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基层民主建设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改进工作机制推动基层民主
--鄂尔多斯杭锦旗伊和乌素苏木党委书记敖特更吉日嘎拉
党的十五大指出,扩大基层民主,保证人民群众直接行使民主权利,依法管理自己的事情,创造自己的幸福生活,是社会主义民主最广泛的实践。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建设和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对农村牧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必须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勇于探索,大胆实践,创造性的做好工作,努力开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新局面。“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这二十个字表明,我们要建成的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是一个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各个方面和谐发展的新的农村牧区社会。其中,“管理民主”体现了对农村牧区民主政治建设的新要求。加强基层民主建设,是增强基层政权和自治组织凝聚力、战斗力的重要手段。必须全面推进村民自治,把村民自治事业不断推向深入,从而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不断取得实效。
下面我结合我旗、我苏木实际情况,就嘎查村民主政治建设谈点个人看法,不妥之处请导师和领导们批评指正。
一、当前嘎查村民主政治建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1、嘎查村干部素质偏低,年龄偏大,工作方法落后,领导能力不强。一是工作方法不适应新形势发展的需要。部分村干部由于年龄偏大,文化水平偏低,对相关的政策、规章制度学习不够,平时也不注重学习新知识、新方法、新技能,习惯凭经验、凭威信做工作,致使
遇到新问题、新情况时,没有新办法可用。二是履职所需知识不足。多数村干部只有初中以下文化程度,岗位需要的政策、法律、经济等知识欠缺,部分政策掌握不准,法律意识淡薄,缺乏领导能力。
2、政策宣传不到位,缺少村民对话平台。目前对涉及到农民自身利益的政策、文件在农村基层贯彻的面不广,普遍存在着不具体、不透明的现象,出台的政策不能通过村级组织深入宣传到户,村民知之甚少。由于群众对政策的不了解,加之有些村干部对政策一知半解,使有关政策得不到很好的贯彻落实。
3、制度不完善,缺乏村民参与基础。村级制度建设中存在两个缺陷:一是缺乏针对性。村里按照政府相关部门制定的制度不加区别直接套用,而不是根据本村实际或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制定制度。二是缺乏群众性。制定的村民自治章程与村规民约缺少村民的参与,缺乏群众基础,所以它在贯彻实施中就得不到村民的认同,执行不力,约束力极差。
4、公开重形式,欠缺村民关注之事。虽然各村公开的内容、格式、时间、要求,都按照统一布置的表式进行了公布,但在公开的内容上还缺少三个方面:一是涉及村民切身利益的政策文件;二是涉及农民利益的重大问题以及群众关心的事项;三是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
二、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几点思考
1、切实建立健全村务公开制度,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把村务管理纳入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轨道。村务公开的实质,就是增强村务管理的透明度,让农牧民群众对村级事务真正享有知情权、决
策权、管理权和监督权。在公开的内容上充分体现民意。把“群众关心什么,重视什么,要求什么,就公开什么”作为基本原则,从群众反映最强烈、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容易引发矛盾和滋生腐败现象的问题人手,并把其中的村组财务、农民负担作为重点,进行全面落实。在公开的程序、形式上充分体现民主。让群众参与村务公开的全过程,把“群众高兴不高兴、赞成不赞成、满意不满意”作为检验村务公开的根本标准。公开前要广泛收集和听取村民的意见,在此基础上,召开党支部、村委会议、党员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进行酝酿讨论,取得一致意见后再行公开。公开的事项必须翔实具体,让群众能看懂来龙去脉。对公开后群众反映强烈的事项,要重新审核,直到群众满意为止。在公开形式上,以村务公开栏为主,辅以召开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大会、村民议政日、发放明白卡、利用广播等便于群众了解与监督的多种形式,进行村务公开。要突出人、财、物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内容,逐项逐笔公布。
2、依法规范民主决策,切实保障基层群众的决策权。嘎查村的重要事项,要实行民主决策,依法办事,把过去的“为民作主”变成“由民作主”。嘎查村干部缺乏民主管理的知识和经验,村级组织管理能力不强、服务水平不高、执行能力不足的问题,急需通过创新村级民主管理机制,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来实现。要在农村牧区全面推行邓州市村级组织“四议两公开”和伊金霍洛旗的“四权四制”工作机制。“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就是凡村里的重大事项决策,先由村党支部提议、再交村“两委”商议、然后交村党员大会审议、最后由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大会作决议。决议形成后,还要公开征求意见、
公开实施结果。这一工作法的运用核心就是坚持了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了村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村委会和村民代表会议的自治作用,实现了“四个机制”即党的领导机制、“两委”协调机制、党内基层民主机制和村民自治机制的有机融合,是党领导的村级民主自治机制的一大创新之举。
“四权四制”是以村民代表会议常设制为核心的组织体制和运行机制。“四权”即依法科学配置村级组织权力,将所有村级重大事项决策权,都按照党支部履行决策组织权、村民代表会议履行决策表决权、村委会履行决策实施权、村民监督委员会履行决策监督权的体制框架进行,让农牧民当家做主。“四制”即保障基层民主管理,将所有村级重大事项都按照决策启动机制、民主表决机制、组织实施机制、监督评议机制的运行模式进行民主管理,切实维护农牧民的合法权益。“四权四制”的做法,改变了过去村党支部或“两委”班子“议行合一”的体制和机制,充分发挥了农村牧区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和村民代表会议、村委会的自治作用,使村级事务的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既相互分离制约,又相互协调配合,不仅深化了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也有力地提升了农村牧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水平。
3、依法完善民主管理,切实保障基层群众的参与权。结合实际,修改完善村民自治章程和各项管理制度,把群众的权利和义务,基层各类组织之间的关系和工作程序,以及对各项工作的要求等,规定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用制度规范基层组织的活动,用制度约束干部群众的行为。要增强制度的针对性,通过多种形式的调查研究,找准工作法实施过程中遇到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推进制度建设,做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