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服务贸易国际规则及协调机制
(国际服务贸易)第二章国际服务贸易理论
服务贸易结构不断优化
知识密集型、技术密集型服务贸易占 比逐渐提高,传统服务贸易占比相对 下降。
自由化面临的挑战
服务贸易壁垒仍然存在
一些国家为保护本国服务业发展,采取各种形式的贸易壁垒,限 制了服务贸易的自由化。明显优势,发展中国家相对落后,导 致服务贸易发展不平衡。
(国际服务贸易)第二章国际服 务贸易理论
目录
CONTENTS
• 国际服务贸易概述 • 传统国际贸易理论在国际服务贸易中应用 • 现代国际贸易理论在国际服务贸易中应用 • 国际服务贸易政策与措施 • 国际服务贸易自由化趋势与挑战 • 总结与展望
01 国际服务贸易概述
CHAPTER
定义与分类
定义
国际服务贸易是指不同国家之间 进行的,以提供或接受服务为标 的的国际交易活动。
谢谢
THANKS
鼓励企业加强服务贸易模式创新、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 ,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
加强服务贸易人才培养
加强服务贸易领域人才培养和引进,提高我国服务贸易 的国际竞争力。
ABCD
深化服务贸易开放
进一步扩大服务市场准入,降低服务贸易壁垒,吸引更 多外资进入我国服务市场。
积极参与国际服务贸易规则制定
积极参与国际服务贸易规则制定和谈判,维护我国利益 和发展空间。
产业内贸易理论
理论概述
产业内贸易理论是指同一产业内具有相似要素密集度或不同要素密集度的产品之间的贸易。该理论认为,产业内 贸易的产生是由于规模经济、产品差异和消费者偏好等因素引起的。
在国际服务贸易中的应用
服务产品的生产和消费往往具有同时性,且服务产品的质量和价格差异较大,因此服务产品的产业内贸易较为普 遍。国际服务贸易的发展需要关注服务产品的差异化和个性化需求,提高服务产品的质量和附加值,促进产业内 贸易的发展。
06-国际服务贸易规则及其协调
06-国际服务贸易规则及其协调国际服务贸易规则及其协调1:引言在全球化的背景下,国际服务贸易的重要性日益凸显。
为了促进国际服务贸易的发展并确保公平竞争,国际社会逐渐形成了一系列的服务贸易规则。
本文将对国际服务贸易规则及其协调进行详细介绍。
2:国际服务贸易规则的概述2.1 服务贸易的定义2.2 国际服务贸易规则的作用和意义2.3 国际服务贸易规则的分类3:主要国际服务贸易规则体系3.1 世界贸易组织(WTO)的规则体系3.1.1《关于贸易与服务协定》(GATS)3.1.2 服务贸易技术壁垒的规则3.1.3 WTO争端解决机制在服务贸易中的应用3.2 区域性经济组织的规则3.2.1 欧洲联盟(EU)的服务贸易规则3.2.2 亚太经合组织(APEC)的服务贸易规则3.2.3 其他区域性经济组织的服务贸易规则3.3 双边和多边自由贸易协定(FTA)3.3.1 重点双边和多边FTA的服务贸易规则3.3.2 服务贸易在FTA中的优惠和限制4:国际服务贸易协调机制4.1 WTO委员会的服务贸易协调机制4.2 区域经济组织的服务贸易协调机制4.3 双边和多边FTA的服务贸易协调机制附件:1: WTO《关于贸易与服务协定》全文2:欧洲联盟服务贸易规则详细说明书3: APEC服务贸易规则概述手册法律名词及注释:1:世界贸易组织(WTO):一个全球性的贸易组织,成立于1995年,旨在推动全球贸易自由化和服务贸易规则的制定。
2:关于贸易与服务协定(GATS):WTO框架下的一个协议,旨在规范国际服务贸易的行为和规则。
3:区域性经济组织:由一些地理位置相近的国家或地区组成的组织,通过合作促进区域内贸易和经济发展,如欧洲联盟、亚太经合组织等。
服务贸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服务贸易行为,促进服务贸易发展,保障国家利益和消费者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服务贸易的企业、机构和个人。
第三条服务贸易管理制度遵循以下原则:(一)公平竞争原则;(二)市场准入原则;(三)透明度原则;(四)促进服务贸易发展原则;(五)保护知识产权原则。
第二章服务贸易主体第四条从事服务贸易的企业、机构和个人,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资质或者资格。
第五条从事服务贸易的企业、机构和个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二)具有稳定的经营场所;(三)具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四)具有完善的服务体系;(五)具有符合国家规定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六条从事服务贸易的企业、机构和个人,应当依法向有关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第七条从事服务贸易的企业、机构和个人,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从事非法服务贸易活动。
第三章服务贸易市场准入第八条国家对服务贸易市场实行市场准入制度。
第九条下列服务贸易领域实行市场准入限制:(一)涉及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公共道德等领域的服务贸易;(二)对国家经济安全、文化安全、网络安全等具有重要影响的服务贸易;(三)国家规定实行特殊管理措施的服务贸易。
第十条从事市场准入限制的服务贸易,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许可或者审批。
第十一条从事市场准入限制的服务贸易,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具有相应的资质或者资格;(二)具备完善的服务体系;(三)具有稳定的服务能力;(四)具有符合国家规定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四章服务贸易监管第十二条国家对服务贸易实行监管,确保服务贸易市场的公平竞争、健康发展。
第十三条国家有关部门依法对服务贸易进行监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审查服务贸易企业的资质和资格;(二)监督服务贸易企业的经营活动;(三)查处服务贸易违法行为;(四)发布服务贸易市场信息。
第十四条服务贸易企业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依法经营,不得从事非法服务贸易活动;(二)诚实守信,不得欺诈消费者;(三)加强内部管理,确保服务质量;(四)配合监管部门开展监管工作。
服务贸易规则
学 • 服务提供者自一成员领土向任何其他成员领土提
供服务。如国际金融,卫星通信,电信,邮递服务等.
• 2、境外消费(Consumption abroad)
世 • 服务提供者在一成员领土内向来自任何其他成员
界 贸
的服务消费者提供服务。如国际旅游,跨国教育.
易 组
• 3、商业存在(Commercial presence)
所有贸易伙伴尤其是发展中成员的发展。
世
界 贸
• 手段:
易 组 织
• ①充分尊重成员各自政策目标;
专 题
• ②多边服务贸易谈判,以互利为基础;
• ③促进发展中成员服务部门能力、效率和 竞争力的提升,更多参与国际服务贸易;
• ④给予最不发达成员特殊政策。
10
浙
GATS的基本框架
江
工
商 大
• 第一部分:全体成员方应该共同遵守的框
世 相同,除非承诺减让表上另有列明。
界
贸
易
组 织
• 市场准入和国民待遇条款是《服务贸易总协定》
专 题
的最重要条款,是服务业开放的核心。
• 但是,即使是实行这两个原则(即承诺开放)的服务 部门也可以不完全开放。
江
工
商 大 学
• 特定义务的涵义
• “特定”义务不是自动适用于所有服务部
门,而仅仅适用于各成员方承诺开放的服务
世 界
部门。包括市场准入和国民待遇原则。
贸
易 组
• 市场准入并非成员的普遍义务,而是经过
织 专
各方谈判,各成员作出市场开放的具体承
题
诺,包括开放的部门范围、期限、承诺表。
• 国民待遇的提供以减让承诺表为基础,在 减让表中承诺的部门,应提供国民待遇。
国际服务贸易协议
国际服务贸易协议国际服务贸易协议第一章: 总则1.1 协议目的国际服务贸易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旨在促进国际间的服务贸易,加强国际经济合作,推动全球服务业的发展与合作。
1.2 协议范围本协议适用于所有参与协议的成员国,包括但不限于服务提供方、服务接受方、中介机构等相关各方。
1.3 定义在本协议中,以下术语定义如下:1.3.1 服务:指在经济活动中提供的无形商品、经济利益或某种行为,包括但不限于金融、交通、通讯、教育、医疗等领域的服务。
1.3.2 服务提供方:指向其他国家或地区提供服务的实体或个人。
1.3.3 服务接受方:指从其他国家或地区获得服务的实体或个人。
1.3.4 中介机构:指在服务贸易中扮演组织、协调、促进等角色的机构,如商会、协会、中介服务机构等。
第二章: 自由化与开放2.1 服务市场准入2.1.1 所有协议成员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相互开放服务市场,避免歧视性措施,并采取措施消除非关税壁垒,促进服务贸易自由化。
2.1.2 协议成员在制定和实施准入规则时,需注意保护自身国家或地区的文化、社会秩序等特殊利益,但不得执行不合理或歧视性的限制措施。
2.2 交叉边界服务投资2.2.1 协议成员鼓励和保护跨境服务投资,促进投资便利化,避免不合理的限制和阻碍。
2.2.2 协议成员在制订和实施相关政策时,需充分考虑国际间的商业合理性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3 服务贸易便利化和规则制定2.3.1 协议成员应加强在服务贸易便利化和规则制定方面的合作,共同推进相关监管政策和标准的制定和实施。
2.3.2 协议成员应建立合理的争端解决机制,处理与服务贸易有关的纠纷和争议,确保公平和合理的解决方式。
第三章: 合作与发展3.1 跨国合作3.1.1 协议成员应加强国际间的合作,鼓励跨国公司在服务贸易领域进行合作和交流。
3.1.2 协议成员应积极推动国际间服务贸易的技术创新和知识共享,促进服务贸易业务的发展。
3.2 人员流动和培训3.2.1 协议成员应提供合理的人员流动机制,方便服务提供方和服务接受方之间的人员交流和培训。
2024版《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课程标准
•课程概述与目标•国际贸易理论•国际贸易政策与措施•国际贸易实务•国际服务贸易与技术贸易•跨境电子商务与数字贸易•课程总结与展望课程概述与目标课程背景与意义01全球化背景下,国际贸易日益频繁,掌握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知识对于培养国际化人才具有重要意义。
02本课程旨在帮助学生系统掌握国际贸易的基本理论和实务知识,提高其在国际经贸领域的综合素质和竞争力。
0102 03知识目标掌握国际贸易的基本概念、理论、政策和实务知识。
能力目标能够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国际贸易问题,具备从事国际贸易实务的基本能力。
情感、态度和价值观目标培养学生的国际视野和跨文化交流能力,树立正确的国际贸易观念和价值观。
课程目标与要求国际贸易理论包括古典贸易理论、新古典贸易理论、现代贸易理论等。
国际贸易实务包括贸易术语、合同订立、运输与保险、货款结算等。
国际贸易风险管理包括汇率风险、政治风险、信用风险等的管理与防范。
国际贸易概述包括国际贸易的基本概念、分类、发展历程等。
国际贸易政策包括关税政策、非关税壁垒、贸易自由化等。
国际服务贸易与技术贸易包括国际服务贸易的概念、分类、发展趋势,以及技术贸易的方式、知识产权保护等。
010203040506课程内容与结构国际贸易理论古典贸易理论绝对优势理论由亚当·斯密提出,强调各国在生产特定产品时具有绝对优势,通过自由贸易可实现互利共赢。
比较优势理论由大卫·李嘉图发展,指出即使一国在所有产品的生产上都不具备绝对优势,仍可通过专门生产并出口其具有比较优势的产品,进口其具有比较劣势的产品,从而从国际贸易中获益。
新古典贸易理论要素禀赋理论赫克歇尔-俄林提出,认为各国生产要素的丰裕程度是国际贸易产生的基础,一国应出口密集使用其丰裕要素生产的产品,进口密集使用其稀缺要素生产的产品。
要素价格均等化定理在自由贸易条件下,通过商品和要素的流动,各国生产要素的价格将趋于均等化。
新贸易理论产业内贸易理论解释相似国家之间同一产业内产品的贸易现象,强调规模经济、产品差异化和消费者偏好对贸易的影响。
gats的服务贸易规则谈判方式
服务贸易规则涵盖了跨国企业、专业服务提供者以及国际合作等方面,对国家经济和国际贸易产生着深远的影响。
其中,GATS(General Agreement on Trade in Services)是世界贸易组织(WTO)制定的关于服务贸易的规则框架,通过谈判方式进行修订和更新。
本文将从GATS的主要内容和特点出发,探讨其服务贸易规则谈判的方式以及影响。
一、GATS的主要内容和特点1. GATS的目标和原则GATS的目标是通过自由贸易和透明度促进服务贸易的成长,以及为服务贸易提供一个稳定、可预见和透明的框架。
其核心原则包括全面和不歧视待遇、透明度、市场准入、国民待遇和本国立法。
2. GATS的覆盖范围GATS涵盖了金融服务、教育服务、旅游服务、医疗服务、电信服务等各个领域,其中包括从传统产业到新兴产业的广泛范围。
3. GATS的特点GATS作为一个多边框架协议,具有全球性和普遍性的特点。
它不仅适用于发达国家,也适用于发展我国家,为各成员提供了一个公平竞争的环境。
二、GATS服务贸易规则谈判的方式1. 谈判的目标与原则GATS服务贸易规则的谈判旨在通过协商和协调达成共识,以促进各成员国之间的服务贸易自由化和便利化。
在谈判过程中,成员国需遵循诚信、开放、互利、平等和协商一致的原则,通过平等对话和协商达成共识。
2. 谈判的程序和机制GATS服务贸易规则的谈判主要通过WTO成员之间进行。
谈判程序包括提出议题、协商、达成一致和结果确认等环节,其中包括相关委员会的会议、专家小组的研究和磋商,以及高级官员会议的讨论等方式。
3. 谈判的灵活性和途径GATS服务贸易规则的谈判具有灵活性和多样性的特点。
成员国可根据自身国情和利益选择不同的谈判途径和方式,包括单边、双边和多边谈判等多种方式。
三、GATS服务贸易规则谈判的影响1. 对世界经济的影响GATS服务贸易规则的谈判影响着世界各国的服务贸易发展和国际经济秩序。
其谈判结果将影响全球服务业的发展方向和市场准入条件,对全球经济的增长和贸易投资产生深远的影响。
06-国际服务贸易规则及其协调
06-国际服务贸易规则及其协调国际服务贸易规则及其协调------------------------------------第一章国际服务贸易规则的概述==================================1. 服务贸易的定义---------------------------服务贸易是指一国境内居民与其他国家或地区进行的,以提供或使用服务为目的的国际经济活动。
它包括跨境供应服务、商务旅游、跨境投资、电子商务等多种形式。
2. 国际服务贸易规则的重要性----------------------------------------国际服务贸易规则是确保各国在服务贸易活动中能够公平、透明地进行的重要保障。
这些规则涵盖了服务贸易的开放、市场准入、投资保护、电子商务、知识产权保护等多个方面。
3. 国际服务贸易规则的协调机制---------------------------------------国际服务贸易规则的协调机制由多个国际组织和协议共同组成。
其中,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贸易组织、国际标准化组织等是制定和协调服务贸易规则的主要机构。
第二章国际服务贸易规则的主要内容=====================================1. 服务贸易的开放原则----------------------------服务贸易的开放原则是指各国应当通过降低贸易壁垒、减少限制性措施等方式,实现对外服务贸易的自由和公平。
2. 服务贸易市场准入原则------------------------------服务贸易市场准入原则是指各国应当在公平、透明的基础上,为外国服务提供者提供平等的市场准入机会,并保护其在本国市场的合法权益。
3. 投资保护与服务贸易规则----------------------------------投资保护与服务贸易规则是指各国应当通过建立投资保护机制、推动投资自由化等方式,保护本国和外国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投资流动和服务贸易的发展。
第二讲服务贸易理论
第二讲服务贸易理论1. 服务贸易的概念服务贸易是指国际上通过跨国流动的服务业务而进行的贸易活动。
与传统的货物贸易不同,服务贸易主要涉及的是无形的服务,包括旅游、运输、金融、教育、咨询等各种服务领域。
服务贸易在全球贸易中占据了越来越重要的地位,成为推动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
2. 服务贸易的特点与货物贸易相比,服务贸易具有以下特点:2.1 无形性服务贸易的产品是无形的,不具有实物形态。
比如,通过互联网进行的在线教育服务、远程咨询服务等,消费者无法触摸到实际的产品。
2.2 可干预性服务贸易的提供过程是与消费者互动的过程,因此服务质量和效果往往会受到服务提供者的操作和干预。
而货物贸易中,产品的质量基本上是由生产厂商决定的。
2.3 不可存储性服务贸易是即时提供的,无法事先生产和储存。
一旦服务的时间段过去,该服务就无法再次提供。
而货物贸易中,产品可以事先生产和储存,可以在需要的时候提供。
2.4 地域依赖性由于服务贸易是通过跨国流动来实现的,因此服务的提供往往会受到地域因素的影响。
比如,旅游服务受到旅游目的地的地理环境、文化等因素的限制。
2.5 交通成本较低相比货物贸易,服务贸易的交通成本较低。
通过互联网等信息通讯技术,人们可以在不同国家之间进行实时的服务交流和提供。
3. 服务贸易的分类根据服务的性质和提供方式,服务贸易可以分为四大类:3.1 商业服务商业服务是指为企业和个人提供专业咨询、市场调研、会计审计、法律咨询等商务服务的贸易活动。
商业服务的提供者和消费者往往是企业之间的交往。
3.2 旅游服务旅游服务包括旅行社、酒店、餐饮等为游客提供的服务。
旅游服务是一种消费性服务,将国际旅游的需求和供应相结合,促进了国际间的人员流动和文化交流。
3.3 运输服务运输服务是指海运、航空、公路、铁路等运输手段提供的服务。
运输服务在服务贸易中占据重要地位,它在国际间的流动推动了货物和人员的跨境流通。
3.4 金融服务金融服务包括银行业、保险业、证券业等为企业和个人提供的金融服务。
贸易政策的国际协调机制研究
贸易政策的国际协调机制研究在当今全球化的经济格局中,贸易政策的国际协调机制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
随着各国经济相互依存度的不断提高,贸易往来日益频繁,贸易政策的制定和实施不再是孤立的行为,而是需要在国际层面上进行协调和合作,以实现共同的经济发展目标,促进全球贸易的稳定与繁荣。
贸易政策的国际协调机制旨在解决各国在贸易领域中存在的利益冲突和矛盾,减少贸易壁垒,促进贸易自由化和便利化。
这种协调机制涵盖了多个方面,包括关税政策、非关税措施、贸易争端解决等。
关税政策的协调是贸易政策国际协调的重要内容之一。
各国通过多边贸易谈判,如世界贸易组织(WTO)框架下的回合谈判,致力于降低关税水平,扩大市场准入。
例如,通过多轮谈判,许多国家逐步降低了对工业产品和农产品的关税,使得商品在国际市场上的流通更加顺畅,降低了贸易成本,提高了消费者的福利。
非关税措施的协调也是关键所在。
非关税措施包括技术性贸易壁垒、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进口配额、许可证制度等。
这些措施如果缺乏协调和规范,可能会对国际贸易造成严重的阻碍。
国际协调机制致力于制定统一的标准和规则,确保非关税措施的实施是基于科学依据和公平原则,而非贸易保护主义的手段。
例如,在技术性贸易壁垒方面,国际标准组织制定了一系列的国际标准,各国在制定本国标准时应参考和遵循这些国际标准,以减少因标准差异而导致的贸易障碍。
贸易争端解决机制是贸易政策国际协调机制的重要保障。
当贸易伙伴之间发生争端时,需要有一个公正、透明和有效的争端解决机制来处理。
WTO 的争端解决机制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它为成员国提供了一个通过法律程序解决贸易争端的平台。
争端解决机构根据相关的贸易规则和协议,对争端进行裁决,并监督裁决的执行。
这种机制有助于维护国际贸易秩序,增强贸易政策的可预测性和稳定性。
然而,贸易政策的国际协调机制在实践中面临着诸多挑战。
首先,各国的经济发展水平、产业结构和利益诉求存在差异。
发达国家往往更关注知识产权保护、服务贸易自由化等领域,而发展中国家则更侧重于农产品市场准入、特殊和差别待遇等问题。
06-国际服务贸易规则及其协调
06-国际服务贸易规则及其协调06-国际服务贸易规则及其协调一、国际服务贸易规则概述国际服务贸易规则旨在协调各国间的服务贸易活动,以促进全球服务贸易的发展。
服务贸易规则通常涉及以下方面:1. 国际标准与规范:国际标准和规范的制定有助于提高服务质量和互操作性,促进服务贸易的顺利进行。
2. 服务市场准入:各国应当建立开放的服务市场准入制度,鼓励外国服务提供商参与本国市场竞争。
3. 跨境服务供应:国际服务贸易涉及跨境服务供应,包括在境内提供服务、境外提供服务以及在境内和境外提供服务。
4. 服务贸易协议:各国可以通过签订双边或多边服务贸易协议,以促进服务贸易自由化和便利化。
二、国际服务贸易规则的协调机制为了协调国际服务贸易规则,各国采取了多种机制:1. 世界贸易组织(WTO):WTO是最重要的国际贸易和服务贸易协调机构之一。
其下的《全球服务贸易协定》(GATS)规定了服务贸易的一般规则和原则。
2. 自由贸易协定(FTA):各国可以通过签订自由贸易协定,在双边或多边范围内协调服务贸易规则。
3. 国际标准化组织(ISO):ISO制定了一系列与服务贸易相关的国际标准,以促进服务质量和互操作性的提高。
4. 国际标准化电子商务联盟(UN/CEFACT):UN/CEFACT开展了关于电子商务标准和规范的工作,为跨境服务供应和电子商务提供了技术支持。
三、国际服务贸易规则的重要性和挑战国际服务贸易规则的制定和协调对于全球经济的发展和国际贸易的繁荣具有重要意义。
,国际服务贸易规则面临着一些挑战,包括:1. 国内法律和政策的不一致:各国的法律和政策存在差异,这可能导致服务贸易的壁垒和限制。
2. 技术和标准的差异:不同国家对服务贸易所依赖的技术和标准有不同的要求,这可能成为贸易的阻碍。
3. 信息不对称:由于信息不对称,服务贸易双方可能面临信息不完全的问题,这可能导致交易的不确定性和风险。
为了解决这些挑战,各国需要加强合作,加强国际服务贸易规则的协调与改进,促进全球服务贸易的发展和繁荣。
第二章世贸组织的运行机制
(3)在紧急情况下(如涉及易变质货物),收到 请求后10天内未磋商或20大内磋商未果; (4)所有当事方认为该争端无法通过磋商解决, 则上诉方可在60天的期限内提出成立专家小组的 请求。 2.专家组的成立和授权 (1)专家组的成立。 最迟不晚于它第二次审议设立专家小组的要求 之前设立专家小组。设立之后的30天内组成。 (2)专家组的组成 ①专家组通常由3人组成。
四、争端解决机制的程序 基本程序包括磋商、专家组、上诉机构、裁 决的执行及监督等。在当事方自愿基础上,也可 采用仲裁、斡旋、调解和调停等方式解决争端。 (一)磋商程序(时间限制为60天) 1.磋商是争端解决必经的第一个步。 2.对磋商请求,须在10天内答复,如同意磋商,应 在接到请求后30天内开始。如果情况紧急,应在 10天内磋商。 3.磋商应遵循的规则: (1)磋商请求,应向争端解决机构等通报,并说 明理由。
第三节 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机制 一、争端解决机制产生的背景 (一)从关贸总协定有关条款发展而来的。 1.关贸总协定关于争端解决的规定,主要体现在 《1947关贸总协定》的第22条和23条。 2.关贸总协定争端解决机制存在一些严重缺陷。 (二)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制的建立 “乌拉圭回合”将争端解决纳入谈判议程,并 最终达成了《关于争端解决规则与程序的谅解》 (DSU),建立了WTO争端解决机制。
4.专家组的审理程序 (1)争端各方提交书面意见; (2)听取争端各方陈述和答辩意见; (3)专家组完成并向当事各方散发最终报告。 5.专家组报告的通过 报告散发60天内,除非协商一致决定不通过该 报告,否则予以通过。
(三)上诉机构 • 争端各方有权对专家组报告提起上诉。 1.组成 由常设上诉机构中的3名成员组成 2.职权范围. 只审理专家组报告所涉及的法律问题和专家组 所作的法律解释。 3.审理期限 一般情况下,不应超过60天,延长到90天。如 遇有紧急情况,应尽可能缩短这一期限。 从设立专家小组,到通过专家小组报告或上诉 机构报告的时间。如没有上诉阶段,不超过9个 月;有上诉阶段,不超过12个月。
旅游服务贸易的国际规则
二、旅游权利保障原则
旅游权利指每个人自由离开其居住地前往异地进行旅 行、游览、休闲、度假等旅游活动的权利。 《世界人权宣言》:人有休息消遣的权利。 《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公约》与《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 国际公约》:明确旅行权利。 《马里拉世界旅游宣言》:旅游要发展,人就必须享有休 息和假日。 《旅游权利法案和旅游者守则》:进一步确认。
征收的方式以及限制或禁止普遍适用的措施,非经正式公 布,不得加以实施。
(3)缔约方应以统一、公正和合理的方式实施所有应予以公
4、公平贸易原则
缔约方之间在进行国际贸易交往中,不得采取不正 当的贸易手段进行国际贸易竞争或扭曲国际贸易竞争。
该原则要求各缔约方为了创立和维持公平竞争的国 际贸易环境,不得实施出口补贴、产品倾销等不正当的 竞争方式来损害其他缔约方的合法利益。
7、公平解决争端原则
指缔约方之间一旦出现国际贸易争端,应通过公正 、客观、平等和友好的方式使有关贸易争端能得到妥善的 解决。
第二节 国际服务贸易规则
一、国际服务贸易规则的产生
1993年,“乌拉圭回合”后《服务贸易总协定》基本达成共 识,国际服务贸易规则由此产生。
二、国际服务贸易规则的内容
体现在《服务贸易总协定》中
二、国际贸易规则的内容
1、多边货物贸易规则——《关贸总协定》 2、服务贸易规则——《服务贸易总协定》(GATS)
在乌拉圭回合第一次把服务贸易纳入世界贸易体系。 GATS文本由三方面组成:一是GATS条款;二是GATS附 件;三是各成员方的具体承诺(市场准入减让表)。
3、知识产权保护规则——《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 权协议》
三、国际服务贸易的基本原则
1、最惠国待遇原则
缔约一方现在和将来给予任何第三方的一切特权、 优惠和豁免,也同样给予缔约对方。
服务贸易总协定2024版:跨境服务新趋势及合规要点
20XX 标准合同模板范本PERSONAL RESUME甲方:XXX乙方:XXX服务贸易总协定2024版:跨境服务新趋势及合规要点本合同目录一览第一条定义与术语1.1 服务贸易总协定2024版1.2 跨境服务1.3 新趋势及合规要点第二条适用范围2.1 双方义务2.2 服务领域2.3 例外情况第三条原则与规则3.1 非歧视原则3.2 市场准入原则3.3 最惠国待遇原则3.4 透明度原则第四条服务贸易自由化4.1 跨境服务提供4.2 商业存在4.3 自然人存在4.4 跨境支付第五条服务贸易限制5.1 一般限制5.2 特定限制5.3 例外限制第六条服务贸易承诺表6.1 具体承诺6.2 修改与增减6.3 承诺的实施与监督第七条争端解决机制7.1 争端解决机构的设立与运作7.2 调解与仲裁7.3 强制性仲裁第八条国内法规的遵守8.1 国内法规的制定与实施8.2 法规的透明度8.3 法规的符合性评估第九条国际合作与协调9.1 双边与多边合作9.2 区域服务贸易安排9.3 国际组织参与第十条服务贸易促进措施10.1 信息服务与咨询10.2 能力建设与技术合作10.3 服务贸易便利化第十一条特定服务领域11.1 金融服务11.2 电信服务11.3 运输服务第十二条例外与保障措施12.1 一般例外12.2 特定例外12.3 保障措施第十三条条款的生效与执行13.1 合同的生效13.2 合同的执行与监督13.3 违约与责任第十四条条款的修订与终止14.1 条款的修订14.2 条款的终止14.3 终止后的权利与义务第一部分:合同如下:第一条定义与术语1.1 服务贸易总协定2024版1.2 跨境服务跨境服务是指一成员方的服务提供者在另一成员方境内提供服务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跨境金融服务、电信服务、运输服务等服务。
1.3 新趋势及合规要点1.3.1 新趋势(a) 技术进步和数字化的推动下,跨境服务的形式和内容不断创新发展;(b) 服务贸易自由化和全球化进程加速,新兴市场和发展中国家的参与度逐渐提高;(c) 服务提供商和消费者对服务质量、效率和用户体验的要求不断提高。
国际服务贸易管理制度
国际服务贸易管理制度国际服务贸易管理制度引言国际服务贸易是指跨国界范围内进行的服务提供和使用的跨国交易活动。
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不断发展,服务贸易在国际经济中的重要性日益突显。
为了促进和规范国际服务贸易,建立一个有效的国际服务贸易管理制度是必要的。
管理机构国际服务贸易的管理机构主要包括世界贸易组织(WTO)、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世界银行等国际组织。
这些机构通过制定规则、协议和政策,提供相关的支持和指导,协调各国间的服务贸易事务。
管理原则国际服务贸易管理制度的核心原则包括公平、开放、透明和非歧视。
公平原则要求各国在服务贸易中遵循公平的竞争原则,不搞保护主义和歧视性的措施。
开放原则鼓励各国开放市场,促进服务贸易自由化。
透明原则要求各国在服务贸易中提供清晰、透明的规则和信息。
非歧视原则要求各国对外国服务提供商一视同仁,不歧视国别。
管理内容国际服务贸易管理制度的内容主要涉及市场准入、国内管制、国际标准和知识产权等方面。
市场准入包括各国对外国服务提供商进入本国市场的限制和规定,要求各国提供公平的准入机制。
国内管制涉及各国对服务贸易国内市场的管理和监管措施。
国际标准包括服务质量、标准化、认证等方面的规定和要求。
知识产权涉及各种知识产权的保护和管理。
国际合作在国际服务贸易管理制度中,各国需要加强合作,共同推动服务贸易的发展和规范。
合作可以通过建立双边、多边合作机制,共同制定和执行规则、协议和政策。
也需要通过信息共享、政策协调和技术援助等方式,促进服务贸易的互利共赢。
持续改进国际服务贸易管理制度需要不断改进和完善,以适应全球经济发展的需求。
改进可以通过制定更加开放和透明的规则、加强监管和执法机制等方式实现。
还需要加强对新兴服务行业的管理,鼓励创新和技术进步,提高服务贸易的质量和效益。
国际服务贸易管理制度对于促进全球服务贸易的发展和规范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建立有效的管理机构、制定合理的原则和内容、加强国际合作和持续改进,可以实现服务贸易的互利共赢,推动全球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国际服务贸易管理制度
国际服务贸易管理制度
国际服务贸易管理制度是指国际上为规范和管理服务贸易活动而制定的各种规则、协议和机制。
由于全球化进程的推动和服务业在经济中的重要地位日益突出,国际服务贸易管理制度逐渐成为国际经济秩序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1. 国际多边贸易规则:由世界贸易组织(WTO)等国际组织制定的多边贸易规则,如《通用协议关税和贸易》(GATT)和《服务贸易总协定》(GATS),为服务贸易提供了法律框架和规则。
2. 服务贸易协定:国际上许多国家和地区通过自贸协定和双边协定来规范和促进服务贸易。
例如,欧盟的《欧盟服务贸易协定》(EUSFTA)和《经济伙伴关系协定》(EPA)等。
3. 跨境电子商务规则:随着互联网和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跨境电子服务贸易成为全球服务贸易的新动力。
各国和地区通过制定
相关法规和政策,促进和管理跨境电子服务贸易,如欧盟的《数字
单一市场战略》和中国的《电子商务法》。
4. 技术标准和规范:服务贸易涉及到很多技术和行业标准,为
确保服务质量和安全,各国和国际组织制定了一系列技术标准和规范,如国际标准化组织(ISO)的服务质量管理体系标准。
5. 信息交流和合作机制:国际服务贸易管理还需要各国间的信
息交流和合作机制。
例如,成立国际服务贸易监测机构和信息平台,加强服务贸易数据统计和分析,以便更好地了解和管理国际服务贸易。
国际服务贸易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健全,有助于推动国际间的服
务贸易自由化和便利化,促进全球经济的发展和合作。
也需要各国
间的积极参与和合作,加强协调和沟通,推动国际服务贸易管理制
度的完善。
4_《服务贸易总协定》基本内容
4.1.3 WTO的运行机制
1、WTO的机构与职能 (1)部长会议。WTO的最高权利机构,由WTO的的全体成员方的代表 组成,至少每两年举行一次常会。主要权力:立法权、解释权、裁决争 议的准司法权、豁免成员(特定情况)义务、审批WTO观察员资格的申 请,等。 (2)总(常务)理事会。部长会议休会期间,由全体成员代表组成的 总理事会代行部长会议职能。职能:拟订议事规则及议程,解决贸易争 端,审议成员贸易政策等。下属机构:货物贸易理事会,服务理事会, 知识产权理事会等。 (3)专门委员会。部长会议及其理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处理特定贸易 及其他有关事宜:贸易与发展委员会,国际收支限制委员会,等10多个 专门委员会。 (4)秘书处及其总干事。WTO秘书处设在瑞士日内瓦,约有500人, 由总干事领导。总干事是WTO的最高行政领导,由部长会议选定。其职 能:督促成员遵守WTO规则;草拟WTO的发展方针;负责秘书处工作 及其行政事务;主持协商和非正式谈判;等(俗称:监护人、引导人、 调停人、主持人、“总经理”)。
国际服务贸易课程(经贸2010级)
国际服务贸易概论
主讲:陈万灵
广东省普通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国际经济贸易研究中心
§4 《服务贸易总协定》基本内容
4.1 关于世界贸易组织(WTO)
§4.1.1 WTO(World Trade Organization)介绍 1995.1.1,WTO正式生效运转。1995年1月31日WTO举 行成立大会。 WTO前身是关税与贸易总协定(General Agreement on Tariffs and Trade,GATT),二次世界大战之后,管理 国际贸易的多边条约、多边贸易组织、经济合作多边组织 ( 1948-1995年,47年,非正式) ,支撑世界经济的“三 大支柱”:关税与贸易总协定(GATT/WTO)、世界银 行(WB)、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
国际服贸易简答题及国际服务贸易整理
国际服贸易简答题第一章——服务、服务业及服务贸易概述一、阐述对服务、服务业、服务贸易概念的理解服务是个人或社会组织为消费者直接或凭借某种工具、设备、设施、媒体等所做的工作或进行的一种经济活动;服务是向消费者个人或企业提供的,旨在满足对方某种特定需求的一种活动,其生产可能与物质产品有关,也可能无关;服务是对其他经济单位的个人、商品或服务增加价值,并主要以活动形式表现的使用价值或效用。
服务业是生产或提供各种服务的经济部门或企业的集合。
服务贸易是指由代表其他缔约方的一个人,在其境内或进入某一缔约方提供所指定的一项服务;即跨越国界进行服务交易的商业活动,指服务者从一国境内向其他国境内,通过商业或自然人的商业现场向消费者提供服务并取得外汇报酬的一种交易行为。
二、服务有哪些基本特征?试举例说明无形性(即服务的不可感知性):服务的特质及组成服务的元素,许多情况下都是无形无质的,让人不能触摸或凭视觉感到它的存在。
例如:酒店服务,服务人员与顾客的沟通中无形的代表了企业的形象,即是无形性的外在表现。
特别地,物化服务可以使服务有形化。
不可分离性:服务的生产和消费同时发生。
而物化服务的前提下服务与消费可以不同时不同地发生。
例如:银行对客户的存取款业务要求服务需求与服务消费同时发生。
异质性(即同一种服务的质量差别性):服务提供者的技术水平和服务态度往往因人、因时、因地而异,服务随之发生差异;服务消费者对服务可能提出特殊要求,服务随之发生差异。
例如:餐饮服务中分为高档餐厅、低档餐厅。
不可存储性:一般的,服务不像商品那样可以在时间和空间上存储下来。
举例:酒店服务,以时间为界定来提供服务。
时间上存储的例外:保险。
空间上存储的例外:物化服务。
所有权的不可转让性:指服务的生产和消费过程中不涉及所有权的转移。
例如:酒店服务中服务结束后,酒店的房间并不会属于消费者。
三、服务业与第三产业的区别有哪些?1.两者的界定不同:第三产业的界定采用的是剩余法,而服务业的界定是以是否提供或生产各种类型的服务为标准的。
贸易合作协调机制
贸易合作协调机制贸易合作协调机制是指通过建立一系列规则、机构和合作机制,促进各国在贸易领域的合作与协调。
这种机制旨在解决贸易争端、促进经济发展和增加全球贸易的便利性。
本文将介绍贸易合作协调机制的背景、作用和主要机构。
一、背景在全球化进程加速推进的背景下,各国之间的经济联系日益密切。
经济全球化不仅为各国创造了贸易机遇,也带来了新的挑战和问题。
为了应对这些挑战和问题,各国需要建立一种贸易合作协调机制,通过规则和机构的约束,促进贸易的公平、公正和可持续发展。
二、作用贸易合作协调机制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促进贸易的自由化和便利化。
通过建立贸易规则和标准,减少贸易壁垒和非关税措施,降低贸易成本,推动各国贸易的自由化和便利化。
2. 解决贸易争端。
贸易争端是国际贸易中常见的问题,通过贸易合作协调机制,各国可以参与争端解决机构,通过谈判和仲裁解决争端,维护自身的贸易权益。
3. 促进经济发展。
贸易合作协调机制通过促进贸易合作和投资,提高各国经济的竞争力和效率,推动经济的快速增长和可持续发展。
三、主要机构贸易合作协调机制的建立需要一系列机构的参与和支持,以下是几个重要的机构:1. 世界贸易组织(WTO)。
作为全球贸易的主要规则制定和争端解决机构,WTO在促进贸易自由化和便利化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其成员国通过谈判和协商,制定各种贸易规则和协议,解决贸易争端。
2.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
IMF是国际经济和金融稳定的重要组织,负责监督各国经济政策和国际贸易平衡。
通过提供财务援助和政策建议,IMF促进了贸易和经济的稳定发展。
3. 亚太经合组织(APEC)。
APEC是亚太地区经济合作的重要机制,旨在促进区域各成员间的贸易合作和经济一体化。
通过定期会议和合作项目,APEC推动了亚太地区贸易的发展。
四、结论贸易合作协调机制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背景下具有重要意义。
它不仅促进了贸易自由化和便利化,解决了贸易争端,还推动了经济的发展和增加了全球贸易的便利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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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拉圭回合谈判的关键日期是:
1986年 9月:开幕式(庞达埃斯塔)
1988年12月:部长级中期复审(蒙特利尔) 1989年 4月:中期复审结束(日内瓦)
1990年12月:部长会议结束,最终日期截止(布鲁塞尔)
1991年12月:最终法案第一稿完成(日内瓦) 1992年11月:美国和区共体在农业问题上取得“布莱尔宫” 突破 (华盛顿) 1993年12月:大多数谈判结束(遗留某些市场准入谈判) (日内瓦) 1994年4月:签署协定(马拉喀什) 1995年1月:WTO成立,协定生效(日内瓦)
2、乌拉圭回合服务贸易谈判过程P26
第一阶段:1986年10月27日~1988年11月 (定义与相关规则或协议)
第二阶段:1988年12月~1990年6月 (相关原则的运用) 第三阶段:1990年7~12月 (肯定列表与否定列表) 第四阶段:1991年4月~1994年4月 (协定的框架、承诺表、部门附件)
在GATT框架下进行的最后一轮谈判即第八个回合 谈判是从80年代中期到90年代也就是1986年到1994年 进行的乌拉圭回合谈判。这一个回合的谈判是GATT历 史上最为辉煌、谈判内容最广泛、参加成员最多的一轮 谈判。它最突出的功绩是带来了世界贸易组织(WTO) 的成立。
3、乌拉圭回合中的相关过程
1986年9月15日,第八轮关税与贸易总协定多边 关税及贸易谈判在乌拉圭圭埃斯特角城开幕,这 轮谈判被称为“乌拉圭回合”。
WTO体制下的服务贸易谈判
3、海运服务谈判
– 1994年4月至1996年6月28日期间就国际海运、 海运辅助服务、港口设施使用、在约定期间取消 限制等进行谈判,谈判最终未能取得成功。 – 谈判所以失败,主要还是因为美国以各方的承诺 未能体现最起码的自由度为由拒绝作出任何承诺。
协定内容的广泛性。
既包括GATT体制有关商品贸易的关税和非关 税措施的规则,也包括原“乌拉圭回合”新设 定的议题规则(服务贸易总协定、关于知识产 权的协定,有关贸易的投资措施),同时还设 立了有关其成员贸易政策的定期审议机制和所 有协议的争端解决机制。
体制本身的统一性。
各成员国在加入WTO的同时也一并加入WTO 的所有协议,即所谓的“一揽子加入” (single undertaking)。
另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以美国为首的发达国家强烈 要求建立一个国际性的服务贸易协定,以使这些国家可 以更快更容易的把服务贸易的触角深入到不发达国家的 更多部门。在国际服务贸易领域中占绝对优势的无疑是 发达国家,进行跨国性的服务贸易可以带来更多的经济 利益,如美国进行产业调整后,希望借服务业的贸易顺 差弥补其巨大的货物贸易逆差。
WTO体制下的服务贸易谈判
从1995年1月开始的服务贸易谈判主要集中在 两个领域:金融服务等领域的市场准入谈判;通 过在保障措施等方面的谈判及对国内管制约束适 时解释等完善框架协议。 4.1 改善市场准入的谈判
1、金融服务谈判
(1)金融服务的定义。根据GATS金融服务附件的定义,金 融服务是指成员国的金融服务提供者提供的服务,包括所 有保险和与保险相关的服务,以及所有银行和其他金融服 务(保险除外)。
这次谈判至1993年12月15日在日内瓦完成。于 1994年4月15日在摩洛哥马拉喀什城举行会议, 由参加乌拉圭回合的谈判方,草签了乌拉圭回合 最后文件和建立世界贸易组织协议后宣告正式结 束。
乌拉圭回合谈判实际进行了7年多,比原定计划时间 多了一倍,谈判结束阶段的参加国家共有125个,谈判内 容涉及贸易的各个方面,从牙刷到游艇,从银行工作程序 到通信,从野生水稻的基因到艾滋病的治疗。它不但是最 大的一次贸易谈判,同时也是有史以来任何种类的谈判中 最大的一次谈判。 乌拉圭回合谈判的议程中共有15个项目,它们是: 1) 关税 2)非关税壁垒 3)自然资源产品 4)纺织和服装 5)农业 6)热带产品 7)GATT条款 8)东京回合守则 9)反倾销 10)补贴 11)知识产权 12)投资方法 13)争端解决 14)GATT体系 15)服务
第三阶段:1995年7月28日至1999年1月1日《世界贸易组 织金融服务协议》生效。主要成果修改了1995年临时协议承 诺表并于1997年12月13日各成员方达成《世界贸易组织金 融服务协议》。占世界金融服务贸易份额95%的70个成员方 同意开放银行、保险、证券和金融信息市场。
WTO体制下的服务贸易谈判
2 《哈瓦那宪章》与GATT的诞生 1946年2月,美国改变单纯依靠自己召开国际贸易 与就业会议的做法,以“国际贸易与就业会议考虑 方案”。为基础,正式拟定《国际贸易组织宪章草 案》,并提请联合国经济与社会理事会第一次会议 通过决议。 1947年10月30日,筹委会在日内瓦结束,23个缔 约国签订了《关税与贸易总协定》
第2章
服务贸易国际规则及其协调 机制
本章学习目标
熟悉哈瓦那谈判、乌拉圭回合以及多哈回合服务 贸易谈判的背景和过程
掌握GATS的主要原则和相关内容 理解GATS对世界经济产生的影响 认知GATS与中国的关系
第1节
WTO体制与服务贸易协议 形成
一、乌拉圭回合前的尝试努力
1 哈瓦那谈判的背景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期,美国及其他国家的国际政 治学家及经济学家认为30年代的那种以邻为壑的 政策带来了各国经济和政治上的损失,两次大战 间隙期间的贸易保护主义不仅导致了经济灾难, 也带来了国际性战争。 国家间必须进行国际合作和政策协调,建立一个 开放的贸易体系,同时还必须创造出反对经济民 族主义和减少贸易管制性限制的国际机制。
3.1
WTO体制的特点 1995年1月1日WTO取代了GATT成为国际贸 易的主要组织与GATT体制相比,WTO体制具有 以下三个特点: 制度安排的正式性。 WTO体制在法律上实现了临时适用性向正式 适用性的转变;有一套完整的组织机构,包括 WTO本身,下属权力、行政、“司法”和监察等 机构;作为正式的国际组织,WTO是国际法主体。
在GATT的早期谈判阶段,贸易回合的焦点主要集 中在降低关税的问题上。到了60年代中期,也就是在肯 尼迪回合谈判中,鉴于国际贸易中频频出现的倾销现象, 各国经过1964年到1967年的三年谈判,就反倾销问题 达成了协议。真正从埋头于降低关税问题的圈子里抬起 头来尝试考虑除关税以外的贸易壁垒并试图改进贸易体 制问题,是从70年代即1973年到1979年的东京回合谈 判开始的。
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的法律性条文自1948年签署以
来直到1994年基本保持原样,没有做改动。文本曾以" 多边"协定(以成员自愿参加的形式)的方式做过一些 补充,降低关税的努力一直在不断地进行。这种努力主 要采取谈判的方式进行,即众所周知的"贸易回合"。国 际间向贸易自由化迈进的最大步伐都是在GATT的框架 下通过这些贸易回合的谈判实现的。
例:1900年代早期,每10位美國工人中只有3位在服務部門工 作,其餘7位都在農業和工業部門工作。到了1995年, 在服務部 門工作的人占了50%今天呢, 每10位美國工人中就有8位在服務 部門工作。自1969年前新增加的二千五百萬個工作中,95%隸屬 服務部門。過去20年有二千一百萬名女性加入勞動人力,每34個 人中33個是在服務部門就業。到1987年,製造業佔GNP的比重已 不到20%,服務業增至79%。到2009年,美国服务业占经济90% 比重。
2、基础电信服务谈判
–谈判于1994年5月启动到1997年2月结束,达成 了定于1998年1月生效的《全球基础电信协议》。 –谈判目标不仅要扩大国际电信市场的竞争,而且 要制定统一的竞争规则,以保证各国相关政策的 透明度和防止不公平竞争行为。 –基础电信协议的主要内容:协议及所附各方的承 诺表。协议的关键条款是市场准入,它包括以下 规定:最惠国待遇;允许建立经营实体或商业机 构;允许拥有和经营独立的电信网络基础设施。
再有,在服务贸易领域,发达国家技术强、资本雄厚,在知 识密集型和技术密集型服务部门占据相对优势,而发展中国家服 务业起点低、基础差,服务多集中在劳动密集型部门,在信息、 知识、科技领域还处于落后之势。 在经济全球化的今天,一个国家第三产业的发展情况在一定 程度上可以反映其经济实力和人民生活水平,所以,发展中国家 迫切希望本国服务业能得到长足发展,希望在自己具有比较优势 的服务行业上能在国际服务贸易中占一席之地,同时也希望能在 国际服务贸易中获取发达国家的技术、资金、信息、管理经验等 来提升服务业整体实力,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另外重要也是发达 国家瞄准的一点就是在服务贸易上的妥协能带来货物贸易的大量 出口承诺。因此,如何既能保护本国服务业又能促进服务业提升 和促进货物贸易出口就成了发展中国家在乌拉圭回合谈判中的重 要问题。而谈判结果GATS中也确实有了能保护不发达国家的协 议,如“发展中国家更多参与”等。
(2)谈判经过
第一阶段:1986年10月27日乌拉圭回合谈判开始至1995 年1月1日WTO协议生效。主要成果是在《服务贸易总协定》 框架下,产生了金融服务附录1和金融服务附录2。前者对金 融服务的范围和定义、有关金融服务的国内法规、认可以及 争端解决等实质性的内容作了规定,后者对后续金融服务贸 易谈判作了时间的安排。 第二阶段:1995年1月1日WTO协议生效至1995年7月28日 达成《临时金融服务协议》。该协议没有美国参加。
二、 服务贸易总协定的产生背景
二战后,随着世界货物贸易的快速增长和跨国公司及 国际旅游的推动,国际服务贸易迅猛发展。随着国际服务贸 易的快速增长,各国间的服务贸易摩擦日益激烈,特别是当 世界经济在 20世纪80年代后期进入低迷期后,各国为了保 护自己利益而制定了更多的贸易保护壁垒,新贸易保护主义 在这一时期受到众多国家的推崇。这些壁垒严重阻碍了世界 服务贸易的发展, 虽然期间许多国家制定过双边或多边协 议,但于整体国际形势并未起太大作用。 为了调整日趋激烈的国际服务贸易争端,为了消除太多 不必要的服务贸易壁垒、保证贸易各方的权益以及促进各国 和世界经济的发展,建立一个多边服务贸易的国际协定成为 众多国家的要求。这是GATS产生的原因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