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心理学关于侵犯行为的理论探析
职场性骚扰的社会心理学解析与防范
职场性骚扰的社会心理学解析与防范职场性骚扰是指职场中对女性或男性进行不必要、不合适的性暗示、性语言、性挑逗或其他性行为的行为。
这些行为可能来自直接上司、同事或客户,是一种极其严重的职场伦理问题,对受害人造成严重的心理、生理和职业后果。
本文将从社会心理学的角度出发,探讨职场性骚扰的现象和原因,并提出相应的应对策略。
一、社会心理学解析1. 权力的滥用职场性骚扰的一个原因是权力滥用。
实际上,一些上司和同事有可能把他们的权力身份看作一种特权,进而误认为可以随意对下属或同僚进行性侵犯,而且他们通常会占据一些敏感职位,例如人事招聘或员工晋升。
由于这些人拥有相应的特权,他们往往会滥用权力,在职场上进行性骚扰的行为。
2. 社会文化因素社会文化因素也是造成职场性骚扰的原因之一。
在一些社会和文化背景下,对性问题有过分放纵的观念,这样的人倾向鼓励或容忍性骚扰。
与此同时,一些传统的性别特征观念,如祖辈传下来的男尊女卑等等,也会影响到一些人的判断力,让他们认为异性的身体某些部位是属于自己的“生活需要”的范畴之内。
3. 个人心理因素个人心理因素也会导致职场性骚扰的发生。
有些人通过行为的方式进行感官刺激,通过性骚扰来满足对自己的需求。
而有些人也有追逐刺激的心理倾向,会在职场上寻求其他人的身体关注,输送自己的性能量。
这些人通常情况下都是情绪不稳定、自卑、身心上的压力很大的个体,这种行为是一种暂时的、非理性的解脱,而且常常会由于调节不当而导致个人的职业生涯受到重大的挫折。
二、防范措施1. 厘清性骚扰的性质及规定首先,要理解到什么是职场性骚扰,以及性骚扰的来源和原因。
企业应该制定相应的规范,清晰地列出哪些行为是不被接受的,并向全体员工传达;同时,职业道德、操守等方面的规定也应该同时列出。
2. 提供员工必要的培训和教育为了避免职场性骚扰的发生,企业应考虑给员工提供相关的培训和教育。
这种培训可以包括如何识别性骚扰并立即上报、帮助受害者给予心理支持、以及如何更好地理解和遵守企业的职业道德规范。
强奸犯罪心理作案背后的心理学探索
强奸犯罪心理作案背后的心理学探索在社会中,强奸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严重侵犯了受害者的身心健康和人身安全。
强奸犯罪的背后隐藏着种种心理动机和心理因素,需要通过心理学的探索来理解和解决。
本文将从心理学的角度对强奸犯罪的心理学原因进行探讨。
第一部分:强奸的定义与分类强奸是指以暴力、威胁或欺骗手段强制他人实施性行为的行为。
根据强奸犯罪的动机和手段,可以将其分为多种类型,如恶性强奸、机会主义强奸、报复强奸等。
第二部分:心理学因素的影响2.1 性欲与控制欲的融合强奸犯罪往往涉及到性欲和控制欲的融合。
强奸犯往往通过强迫他人实施性行为来满足自己的性欲,并通过控制他人来满足自己对权力和支配的欲望。
2.2 人际关系和社会环境的影响强奸犯罪与个体的人际关系和社会环境密切相关。
家庭、亲密关系、社交圈等因素对强奸犯罪的形成和发展起着重要作用,如受到性虐待、家庭暴力等不良环境的影响。
2.3 自我认知和冲突解决困难强奸犯罪背后常常存在着自我认知和冲突解决困难。
个体可能经历着生活的压力、情感的困扰和人际关系的不稳定,导致解决问题的困难和寻求权力支配和满足的方式的偏差。
第三部分:心理学探索的途径3.1 心理评估和治疗对于强奸犯罪的个体,心理评估和治疗是必不可少的。
通过评估个体的心理状态、人格特点和心理变量,寻找恶性因素与心理问题之间的联系,为个体提供个性化的治疗方案,并进行心理干预,帮助个体解决心理问题和减少再犯的可能性。
3.2 预防教育和公众意识提升强奸犯罪的预防教育和公众意识提升也是非常重要的。
通过教育公众对于性别平等、尊重和自主性的重要性的认知,提高公众对于强奸犯罪的警惕性,减少发生强奸犯罪的机会。
3.3 法律制度和社会支持强奸犯罪的解决还需要法律制度和社会支持的共同努力。
加强对于强奸犯罪的法律打击和制度建设,同时加大社会对于强奸受害者的支持和保护力度,为受害者提供安全和公正的环境。
结语:强奸犯罪作为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背后存在着复杂的心理动机和心理因素。
社会心理学--第十一章 利他行为和侵犯行为
怨恨攻击:由于怨恨而产生的对怨恨源的攻击; 需要攻击:为满足某一需要而产生的攻击; 施虐攻击:以给别人带来身体伤害为满足的攻击; 任性攻击:没有特定对象和方式的攻击; 压制攻击:为达到控制的目的而进行的攻击; 仿效攻击:没有明确目的的模仿性攻击; 反抗攻击:受到攻击的还击; 反社会人格攻击:人格异常。
1、利他行为的唤起
紧急度:紧急情况是利他行为唤起决定因素
之一。如果人们将事件判断为紧急的,就有 可能给予帮助,事件被认定的紧急程度决定 了旁观者给予帮助的可能性大小。 求助者的需要特性及助人者的能力也会影响 他助人与否的决策。
2、助人的得与失
利他者本身有损失,帮助他人的
行为可能会带来麻烦和损失。
五、侵犯行为的消除与控制
宣泄 习得的抑制
社会规范的抑制
痛苦线索的抑制
对报复的畏惧
置换 寻找替罪羊
一个让人看后 心里有说不出味道的 故事
山间公路上三名持枪歹徙居然盯上漂亮的女司机,强迫中 巴停下,要带女司机下车去“玩玩”,女司机情急呼救,全 车乘客噤若寒蝉。只有一中年瘦弱男子应声奋起,却被打伤 在地。男子气极.奋起大呼全车人制止暴行,却无人响 应.任凭女司机被拖至山林草丛。半个时辰后,三歹徒与衣 衫不整的女司机归来。车又将行,女司机要被打伤流血的瘦 弱男子下车。男子不肯,僵持起来。 “喂,你下车吧,我的车不拉你!” 中年男子急了,说:“你这人怎么不讲道理,我想救你还错 吗?” “你救我?你救我什么了?”女司机矢口否认,引得几个 乘客窃笑。 中年男子气极,恨自已身无大侠之力!救人未救成,可也不 该得此被驱逐下车的结果呀,他坚决不下。“再说我买票了, 我有权坐车!” 女司机扬起脸无情地说:“不下车,我就不开。”
强奸犯罪心理分析作案手法与心理策略细致解读
强奸犯罪心理分析作案手法与心理策略细致解读强奸犯罪心理分析:作案手法与心理策略细致解读强奸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涉及对他人的性侵犯与侵害。
了解强奸犯罪的心理分析以及他们的作案手法和心理策略,有助于更好地保护个人安全与防范潜在的威胁。
一、心理分析强奸犯罪的心理学分析是了解犯罪者的心理状态与动机的重要途径。
虽然每个强奸犯的个体差异很大,但研究表明存在一些共同的心理特征:1. 欲望与支配欲:强奸犯往往通过性侵犯来满足自己的性欲望和支配欲。
他们通常具有强烈的控制欲望,享受对他人的支配和掌控。
2. 自尊与自卑:某些强奸犯可能受到自尊心脆弱或自卑感影响,通过对他人实施性侵行为来提升自我价值感或满足自己对羞辱他人的愿望。
3. 反社会行为特征:强奸犯常常与其他反社会行为有关,如暴力倾向、缺乏同理心、攻击性行为等。
二、作案手法了解强奸犯的作案手法,可以增强个人对潜在威胁的警觉,提高自我防范意识。
1. 袭击:强奸犯通常选择在被害者毫无防备的情况下袭击,例如在公共场所或深夜时分。
2. 辱骂与威胁:强奸犯经常以侮辱、恐吓、威胁等手段来控制被害者,使其无法抵抗或报警。
3. 偷袭与控制:强奸犯可能会利用武力或威胁武力,迅速控制被害者,限制其自由行动。
4. 麻醉药物:部分强奸犯采用向被害者投放麻醉药物的手段,使其昏迷或失去意识,以便更容易实施犯罪行为。
三、心理策略强奸犯在实施犯罪时常常会采用心理策略来迷惑、欺骗或削弱被害者的抵抗力。
1. 社交伪装:强奸犯可能以友好、无害的形象接近被害者,以降低其戒备心理。
2. 制造紧急情况:部分强奸犯会制造紧急情况,例如引诱被害者进入私人空间,声称需要帮助或寻求紧急援助。
3. 欺骗与威胁:强奸犯可能通过欺骗或威胁来迫使被害者听从命令或放弃抵抗。
4. 后果威胁:强奸犯可能会威胁被害者,以阻止其报警、揭露犯罪事实,或制造对被害者和其家人的威胁。
强奸犯罪心理分析的目的在于提醒公众更加警觉和提高防范意识,以远离潜在的危险。
强奸犯罪心理剖析作案者与受害者的心灵斗争揭秘与分析
强奸犯罪心理剖析作案者与受害者的心灵斗争揭秘与分析在法律中,强奸是严重的犯罪行为。
它不仅涉及到肉体上的侵犯,更重要的是对受害者心灵的摧毁。
本文将对强奸犯罪的心理剖析进行深入探讨,并揭示受害者与作案者之间的心灵斗争。
强奸作为一种犯罪行为,背后隐藏着作案者的心理动机。
心理学家认为,强奸犯往往具有控制欲和性欲的扭曲。
他们以追逐权力和满足自己欲望为目的,通过迫使受害者屈从来实现他们的欲望。
这种心理状态可以归因于个体童年时期的压抑与创伤,以及对权力和性的误解。
在强奸案件中,作案者和受害者之间发生了心灵斗争。
受害者往往被迫面对无法预料的暴力和侮辱,这会导致他们的自尊心和信任感受到极大的伤害。
除了身体上的伤害,无法摆脱的心理创伤也将持续影响受害者的生活。
他们可能会感到自责、羞耻、恐惧和愤怒。
某些情况下,受害者甚至会陷入抑郁和创伤后应激障碍等心理问题。
作案者可能会试图控制受害者的想法和行为,以减轻自己内心的罪恶感。
他们可能采取威胁、利用和恐吓的手段,将受害者压制在自己的掌控下。
作案者还可能试图否认或淡化自己的行为,将责任推卸给受害者。
这种心理策略有助于维持作案者对自己行为的合理化,同时使受害者更加害怕和无助。
然而,受害者也有可能在心灵斗争中逐渐恢复自己的力量。
同样是心理学家认为,受害者需要找到适合自己的途径来应对创伤。
他们可以通过寻求心理咨询和治疗来获得专业的支持和指导。
建立和亲友的支持系统也是重要的,可以让受害者感到安慰和理解。
受害者在心灵斗争中重建自我,需要通过接受自己的感受和情绪来开始康复。
他们需要学会承认自己无辜,并不再将责任归咎于自己。
创伤的治疗过程是漫长而艰辛的,但是只有面对内心的恐惧和痛苦,才能真正走向康复之路。
尽管强奸犯罪的心理剖析对于理解作案者与受害者之间的心灵斗争非常重要,我们不能忽视的是,对作案者的行为应给予严厉的法律制裁,同时为受害者提供全面的支持和保护。
只有通过系统的司法审判、心理治疗和社会支持,我们才能尽可能减少强奸犯罪的发生,并帮助受害者尽快重建自己的生活。
强奸犯罪案件解析心理动机与作案手法
强奸犯罪案件解析心理动机与作案手法犯罪是社会中令人痛惜的问题,而强奸犯罪则是对受害人身心健康和尊严的严重损害。
强奸犯的心理动机和作案手法对于了解犯罪行为的背后原因以及预防和应对强奸犯罪都有着重要意义。
本文将深入探讨强奸犯罪案件的心理动机与作案手法。
一、心理动机1.权力控制欲望:强奸犯罪往往暗示了犯罪者对于权力和控制的追求。
通过对受害人的侵犯和剥夺自由,犯罪者获得了一种虚假的满足感。
2.性满足:对于性满足的渴望是强奸犯罪的主要心理动机之一。
犯罪者通过迫使受害人发生性行为,满足了自己的欲望和快感,尽管这是以受害人的抵抗和痛苦为代价的。
3.支配欲望:一些强奸犯罪是由于对他人的支配欲望驱使的。
犯罪者通过强奸行为来展示自己的支配地位,满足自己的自尊心和权威感。
4.报复心态:在部分案件中,强奸犯罪可能是出于对受害人或特定群体的报复心理。
犯罪者试图通过强奸来对抗自己感受到的不公平待遇或恶意对待。
二、作案手法1.恐吓威胁:许多强奸案件发生时,犯罪者使用恐吓和威胁手段来控制受害人。
这种手法使得受害人感到无助和恐惧,使其更加容易受到侵害。
2.暴力行为:使用暴力手法是一些强奸案件中常见的作案手法之一。
犯罪者使用肢体暴力或武器进行威胁,以迫使受害人发生性行为。
3.药物控制:强奸犯也常常使用药物来削弱受害人的意识和反抗能力。
他们可能在受害人的饮食或饮品中掺入药物,使其昏迷或失去意识,再进行性侵犯。
4.伪装身份:犯罪者可能通过伪装身份以及欺骗手段接近受害人,以便进行性侵犯。
这种手法可能包括冒充警察、送货员或其他信任人士,以获取受害人的信任和接近机会。
三、预防措施1.加强性教育:对于广大公众,特别是青少年和儿童,加强性教育的普及和宣传是预防强奸犯罪的重要一环。
2.提高意识:鼓励人们保持高度警惕和提高个人安全意识。
了解常见的作案手法和预防措施,以便在遇见可疑情况时采取适当的自我保护措施。
3.完善法律保护:加强法律对强奸犯罪的打击力度,严惩犯罪行为,为受害人提供更好的保护和支持。
强奸犯罪心理学作案动机与心理历程解析
强奸犯罪心理学作案动机与心理历程解析强奸犯罪是一种严重的性侵犯行为,对受害者造成严重的身体和心理伤害。
为了更好地预防和打击这种罪行,了解强奸犯罪的心理学作案动机和心理历程,对破案和帮助受害者恢复具有重要意义。
一、强奸犯罪心理学作案动机强奸犯罪心理学作案动机多种多样,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性欲满足一些强奸犯罪者由于性欲过盛,缺乏正确的性观念和行为方式,无法获得合法的性满足,因此通过强奸来获得快感和满足自己的欲望。
2.支配与控制欲强奸犯罪中的支配和控制欲是一个重要的因素,强奸犯罪者通过强奸他人来满足自己对他人的支配和控制欲望。
这种动机与犯罪者内心的虚弱感、自卑感有关。
3.报复心理一些强奸犯罪者采取强奸行为是为了报复或报复他人,可能是对过去受到的伤害或挫折感的回应。
这种作案动机往往与仇恨、愤怒和复仇心理相关。
4.权力欲权力欲也是强奸犯罪动机的重要因素之一。
强奸犯罪者通过强奸行为来满足自己对他人的支配和控制欲望,通过对他人的侵犯来体现自己的权力。
二、强奸犯罪心理历程解析强奸犯罪的心理历程可以分为准备阶段、施暴阶段和后处理阶段。
1.准备阶段在准备阶段,强奸犯罪者会认真策划自己的犯罪行为。
这个阶段他们可能会选择好受害者,观察和了解其行为习惯、生活轨迹和日常作息,以便在选择时间和地点时更好地控制受害者。
2.施暴阶段在施暴阶段,强奸犯罪者会实施自己的犯罪行为。
他们可能使用暴力或威胁手段以达到支配和控制受害者的目的。
在这个阶段,他们可能会对受害者造成身体和心理上的创伤,使其无法反抗。
3.后处理阶段在犯罪后处理阶段,强奸犯罪者可能会试图掩盖自己的罪行并逃离现场。
有些犯罪者可能会感到内疚和恐惧,而有些则可能会没有任何愧疚感。
他们可能会通过擦拭痕迹、更换衣物等方式来保护自己。
在整个心理历程中,强奸犯罪者常常会体验一系列复杂的情绪和心理变化,如兴奋、满足感、自尊心得到满足等等。
同时,他们也可能会受到自我指责和社会压力的影响,但这并不一定导致他们悔罪。
侵权动机和行为的理论解释
侵权动机和行为的理论解释
侵犯动机,即侵犯意图,是侵犯行为的原因。
希望通过侵犯行为的实施使别人感到痛苦,同样也产生不良情绪体验,以此来缓解自己的不良情绪。
侵犯行为通常简称为侵犯。
社会心理学对侵犯的概念界定是“侵犯是侵犯行为的总称,是个体有意伤害他人的行动。
”“侵犯是由伤害行为、侵犯动机及社会评价三方面的因素构成。
所以,侵犯动机是判断行为者的侵犯行为的因素之一。
侵权行为,是指侵犯他人的人身财产或知识产权,依法应承担民事责任的违法行为。
侵权行为发生后,在侵害人与受害人之间就产生了特定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即受害人有权要求侵权人赔偿损失。
法律依据:《收藏13081347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因生命、健康、身体遭受侵害,赔偿权利人起诉请求赔偿义务人赔偿财产损失和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本条所称赔偿权利人,是指因侵权行为或者其他致害原因直接遭受人身损害的受害人、依法由受害人承担扶养义务的被扶养人以及死亡受害人的近亲属。
本条所称赔偿义务人,是指因自己或者他人的侵权行为以及其他致害原因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社会心理学关于侵犯行为的理论探析
社会心理学关于侵犯行为的理论探析王恩界 乐国安 内容提要 侵犯行为是社会心理学研究的主要课题之一,学者们提出多种理论来解释人类的侵犯行为,对这些侵犯的社会心理学理论加以回顾和分析是非常必要的,而且对于我国学者进一步开展侵犯行为研究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关键词 侵犯行为 发生原因 心理学 侵犯行为是心理学尤其是社会心理学研究的主要课题之一。
绝大多数心理学家在定义侵犯时基本赞同如下的描述:“侵犯,是在违背他人意愿的情况下,以伤害他人的肉体或心灵为直接目标的行为方式的总和。
”①虽然现在还没有关于人类侵犯行为起因的统一性理论,但是已经产生了几种有一定说服力的观点,它们之间存在某种关联,可以对一些我们能够观察到的侵犯现象作出比较合理的结构化解释。
篇幅有限,简论而言。
一是关于侵犯是人类的本能还是习得反应的问题。
心理学成为独立的学科始于19世纪后半期,那时候的理论家受到达尔文学说的影响,普遍把人类的动机归因于先天的禀赋。
威廉·詹姆斯认为“侵犯是人类天生的劣根性,是人人都有其残余的好斗本性,是人类与生俱来的对他人的仇恨”②。
在20世纪20年代,精神分析学派的侵犯研究得到了各国学者的重视。
弗洛伊德把侵犯行为与“利比多”联系起来,认为侵犯行为起因于被异性侵犯后受压抑的记忆所产生的困扰状态。
后来,弗洛伊德逐渐修正了他关于侵犯起因的观点,最终把侵犯行为与死亡本能联系在一起。
在20世纪早期,社会生物学对于人类侵犯行为的研究主要倾向于使用比较明确的概念来表达内在的生物机制,当神经学研究发现侵犯行为伴随着某种形式的脑反应时,这种研究倾向就被进一步加强了,并且直到今天还保持着一定的影响。
当前心理学关于侵犯行为的解释通常都是使用挫折、消极情感和愤怒等概念来加以描述的。
二是侵犯行为的社会生物学解释理论。
大多数社会心理学家都认为生物学因素只是人类发生侵犯行为的调节变量,但无可否认的是许多生物学因素在人类发生侵犯行为的过程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强奸犯罪心理分析作案动机与心理历程探究
强奸犯罪心理分析作案动机与心理历程探究强奸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给受害者带来极大的身体和精神伤害。
了解强奸犯罪心理、作案动机和心理历程对于预防和打击强奸犯罪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心理学角度对强奸犯罪心理进行分析,探讨其作案动机和心理历程。
一、强奸犯罪心理分析强奸犯罪往往与加害者的心理因素密切相关。
在强奸犯罪中,加害者通常表现出以下心理特点:1. 恶性的性别歧视观念:强奸犯常常持有对于性别的不平等观念,在他们的心智中,男性被认为是强势和主动的一方,而女性则被认为是从属和被动的一方。
这种性别歧视观念会使他们对女性产生一种支配和控制的欲望,将女性当作可任意支配的对象。
2. 强奸幻想:强奸犯往往有强奸幻想,他们通过幻想强奸场景来获得性满足。
这种幻想与他们内心的不满和不安息息相关,通过强奸行为,他们试图在他人身上获得权力和满足感。
3. 自卑与羞愧感:虽然表现出控制和侵害他人的行为,但强奸犯内心深处常常存在着自卑感和羞愧感。
他们通过强奸行为试图掩盖自身的自卑感,用强势的行为来掩饰内心的脆弱。
二、作案动机强奸犯罪的作案动机复杂多样,常见的作案动机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控制和支配欲望:强奸行为常常是加害者试图控制和支配他人的一种手段。
通过侵犯他人的身体和自由,强奸犯可以暂时满足自身的控制欲和支配欲,获取权力感和满足感。
2. 欲望满足:强奸犯通常对性有极大的欲望,通过强奸行为可以满足自己的性欲。
在某些情况下,强奸也可能是加害者试图在性行为中获得一种特殊的快感或满足感。
3. 报复与复仇心理:一些强奸犯可能出于报复和复仇的目的进行犯罪。
他们将强奸作为一种手段,惩罚曾经伤害过自己或者对自己有过冒犯的人。
三、心理历程探究强奸犯在进行犯罪行为的过程中,往往经历一系列的心理历程。
简要概括来说,这个心理历程可以分为以下几个阶段:1. 规划阶段:在这个阶段,强奸犯开始对目标进行观察和选择。
他们可能会选择在孤独无助、易受攻击的目标,以便更容易实现控制和支配的欲望。
社会心理学之侵犯行为的转移与消除
-侵犯⾏为的转移与消除 (⼀)宣泄 宣泄(catharsis)这⼀概念最早是由古希腊⼤思想家亚⾥⼠多德提出来的,意思是⽤⽂学作品中悲剧的⼿法,使⼈们的恐惧与忧虑等情感得以释放,以达到净化的⽬的。
后来,这⼀概念被弗洛伊德引⽤到其学说之中。
弗洛伊德认为,侵犯是⼀种本能,是⼈与⽣俱来的驱动⼒。
每⼈都有⼀个本能侵犯性能量的储存器,应当不断以各种⽅式使侵犯性能量发泄出来,如球赛、打拳、游泳以及培养⼈与⼈之间积极的情感联系等,还可以适当地表现⼀些侵犯的⾏为和举动,否则侵犯性能量滞存过多,后果将不堪设想。
洛伦兹也认为侵犯是⼈的本能,是⼈类⽣活不可避免的组成部分,战争是⼈的侵犯本能发泄的结果,因此他主张以⼀种不具破坏性的发泄途径来代替战争,如体育⽐赛、登⼭、航海等等。
有关侵犯的本能论虽没有被学者们⼴为接受,但那些考虑到挫折与侵犯⾏为关系的学者却也设想,对于那些受到挫折、体验到愤怒的⼈,让其适当地表现⼀些侵犯性的⾏为,能产⽣宣泄的作⽤。
也就是说,当给遭受挫折的⼈表现愤怒的机会时,他以后将显⽰出较⼩程度的侵犯倾向。
但是,除了通过直接表现⼀定的侵犯⾏为来达到宣泄⽬的之外,观看他⼈的⾏为是否也能使⼈的愤怒减轻呢?在此存在着分歧的观点。
按照宣泄论的观点,答案应该是肯定的。
但是,从伯克威茨的侵犯线索理论以及班杜拉的社会学习理论来看,观察他⼈的侵犯⾏为不仅不能减轻愤怒,⽽且还会强化侵犯的倾向和⾏为。
⼼理学家们还分别做了实验。
实验结果也表现出彼此⽭盾的情形。
由此看来,观看别⼈的⾏为能否达到宣泄的⽬的,还是⼀个悬⽽未决的问题。
应当指出,宣泄的⽅式是应当认真加以研究的问题,由于社会道德与各种规范的限制,⼈们不能毫⽆顾忌地对使⾃⼰遭受挫折的⼈施⾏报复,⽽且有时使⼈处于困境的是许多因素构成的环境,并不是由哪个⼈造成的。
因此,寻求社会容许的有效⽅式来达到宣泄的⽬的就⼗分重要了。
例如,引导⼈们去参加⽂娱、体育活动,学会幽默,⼴交朋友,谈⼼等等。
社会心理学:侵犯行为的理论解释
-侵犯⾏为的理论解释 1.侵犯的⽣物观 (1)精神分析学派的观点:弗洛伊德认为,死本能是⽀配⼈的⾏为的本能之⼀,它代表了恨与破坏的冲动,当它指向外时,就会成为对他⼈伤害、侵犯、攻击的动因,引发出⼈的侵犯⾏为。
(2)洛伦兹习性学观点:洛伦兹在观察动物伤害其他个体的基础上认为,不论以什么途径和⽅式,有机体内滋长的能量总得释放出来,因此侵犯是本能的,并且是不可避免的。
战争就是⼈的侵犯本能发泄的结果。
(3)威尔逊的社会⽣物学观:认为⼤⾃然的⾃然选择会将有利于物种⽣存的⾏为⽅式保存和遗传下来,⼈类之所以有侵犯⾏为,是因为这种⾏为有利于⼈类⾃⾝的⽣存。
该学派⽚⾯强调了⽣物学因素的作⽤,受到诸多批驳。
(4)侵犯⾏为的⽣理基础研究:研究了激素、遗传、染⾊体等对侵犯⾏为的作⽤。
2、挫折—侵犯假说 该假说认为侵犯主要是⼀种受挫折的后果。
包含两层意思:⼀是侵犯⾏为的发⽣,总是以挫折的存在为先决条件;⼆是挫折的产⽣,将必然会导致某种形式的侵犯。
3、社会学习理论 这⼀学派强调个⼈后天⽣活经验的重要作⽤,认为侵犯⾏为和其他许多社会⾏为⼀样,主要是个⼈后天社会学习的结果。
(1)社会强化说。
强化是指通过个体⾏为,或者是⾏为所导致的后果,对其⾏为本⾝所施加的影响。
通过强化,可以使某种特定的社会⾏为增加或减少。
实验表明,如果强化⼉童粗鲁的⾏为,就会增加⼉童的攻击性和侵犯⾏为。
(2)观察与模仿。
社会学习理论的奠基者班杜拉认为,⼈类许多⾏为是通过观察模仿⽽习得的,侵犯⾏为主要也是通过这种观察和模仿⽽形成。
如果⼉童经常⽿闻⽬睹各种侵犯现象,就可能学会各种侵犯⾏为。
强奸犯罪心理学探寻作案动机与心理特征
强奸犯罪心理学探寻作案动机与心理特征强奸是一种严重犯罪行为,涉及到个人隐私的侵犯与伤害,对受害者造成严重的身体和心理创伤。
了解强奸犯罪的心理特征和作案动机,有助于我们更好地预防和打击此类犯罪行为。
本文将探讨强奸犯罪心理学方面的相关内容。
一、强奸犯罪的作案动机强奸犯罪常常涉及到对权力、支配和控制的追求,其中的作案动机多种多样。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作案动机:1. 控制欲望:强奸犯常常通过施加暴力和强迫,以获得对受害者的控制和支配。
他们希望通过这种方式满足自己的自尊和优越感。
2. 性满足:一些强奸犯罪者犯罪目的纯粹是为了满足他们自己的性欲望,他们对受害者的意愿和感受漠不关心。
3. 威胁和报复:有些强奸犯可能是出于对受害者的报复或恐吓的目的,以此来施加更多的伤害和控制。
4. 基于权力和支配的欲望:一些强奸犯可能将强奸视为展示自身权力和支配能力的手段,以此来满足自己的虚荣和地位欲望。
二、强奸犯罪的心理特征了解强奸犯罪的心理特征对于预防与干预至关重要。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心理特征:1. 高度侵略性:强奸犯通常具有高度侵略性的心理特征,他们对他人的隐私和身体安全没有尊重与关注。
2. 针对性:强奸犯通常会选择目标并有针对性地实施犯罪行为,这表明他们在选择受害者时有一定的目的性。
3. 缺乏同理心:强奸犯罪者常常缺乏对受害者痛苦的理解和同情心,他们只关注自己的满足和需求。
4. 控制和支配欲:强奸犯通常对权力、控制和支配有着强烈的欲望,他们通过施加暴力和恐吓来实现对受害者的控制。
5. 低自我控制:强奸犯通常缺乏自我控制能力,情绪容易受到外界的影响和刺激,导致冲动和暴力行为的发生。
三、预防与干预措施了解强奸犯罪心理学有助于我们采取相应的预防与干预措施,有效地保护潜在的受害者。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预防与干预措施:1. 教育与宣传:通过在学校、社区等场所进行强奸犯罪的教育宣传,使人们了解强奸犯罪的危害和后果,提高警惕性。
2. 加强执法力度:加大对强奸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强侦查和审判工作。
心理知识:性犯罪人的心理强奸犯的犯罪心理
心理知识:性犯罪人的心理强奸犯的犯罪心理社会的发展越来越快,大家现在也慢慢开始关注一个人的心理健康。
因为外界事物的巨大变化,很多人跟不上变化的脚步就会产生心理落差感从而导致引发很多其他的心理病。
随着女性社会地位的不断提高,越来越多的女性进入社会,这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性犯罪行为的高发率。
去年,几起儿童强奸案件已经让家长们人心惶惶,今年陆续的女大学生失踪、被强奸、、被囚禁性虐、被性侵致死的案件又让年轻女性惶惶不可终日。
了解强奸犯的犯罪心理,可以帮助女性学习如何自救。
下面就为大家介绍性犯罪人的心理学类型及强奸犯的犯罪心理、犯罪原因以及犯罪惩罚,供学习。
什么是强奸犯强奸犯是指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与他人发生性行为的人。
如何判定防卫过当《刑法》第20条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害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如果只是为了乘男子疏忽,袭击他好逃跑的话,应该认定其是正当防卫,但是如果该女子在男子明确已不会伤害其女子的情况下,女子想要泄愤而采取暴利就不能认定其是正当防卫了。
如果是一次至犯罪嫌疑人死亡的,责为正当防卫,如果是两次为防卫过当,两次以上的为故意伤害或者故意杀人罪进行论处,法院会根据犯罪嫌疑人的过错情况进行对他责任进行处理,法院会酌情处理受害人的。
强奸犯犯罪原因1、生物学方面一些人的性欲似乎比别人强,他们需要有更多的机会来发泄性欲。
脑损伤、老化等生理变化也会引起强烈的性冲动,导致强奸行为。
2、文化方面许多社会的主流文化中,就充满了男性应当控制女性的观念,一些亚文化中还把从性方面征服女性当做男子气概看待,这些文化现象鼓励男性从事多种性侵犯行为。
3、个人心理特征个人所形成的对异性的某些价值观、态度、偏好、观念以及异常的情绪状态或情感障碍,都有可能促使个人进行性犯罪。
4、人格障碍和精神疾病过分的自卑感和无力感,某些人格障碍和精神疾病,强烈的愤怒、敌意和仇恨心理,高度的紧张、焦虑、强迫观念和压抑等,也与性犯罪的产生有密切关系。
侵犯
侵犯侵犯是侵犯行为的简称。
是个体有意伤害他人的行动。
侵犯是由侵犯动机引起的。
(一)侵犯的构成侵犯是由伤害行为、侵犯动机及社会评价三方面的因素构成。
伤害行为包括身体伤害和言语伤害;侵犯动机即侵犯意图,是侵犯行为的原因;社会评价指的是,违反与破坏社会规范和社会准则的侵犯具有反社会性质;维持社会规范与准则的侵犯是亲社会性质的;此外,还有介乎二者之间的侵犯,即被认可的侵犯。
广义的侵犯包括以上三种情况,而狭义的侵犯专指反社会的侵犯。
(二)侵犯的原因1.本能论的解释(1)弗洛伊德早期认为,人的性本能是个体行为的原动力,使人遵循快乐原则行事,自我保存本能使人适应环境避害趋利。
侵犯是性本能的一部分。
后来,他指出生本能与死本能是人类基本本能,两者是对立的。
死本能是个体一种向内的自我破坏的倾向。
人只要活着,死亡本能受到求生欲望的妨碍,因而对内的破坏转向外部,以侵犯形式表现出。
侵犯是以社会不允许的方式表现的伤害意图和冲动。
若以社会认可的形式表现,则是竞技、冒险等。
侵犯冲动作为一种心理能量必须宣泄出来,否则于身心健康不利。
社会认可的宣泄可视为替代性的侵犯冲动释放途径,如体育等。
(2)罗伦茨是获得过诺贝尔奖金(医学及生物学奖,1973)的习性学家。
他的侵犯理论是从动物习性研究得出的。
认为侵犯是一种本能,是具有生物保护意义的本能,其生存意义很重要。
动物通过侵犯保护其求食、生存的领地,使幼小后代得以生存和发展,使物种能代代相传,同类侵犯不一定以毁灭为结局而是以失败者的让步为目的。
他根据动物习性的研究推论人类的侵犯。
认为侵犯是人类生活不可避免的,为了避免侵犯及其“升级”,要采取耗散侵犯巳本能的办法,例如发展冒险性体育活动。
他指出,人口的拥挤可能会增加侵犯事件发生的机会,人口爆炸增大战争的危险性。
2.挫折——侵犯学说挫折,既指阻碍个体达到目标的情境又指行为受阻时个体产生的心理紧张状态。
挫折——侵犯学说最初由多拉德等人提出。
认为“侵犯永远是挫折的一种后果”,犯行为的发生,总是以挫折存在为条件”。
强奸犯罪心理学作案动机与心理历程
强奸犯罪心理学作案动机与心理历程强奸犯罪是一种令人震惊的犯罪行为,对受害者造成了巨大的伤害和心理创伤。
了解强奸犯罪背后的心理学动机和心理历程,对于预防和处理这类犯罪具有重要的意义。
本文将探讨强奸犯罪的心理学作案动机和心理历程。
一、心理学作案动机强奸犯罪的心理学作案动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加以理解。
1.权力欲望与支配需求强奸犯罪者通常具有控制和支配他人的欲望。
他们希望通过强奸行为来满足自己的权力欲望,获得对受害者的控制力。
这种动机通常与犯罪者存在心理上的缺陷或成长经历有关,例如童年时期受到虐待或支配性的家庭环境。
2.性欲和性压抑性欲和性压抑也是强奸犯罪的一种心理作案动机。
犯罪者可能存在着对性的病态需求或长期的性压抑,通过强奸行为来释放他们的性压力或寻求满足。
这些犯罪者通常对性有一种扭曲的认知,将性视为一种权力和控制的表现方式。
3.报复和精神控制强奸犯罪行为中,某些犯罪者可能具有报复心理动机,他们试图通过对他人实施强奸行为来达到对社会、对异性或对特定个人的报复。
此外,一些犯罪者还可能利用心理控制手段,如威胁、恐吓和维持受害者的恐惧状态,来满足他们心理上的优越感和支配欲望。
二、心理历程强奸犯罪的心理历程通常经历以下几个阶段。
1.准备阶段准备阶段是强奸犯罪行为发生前犯罪者的心理准备和计划阶段。
犯罪者通常会从选择受害者、选择作案地点、策划作案时机等方面进一步思考和计划。
他们可能会对潜在受害者进行观察和调查,以了解他们的习性、作息时间和社交圈子,以便更好地进行袭击。
2.发动阶段发动阶段是实施强奸犯罪行为的阶段。
犯罪者通常会在受害者毫无准备的情况下,利用武力或威胁手段控制受害者,并强迫其发生性关系。
在这个阶段,犯罪者通常会通过施加暴力或言语上的威胁来维持对受害者的控制,并满足他们的犯罪动机。
3.稳定阶段在成功实施强奸行为后,犯罪者通常会进入稳定阶段。
在这个阶段,犯罪者往往会感到满足和愉悦,因为他们通过强奸行为得到了对受害者的控制和满足自己的性需求。
社会心理学 第七章 侵犯行为
第四节
侵犯行为的控制
一、分配公正减少挫折感 二、惩罚侵犯行为
(一)惩罚是抑制侵犯行为的重要手段 (二)谨慎运用惩罚
1.使用严厉惩罚的父母养育的孩子往 往具有特别强的攻击性。 2.如果能在和睦关系的前提下明智地 运用惩罚手段,那惩罚就是有用的。
第七章
侵犯行为
第一节 侵犯行为概述 一、侵犯行为的定义及其分析 (一)侵犯行为的定义 所谓侵犯行为,是指有意伤害他人 的任何行为。 1.侵犯行为是有意图的行为 2.侵犯行为是外显的行为 3.侵犯行为是伤害他人身心健康的行为
(二)侵犯行为的分类 1.根据动机的不同,可以分为 报复性侵犯和工具性侵犯。报复性侵 犯的目的在于复仇、教训对方,给他 人造成痛苦和不快。侵犯的目的就是 要使对方遭到不幸。工具性侵犯的目 的不是为了使对方身心健康受损害, 而是把侵犯行为作为达到其他目的的 手段(如强盗拦路抢劫)。
二、动机论 该理论把挫折视为侵犯行为的动机,即 挫折引起侵犯。动机论认为,挫折并不总是 引起侵犯行为,是由于人们对造成挫折原因 的解释可能有所不同。当一个人遇到挫折之 时,如果认为这是由他人故意造成的,则其 挫折感很可能引起侵犯行为;如果认为这是 由偶然因素而遭到挫折,则其挫折很可能不 引起侵犯行为。 动机论认为侵犯行为的目标可能转移, 即找所谓替罪羊,而替罪羊一般是弱者。
(2)边缘系统。刺激边缘系统的杏仁核, 可使动物产生防御反应,而切除双侧杏仁核则 一般会引起情绪低落,动物变得较为温顺。 3、生物化学因素
(1)肾上腺素和去甲肾上腺素与侵犯行为 有关。 (2)雄性性激素与侵犯有关。
(3)低血糖似乎都与侵犯性联系在一起。
强奸犯罪心理视角心理操控与受害者心理抵抗策略解析
强奸犯罪心理视角心理操控与受害者心理抵抗策略解析在强奸犯罪中,犯罪心理视角是指从犯罪者的心理角度来观察和分析该罪行。
强奸犯罪往往涉及到心理操控与受害者心理抵抗策略。
本文将从强奸犯罪者的心理视角出发,分析其心理操控手段,并探讨受害者的心理抵抗策略。
一、强奸犯罪者心理操控手段强奸犯罪者的心理操控手段多种多样,主要包括以下几种:1. 掩饰真实意图:在接触受害者之前,强奸犯通常会伪装成友善、善良的形象,掩盖自身的真实意图。
他们可能主动与受害者交谈,制造亲近感,以便获得对方的信任。
2. 施加心理压力:强奸犯罪者常常通过恐吓、恐惧或威胁来施加心理压力,使受害者感到无助和害怕。
他们可能利用暴力、威胁家庭或其他方式来达到控制和操控受害者的目的。
3. 误导受害者:强奸犯罪者可能通过虚构故事、谎言或扭曲事实的方式来误导受害者的思维,使其对自身的处境和真相产生疑惑和迷惑。
他们可能制造虚假的情境或信息,以迷惑受害者的理智思考。
4. 施加药物或酒精:强奸犯罪者往往会使用药物或酒精来削弱受害者的意志力和抵抗能力,使其更容易受其控制。
药物和酒精的使用可以降低受害者的警惕性和反抗意愿。
二、受害者心理抵抗策略面对强奸犯罪者的心理操控,受害者可以采取一些心理抵抗策略,提高自身的防范能力:1. 强化警惕意识:受害者应该加强对陌生人或潜在威胁的警惕意识,避免与陌生人单独相处,并尽量避免在夜晚或人少的地方行走。
2. 学习安全技巧:受害者可以通过学习一些自卫技巧和防身术来提高自身的防范能力。
这些技巧包括如何脱身、呼救和报警等。
3. 寻求社会支援:受害者面临心理创伤时,应该及时向亲友、专业心理咨询师或相关机构寻求帮助和支援。
这些支援可以帮助受害者减轻压力、缓解心理痛苦,并找到恢复的方法。
4. 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受害者应该加强自我保护意识,提高个人安全措施。
如注意自身形象、保持良好的人际关系和社交圈子等。
综上所述,强奸犯罪心理视角中的心理操控与受害者心理抵抗策略是非常重要的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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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心理学关于侵犯行为的理论探析王恩界 乐国安 内容提要 侵犯行为是社会心理学研究的主要课题之一,学者们提出多种理论来解释人类的侵犯行为,对这些侵犯的社会心理学理论加以回顾和分析是非常必要的,而且对于我国学者进一步开展侵犯行为研究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关键词 侵犯行为 发生原因 心理学 侵犯行为是心理学尤其是社会心理学研究的主要课题之一。
绝大多数心理学家在定义侵犯时基本赞同如下的描述:“侵犯,是在违背他人意愿的情况下,以伤害他人的肉体或心灵为直接目标的行为方式的总和。
”①虽然现在还没有关于人类侵犯行为起因的统一性理论,但是已经产生了几种有一定说服力的观点,它们之间存在某种关联,可以对一些我们能够观察到的侵犯现象作出比较合理的结构化解释。
篇幅有限,简论而言。
一是关于侵犯是人类的本能还是习得反应的问题。
心理学成为独立的学科始于19世纪后半期,那时候的理论家受到达尔文学说的影响,普遍把人类的动机归因于先天的禀赋。
威廉·詹姆斯认为“侵犯是人类天生的劣根性,是人人都有其残余的好斗本性,是人类与生俱来的对他人的仇恨”②。
在20世纪20年代,精神分析学派的侵犯研究得到了各国学者的重视。
弗洛伊德把侵犯行为与“利比多”联系起来,认为侵犯行为起因于被异性侵犯后受压抑的记忆所产生的困扰状态。
后来,弗洛伊德逐渐修正了他关于侵犯起因的观点,最终把侵犯行为与死亡本能联系在一起。
在20世纪早期,社会生物学对于人类侵犯行为的研究主要倾向于使用比较明确的概念来表达内在的生物机制,当神经学研究发现侵犯行为伴随着某种形式的脑反应时,这种研究倾向就被进一步加强了,并且直到今天还保持着一定的影响。
当前心理学关于侵犯行为的解释通常都是使用挫折、消极情感和愤怒等概念来加以描述的。
二是侵犯行为的社会生物学解释理论。
大多数社会心理学家都认为生物学因素只是人类发生侵犯行为的调节变量,但无可否认的是许多生物学因素在人类发生侵犯行为的过程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经常被用来解释侵犯行为的生物学因素主要有四种,即一是以洛伦兹为代表的动物行为因素,认为人类是动物界的一个分支,人和动物一样具有不断积累的侵犯能量,当特定的刺激引发了内在的侵犯能量时侵犯行为就会发生。
二是以Wi l-s o n和P a l y为代表的生物进化因素,进化论心理学认为生物的进化不但对人类的发展起着重要的作用,而且在人类侵犯行为模式的发展中也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三是遗传因素。
在行为遗传学研究领域有一些证据显示,遗传因素在人类侵犯行为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四是荷尔蒙因素。
研究者很早就发现了雄性激素在动物发生侵犯行为的过程中所发挥的重要。
诸如睾丸激素之类的雄性激素之所以能够影响动物的侵犯行为,主要是因为它们能够在动物身上发挥两种作用,即组织与激活。
但是,人类是否也会受到类似的影响还处于广泛的争论之中。
接下来三种是挫折侵犯理论(f r u s t r a t i o n-a g g r e s s i o nh y p o t h e s i s)、认知新联想理论(c o g n i t i v en e o a s s o c i a t i o n-i s m)和认知情感互动理论。
挫折侵犯理论是由多拉德和米勒等人在1939年首次提出的,其产生与发展过程一直受到精神分析理论和学习理论的双重影响。
该理论是把侵犯行为系统地定义为人类对环境条件反应的第一次尝试。
多拉德认为个体的侵犯行为是由他所受挫折而引起的,侵犯行为是个体受到挫折的后果,其发生总是以挫折的存在作为前提。
该理论在其后的发展过程中得到了一些修正,现在的理论共识是:受挫可能使个体产生多种行为结果,侵犯行为就是其中之一,但一般情况下侵犯的产生都以受挫作为270前提。
从很多方面来说,挫折侵犯理论都是一种简单而且有用的理论概括。
它的理论内容对其后的社会心理学关于侵犯原因的分析有着重要的影响。
但是,挫折侵犯理论没有说明为什么挫折之类的不利条件会引发个体的侵犯行为。
而这个问题恰恰是B e r k o w i t z所提出的认知新联想理论的起点,该理论认为:诸如挫折之类不利条件不会直接引发侵犯行为,它们首先会产生不断积累的消极情感,这种消极情感作为一种中介调节过程,最终有可能表现为两种直接的结果:侵犯行为和逃避行为。
也就是说,所有能够引发消极情感的环境都可以看作是侵犯行为或逃避行为发生的先行条件。
当个体面对消极情感时,是表现出侵犯行为还是表现出逃避行为取决于个人的遗传天赋、从前的训练和经验以及对抑制或促进侵犯的情境的识别等。
认知新联想理论在解释侵犯原因时把认知与情感看作是互相独立的平行过程,并且认为一种过程不会引发另外一种过程。
虽然其承认认知过程对情感过程存在着一定的影响,却未能很好地解释认知过程在什么时候,以及如何影响侵犯行为的发生。
认知情感互动理论针对这一问题提出了自己的理论观点,其认为愤怒(a n g e r)是调节外界环境刺激和侵犯行为之间关系的必要中介变量。
而所谓愤怒是持续唤起的消极情感过程和说明、理解这种这一过程的认知过程相互作用的结果。
我们可以这样理解:在一定环境线索的基础上,那些破坏个体心灵安宁的情绪唤起会被个体的认知过程理解为愤怒,而造成这种威胁的人或物会成为愤怒和由这种愤怒所激发的侵犯行为的目标。
认知情感互动理论关于侵犯行为发生原因的理论解释也受到了一些批评。
批评者主要认为:愤怒不单纯是个体因为外界刺激而产生的生理情绪唤起,对于现代人来说愤怒是一个非常客观的社会性定义,在人际互动中,那些使用不正当方式攻击他人或者违背社会与文化规范的人才会使我们感到愤怒。
而且侵犯也不是愤怒的唯一结果,研究表明大约有75%的被试者在愤怒时没有以侵犯方式作出反应,而是和肇事者或中立者共同商讨所面临的问题③。
八是社会学习理论(s o c i a l l e a r n i n g t h e o r y)。
社会学习理论产生于20世纪60年代,它对挫折侵犯理论简单地把侵犯行为看作是一种受挫反应的观点提出了深刻的批评,虽然它并没有否认挫折或其他环境刺激是诱发侵犯的重要影响因素,但它把研究重心放在了个体是如何获得并保持侵犯行为的问题上。
社会学习理论认为基因与天赋规定了侵犯的潜在可能性,挫折和其他刺激只是侵犯发生的环境条件,而个体侵犯行为的对象、形式、强度和频次等细节都是个体在经验中获得的。
社会学习理论认为儿童通过观察获得侵犯反应,通过强化保持侵犯行为,并通过内部的认识图式来调整侵犯策略。
无论是在现实生活环境中还是在电视等媒体上,儿童都可以观察到大量的侵犯实例,他们的抽象认知能力可以把侵犯行为的发生环境、反应序列以及后果在记忆中形成主观表征;奖励与惩罚决定了儿童对侵犯行为的预期结果,当他们发现有人可以通过侵犯方式获得想要的东西,又或在特定的情况下有过利用侵犯获得有价值回报的经历时,侵犯行为就被他们赋予了很大的效用价值,并且在“侵犯会带来好处”的预期过程中,那些得到了强化的儿童会逐渐产生“我有能力侵犯”的自我效能感;当儿童有了侵犯经历并不断体会侵犯结果时,他们开始感知到一种由社会所规定的微妙的行为规则,并倾向于把这些规则作为行动指南。
在此后的侵犯经历中,儿童可以不断地根据更为复杂的侵犯情节构造出更为恰当的侵犯策略,就这样,儿童的侵犯策略进入不断调整的循环之中④。
九是社会信息加工理论(s o c i a l i m f o r m a t i o n p r o c e s s i n g t h e o r y)。
在解释侵犯行为发生原因时,社会信息加工理论认为:人际冲突行为受到个体对冲突认知的指导,因此在很大程度上,侵犯行为的发生取决于个体的社会信息加工过程。
如果某人缺乏正确处理社会暗示和做出适当反应能力的话,他就有可能对社会信息表现出不适应或者不恰当的行为,这种不适应行为会使他受到周围人的排斥,进而可能会使他变得消沉,或使他养成一贯的侵犯性。
十是侵犯的互动理论。
长期以来,美加两国的心理学家所从事的侵犯研究典型地集中在个体行为上,其中有些研究倾向于把侵犯视为稳定人格的必然结果,这种理论观念基本上都是来自于临床心理学的研究实践。
不过多数心理学家,尤其是社会心理学家更愿意从社会环境中寻找侵犯行为的发生原因,他们往往把侵犯看作是社会条件的必然结果,而认为侵犯与个体自身的关系并不显著。
以上两种侵犯研究视角很少关注侵犯对侵犯行为主体的影响以及受害者在侵犯过程中的反应,也就是说,他们都没有把侵犯行为作为一种互动的过程来加以研究。
从20世纪80年代后期以来的侵犯行为研究逐渐把注意力投向了侵犯的互动过程,并把这种互动过程视为侵犯行为发生的真正原因。
有些研究揭示了同伴的互动关系与男孩身上侵犯性的发展之间的联系。
⑤侵犯行为的类型与程度随着双方关系的变化而发生变化,非对称的双方关系中有一方会经常发生主动性的侵犯行为,而另一方却很少发生此类行为,并且双方都很少发生反应性侵犯行为,非对称的双方关系是典型的恃强者和受害者之间的关系,与其他两种关系相比,它可能更加难以长久地维持;与之相反,271社会心理学关于侵犯行为的理论探析有较多冲突的双方关系中既有较多的主动性侵犯行为又有较多的反应性侵犯行为,在这种关系当中,越轨行为发生频率最高,往往在那些受到同伴群体强烈排斥的男孩子之间容易形成此种关系;冲突较少的双方关系和如上两种关系相比,表现出更多的合作性。
最后一种是性别与人格差异。
人类学和社会心理学在侵犯行为的性别差异方面有四个重要的发现:首先,在各种人类文化中,男性通常比女性更具有侵犯性;其次,在有差别的社会化形成之前的生命早期,男性比女性更具有侵犯性;再次,侵犯的性别差异不但表现在人类身上,在进化程度低于人类的灵长类动物中,雄性动物比雌性动物更加具有侵犯性;最后,侵犯行为与性荷尔蒙相关,也可以通过注射性荷尔蒙等物质来加以改变。
但是,我们不能把侵犯行为在性别方面所表现出来的差异仅仅归结为男女两性在身体天赋方面的不同。
当前的社会心理学理论更倾向于把性别差异视为影响侵犯行为的背景因素,而把男女在侵犯行为上所表现出来的不同归因于他们所经历的社会化实践的差异⑥。
到目前为止,大多数心理学家们并不经常讨论人格因素在侵犯行为发生过程中的角色问题,这首先是因为目前还没有一种既有信度又有效度的人格量表能够准确地测量出人类的侵犯倾向,因此,心理学研究也很难设计那些有关侵犯行为与人格因素之间关系的研究。
其次,研究侵犯的心理学家们喜欢根据环境的要求来解释人类的侵犯行为,如果必须要考虑到个体差异的话,他们通常倾向于把它作为稍微次要的因素。
在这一点上,最为明显的例证是心理学家们认为人格因素和人格结构是比较稳定的,但是,侵犯行为在不同的时间和空间里并不像前者那样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