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转型时期家庭的特点及面临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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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转型时期家庭的特点及面临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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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转型期,既是中国经济腾飞的时期,也是中国社会大变革、大发展的时期。
在这一激烈的转型过程中,我国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思想等各方面都正在发生全方位的变化,各种价值观念的变迁对人们的思想形成巨大的冲击。
其中,人生观、荣辱观、价值观和婚姻家庭观的变化尤为瞩目,人们处在风云变化的漩涡之中。
一、家庭文化的演变及面临的问题
1.家庭观念的变化。
社会转型时期,人们对家庭的期望值与过去大不相同。
社会经济生活的紧张,危机感的加重,下岗、待业等诸多因素使个人在家庭中的经济地位不断变动。
过分强调个性的发展,自我价值的实现和自由、享乐又使得一些人以自我为中心,缺乏群体意识,导致家庭成员间出现新的矛盾和冲突,也造成人们对家庭意识的淡化和家庭认识的迷茫。
有些人想逃避家庭羁绊决定终身不结婚,还有些人想冲出婚姻的围城。
更多的人在不断调整自己的心态,以适应变动中的家庭状况和环境。
他们希望家庭不仅仅是生育的共同体和经济生活合作体,而且是满足情感享受和精神需求的港湾,渴望有更多的理解、支持、帮助和鼓励,风雨同舟,共同沐浴甘甜。
2.择偶观的转变。
(1)择偶方式基本自主。
在婚姻自主方面,伴随着婚姻自主意识的增强,青年中自主婚姻所占的比例越来越高。
(2)择偶标准更加注重个人的条件,更加看重物质利益和好的生存条件。
从前,青年择偶标准一般把家庭出身、政治面貌、经济条件、社会关系作为主要标准,明显表现出以家庭利益为转移的倾向。
相反在社会转型时期,人们在择偶时更加注重个人条件。
3.性观念的开放。
随着改革开放的逐渐深入,西方的人生观、价值观特别是“性自由”观念也借着各种媒体传入中国,使得青年的性观念迅速由封闭、压抑走向开放。
4.平等观的兴起。
人们追求个人生活质量和人生价值的同时,家庭成员平等的观念也在增强,主要体现在一是人格的平等。
夫妻及所有家庭成员无论男女老少,在道德人格上逐渐确立了平等的观念,无论是夫妻父母和子女,长幼之间无任何高低贵贱之别。
二是权利的平等。
婚姻家庭关系中的所有当事人,都能够相互尊重彼此的权利。
诸如在夫妻关系上,尊重相互之间的姓名,尊重对方的独立身份和人格权利,尊重对方参加家庭之外的劳动、工作、学习和其他社会活动,尊重对方平等占有、使用和处理共同财产,尊重对方对婚姻有继续或终止的自主权利等。
三是义务上的平等。
婚姻家庭关系中的所有当事人,都能平等地履行相应的共同义务,包括相互忠实和相互抚养的义务,赡养父母及老人和抚养子女的义务等。
5.对真挚情感的向往。
在当代中国社会家庭伦理生活中,最大的进步之一是爱情成为家庭伦理生活最重要的伦理观念和道德基础。
随着人们思想观念的转变和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婚外恋、婚外情现象比较多。
一些人在婚姻中,更看重物质利益和实用主义,家庭解体的危险程度在增大。
人们在感到婚姻脆弱的同时,更渴望家庭生活的稳定,渴望夫妻间的相互忠诚。
对夫妻之间真挚情感的向往和对家庭生活稳定的追求成为夫妻的共同愿望,并日益演化为当代家庭伦理的基本观念。
很多人认为情感应当成为夫妻之间是否缔结婚姻关系的前提和基石,是评价婚姻关系及其生活质量的重要标准,也是夫妻双方是否继续或终止其婚姻关系的重要依据。
6.隐私意识的增强。
随着现代社会的发展,人们的自我意识迅速增强,人们对自身的尊严、权利和价值日趋重视。
隐私意识,最主要的是强调每个家庭成员都拥有“隐私权”,就是指人们在私生活方面有权不告诉他人。
虽然人们承认夫妻及家庭成员间应该坦诚相待,不应有不合情理的“隐私”,但也强调他人不得任意探察私人保留空间的权利,比如个人情感、思
想、私房钱、独自的生活空间、生活习惯、个人的物品、正常的交际状况等。
很多人逐渐认识到,隐私权是人权的一部分,每个人都拥有这个权利。
承认、尊重、保护隐私权,实质上是承认、尊重和保护每个人的尊严、价值和人格。
它是现代社会发展的要求,也是社会进步的象征。
7.离婚被更多的人接受。
自80年代初以来,我国的离婚率是不断上升的。
现在面对离婚,很多家庭以正常的心态来看待,离婚早已不是见不得人的事,而是理智分手的方式。
离婚是婚姻的负面结果,不可避免带来一些消极后果,从一定意义上说,离婚是一大社会问题。
二、家庭结构的变化及面临的问题。
1.由大家庭变成小家庭。
计划经济下的福利分房制度主要以工作资历为条件,年轻人结婚时很难就有自己的住房,大部分人不得不与父母住在一起,形成一个经济生活的大家庭,或经济上分而不离的家庭模式。
城市分配制度和住房体制改革,特别是计划生育政策的推行,为已婚子女与父母分开居住提供了条件,家庭规模缩小,多代大家庭逐步被两代核心家庭所代替。
由多子女被独生子女所替代,家庭结构简化使家庭成员间的互动对象减少,互动频率增加,彼此关系更加密切,感情更加亲近。
同时家庭结构的简化,给了中、青年一代更多的独立性和个性发展空间。
2.以夫妻关系为中轴的家庭关系成为主导模式。
婚姻是家庭的基础,以夫妻关系为中轴的家庭关系成为主导模式。
夫妻之间由单向依附(妻子依附丈夫)转变为双向依附,由经济依附转为精神依附(互为精神支柱关系)。
衡量家庭幸福美满的标准由夫妻恩爱代替了父慈子孝,传统的父子关系在家庭中退居次要位置。
情感和精神需求的满足程度成为家庭稳定和对家庭价值认同的重要标准,夫妻间的感情沟通成为家庭生活的重要内容。
3.独身、情人、同居现象。
(1)独身现象。
独身作为一种不择偶的选择,已成为一种时尚、一种生活方式,被那些拥有较好的社会经济地位和家庭背景、受过良好教育的青年所认同。
(2)情人现象。
在社会转型时期,青年人对情人现象多持理解和宽容的态度。
这种宽容不仅仅意味着欣赏和赞同“婚外恋”这种形式或行为本身,而是一种对个人隐私、个人选择、个人追求的尊重。
(3)同居现象。
在社会转型时期,在青年人和老年人中同居现象逐年增加,大有替代婚姻之势。
同居现象的大量出现,一是表明人们在“性”上的放纵,也是人们过分注重个体价值、追求个性自由和追求生活的简捷、避开烦恼的反映。
4.家庭养老功能的弱化。
家庭的小型化使原始意义上的四世同堂趋于瓦解,代之而起的是两代家庭或分而不离的三代同堂家庭。
这种家庭虽然仍承担着养老的道义责任,然而居住分离,子女只能为父母提供物质资源,而照料需求和精神需求不可能及时得到满足。
尽管我国传统的“孝”文化使家庭尊老敬老养老的习俗仍具有一定优势,但它的约束力越来越小,家庭养老功能弱化的速度比人们预计得快得多。
5.“丁克”家庭的大量出现。
一对具有生育能力的夫妇自愿不要孩子,也就是我们所说的“两人世界”,又称之为“丁克家庭”。
上海人口情报中心的一份资料透露,1979—1989年,上海市区“丁克家庭”约占全市家庭夫妇总数的2%-3%,人数估计超过5万。
北京市1984年以来结婚的夫妇中约有20%自愿不生育。
1986年广州市结了婚而不愿生育的人只有3万,1989年底,猛增到10万左右。
丁克家庭带来的一些问题:(1)丁克家庭的大量出现,使离婚变得更加容易,也就带来了潜在的不稳定因素。
(2)选择丁克家庭是对现代人注重自我发展和追求个性自由的反映。
由于各阶层人们的社会地位、经济收入、机遇、社会背景以及经历和能力的不同,对社会事物认识的角度和水平的不一样,他们的实际生活状况和思维方式出现了极大的反差。
特别是单亲家庭、贫困家庭、失业者家庭的大量出现,使社会的家庭结构、家庭形式、家庭生活、家庭环境更趋多样。
以上仅仅是大致上、广义上的分析,还需更加深刻的研究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