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车间工器具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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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车间工器具管理办法
为保证生产工具的正确使用及有效管理,规范各类工具的保管,领用,以旧(坏)换新,移交,报废程序,以避免工具的流失及员工调任无交接等现象,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管理办法:
一、总则
1、目的:规范各类工具的保管、领用、以旧换新、移交、报废程序,以避免工具的超标领用及人员调任时无交接等现象。
2、适用范围:员工使用工具的领用、退库、交接、报废等。
3、工具的清理,共同使用和个人专用的工具、由各部门主管对各车间工具进行统计,明确责任人.并建立台帐,仓库备案,行政财务检视。员工离职时工具与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
二、工具的领用、更换及退还
1、工具领用条件:
做到换领必须以旧(坏)换新。
2、工具领用程序:
A、工具首次领用时,应填写“领料单”注明用途和保管责任人,经部门主管签准后到仓库领取,由仓库建立台账备查,台账应注明:领用日期、名称、规格、责任人等。
B、以旧(坏)换新领用前,由部门主管鉴定工具的好坏并出具书面证明。如仍可使用,请领用人继续使用;如可修复,采购人员可联系相关专业人员进行修复,属人为造成的损坏由责任人承担。
C、原工具丢失或在最短使用限期内损坏,按规定赔偿后方可再重新领用,如属于工具质量问题,应追究验货及购货人的责任。
3、工具退还
人员离职或工作调动,应将所领用工具按照仓库台账所登记的如数退还,或经仓库同意后办理移交手续,缺少或损坏的工具必须赔偿,财务应注明缺少的工具及价格,否则不予办理离职或工作调动手续。
三、工具的检查与赔偿
1、仓库收回旧工具时必须认真检查,如仍可用,请领用人继续使用,如工具有旧品时(有一定损耗但不影响使用的产品),尽量请领用人领用可用的旧品,旧品领用只需以旧换旧,不需开工具领用单;如换置新品时同时要开具“领料单”
2、各车间主管负责定期或不定期检查操作工具的保管情况与使用情况,如发现有不正确的使用工具,进行批评指导纠正。
赔偿标准:
A,新工具丢失,由责任人赔偿原价。
B,使用限期内丢失和人为损坏必须赔偿(按使用年限比例)。
C,赔偿与领用手续:仓库向财务部提供工具领用单或工具赔偿单,财务部直接从责任人当月工资中扣除。
四、工具的借用
1、对不常用工具由仓库负责保存,可办理临时借用。
2、借用及归还手续
A、工具借用必须填写“工具借用申请单”,说明借用时间,归还时间,用途、保管责任人等,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方可借用。
B、仓库保管员负责借出工具的催还,如有丢失或损坏,按上述赔偿规定赔偿。
C、工具归还时,仓库保管员在“工具借用申请单”上签名确认。
五、日常检查
1、仓库根椐台账记录应不定期的对领用和借出的工具进行核对,发现不符等情况应及时作出处理,财务人员将不定期盘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