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城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成果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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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地下水功能区划成果表印刷本

广东省地下水功能区划成果表印刷本

韩江及粤东诸 孔隙水 山丘与平原区 河 裂隙水 韩江及粤东诸 裂隙水 山丘与平原区 河 孔隙水 韩江及粤东诸 孔隙水 山丘与平原区 河 裂隙水 韩江及粤东诸 裂隙水 山丘与平原区 河 孔隙水 韩江及粤东诸 山丘区 河 韩江及粤东诸 一般平原区 河 裂隙水 孔隙水
佛山
保护区
H074406002S01
珠江三角洲
+
佛山 佛山 佛山 佛山 佛山 佛山 佛山
保护区 保护区 保护区 保护区 保留区 保留区 保留区
H054406002T01 H074406002T01 H074406002T02 H074406002T03 H074406003U01 H074406003U02 H074406003V01
北江 珠江三角洲 珠江三角洲 珠江三角洲 珠江三角洲 珠江三角洲 珠江三角洲
H074401001Q01 H074401001Q02 H074401001Q03 H074401001Q04 H054401001Q01 H074401002S01 H074401002S02 H054401002T01 H054401002T02 H074401002T01 H074401002T02 H074401002T03 H074401003U01 H074401003W01
广东省浅层地下水功能区划成果表(按地级行政区统计 ) 广东省浅层地下水功能区划成果表 ( 按地级行政区统计)
地下水二级功能区 地级行 政区 地下水一级 功能区 名称 代码 所在水资源 二级分区 地貌类型 地下水 类型
2 面积(km )
矿化度 (g/L)
现状 水质 类别
年均总补给 量模数(万 m3/a.km2)
+ 维持较高水位,沿海地下水位始终 个别地段Mn、F、NH4 、Fe、 不低于海平面 NO2-、矿化度超标

广东省东莞市地表水功能区划成果表(水库)

广东省东莞市地表水功能区划成果表(水库)
1.7
饮用、农用

补充
36
三坑水库
三坑水库开发利用区
三坑水库饮用农业用水区
东莞市清溪镇
5.6
饮用、农用

补充
37
大坑水库
大坑水库开发利用区
大坑水库饮用农业用水区
东莞市清溪镇
3.15
饮用、农用

补充
38
大鼓山水库
大鼓山水库开发利用区
大鼓山水库饮用农业用水区
东莞市黄江镇
3.8
饮用、农用

补充
39
大溪水水库

省定
10
金鸡嘴水库
金鸡嘴、老虎崖水库开发利用区
金鸡嘴、老虎崖水库饮用水源区
东莞市大岭山镇
7.6
饮用

省定
老虎崖水库
11
黄洞水库
黄洞水库开发利用区
黄洞水库饮用水源区
东莞市凤岗镇
2.3
饮用

省定
12
白坑水库
白坑水库开发利用区
白坑水库饮用农业用水区
东莞市虎门镇
5.8
饮用

省定
13
石鼓水库
石鼓水库开发利用区
大溪水水库开发利用区
大溪水水库饮用农业用水区
东莞市虎门镇
3.5/8.5
饮用、农用

补充
40
芦花坑水库
芦花坑水库开发利用区
芦花坑水库饮用农业用水区
东莞市虎门镇
6
饮用、农用

补充
41
鲫鱼岗水库
鲫鱼岗水库开发利用区
鲫鱼岗水库饮用农业用水区
东莞市虎门镇
4.4
饮用、农用

广东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

广东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

广东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2011年1月广东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为了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从流域、区域范围内协调水资源的开发利用,依法和科学地管理水环境、控制水污染、保护水资源,促进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在全省范围内对主要江河、湖库划分地表水环境功能区。

一、功能区划分的范围对以下地表水体划分环境功能区:全省所有流域面积大于100平方公里的河流以及小于100平方公里的重要河流;所有中型以上水库、重要的小型水库以及主要城市湖泊。

二、功能区划的基本原则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分的基本原则是确保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

划分水环境功能区的具体原则是:1.考虑水体现状、规划的使用功能和水环境质量的现状;2.优先保护集中式饮用水源地;3.适应流域内经济和城镇发展规划的要求;4.水体环境功能区的划定,一般不低于水体现有的水质等级;5.兼顾上、下游地区利益;6.水体环境功能区划分的下端约束条件与《广东省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粤府办〔1999〕68号)相衔接;7.保证按省政府的要求跨行政区边界水质达标交接;8.水库的水环境质量一般要求达到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Ⅱ类,特殊情况不低于Ⅲ类;9.城市河段内河涌一般要求不低于Ⅴ类;三、功能区的分类环境保护部门依据《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实施水域分类管理。

结合水域使用功能要求,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分为五类:Ⅰ类水环境质量功能区,主要适用于源头水、国家自然保护区;Ⅱ类水环境质量功能区,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珍稀水生生物栖息地、鱼虾产卵场、仔稚幼鱼的索饵场等;Ⅲ类水环境质量功能区,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鱼虾类越冬场、洄游通道、水产养殖区等渔业水域及游泳区;Ⅳ类水环境质量功能区,主要适用于一般工业用水区及人体非直接接触的娱乐用水区;Ⅴ类水环境质量功能区,主要适用于农业用水区及一般景观要求水域。

广东省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指引

广东省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指引
I
DB44/T749-2010
前言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广东省饮用水源水质保护条例》等相关的法律 法规,加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防治饮用水水源地污染,改善环境质量,按照《标准化工作导 则》(GB/T 1.1-2009)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T338-2007)技术要求的基础上,结合广东 省实际情况,进一步细化了地表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的基本方法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 文件的编制要求。
4.2
划分的一般技术原则
4.2.1 水源地分类 4.2.1.1 地表水水源地 4.2.1.1.1 河流型水源地
非潮汐河段水源地:不受潮汐影响。 潮汐河段水源地:受潮汐影响。 拦河闸(坝)型水源地:用拦河闸(坝)横断河流,抬高水位形成的河流型水源地。 4.2.1.1.2 水库型水源地 依据水库规模大小,将水库型饮用水水源地进行分类。 大型水库:水库总库容≥1 亿m3 中型水库:0.1 亿m3≤水库总库容<1 亿m3 小型水库:水库总库容<0.1 亿m3 4.2.1.2 地下水水源地 地下水按含水层介质类型的不同分为孔隙水、基岩裂隙水和岩溶水三类;按地下水埋藏 条件分为潜水和承压水两类。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地按开采规模分为中小型水源地(日开采量 小于 5 万立方米)和大型水源地(日开采量大于等于 5 万立方米)。 4.2.2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的技术指标,应考虑以下因素:当地的地理位置、水 文、气象、集水汇流特征、地质特征、土地利用、水动力特性、水域污染类型、污染特征、 污染源分布、排水区分布、水源地规模、水量需求等。 地表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应按照不同水域特点进行水质预测,并考虑当地具体条 件,保证在规划设计的水文条件、污染负荷和供水量时,保护区的水质能满足相应的标准。 地下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应根据当地的水文地质条件、供水量、开采方式和污染 源分布确定,并保证开采规划水量时能达到所要求的水质标准。 4.2.3 划定的水源保护区范围,应防止水源地附近人类活动对水源的直接污染;应 足以使所选定的主要污染物(含影响当地人群健康的特征污染物)在向取水点(或开采井、 井群)输移(或运移)过程中,衰减到所期望的浓度水平;在正常情况下保证取水水质达到

广州市水环境功能区区划

广州市水环境功能区区划

广州市水环境功能区区划广州市政府为控制水污染,保护和改善江河湖泊等地面水水质,按照不同功能的水域执行不同的标准值,实施高功能水体高标准保护,低功能水体低标准保护的要求,以利于水资源综合开发、合理利用、积极保护、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特制定本区划。

一、制定区划的依据制定广州市水环境功能区区划的主要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二条;《广州市饮用水源污染防治条例》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二十四条、第三十条;《饮用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第三条、第四条、第七条、第八条、第九和第十条;《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88》。

同时还依据:广州市和各区、县(含番禺市,以下同)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广州市水环境现状,以及水环境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与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要求相衔接的需要;国家“七五”科技攻关项目《广州河段水环境背景特征和水污染综合防治规划》的研究成果;河流水文特征、水体自净能力和自净规律、各区域对饮用水源的影响程度。

二、江河水环境功能区区划(一)功能区分类根据各河段水体的使用功能,广州市江河水环境功能区划分为饮用水源功能区和综合用水区两大类型。

饮用水源功能区,是指由县级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划定的集中式供水水厂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准保护区和规划中的新饮用水源污染控制区范围内的水体。

综合用水区包括河流上游水源涵养区,港口航运用水区和工农业用水区。

(二)饮用水源功能区各饮用水源保护区和新饮用水源污染控制区的水域具体范围如下:1.西村水厂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西村水厂的硬颈海吸水点周围半径二百米及卫生河(含硬颈海引河)。

2.石门水厂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石门水厂吸水点周围半径二百米。

3.江村水厂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江村水厂吸水点周围半径二百米。

4.西村、石门、江村水厂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流溪河从李溪坝至鸦岗的流溪河与白坭河汇合处,三十三点四公里;白坭河从五和的新街河与白坭河汇合处至鸦岗的流溪河与白坭河汇合处,十一公里;西航道从鸦岗的流溪河与白坭河汇合处至白鹅潭,十八公里;前航道从白鹅潭至广州大桥下水面,七点八公里;后航道从白鹅潭至海珠涌西口对开水面一公里。

广东省水功能区划

广东省水功能区划

广东省水功能区划广东省水利厅二〇〇七年六月前言水功能区是指根据流域或区域的水资源条件和水环境状况,结合水资源开发利用现状和经济社会发展对水量、水质的需求及水体的自然净化能力,在江河湖库划定的具有相应使用功能,并且主导功能和水质管理目标明确的水域。

经批准的水功能区划是核定水域的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意见,将水质管理目标落实到具体水域和入河污染源的主要依据;是加强水资源调度,维持江河合理流量和湖泊、水库的合理水位,维护水体的自然净化能力,强化陆域污染源管理,优化产业布局,科学确定和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主要依据;是明晰水权的重要依据之一。

水功能区划是水资源规划的重要基础,也是我省水资源管理及水资源保护的一项重要的基础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三十二、三十三和三十四条规定,按照2002年水利部和国家计委联合发出的《关于开展全国水资源综合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水规计[2002]83号),以及广东省计委和省水利厅联合发出的《关于开展广东省水资源综合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粤计农[2002]903号),要求各省对已批准的水功能区划进行复核和调整,并在水资源综合规划技术大纲和技术细则中明确了水功能区复核和调整的原则和方法。

据此,省水利厅委托省水文局,重新复核广东省水功能区划的成果。

《广东省水功能区划》是由省水文局在《广东省水资源保护规划》有关水功能区划成果基础上,通过野外勘查,广泛搜集基本资料、充分利用全省水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多年成果,按照全国统一的复核程序和方法,经详细论证编制而成,前后历时四年。

区划范围为地表水部分。

由国家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一级区划分别是由珠江水利委员会、长江水利委员会会同我省划定的;跨省河流省界河段水功能区划是经流域机构协调,同周边相邻省水行政主管部门商定后划分的。

《广东省水功能区划》复核过程中,得到了珠江水利委员会的指导,省水利厅组织多次讨论会,邀请有关专家对《广东省水功能区划》进行多次研究讨论,并将修改后的《广东省水功能区划》向省环保、省农业厅、省海洋与渔业局及各地市水利(水务)局等有关部门征求意见。

广州市饮用水源保护区区划 粤府函〔2011〕162号

广州市饮用水源保护区区划 粤府函〔2011〕162号

广州市饮用水源保护区区划
广东省人民政府2011年5月27日批复(粤府函〔2011〕162号),同意广州市饮用水源保护区区划调整方案。

现将调整后的《广州市饮用水源保护区区划》予以公布。

本区划实施后将代替1993年颁布的《广州市饮用水源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范围和新饮用水源污染控制区区划》(穗府环字〔1993〕10号)和2003年颁布的《广州市番禺区沙湾水道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粤府函〔2003〕66号)。

广州市环境保护局
二O一一年七月二十二日
广州市饮用水源保护区区划(现用饮用水源)。

东莞市地表水功能区划成果表(河流)

东莞市地表水功能区划成果表(河流)

东莞市地表水功能区划成果表(河流) 附表1-1 东莞市地表水功能区划成果表(河流) 长度单位:(km)功能区范围序备注河流一级功能区名称二级功能区名称区划功能号起止长度太圆泵站以下1 东江干流东深供水水源地保护区惠阳潼湖 12 国定 500m 太圆泵站以下2 东江干流东江干流石龙开发利用区东江干流石龙饮用农业用水区石龙桥 35 饮用、农用国定 500m3 东江北干流东江北干流开发利用区东江北干流新塘饮用渔业用水区东莞石龙东莞大盛 42 饮用.渔业国定 4 东江南支流东江南支流开发利用区东江南支流万江饮用农业用水区东莞石龙东莞万江 15 饮用.农用国定 5 东莞水道东莞水道开发利用区东莞水道桂枝洲工业农业用水区东莞万江东莞桂枝洲 18 工用.农用国定 6 厚街水道厚街水道开发利用区厚街水道企山头工业农业用水区东莞万江东莞企山头 18 工用.农用国定 7 潢涌河潢涌河开发利用区潢涌河工业农业用水区东莞潢涌东莞卢村北 8 工用.农用补充 8 中堂水道中堂水道开发利用区中堂水道中堂饮用农业用水区东莞鹤田厦东莞糖厂 13 饮用.农用国定 9 18 倒运海水道倒运海水道开发利用区倒运海水道工业农业用水区东莞斗朗东莞角尾村工业、农用国定 10 洪屋涡水道洪屋涡水道开发利用区洪屋涡水道沙田工业用水区东莞望牛墩东莞沙田 21 工用国定 11 19 赤滘口河赤滘口河开发利用区赤滘口工业农业用水区东莞正丫村东莞金鳌沙工用.农用补充12 大汾水大汾水开发利用区大汾水工业农业用水区东莞永太村东莞蒲鱼洲 16 工用.农用补充 13 12 麻涌水道麻涌水道开发利用区麻涌水道麻涌工业农业用水区东莞华阳东莞西贝沙工用.农用国定 14 东引运河东引运河开发利用区东引运河工业农业用水区东莞建塘虎门 102 工用.农用省定 15 30 虎门水道虎门水道开发利用区虎门水道渔业农业用水区东江口舢板洲渔业.农用国定16 虎门水道虎门水道缓冲区舢板洲东莞市边界 10 补充 17 64 石马河石马河开发利用区石马河景观用水区东莞桥头镇雁田水库景观调整 18 雁田水雁田水开发利用区雁田水农业用水区入境处塘厦镇 35 农用补充 19 观澜水观澜水开发利用区观澜水农业用水区入境处塘厦镇 8 农用补充 20 潼湖水潼湖水开发利用区潼湖水农业用水区入境处石马河 12 农用补充 21 寒溪水寒溪水开发利用区寒溪水农业用水区黄牛埔水库主坝下横田 40 农用补充 22 松木山水松木山水开发利用区松木山水农业用水区松木山水库主坝下入寒溪水河口 9 农用补充 23 黄沙水黄沙水开发利用区黄沙水农业用水区同沙水库主坝下入寒溪水河口 18 农用补充 24 仁和水仁和水开发利用区仁和水农业用水区 16 农用补充25 茅洲河茅洲河开发利用区茅洲河农业用水区 48 农用补充。

广东省水环境功能区划

广东省水环境功能区划
广东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表(河流部分)
序号 100 104 106 110 115 130 210 220 230 550 600 610 611 612 614 功能现状 饮工农 饮工农 饮工农 饮工农 农 饮工农 农 饮农 饮农 农 农饮 农 农 农 农饮 农饮 农饮 工农航景 农航 农航 农航 水系 粤东沿海诸河 粤东沿海诸河 粤东沿海诸河 粤东沿海诸河 粤东沿海诸河 河流 黄岗河 黄岗河 九村溪 钱东渠 食饭溪 起点 饶平上善镇上文 饶平汤溪水库大坝 饶平三中 黄冈河高堂水闸断面 大埔三县顶 黄冈河交界断面 犁仔耳 东坑径下 龙潭水库 回龙亚鸡寨 紫金七星崠 五华县水寨 五华县竹山尾 五华兴宁边界 兴宁市水口 畲江镇官铺 水车镇安和 程江入梅江口 西阳镇 三河镇 银江口(北铺) 终点 饶平黄岗河咸水线断面 饶平汤溪水库尾 饶平大光与黄岗河交界 砚山 饶平河口 汫洲咸水线断面 大液洒闸 水东石塔 尖山水库 入五华河口 五华县水寨 五华县竹山尾 五华兴宁边界 兴宁市水口 畲江镇官铺 水车镇安和 程江入梅江口 西阳镇 三河镇 银江口(北铺) 丰顺县潮州市交界处 第 1 页 长度 (km) 32.8 33.7 16 7 24 8.4 10.5 30 23 28 110 7.1 9 3 8.6 Ⅱ Ⅱ Ⅲ Ⅱ Ⅱ Ⅱ Ⅱ-Ⅲ Ⅱ Ⅲ Ⅱ Ⅲ Ⅱ Ⅱ 水质 现状 Ⅱ Ⅱ~Ⅲ Ⅲ Ⅱ Ⅲ Ⅲ 水质目标 Ⅱ Ⅱ Ⅲ Ⅱ Ⅲ Ⅱ Ⅲ Ⅱ Ⅱ Ⅱ Ⅱ Ⅲ Ⅱ Ⅱ Ⅱ Ⅲ类管理, Ⅱ类控制 Ⅱ Ⅲ Ⅱ Ⅲ Ⅱ 行政区 潮州市 潮州市 潮州市 潮州市 潮州市 潮州市 汕尾市 汕尾市 汕尾市 河源市 河源市梅州市 梅州市 梅州市 梅州市 梅州市 梅州市 梅州市 梅州市 梅州市 梅州市 梅州市
Ⅱ Ⅱ Ⅱ Ⅱ Ⅲ Ⅱ Ⅱ Ⅲ Ⅱ Ⅱ Ⅱ Ⅱ Ⅱ Ⅲ Ⅱ Ⅱ Ⅲ Ⅱ Ⅱ

广东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表(水库部分)

广东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表(水库部分)

广东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表(水库部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序号 13004 13006 15102 15902 功能现状 农发 农 饮农 农发 水系 东江 东江 东江 东江 东江 东江 东江 东江 东江 东江 东江 东江 东江 东江 东江 东江 东江 东江 东江 东江 东江 东江 东江 东江 东江 东江 东江 东江 东江 东江 东江 东江 东江 东江 东江 东江 东江 东江 东江 东江 东江 东江 淡水河 坪山河 稿树下水 潼湖水 沙河 增江 蓝田河 白沙河 永汉水 永汉水 西福河 西福河 西福河 金坑水 水声溪 南岗河 松木山水 秋香江 水东陂水 西枝江 西枝江 黄其洞 河流 新丰江 水库 赤竹径水库 庙滩水库 秋香江水库 水东陂水库 白盆珠水库 花树下水库 黄坑水库 观洞水库 清林径水库 赤坳水库 稿树下水库 黄沙水库 显岗水库 百花林水库 天堂山水库 白沙河水库 七星墩水库 梅州水库 联安水库 增塘水库 白洞水库 金坑水库 水声水库 木襁水库 松木山水库 勒竹排水库 石古水库 三坑水库 黄牛埔水库 水濂山水库 契爷石水库 横岗水库 茅輋水库 五点梅水库 虾公岩水库 同沙水库 石鼓水库 思罗坑水库 官井头水库 老虎岩水库 长湖水库 金鸡咀水库 第 38 页 723 224 449 372 965 5750 470 556 390 1423 986 1038 3360 1168 667 1080 6520 854 Ⅲ Ⅰ Ⅱ Ⅰ Ⅱ Ⅱ Ⅱ Ⅱ Ⅱ Ⅱ Ⅱ Ⅱ Ⅱ Ⅱ Ⅱ Ⅱ Ⅱ Ⅱ 6062 122000 3163 1198 4620 1850 1475 3130 2000 13800 1057 24300 2700 2313 7659 2841 1255 1083 1827 Ⅱ Ⅱ Ⅱ Ⅱ Ⅱ 库容 (万m3) 1782 1400 水质现状 Ⅱ Ⅱ Ⅰ Ⅱ Ⅰ~Ⅱ Ⅱ Ⅱ Ⅱ Ⅱ Ⅱ Ⅱ Ⅱ Ⅱ Ⅱ 水质 目标 Ⅱ Ⅱ Ⅰ Ⅱ Ⅱ Ⅱ Ⅱ Ⅱ Ⅱ Ⅱ Ⅱ Ⅱ Ⅱ Ⅱ Ⅱ Ⅱ Ⅱ Ⅱ Ⅱ Ⅱ Ⅱ Ⅱ Ⅱ Ⅲ Ⅲ Ⅰ Ⅱ Ⅰ Ⅱ Ⅱ Ⅱ Ⅱ Ⅱ Ⅱ Ⅱ Ⅱ Ⅱ Ⅱ Ⅱ Ⅱ Ⅱ Ⅱ 行政区 河源市 惠州市 河源市 惠州市 惠州市 惠州市 惠州市 惠州市 深圳市 深圳市 惠州市 惠州市 惠州市 广州市 惠州市 惠州市 惠州市 惠州市 广州市 广州市 广州市 广州市 广州市 广州市 东莞市 东莞市 东莞市 东莞市 东莞市 东莞市 东莞市 东莞市 东莞市 东莞市 东莞市 东莞市 东莞市 东莞市 东莞市 东莞市 东莞市 东莞市 又名李洞 水 备注

广东省地表水功能区划最新

广东省地表水功能区划最新
广东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表(河流部分)
100 104 106 110 115 130 650 660 670 700 710 741 5200 5800 7200 饮工农 饮工农 饮工农 饮工农 农 饮工农 饮 综 饮 综 饮 饮 农发 综 综 粤东沿海诸河 粤东沿海诸河 粤东沿海诸河 粤东沿海诸河 粤东沿海诸河 黄岗河 黄岗河 九村溪 钱东渠 食饭溪 饶平上善镇上文 饶平汤溪水库大坝 饶平三中 黄冈河高堂水闸断面 大埔三县顶 黄冈河交界断面 丰顺县潮州市交界处 韩江交界断面 韩江交界断面 隆都龙门关 蓬洞河出口 饶平韩江林场 饶平三县顶 丰顺三县顶 潮州笔架山 饶平黄岗河咸水线断面 饶平汤溪水库尾 饶平大光与黄岗河交界 砚山 饶平河口 汫洲咸水线断面 东溪前埔,西溪与汕头交 界处 澄海交界断面 汕头交界断面 莲阳桥闸 外砂桥闸 饶平三饶镇 丰顺胜溪口 潮州归湖 揭阳枫口 32.8 33.7 16 7 24 8.4 69.6 18.6 5 14.4 12.2 7 32 50 71 Ⅱ Ⅱ~Ⅲ Ⅲ Ⅱ Ⅲ Ⅲ Ⅱ Ⅲ Ⅱ Ⅱ Ⅱ Ⅱ Ⅱ Ⅲ 劣Ⅴ Ⅱ Ⅱ Ⅲ Ⅱ Ⅲ Ⅱ Ⅱ Ⅲ Ⅱ Ⅱ Ⅱ Ⅱ Ⅱ Ⅲ Ⅳ 潮州市 潮州市 潮州市 潮州市 潮州市 潮州市 潮州市 潮州市 潮州市 隆都镇龙门关至横陇洲 园与潮州市共河 鏊头洲上游7.2公里与潮 汕头市潮州市 州市共河 汕头市潮州市 潮州市 潮州市梅州市 梅州市潮州市 潮州市揭阳市
粤东沿海诸河 新港航道 韩江 韩江 韩江 韩江 韩江 韩江 韩江 韩江 榕江 韩江干流 北溪 梅溪韩江 支流 东溪 西溪 三饶镇西 干渠 大胜溪 凤凰溪 枫江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第 1 页

东莞市城市规划区饮用水源保护区总表(Word)

东莞市城市规划区饮用水源保护区总表(Word)
中堂水道
饮用水源
保护区
一级
A段:由鹤田厦起,上江城村东止。水域范围包含辖区内全部江段,水质执行Ⅱ类标准。陆域范围两岸向岸内约50米。
113°45'50.87"23°04'31.87"
113°45'34.12"23°04'00.40"
0.39
55.61
B段:由高埗大桥起,至高埗卢村西止。水域范围包含辖区内全部江段,水质执行Ⅱ类标准。陆域范围两岸向岸内约50米。
113°48'14.88"
23°04'38.89"
113°46'22.51"
23°05'37.99"
22.45
113°47'17.87"23°06'36.49"
113°47'41.77"
23°03'06.02"
14.18
编号
镇属保护区坐标源自面积(km2)名称
级别
范围及水质要求
起点
终点
分区
合计
H04
石龙镇、茶山镇、东城区、石碣镇
东江南支流饮用水源保护区
准级
准保护区无水域。陆域范围:左岸由茶山冲美村起,至万江曲海东,向岸内约2000米;右岸由石碣桔洲村起,至石碣鹤田厦村东止,向岸内约2000米。
左岸:
113°50'13.77"
23°05'49.26"
右岸:
113°48'59.39"
23°06'28.42"
左岸:
113°47'34.61"

广东省饮用水水源地基础环境调查及评估工作方案

广东省饮用水水源地基础环境调查及评估工作方案

广东省饮用水水源地基础环境调查及评估工作方案广东省环境保护局2008年5月1目录第一章项目背景 (3)第二章项目基本情况 (4)2.1 指导思想 (4)2.2 总体目标 (4)2.3 调查基准年 (4)2.4 调查范围 (4)2.5 调查与评估内容 (5)第三章总体思路和技术路线 (5)3.1. 总体思路 (5)3.2. 技术路线 (6)第四章任务分解和工作内容 (8)4.1专题一: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状况调查与评估 (8)4.2专题二: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管理对策 (9)第五章组织方式及预期成果 (11)5.1进度安排 (11)5.2组织方式 (12)5.3预期成果 (12)2第一章项目背景《国家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国发[2007]37号)明确要求,围绕实现“十一五”规划确定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控制目标,把污染防治作为重中之重,把保障城乡人民饮水安全作为首要任务。

2006年以来,在国家环境保护部的统一部署下,广东省开展了44个县级以上城市(含县级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基础状况的调查评估工作,编制完成了《广东省城市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讨论稿)》。

为切实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关于建设生态文明战略思想的总体要求,重点解决危害人民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全面推动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确保《国家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中关于饮用水安全保障目标的实现,国家环境保护部下发了《关于印发〈全国饮用水水源地基础环境调查及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环办〔2008〕28号),要求对县级政府所在地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的环境状况进行广泛深入的调查和评估,进一步摸清底数,针对不同区域、不同类型的饮用水水源地研究环境对策,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饮水安全保障水平。

第二章项目基本情况2.1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按照建设生态文明、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提高可持续发展能力的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和《国家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为指导,科学调查与综合评估全省饮用水水源地基础环境状况,保质保量,把调查评估与推进水源地环境管理相结合;把调查成果与水源地污染防治相结合,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全面准确的水源地基础环境信息。

广东省河流水功能二级区划成果表

广东省河流水功能二级区划成果表

广东省河流水功能二级区划成果表
广东省河流水功能二级区划成果表
广东省河流水功能二级区划成果表
广东省河流水功能二级区划成果表
广东省河流水功能二级区划成果表
广东省河流水功能二级区划成果表
广东省河流水功能二级区划成果表
广东省河流水功能二级区划成果表
广东省河流水功能二级区划成果表
广东省河流水功能二级区划成果表
广东省河流水功能二级区划成果表
广东省河流水功能二级区划成果表
广东省河流水功能二级区划成果表
广东省河流水功能二级区划成果表。

惠州市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

惠州市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

水库库区全部水域。水质保护目标为Ⅱ类。
库区最高水位线向陆纵深 100 米 内的陆域范围。
相对一级保护区陆域向陆纵深
400 米的陆域范围。
水库库区全部水域。水质保护目标为Ⅱ类。
库区最高水位线向陆纵深 100 米 内的陆域范围。
相对一级保护区陆域向陆纵深 400 米的陆域范围。
水库库区全部水域。水质保护目标为Ⅱ 库区最高水位线向陆纵深 100 米
黄沙水库个部水域。水质保护目标为Ⅱ类。
13 惠阳市
沥林镇石鼓水库 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
石鼓水库全部水域。水质保护目标为Ⅱ类。
续表三:
序 保护区 号 所在地
14 惠东县
15 惠东县
保护区名称和级别
水域保护范围与水质保护目标
陆域保护范围
惠东县西枝江 饮用水源保护区
惠州市白盆珠水 库饮用水源保护

一级 保护区
类。
内的陆域范围。
相对一级保护区陆域向陆纵深 400 米的陆域范围。
续表七:
序 号
保护区 所在地
保护区名称和级别
水域保护范围与水质保护目标
25
博罗县
博罗县联合水库 饮用水源保护区
一级 保护区
二级
水库库区全部水域。水质保护目标为Ⅱ类。
保护区
26
博罗县
博罗县石坑水库 饮用水源保护区
一级 保护区
二级保
水库库外坡脚向陆纵深 500 米的陆 域范围。
观音阁水厂取水点上游200 米起上溯800 米河段、下游200
米下溯300 米河段的水域。水质保护目标为Ⅱ类。
龙溪水厂取水点上游200 米起上溯800 米河段、下游200 米下溯300 米河段的水域。水质保护目标为Ⅱ类。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部分市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的通知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部分市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的通知
相应的二级保护区水域边界线向两岸陆域纵深1000米的陆域(一级保护区陆域除外)。
13
广州市
增城市
中新镇
西福河里汾段饮用水源保护区
一级保护区
Ⅱ类
福和水厂吸水口上游1500米(西福河及其支流里汾河)至吸水口下游100米的河段,5年一遇洪水所能淹没的区域。
相应的一级保护区水域边界线向两岸陆域纵深50米的陆域。
一级保护区
Ⅱ类
取水口下游100米至上游1500米内的水域范围。
相应一级保护区水域的两岸正常岸线向陆纵深至第一重山山脊线的陆域集雨范围。
二级保护区
Ⅲ类
一级保护区水域上游边界以上的水域范围。
相应二级保护区水域的两岸正常岸线向陆纵深至第一重山山脊线的陆域集雨范围。
27
韶关市
乐昌市
坪石镇
乐昌市坪石镇武江饮用水源保护区
相应二级保护区水域两岸河堤面中心线至河堤外坡脚之间的陆域。
23
佛山市
三水区
南山镇
迳口水厂水源保护区
一级保护区
Ⅱ类
迳口水厂吸水点上游1000米下游500米之间的水域(含滩涂地)及流入上述范围的支涌。
相应一级保护区水域两岸河堤面中心线至河堤外坡脚之间的陆域(无河堤处相应一级保护区水域两岸河堤面中心线向陆纵深50米)。
部分市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
序号
地市

(市、区)
乡镇
保护区
名称
保护区级别
水质保护目标
水域保护范围
陆域保护范围
1
广州市
白云区
人和镇
流溪河人和段饮用水源保护区
一级保护区
Ⅱ类
人和水厂吸水口上游1500米至吸水口下游1500米的河段,河道中泓线至吸水口一侧河堤临水侧堤肩之间的区域。

佛山市饮用水源保护区一览表

佛山市饮用水源保护区一览表

附表佛山市饮用水源保护区一览表序号保护区名称水域范围陆域范围保护区划分依据文件级别备注1 沙口水厂饮用水源保护区一级保护区:取水口上游1000米、下游500米之间的水域(含滩涂地)及流入上述范围的支涌。

二级保护区:从一级保护区周边算起,上游2000m、下游1500m的水域(含滩涂地)及流入上述范围的支涌。

准保护区:潭洲水道南庄紫洞至顺德北滘林头桥河段内除一、二级保护区外,其余河段的水域(含滩涂地)及流入上述范围的支涌。

一级保护区:相应于一级保护区水域两岸河堤面中心线向陆纵深50m的陆域。

二级保护区:相应于二级保护区水域两岸河堤面中心线向陆纵深100m的陆域和一级保护区陆域边界外延至100m的陆域。

准保护区:相应于准保护区水域两岸堤外坡脚向陆纵深100m的陆域。

粤府函[2010]75号省级2 南庄紫洞水厂水源保护区一级保护区:潭洲水道南庄紫洞水厂吸水点上游1000m(含北江干流)、下游500m(含顺德水道)之间的水域(含滩涂地)及流入上述范围的支涌。

二级保护区:从一级保护区周边算起,上游2000m、下游1500m的水域(含滩涂地)及流入上述范围的支涌。

准保护区:潭洲水道南庄紫洞至顺德北滘林头桥河段内除一、二级保护区外,其余河段的水域(含滩涂地)及流入上述范围的支涌。

一级保护区:相应于一级保护区水域两岸河堤面中心线向陆纵深50m的陆域。

二级保护区:相应于二级保护区水域两岸河堤面中心线向陆纵深100m的陆域和一级保护区陆域边界外延至100m的陆域。

准保护区:相应于准保护区水域两岸堤外坡脚向陆纵深100m的陆域。

粤府函[2010]75号省级序号保护区名称水域范围陆域范围保护区划分依据文件级别备注3石湾水厂、乐从水厂、桂城水厂饮用水源保护区一级保护区:北江支流东平水道紫洞至五斗桥河段,水厂吸水点上下游各1000米的水域(含滩涂地)以及流入上述范围支涌。

二级保护区:北江支流东平水道紫洞至五斗桥河段,除一级保护区外其余河段(含滩涂地)及流入上述范围的支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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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溪河
流溪河花都饮用水源保护区
0.44
Ⅱ类
9
Ⅲ类
保护区:李溪坝上游3km至李溪坝。
准保护区:流溪河从从化县街口镇的松江里对开水面至李溪坝上游,45km。
保护区:保护区水域两岸堤防之间的陆域。
准保护区:准保护区水域两岸堤防之间的陆域。
花都东部水厂
113.35
23.42
河道
新划
广州市
广州市
石角水厂
取水口
附录:广东省城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成果表
地级市
城市
名称
水源地
名称
饮用水源地编号
所在
水系
所在
河流
保护区
名称
保护区
面积
(km2)
水质管理目标
准保护区面积
(km2)
水质管理目标
保护区围
取水口
东经
北纬
水源地
类型
保护区
性质
水域保护区范围
陆域保护区范围
广州市
广州市
流溪河江村
HS1
西北江三角洲
流溪河
流溪河江村饮用水源保护区
保护区:保护区水域两岸堤防之间的陆域。
准保护区:准保护区水域两岸堤防之间的陆域。
柯登水厂
113.84
23.31
河道
新划
续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表
地级市
城市
名称
水源地
名称
饮用水源地编号
所在
水系
所在
河流
保护区
名称
保护区
面积
(km2)
水质管理目标
准保护区面积
(km2)
水质管理目标
保护区围
取水口
东经
北纬
水源地
类型
保护区
性质
水域保护区范围
陆域保护区范围
广州市
从化市
流溪河街口
HS1
西北江三角洲
流溪河
流溪河街口饮用水源保护区
0.47
Ⅱ类
0.42
Ⅱ类
保护区:街口水厂上游3km至下游100m河段水域;
准保护区:保护区上边界上溯3km河段水域。
保护区:保护区水域两岸堤防之间的陆域。
准保护区:准保护区水域两岸堤防之间的陆域。
街口水厂
113.60
HS3
西北江三角洲
流溪河
石角水厂取水口饮用水源保护区
1.1
Ⅱ类
0.44
Ⅱ类
保护区:取水口上游3km至下游李溪坝之间河段水域;
准保护区:保护区上边界上溯2km河段水域。
保护区:保护区水域两岸堤防之间的陆域。
准保护区:准保护区水域两岸堤防之间的陆域。
石角水厂
河道
新增
广州市
广州市
洪秀全水库
HR1
西北江三角洲
准保护区:准保护区水域两岸纵深100m以内的陆域,以及西达发电厂东边界以东至管桩厂西边界之间广州市南洲水厂顺德水道取水口对岸一侧沿岸纵深100m以内的陆域。
南洲水厂
113.24
22.90
河道
已划
广州市
广州市
广州市西江供水取水口
HS6
西北江三角洲
西江
广州市西江供水取水口饮用水源保护区
4.9
Ⅱ类
3.2
Ⅱ类
Ⅱ类
0.2
Ⅲ类
保护区:花都巴江水厂取水口上游2000m至下游200m的水域。
准保护区:花都巴江水厂取水口上游2000m起上溯2000m的水域。
保护区:保护区水域两岸堤防之间的陆域。
准保护区:准保护区水域两岸堤防之间的陆域。
巴江水厂
113.11
21.35
河道
新划
广州市
广州市
流溪河花都
HS2
西北江三角洲
广州市
沙湾水道
南沙
HS2
西北江三角洲
沙湾
水道
沙湾水道南沙饮用水源保护区
1.3
Ⅱ类
保护区:沙湾水道与顺德水道交汇口至取水口下游500m范围河道水域;
保护区:保护区水域两岸堤防之间的陆域。
南沙水厂
113.32
22.88
河道
新增
广州市
广州市
白坭河巴江
HS1
西北江三角洲
白坭河
白坭河巴江饮用水源保护区
0.22
河道
新划
广州市
广州市
顺德水道
南洲
HS5
西北江三角洲
水道
顺德水道南洲饮用水源保护区
2.4
Ⅱ类
1.8
Ⅱ类
保护区:西达发电厂东边界至管桩厂西边界之间的水域。
准保护区:白鹤嘴林电动排灌站以东至西达发电厂东边界及管桩厂西边界以东至潭州水道与顺德水道交界处的顺德水道水域。
保护区:保护区水域靠广州市南洲水厂取水口一侧沿岸纵深100m以内的陆域。
保护区:供水渠取水口上游3km至下游100m河段水域。
准保护区:保护区上边界上溯2km河段水域。
保护区:保护区水域两岸堤防之间的陆域。
准保护区:准保护区水域两岸堤防之间的陆域。
广州市西江供水取水口
112.79
23.16
河道
新增
广州市
广州市
流溪河水库
HR1
西北江三角洲
流溪河
流溪河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
10.4
准保护区:增江从荔城人民桥下水面至石滩的铁路桥下水面,19.1km;东江北干流从龙地对开水面至土江对开水面,3.3km,以及甘涌口对开水面至南岗镇的龟山对开水面,8.2km。共30.6km。
保护区:保护区水域两岸堤防之间的陆域。
准保护区:准保护区水域两岸堤防之间的陆域。
新塘、西洲水厂
113.68
23.13
23.56
河道
新划
韶关市
韶关市
武江西河桥
HS1
北江
大坑口以上
武江
武江西河桥饮用水源保护区
33.6
Ⅱ类
7.6
Ⅲ类
保护区:武江西河桥至石园河段及其支流;浈江锦江汇入口至韶关沙洲尾共20km的河段。
准保护区:武江什石园至犁市河段及其支流.
保护区:浈江东郊垃圾场至锦江汇入口河段两岸之间的陆域及保护区其他河段水域的两岸正常岸线向陆纵深1000m内的陆域范围。
8.7
Ⅱ类
保护区:从李溪坝至鸦岗的流溪河与白坭河汇合处,33.3km。
保护区:水域两岸堤防之间的陆域。
江村水厂
113.25
23.28
河道
已划
广州市
广州市
东江北干流刘屋洲
HS4
东江
三角洲
东江
北干流
东江北干流刘屋洲饮用水源保护区
29.1
Ⅱ类
9.2
Ⅲ类
保护区:增江从石滩的铁路桥下水面至观海口,5.8km;东江北干流从土江对开水面至甘涌口对开水面,20.7km。共26.5km。
Ⅱ类
10.1
Ⅱ类
保护区:水库库区居民迁移线以下的区域。
准保护区:水库周边山脊线以下(保护区除外)的区域
113.77
23.75
水库
新划
广州市
广州市
番禺沙湾
水道
HS1
西北江三角洲
沙湾
水道
番禺沙湾水道饮用水源保护区
3
Ⅱ类
49
Ⅲ类
保护区:沙湾水道番禺区自来水公司沙湾水厂取水口上下游各1000m以内水域;区自来水厂东涌水厂取水口上下游各1000m以内水域。
准保护区:从九如围头至大刀沙围头下游1000m的顺德水道、紫坭河和沙湾水道广州市境内除保护区外的水域。
保护区:沙湾水厂靠取水口一侧沿岸纵深200m以内的陆域,东涌水厂靠取水口一侧沿岸纵深100m以内的陆域。
准保护区:准保护区两岸纵深1000m以内的陆域。
沙湾、东涌水厂
113.34
22.90
河道
已划
广州市
天马河
洪秀全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
21
Ⅱ类
保护区;洪秀全水库全部水域。
保护区:水库集雨面积范围内陆域。
秀全水厂
113.40
23.58
水库
新划
广州市
增城市
增江荔城
HS1
东江
三角洲
增江
增江荔城饮用水源保护区
0.44
Ⅱ类
0.41
Ⅲ类
保护区:荔城水厂上游3km至下游100m河段水域;
准保护区:保护区上边界上溯3km河段水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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