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事业管理体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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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公共事业管理体制改革学时: 4 本章的教学目的:了解在市场经济背景下,我国现代事业制度设计,部门公共事业管理改革。

教学形式:授课、讨论

第一节现代事业制度设计——市场经济条件下中国公共事业管理模式选择

一、我国公共事业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从新中国成立到改革开放前,我国公共事业管理体制的总特点是国家统管,高度集中统一,是顺应指令性计划经济体制而建立起来的,在长期的运行过程中形成了其特有的格局.事实上,我们也曾进行过一系列改革,例如通过简政、放权、让利、创收等方式来弥补财政资金不足,扩大事业单位的自主权等。但是,由于改革的目标不明确,同时期政府社会管理改革以及社会非政府组织的兴起没有同步,因而整个事业单位管理体制的基本框架并没有改变。传统公共事业包括了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与民办非企业,鉴于我国社团与民办非企业起步晚、力量弱、不成规模的客观情况,事业单位成为我国公共事业管理的实际主要承担者。依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事业单位是指“国家为了社会公益事业目的,由国家机关或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社会福利、减灾救助、公用设施管理等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国际上较为规范的说法叫做国有公共机构,相对而言,其他非国有的从事公共事业的机构叫做非国有公共机构。“官办”是事业单位定义的核心。同时,铁路运输、通信、电力、煤气和自来水等事关全体公众利益的企业,也是我们公共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虽然实行的是的企业化管理,但其业务也是由中央政府或地方政府垄断经营的,政府既是管制政策的制定者与监督的执行者,又是具体业务的实际经营者(如邮政局)。诚然,在一定的历史时期,这种公共事业体制有其现实合理性,为广大社会公众提供了良好的公共产品与服务。但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其出现了许多不适应的地方,诸多弊端日益显露,严重阻碍了我国公共事业的发展。这些问题同样突出表现在:

1.公共事业活动的非经济化

我国传统的公共事业被定位于不直接从事物质资料生产,而只是为改善社会生产和人民物质文化生活而服务的一种工作。这种非经济化的定位,使得事业单位的活动都被视为社会活动是经济活动。文教科卫等被排除在经济活动之外,一方面使公共事业组织失去了自我生存与自我发展的基础,因为一切的发展需要经济基础的支持(我们学校80年代初校园景象),另一方面又割裂了事业与经济的内在联系,使科学技术不能迅速转化为生产力,与经济活动脱节,闭门造车。这就是为什么我们会听到某科学院院士痛心的演讲:国家每年要拨出上千亿元的科研经费,但取得的所谓科研成果中,100个里面竟没有10个能真正转化出来,10年之内,能真正转化出来的也就5%,95%都锁在保险柜里。当然,这个问题,不同的人会从不同的角度去解读,有说是学术腐败的,有说是职称人事制度的,从事业单位的非经济性定位来看,国家大量资金的浪费,就在于科研不管经济,有项目课题了,相关单位组织申报、查阅文献资料,写完了上交结题,至于是否真的会对社会有作用,是否能促进生产力的发展,那就不是搞研究的人的事儿了。

2.公共事业机构的行政化

公共事业管理机构的行政化首先表现为,政府不仅建立一系列相应的事业机构,而且直接统管各项事业,直接控制事业单位的运行。同时还表现为事业行政管理部门主要采用行政管理方式来管理各类事业单位。各类公共事业机构之间的责权利划分不清。

由于我国经历了长时间的计划经济时代,国家所有的事业单位与各级各类的行政管理机关往往存在着根深蒂固的家长制隶属关系。卫生局是医院的主管部门、教委是学校的主管部门、文化局是演出团体的主管部门、文物局是博物馆的主管部门等等这些,在多少年来已经成为了国人眼中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了。但是随着改革的深入我们不得不重新审视这种隶属关系的合理性,卫生局、教委、文化局作为行业行政监管部门,承担着国家的行政管理职能,他们依照国家的法律法规与医院、学校、文化单位等公共机构之间形成行政监管关系,这是国家所赋予的权力。但是如果在此之外,这些行政机关依然与公共事业单位保持着计划经济时代的家长制隶属关系,就很容易出现问题。

(1)这种隶属关系的存在使有“上级主管部门”的国有公共事业机构很难摆正自己的位置,经常会把自己当成主管政府部门的组成部分,以衙门自居,不参与市场运作,也不按市场规律办事,即始能够摆正自己的位置,参与市场活动也往往会凭借自身隶属关系这种得天独厚的“便利条件”做到许多非国有公共机构很难做成的事情。

(2)另一方面没有“上级主管部门”的非国有公共事业管理机构,往往因为没有这种隶属关系而徘徊在公共事业管理主体之外,很难与有隶属关系的国有公共机构在同一起跑线上运营发展,不受重视,经常是民营科研院所拿不到国家课题经费,民办文化团体得不到国家推荐,非国有博物馆很难承担国家展览,甚至是在享受一些国家给予全行业的优惠政策时也因为没有“上级主管部门”也往往会遭遇许多无形的障碍。最麻烦的还不只这些,因为非国有公共机构没有“上级主管部门”,往往在老百姓看起来也会被看做另类,得不到一个非营利机构应有的信任,也就丧失了最有力的运营资本,长此以往民办学校招不到学生,民办医院引不到病人,民办博物馆不能吸引观众,久而久之就在国有公共机构和非国有公共机构中形成了一种严重的不公竞争关系。而行政监管部门则在这场平竞争当中同时伴演了裁判员和运动员“家长”的双重角色,在政策分配、行政许可把关上都很难摆正自身的位置,使得竞争中的不公平愈演愈烈。

在这场不公平的竞争当中,最后受损失的往往是国家的公共事业的发展和接受这种公共服务的广大群众。正是因为存在这种不公平的竞争,让教育系统内的国有学校享足优惠政策,才出现了民办教育的不景气;正是因为存在这种不公平的竞争,让公立医院有了“得天独厚”的政策优势,有没有市场压力的情况下间接引发了“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正是因为存在这种不公平的竞争,使公共文化演出团体习惯了“等、靠、要”,造成了文化演出团体长期以来的机制落后,不能适应市场。由此可见行政机关与公共事业单位之间的家长制隶属关系,不但是事业单位改革的根本症结,也是当今中国社会许多复杂问题的根结所在。不能否正确处理这种隶属关系,不但关系到事业单位改革的成败,更是关系着许多重要社会问题的解决,关系到正在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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