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基层民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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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进工作机制推动基层民主
--鄂尔多斯杭锦旗伊和乌素苏木党委书记敖特更吉日嘎拉
党的十五大指出,扩大基层民主,保证人民群众直接行使民主权利,依法管理自己的事情,创造自己的幸福生活,是社会主义民主最广泛的实践。

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建设和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对农村牧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必须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勇于探索,大胆实践,创造性的做好工作,努力开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新局面。

“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这二十个字表明,我们要建成的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是一个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各个方面和谐发展的新的农村牧区社会。

其中,“管理民主”体现了对农村牧区民主政治建设的新要求。

加强基层民主建设,是增强基层政权和自治组织凝聚力、战斗力的重要手段。

必须全面推进村民自治,把村民自治事业不断推向深入,从而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不断取得实效。

下面我结合我旗、我苏木实际情况,就嘎查村民主政治建设谈点个人看法,不妥之处请导师和领导们批评指正。

一、当前嘎查村民主政治建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1、嘎查村干部素质偏低,年龄偏大,工作方法落后,领导能力不强。

一是工作方法不适应新形势发展的需要。

部分村干部由于年龄偏大,文化水平偏低,对相关的政策、规章制度学习不够,平时也不注重学习新知识、新方法、新技能,习惯凭经验、凭威信做工作,致使
遇到新问题、新情况时,没有新办法可用。

二是履职所需知识不足。

多数村干部只有初中以下文化程度,岗位需要的政策、法律、经济等知识欠缺,部分政策掌握不准,法律意识淡薄,缺乏领导能力。

2、政策宣传不到位,缺少村民对话平台。

目前对涉及到农民自身利益的政策、文件在农村基层贯彻的面不广,普遍存在着不具体、不透明的现象,出台的政策不能通过村级组织深入宣传到户,村民知之甚少。

由于群众对政策的不了解,加之有些村干部对政策一知半解,使有关政策得不到很好的贯彻落实。

3、制度不完善,缺乏村民参与基础。

村级制度建设中存在两个缺陷:一是缺乏针对性。

村里按照政府相关部门制定的制度不加区别直接套用,而不是根据本村实际或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制定制度。

二是缺乏群众性。

制定的村民自治章程与村规民约缺少村民的参与,缺乏群众基础,所以它在贯彻实施中就得不到村民的认同,执行不力,约束力极差。

4、公开重形式,欠缺村民关注之事。

虽然各村公开的内容、格式、时间、要求,都按照统一布置的表式进行了公布,但在公开的内容上还缺少三个方面:一是涉及村民切身利益的政策文件;二是涉及农民利益的重大问题以及群众关心的事项;三是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

二、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几点思考
1、切实建立健全村务公开制度,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把村务管理纳入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轨道。

村务公开的实质,就是增强村务管理的透明度,让农牧民群众对村级事务真正享有知情权、决
策权、管理权和监督权。

在公开的内容上充分体现民意。

把“群众关心什么,重视什么,要求什么,就公开什么”作为基本原则,从群众反映最强烈、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容易引发矛盾和滋生腐败现象的问题人手,并把其中的村组财务、农民负担作为重点,进行全面落实。

在公开的程序、形式上充分体现民主。

让群众参与村务公开的全过程,把“群众高兴不高兴、赞成不赞成、满意不满意”作为检验村务公开的根本标准。

公开前要广泛收集和听取村民的意见,在此基础上,召开党支部、村委会议、党员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进行酝酿讨论,取得一致意见后再行公开。

公开的事项必须翔实具体,让群众能看懂来龙去脉。

对公开后群众反映强烈的事项,要重新审核,直到群众满意为止。

在公开形式上,以村务公开栏为主,辅以召开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大会、村民议政日、发放明白卡、利用广播等便于群众了解与监督的多种形式,进行村务公开。

要突出人、财、物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内容,逐项逐笔公布。

2、依法规范民主决策,切实保障基层群众的决策权。

嘎查村的重要事项,要实行民主决策,依法办事,把过去的“为民作主”变成“由民作主”。

嘎查村干部缺乏民主管理的知识和经验,村级组织管理能力不强、服务水平不高、执行能力不足的问题,急需通过创新村级民主管理机制,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来实现。

要在农村牧区全面推行邓州市村级组织“四议两公开”和伊金霍洛旗的“四权四制”工作机制。

“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就是凡村里的重大事项决策,先由村党支部提议、再交村“两委”商议、然后交村党员大会审议、最后由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大会作决议。

决议形成后,还要公开征求意见、
公开实施结果。

这一工作法的运用核心就是坚持了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了村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村委会和村民代表会议的自治作用,实现了“四个机制”即党的领导机制、“两委”协调机制、党内基层民主机制和村民自治机制的有机融合,是党领导的村级民主自治机制的一大创新之举。

“四权四制”是以村民代表会议常设制为核心的组织体制和运行机制。

“四权”即依法科学配置村级组织权力,将所有村级重大事项决策权,都按照党支部履行决策组织权、村民代表会议履行决策表决权、村委会履行决策实施权、村民监督委员会履行决策监督权的体制框架进行,让农牧民当家做主。

“四制”即保障基层民主管理,将所有村级重大事项都按照决策启动机制、民主表决机制、组织实施机制、监督评议机制的运行模式进行民主管理,切实维护农牧民的合法权益。

“四权四制”的做法,改变了过去村党支部或“两委”班子“议行合一”的体制和机制,充分发挥了农村牧区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和村民代表会议、村委会的自治作用,使村级事务的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既相互分离制约,又相互协调配合,不仅深化了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也有力地提升了农村牧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水平。

3、依法完善民主管理,切实保障基层群众的参与权。

结合实际,修改完善村民自治章程和各项管理制度,把群众的权利和义务,基层各类组织之间的关系和工作程序,以及对各项工作的要求等,规定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用制度规范基层组织的活动,用制度约束干部群众的行为。

要增强制度的针对性,通过多种形式的调查研究,找准工作法实施过程中遇到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推进制度建设,做到
既有基本制度又有实施细则,既有实体性制度又有程序性制度。

通过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使农村牧区村务工作和民主政治建设有规可依、有章可循。

4、依法强化民主制约机制和监督评议机制,切实保障基层群众的监督权。

一是要对村干部实行任期目标考核机制,年初要与其签订目标责任书,年终考核实行奖惩,任期届满进行全面考核,决定去留。

二是要推行村干部年度考评制度,乡苏木镇党委应组织全体村民每年对村干部进行一次评议,让现职村干部在全体村组干部、党员和群众代表大会上进行年度述职,现身说法,以无记名方式对村干部进行民主评议,接受群众评议与监督,行不行让群众说了算;三是要坚持村级财务年度审计制度,乡苏木镇党委、政府要组织有关乡直部门对各村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年度审计,及时公布审计结果,严肃处理违法违纪干部。

村干部离任时,要进行离任审计。

四是要对村级干部实行回避制度,在村两委班子中不得有同一家庭两个成员或有直系亲属关系的成员。

5、做好选举村民带头人工作上,注重做好培养后备干部、规范选举程序、加强嘎查村干部的管理。

一是要抓基础,在平时就造就一批可供村民挑选的后备人选。

村委会干部素质的高低,对于推进村民自治工作和村委会“两个文明”建设,具有决定性影响。

要采取群众推荐和组织考核的办法,选拔政治素质好、有较高文化基础、年龄在35岁以下的村民,确定为村委会成员后备人选。

在工作中压担子和传、帮、带,以提高他们的实际工作能力和综合素质。

要重视在任村干部的培养和考评工作,经常安排他们到党校和培训班学习深造,组织他
们外出参观取经等。

二是抓关键,组织村民选好自己的带头人,选好配强村级班子。

要通过换届选举,优化队伍结构。

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教育群众充分认识到正确行使选举权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意识到选出一个好的带头人,在村集体经济的发展和带领他们致富及其他生产生活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从而真正把那些政治素质高、“双带”能力强,想干事、敢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同志选上来。

要组织广泛深入的竞选活动,公开宣传村干部条件,积极引导村民掌握选好村干部的尺度,选好带头人。

三是要注重选拔年轻干部进班子。

要严格标准,优中选优,从政治素质、理论水平、年龄、文化、事业心、责任感、致富本领和宗旨意识等方面制定村干部任职具体标准。

切实把政绩突出、绝大多数群众认可、年龄在40岁以下、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并熟练掌握1—2门实用技术的优秀人才选拔上来。

四是拓宽视野,重点选拔。

要注重从农村牧区致富带头人、复转军人、大学生村干部、务工返乡农民以及经济合作组织负责人中选拔村干部。

要充分利用大学生到村任职的机会,做好“传帮带”,争取留住人才,挖掘潜力,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为农村干部队伍输入新鲜血液,逐步改善村干部队伍结构,提高整体活力。

五是要提高党员队伍素质。

按照“群众推荐、党委考察、支部票决、全程公示”的发展党员新机制,把素质高、能力强、威信高的优秀分子吸收到党组织中来,加强党员教育管理,保障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成为村级组织联系和服务群众的桥梁和纽带。

六是要选好村民代表。

严格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和要求,把“素质高、重声誉、懂村务”、能切实代表村民发表意见的群众选为村民代表。

要引导和教育村民代表强化党的领导意识、
科学发展的意识,不断提高思想政治水平、丰富科学文化知识、增强建言献策的能力,有效参与村务管理,真正成为村“两委”班子的智囊团和监督员。

七是下派任职,改善结构。

对一些落后村或经济发展较快、人才较缺的村,可采取从从旗、乡苏木镇机关下派干部到村担任主要职务,以优化村干队伍结构,帮助村里培养能人,带出能人来担任村干部,提高村干队伍整体素质。

6、切实保证待遇,激发村干部的工作热情。

近年来,村干部在各方面的待遇虽有了明显改善,但要真正保护和发挥好村干部的工作积极性,消除村干部心理不平衡的现状,还应该从多方面予以关怀。

一是提高经济待遇。

逐步提高村干部的工资待遇,在离任待遇制度的制定上,也要向他们适当倾斜,使村干部队伍整体上都感到经济上有保障。

二是落实政治待遇。

要放宽村干部考录乡镇公务员的条件,让更多的优秀村干部有机会参加考录,让村干部感到政治上有前途。

三是为村干办理养老保险。

确定适宜的的险种,可采取“乡镇补一点,村集体拿一点,个人出一点”的办法,为村干办理养老保险,保证其退职以后有稳定可靠的生活补贴来源。

7、明确乡镇政府在民主决策制度建设中的地位。

为了防止民主决策制度流于形式,要制定相关制度,要求各嘎查村在每次村民会议、村民代表议事会结束后的3日内,必须将上次会议决议执行情况及本次会议决策事项和落实措施,及时向乡苏木镇写出书面报告,及时了解情况,有的放矢地检查督促民主决策制度的执行和落实情况,形成民主决策信息反馈网络,保证民主决策的规范性和实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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