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肉类流程及检验检疫审批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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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国外肉制品资质备案要求及申报报关手续

进口国外肉制品资质备案要求及申报报关手续

肉类产品:是指动物屠体的任何可供食用的部分,包括胴体、脏器、副产品,以及以上述产品为原料的制品,不包括罐头产品。

进口肉类产品(一)资质要求1.准入要求海关对进口肉类产品实施准入制度。

列入《符合评估审查要求的国家或地区输华肉类产品名单》或《符合评估审查要求及有传统贸易的国家或地区输华肠衣产品名单》的国家或地区对应的产品,方可进口。

禁止从日本福岛县、群马县、栃木县、茨城县、宫城县、新潟县、长野县、琦玉县、东京都、千叶县10个都县进口肉类产品。

《符合评估审查要求的国家或地区输华肉类产品名单》和《符合评估审查要求及有传统贸易的国家或地区输华肠衣产品名单》可在海关总署进出口食品安全局的“信息服务”-“产品监管重要信息”-“陆生动物源性食品”栏目中查询。

2.境外生产企业注册肉类产品的境外生产企业,应当获得海关总署注册。

肉类产品的境外生产企业由所在国家(地区)主管当局向海关总署推荐注册。

3.进出口商备案海关总署对向中国境内出口肉类产品的出口商或者代理商和进口商实施备案管理。

《出口动物及动物源性食品残留监控技术规范》境外出口商或者代理商及境内进口食品的进口商在海关总署的备案号可通过进口食品化妆品进出1商备案系统查询。

境内进口食品的进口商备案号,已经实现系统联核查。

4.进境动植物检疫审批海关总署对进口肉类产品实行检疫审批制度。

进口商应当在签订贸易合同前办理检疫审批手续,取得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

5.进境肠衣定点加工、存放企业备案进口肠衣的企业应事先办理进境肠衣定点加工企业备案。

办理指南见本书第十四章第十四节。

进境肠衣定点加工、存放企业名单可在海关总署企业管理和稽查司的“信息服务”-“出口食品原料种植”“养殖场备案名单”栏目中查询。

6.海关指定监管场地肉类产品应当从进境肉类指定监管场地所在口岸进境,详见“(四)进境肉类产品指定监管场地名单”。

(二)申报要求1.基本申报要求货主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在肉类产品进口前或者进口时向海关申报,申报时应当提供贸易合同、提单、装箱单、发票等,并随附以下文件:(1)输出国家或者地区官方检验检疫证书[特定国家证书要求见“(五)进口肉类产品检验检疫要求”];(2)原产地证。

进境活动物的检验检疫流程

进境活动物的检验检疫流程

进境活动物的检验检疫流程
进境活动物的检验检疫流程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 申报与检疫审批:进境活动物必须在检验检疫部门进行申报,并且需要经过检疫审批手续。

检验检疫部门会对申报情况进行审核,并对活动物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和风险评估。

2. 隔离检疫:经检验检疫部门审核通过的活动物需要进入隔离场进行隔离检疫。

在隔离期间,检验检疫部门会对活动物进行定期检查和监测,确保它们没有携带病虫害等有害生物。

3. 卫生处理:对于需要进行卫生处理的进境活动物,检验检疫部门会对其进行严格的卫生处理,以确保活动物体内的有害生物得到清除或消灭。

4. 放行:在隔离检疫期间一切正常的情况下,进境活动物会被放行,持有者可以携带它们入境。

同时,检验检疫部门也会向持有者提供相关的检疫证书,以保证活动物的安全。

进境活动物的检验检疫流程(一)

进境活动物的检验检疫流程(一)

进境活动物的检验检疫流程(一)
进境活动物的检验检疫流程
•走向海关检疫部门
–准备文件
•动物卫生证明书
•动物防疫合格证
•动物检疫证明书
–活体检验
•观察动物的健康状况
•记录动物的种类、数量、体重、颜色等重要信息–梳理动物产地
•根据动物的来源,开展彻底检查
–进行实验室检测
•寻找动物的病原体
•针对动物的种类进行不同的检测
•如果检测出问题,则需要采取相应的隔离和治疗措施–发布检疫证明书
•如果动物检测合格,则可获得检疫证明书
•证明书是进境活动物的必备证件,必须备妥
以上是进境活动物的检验检疫流程。

每个环节都非常重要,任何一个环节出现问题都有可能导致进境动物被拒绝。

因此,每个人都要认真对待,确保物品的安全顺利进入国境。

•注意事项
–准备充足的文件材料,包括动物卫生证明书、动物防疫合格证、动物检疫证明书等
–给动物提供充足的水、食物和休息时间,以确保他们的健康状态。

–在动物运输过程中,必须保持舒适的环境和温度,以确保动物的健康状态。

–要遵守海关检疫人员的要求,如在检疫过程中,按规定提供所需的各种文件材料。

–注意个人风险防范,如穿戴适当的防护装备。

–遵守海关、检疫和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如在进境活动物时,要遵守《进境动物和动物产品检疫法》等相关法规。

以上是进境活动物的检验检疫流程以及注意事项,每个细节都需要特别重视。

只有在严格遵守相关流程和要求的情况下,才能将进境的活动物安全送达目的地。

同时,也希望每个人都能自觉守法,并加强安全意识,为国家动物防疫工作做出应有的贡献。

肉类进口具体流程

肉类进口具体流程

肉类进口具体流程第一篇:肉类进口具体流程肉类进口具体流程一.申请单位资格审核备案*已备案的进口肉类收货人可在各指定口岸井口肉类贸易*首次备案需到重庆市出入境检疫检验局填写《进境动植物检疫审批申请单位登记表》,并提供以下书面材料:1.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签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2.外经贸部门批准的享有有关进出口权的文件或资格证明(复印件,如适用);3.《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4.《自理报检单位备案登记证明书》(复印件)。

5.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注册登记证书(复印件)6.进口肉类质量安全管理制度、企业组织机构及负责进口肉类部门和岗位职责等日常管理制度7.进口肉类检疫知识答卷8.提交电子申请表: 1)网上提交《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申请表》2)申请单位用数字证书(KEY)点击业务办理中的动植物检疫许可证,再点击登录即进入电子审批程序,按要求完成《电子申请表》中相关信息的录入后提交。

3)随附单证要求申请单位须在网上提交申请后7个工作日内向上重庆验检疫局提交以下随附单证:1、申请单位与进口本辖区备案存储冷库签订的《仓储协议》(在有效期内只须提交一次);2、前一份进口许可证核销记录或首次进口申明;3、备案冷库的接收证明;4、退货产品须提交出口时的所有单证及退货原因说明。

注意:1.按照“常见进口肉类名称与CIQ代码对照表” 正确填写CIQ代码和肉类品名。

品名必须与CIQ代码名称相符;杂碎类产品必须在品名后标注具体品名(仅限一种具体品名),如“其他猪杂碎(猪头)”。

2.“运输路线”须注明“***直运重庆”。

3.在“随附单证信息”中应按以下规范用语,如实填写上一年度进口量、本年度获批量及上一份许可证核销信息:⑴获批量尚未超过前一年度进口量时:“本公司本年度获批量(***吨)尚未超过上一年度的进口总量(***吨)。

”⑵获批量已未超过前一年度进口量时:“本公司本年度获批量(***吨)已超过上一年度的进口总量(***吨)。

进境肉类产品检验检疫业务流程知识

进境肉类产品检验检疫业务流程知识

进境肉类产品检验检疫业务流程1.适用范围适用于进境肉类产品的检验检疫和监督管理。

肉类产品指动物屠宰加工后,可供人类食用的任何部分,包括整只(净腔)、肉、翅、腿、副产品(头、脖、内脏、脚(爪)、骨等)。

鲜、冷、冻肉类。

2.依据2.1国家质检总局2002年第26号令:《进出境肉类产品检验检疫管理办法》2.2国家质检总局2004年第49号公告:《进境肉类产品检验检疫管理规定》2.3按照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进行检验(检验内容包括涉及安全、卫生、健康、环境保护的要求以及相应的数量、重量、包装等);2.4尚未制定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的:参照有关标准检验(A、国际标准、B、进境国标准C、出口国的标准D、相关技术要求);2.5中国政府与输入国家或地区政府签订的双边、多边检验检疫协议、议定书、备忘录等;2.6中国法律法规规定的检疫要求,强制性检疫标准或其他必须执行的检疫要求或标准;2.7输入国或地区检疫要求;2.8贸易合同或信用证订明的检疫要求;2.9 《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列明的检疫要求;2.10 其它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或标准3 进境检疫审批3.1进境肉类产品的货主应当在贸易合同签订前办理审批手续,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以下简称《许可证》)。

3.2货主或代理人应向入境口岸直属检验检疫局提交申请,由入境口岸直属检验检疫局进行初审。

经初审符合要求的,上报国家质检总局办理检疫审批。

3.3 进境肉类的储存库应当符合《进境肉类产品存储冷库检验检疫要求》。

直属检验检疫局负责对所辖地区用于存储进境肉类产品的冷库实行注册管理。

进境肉类产品在检验检疫合格前,必须在指定存储冷库存放。

3.4 以一般贸易方式进境的肉类产品的企业在办理进境检疫审批手续前,应与取得入境口岸直属检验检疫局注册资格的指定存储冷库签订存储协议(或合同)。

4 报检4.1 报检时间和地点,应在索赔有效期前不少于20天内向到货口岸或货物到达地的检验检疫机构报检。

动物产地检疫申报与检疫流程1

动物产地检疫申报与检疫流程1

动物产地检疫申报与检疫流程1
动物产地检疫申报与检疫流程1
一、动物产地检疫申报
1、出口动物产地检疫申报:出口动物肉类产地的申报信息及检疫凭
证由动物产地检疫站按照《动物检疫申报格式》(SPSS/Q/1405号)申报
至检疫门类系统,然后经审核出具“出口动物产地检疫证明”。

2、进口动物产地检疫申报:根据国家动物检疫相关要求,进口兽类
产地的检疫审核程序也严格实施,进口兽类产地的申报信息亦需按照《动
物检疫申报格式》(SPSS/Q/1405号)申报至检疫门类系统,经审核出具“进口动物产地检疫证明”。

二、动物产地检疫检疫流程
1、检疫前准备:动物产地检疫站应根据出入境动物检疫申报表的要求,收集动物及其产地信息,对动物检疫申报单位进行资质审查。

2、检疫实施:动物产地检疫站应当按照《动物检疫法》中规定的具
体检疫措施对动物进行检疫,包括对活体动物采取物理检疫、病原学检疫、生物检疫等手段,并根据动物检疫结果,出具《动物检疫证明》;
3、出具检疫证明:动物产地检疫站应当按照《动物检疫法》的规定,在检疫结束后,及时出具《动物检疫证明》。

肉类食品资质备案流程20190605

肉类食品资质备案流程20190605

1.进口肉类产品收货人备案流程登录: //customs/1481624/hlwhgxtsj /2514129/index.html
2.进口肉类产品收货人备案登录: https:///deskserver/cus/deskInd ex?menu_id=ujcf001&ticket=
上述材料复印件须加盖企业章方才有效,申请材料应胶印编制装订成册,一式三份(企业、分支局、 直属局各执一份)。
1.2 申请备案的程序:
(1) 申请单位填报备案申请表; (2) 向所在地直属局提交随附材料,并同时交验原件; (3) 直属局审核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将符合条件的企业名单报送总局; (4) 总局公布备案的进口肉类收货人名单,已备案的进口肉类收货人可在各指定口岸开展进口肉类贸易;
1.进口肉类收货人备案申请书; 2.进口肉类产品收货人备案申请表;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4.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 印件及正本; 5.《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复印件; 6.《出入境检验检疫备案表》复印件; 7.《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注册登记证书》 复印件;
8.进口肉类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含肉类进口和销售记 录制度、不合格产品追溯、召回和处理制度)、企业 组织机构以及负责进口肉类的部门和岗位职责等日常 管理制度; 9.《进口肉类检验检疫知识答卷》; 10.近3年从事食品进口、加工和销售(品种、数量) 的相关说明; 11.食品安全管理任命书; 12.食品安全承诺书; 13.境外供应商备案名单和国内销售或加工企业名单
二、《中国食品土畜进出口商会》大宗农产品备案

1.肉类备案需要提供的材料:
(1)大宗农产品进口报告企业备案登记表(附件2) (2)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非外资企业)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外资企业) (3)工商营业执照 (4)拟申请备案肉类品种的意向性进口合同 请把备案资料发给靳静初审,初审通过后再发给黄海千复审。 电话:010-87109851 传真:010-87109846/87109849 联系人:黄海千、靳静 电子邮件:huanghaiqian@,jinjing@

进出境商品检验检疫的一般程序(共5则范文)

进出境商品检验检疫的一般程序(共5则范文)

进出境商品检验检疫的一般程序(共5则范文)第一篇:进出境商品检验检疫的一般程序(共)第九章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的一般程序第1节出入境检验检疫工作程序一、出入境货物检验检疫工作程序入境货物的检验检疫工作程序是:报检后先放行通关,再进行检验检疫。

出境货物的检验检疫工作程序是:报检后先检验检疫,再放行通关。

(一)入境货物检验检疫1、入境货物的检验检疫工作程序申请报检——受理报检——办理通关——实施检验检疫——放行(1)法定检验检疫入境货物的货主或其代理人首先向卸货口岸或到达站的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申请报检;(2)提供有关的资料。

(3)检验检疫机构受理报检,审核有关资料,符合要求,受理报检并计收费用转施检部门签署意见,计收费;(4)对来自疫区的、可能传播传染病、动植物疫情的入境货物交通工具或运输包装实施必要的检疫、消毒、卫生除害处理后,签发《入境货物通关单》(入境废物、活动物等除外)供报检人办理海关的通关手续;(5)货物通关后,入境货物的货主或其代理人需在检验检疫机构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到指定的检验检疫机构联系对货物实施检验检疫。

(6)经检验检疫合格的入境货物签发《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放行,经检验检疫不合格的货物签发《检验检疫处理通知书》,需要索赔的签发检验检疫证书。

(重要的考点)单选题:1、某企业进口一批货物(检验检疫类别为M/N),经检验检疫机构检验后发现该批货物不合格,该企业可向检验检疫机构申请签发(),用于对外索赔。

A.入境货物通关单B.入境货物调离通知单C.检验检疫证书D.入境货物处理通知书答案:C2、对于入境的废物和活动物等特殊货物,按规定,要先进行部分或全部项目的检验检疫,合格以后才签发《入境货物通关单》。

3、最终目的地不在进境检验检疫管辖区内的货物,可以在货物通关后,调往目的检验检疫进行检验检疫。

(二)出境货物检验检疫出境货物检验检疫工作程序是:“报检后,先检验检疫,后通关放行”。

第一个步骤:报检第二个步骤:受理报检第三个步骤:检验检疫部门对货物实施检验检疫第四个步骤:检检验检疫机构进行合格评定对于合格的,有两种情形1、如果说货物的产地和报关地是同一个地方,那么就开出《出境货物通关单》。

进口国外肉类产品检验检疫要求指南

进口国外肉类产品检验检疫要求指南

12 羊肉 智利 (包括羊心、羊肝、羊肾、羊头肉、羊软骨、 兽医和公共卫生法律法规及有关规
羊心管、羊食管、羊气管、羊舌、羊唇、羊脸 定。证书用中文,西班牙文和英文
颊肉、羊蹄筋、羊横膈膜、羊尾)。碎肉、肉 (必填)写成,证书的格式、内容
糜、绞肉、下角料、机械分离肉及不可食用羊 须事先获得双方认可。
用于生产向国内输出鳄鱼肉的屠宰用鳄鱼应符 向国内输出的每一批鳄鱼肉应随附
合下列条件:出生、饲养并屠宰于泰国境内; 一份正本卫生证书,证明输出产品
来自由官方确认在过去6个月未发生衣原体病、 符合泰国兽医和公共卫生法律法规
鳄鱼痘、霍乱弧菌、旋毛虫病和绦虫病的养殖 及议定书的有关规定,并标明启运
场;来自过去6个月内未因发生过泰国动物卫生 地、目的地、收货人、发货人、生
以下)后的躯体部分]及牛副产品(牛心、牛 书,证明该批产品符合国内和智利
10 牛肉 智利 肝、牛肾、牛头肉、牛软骨、牛心管、牛食管 兽医和公共卫生法律法规及有关规
、牛气管、牛舌、牛、牛脸颊肉、牛蹄筋、牛 定。证书用中文,西班牙文和英文
横膈膜、牛尾)。碎肉、肉糜、绞肉、下角料 (必填)写成,证书的格式、内容
8
鳄鱼 肉
泰国
法规规定应申报的动物疫病而受到限制或监测 产企业名称、地址等信每一批(集 的农场;从未饲喂过通过转基因技术生产的饲 装箱)进口意大利牛肉应至少随附
料,也未饲喂过含有转基因产品的饲料;动物 一份意大利主管部门出具的官方兽
没有使用过天然或人工合成的激素、激素类物 医(卫生)证书,证明该批产品符
每一批(集装箱)进口意大利牛肉 应至少随附一份意大利主管部门出 具的官方兽医(卫生)证书,证明 该批产品符合国内和意大利兽医和 公共卫生法律法规以及双边议定书 的有关规定。

牛羊肉进口手续及流程

牛羊肉进口手续及流程

牛羊肉进口手续及流程一:产品分类牛肉牛腱,带骨胸肉,牛前部位肉,脐橙板,牛肋排,牛脖骨,牛后胸骨,牛腿骨羊肉1、腰部(肉质细嫩):上脑(近颈部背脊肉,极嫩) , 羊外脊-A 整条, (沿颈后到腹腔脊骨背侧肉) , 羊外脊-B 半条(沿脊背到腹腔脊骨背侧肉) , 羊外脊-C 方块(胸腰部脊骨背侧肉) , 羊里脊(沿脊背到腹腔脊骨内侧条肉)2、后腿部(肉质略老, 瘦) , 尾龙扒(腰臀肉-去盖) , 烩扒(摩裆肉) , 羊霖(大腿前与腰窝处肉) ,针扒(后臀肉)3、前肩部(肉质较老、略肥) , 颈肉,去骨羊肩肉(肩背肉)4、小腿、腹腩(质老) , 去骨羊腩(腹肌,五花肉)腱子(前后小腿肉,瘦)。

二.进口渠道1. 目前进口主要通过阿里巴巴国际站来寻找供应商,同时每年在国内和国外都有行业会议开展,可以获取客户资源,主要进口国包括澳大利亚、新西兰、德国、印度、阿根廷、美国等。

三:成本核算:贸易及付款方式进口贸易方式一般都是FOB/CIF个半。

美国、澳洲来的CIF 多, 欧洲FOB 相对多,付款方式T/T和信用证都有。

价格参考因为牛羊肉时限性比较强, 同一国家不同厂子, 每一批肉, 公母不同, 价格都不同。

国内市场随行就市,没有统一的行业标准参考价格。

港杂费港杂费大包干在6-7000元/箱上下浮动。

关税牛羊肉产地、部位不同, 税率不一,一般10~20%之间,增值税17%,消费税5%左右,最惠国之间关税低一些。

四:利润核算利润因价格随时波动,无实际测算意义。

五:行业企业一. 资质办理:1. 国外手续(1) . 首先要确定进口国是否允许进口,因为有些国家是禁止进口的(为了防止疯牛病传入) ,比如英国、爱尔兰、瑞士、法国、比利时、卢森堡等国家(2) . 寻找联系国外牛羊肉生产企业,获取其企业资质,产品数量、质量,贸易结算方式及付款方式。

(3).确认供应商有肉类(牛肉) 出口中国的资质, 国外供货商必须是中国备案的SIFA 号, (CIFA 是国外供货厂家注册的一个出口货的编号,这个号可以到海关的食品检验局查询。

进口肉类产品检验检疫监管工作手册 第一节业务流程

进口肉类产品检验检疫监管工作手册 第一节业务流程

进口肉类产品的检验检疫监管工作手册第一节业务流程1. 检疫审批进口肉类应当在贸易合同签订前办理审批手续,取得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

总局2004年第111号公告规定取消进境检疫审批的熟制肉类产品(如香肠、火腿、肉类罐头、食用高温炼制动物油脂)除外。

(展品及旅客携带物管理按有关规章文件要求办理)1.1审批人员要求总局对进口肉类检疫审批人员实施备案管理,未经总局备案的,不得从事检疫审批工作。

1.2 审批流程1.2.1各直属局负责本辖区内结关的进口肉类产品检疫审批的受理工作,转关进口的,入境口岸不再受理。

各结关地所在直属局受理检疫许可证申请,审核申请单位所提交的申请材料以及网上填报的信息,加注初审意见。

1.2.2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直属局应在收到申请材料5日内,一次告知申请单位。

1.2.3直属局受理不得超过3个环节,对符合要求的申请于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总局传递申请。

对于超过7个工作日,直属局应注明超工作时限的原因。

1.2.4对不符合要求的申请于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否决。

1.2.5总局对许可证申请材料及直属局提交的初审意见予以复核,加注终审意见。

1.2.6对符合要求的申请,加注审批评语、有效期(自签发之日起6个月有效),签发《检疫许可证》。

1.2.7对不符合要求的,签发《未获准通知书》,予以否决。

1.2.8 全部审批工作自直属局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

1.3 许可条件1.3.1申请单位应具备以下资质: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拟作为该批进口产品的直接对外签订贸易合同或者协议的单位,并已列入总局主管部门公布的进口肉类收货人备案名单。

②诚信经营,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检验检疫的有关规定。

③能按实际进口需求如实申办检疫许可证。

1.3.2 申请事项应符合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①申请进口的产品应为:供人类食用的冷冻或冰鲜的屠宰动物胴体及其分割产品、脏器、副产品和非熟制加工品。

产品种类、输出国家(地区)和生产企业应在肉类检验检疫准入名单内。

进出口肉类产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

进出口肉类产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

进出口肉类产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1. 引言进出口肉类产品的检验检疫工作对于保障食品安全、促进国内肉类市场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为加强对进出口肉类产品的监督管理,保护消费者的权益,规范进出口肉类产品的交易行为,制定本办法。

2. 定义本办法中涉及的术语定义如下:•进口肉类产品:指从国外运输至国内的鲜、冷、冻等类型的肉类产品。

•出口肉类产品:指从国内运输至国外的鲜、冷、冻等类型的肉类产品。

•检验:指对进出口肉类产品进行质量、安全等方面的检测。

•检疫:指对进出口肉类产品进行动、植物疫病和有害生物检验,确保其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要求。

3. 进口肉类产品检验检疫流程3.1 进口肉类产品检验流程进口肉类产品的检验流程包括以下步骤:1.基本信息登记:进口商需在进口肉类产品检验平台进行基本信息登记,包括进口肉类产品的品名、数量、产地等信息。

2.申报资料准备:进口商需准备相关的申报资料,包括进口合同、出口国的检验证书、产品的检验报告等。

3.抽样检验:进口肉类产品将按照国家标准和相关规定进行抽样检验,检验机构将对样品进行化验、检测。

4.检验结果处理:根据抽样检验结果,检验机构将出具进口肉类产品检验报告,进口商根据检验结果采取相应措施。

5.监督抽检:根据监督抽检计划,检验机构将对已放行的进口肉类产品进行再次抽检,确保产品质量和安全。

3.2 进口肉类产品检疫流程进口肉类产品的检疫流程包括以下步骤:1.申报备案:进口商需在进口肉类产品检验平台进行申报备案,提交进口肉类产品的相关信息,包括产地、品名、数量等。

2.检疫审批:检验机构根据进口肉类产品的检疫要求进行审批,包括疫情风险评估、检疫证明的核发等。

3.检疫查验:进口肉类产品到达口岸时,将进行检疫查验,检验机构将对货物进行抽检、查验,确保其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要求。

4.检疫处理:对于检疫查验中发现的不合格进口肉类产品,将会进行相应的处理措施,包括退运、销毁等。

5.出具检疫证明:对合格的进口肉类产品,检验机构将出具检疫证明,作为该产品出入境的凭证。

进境动植物源性食品检疫审批须知

进境动植物源性食品检疫审批须知
未经口岸或指运地检验检疫机构依法施检并出具《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的,不得调出指定注册存放冷库。
7、申请进口肉类产品的企业需要有什么资质,要办理什么手续?
答:各直属局对辖区内的进境肉类产品进口单位实行检疫监督制度。直属局对辖区内遵章守纪、诚信经营、具备一定经营进境肉类业务实绩且无任何不良记录的合法对外贸易经营者进行资格认定,报质检总局审定后上网公布,从国家质检总局的网站()“食品化妆品卫生监管专栏”可以查到《获得认定资格的进境肉类产品进口单位名单》。各直属局对认定资格的单位,每年至少抽查二次,以督促、确认各项检验检疫要求和规定是否在经营活动中有效落实。如发现违规经营(夹带、瞒报、存放疫区产品,擅自销售调运、开拆、损毁检验检疫封识、标志,伪造、变卖各种单证等),注销其报批与报检资格。
14、《常见进境肉类产品名称与CIQ代码对照表》;
15、《获得认定资格的进境肉类产品进口单位名单》。
(三)受理条件:
申请单位应当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直接对外签订贸易合同或协议的单位,应具备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出入境检验检疫企业登记证;应具有网上审批用电子密钥,并在各直属局登记备案。
2、《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第五条、第十条 );
3、《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实施条例》(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
4、《进境动植物检疫审批管理办法》(2004年第25号令);
5、《进出境肉类产品检验检疫管理办法》(2004年第26号令);
(6)退运原因说明、退运协议、出口时所有单证(退运货物)。
2、许可条件
(1)输出和途经国家或者地区有无相关的动植物疫情;
(2)符合中国有关动植物检疫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规定;

进出口肉类产品检验检疫

进出口肉类产品检验检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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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入境肉类产品现场检验检疫
7、现场检验检疫处理 A、以上检验检疫合格,同意卸离运输工具,卸入指定的储存冷库实施实验 室抽样检验。
B、经现场检验检疫不符合要求的,作如下处理:
(1)对货证不符的(进口非批准的品种,进口数/重量超出批准量,产地国家或地区、 生产厂家、输往目的地与证书不符,伪造证书或夹带有禁止进境物的)作退货或 销毁处理。
4、畜:指猪、牛、羊、马、驴、骡、鹿、骆驼 等。
5、禽:指鸡、鸭、鹅、火鸡、鸵鸟、鹌鹑等。
5
猪的品种
两广小花猪
金华猪
东北民猪
6
蓝塘猪
太湖猪
7
长白猪
巴克夏猪
杜洛克猪
汉普夏猪
8
牛的品种 南阳牛
晋南牛晋南牛
鲁西牛
秦川牛
9
海福特牛
夏洛莱牛
西门塔尔牛
利木赞牛 10
进出境肉类产品检验检疫的依据是什么?
理海关通关手续前向出境口岸检验检疫机构申 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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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境报检
2、报检资料的提供
A、报检人应按规定填写《出境货物报检单》,并提供对
外贸易合同(售货确认书或函电)和/或信用证、发票、装 箱单、厂检合格单、出口商品运输包装性能检验结果单、 有效的卫生注册登记证明等。预包装产品还需提供《食 品标签审核证明书》。 B、办理口岸通关查验手续的,须提供产地检验检疫 机构签发的《出境货物换证凭单》(正本),或《出境货 物换证凭单电子转单》。 C、代理出境货物报检的,需提供委托人出具的书面 委托书。
进出口肉类产品检验检疫
优选进出口肉类产品检验检疫
❖ 术语 ❖ 检验检疫依据 ❖ 报检 ❖ 检验检疫方式
❖现场检验检疫
❖ 实验室检验检疫

进出境肉类产品检验检疫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令第26号

进出境肉类产品检验检疫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令第26号

进出境肉类产品检验检疫管理办法正文:----------------------------------------------------------------------------------------------------------------------------------------------------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26号)《进出境肉类产品检验检疫管理办法》已经2002年7月1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2年10月1日起施行。

局长:李长二00二年八月二十二日进出境肉类产品检验检疫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进出境肉类产品检验检疫及监督管理,保障进出境肉类产品安全卫生,防止动物疫情传入传出我国,保护我国农牧业生产安全和人体健康,维护对外贸易信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及其实施细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对进出境肉类产品的检验检疫及监督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肉类产品是指动物屠体的任何可供人类食用部分,包括胴体、肉类、脏器、副产品以及以上述产品为原料的制品(不含罐头)。

第四条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统一管理全国进出境肉类产品检验检疫和监督管理工作。

国家质检总局设在各地的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以下简称检验检疫机构)负责进出境肉类产品检验检疫和监督管理。

第二章进境检验检疫第五条向中国输出肉类产品的国家或者地区政府主管当局应当与国家质检总局签订检验检疫议定书,确定相应的检验检疫要求。

检验检疫机构按照检验检疫议定书和中国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实施检验检疫。

国家质检总局根据需要可以派员到输出肉类产品的国家或者地区进行预检。

第六条国家质检总局对向中国出口肉类产品的加工企业实施注册登记制度。

报关流程中的进口检验检疫如何办理进口检验检疫手续

报关流程中的进口检验检疫如何办理进口检验检疫手续

报关流程中的进口检验检疫如何办理进口检验检疫手续进口商品需要经过检验检疫手续,确保商品符合国家的质量、卫生、安全、环保等要求。

本文将分为以下几个部分,介绍进口检验检疫的基本流程和具体办理手续。

一、进口检验检疫的基本流程1.预录入申请:进口商在进口前通过国家质检总局的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卫生许可系统进行预录入申请。

2.现场检查:进口商需按要求提供必要的文件,检验检疫机构将对商品的品质、规格、数量、包装等进行检查,并审核进口合同、发票、装箱单等必要单证。

3.样品检测:根据需求,进口商可能需要提供商品的样品进行检测。

检验检疫机构将对样品进行实验室测试,确保商品符合国家标准和质量要求。

4.出具检验检疫证书:如果商品合格,检验检疫机构将出具相应的检验检疫证书,作为商品清关的依据。

5.进口申报:进口商在报关时,需要提交检验检疫证书,申报进口商品。

海关根据检验检疫证书的信息,进行清关手续。

6.清关放行:海关完成清关程序后,进口商可以将商品取走,进行正常销售或者使用。

二、进口检验检疫的具体办理手续2.预录入申请:进口商需要登录国家质检总局的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卫生许可系统,在系统上进行商品的预录入申请,填写必要的信息,上传相关文件。

3.现场检查:根据预录入申请的结果,检验检疫机构会安排现场检查。

进口商需按时提供必要的文件和样品,配合检验检疫机构的工作。

4.样品检测:如果需要对商品进行检测,检验检疫机构会要求进口商提供样品。

进口商需按照要求提供样品,并支付相应的检测费用。

5.出具检验检疫证书:当商品通过检验检疫,符合国家要求时,检验检疫机构会出具相应的检验检疫证书。

进口商可到检验检疫机构取证。

6.进口申报:进口商在报关时,需要提交检验检疫证书、进口合同等文件,向海关申报进口商品。

根据商品的申报信息,海关会进行相应的审查和核实。

7.清关放行:海关完成清关手续后,进口商可凭借检验检疫证书等文件,取走商品。

根据商品的不同,可能需要再次办理相关手续,如健康证明、食品流通许可证等。

进口牛羊肉手续及流程

进口牛羊肉手续及流程

牛羊肉进口手续及流程一:产品分类牛肉牛腱,带骨胸肉,牛前部位肉,脐橙板,牛肋排,牛脖骨,牛后胸骨,牛腿骨羊肉1、腰部(肉质细嫩):上脑(近颈部背脊肉,极嫩),羊外脊-A整条,(沿颈后到腹腔脊骨背侧肉),羊外脊-B半条(沿脊背到腹腔脊骨背侧肉), 羊外脊-C方块(胸腰部脊骨背侧肉),羊里脊(沿脊背到腹腔脊骨内侧条肉)2、后腿部(肉质略老,瘦),尾龙扒(腰臀肉-去盖),烩扒(摩裆肉),羊霖(大腿前与腰窝处肉) ,针扒(后臀肉)3、前肩部(肉质较老、略肥),颈肉 ,去骨羊肩肉(肩背肉)4、小腿、腹腩(质老),去骨羊腩(腹肌,五花肉)腱子(前后小腿肉,瘦)。

二.进口渠道1.目前进口主要通过阿里巴巴国际站来寻找供应商,同时每年在国内和国外都有行业会议开展,可以获取客户资源,主要进口国包括澳大利亚、新西兰、德国、印度、阿根廷、美国等。

三:成本核算:贸易及付款方式进口贸易方式一般都是FOB/CIF个半。

美国、澳洲来的CIF多,欧洲FOB相对多,付款方式T/T和信用证都有。

价格参考因为牛羊肉时限性比较强,同一国家不同厂子,每一批肉,公母不同,价格都不同。

国内市场随行就市,没有统一的行业标准参考价格。

港杂费港杂费大包干在6-7000元/箱上下浮动。

关税牛羊肉产地、部位不同,税率不一,一般10~20%之间,增值税17%,消费税5%左右,最惠国之间关税低一些。

四:利润核算利润因价格随时波动,无实际测算意义。

五:行业企业一.资质办理:1.国外手续(1).首先要确定进口国是否允许进口,因为有些国家是禁止进口的(为了防止疯牛病传入),比如英国、爱尔兰、瑞士、法国、比利时、卢森堡等国家(2).寻找联系国外牛羊肉生产企业,获取其企业资质,产品数量、质量,贸易结算方式及付款方式。

(3).确认供应商有肉类(牛肉)出口中国的资质,国外供货商必须是中国备案的SIFA号,(CIFA是国外供货厂家注册的一个出口货的编号,这个号可以到海关的食品检验局查询。

进出口肉类食品备案流程

进出口肉类食品备案流程

进出口肉类食品备案流程一、啥是进出口肉类食品备案呀?进出口肉类食品备案就像是给肉类食品在进出口这个大舞台上办一个特殊的“身份证”呢。

这可重要啦,它能保证我们吃到的进口肉是安全又靠谱的,同时也让咱们国家出口的肉在别的国家那里能顺利通关。

简单说,这个备案就是在进出口肉类这件事儿上建立的一个严格又有序的管理方式。

二、开始备案前的准备工作。

1. 企业资质方面。

企业得是合法合规的哦。

要有营业执照,这就好比企业的“出生证明”,没有这个,别的都免谈啦。

而且经营范围里得有肉类食品进出口相关的内容,总不能一个卖文具的企业突然说要进出口肉类吧,那可不行。

2. 厂房设施要求。

厂房可是肉类食品的“家”,这个“家”得干净整洁又安全。

要有合适的温度控制设备,毕竟肉类保存对温度要求很高。

如果温度不合适,肉就容易变质,那可就糟啦。

还有排水系统也要良好,不然污水横流的,肉能好吗?另外,要有专门的加工区域、储存区域,就像咱们家里卧室、厨房分开一样,功能得区分开来呢。

3. 人员配备。

得有专业的人员来处理肉类食品相关的事儿。

比如说有懂肉类检验检疫的技术人员,他们就像肉类的“医生”,能看出肉有没有问题。

还有操作加工设备的工人,这些工人得经过专业培训,知道怎么处理肉才安全卫生,可不能随便找个啥都不懂的人来操作那些机器。

三、备案的申请流程。

1. 网上申报。

现在都是信息化时代啦,很多事儿都能在网上办。

进出口肉类食品备案也不例外哦。

企业要登录专门的进出口食品备案管理系统,在这个系统里填写好多好多信息呢。

像是企业的基本信息、厂房设施的详细情况、人员的资质情况等等。

就像在网上填写一份超级详细的个人简历一样,只不过这个简历是关于企业和肉类进出口的。

填写的时候可得认真仔细啦,要是填错了信息,就像在简历上写错了电话号码,人家想联系你都联系不上,那备案可就可能出问题喽。

2. 提交纸质材料。

在网上申报完了之后,可不能就觉得万事大吉了。

还得把相关的纸质材料提交给当地的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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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肉类流程及检验检疫审批流程
进口肉类流程
1、输华名单
在此《允许进口肉类产品的国家或地区以及相应的品种和用途名单》内方可进口。

【名单可在质检总局网站查询】
2、企业冷库备案
进口企业须有冷库并在商检部门备案,审批合格方可使用。

3、检验检疫许可证办理
申办《入境动植物检验检疫许可证》,办完此许可证方可进口。

4、自动进口许可证
HS涉及需要办理《自动进口许可证》的产品还应向商务委员会申办自动进口许可证备注:企业需要入土畜进出口协会会员并备案进口肉类方可申请办理此证!
上述为四大基本条件

肉类进口的检验检疫审批流程(整理总结版)
国家质检总局对向中国境内出口食品的境外食品生产企业实施注册制度,注册工作按照国家质检总局相关规定执行。

向中国境内出口食品的出口商或者代理商应当向国家质检总局备案。

申请备案的出口商或者代理商应当按照备案要求提供企业备案信息,并对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关键点是两个,境外生产企业要注册,国内进口企业要备案。

注册和备案流程可以参考:拟输华肉类产品检验检疫准入程序
(1)拟输出国以书面方式向中国国家质检总局提出对华出口肉类产品申请。

中方根据拟输出国动物疫情状况决定是否启动准入程序。

如启动,则向拟输出国提交《拟输华禽/猪/牛/羊/鹿肉国家卫生管理体系评估调查问卷》;
(2)拟输出国提供相关技术资料,包括输出国兽医卫生和公共卫生的法律法规体系、组织机构、兽医服务体系、质量管理体系、产品的生产方式、安全卫生控制体系、残留监控体系、动物疫病的检测、监控情况等资料;
(3)中方对输出国官方提供的资料进行风险分析与评估,如果评估认为出口国的动物源性食品在可接受风险范围内,则中方将派专家组赴输出国进行实地考察;
(4)双方就对华出口动物源性食品的检验检疫卫生议定书内容进行磋商,达成一致后签署,并确认卫生证书内容和样本;
(5)中方对输出国拟向中国输出动物源性食品的企业按照中国《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管理规定》(总局令第145号)的要求,进行企业注册,同时拟输出国需向中国国家质检总局提供在华注册企业的产品种类、年度生产能力(单位以吨计)等信息,在华注册企业加入《允许进口肉类产品的国家或地区以及相应的品种和用途名单》并在中国国家质检总局网站公布后方准对华出口。

(6)在输出国完成以上准入程序后,中国进口商须按照《进出口肉类产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总局第136号令)的有关规定,取得进口肉类产品备案资格后,方可申请从输出国的注册企业进口肉类产品,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按检疫要求进口有关产品;产品抵达中国口岸后,由中国口岸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

另外,向中国出口的肉类产品还必须符合国际上对野生动物的保护条例。

审批流程相关内容参考:进境动植物源性食品检疫审批须知,这里边有些内容稍微过时,个别新法代替旧法,但基本流程不变。

来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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