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劳动纪律管理规定
医院员工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医院内部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确保医院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全体员工,包括但不限于临床医生、护士、药剂师、行政人员等。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规范员工行为,强化劳动纪律,提高员工素质,促进医院和谐发展。
第二章劳动纪律要求第四条员工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医院规章制度及岗位操作规程,认真履行职责。
第五条员工应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迟到、早退30分钟内者,每次罚款50元;迟到、早退30分钟以上者,按半天旷工处理,罚款100元。
第六条员工应保持工作场所整洁、卫生,不得在工作时间内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第七条员工应服从领导,听从指挥,不得擅自离岗、串岗、脱岗。
擅自离岗、串岗、脱岗者,每次罚款100元。
第八条员工应爱护医院公共设施,不得损坏、盗窃医院财物。
损坏、盗窃医院财物者,除赔偿损失外,罚款500元。
第九条员工应保持良好的职业道德,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违反职业道德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降职、辞退等处分。
第十条员工应积极参加医院组织的各项活动,不得无故缺席。
无故缺席者,每次罚款50元。
第三章奖惩措施第十一条对遵守劳动纪律、工作表现突出的员工,医院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二条对违反劳动纪律、工作表现较差的员工,医院将给予批评教育、罚款、警告、记过、降职、辞退等处分。
第十三条员工对处罚决定有异议的,可向医院人力资源部门申请复议。
第十四条本制度由医院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六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医院规章制度执行。
医院劳动纪律制度
医院劳动纪律制度
通常包括以下内容:
1. 准时上下班:要求医务人员按照规定的上班时间到岗上班,不得迟到早退或旷工。
2. 服从指挥:要求医务人员服从上级领导和工作指导,完成工作任务,不得擅自离岗或拒绝工作任务。
3. 禁止迟到早退:要求医务人员在工作时间内不得随意离开工作岗位,不得提前下班或迟到。
4. 禁止喧哗吵闹:要求医务人员在工作环境内保持安静,不得大声喧哗或制造噪音,以不影响患者和其他工作人员的正常工作。
5. 禁止私自带客:要求医务人员在工作时间内不得携带家属、朋友等非工作人员进入医院工作区域。
6. 禁止滥用职权:要求医务人员不得滥用职权,以个人利益为先,不得利用职务之便索取财物或谋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7. 服从排班安排:要求医务人员按照排班表上的安排进行工作,不得私自调班或交换班次。
8. 禁止擅离职守:要求医务人员在工作时间内专心工作,在紧急情况下要积极响应,并根据医院要求进行抢救或处理。
9. 保护患者隐私:要求医务人员严守患者隐私,不得擅自泄露患者个人信息,不得谈论患者的病情或治疗相关信息。
10. 遵守职业道德:要求医务人员在工作中遵守医疗职业道德,不得随意给予错误或危险的医疗建议或治疗方法。
医院劳动纪律制度的目的是维护医院正常秩序,促进医疗工作的顺利进行,并保障患者的权益和安全。
医院劳动纪律、考勤与请销假制度
医院劳动纪律、考勤与请销假制度一、劳动纪律(一)严格遵守医院规定的作息时间,不准擅自更改。
(二)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不准迟到、早退、脱岗和旷工。
(三)坚守工作岗位,工作时间不准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宜。
(四)非因工作需要,不准着工装离院外出。
(五)未经医院或科室、班组批准同意,不准擅自调班、调休。
(六)未经医院或科室批准同意,不准擅自缺勤各类会议和学习、培训活动。
(七)因紧急工作需要,必须在规定时限内到达现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推诿不到、敷衍塞责。
(八)严格执行禁酒令,不准工作时间(含工作日午间、夜间)饮酒,严禁酒后上班、酒后滋事。
(九)严格执行禁烟规定,不准在医院范围内吸烟。
二、考勤制度(一)考勤范围医院全体工作人员,包括编制备案制、返聘、外聘、人事代理、劳务派遣及临时用工人员等。
(二)考勤规定1.建立院、科两级管理机制。
医院劳动纪律监督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和监督科室管理小组的执行情况。
人力资源部作为医院劳动纪律监督工作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负责全院考勤管理和出勤统计工作。
各科室成立劳动纪律管理小组,负责本科室职工的劳动纪律检查和考勤管理工作。
2.人力资源部会同医院总值班、纪委、质量控制科及相关职能科室随机进行查岗,每月原则上不少于2次;各科室开展劳动纪律自查每月不少于2次。
3.以科室、病区班组或医疗(护理)单元为考勤单位,科室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设兼职考勤员(如有变更,及时报人力资源部备案)负责排班和考勤工作,每周五前安排本周双休日值班和下周工作日排班。
当月科室人员考勤情况经科室负责人审核确认后,于次月3日日前报人力资源部。
4.排班(值班)表、考勤记录、考勤月统计表内容要一致且保存一年以上备查。
三、请假制度(一)假期类别请假分为病假、事假、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产假、丧假、工伤假、补休假等,均按国家及医院有关规定执行。
各类假期不得转让、借用;原则上1次休完,最多可分2段安排休假。
各类假期当年有效,跨年无效。
医务人员劳动纪律管理制度(4篇)
医务人员劳动纪律管理制度1. 准时上下班:医务人员应按规定的工作时间准时上班,并在工作结束后准时下班。
迟到早退等现象应严厉禁止。
2. 穿着整齐:医务人员应穿着整齐、干净、工作服装,并佩戴工作证件。
3. 执行岗位职责:医务人员应按照职责和工作要求,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积极完成工作任务。
4. 严守职业道德:医务人员应遵守职业道德,保护病人隐私,维护医疗秩序,严禁索取和接受任何形式的回扣、贿赂。
5. 严格遵守医疗纪律:医务人员应严格遵守相关医疗纪律,包括诊疗规范、医疗安全和卫生要求等。
6. 遵守工作程序:医务人员应按照工作程序和规定的操作流程进行工作,保证医疗工作的连贯性和效果。
7. 勤奋工作:医务人员应积极主动,勤奋工作,不拖延、不偷懒,保证医疗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8. 保护医疗设备和财产:医务人员应妥善保管和使用医疗设备和财产,严禁滥用、浪费和私自处置。
9. 遵守保密规定:医务人员应严格遵守医疗保密规定,不泄露病人隐私和机密信息。
10. 守纪律,不违法:医务人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从事违法违规行为,不利用职权谋取私利。
以上是医务人员劳动纪律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通过对医务人员的行为规范和管理,能够提高医疗服务质量,维护医疗秩序,保障患者利益。
医务人员劳动纪律管理制度(二)第一章总则为规范医务人员的工作行为,加强劳动纪律管理,确保卫生机构的正常运转和医疗安全,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章工作岗位及职责第一条医务人员的工作岗位包括:医生、护士、药师、技师、助理等。
第二条医生的主要职责包括:诊断疾病、制定治疗计划、负责医疗操作等。
第三条护士的主要职责包括:照顾病人、负责护理操作、提供一定的医疗技术支持等。
第四条药师的主要职责包括:提供药物咨询、配药、监督用药等。
第五条技师的主要职责包括:提供医学技术支持、参与医疗操作等。
第六条助理的主要职责包括:协助医务人员完成医疗工作、处理患者事务等。
第三章工作纪律第一条医务人员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和工作纪律,严禁从事违法违规行为。
医院劳动纪律_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患者权益,规范医务人员行为,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全体在职职工,包括但不限于医生、护士、医技人员、行政管理人员等。
第三条医院劳动纪律管理制度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违反纪律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第二章劳动纪律要求第一节作息时间第四条医院实行统一的工作时间,职工应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第五条上班时间不得擅自离岗、串岗,不得在非工作时间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第六条值班人员应按时接班,不得擅自离岗,如遇特殊情况需离岗,应提前向值班负责人请假。
第二节工作态度第七条医务人员应保持良好的职业道德,全心全意为患者服务,不得收受患者或家属的馈赠。
第八条医务人员应严格遵守医疗操作规程,确保医疗安全。
第九条医务人员应积极参加医院组织的各项培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
第十条医务人员应尊重患者隐私,保护患者信息安全。
第三节工作纪律第十一条医务人员不得在院内私自销售药品、器械,不得私自收受治疗费、检查费。
第十二条医务人员不得将病人约到家中诊疗收费,不得私自到药房换药。
第十三条医务人员不得在职职工私开诊所,不得科室和个人私自减免病人的检查费、治疗费和住院等费用。
第十四条工作时间严禁干私活、办私事、带孩子、打麻将、打扑克等。
第十五条工作时间要坚守岗位,不准乱窜科室、私自外出、空岗、脱岗或带酒意上岗。
第三章违纪处罚第十六条违反本制度第一条、第二条的,给予警告或记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记大过或降职处分。
第十七条违反本制度第七条至第十五条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职、撤职或解除劳动合同处分。
第十八条违纪行为给医院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章附则第十九条本制度由医院人事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原有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如需修改,由医院领导集体研究决定,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医院劳动纪律制度
医院劳动纪律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疗行为、维护医疗秩序,保证医院工作的正常进行,制定本劳动纪律制度。
第二条本劳动纪律制度适用于所有医院员工,包括临时工、兼职工以及实习生。
第三条本劳动纪律制度是医院员工必须遵守的规章制度,违反劳动纪律的员工将接受相应的惩处。
第四条医院将以员工自律及相应的激励与惩处机制相结合,加强对员工的管理和监督。
第五条医院将定期进行劳动纪律培训,确保员工对劳动纪律的理解和执行。
第二章工作时间和考勤第六条医院的正常工作时间为每周六天,每天八小时,具体工作时间根据部门的需要统一安排。
第七条员工必须按时到岗上班,不得迟到、早退或无故缺勤。
第八条员工如需请假,应提前向上级领导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休假。
第九条员工在工作期间如需离开办公室或工作岗位,应事先请假,并按规定的程序申请离岗。
第十条员工应严格遵守考勤制度,准确填写考勤表,并按时上交。
如有未填写、填写不准确或违法填写考勤表的情况,将会受到相应的处罚。
第三章工作纪律第十一条员工应服从上级领导的工作安排,不得擅自更改或推迟工作计划。
第十二条员工在工作期间应专心致志,切勿在工作时间内擅自进行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第十三条员工应尊重同事、上级和患者,遵守职业道德,维护医疗行业的良好形象,不得有恶言恶语、暴力行为或违反患者隐私的行为。
第十四条员工应保护医院的财产和机密信息,严禁擅自带出或泄露相关资料。
第十五条员工应当维护医院的整洁和环境卫生,不得随地吐痰、乱扔垃圾或私自使用医疗器械。
第四章工作奖惩第十六条医院将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进行评价和奖惩,以激励员工的积极性和提高工作效率。
第十七条员工的优秀表现将可能获得表彰奖励,包括奖金、荣誉称号等。
第十八条员工如有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将视情况给以相应的处罚,包括警告、扣减工资或辞退等。
第十九条对于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损害医院利益或导致患者安全问题的行为,将采取法律手段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五章附则第二十条本劳动纪律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本劳动纪律制度的最终解释权归医院所有。
医院劳动纪律处罚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医院管理,提高医疗质量,保障患者权益,维护医院正常秩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处罚原则1. 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2. 依法、依规、依制度的原则;3. 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
三、处罚范围1. 违反医院作息时间规定;2. 违反医院工作纪律规定;3. 违反医院药品、器械管理规定;4. 违反医院财务、财产管理规定;5. 违反医院其他相关管理规定。
四、处罚方式1. 警告;2. 记过;3. 留职察看;4. 解除劳动合同。
五、处罚标准1. 违反医院作息时间规定:(1)迟到或早退30分钟内,每次罚款100元;(2)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上,每次罚款200元;(3)旷工半天,罚款300元;(4)旷工一天,罚款500元。
2. 违反医院工作纪律规定:(1)上班时间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每次罚款200元;(2)上班时间玩手机、玩游戏、聊天等,每次罚款300元;(3)上班时间饮酒,每次罚款500元;(4)上班时间赌博,每次罚款1000元。
3. 违反医院药品、器械管理规定:(1)私自销售药品、器械,每次罚款1000元;(2)私收治疗费、检查费,每次罚款1000元;(3)将病人约到家中诊疗收费,每次罚款1000元;(4)私自到药房换药,每次罚款1000元;(5)在职职工私开诊所,每次罚款1000元;(6)科室和个人私自减免病人的检查费、治疗费和住院等费用,每次罚款1000元。
4. 违反医院财务、财产管理规定:(1)挪用公款,每次罚款1000元;(2)贪污、侵占医院财物,每次罚款1000元;(3)损坏医院财物,每次罚款1000元。
5. 违反医院其他相关管理规定:(1)不服从领导安排,每次罚款500元;(2)不按时完成工作任务,每次罚款500元;(3)无故不参加医院组织的活动,每次罚款500元。
六、处罚程序1. 发现违纪行为,由相关部门进行调查核实;2. 调查核实后,对违纪者进行警告、记过、留职察看或解除劳动合同等处罚;3. 处罚决定应书面通知违纪者,并在医院内部进行通报。
医院劳动纪律制度(4篇)
医院劳动纪律制度1、全院职工应严格按照规定的工作时间出勤,不得迟到早退。
2、全院各科室实行上班签到制度。
3、忠于职守,提高工作效率。
在班期间,不得脱岗、串岗、聊岗,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不看与业务无关的书籍。
在工作场所,不得上电脑玩游戏。
4、职工请假必须办理书面请假手续,待批假后方可休假。
特殊情况需及时补办手续,超过一周不补办,视同旷工。
5、各科室必须认真执行医院管理规定,严格考勤考核制度,规范职工请假审批手续。
科室负责人要严格把关,督促职工及时办理手续,职工不执行请假制度,一经查实,考核月报通报。
6、人事科按人员有关规定执行考勤审批制度,每月将职工请假情况进行统计,并在考核月报通报。
优质服务规定1、忠于职守,爱岗敬业。
认真执行首诊、首接负责制,把病人利益和服务对象的需求放在首位,为解除病人疾苦而尽心尽责。
2、患者至上,热情服务,文明用语,对待病人一视同仁。
3、遵守职业道德,不利用职务之便,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或其它不正当利益。
4、尊重病人的人格和权利,为病人保守医密,实行保护性医疗。
5、同行同事之间,互尊互学,团结协作,互相支持,维护____荣誉,维护医院形象。
6、按规定着装,佩戴工牌,衣着整洁。
诊疗场所禁止吸烟,院内不得抽游烟。
办公室做到清洁、整洁。
7、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工作认真,检查及时准确,操作周密细致。
爱护仪器设备及一切公共财物。
8、想病人所想,急病人所急,兑现服务承诺,落实便民措施,为病人排忧解难。
医疗服务中差错管理制度1、各科室部门要切实加强规范化服务的管理工作,严格执行规章制度,端正工作态度,强化工作责任心,有效防范和控制医疗服务工作中的差错,避免重大差错事故的发生。
2、要建立完善差错登记、报告制度。
出现差错应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尽快纠正差错,妥善处理化解矛盾并做好登记工作。
如不及时汇报或有意隐瞒和不登记,一经发现将按差错管理考核细则,予以重罚。
3、差错部门应及时召开分析会,认真分析差错出现的原因,排查可能发生差错的隐患,总结经验教训,拿出整改的措施。
医院劳动纪律管理制度(三篇)
医院劳动纪律管理制度1. 全体医务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医院劳动纪律,不得迟到、早退、旷工等行为,确保按时上班,并按规定的工作时间完成工作任务。
2. 在工作期间,医务人员必须保持专注、认真、负责的态度,不得私自离开岗位,不得进行与工作无关的活动,如上网、玩手机等。
3. 医务人员应按照医院的规定着装要求穿着工作服,不得穿戴不符合工作要求的服装、饰品等。
4. 医务人员在工作期间应保持工作环境的整洁和卫生,不得随意乱扔废弃物品,保持工作区域的整齐、清洁。
5. 医务人员应保护医院内的公共设施和财产,不得私自使用、损坏或擅自带出医院的设备、药品等物品。
6. 医务人员应按照医院的安全规定和操作流程进行工作,确保患者的安全和医院的正常运行。
7. 医务人员应按照医院的规定参加各类工作培训和考核,提高自身的专业水平和业务能力。
8. 医务人员应遵守医院的保密制度,对患者的相关信息和医院内部的管理制度保密,不得泄露患者隐私。
9. 医务人员应积极配合医院的各类工作安排,不得擅自拒绝或推迟工作任务,确保医院的正常运行。
10. 对于违反医院劳动纪律的行为,医院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包括批评教育、记过、记大过等处罚措施。
医院劳动纪律管理制度(二)是指医院为了确保医务人员遵守劳动纪律、维护良好的工作秩序与医疗安全而制定的管理规范。
具体内容如下:1. 工作时间:- 医务人员必须按照规定的工作时间进行工作,不得早退、迟到或无故缺勤。
- 出勤记录必须准确,迟到、早退、缺勤情况必须详细记录,并适时进行惩罚。
2. 工作表现:- 医务人员必须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
- 不得敷衍塞责、迟缓不努力或者影响医疗服务质量。
- 必须保持良好的工作态度,与患者和同事之间保持和谐的关系。
3. 制度遵守:- 医务人员必须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政策。
- 不得违反医疗伦理,诱导或从事违法或不道德行为。
- 参与科研、教育或其他工作时,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不得私自行动。
医院劳动纪律管理制度(范文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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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医院劳动纪律管理制度劳动纪律(1)严禁本院职工在院内私自销售药品、器械(2)严禁本院职工私收治疗费、检查费。
(3)严禁将病人约到家中诊疗收费。
(4)严禁私自到药房换药(5)严禁在职职工私开诊所。
(6)严禁科室和个人私自减免病人的检查费、治疗费和住院等费用。
凡违犯上述条款之一者,罚款100-200元,并取消当月奖金。
(7)工作时间严禁干私活、办私事、带孩子、打麻将、打扑克等。
违者罚款50-100元(8)工作时间要坚守岗位,不准乱窜科室、私自外出、空岗、脱岗或带酒意上岗。
违者一次罚款50元。
空岗、脱岗半小时以上按旷工处理。
(9)不服从院领导安排,或布置的任务不能很好地完成,处以100-200元罚款;情节严重者,加重处罚。
(10)全院职工应积极参加集团公司组织的各类活动,无故不参加者罚款50元。
(11)全院职工都要严格遵守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严禁迟到早退。
违者每次罚款10元,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处理。
财、物管理办法1、财务科要严格遵守财务管理制度,为医院当好家理好财。
做到日清月结,账款相符。
凡因个人责任造成医院财产损失者,除赔偿损失外,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或行政处罚2、财务科主持药房、收款室的日对账和药库的每季度盘点工作。
一日不对账者罚责任人50元,出现亏损部分由个人负责。
3、药库、药房库存的药品和物资,要日清月结,每季度底清查盘点一次。
要做到盘点认真细致,报表真实准确,出现亏损由药房、药库负责赔偿。
并视情节轻重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4、提倡勤俭节约,凡发现有长明灯、长流水现象,扣罚当事人20元。
5、收费室不得出现漏收少收费现象,违者除扣除责任人漏收的金额外,给予50-100元的罚款。
卫生管理考核办法各科室要充分重视卫生工作,保持地面清洁,无垃圾、无痰渍、无烟蒂。
民营医院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院劳动纪律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医疗质量和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全体职工,包括管理人员、医护人员、技术人员、后勤保障人员等。
第三条本制度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及我院实际情况制定。
第二章劳动纪律要求第四条职工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医院形象,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
第五条职工应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如因特殊情况需请假,应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
第六条职工应保持工作场所的整洁、卫生,不得在办公区域内吸烟、饮酒、赌博等。
第七条职工应遵守工作时间规定,不得擅离职守、干私活、办私事。
第八条职工应遵守医疗技术操作规范,确保医疗质量和安全。
第九条职工应积极参加医院组织的各类培训、学习,提高自身业务水平。
第十条职工应服从上级领导的工作安排,认真完成工作任务。
第三章违纪处罚第十一条违反本制度第四条至第九条规定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以下处罚:(一)警告:口头或书面警告,通报批评。
(二)罚款:根据违纪情节,罚款100-500元。
(三)停职检查:停职检查3-10天。
(四)解除劳动合同:严重违纪,经教育无效的,可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二条违反本制度第十条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以下处罚:(一)警告:口头或书面警告,通报批评。
(二)罚款:根据违纪情节,罚款100-500元。
(三)降职或免职:严重违纪,影响恶劣的,可降职或免职。
第四章附则第十三条本制度由医院劳动纪律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原有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十五条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医院劳动纪律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补充和修改。
医院员工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医院员工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确保医院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全体员工,包括管理人员、医护人员、医技人员、护理人员、行政人员等。
三、纪律要求1. 出勤纪律(1)员工应严格遵守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2)请假需提前向部门负责人请假,经批准后方可离岗。
(3)如有特殊原因需加班,需向部门负责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加班。
2. 工作纪律(1)员工应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岗、脱岗。
(2)工作时间不得进行与工作无关的活动,如聊天、玩手机、玩游戏等。
(3)不得在工作场所吸烟、饮酒。
(4)不得在工作时间进行私事活动,如接打电话、处理个人事务等。
3. 服务纪律(1)员工应热情、耐心、细致地对待患者,尊重患者隐私。
(2)严格遵守医疗操作规范,确保医疗安全。
(3)遵守医德医风,不得索要、收受患者财物。
4. 财务纪律(1)遵守财务管理制度,不得挪用、侵占医院财物。
(2)报销费用需按规定程序办理,不得虚报冒领。
5. 资料管理纪律(1)妥善保管医院资料,不得擅自外传、销毁。
(2)对医疗、护理等资料进行保密,不得泄露患者隐私。
四、奖惩措施1. 奖励(1)对遵守纪律、表现突出的员工,给予表彰、奖励。
(2)对在医疗、护理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员工,给予表彰、奖励。
2. 惩戒(1)对违反纪律的员工,给予警告、记过、降职等处分。
(2)对严重违反纪律、损害医院利益的员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五、附则1. 本制度由医院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规定与本制度不符的,以本制度为准。
通过实施本制度,旨在提高医院员工的纪律意识,确保医院各项工作有序进行,为患者提供优质、高效的医疗服务。
医院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医院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管理,加强医务人员的素质建设,提高医院服务水平,保障医院正常运行,特制订《医院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医院全体医务人员,包括医生、护士、技师等。
第三条医院是医疗服务的机构,全体医务人员必须遵守本规章制度,维护医院形象,确保医疗服务质量。
第四条医院领导由院长、副院长、主任医师等组成,负责全院管理工作。
第五条医务人员应当服从医院的领导,执行领导的指示,照顾患者的需求,维护医院的秩序。
第六条医务人员必须维护医院的财产安全,禁止盗窃、浪费、损坏医院的财物。
第七条医务人员应当遵守患者的隐私权,不得泄露患者的隐私信息。
第八条医务人员在工作中应当遵守医疗卫生法规,不得违背医疗伦理和职业道德。
第九条医务人员应当不断提高自身的专业水平,参加继续教育,提高服务质量。
第十条医院领导应当严格执行本规章制度,对违反规定的人员给予相应的处罚。
第二章医院规章制度第十一条医务人员应当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擅自请假。
第十二条医务人员应当按照规定着装,不得着便衣上班,不得穿拖鞋。
第十三条医务人员应当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得擅自更改。
第十四条医务人员应当保持工作场所的整洁,不得在工作场所吸烟、嗑瓜子等。
第十五条医务人员应当尊重同事,不得恶意诋毁他人,不得进行人身攻击。
第十六条医务人员应当积极配合医院的各项工作,不得敷衍塞责。
第三章劳动纪律第十七条医务人员应当遵守工作纪律,不得擅自离岗,不得私用医院设备。
第十八条医务人员应当遵守医院的班次安排,不得违反班次规定,不得擅自换班。
第十九条医务人员应当遵守医院的值班制度,不得无故缺勤,不得擅离值班岗位。
第二十条医务人员应当保护患者的合法权益,不得对患者不敬,不得怠慢患者。
第二十一条医务人员应当按照医疗程序操作,不得擅自更改治疗方案,不得虐待患者。
第四章处罚措施第二十二条对于违反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的医务人员,医院领导可以采取批评教育、责令改正、暂停工资、降职或辞退等处罚措施。
医院职工劳动纪律制度
医院职工劳动纪律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维护医院良好的工作秩序,规范职工的劳动行为,保障医院的正常运转,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医院管理要求,订立本劳动纪律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劳动纪律制度适用于全部在医院工作的职工,包含全职、兼职、临时工等。
第二章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第三条【工作时间布置】1.职工每周工作时数为40小时,依照医院排班布置实行弹性工作制。
2.职工须遵守医院工作时间布置,按时到岗上班,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请假,应提前向上级汇报并经批准。
第四条【加班管理】1.医院重视职工的工作与生活平衡,加班应当合理布置,确保职工的身体和心理健康。
2.职工应按规定报备加班事由,并经批准后方可加班,并按规定取得相应的加班津贴。
第五条【休假制度】1.职工每年享受带薪年假、病假、婚假、产假、陪产假、哺乳假等法定假期,具体假期及假期天数依照国家相关法规执行。
2.职工应提前向上级提出休假申请,并经批准后方可休假。
第三章纪律要求第六条【工作纪律】1.职工应遵守医院的工作纪律和规章制度,听从上级布置,乐观搭配工作,严禁迟到、早退、旷工等行为。
2.职工应保护医院的公共资产,正确使用工作设备,做到勤俭节省,杜绝挥霍行为。
第七条【保密义务】1.职工应严守医院的保密制度,对于工作中涉及到的患者隐私、医疗技术、科研成绩等保密内容,不得泄露或私自传播。
2.离职的职工应连续履行保密义务,并在离职后不得以任何方式利用离职前获得的机密信息牟取私利。
第八条【职业道德】1.职工应始终遵守医疗职业道德准则,敬重患者的权益和尊严,做到诚实守信、与患者不冷不热友善。
2.职工应提高医疗专业技能,不绝学习和进修,努力探求杰出。
第九条【纪律处分】1.对于违反本劳动纪律制度的行为,医院将依照纪律处分制度进行相应的处理,包含口头警告、书面警告、停职、解聘等惩罚。
2.处分决议应当依法、依纪办理,对职工享有辩解、申诉和上诉的权利。
第四章应急管理第十条【安全意识】1.职工应加强安全意识,加强安全培训,熟识医院各类安全事故处理预案。
医院劳动纪律管理办法
医院劳动纪律管理办法一、总则为了加强医院劳动纪律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医院正常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医院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本院全体职工。
三、劳动纪律管理(一)职工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医院的管理和安排。
(二)职工应当按时上下班,不迟到、早退、脱岗、串岗,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
(三)职工应当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不得在值班时间离开工作岗位。
(四)职工应当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不得在工作中擅自离岗、串岗,不得擅自改变工作内容。
(五)职工应当遵守医院的工作纪律,不得在工作时间聊天、吃零食、玩手机等与工作无关的行为。
(六)职工应当遵守医院的着装规定,不得穿着不符合医院规定的服装进入工作区域。
(七)职工应当遵守医院的考勤制度,按时打卡上下班,不得弄虚作假。
(八)职工应当遵守医院的保密制度,不得泄露医院的商业秘密和患者信息。
(九)职工应当遵守医院的消防安全规定,不得在医院内吸烟、使用明火等。
(十)职工应当遵守医院的公共卫生规定,不得在医院内乱扔垃圾、随地吐痰等。
四、奖惩制度(一)对遵守劳动纪律的职工,医院将给予表彰和奖励。
(二)对违反劳动纪律的职工,医院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停职检查、解除劳动合同等处罚。
五、组织实施(一)医院成立劳动纪律管理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本办法。
(二)各科室负责人为本科室劳动纪律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本科室的劳动纪律管理工作。
(三)医院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劳动纪律管理的具体工作,包括考勤管理、奖惩管理等。
(四)医院监察部门负责对劳动纪律管理的监督和检查。
六、附则(一)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二)本办法由医院劳动纪律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三)本办法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医院劳动纪律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劳动纪律管理,提高医院整体工作效率,保障医院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更好地为患者服务,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全体员工,包括正式员工、合同工、临时工等。
第三条医院劳动纪律管理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医院各项规章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第二章劳动纪律第四条员工应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迟到、早退者,每次扣罚20元;旷工者,每次扣罚100元。
第五条员工应遵守工作纪律,不得在工作时间内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如玩手机、聊天、睡觉等。
一经发现,每次扣罚50元。
第六条员工应服从领导安排,不得无理取闹、顶撞领导。
对领导安排的工作任务,应认真完成,不得拖延。
违反者,每次扣罚100元。
第七条员工应严格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不得违反职业道德,不得泄露患者隐私。
违反者,每次扣罚200元。
第八条员工应爱护医院公共设施,不得随意损坏、浪费。
违反者,每次扣罚100元。
第三章值班制度第九条医院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应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
值班期间,如有紧急情况,应立即处理,并及时报告上级领导。
第十条值班人员应按时交接班,不得擅自离岗。
交接班时,应详细记录值班情况,确保工作连续性。
第十一条值班人员应保持通讯畅通,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及时联系到。
第四章考勤制度第十二条医院实行考勤制度,员工应按规定填写考勤表,不得伪造、篡改考勤记录。
第十三条医院对员工考勤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对违反考勤规定的员工,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五章奖惩制度第十四条医院对遵守劳动纪律、工作表现优秀的员工,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五条医院对违反劳动纪律、工作表现不佳的员工,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十六条奖励分为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
精神奖励包括通报表扬、评优评先等;物质奖励包括奖金、奖品等。
第十七条处罚分为警告、罚款、降职、辞退等。
处罚措施根据违反劳动纪律的严重程度和情节轻重进行。
医院劳动纪律、考勤制度
医院劳动纪律、考勤制度.doc医院劳动纪律与考勤制度一、前言医院作为提供医疗服务的重要场所,其劳动纪律和考勤制度对于保障医院正常运营和提供高质量医疗服务至关重要。
本文档旨在明确医院员工的劳动纪律要求和考勤规定,以确保医院工作有序进行。
二、劳动纪律2.1 基本要求准时上下班:员工必须按照规定的工作时间准时到岗,并在规定的下班时间离岗。
着装规范:员工应穿着整洁的制服,保持个人卫生和仪表。
工作态度:员工应持有积极的工作态度,对待患者和同事要有耐心和尊重。
保密义务:员工必须对患者的隐私和医院的内部信息保密。
2.2 工作纪律遵守工作流程:员工应严格按照医院的工作流程和操作规范执行任务。
保持工作区域整洁:员工应保持工作区域的整洁和有序。
紧急情况处理:员工在遇到紧急情况时应迅速响应并采取适当措施。
2.3 职业道德患者至上:始终将患者的利益放在首位,提供人性化的医疗服务。
持续学习:不断学习新的医疗知识和技能,提升个人职业素养。
团队合作:与同事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共同为患者提供优质服务。
三、考勤制度3.1 考勤时间工作时间:医院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8:00至下午5:00,中午休息1小时。
轮班制度:对于需要轮班的岗位,员工应按照排班表准时到岗。
3.2 考勤记录签到签退:员工每天上班前和下班后需在考勤机上签到签退。
考勤异常:员工因故未能按时签到或签退,应向人力资源部门报告并说明情况。
3.3 请假规定病假:员工因病请假需提供医院出具的病假证明。
事假:员工请事假需提前一天向直接上级申请,并得到批准。
年假:员工根据工作年限享有相应天数的带薪年假。
3.4 加班管理加班申请:员工如需加班,应提前向直接上级申请,并得到批准。
加班补偿:加班员工将按照国家规定获得相应的加班费或调休。
3.5 考勤检查定期检查:人力资源部门将定期对员工的考勤记录进行检查。
违规处理:对于违反考勤规定的员工,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四、附则制度更新: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有变更,将及时通知全体员工。
医院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医院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为了维护医院内部秩序、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制定并实施医院规章制度及劳动纪律是必不可少的。
本文将详细介绍医院的相关规定,以便员工遵守。
一、医院规章制度1.进出规定:所有员工须携带工作证件进入医院,进入医院内部区域需刷卡通过。
外来人员需提前申请进入医院,并在前台领取临时通行证。
禁止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医院。
2.工作时间:医务人员按照排班表工作,不得迟到早退。
工作时间内需保持手机静音,保持工作环境安静。
3.医疗纪律:医务人员需遵守医疗规范,严禁隐瞒病情、误诊、拖延治疗等行为。
医务人员在执行手术时需配戴手术室专用服装和口罩,严格遵守无菌操作规程。
4.患者权益:医务人员需尊重患者的隐私权和人格尊严,不得泄露患者隐私信息。
患者有权了解自己的病情和治疗方案,医务人员需耐心解答患者疑问。
5.医疗设备使用:医务人员在使用医疗设备时需进行严格检查和操作,使用后及时清洁和消毒。
发现设备故障应立即通知相关部门处理,不得私自修理。
6.安全规定:医务人员需要定期参加安全培训,严格遵守卫生安全操作规程。
在医疗工作中发生意外情况需立即报告,确保及时处理。
二、劳动纪律1.工作纪律:员工需按照工作安排履行岗位职责,勤勉工作,不得擅离职守、旷工等行为。
迟到早退者将被处罚。
2.服装要求:员工需穿着整洁、得体的工作服装,不得穿拖鞋、拖鞋等不符合岗位要求的服装。
3.文明用语:员工在工作中不得使用辱骂、脏话等粗言秽语,不得辱骂同事或患者。
4.沟通协作:员工应该相互尊重,积极协作,保持工作环境和谐。
不得随意批评他人、挑拨离间等行为。
5.保密制度:员工需严守患者隐私,不得私自泄露患者信息。
禁止私自传播医疗机构内部信息。
6.节约用水用电:员工需节约用水用电,禁止浪费。
离开工作岗位时需关闭灯、空调等电器。
以上即是医院的相关规章制度及劳动纪律,希望全体员工能够认真遵守,共同维护医院的良好秩序和工作环境。
如有违反规定者将受到相应处罚。
医院劳动纪律、考勤与请销假制度
医院劳动纪律、考勤与请销假制度一、劳动纪律(一)严格遵守医院规定的作息时间,不准擅自更改。
(二)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不准迟到、早退、脱岗和旷工。
(三)坚守工作岗位,工作时间不准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宜。
(四)非因工作需要,不准着工装离院外出。
(五)未经医院或科室、班组批准同意,不准擅自调班、调休。
(六)未经医院或科室批准同意,不准擅自缺勤各类会议和学习、培训活动。
(七)因紧急工作需要,必须在规定时限内到达现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推诿不到、敷衍塞责。
(八)严格执行禁酒令,不准工作时间(含工作日午间、夜间)饮酒,严禁酒后上班、酒后滋事。
(九)严格执行禁烟规定,不准在医院范围内吸烟。
二、考勤制度(一)考勤范围医院全体工作人员,包括编制备案制、返聘、外聘、人事代理、劳务派遣及临时用工人员等。
(二)考勤规定1.建立院、科两级管理机制。
医院劳动纪律监督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和监督科室管理小组的执行情况。
人力资源部作为医院劳动纪律监督工作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负责全院考勤管理和出勤统计工作。
各科室成立劳动纪律管理小组,负责本科室职工的劳动纪律检查和考勤管理工作。
2.人力资源部会同医院总值班、纪委、质量控制科及相关职能科室随机进行查岗,每月原则上不少于2次;各科室开展劳动纪律自查每月不少于2次。
3.以科室、病区班组或医疗(护理)单元为考勤单位,科室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设兼职考勤员(如有变更,及时报人力资源部备案)负责排班和考勤工作,每周五前安排本周双休日值班和下周工作日排班。
当月科室人员考勤情况经科室负责人审核确认后,于次月3日日前报人力资源部。
4.排班(值班)表、考勤记录、考勤月统计表内容要一致且保存一年以上备查。
三、请假制度(一)假期类别请假分为病假、事假、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产假、丧假、工伤假、补休假等,均按国家及医院有关规定执行。
各类假期不得转让、借用;原则上1次休完,最多可分2段安排休假。
各类假期当年有效,跨年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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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劳动纪律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强化劳动纪律,增强职工遵守医院规章制度的自觉性,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加强劳动纪律的教育
各科室要重视对职工的劳动纪律教育,要定期组织全科人员学习本规定并做好学习记录,注意发现存在的问题,及时纠正,认真执行有关规定,对违反规定者坚决予以处罚。
医院纪委要做好检查督促工作,提高全院职工遵守劳动纪律的自觉性,做到有规必依、执规必严、违规必究。
二、劳动纪律的具体要求
1.工作人员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坚守工作岗位,不迟到、早退、脱岗、串岗。
2.热情服务,文明用语,耐心解答病人及家属的疑问。
3.工作期间要衣帽整齐,挂牌服务,语言文明、态度亲和、举止端庄,工作认真、积极负责。
不准吃零食、打闹嬉笑、聚众聊天、上班带小孩;不准在值班室存放车辆及杂物。
4.上班时间禁止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上网聊天、炒股、淘宝、买彩票、玩游戏、干私活、打与工作无关的电话等。
5.公共场所禁止抽烟,禁止在办公区域大声喧哗、吵嘴、骂人、酗酒和打架斗殴等。
6.认真执行请假、休假制度,各类请假、休假(病假须持有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和医生建议),超过3天的必须由本人写出书面申请,经过所在科室和有关领导审批后报院人事科备案,否则无效。
7.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视为旷工(未满一天按一天计算):
(1)未请假而不上班者;
(2)请假、续假未经批准而不上班者;
(3)请假手续、程序不符合规定者;
(4)工作时间内未经批准,擅离职守者;
(5)伪造理由,骗取假日被查实者;
(6)不服从分配、不上班或限期不到指定科室上班者。
8.各科室必须每月向经管办汇报考勤情况,考勤必须如实反映职工每月的上班情况,若发现有弄虚作假、隐情不报者(如不按照排班表值班或其它违规情况),将追究科室负责人的责任。
9.各科室和个人不准私自收费,下列行为属私收费行为:
(1)私自收取现金的(除医院财务人员和经院领导批准的人员外,其他任何个人或小集体在工作中收取病人的现金据为己有或私设小金库);
(2)私自诊治病人的(凡未进入医院正常医疗程序,利用医院的设备、设施及其他条件私自诊治病人或私自卖药获利);
(3)私自介绍病人转诊的(凡在工作中介绍病人(注:指在我院就诊、我院有诊治条件且有住院病床的病人)到其他医院诊治,牟取个人利益)。
10.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不准收受、索要“红包”,医务人员一旦收到“红包”,应退还给患者,因遇特殊情况不能及时退还的,应上交医院纪检部门(党委办),由纪检部门在5日内告知并退还患者,如仍不能退还的,将作为患者住院医疗费用充交。
11.爱护公物及公共设施,节约水电,不得开长明灯、长流水,空调、风扇应做到人离即关(特殊设备除外)。
三、处罚细则
1.迟到、早退或擅离岗位,不超过半小时每次罚款20元,超过半小时每次罚款50元,超过1小时按旷工论处;半年内迟
到、早退、擅离岗位三次及三次以上者,扣发1个月绩效工资;旷工除扣发相应天数工资奖金外,每旷工一天罚款100元;科主任或护士长隐瞒不报,一经查实,扣科主任或护士长相应天数工资的50%;旷工或无正当理由请假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天,或一年内累计超过30天的(含30天),按自动离职处理。
2.无故不参加医院或科室集体活动(含周会、政治学习、开大会、公益活动),缺席一次罚款50元,迟到、早退一次(以十分钟为限)扣20元;集体活动中不遵守纪律,交头接耳、做小动作、大声喧哗等影响正常秩序的,罚款20元,并清除出场。
3.因服务或沟通不好,而造成服务对象投诉或与服务对象争吵造成不良影响的,罚款100元。
4.上班时间串科室、干私活、打闹嬉笑、聚众聊天、带小孩、玩游戏,发现一次罚款20元。
5.上班衣帽不整、穿拖鞋,不穿工衣、不戴胸牌,每次罚款10元。
6.临床护士上夜班要坚守岗位,不允许睡觉,发现一次罚款100元;医技科室值班人员在科室值班的,若有工作需在5分钟内起床,若超过规定时间被临床科室或病人投诉的,每次罚款50元;医科科室值班人员不在科室内值班的,在接到电话后20分钟之内必须赶到科室,若超过规定时间被临床科室或病人投诉的,每次罚款50元。
7.严禁醉酒上岗(有特殊招待任务,经主要领导批准除外),发现一次罚款200元,累计三次作待岗处理;若因喝酒造成医疗事故或其它事故,由本人承担全部责任,并停职检查;酗酒滋事者,一次罚款1000元,情节严重者作停职处理并全院通报批评,酗酒滋事重犯者,作开除处理。
8.工作期间发生吵架、斗殴、严重自由主义,影响到团结和工作的,每发生一次,罚款100元并全院通报批评,年内累计三次以上的,停职检查。
9.中层干部外出,要向院长请假,准假后,方可外出,违者按旷工论处。
中层干部要及时、准确地将医院会议精神做好记录并传达到所在科室,如不及时传达,将全院通报批评。
10. 不向经管办报考勤的,对科室负责人每次罚款100元;凡虚报考勤、夜班、夜餐补助的,除追缴虚报所得外,对科室负责人实行每次500元的罚款,年内累计出现三次虚报的,对科室负责人实行免职。
11.各科室和个人不准私自收费,一经发现,第一次按私收费金额予以50倍罚款,同时待岗一个月停职检查;第二次除按以上经济处罚外,当事人直接开除,私收费者为院中层领导干部,撤消中层领导干部职务,中共党员予以党纪处理;情节严重者,送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因私自收费、私自诊治病人引发医疗纠纷、事故,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当事人承担;对医院造成严重后果者,报请主管部门批准,视情节分别给予行政处分或吊销执业证书处理。
科内出现私自收费的个人行为,科主任、护士长要承担管理责任,免除一季度职务津贴,该年度不评优、不评先(由科主任、护士长向医院举报的,则不予处罚)。
12.凡向患者及家属索要或变相索要“红包”,经患方投诉至医院有关职能部门,在院内造成不良影响的,一经查实,处50倍罚款并通报批评,当事人是医师的,停止其处方权1个月,当事人是技师、护士(或助产士)的,待岗1个月;
凡向患者及家属索要“红包”的,经患方投诉至上级行政职能部门或新闻媒体,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一经查实,对当事人实行“一票否决”,直接开除,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是党员的,给予相应党纪处分;
科室负责人索要“红包”的,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行政记大过、撤职或开除之处分,并提请市卫生局吊销其执业证书。
13.各科室和个人不准私自卖药,一经发现,处以2000元及卖药所得5倍的罚款,严重者待岗1至3个月,年终考核不称职;介绍病人到院外药店买药牟取个人利益的,一次给予1000元处罚,并予全院通报,取消年度评优评先资格。
14.无故推诿病人或未经请示上级随意转诊病人,被投诉查实的扣除当月奖金,1个月累积3次及以上者,待岗1个月。
15.私拿集体财物(包括药品)、故意损坏集体财物、公共设施者,除照价赔偿外,每次按物品原价的2倍金额罚款,发现科室无人仍开空调、风扇的,每次罚款100元。
三、解释说明
1.不服从管理、不服从处罚者,视情节予以加倍处罚直至停职检查,停职结束后,若不服从工作安排或不能胜任工作的,作辞退处理。
2.待岗期间发基本生活费(500元每月),待岗三个月仍不能上岗或不调出者予以停职,停职期间停发一切待遇,临时用工的予以辞退。
3.凡罚款由财务科从工资中扣除。
4.以往规定与本规定相抵触的,按本规定执行。
5.本规定由医院第六届五次职工代表大会审查通过,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四、加强监督管理
各科室负责人要以身作则,做好表率,并加强对本科室职工的严格管理、要求。
医院将组织人员不定期抽查,随时查看,一经发现违反医院有关劳动纪律的行为,给予严肃处理,绝不姑息迁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