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危险源控制监理细则
重大危险源监理实施细则(四篇)
重大危险源监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指导思想为了做好对重大危险源的监理工作,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确保社会稳定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监察要求,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对重大危险源进行监理的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石化、冶金、化工、煤炭等行业的危险源。
第三条职责分工重大危险源监理包括监督、检查、评估等多个方面的工作,相关单位和人员应按照职责分工合理组织。
第四条组织协调相关单位和人员应加强组织协调,形成合力,确保重大危险源监理工作顺利进行。
第二章重大危险源监理机构及人员第五条监理机构的设置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设立专门的重大危险源监理机构,以便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全面的监督和检查。
第六条监理人员的资质要求重大危险源监理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背景和资质,经过培训合格后方可从事监理工作。
第七条监理人员的职责重大危险源监理人员应负责对重大危险源的现场监督、检查和评估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整改意见。
第三章监理工作流程第八条监理计划的制定监理机构应根据重大危险源的属性和特点,制定详细的监理计划,确保监理工作全面、有序进行。
第九条监理计划的审批监理计划应经相关部门审核和批准,确保监理工作符合监察要求和法律法规的要求。
第十条监理的实施监理工作应按照监理计划有序进行,监理人员应深入重大危险源现场,对设备、工艺和管理等进行全面检查和评估。
第十一条监理报告的编制监理人员应及时编制监理报告,报告中应详细记录发现的问题和提出的整改意见。
第四章监理结果的处理第十二条监理结果的评估监理机构应对监理结果进行综合评估,根据评估结果确定重大危险源的评级。
第十三条整改措施的确认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单位应对监理报告中的问题进行认真研究和分析,制定详细的整改措施。
第十四条整改情况的监督监理机构应对重大危险源的整改情况进行监督,确保整改措施的有效实施。
第十五条监督检查的结果对于重大危险源整改情况不符合要求的,监理机构应采取相应的措施,包括责令停产停业、罚款等。
重大危险源监理实施细则
重大危险源监理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重大危险源监理是为了保障生产安全、防范事故风险而进行的一项重要工作。
本文将详细介绍重大危险源监理实施细则,包括监理目的、监理范围、监理程序、监理要求等内容。
二、监理目的重大危险源监理的目的是确保重大危险源的运营过程符合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减少事故发生的概率,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
三、监理范围1. 重大危险源的定义: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重大危险源是指可能引发重大事故的设施、场所、工艺、物质等。
2. 监理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危险源的设施、设备、工艺流程等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危险源的操作过程是否规范;- 危险源的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 危险源的应急预案是否完备。
四、监理程序1. 前期准备:- 与相关单位进行沟通,了解危险源的基本情况;- 收集相关资料,包括设计文件、操作规程、安全管理制度等。
2. 实地勘察:- 对危险源进行实地勘察,了解设施、设备的状况;- 检查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 检查安全管理制度的完备性。
3. 监理报告编制:- 根据实地勘察情况,编制监理报告;- 报告内容包括危险源存在的问题、整改建议等。
4. 监理结果反馈:- 将监理报告反馈给相关单位,要求其整改;- 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监督,确保问题得到解决。
五、监理要求1. 监理人员要求:- 监理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 监理人员应遵守职业道德和监理规范。
2. 监理过程要求:- 监理过程中应严格按照监理程序进行,不得有疏漏;- 监理人员应与被监管单位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合作关系。
3. 监理报告要求:- 监理报告应准确、全面地反映实际情况;- 监理报告中的问题和建议应具体明确,便于被监管单位整改。
六、总结与展望重大危险源监理实施细则的制定和执行,对于确保生产安全、减少事故风险具有重要意义。
今后,应进一步完善监理制度,提高监理人员的专业水平,加强监理与被监管单位的合作,共同推动重大危险源监理工作的有效实施。
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理工作实施细则
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理工作实施细则范本1:一、工作目的和背景1.1 目的本文档旨在规范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理工作的实施细则,确保重大危险源安全风险的有效控制和管理。
1.2 背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各企业需建立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理制度,实施安全监理工作。
本文档将对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理工作的具体实施细则进行详细说明。
二、监理工作职责2.1 规划和制定监理计划监理单位应根据重大危险源的特点和风险评估结果,制定监理计划,并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执行。
2.2 实施监理活动监理单位应按照监理计划,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制度、安全设施设备、操作规程等进行监督检查,并提出相应的整改意见。
2.3 报告和评估监理单位应定期向管理部门汇报监理活动的情况,并评估重大危险源的安全风险水平,提出改进建议和措施。
三、监理工作流程3.1 监理准备阶段3.1.1 制定监理计划监理单位应根据重大危险源的类型和特点,编制监理计划,包括监理内容、方法和频次等。
3.1.2 调查研究监理单位应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全面的调查研究,了解其安全风险隐患和管理措施的执行情况。
3.2 监理实施阶段3.2.1 监理检查监理单位应按照监理计划,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制度、安全设施设备、操作规程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3.2.2 风险评估监理单位应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风险进行评估,确定风险等级,并提出改进建议和措施。
四、附件1. 监理计划模板2. 监理报告模板3. 监理评估表格五、法律名词及注释1.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了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要求。
2. 《重大危险源辨识与安全管理办法》: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了重大危险源的辨识与安全管理要求。
范本2:一、工作目的和背景1.1 目的本文档的目的是为了规范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理工作的实施细则,以确保重大危险源的安全风险得到有效的控制和管理。
1.2 背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各企业需要建立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理制度,并实施安全监理工作。
重大危险源监理细则
重大危险源监理细则一、监理资质和人员要求1.监理机构应具备相应的监理资质,并由相关主管部门认可。
2.监理人员应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并持有合法有效的监理证书。
3.监理人员应定期接受培训和考核,保持其专业知识的更新和提升。
4.监理人员应具备较强的责任心和执行力,严格遵守监理规定和工作程序。
二、监理范围和内容1.对重大危险源的建设和改建项目进行监理,包括设计、施工和试运行等各个环节。
2.对重大危险源的运行和使用过程进行监理,确保其操作符合相关的安全规程和标准。
3.对重大危险源的维护和管理进行监理,包括设备的检修、保养和更新等。
4.对重大危险源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风险评估和排查,提出相应的整改措施。
三、监理程序和要求1.监理人员应在项目启动前与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进行沟通和协商,明确监理目标和要求。
2.监理人员应核查和审核相关的设计文件和图纸,确保其符合相关的安全规程和标准。
3.监理人员应参与重大危险源的施工和试运行过程,记录和报告可能存在的问题和隐患。
5.监理人员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巡视,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跟踪整改情况。
6.监理人员应记录和整理监理资料和文件,形成监理报告和备案材料,保留相关的原始记录。
四、监理结果和责任1.监理人员应在监理工作完成后,形成监理报告和意见,明确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状况和存在的问题。
2.监理报告和整改意见应及时提交给建设单位和相关主管部门,需在规定的时间内得到反馈。
3.建设单位和相关主管部门应根据监理报告和意见,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和措施,确保重大危险源的安全。
4.监理人员对于重大危险源的监理结果负有一定的责任,出现重大事故时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监理资料和保密1.监理人员应妥善保管和管理监理资料和文件,不得泄露和外传相关机密信息。
2.监理资料和文件应按照相关要求进行保存和备份,可定期进行数据迁移和转存以确保资料的安全。
3.监理机构应建立健全的信息管理和保护制度,确保安全和可靠性,防范恶意攻击和侵权行为。
重大危险源监理实施细则
重大危险源监理实施细则一、监理范围1.生产过程中存在的重大危险源;2.目标企业的安全管理制度、安全设施和安全管理人员;3.重大危险源的评估、整改和监测;4.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5.目标企业的应急预案和演练情况。
二、监理机构1.具备法定的资质和执业证书;2.具备专业的监理人员,并定期培训更新知识;3.具备独立、客观的监理能力;4.具备先进的监理设备和技术手段。
三、监理流程1.预审:监理机构在开始监理之前,应对目标企业进行预审,了解其生产过程和现有的安全管理情况;2.监理计划:监理机构制定监理计划,明确监理的具体内容、时间和方法,并与目标企业达成一致;3.实地调查:监理机构对目标企业进行实地调查,了解生产过程中存在的重大危险源和已经采取的防范措施;4.评估:监理机构根据实地调查的结果,对目标企业的重大危险源进行评估,确定其安全风险等级;5.整改:监理机构根据评估结果,向目标企业提出整改意见,并要求其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整改;6.监测:监理机构对目标企业的整改情况进行监测,确保整改措施的落实;7.验收:监理机构对目标企业的整改情况进行验收,确认其是否达到预期的效果;8.监督检查:监理机构定期对目标企业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其持续遵守相关法规和安全要求;9.问题处理:监理机构对目标企业发现的违法行为或者安全事故进行处理,包括通报、罚款等措施。
四、监理要求1.依法依规:监理机构在进行监理过程中,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2.客观独立:监理机构应保持客观、公正的态度,独立行使监理职责;3.信息交流:监理机构与目标企业应保持畅通的信息交流,及时沟通监理信息和意见;4.整改跟踪:监理机构应对目标企业的整改情况进行跟踪,并及时反馈结果;5.定期报告:监理机构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向监管部门和目标企业提交监理报告;6.持续改进:监理机构应不断改进监理方法和手段,提高监理效果和质量。
通过实施细则,可以确保重大危险源监理工作的规范性和效果性,提高企业生产安全水平,减少事故的发生。
重大危险源监理细则
A.0.4XDG-2023-10号地块开发建设项目工程监理实行细则(重大危险源)内容提纲:专业工程特点监理工作流程监理工作要点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项目监理机构(章):专业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签字、执业印章):日期: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监制XDG-2023-10号地块开发建设项目工程重大危险源实行细则一、专业工程特点及重大危险源的辨识:重大危险源是指在施工现场存在的、一旦发生意外也许导致人员群死群伤或者重大不良社会影响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或者其他施工活动。
本工程的重大危险源涉及以下内容:(一)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或地下室二层以上(含二层), 并采用支护结构施工的工程。
(二)土方开挖工程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
(三)模板工程模板支撑系统高度超过8m, 或跨度超过18m。
(四)起重吊装工程塔吊、施工升降机、吊篮。
(五)脚手架工程高度超过24m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悬挑式脚手架;吊篮脚手架;卸料平台。
(六)拆除工程采用人工、机械拆除的工程。
(七)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建筑钢结构及建筑幕墙的安装施工;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 也许影响建设工程质量安全, 已经行政许可, 尚无技术标准的施工。
(八)30m及以上高空作业的工程。
(九)其他专业性强、工艺复杂、危险性大、交叉作业等易发生重大事故的施工部位及作业活动。
二. 监理工作内容:(一)督促施工总承包单位根据承建工程施工范围和特点, 在工程施工前, 对施工现场也许出现的危险因素进行辨识、评价, 对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 并报建设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备案。
(二)督促施工单位制定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制度, 明确具体管理的责任部门、负责人与工作职责, 做好重大危险源的风险评价、施工方案、控制措施、检查、验收及应急处置工作。
(三)督促施工单位编制重大危险源专项安全施工方案。
方案应当由施工单位相应专业的技术人员编制, 经单位施工安全管理部门与工程技术管理部门(或者设备管理部门)共同审核, 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加盖单位印章;再报工程项目监理单位的项目总监审查批准, 加盖项目总监执业资格专用章后, 方可实行。
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理工作实施细则(四篇)
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理工作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监管,确保重大危险源安全生产,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依据《安全生产法》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监理工作。
第三条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监理工作,应当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全过程监管。
第四条重大危险源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制度,并配备专职或经过培训合格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第五条安全监理部门应当依法履行职责,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督检查,对违法违规行为及时予以处罚。
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安全监理部门举报重大危险源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第七条建设工程项目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监理,应当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监理规范》的要求进行。
第二章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理机构第八条市安全监管局负责本市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监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
第九条区(县)安全监管局负责本区(县)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监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
第十条重大危险源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在建设、改建、扩建、停产、歇业等重大活动前,向市或者区(县)安全监管局申请安全评估。
第十一条重大危险源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按照监理机构的要求提供相关的设计、施工、安装、投资、运营等文件资料。
第十二条安全监理机构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重大危险源的建设、改建、扩建、运营等环节进行监理,并及时向市安全监管局报告监理情况。
第十三条安全监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的监管档案,并定期向市安全监管局汇报监理档案的情况。
第三章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理工作程序第十四条重大危险源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按照安全监理机构的要求提供相关的资料、证照和检查记录等。
第十五条安全监理机构应当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制度进行审核,并提出改进意见。
第十六条安全监理机构应当对重大危险源的设备设施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应当及时向重大危险源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提出整改意见。
重大危险源监理实施细则
重大危险源监理实施细则一、引言重大危险源监理实施细则旨在规范和指导重大危险源的监理工作,确保危险源的安全运营和管理。
本细则适用于所有涉及重大危险源的监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化工、矿山、建筑等领域。
二、监理范围和目的1. 监理范围:本细则适用于重大危险源的监理工作,包括危险源的建设、运营和维护等阶段。
2. 监理目的:确保重大危险源的设施、设备和操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减少事故风险,保障人员和环境的安全。
三、监理组织和职责1. 监理组织:监理工作由专业的监理机构或监理人员负责执行。
2. 监理职责:- 审查和审核重大危险源的设计方案和施工图纸,确保符合安全要求;- 检查危险源的建设过程,确保施工符合规范和标准;- 监督危险源的运营管理,包括设备维护、操作规程等;- 定期进行现场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措施;- 提供监理报告和建议,协助相关部门进行决策。
四、监理程序和要求1. 监理准备:- 监理机构或监理人员应具备相关资质和经验;- 制定监理计划和工作方案,明确监理内容和时间节点;- 与建设单位和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和协调,确保监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2. 设计和施工阶段监理:- 审查设计方案和施工图纸,确保符合安全要求;- 检查施工过程中的材料、设备和施工工艺,确保符合规范;- 监督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措施和操作规程的执行;- 定期进行现场巡查和检测,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 运营和维护阶段监理:- 检查危险源的运营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符合法律法规;- 定期检查设备的运行状态和维护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检查危险源的安全设施和应急预案,确保完善有效;- 组织安全培训和演练,提高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
五、监理报告和评估1. 监理报告:- 监理机构或监理人员应定期向建设单位提交监理报告;- 监理报告应包括监理工作的内容、发现的问题、整改情况等;- 建设单位应及时处理监理报告中的问题,并向监理机构提供整改方案和进展情况。
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理控制细则
社会媒体宣传
邀请行业专家进行讲座,深 入解析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
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利用社交媒体平台,发布重 大危险源安全管理的相关信 息和知识,提高公众对安全
问题的关注度。
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及技能水平
安全技能培训
针对不同岗位的员工,开展相应的安全技 能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操作能力和应急
处置能力。
A 安全意识教育
。
与政府监管部门的协作
安全监理应积极与政府监 管部门沟通协作,接受政 府监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共同维护建筑市场的安
全生产秩序。
04
控制措施与实施方案
预防性控制措施
危险源辨识与评估
对工程项目中可能存在的重 大危险源进行辨识和评估, 确定其性质、规模和潜在风 险。
制定安全规章制度
建立健全的安全规章制度, 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操作人 员的安全职责,规范作业程 序。
专项检查
针对特定危险源或特定时期的安全风险,组织专 家进行专项检查,提出针对性改进措施。
考核评价标准与方法
评价标准
制定详细的考核评价标准,包括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危险源监控预警效果、应急响应能力等方面 。
评价方法
采用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评价方法,通过数据分析、现场检查、人员访谈等方式,对重大危险源的安 全管理效果进行客观评价。
要求施工单位提供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和资料
安全监理有权要求施工单位提供与安全生产相关的文件和资料,以便 进行审查和评估。
进入施工现场进行检查
安全监理有权进入施工现场进行检查,了解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情 况,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
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施工单位发出整改通知
对于存在安全隐患的施工单位,安全监理有权发出整改通知,要求其 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
重大危险源监理实施细则
重大危险源监理实施细则一、引言重大危险源监理实施细则是为了确保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工作得到有效实施,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制定的具体指导文件。
二、监理范围1. 重大危险源监理实施细则适用于涉及重大危险源的各类企事业单位。
2. 重大危险源包括但不限于化工厂、石油化工企业、核电站等具有潜在危险性的场所和设施。
三、监理机构及人员要求1. 监理机构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能力,有丰富的重大危险源管理经验。
2. 监理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熟悉重大危险源的管理要求和操作规程。
四、监理任务和要求1. 监理机构应按照监理合同的约定,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全面监督和检查。
2. 监理任务包括但不限于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应急预案等进行审核和评估。
3. 监理机构应定期进行现场检查和隐患排查,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4. 监理机构应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培训和演练进行监督和评估,确保员工具备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五、监理报告和整改措施1. 监理机构应按照约定的时间提交监理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对重大危险源管理情况的评价和建议。
2. 监理报告中应明确存在的安全隐患和整改要求,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
3. 监理机构应跟踪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确保隐患得到及时消除。
六、监理结果评定和奖惩措施1. 监理结果评定应根据重大危险源的管理情况和整改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综合评估。
2. 对于管理良好、整改措施得力的重大危险源,可以给予表彰和奖励。
3. 对于管理不善、整改措施未能有效执行的重大危险源,应采取相应的惩罚措施,并要求限期整改。
七、监理机构的责任和义务1. 监理机构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保证监理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
2. 监理机构应对监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
3. 监理机构应保护重大危险源的商业秘密和相关信息的保密性。
八、附则1. 本细则自颁布之日起生效,之前的相关规定和文件与本细则不一致的,以本细则为准。
重大危险源监理实施细则
重大危险源监理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重大危险源是指在生产、运营、储存等过程中,可能引发重大事故的设备、工艺、物质、场所等。
为了确保生产安全,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重大危险源监理实施细则被制定出来,以规范和指导重大危险源的监理工作。
二、监理目的重大危险源监理实施细则的目的是确保重大危险源的安全运行,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通过监理工作,可以提高重大危险源的管理水平,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和控制,及时发现和解决潜在的安全隐患。
三、监理范围重大危险源监理实施细则适用于所有涉及重大危险源的企事业单位,包括但不限于化工厂、石油化工企业、冶金企业、矿山企业等。
监理工作涵盖了重大危险源的建设、运营、维护等全过程。
四、监理要求1. 监理机构的选择:企事业单位应选择具备相关资质和经验的监理机构进行重大危险源的监理工作。
监理机构应具备独立、公正、专业的能力,能够全面了解和掌握重大危险源的技术特点和安全要求。
2. 监理计划的制定:监理机构应根据重大危险源的具体情况,制定监理计划。
监理计划应包括监理的内容、方法、时间安排等,并与企事业单位达成一致。
3. 监理过程的实施:监理机构应按照监理计划,对重大危险源的建设、运营、维护等环节进行全面监督和检查。
监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独立开展监理工作。
4. 监理报告的编制:监理机构应根据监理结果,及时编制监理报告。
监理报告应详细记录监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存在的隐患以及提出的整改措施和建议。
5. 监理结果的评估:企事业单位应对监理报告进行评估,并及时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
监理机构也应对监理结果进行评估,总结经验教训,提高监理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五、监理责任1. 企事业单位的责任:企事业单位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制度和安全管理体系。
并配合监理机构的工作,提供必要的信息和支持。
2. 监理机构的责任:监理机构应按照法律法规和监理规范的要求,独立、公正地开展监理工作。
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理工作实施细则
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理工作实施细则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理是确保工程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对重大危险源的控制和管理,以防止事故和伤害发生的一项重要工作。
为了提高工程项目的安全性和可靠性,细化和规范安全监理工作的执行是必要的。
本文将从监理工作的组织、监理人员的责任、监理工作内容和方法等方面详细介绍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理工作的实施细则。
一、监理工作的组织(一)主要任务的确定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理的主要任务包括:制定监理工作计划,对项目设计与施工中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识别和评估,提出安全措施和建议,监督安全措施的实施和效果,及时报告和处理安全事故等。
(二)监理工作的组织架构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理工作应根据项目的规模和复杂程度,成立相应的监理组织机构。
监理组织机构通常包括项目监理主任、安全专家、技术负责人等。
(三)监理工作的分工和配备人员根据项目的特点和需要,制定监理工作的分工和配备人员。
监理人员应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经验,能够熟悉并应用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具备审核和评估安全措施的能力。
二、监理人员的责任(一)安全监理主任的责任安全监理主任是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理工作的主要责任人。
他负责监督和指导监理人员的工作,制定监理工作计划,落实安全措施,评估和审核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及时报告和处理安全事故等。
(二)安全专家的责任安全专家是协助监理主任开展安全监理工作的关键人员。
他负责监督和指导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检查和评估安全措施的实施情况,提出改进和完善的建议,及时报告和处理安全事故等。
(三)技术负责人的责任技术负责人是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理工作的支持人员。
他负责收集和研究相关的技术资料和信息,协助监理主任和安全专家进行安全评估和审核工作,配合施工单位解决技术问题和困难等。
三、监理工作内容和方法(一)安全隐患的识别和评估监理人员应对项目设计和施工中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全面的识别和评估。
他们应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结合项目的具体情况,确定可能导致事故和伤害的重大危险源,并评估其可能性和后果。
重大危险源监理实施细则
重大危险源监理实施细则前言在各类工程建设和生产经营活动中,重大危险源是导致事故风险较高的设备、工艺和物质。
为了保障人员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必须要对各类重大危险源进行监督和管理。
本文将针对重大危险源的监理实施细则进行详细说明。
重大危险源监理实施细则1. 重大危险源监管责任重大危险源监管责任由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共同承担。
建设单位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对所建设的工程项目的重大危险源实行监督管理,监理单位应根据监理合同,认真履行监理职责,并对项目中涉及的重大危险源进行监管和检查。
2. 监理范围和要求监理单位应对工程项目中涉及重大危险源的建设、安装、运行、维护等各个环节进行全方位的监管和检查。
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要求:2.1 前期工作监理单位应在项目前期工作中,对工程项目涉及的重大危险源进行全面的分析和评估。
分析评估结果将作为监理单位制定监管计划的基础。
2.2 建设阶段在建设阶段,监理单位应对涉及到重大危险源的施工现场进行现场监督和检查,确保施工合规和安全。
同时要求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按照业务分类和工作职责,对涉及到重大危险源的建设、安装、投运、使用等全过程依法实行监督管理。
2.3 运营维护阶段监理单位应在工程项目投运后,对所使用的工艺和设备进行评估和监管,保证其安全、高效运营。
同时,对设备维护保养情况进行检查,确保设备维护保养合规。
3. 监理工作要求3.1 监测设备的使用和维护监理单位应对监测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并评价其使用情况和维修保养情况。
如发现问题,应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并监督整改过程。
3.2 操作人员的培训和管理监理单位应确保设备的操作人员得到相应的培训,了解设备的运行情况、可能出现的危险以及应对措施。
同时,监理单位应对操作人员进行管理,确保操作人员在工作中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3.3 风险评估和控制监理单位应定期对项目中的重大危险源进行风险评估和控制。
对于发现的风险问题,应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并监督整改。
重大危险源监理实施细则
重大危险源监理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重大危险源是指在生产、储存、运输、使用等过程中,一旦发生事故可能导致重大伤亡、财产损失或环境破坏的设施、装置、工艺或物质。
为了确保重大危险源的安全运行,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重大危险源监理实施细则是必要的。
二、监理目的重大危险源监理实施细则的目的是规范重大危险源的监理工作,确保重大危险源的安全运行和管理,防范事故的发生,减少事故的危害。
三、监理主体1. 监理机构:重大危险源监理实施细则要求设立专门的监理机构,具备相关资质和专业能力,负责对重大危险源进行监理工作。
2. 监理人员:监理人员应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经验,经过严格的培训和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监理工作。
四、监理内容1. 安全管理制度:重大危险源监理实施细则要求重大危险源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应急预案等,监理机构对其进行审核和评估。
2. 设备设施检查:监理人员对重大危险源的设备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包括设备的完好性、安全防护措施的有效性等,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3. 生产工艺监控:监理人员对重大危险源的生产工艺进行监控,确保工艺操作符合标准要求,防止操作失误导致事故的发生。
4. 安全培训和教育:监理机构对重大危险源单位的员工进行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
5. 安全检测和评估:监理机构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定期的安全检测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确保危险源的安全性。
6. 事故应急处理:监理机构对重大危险源单位的事故应急预案进行审核和评估,确保在事故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应急处理。
五、监理报告和评估监理机构每年对重大危险源进行监理工作,形成监理报告和评估,包括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状况、存在的问题、整改情况等进行详细的描述和分析,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和建议。
六、监理结果和措施1. 监理结果:监理机构根据监理工作的情况,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性进行评价,给出合格、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评定结果。
重大危险源监理实施细则
重大危险源监理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重大危险源是指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引发重大事故的设施、设备、工艺、物质等。
为了确保重大危险源的安全运行,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重大危险源监理实施细则是必要的。
二、监理机构的职责1. 监理机构应具备相关资质和技术能力,负责重大危险源的监理工作。
2. 监理机构应制定监理计划,明确监理的范围、内容和时间节点。
3. 监理机构应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全面、系统的检查和评估,发现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整改意见。
4. 监理机构应定期向相关部门和企业报告监理情况,及时汇报重大危险源的运行状况和安全风险。
三、重大危险源监理的程序1. 监理机构应与企业签订监理合同,明确双方的权责和义务。
2. 监理机构应按照监理计划进行监理工作,包括现场检查、资料审核等。
3. 监理机构应对重大危险源的设计、施工、运行等环节进行监督,确保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
4. 监理机构应及时发现和处理重大危险源的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措施并跟踪整改情况。
5. 监理机构应对重大危险源的事故应急预案进行审核,确保其可行性和有效性。
四、重大危险源监理的要求1. 监理机构应具备独立、公正、专业的态度,保证监理工作的客观性和有效性。
2. 监理机构应保护企业的商业秘密和技术信息,遵守保密协议。
3. 监理机构应及时向企业提供监理报告和意见,帮助企业改进管理和提高安全水平。
4. 监理机构应与相关部门保持密切联系,共同推动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监管工作。
5. 监理机构应定期进行自我评估和提升,提高监理能力和水平。
五、重大危险源监理的效果评估1. 监理机构应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风险进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2. 监理机构应对监理工作的效果进行评估,总结经验,改进工作方法。
3. 监理机构应与企业、相关部门和社会公众进行沟通和交流,接受各方的评价和建议。
六、总结重大危险源监理实施细则的制定和执行,对于确保重大危险源的安全运行具有重要意义。
重大危险源监理实施细则范文(4篇)
重大危险源监理实施细则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任务为了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理管理,确保生产安全和人员生命财产安全,保障环境、设备和人员的安全性和健康性,规范重大危险源监理工作的实施,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对重大危险源监理工作进行规范,涵盖重大危险源的监测、评估、预防、管理等方面。
第三条重大危险源监理范畴重大危险源监理的范畴包括但不限于工业生产、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火灾爆炸、矿山、核能等领域的危险源。
第四条监理机构资质要求从事重大危险源监理工作的监理机构应具备相关资质和专业技术能力,依法取得监理资格才能从事相关工作。
第二章监理组织第五条监理责任重大危险源监理工作的主要责任在于监理机构,同时监管部门也应对监理工作进行监督和管理。
第六条监理组织架构监理机构应建立健全的监理组织架构,包括监理部门、监理人员等,确保监理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第七条监理人员要求监理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经过培训和考核合格才能从事监理工作。
第三章监理程序第八条监理计划监理机构应根据重大危险源的特点和管理需求,制定监理计划,明确监理的目标和任务。
第九条监理范围和监理标准监理机构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确定监理的范围和标准,确保监理工作的严谨性和科学性。
第十条监理方法和技术监理机构应采用科学的方法和先进的技术手段进行监理工作,包括现场检查、数据分析、风险评估等。
第十一条监理报告监理机构应根据监理工作的结果,编写监理报告,报送给相关单位和监管部门。
第四章监理要求第十二条安全管理制度重大危险源的运营单位应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安全责任、安全规章制度、培训教育等。
第十三条安全生产措施重大危险源的运营单位应采取必要的安全生产措施,保障设备和人员的安全。
第十四条应急管理预案重大危险源的运营单位应编制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预案,应对突发事件和灾害。
第十五条监督检查监管部门应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督检查工作,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隐患。
重大危险源监理实施细则
重大危险源监理实施细则一、引言重大危险源监理是保证工程项目安全施工的重要环节。
为了确保重大危险源监理工作的有效实施,制定本细则,明确重大危险源监理的具体要求和实施步骤,提高工程项目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二、任务与职责1. 监理单位应全面负责重大危险源监理工作,包括危险源的识别、评估、控制以及监督整个过程。
2. 重大危险源监理工作应与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投运等各阶段进行紧密配合,确保控制措施的有效性和系统的可靠性。
3. 监理单位应建立健全的记录和档案管理体系,记录相关危险源的监测数据和管控措施的实施情况,并及时报告工程项目相关方。
三、重大危险源的识别:1. 监理单位应对工程项目进行全面的风险评估,识别出可能存在的重大危险源。
2. 针对每个重大危险源,监理单位应进行详细的调查研究,了解其特点、危害性和可能的爆发条件。
3. 监理单位应根据识别结果,制定相应的监测计划和应对措施,确保在危险源发生前进行及时发现和控制。
四、重大危险源的评估:1. 监理单位应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对重大危险源进行科学的评估。
2. 评估内容应包括危险源的可能性、影响范围以及持续时间等因素,以确定其危险等级。
3. 监理单位应根据评估结果,制定相应的应对方案,明确危险源的管控要求和措施。
五、重大危险源的控制:1. 监理单位应制定详细的管控措施和操作规程,确保危险源得到有效控制。
2. 监理单位应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监督,确保各项管控措施的落实和执行情况。
3. 监理单位应及时调整和优化管控措施,保证其适应工程项目不同阶段的需求。
六、重大危险源的监督:1. 监理单位应制定详细的监测计划,对危险源进行实时监测和数据采集。
2. 监理单位应建立和维护监测设备,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3. 监理单位应对监测数据进行及时分析和评估,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并提出相应的处理建议。
七、措施效果评估:1. 监理单位应定期对管控措施的有效性进行评估,确保措施的实施达到预期效果。
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理工作实施细则
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理工作实施细则下面是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理工作的一份实施细则,供参考:一、监理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备相关专业资质和监理经验;2. 有足够的监理人员和技术力量;3. 有配备必要的检测仪器和设备。
二、监理职责:1. 对重大危险源的建设过程进行全程监管,包括设计、施工、验收等各个环节;2. 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进行全面检查和评估,确保安全措施的有效落实;3. 提出重大危险源建设过程中的安全风险和隐患,并提供解决方案;4. 在重大危险源投入使用后,进行定期巡检和评估,确保设施的稳定运行和安全性。
三、监理过程:1. 在设计阶段,监理单位应参与设计审核和安全评估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2. 在施工过程中,监理单位应对施工方的安全管理进行监督和检查,提出整改要求;3. 在验收阶段,监理单位应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全面检查,确保符合相关安全标准和要求;4. 在使用阶段,监理单位应定期巡检设施,评估安全运行情况,并提出改进建议。
四、监理报告:1. 监理单位应及时向建设单位提交监理报告,详细记录监理过程中的问题和解决方案;2. 监理报告应包含重大危险源的安全评估结果、巡检记录等内容;3. 监理报告应被建设单位、相关部门和业主单位共同审阅和签署。
五、监理费用:1. 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应在合同中明确监理费用的支付方式和标准;2. 监理单位应根据监理工作的实际情况和工作量,合理确定监理费用;3. 监理费用的支付应在工程款的结算中予以支付。
六、违约和终止:1. 如监理单位未按合同要求履行监理职责,建设单位有权解除合同;2. 如建设单位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监理费用,监理单位有权终止监理工作;3. 双方应在合同中约定解除合同和终止监理工作的条件和方式。
这份实施细则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调整和补充,以满足不同项目的需求。
2024年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理工作实施细则
2024年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理工作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企业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提高监理工作质量,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所有重大危险源企业的安全监理工作。
第三条安全监理工作应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依法独立进行监督与评估,确保工作公正、准确。
第四条安全监理工作应强化风险防范和控制,及时发现并处理隐患,保证重大危险源企业安全生产。
第五条安全监理工作应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作,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形成合力推动重大危险源安全工作。
第六条重大危险源企业应配备足够的安全监理人员,确保监理工作的专业性和高效性。
第二章安全监理机构第七条国家应设立统一的安全监理机构,负责协调各地的安全监理工作。
第八条安全监理机构应建立健全监理人员管理制度,确保监理人员的资质和素质。
第九条安全监理机构应定期组织培训和考核,提高监理人员的专业水平。
第十条安全监理机构应建立信息共享平台,方便监理工作的数据统计和分析。
第三章安全监理流程第十一条安全监理工作应按照以下流程进行:规划阶段、准备阶段、实施阶段、评估阶段和总结阶段。
第十二条在规划阶段,安全监理机构应与重大危险源企业共同制定监理计划和目标。
第十三条在准备阶段,安全监理机构应对重大危险源企业的安全风险进行评估和分析。
第十四条在实施阶段,安全监理机构应对重大危险源企业的生产设备、工艺流程、防护措施进行检查和测试。
第十五条在评估阶段,安全监理机构应对监理工作进行综合评估,提出改进意见。
第十六条在总结阶段,安全监理机构应对监理结果进行总结和归档,形成监理报告。
第四章安全监理要求第十七条重大危险源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第十八条重大危险源企业应落实安全责任制,明确岗位职责,保障安全管理落实。
第十九条重大危险源企业应建立健全隐患排查和整改机制,定期开展安全检查。
第二十条重大危险源企业应配备必要的安全设备和防护措施,确保生产场所的安全。
重大危险源监理细则
重大危险源监理细则1. 引言重大危险源是指在生产、运输、储存等过程中,可能导致人员伤亡、环境破坏、财产损失等严重后果的危险源。
为了保障工作场所的安全和减少重大事故风险,重大危险源监理细则的制定和执行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详细介绍重大危险源监理的相关细则,以确保监理工作的高效展开。
2. 定义(1)重大危险源监理:对涉及重大危险源的工作场所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以确保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保障危险源的安全管理和控制。
(2)重大危险源:在生产、运输、储存等过程中,具有一定威胁性、难以控制或对周围环境产生重大影响的危险源,包括但不限于高压气体容器、有毒有害化学物质、易燃易爆物品等。
3. 监理工作内容(1)制定监管计划:监理机构应编制监管计划,明确监理的范围、内容、检查方式等。
按照计划进行重点监管和常规监管,确保危险源的全面掌控。
(2)建立台账:监理机构应建立危险源台账,对涉及重大危险源的企事业单位进行登记备案,包括危险源名称、位置、负责人等信息,为监管提供依据。
(3)定期检查:监理人员应定期对危险源进行检查和评估,确保其设备、工艺和管理措施符合安全要求。
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跟踪监督整改进展。
(4)培训指导:监理机构应加强对企事业单位的危险源管理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确保紧急情况下的正确应对和处置。
(5)整改督察:对于发现的问题,监理机构应跟踪督促企事业单位进行整改,并定期检查整改情况。
确保问题得到有效解决,消除安全隐患。
(6)事故报告:如发生重大危险源事故,监理机构应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并积极配合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
同时对事故过程进行记录和总结,为类似情况的防范提供经验和教训。
4. 监理机构职责(1)严格执行法律法规:监理机构应深入了解国家有关重大危险源管理的法律法规,确保监理工作符合法律规定。
(2)保障监理人员素质:监理机构应对监理人员进行专业培训和资质认定,提高其执法能力和专业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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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危险源控制监理细则青草沙水库及取输水泵闸QSK—C2标工程重大危险源控制监理实施细则上海东华工程咨询公司青草沙水库及取输水泵闸QSK—C2标工程监理部2007年12月文件编号,DHJ-QSK-C2-AGX-003 /071120 文件名称,青草沙水库及取输水泵闸QSK—C2标工程重大危险源监理实施细则批准, 日期, 年月日校核, 日期, 年月日编写, 日期, 年月日目录1 总则 ..................................................................... . (1)1.1 目的 ..................................................................... (1)1.2 编制依据 ..................................................................... . (1)1.3 范围 ..................................................................... (2)1.4重大危险源控制的内容及特点 (2)1.5重大危险源控制监控程序 .................................................. 3 2深基坑重大危险源监理措施 ....................................................... 3 3起重吊装重大危险源监理措施 ................................................... 6 4季节性天气重大危险源监理措施 .. (9)青草沙水库及取输水泵闸工程QSK-C2标工程监理实施细则1 总则1.1 目的为了能够对本工程安全和文明施工进行有效控制,争取实现本工程安全和文明施工的目标。
全面督促工程建设承包单位建立安全生产的组织保证体系和生产责任制,督促承包单位落实各项安全文明措施,并完成文明标化工地的管理目标,为工程项目建设顺利进行提供良好的安全施工环境。
安全文明目标:无重大伤亡事故,争创文明工地,树爱民工程样板。
1.2 编制依据1.2.1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其他规范性文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主席令第70 号(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3 号(3)《关于实行建设工程安全监理制度的通知》(沪建建(2003)第605 号)(4)《关于实施建设工程安全监理的指导意见》(沪建建管(2003) 第170 号)(5)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水利工程部分(6)《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7)《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8)《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9)《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范》JGJ33-2001(10)《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DGJ08-903-2003(11)《市监项目重大危险源工程安全监控管理办法》(市建委605号文件要求按照沪建安质监(2003)第137 号)(12)依法签定的监理合同、施工合同。
(13)经批准的设计文件。
(14)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危险性较大工程(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15)经批准的监理规划。
1 上海东华工程咨询公司青草沙水库及取输水泵闸工程QSK-C2标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1.3 范围本实施细则适用于青草沙水库及取输水泵闸工程QSK-C2标安全和文明施工的管理,对重大危险源进行控制和监理。
1.4工程内容及重大危险源控制特点青草沙水库位于长江口长兴岛北侧和西侧的中央沙、青草沙以及北小泓、东北小泓等水域范围,总面积66.15km2,有效库容5.27亿m3,供水规模719万m3/d,水库进水采用水泵提升和水闸自流引水相结合方式。
青草沙水库及取输水泵闸工程QSK-C2标混凝土结构物主要有泵站、水闸段及大堤等其他结构物。
取水泵站包括主泵房、出水流道、进水池、出水池、海漫段、连接堤、侧翼墙及导流墩、安装间、副厂房、变电站等。
水闸包括闸室、长江侧消力池、油泵站及检修平台、海漫段、连接段、翼墙及导流墩等结构。
大堤混凝土施工项目分大堤现浇混凝土和预制混凝土,现浇混凝土主要包括混凝土格埂、路肩、防浪墙等,预制混凝土主要为预制栅拦板。
监理部督促施工单位针对本工程特点罗列危险源,在分析策划的基础上,编制出危险源安全控制技术措施。
为贯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明确对重大危险源控制的责任,监理提请业主和施工单位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书,监理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制定专项控制措施进行有效控制。
经分析研究确定本工程重大危险源如下:1)深基坑工程(包括降排水、土方开挖、支付等)2)水上水下作业(另行编制)3)施工用电(另行编制)4)结构工程(包括桩基,另行编制)5)起重吊、安装工程6)寒潮、汛期施工2 上海东华工程咨询公司青草沙水库及取输水泵闸工程QSK-C2标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1.5重大危险源控制监控程序(1)总监理工程师,安全监理员在新开工地编制安全监理工作细则的同时,将对施工单位列出危险源控制的部位方法,责任人落实情况纳入工作细则中。
(2)总监组织安全监理工程师在工程项目施工准备阶段、基础工程、结构工程、装饰工程开工前,编制“安全重大监理危险源计划表”。
(3)确定各阶段的施工安全危险源,并有针对性地明确安全监理工作对策,编制相应的监理危险源工作检查要求。
(4)施工单位按照专项安全技术方案实施后,对实施的危险源根据施工单位上报的验收单要求进行复核。
(5)重大危险源工程施工完毕拆除后,施工单位及时填写危险源销号单,并留存备案。
安全监理工作流程附后。
2深基坑重大危险源监理措施本工程主泵房坑底高程-12.米,埋深12.9米,支护结构地下连续墙将作为泵房水下墙的一部分,故主泵房基坑为一级基坑;进水池基坑底高程-4.20米~-7.74米,埋深5.10~8.64米基坑较浅,对环境无特别要求,为二级。
结合基坑支护设计规范和深基坑施工及排水的有关规定确定基坑施工阶段安全监理要点。
2.1基坑支护施工方案a 督促总承包方必须按施工方案实施,并监督如下要求实施:基坑开挖之前,要按照土质情况、基坑深度以及周边环境确定支护方案。
其内容应包括:放坡要求、支护结构设计、机械选择、开挖时间、开挖顺序、分层开挖深度、坡道位置、车辆进出道路、降水措施及监测要求等。
b 施工方案的制定必须针对施工工艺结合作业条件,对施工过程中可能造成坍塌的因素和作业人员的安全以及防止周边构筑物、道路等产生不均匀沉降,设计制定具体可行措施,并在施工中付诸实施。
c因基坑的深度超过5-6m,且面积较大,给基础工程施工带来很大的困难和危险,必须认真制定安全措施防止发生事故。
如:基坑的深度不同,需仔细进行施工程序安排,有时先挖一部分浅坑,再加支撑或采用桩;3 上海东华工程咨询公司青草沙水库及取输水泵闸工程QSK-C2标工程监理实施细则合理采用降水措施,以减少挡土体上的土压力;除降低地下水位外,基坑内还需设置明沟和集水井,以排除暴雨突然而来的明水;考虑配两路电源,当一路电源发生故障时,可以及时采取另一路电源,防止停止降水而发生事故。
总之由于基坑加深,土侧压力下再加上地下水的出现,所以必须做专项支护设计以确保施工安全。
施工方应按《上海市深基坑工程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报请市建委科技委组织专家进行方案论证,并要求施工承包方按批准的方案实施。
本工程由上海勘测设计研究院上海水利工程设计研究院对泵房基坑进行施工图设计,由施工总承包单位中国安能建设总公司编制施工方案并汇总基坑安全监测方案后向市建委科技委报批后组织施工。
2(2 临边防护(1). 当基坑施工深度达到2m 时,对坑边作业已构成危险,按照高处作业和临边作业的规定,应搭设临边防护设施。
基坑周边防护栏杆高度不低于1.2m,基坑内设置上下行走阶梯。
(2). 基坑周边搭设的防护栏杆,从选材、搭设方式及牢固程度都应符合《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
2(3 坑壁支护根据不同深度的基坑和作业条件,监督施工承包单位在施工作业上是否符合施工组织设计规定及采取确保安全支护方式。
a 原状土放坡一般基坑深度小于3m 时,可采用一次性放坡。
当深度达到4-5m 时,也可采用分级放坡。
明挖放坡必须保证边坡的稳定,根据土的类别进行稳定计算确定安全系数。
原状土方坡适用于较浅的基坑,对于深基坑采用地下连续墙方法来确保边坡的稳定。
b 护坡墙当周边无条件放坡时,可设计成挡土墙结构。
可以采用预制桩或灌注桩,本工程是采用地下连续墙结构。
连续墙结构实际上是利用入土深度形成悬臂结构,当基础较深时,可采用坑外拉锚或坑内支撑来保持护桩的稳定。
4 上海东华工程咨询公司青草沙水库及取输水泵闸工程QSK-C2标工程监理实施细则c坑内支撑为提高墙体的稳定性,采用在坑内加设支撑的方法。
坑内支撑可采用单层平面或多层支撑,支撑材料可采用型钢或钢筋混凝土,设计支撑的结构形式和节点做法,必须注意支撑安装及拆除顺序。
尤其对多层支撑要加强管理,混凝土支撑必须在上道支撑强度大80%时才可挖下层;对钢支撑严禁在负荷状态下焊接。
主泵房基坑设三道支撑,第一道支撑中心高程为-3.0米,第二道支撑中心高程为-6.0米,第三道支撑中心高程为-9.0米,均采用对撑加角撑型式。
2(4 基坑降排水控制措施本工程位处江心,四周环水。
施工期外江平均潮位2.12米,基坑开挖在水闸内外消力池部位底高程分别为-5.2米和-4.2米,水闸闸室底高程为-3.7米,泵站主泵房部位底高程为-12.0米。
施工期必须采取降水措施,以防基坑开挖时渗流引起的渗透破坏。
本基坑施工采用轻型井点降水和深井井点降水综合方法降水。
为保证降水正常,监理必需对降水施工进行控制。
(1)设备进场前,先清除井点位置的杂物,以保证成孔施工的顺利进行。
(2)井管、滤水管、集水总管、喷射真空泵及连接件使用前仔细检查,防止使用中发生故障。
(3)滤水管部位应仔细围添砂料,以防滤水管淤塞。
(4)集水总管应有1/300~1/500的坡度朝向井点泵,使井点泵处的集水总管充分浸水,以利于抽水。
(5)井点泵宜靠近集水总管,其进水管应与集水总管平行。
(6)井点泵安装完毕后,应进行试抽水,试抽水合格,待全部井点施工完毕后进行正常抽水。
(7)降水过程中为加强井点系统的维护和检查,须有专人负责,24小时值班,并做好抽水记录。
(8)降水过程中严格对照水位检测资料,发现坑外水位发生异常降低,应立即停止抽水,待查漏堵漏后在进行抽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