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复审和无效程序中意见陈述书
专利无效宣告答辩再审复审说明书范本
专利无效宣告答辩再审复审说明书范本一、引言专利无效宣告是一项重要的专利审查程序,它允许任何人对已经授予的专利进行无效宣告并提出抗辩请求。
然而,即使初步宣告专利无效,专利权人也有权对该决定提出答辩请求,并通过再审复审程序进行辩护。
本说明书旨在提供一份专利无效宣告答辩再审复审的范本,以便专利权人理解该程序的具体要求。
二、背景介绍阐明专利的背景信息和技术领域,详细说明专利的目的、技术问题及其解决方案。
同时,指出专利对相关技术的贡献和重要性,阐明专利权人的创新成果。
三、无效宣告理由列出导致专利无效宣告的主要理由,包括对公众技术的已有或已公开披露,以及对专利技术是否具有新颖性、非显而易见性、可工业应用性等方面的质疑。
四、抗辩请求详细分析无效宣告理由并针对每一个理由提出抗辩请求。
以法律条文和相关案例为依据,解释专利权人对无效宣告理由的辩解,包括技术上对尚未公开的技术进行描述、在已有的技术上作出进一步的创新,或证明专利技术的实施不符合无效宣告所述等。
五、证据提供提供与抗辩请求相关的证据材料,包括实验数据、文献引用、专家意见等。
这些证据将有助于证明专利技术的新颖性、非显而易见性,或者证明专利权人对尚未公开的技术有所贡献。
六、法律依据列出适用的法律条文,对专利权人抗辩请求进行法律分析。
解释官方指南和司法解释对专利权人的利益有利的解释,并引用先前相关案例来支持抗辩请求的合理性。
七、专利权义务阐明专利权人对专利权的义务,包括在特许范围内以合理和非歧视的方式许可他人使用该专利技术,并且不得滥用专利权力限制他人合法使用。
八、结论总结专利权人的抗辩请求,并强调无效宣告理由的不足之处。
同时,强调专利权人对专利技术的合法性和重要性,并呼吁有关部门维护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
九、附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的附件清单,包括实验数据、文献引用和专家意见等。
总而言之,通过编写一份规范的专利无效宣告答辩再审复审说明书,专利权人能够清楚地表达对无效宣告理由的抗辩请求,并提供相关证据和法律依据来支持自己的观点。
专利 陈述意见书
专利陈述意见书尊敬的专利审查员:我们根据专利号XXXX和相关文件提交此专利陈述意见书,就发明的创新性和新颖性提出以下观点。
首先,我们认为这项发明在技术上具有创新性。
通过该专利,我们提出了一种全新的解决方法,用于改进现有的方法或技术。
在过去,没有类似的解决方案被提出或应用于相同的领域。
我们的发明提出了一个全新的概念,不仅解决了现有技术中出现的问题,还具有更高的效率和更好的性能。
其次,这项发明是新颖的。
我们的发明并不仅仅是对已有技术的改进,而是引入了新的理念和方法。
通过深入研究相关领域的现有技术,我们发现目前尚未有类似的解决方案。
因此,我们相信我们的发明是新颖的,并且相比现有技术具有明显的优势。
此外,该发明可以提供显著的商业价值和市场需求。
我们的发明是一个创新的解决方案,可以解决当前市场上存在的问题。
根据我们的市场调研,我们相信这项发明将受到广泛关注和接受。
该技术有广泛的应用前景,并且预计将在许多领域中发挥重要作用,为各种行业带来巨大的商业价值。
最后,我们坚信该发明符合专利法的要求。
我们对该发明进行了详细的研究和分析,并与现有技术进行了比较。
根据我们的评估,我们认为该发明在创新性和新颖性上达到专利法所要求的标准。
我们对该专利的申请非常自信,并希望审查员给予积极的考虑。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该发明具有创新性和新颖性,能够提供显著的商业价值,并符合专利法的要求。
我们对该发明的潜力和前景充满信心,并期待得到专利局的认可和支持。
谢谢您抽出宝贵时间仔细考虑我们的观点。
我们将非常感激您的支持和积极的回复。
祝好!XXX公司日期:。
专利意见陈述书模板
意见陈述书尊敬的审查员:本意见陈述是对×年×月×日发出的第×次审查意见通知书的答复,随此意见陈述书附上新修改的权利要求书全文。
(一)修改说明申请人仔细研究了审查意见及其所引用的对比文件后,对权利要求书修改如下:将技术特征“X XX”补入权利要求1中。
该技术特征记载在(原说明书什么位置或权利要求几中),因此修改未超出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
该修改是为了克服审查意见通知书指出的权利要求1(不具备新颖性)的缺陷。
因此上述修改既符合《专利法》第33条的规定,也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51条第3款的规定。
(二)关于新颖性和创造性1.修改后的权利要求1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2款规定的新颖性。
修改后的权利要求1与对比文件1相比,具有区别技术特征A,因此,权利要求1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不同于对比文件1公开的技术方案,权利要求1相对于对比文件1具备新颖性。
2.修改后的权利要求1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a.确定最接近的现有技术。
)对比文件1与本申请的技术领域相同,且公开的技术特征最多,因此,对比文件1是本申请最接近的现有技术。
(b.确定区别特征和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修改后的权利要求1与对比文件1相比,具有区别特征A,由此本发明实际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c.判断要求保护的发明对本领域技术人员是否显而易见)对比文件2虽然公开了上述区别技术特征A,但A在对比文件2中所起的作用为……,而由本申请说明书可知,A在本发明中所起的作用为……,由此可知,A在对比文件2中所起的作用与其在本发明中的作用是不一样的。
本领域技术人员看到对比文件2时,不可能很容易的想到将A应用到最接近的现有技术中来解决本发明的技术问题,也就是说对比文件2未给出将A与对比文件1相结合来解决本发明技术问题的启示。
专利复审申请书意见陈述书模板
专利复审申请书意见陈述书模板一、专利复审申请书意见陈述书的开头1. 嘿,审查员大人呀!我这个小发明家(或者申请人啦)今天来跟您唠唠关于我的这个专利复审的事儿呢。
我觉得我的这个发明真的超酷超有创意的,就像一个宝藏等待被认可。
2. 尊敬的审查员呀,我满心期待地写下这份意见陈述书,就像是在给您讲述我心爱的宝贝(也就是我的专利发明)的故事,希望您能耐心听一听哦。
二、陈述复审理由1. 关于新颖性我的发明和之前那些所谓相似的东西可不一样呢。
就好比我的发明是一颗独特的星星,那些被拿来对比的顶多是一些暗淡的小石子。
我的发明有[具体的新颖点],这个在现有的技术里是从来没有出现过的。
它不是简单的组合或者小改动,而是一种全新的理念或者技术应用。
我在研发过程中,做了好多调查研究的。
那些看起来有点像的技术,实际上在[具体的关键区别方面]有着很大的不同。
我这个发明的新颖性就像是一道独特的风景线,和其他的完全区分开来。
2. 关于创造性我的发明可不是随随便便就能想出来的。
我绞尽脑汁,花费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
它不仅仅是满足了某个功能,而是用一种超级巧妙的方式来实现的。
比如说[具体的创造性实现方式],这种方式比现有的技术更加高效、更加实用,就像是给老房子换上了全新的智能系统一样。
我参考了很多现有的技术,但是我的发明是站在巨人的肩膀上又往前跳了一大步。
我把不同的技术或者理念进行了融合和创新,产生了一种全新的效果。
这就像是把不同颜色的颜料混合在一起,调出了一种全新的、独一无二的色彩。
3. 关于实用性我的发明在实际生活或者生产中是非常有用的。
它可以解决[具体的实际问题],这个问题一直困扰着[相关的人群或者行业]。
有了我的发明,就像是给他们送来了及时雨。
我已经做了一些初步的测试或者调研,证明我的发明在[具体的应用场景]是完全可行的。
它的实用性就像一把万能钥匙,可以打开很多之前难以解决问题的大门。
三、证据列举1. 实验数据我有好多实验数据可以证明我的发明的优势呢。
专利审查意见通知书的意见陈述书编写模板
专利审查意见通知书的意见陈述书编写模板审查意见通知书的意见陈述书编写模板亲爱的考官:申请人仔细研究了您于××××年×月×日就××号发明专利申请的第一次审查意见,针对该审查意见所指出的问题,申请人对申请文件做出了修改并陈述意见如下:一、修改说明1、修改了的独立权利要求1,。
增加了必要技术特征××××,使修改后的权利要求满足《专利法》第22条规定的新颖性和创造性要求。
删除了原权利要求中的×××,使修改后的权利要求满足《专利法》第26条第4款的关于权利要求书应当清楚简要的规定。
该技术方案修改依据来自于说明书第××段、第××段及附图×。
2.将原从属权利要求2修改为引用新修改的独立权利要求1,使其满足专利法第22条规定的新颖性和创造性要求,。
本修改的依据来自本规范第××段第××段的第三部分3、增加了从属权利要求3,。
由于该权利要求限定的技术方案包含在原权利要求×和×中,所以该修改符合《专利审查指南》中关于权利要求修改的规定。
该修改依据来自说明书第××段、第××段。
4.对原独立权利要求2进行了修改,将其序列号调整为×,增加了区别技术特征。
为了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十条第二款的规定,独立权利要求应当记载解决该技术问题所必需的技术特征。
修改的依据来自于本说明第××段第2段,第××段。
5、删除了原权利要求4。
申请人同意审查员关于该权利要求没有新颖性的审查意见,并删除原权利要求4.以上修改均未超出原始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所记载的范围,符合《专利法》第33条规定,并且上述修改也是针对通知书指出的缺陷进行修改的,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51条第3款的规定。
专利审查意见陈述书模板
意见陈述书尊敬的审查员:您好!针对专利局于年月日就本申请(专利号)发出的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所指出“****”,其声称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
但其说明书背景技术部分对于现有技术的描述较为上位、笼统,不够准确也不客观,同时,本申请所针对的技术问题笼统不具体,并非现有技术中实际存在的技术问题,本领域技术人员无法明确本申请具体要解决的技术问题”的缺陷。
因此,本申请的主题以及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采用的技术方案和有益效果之间缺少必要的内在逻辑关系,本领域技术人员采用说明书记载的技术方案无法解决不确定的技术问题,也无法确定该技术方案相对于真正客观的现有技术具备怎样的有益效果。
使得说明书及附图所记载的内容不能构成一个清楚完整的技术方案,因而不符合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第三款的规定。
申请人在仔细阅读,认真研究审查员审查意见之后,陈述如下:首先,申请人恳请审查员注意,本申请背景技术部分提到的现有技术问题,申请人在检索中发现公开号(*****)中描述:***对比文件图1根据对比文件的描述的实施步骤及对比文件图1,可知现有技术在*****。
因此本申请说明书背景技术部分对于现有技术的描述准确、客观。
基于上述描述可以看出,对比文件1的技术方案*****,本申请的技术方案是完全能够解决对比文件中存在的技术问题的,且本申请的技术问题是基于对比文件1的技术方案产生的缺陷所确定的,因此,申请人认为本申请的技术问题是基于现有技术现状的,客观的技术问题。
在此基础上,本申请的技术方案是能够解决现有技术中客观存在的技术问题,达到对应的技术效果,意见如下:本申请的*****,可以解决****的问题。
而解决该问题的主要特征包括:*****。
本申请按照说明书记载的内容,能够实现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解决其技术问题,并且产生预期的技术效果。
综上所述,申请人认为,经过上述陈述意见已解答了审查意见通知书中所指出的存在缺陷的疑惑。
希望审查员能以此为基础继续对本申请进行审查,如果审查员认为该申请仍有不符合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之处,恳请再给予一次陈述意见/修改的机会。
专利意见陈述书
意见陈述书
1
填表注意事项
一、本表应使用中文填写,字迹为黑色,文字应打字或印刷,提交一式一份。
二、本表第①栏所填内容应和该专利申请请求书中内容一致。
如果该申请办理过著录项目变更手续的,应按照专利局批准变更后的内容填写。
三、本表左上方及第②栏中的方格供填表人选择使用,若有方格后所述情况的,应在方格内作标记。
四、本表第②栏,填写不下时,应使用专利局制定的附页续写。
五、本表第④栏,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应当由专利代理机构加盖公章。
未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申请人或专利权人为个人应由本人签字或盖章;如果代表人为非第一署名申请人(专利权人)时由请求书中确定的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申请人或专利权人是单位的应加盖单位公章,申请人或专利权人有多个人的由第一署名申请人或专利权人签字或盖章。
2。
答复无效请求的意见称述书模板
答复无效请求的意见陈述书模板尊敬的专利复审委员会:本意见陈述书是针对请求人_______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对专利权人_____的实用新型专利:____________(名称)、专利号:____________提出的无效宣告请求书做出的答复。
现对无效请求人所提出的请求宣告本专利权无效的理由和证据进行答辩,具体答辩意见如下:(一)对无效请求人提出的证据的分析1. 对比文件1,专利(专利号),公开日/授权公告日__________,申请日____________;(分析其属于现有技术、抵触申请或是证据超期不予考虑)(有优先权要核实优先权)2. 对比文件2,专利(专利号),公开日/授权公告日__________,申请日____________;(分析其属于现有技术、抵触申请或是证据超期不予考虑)(有优先权要核实优先权)3. 对比文件3,专利(专利号),公开日/授权公告日__________,申请日____________。
(分析其属于现有技术、抵触申请或是证据超期不予考虑)(有优先权要核实优先权)(二)对无效请求人提出的理由分析1. 权利要求1不具备新颖性的理由成立,权利要求1要求保护一种***,对比文件1公开了,论述四个相同,因此,权利要求1相对于对比文件1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2款规定的新颖性。
因此请求人该无效宣告理由我方接受。
2. 权利要求2不具备创造性的理由不成立,由于对比文件2为抵触申请,所以不能用来评价权利要求2的创造性。
但我方经分析发现,权利要求2相对于对比文件2不具备新颖性,对比文件2具体公开了,论述四个相同,因此,权利要求2相对于对比文件2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2款规定的新颖性。
3. 权利要求3不具备单一性的理由不成立,单一性不是无效宣告理由。
因此请求人该无效宣告理由我方不接受。
(三)专利权人对权利要求的修改专利权人仔细研究了无效请求人提出的无效宣告请求和相关证据后,决定对权利要求进行修改。
无效宣告请求书的撰写和针对无效宣告请求书的意见陈述书模版分享
无效宣告请求书的撰写和针对无效宣告请求书的意见陈述书模版分享无效宣告请求书的撰写一、法条1.A45《专利法》第45条规定,自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起,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为该专利权的授权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可以请求专利复审委宣告该专利无效。
2.R65.1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65条第1款的规定,提出无效宣告请求时,应当提交无效宣告请求书和必要的证据。
无效请求书应当结合提交的所有证据,具体说明无效宣告请求的理由,并指明每项理由所依据的证据。
二、解题步骤1.证据核实(1)优先权的核实(2)时间上:现有技术/申请在先公开(公告)在后(3)内容上:是否抵触申请(四相同,主要是技术方案实质相同)一一不构成抵触申请的对比文件不能作为证据三、撰写格式1.起始部分请求人—根据《专利法》第65条的规定,针对专利权人的专利号为/实用新型提出无效宣告请求。
日。
请求人认为本专利不符合《专利法》《专利法实施细则》第条第款的规定,请求专利复审委员宣告本发明/实用新型全部(或者权利要求XX)无效。
请求人提供如下的证据:2.正文部分具体论述无效理由3.结论部分综上所述,本专利不符合《专利法》《专利法实施细则》/实用新型全部(或者针对无效宣告请求书的意见陈述书一、法条和套路(一)法条1.R65.2:无效理由2.A33:修改不得超出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3.R69在无效宣告请求的审查过程中,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专利权人可以修改其权利要求书,但是不得扩大原专利的保护范围。
(二)套路1.证据必须核实(1)证据提交的时间①首次提交一一提出无效请求之日提交的证据②补充的理由或者证据一一是否在提出无效请求之日起1个月内(2)优先权问题①给优先权文件的,需要核实优先权一一优先权期限一一相同主题的发明或实用新型(四相同)②只给了优先权日,没有给出优先权文件,需要假设、分类讨论(对比文件的优先权日在涉案专利申请日或优先权日以前)一一假设优先权成立,享有优先权,则申请在先、公开/公告在后一一假设优先权不成立,对比文件变成申请日后申请的文件,作废(3)证据的时间和内容①现有技术②申请在先、公开在后一一抵触申请一一评新一一非抵触申请一一证据作废2.理由绝对有问题3.修改仅限于权利要求书二、对专利文件的修改1.修改原则根据《专利审查指南》的规定,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文件的修改仅限于权利要求书,其原则是:(1)不得改变原权利要求书的主题名称;(2)与授权的权利要求相比,不得扩大原专利的保护范围;(R69)(3)不得超出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A33)(4)一般不得增加未包含在授权的权利要求书中的技术特征。
2.答复无效请求的意见称述书格式
答复无效请求的意见称述书R65{A33,A22.2/3,A26.3/4,R43.1,R20.2} A31.1(不是无效理由) 尊敬的专利复审委员会:本意见称述书是针对无效请求人(姓名)于X年X月X日对专利号为XXX、申请日为XXX,授权日为XXX,优先权日为XXX、专利权人为XXX的发明或实用新型的答复,具体答辩意见如下:一、理由和证据分析无效请求人在请求书中以本专利提出了以下无效理由:理由1:…理由2:…提供了以下对比文件作为证据:对比文件1:发明名称:XXX、申请号:XXX、申请日:XXX、授权公告日、优先权日;对比文件2:...1、无效宣告请求书中对本实用新型专利提出了x个无效理由,其中第y个理由“XXX”,不属于R65条规定的无效宣告请求理由,专利权人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对此第y个无效宣告请求理由不予考虑。
2、请求人于X年X月X日提出了对本实用新型专利的无效请求和对比文件1,于X年X月X日提交了补充意见和对比文件2,已经超出了其提出无效请求之日起1个月的举证期限,专利权人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对X年X月X日提交了补充意见和对比文件2都不予考虑。
3、抵触申请(申请在前、公开在后且均是向国知局提出----只能用于评价新颖性)4、现有技术(授权、公开在申请日之前---可以用于评价新颖性和创造性)5、优先权(相同主题+优先权12个月期限内)二、修改说明(删除、合并、技术方案的删除)针对无效请求人提出的理由和证据,并根据审查指南中关于无效答复中修改方式和修改原则的相关规定对权利要求书进行了以下修改,以使修改后的权利要求书符合A22.2/3中关于新颖性和创造性的规定,具体修改如下:(1)专利权人将原权利要求1,再将原从属权利要求2、3…合并作为新的独立权利要求1,修改后的独立权利要求1的技术方案来自说明书X页X段以及说明书附图X,且修改后的权利要求书没有超出原权利要求书和说明书记载的范围,也没有扩大原专利的保护范围,符合A33、R以及审查指南中的相关规定。
答辩发明专利无效意见陈述书
答辩发明专利无效意见陈述书答辩发明专利无效意见陈述书2011年07月01日网易博客安全提醒:系统检测到您当前密码的安全性较低,为了您的账号安全,建议您适时修改密码立即修改 | 关闭意见陈述书尊敬的复审委:本专利权人收到了贵委转送的由请求人河南全新液态起动设备有限公司提出的针对发明名称为“无刷自控电机软启动器”、专利号为ZL 03112809.2的发明专利的无效宣告请求相关文件,该案的案件编号为:W402581。
本专利权人在仔细地研读了请求人所提供的证据及无效请求的理由后,认为请求人提供的无效宣告请求书中没有具体说明无效宣告理由,没有结合提交的证据具体进行说明,形式上不符合无效宣告请求受理条件,另外,请求人认为本专利权利要求1不符合专利法第22条的规定,本专利权人认为请求人无效请求的理由也不能成立,本专利的权利要求1符合专利法22条的规定,应该维持有效,具体意见陈述如下。
一、该无效宣告请求书形式上不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64条第1款及专利法实施细则第65条第1款以及审查指南第四部份第三章3.3节的规定,无效宣告请求人没有具体说明无效宣告理由,没有结合提交的证据具体进行说明,不符合受理条件应当驳回该无效宣告请求。
请求人在无效宣告请求书具体意见陈述部份结合附件2即专利号为ZL .5,发明创造名称为“交流异步电机用无刷变阻起动器”主张本专利权利要求1不符合专利法第22条的规定,但未明确指出本专利权利要求1是不符合专利法第22条有关新颖性的规定还是有关创造性或是实用性的规定,无效宣告请求人在意见陈述中结合附件2公开的“拉簧”这一技术特征指出本专利权利要求1中的“移动的弹性阻力装置”不具有新颖性,请求人并未结合提供的附件2具体说明本专利权利要求1整体的技术方案不具有专利法第22条有关新颖性或创造性或实用性的规定,即无效宣告请求人没有具体说明无效宣告理由,没有结合提交的证据具体进行说明,因此专利权人认为该无效宣告请求不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64条第1款及专利法实施细则第65条第1款以及审查指南第四部份第三章3.3节的规定,不符合受理条件应当驳回该无效宣告请求。
意见陈述书(答辩)
意见陈述书正文专利复审委员会:专利权人收到专利复审委员会转来的请求人××于×年×月×日针对专利号为××的实用新型专利提交的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书及所附证据副本(案件编号××)。
现作出如下答辩。
一、关于请求人委托代理人的资格。
二、修改说明。
专利权人对权利要求书进行了修改。
将授权公告的权利要求1删除,并将权利要求2~4合并作为新的独立权利要求1,。
此外还相应的修改了权利要求的编号和引用关系。
首先上述修改符合《专利审查指南2010》关于无效宣告程序中权利要求修改方式的规定;也没有扩大原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69的规定;而且修改后的权利要求在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中均有明确的记载,符合《专利法》第33条的规定。
专利权人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在修改后的权利要求书的基础上进行审查。
三、关于修改后的独立权利要求1的新颖性和创造性。
1.新颖性2.创造性四、关于本专利两项主题不具有单一性的无效宣告理由。
请求人在无效宣告请求书中指出权利要求×不符合《专利法》第31条第1款规定的无效宣告理由,鉴于该无效宣告理由不属于《专利法实施细则》第65条第2款规定的无效宣告理由,因此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对该理由不予考虑。
五、关于本专利权利要求书得不到说明书支持的无效宣告理由。
请求人在无效宣告请求书中仅笼统的提出本专利权利要求1~6因得不到说明书的支持而不符合《专利法》第26款第4款规定的无效宣告理由,并未在请求书中对此无效宣告理由进行具体说明。
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65条第1款以及《专利审查指南2010》第四部分第三章3.3节的规定,上述无效宣告理由属于请求人在提出无效宣告请求时没有具体说明且在提出无效宣告请求之日起的一个月内也未补充具体说明,故应当属于不予受理的情形,故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对该无效宣告理由不予考虑。
六、关于补充提交的意见陈述中涉及的理由和证据。
无效宣告请求书所附的具体意见陈述
无效宣告请求书所附的具体意见陈述专利复审委员会:请求人XX公司,针对ZLXXXXXXXXX,名称XXX,专利权人XXX的实用新型(/发明)专利提出无效宣告请求,该专利申请日为X年X月X日,授权公告日为X年X月X日,公告号CNXXXXXXX。
请求人根据专利法第四十五条,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四十六条提出无效宣告请求。
请求人认为该实用新型(/发明)专利的权利要求1-3不符合专利法二十二条第二款和二十二条第三款的有关新颖性和创造性的规定,权利要求2和3不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
请求人提出无效宣告请求所依据的具体事实和理由如下:(一)请求人请求宣告该实用新型(/发明)专利的全部权利要求无效。
请求无效宣告所引证的对比文件如下:对比一:对比文件1的公开日为X年X月X日对比二:对比文件2的公开日为X年X月X日两件对比文件的公开日均早于该专利的申请日,因此,可以用于评价其新颖性、创造性。
(二)权利要求1-3不具备新颖性,不符合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
1、请求人认为相对于对比文件1,权利要求1-3不具备新颖性。
对比文件1公开了(对比文件1的文字内容,参见实施例几行几页)。
实用新型(/发明)专利的权利要求1(被无效的权1的文字内容)。
通过对比可知,对比文件1中的“XXX”即权利要求1中的“XXX”,对比文件1中的“XXX”即权利要求1中的“XXX”,二者解决技术问题的技术方案实质相同,并且达到XXX的效果也基本相同,因此,相对于对比文件1,该实用新型(/发明)专利的技术方案被对比文件1全部公开,二者属于相同的技术领域,解决相同的技术问题,达到基本相同的技术效果,因此,该实用新型(/发明)专利的权利要求1不具备专利法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新颖性。
同理,对比文件1也公开了权2的附加技术特征,由对比1中(图或文字内容)可知XX,因此对1也破坏了权利要求2的新颖性。
对比文件1也公陈了权3的附加技术特征,破坏了权利要求3的新颖性。
主动补正专利审查回复意见陈述 模板
主动补正专利审查回复意见陈述模板
尊敬的专利审查员,
首先,我要对您在上次对我们提交的专利申请的审查回复中提出的意见表示感谢。
您的指导和建议让我们对我们的专利申请的核心内容有了更深入的思考。
我理解您的关注和对我们申请内容的质疑,并已充分考虑并准备了下面的回复意见陈述,希望能够说明我们的专利申请的合理性和创新性。
1. 首先,关于您对我们发明的技术的可行性和实用性的质疑,我们提供了更详细的实施细节和实验结果来支持我们的主张。
我们进行了大量的实验和研究,证明了我们的技术在实际应用中的可行性和实用性。
我们还提供了证据来证明我们的技术相较于现有技术的优越性和创新性。
2. 其次,您对我们的技术是否达到了专利可保护的发明创造高度的质疑,我们针对您的关注提供了更具体的技术描述和设计说明。
我们详细说明了我们的技术方案的创新之处,并提供了与现有技术的对比来证明我们的技术的独特性和进步性。
3. 此外,您对我们提供的专利申请文件中的图纸和描述是否清晰和完整的质疑,我们已经针对您的意见进行了相应的修改。
我们修正了图纸中的错误,并对描述进行了补充和修改,以确保专利申请文件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最后,我们再次对您的指导和建议表示衷心的感谢。
我们非常重视您的审查意见,并已经认真考虑并采纳了您的建议。
我们
相信,通过我们的努力和与您的合作,我们的专利申请将得到进一步的认可,并取得成功。
如果您还有任何对我们的专利申请的疑虑或建议,我们非常愿意听取并进行修改和补充。
再次感谢您对我们的专利申请进行审查,并对您的支持和帮助表示真诚的感谢。
祝好!
此致,
申请人。
答复无效请求的意见陈述书格式
答复无效请求的意见称述书应该注意的问题:1.请求人提出了几项无效宣告请求,提出的无效理由是否是《专利法实施细则》六十四条二款规定的范围;2.请求人补充意见和证据的时间是否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六十六条关于举证期限的规定;3.针对请求人提出的证据文件,关注其公开日期、优先权日期等,看其披露的技术内容是否构成抵触申请或现有技术,影响本专利的新颖性和创造性;4.分析被请求宣告无效的专利的权利要求在撰写上是否存在问题,尤其是否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二十条一款清楚、简要的表述了要求保护的范围的规定。
“答复无效请求的意见称述书”通用格式尊敬的专利复审委员会:本意见称述书是针对请求人(姓名)于××年×月×日对专利权人的发明/实用新型专利:*******(专利号:*********、申请日:*********)提出的无效宣告请求书做出的答复。
现对无效请求人所提出的请求宣告本专利权无效的理由和证据进行答辩,具体答辩意见如下:(一)――对无效请求人提出的理由和证据的分析无效请求人在请求书中以本专利(逐一列出请求人提出的无效理由),并提供了*篇对比文件和相关文献作为证据:(逐一列出对比文件,并注明文件的申请日,公开日)(开始对无效理由和证据的分析,有2种情况:1.无效理由不是专利法实施细则64条2款规定的无效理由;2.证据的提出时间不合乎规定;)1.无效宣告请求书中对本实用新型专利提出了x个无效理由,其中第y个理由(理由的内容),不属于专利法实施细则64条2款规定的无效宣告请求理由,专利权人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对此第y个无效宣告请求理由不予考虑。
2.请求人于××年×月×日提出了对本实用新型专利的无效请求,于××年×月×日提交了补充意见和对比文件a,已经超出了其提出无效请求之日起1个月的举证期限,专利权人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对此无效宣告请求理由和证据a都不予考虑。
意见陈述书(审查意见)
意见陈述书(审查意见)国家知识产权局:本意见陈述是针对×年×月×日发出的第×次审查意见通知书所作出的,随此意见陈述书附上新修改的权利要求书全文、说明书相应替换页以及说明书摘要。
(一)修改说明申请人在仔细研究了审查意见通知书中的审查意见以及通知书所引用的对比文件后,对权利要求书和说明书做了如下几个方面的修改。
1.针对通知书中所指出的原权利要求1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2款新颖性的缺陷,对原权利要求1作了进一步限定,补充了使其具备新颖性和创造性的技术特征:……,该技术特征记载在原说明书第×段中,因此为超出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的范围。
此外,在作上述修改的同时,在新修改的权利要求1中,将原权利要求1的全部技术特征写入到新权利要求1的前序部分,因而相对于审查通知书中所引用的最接近的现有技术,即相对于对比文件1划清了前序部分和特征部分的界限。
2.针对通知书中指出的原权利要求3和4未清楚限定要求专利保护的范围的审查意见,对权利要求3和4的引用部分作了改写,修改后的权利要求3和4的引用部分…3.针对通知书中指出的原权利要求6与权力要求1之间缺乏单一性的审查意见,在修改后的权利要求书中,删去了原独立权利要求6,并将其改写成修改后的独立权利要求1和权利要求2~4中任一项权利要求的从属权利要求。
修改后的权利要求书中仅有一项独立权利要求,而修改后的权利要求6包含修改后的独立权利要求1的全部技术特征,因为消除了通知书中所指出的本专利申请缺乏单一性的缺陷。
此外,修改后的权利要求6的技术方案体现在原说明书第…段中,因为未超出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的记载范围。
4.在修改权利要求书后,对说明书的名称和技术领域、发明内容部分中药解决的技术问题、技术方案和有益效果以及说明书摘要进行了相适应的修改。
以上修改均为超出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
对权利要求书所作修改都是针对第×次审查意见通知书指出的缺陷或申请文件所存在的缺陷进行的修改,对说明书的修改时针对权利要求书的修改作出的适应性修改,因此上述修改既符合《专利法》第33条的规定,也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51条第3款的规定。
专利审查意见陈述书
专利审查意见陈述书尊敬的专利审查员:我代表申请人XXX,针对专利申请号XXX,请求对于该专利的审查意见进行陈述,以下是我对相关意见的回应:一、关于技术问题的意见:1.对于审查意见中关于技术问题的指出,我对于专利权利要求中的术语或定义进行了进一步解释并提供了更加详细的描述。
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确保专利权利要求的清晰度和准确度。
同时,我还提供了依据该专利申请所公开的技术文献和相关领域的知识,阐述了所申请的技术与现有技术之间的区别和创新点。
2.关于审查意见中提到的专利申请中是否存在文中所述的非技术性特征的问题,我在回应中明确了专利权利要求中所涵盖的技术特征,并进一步说明了这些技术特征对于所申请的技术方案的实施是必要的和具有实用性的。
3.针对审查意见中指出的所申请的技术方案是否具有技术性问题的疑问,我在回应中详细描述了所申请技术的本质和技术意义,并提供了对解决该技术问题的方法和所取得的技术效果的进一步说明。
我还可以通过提交更多的实验数据和证据来支持我所提供的技术解决方案的可行性和有效性。
二、关于新颖性和创造性的问题:1.对于审查意见中提出的新颖性和创造性的问题,我在回应中提供了更多的技术文献和相关领域的知识,以证明所申请的技术方案在技术上是新颖和创造性的。
根据法律规定,我还进一步解释了与先前技术的区别和创新点,并描述了我所申请技术方案的实际应用和经济效益。
2.我的回应还阐明了所申请专利的技术改进或创新对现有技术的发展和进步的重要性,以进一步强调所申请专利的新颖性和创造性。
三、关于申请文件的修改:1.针对审查意见中要求我对申请文件进行修改的请求,我在回应中提供了对申请文件的修改,并详细说明了对于修改的理由和目的。
我保证所做的修改不会超出申请文件原有的范围和要旨,并遵守专利法和法规的相关要求。
2.我还补充了对于修改后的专利权利要求和说明书的解释,以确保专利权利要求的揭示和保护范围的准确性和清晰度。
四、其他问题:1.针对审查意见中提出的其他问题,我在回应中提供了进一步的解释和说明,以满足专利审查的要求和标准。
复审、无效程序中意见陈述书
复审、无效程序中意见陈述书请按照本表“填表注意事项”正确填写本表各栏
填表注意事项
一.本表应使用中文准确填写各栏一式两份,文字应打字或印刷,字迹为黑色,并注明一份为原本。
二.若意见陈述人为专利申请人或被请求人,本表第①、②栏所填内容应与该专利申请的请求书中内容一致,如果该申请或专利办理过著录项目变更手续的,应按照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批准变更的内容填写。
若意见陈述人为无效宣告请求人,本表第①、②栏所填内容应与宣告专利权无效请求书一致。
陈述意见时必须填写案件编号及专利申请号或专利号。
三.本表第②栏中的方格□供填表人选择使用,若有方格后所述的情况的,应在方格内标上“√”号。
四.第④、⑤栏填写不下的,可以是使用A4纸续写。
本表第⑤栏应写明附具证明文件的名称、页数、原件或复印件。
证明文件为专利文献的,在文件名称一项,应注明专利号或申请号。
证明文件为非专利文献的,应注明文献的名称、出版日期。
有证明人的应写明证明人的姓名、职业、工作单位和地址。
五.本表第⑥栏,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应当由专利代理机构加盖公章,未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意见陈述人为个人的应由本人签字或盖名章;意见陈述人为单位的,应加盖单位公章。
有多个意见陈述人的,应由全体意见陈述人签章。
申请宣告专利权无效意见陈述书
申请宣告专利权无效意见陈述书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针对贵委员会转交的2008年12月19日专利权人提交的意见陈述书,无效宣告请求人陈述意见如下:一、请求人提供的证据与本案专利的对比方式,是结合对比,而不是逐一单独对比。
请求人提供的证据与本案专利的对比方式,是分别以对比文件1或对比文件2作为本案专利最接近的对比文件,找出两者的区别特征,再结合其它对比文件公开的现有技术与区别特征对比,以破坏本案专利的创造性,而不是专利权人所认为的每篇对比文件与本案专利单独对比,看两者是否存在实质性区别。
请求人提供的6篇对比文件均涉及颗粒物料输送用闸阀这个技术领域,所述阀门可以广泛用于电力、化工、冶金、采矿等多个行业,需要说明的是,对比文件6介绍的一种阀门就是对比文件4或本专利背景技术中所称的“钟式阀”或“钟罩阀”,可以作为本案专利的对比文件使用。
二、线形驱动的双闸板阀在密封方式上对钟罩阀、碟阀等早期单一密封面(平面或弧形面)的阀门进行了改进,而对比文件3中的“旋启阀”又是在驱动方式上对“双闸板阀”线性驱动方式进行了改进,但仍然沿袭“双闸板阀”闸板径直密封阀门管道口的密封方式,所以不能将“旋启阀”简单视作钟罩阀、碟阀同类型的阀门;并且根据实际需要,“旋启阀”也可以做成双闸板的结构。
请求人澄清该事实,是为了避免出现以双闸板与单闸板结构的对比,来取代在将本案专利与最接近的对比文件对比后找出的区别特征与现有技术的对比,并表明防“卡灰”的技术效果是双闸板的这种密封方式决定的。
本案专利与对比文件1或对比文件2中阀门的主体形状和构造均为线形驱动的双闸板阀构造,也是它们相对本案专利背景技术中的钟罩阀、碟阀最主要的改进。
由于双闸板采用闸板可以不接触阀门管道壁、径直密封阀门管道口的密封方式,两块闸板与阀门管道壁之间留有很大空隙,即使阀门管道壁留有粗性粉尘,也不影响密封闸板与管道口的密封,即可以防“卡灰”;而钟罩阀、碟阀采用闸板密切接触阀门管道壁的密封方式,当阀门管道壁留有粗性粉尘,闸板与阀门管道壁就密封不严。
【精品】答辩发明专利无效意见陈述书
【关键字】精品答辩发明专利无效意见陈述书答辩发明专利无效意见陈述书2011年07月01日网易博客安全提醒:系统检测到您当前密码的安全性较低,为了您的账号安全,建议您适时修改密码立即修改 | 关闭意见陈述书尊敬的复审委:本专利权人收到了贵委转送的由请求人河南全新液态起动设备有限公司提出的针对发明名称为“无刷自控电机软启动器”、专利号为ZL 03112809.2的发明专利的无效宣告请求相关文件,该案的案件编号为:W402581。
本专利权人在仔细地研读了请求人所提供的证据及无效请求的理由后,认为请求人提供的无效宣告请求书中没有具体说明无效宣告理由,没有结合提交的证据具体进行说明,形式上不符合无效宣告请求受理条件,另外,请求人认为本专利权利要求1不符合专利法第22条的规定,本专利权人认为请求人无效请求的理由也不能成立,本专利的权利要求1符合专利法22条的规定,应该维持有效,具体意见陈述如下。
一、该无效宣告请求书形式上不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64条第1款及专利法实施细则第65条第1款以及审查指南第四部份第三章3.3节的规定,无效宣告请求人没有具体说明无效宣告理由,没有结合提交的证据具体进行说明,不符合受理条件应当采纳该无效宣告请求。
请求人在无效宣告请求书具体意见陈述部份结合附件2即专利号为ZL .5,发明创造名称为“交流异步电机用无刷变阻起动器”主张本专利权利要求1不符合专利法第22条的规定,但未明确指出本专利权利要求1是不符合专利法第22条有关新颖性的规定还是有关创造性或是实用性的规定,无效宣告请求人在意见陈述中结合附件2公开的“拉簧”这一技术特征指出本专利权利要求1中的“移动的弹性阻力装置”不具有新颖性,请求人并未结合提供的附件2具体说明本专利权利要求1整体的技术方案不具有专利法第22条有关新颖性或创造性或实用性的规定,即无效宣告请求人没有具体说明无效宣告理由,没有结合提交的证据具体进行说明,因此专利权人认为该无效宣告请求不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64条第1款及专利法实施细则第65条第1款以及审查指南第四部份第三章3.3节的规定,不符合受理条件应当采纳该无效宣告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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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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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若意见陈述人为专利申请人或专利权人,本表第①、②栏所填内容应与该专利申请的请求书中内容一致,如果该申请或专利办理过著录项目变更手续的,应按照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批准变更的内容填写。
若意见陈述人为无效宣告请求人,本表第①、②栏所填内容应与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书一致。
本表第②栏还应该填写收件人姓名、地址及电话。
意见陈述书必须填写案件编号及专利申请号或专利号。
三.本表第②栏中的方格□供填表人选择使用,若有方格后所述的情况的,应在方格内标上“√”号。
四.第④、⑤栏填写不下的,可以是使用A4纸续写。
本表第⑤栏应写明附具证明文件的名称、页数、原件或复印件。
证明文件为专利文献的,在文件名称一项,应注明专利号或申请号。
证明文件为非专利文献的,应注明文献的名称、出版日期。
有证明人的应写明证明人的姓名、职业、工作单位和地址。
五.本表第⑥栏,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应当由专利代理机构加盖公章,未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意见陈述人为个人的应由本人签字或盖名章;意见陈述人为单位的,应加盖单位公章。
有多个意见陈述人的,应由全体意见陈述人签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