)要生存和发展,都必须有相应的机构和人员行使执行、管理职能(行政职能)。

2、行政包括公行政与私行政。

公行政包括国家行政与其他非国家的公共组织行政。

非国家的公共组织,如公会、妇联等社会团体,律师协会、医师协会等行业组织,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等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行政。

P2 非国家行政主要指私行政,即私人企业、组织、团体的执行、管理活动。

国家行政又有形式行政与实质行政之分。

3、现代行政法之所以将国家行政机关以外的社会公权力组织实施的公行政也纳入其调整范围,现代行政法学之所以将之纳入其研究范围,主要原因见P34、行政法学的研究对象是公行政,主要是国家行政、形式行政。

国家行政是行政法的基本调整对象,从而是行政法学的基本研究对象。

5、公权力包括国家公权力(强)、国际公权力(弱)和社会公权力(弱)。

国家公权力包括国家立法权(最重要)、国家行政权(最主要)和国家司法权。

6、行政法不同于行政。

所谓行政国家,是指资本主义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以后,由于科技的进步和生产关系的调整导致了社会经济的迅猛发展,而社会经济的发展又同时导致了大量的社会矛盾和社会问题的产生。

7、20世纪行政新扩充的领域主要包括 P98、行政国家的异化,也称“政府失灵”,主要表现为A 对民主、自由和人权的威胁。

B 腐败和滥用权力。

C 官僚主义和效率低下(帕金森定律)。

D 人、财、物资源的大量浪费。

E 人的生存能力和创造能力的退化。

P10帕金森定律:在行政管理中,行政机构会像金字塔一样不断增多,行政人员会不断膨胀,每个人都很忙,但组织效率越来越低下,又称为“金字塔上升”现象。

9、到20世纪后期,大多数“行政国家”陆续逐步过渡到“有限政府”。

这种过渡的一般途径是①转变和缩减政府职能、限制行政权。

②规范行政行为,控制行政权。

③加强社会自治,转化行政权。

P1110、行政法作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是伴随着行政国家的产生而产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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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判断10*1’单项5 多选题5 问答10’+15’案例4*9’考试时间:2013年12月23日 5、6节课考试地点:B202案例:1、2002年5月,某村委会经镇政府同意,在本村荒山开办一采石场,随后承包给了村民张某、李某经营,因二人不交第二年的承包费,村委会在请镇政府出面协调未果的情况下,请县矿产局进行干预,县矿产局调查后认为,该采石场未依法办理采矿许可证,村委会不具备发包采矿权的主体资格,其所收承包费属非法所得,故做出处罚决定,责令张、李二人停止开采,没收采出的产品,没收采出的产品,没收村委会及张、李二人的违法所得。

问题:(1)如果张、李二人申请复议,谁可作为行政复议机关?(2)在行政复议中,村委会的法律身份如何?(3)如果复议机关认为县矿产局的处罚决定应该撤销,但张、李二人并未提出赔偿请求,对二人的财产损失,复议机关应如何处理?(4)如复议决定送达生效后,县矿产局无故拖延不予履行,依法应当如何处理?答:(1)县政府与县矿产局可以作为行政复议机关,因为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2)村委会可以作为第三人参加行政复议,也可以作为共同申请人与张、李二人一起参加行政复议。

因为同申请行政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其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作为第三人参加行政复议。

(3)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对行政赔偿问题同时做出决定,责令县矿产局返还没收的矿石和村委会的收入,或赔偿相应的价款。

因为申请人在申请行政复议时没有提出行政赔偿请求的,行政复议机关在依法决定撤销或者变更罚款,撤销违法集资、没收财产、征收财产、摊派费用以及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具体行政行为时,应当同时责令被申请人返还财产,解除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措施,或者赔偿相应的价款。

(4)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行政复议机关责令其限期履行。

被申请人不履行或者无正当理由拖延履行行政复议决定的,行政复议机关或者有关上级行政机关应当责令其限期履行。

2、某县城“网吧、游戏厅一条街”上,有近百家网吧和游戏厅。

许多中小学生一放学就前往玩游戏上网,有的甚至为此旷课和彻夜不归。

为此,广大家长反映极大,强烈要求关闭这些网吧和游戏厅。

2001年5月,先公安局和文化局根据上级的统一部署,开展了“整治网吧和游戏厅”的联合执法大检查。

在检查过程中,要求所有经营者将已经取得的文化经营许可证和消防许可证交由两局联合设立的执法办公室重新审核。

在审核过程中,根据市公安局和市文化局联合下发的通知,对60多家经营场所面积没有达到100平米的经营者的许可证,都以公安局和文化局共同署名的形式予以吊销。

方某也因经因面积只有60平米而被吊销了文化经营许可证和消防许可证。

方某对公安局和文化局的决定不服,分别向市公安局和市文化局提起复议申请,市公安局和市文化局都未予受理,并告知方某应向县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

县人民政府受理行政复议后发现原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通知》没有法律依据,中止了行政复议,将该《通知》转送市人民政府处理。

市人民政府撤销了该《通知》。

据此,县人民政府认定原具体行政行为于法无据,做出了撤销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复议决定。

问题:(1)县公安局和文化局对方某的处罚是不是共同行政行为?为什么?(2)该行为由哪个机关复议?(3)县人民政府的做法是否合法?为什么?答:(1)是。

县公安局和县文化局在联合执法大检查过程中,以共同的名义,对一特定的事项,特定的行政相对人(方某)做出了吊销文化经营许可证和消防许可证的决定,该具体行政行为属于共同的具体行政行为。

(2)由县政府复议,根据《行政复议法》第15条第1款第(4)项的规定,对两个或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以共同名义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其共同的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3)合法。

县人民政府在审理过程中,发现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不合法,中止行政复议,并依法将该依据转送有权处理的国家机关处理符合《行政复议法》第27条的规定。

县人民政府在市人民政府撤销《通知》后,做出了撤销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决定,符合《行政复议法》第28条的规定。

3、某市建委作出《关于对某公司等单位违反建设程序,不规范经营等问题的处理决定》,对某公司罚款20万元,延缓一年转为正式资质等级,并要求该公司写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

该《处理决定》未直接送达给某公司,而是在某公司参加的一次会议上作为会议材料下发,被某公司发现。

某公司对该处理决定不服,申请复议。

问题:(1)某公司能否对处理决定申请复议?(2)如果可以申请复议,则被申请人、行政复议机关分别是谁?(3)如果复议机关受理了本案,应当如何做出处理?为什么?答:(1)某公司可以申请复议,因为该处理决定针对具体的对象,内容具体明确,是具体行政行为,对此不服可以申请复议;(2)被申请人是某市建委,行政复议机关是某市政府或建设厅。

因为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3)行政复议机关应当撤销该处理决定,因为该决定违反了法定程序,如未经听证程序,未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辩解,未告知当事人救济权利和救济途径,并且未根据法定程序送达等。

而违反法定程序即已构成行政复议机关撤销处理决定的法定理由。

4、某市工商局以胜利爆竹销售点销售的烟花爆竹存在安全隐患为由,没收了其销售的500箱烟花爆竹并处以5万元的罚款。

该销售点立即向人民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并申请证据保全,要求鉴定被没收的烟花爆竹的质量,以确定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人民法院受理后向生产该烟花爆竹的工厂调取了该厂的产品质量的相关证据,发现该厂连续5年获得消费者放心品牌奖。

问题:(1)行政诉讼的证据保全是指什么?(2)人民法院对当事人的鉴定要求应该怎样处理?(3)行政诉讼中,人民法院在哪些情况下有权调取证据,为什么?答:(1)证据保全是指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人民法院根据诉讼参加人的请求或依职权采取措施对证据加以确定和保护的一项诉讼制度。

(2)人民法院认为对专门性问题需要加以鉴定的,应当交由法定的鉴定部门鉴定,没有法定的鉴定部门的,由人民法院指定鉴定部门鉴定。

故本案中人民法院应将爆竹封存并交由法定部门鉴定(3)人民法院有权调取证据的情形有二,一是原告或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提供了证据线索但无法自行收集证据的,二是当事人应该提供而无法提供原件或原物的。

5、2005年3月1日,林某因涉嫌赌博被A市B区公安分局传唤,B区公安分局仅根据另一涉嫌赌博者王某的供认,而无其他证据的情况下,认定林某在2005年2月28日一起参与了赌博,对林某作出拘留15天并罚款2000元的处罚决定。

林某不服,向A市公安局提起行政复议。

复议中B区公安分局并未提出充足证据,但A市公安局以自己在复议过程中收集到的确凿证据表明林某确实曾于2005年2月1日参与过赌博,遂市公安局维持了B区公安分局的处罚决定。

林某对复议决定仍不服,向B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认为原具体行政行为处罚证据,认定事实错误,要求撤销B 区公安分局的处罚决定,并赔偿损失。

在诉讼过程中,B区公安分局威逼利诱迫使某棋派室老板提供了证据,表明林某确实于2005年2月28日与王某一起参与了赌博。

随后B区公安分局向法院提供了该份证据。

问题:(1)复议机关的行为是否有错,为什么?(2)B区公安分局在诉讼中收集到的证据是否有效,为什么?(3)诉讼中,被告如何承担举证责任?(4)本案中,原告应对哪些问题承担举证责任?答:(1)复议机关的行为有错。

因为行政复议法规定,被申请人自街道申请书副本之日起10日内没有提出书面答复、提交当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的,视为该具体行政行为没有证据、依据,由复议机关撤销该具体行政行为。

本案中复议机关A市公安局作出了维持决定,因此是错误的。

(2)无效。

因为刑侦诉讼法规定,在诉讼过程中,被告不得自行向原告收集证据。

而且本案中B区公安分局是在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情况下收集证据的,因此无效。

(3)被告应当在收到诉讼副本之日起10日内提交答辩状,并提供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的证据、依据;被告不提供或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的,应当认为该具体行政行为没有证据、依据。

(4)林某应提供证据证明其起诉符合法定条件,并提供证据证明因受被诉行为侵害而造成损失的事实。

6、上海市杨浦区居民赵某携带禁止进口的货物被深圳罗湖海关查获,罗湖海关认定赵某携带货物为走私货物,给予赵某罚款5000元,拘留10日的处罚并没收走私货物。

赵某认为处罚决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向海关总署申请复议,海关总署经复议决定罚款改为10000元并处以15日拘留并没收走私货物。

问题:(1)赵某仍不服,欲提起行政诉讼,应向哪个法院提起?为什么?(2)赵某提起行政诉讼应以谁为被告,为什么?(3)如果赵某不经复议直接提起行政诉讼,应由哪个法院管辖,被告是谁?为什么?答:(1)赵某应向上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中的任一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因为,首先对海关处理不服的案件不服的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其次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此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和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有管辖权;再次,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而提起诉讼的,由被告所在地或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所在地包括原告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和被限制人身自由,行政机关基于同一事实既对人身又对财产实施行政处罚或者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被限制人身自由的公民、被扣押或者没收财产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上述行为均不服的,既可以向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受诉人民法院可以一并管辖,因此上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也有管辖权。

(2)赵某应以海关总署为被告。

因为行政复议法规定,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

(3)赵某可以向上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或者是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深圳罗湖海关为被告。

因为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机关是被告。

7、章某系山东威海人某区人,2000年来上海松江区打工,2006年2月因赌博被青浦区公安局处以15天拘留。

拘留过程中,章某不幸因脑溢血死亡,章某的妻子遂提起行政诉讼。

问题:(1)本案是否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2)章某的妻子是否有权提起行政诉讼?为什么?(3)如果章妻可以提起行政诉讼那么哪个法院有管辖权?答:(1)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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