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督查工作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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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督查工作制度范本

学校督查工作制度范本

学校督查工作制度范本一、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学校各项工作的高效、有序进行,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加强学校内部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政策,制定本督查工作制度。

第二条学校督查工作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效的原则,对学校各项工作进行全面监督、检查和指导,确保学校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第三条学校督查工作范围包括: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管理工作、后勤服务工作、安全工作等各个方面。

第四条学校督查工作实行分级负责制,建立健全督查网络,确保督查工作有序开展。

二、组织机构第五条学校设立督查办公室,负责学校督查工作的组织实施。

督查办公室设在学校发展规划部门,督查办公室成员由学校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及工作人员组成。

第六条督查办公室的主要职责:(一)制定和完善学校督查工作制度;(二)组织实施学校督查工作;(三)对学校各项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提出整改意见;(四)督促各部门落实整改措施,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查;(五)定期向校长办公会议报告督查工作情况和整改情况;(六)处理其他与督查工作相关的有关事项。

三、督查内容第七条学校督查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教育教学工作:课程设置、课堂教学、教学管理、教育科研、教育评价等;(二)管理工作:学校制度建设、校园文化建设、教师队伍建设、学生管理等;(三)后勤服务工作:后勤管理、设施设备维护、食品安全等;(四)安全工作:校园安全、消防安全、交通安全、食品安全等;(五)其他相关工作:学校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群团工作等。

四、督查程序第八条督查办公室根据学校工作计划和实际情况,制定督查工作计划,明确督查内容、督查时间、督查方式和督查人员等。

第九条督查办公室采取定期检查、随机抽查、专项督查等方式进行督查。

第十条督查办公室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向相关部门反馈,并提出整改意见。

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落实整改措施,整改结束后,向督查办公室报告整改情况。

第十一条督查办公室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对整改不力的部门,提出严肃批评,并根据有关规定进行问责。

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督导检查细则

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督导检查细则
满分:6分;每一项为1分
查阅档案资料与影像资料
2.安全演练是否按照教育厅要求(一月不少于一次)组织各类安全演练,包括宿舍楼应急演练。
满分:4分;每少演练一次扣1分
查阅档案资料与影像资料
3.是否对制定教职工安全教育培训计划,使教职工熟悉安全规章制度、掌握安全救护常识,学会指导学生预防事故、自救、逃生、紧急避险的方法和手段。
满分:3分
实地察看,查看档案资料
4.学校是否按规定选聘兼职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是否按规定到校进行讲座。
满分:2分;每少1项扣1分
察看文件资料,
询问学生
学校安全硬件建设情况15分
1.校园重点部位配备视频监控是否全覆盖(重点部位包括:学校大门外、学校周界、学校大门口、门卫室、室外活动区、教学区域主要通道和出入口、学生宿舍区主要入口及值班室、食堂操作间和储藏室及其出入口、就餐区域、易燃易爆和危险品储藏室、财务室、实验室等贵重物品存放处、水电气热设备间、监控室)
查阅档案资料和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改台账
4.寄宿制学校是否落实宿舍安全管理各项措施;宿舍是否实行封闭式管理;是否落实巡查和检查制度,有无检查记录。
满分:6分;每少1项扣2分
现场察看,查阅记录
5.每年对安全工作有考核、总结,并有具体的奖惩结果。
满分:5分;视情节扣分
查阅档案资料
6.是否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制度,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加强校车的安全维护;是否定期对校车驾驶人进行安全教育;是否组织校车驾驶人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以及安全防范、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知识;使用校车是否取得校车标牌,校车驾驶人是否取得校车驾驶资格。
满分:4分;配备灭火器不足或过期,扣除2分;消防栓不能正常使用的,扣除1分;应急照明灯配备数量不够的,扣除1分

学校督察督办工作制度

学校督察督办工作制度

学校督察督办工作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学校内部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确保学校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学校督察督办工作在校长办公会的领导下进行,设立督察督办室,负责学校督察督办工作的组织实施。

督察督办室设主任一名,工作人员若干名。

三、工作职责1. 督察督办室负责对学校各项工作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学校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2. 督察督办室负责对学校各部门、各班级的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提出整改意见。

3. 督察督办室负责对学校教职工的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纠正,对优秀教职工进行表彰。

4. 督察督办室负责对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决策部署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学校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5. 督察督办室负责对学校教育教学质量进行监测,分析教育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6. 督察督办室负责对学校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学校师生人身安全和校园财产安全。

7. 督察督办室负责对学校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8. 督察督办室负责对学校对外合作、交流活动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合作、交流活动的顺利进行。

四、工作程序1. 督察督办室根据学校工作计划和工作重点,制定督察督办工作计划。

2. 督察督办室对学校各项工作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采取实地查看、查阅资料、座谈了解等方式进行。

3. 督察督办室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梳理、分析,提出整改意见,并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或班级。

4. 相关部门或班级对督察督办室提出的整改意见进行认真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反馈给督察督办室。

5. 督察督办室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查,确保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6. 督察督办室定期向校长办公会汇报督察督办工作情况,为学校决策提供参考。

五、工作纪律1. 督察督办室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认真履行职责,公正廉洁。

学校督查工作制度范本大全

学校督查工作制度范本大全

学校督查工作制度范本大全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内部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确保学校各项工作有序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政策,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校督查工作坚持客观公正、及时高效、服务发展的原则,对学校内部管理、教育教学、科研服务、财务管理等方面进行全面督查。

第三条学校督查工作实行分级负责、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的管理体制。

学校设立督查办公室,负责全校督查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落实。

二、督查范围和内容第四条学校督查工作的范围包括:(一)学校内部管理:学校发展规划、规章制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等;(二)教育教学:课程设置、课堂教学、实践教学、教学评价、学生管理等;(三)科研服务:科研项目、成果转化、社会服务、产学研结合等;(四)财务管理:预算执行、资金使用、资产管理、审计监督等;(五)其他需要督查的事项。

第五条学校督查工作的内容:(一)检查学校各部门、各单位对国家法律法规、教育政策、学校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二)检查学校各部门、各单位的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的完成情况;(三)检查学校各部门、各单位在教育教学、科研服务、财务管理等方面的规范操作和廉洁自律情况;(四)检查学校各部门、各单位对上级领导批示、师生员工反映问题的整改情况;(五)其他需要督查的内容。

三、督查机构和人员第六条学校设立督查办公室,负责全校督查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落实。

督查办公室设在校长办公室,由校长办公室负责人兼任督查办公室主任。

第七条督查办公室设督查员若干名,负责具体督查工作。

督查员由校长办公室提名,报学校领导批准。

第八条督查办公室负责制定督查工作计划,组织实施督查工作,定期向学校领导报告督查情况。

四、督查程序和方式第九条督查办公室根据学校工作需要,制定督查工作计划,明确督查任务、督查对象、督查内容和时间安排等。

第十条督查办公室采取定期检查、随机抽查、专项督查等方式进行督查。

第十一条督查办公室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向学校领导报告,并提出整改建议。

中学教育教学督查实施细则范文(三篇)

中学教育教学督查实施细则范文(三篇)

中学教育教学督查实施细则范文一、引言教育教学督查是教育行政部门对中学教育教学工作的一种监督检查方式,旨在提高中学教育质量和教学水平。

为确保教育教学督查工作的科学性、公正性和高效性,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二、督查目的1. 促进教育教学改革:通过督查,掌握教育教学改革实施情况,推动中学教育教学创新。

2. 促进教师专业发展:通过督查,发现教师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开展培训和指导,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

3. 促进学生全面发展:通过督查,评估学生的学习效果和综合素质,提供优质教育资源。

三、督查内容1. 教育教学质量:对中学教育教学质量进行综合评估,包括学校办学特色、课程设置、教学资源等方面的情况。

2. 教师专业发展:对教师专业发展情况进行评估,包括教师培训、专业成长计划执行等方面的情况。

3. 学生学习效果:对学生学习效果进行测评,包括学业成绩、学习习惯等方面的情况。

四、督查方式1. 随机抽查:根据一定的抽查比例,随机抽取学校和班级进行督查,并对教学过程和成果进行评估。

2. 现场观察:通过实地观察教学情况、课堂教学模式等,评估教育教学质量。

3. 调查问卷:向学生、家长和教师发放调查问卷,了解教育教学工作的实际情况。

4. 应急督查:对重大教育突发事件进行快速反应和督查,确保教育教学秩序。

五、督查流程1. 规划阶段:确定督查的时间、地点和对象,并制订详细的督查计划。

2. 准备阶段:收集督查所需的材料和资料,培训督查人员,做好准备工作。

3. 实施阶段:按照督查计划,组织督查人员进行现场督查和调查问卷发放,收集相关数据和意见。

4. 评估阶段:对收集到的数据进行分析和评估,编制督查报告。

5. 反馈阶段:将督查报告反馈给学校和相关部门,并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六、督查结果处理1. 优秀学校:对教育教学工作成绩显著、教师队伍素质高、学生学习效果好的学校,予以表彰和奖励。

2. 合格学校:对教育教学工作基本达到要求的学校,提出必要的改进建议。

中学“教学六认真”督查实施细则

中学“教学六认真”督查实施细则

中学“教学六认真”督查实施细则是指学校针对教学工作的六个方面进行督查,并制定的具体实施细则。

以下是中学“教学六认真”督查实施细则的内容:
1.基本准备认真:督查教师是否按时备课,备课内容是否准备充分,备课教材是否合理选择,备课教案是否符合教学要求。

2.教师授课认真:督查教师是否按照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进行授课,授课内容是否有条理,教学过程是否清晰明了,教学方法是否多样化。

3.学生听课认真:督查学生是否认真听讲,是否积极参与课堂活动,是否按时完成课堂任务,是否对老师提出的问题进行积极回答。

4.课堂纪律认真:督查学生是否遵守课堂纪律,是否尊重教师和同学,是否遵守课堂秩序,是否保持课堂安静。

5.作业批改认真:督查教师是否按时批改学生作业,批改是否认真,是否给予学生明确的评价和反馈,是否及时发现学生的问题和困难。

6.教学反思认真:督查教师是否定期进行教学反思,是否总结教学经验,是否研究教学方法,是否不断提高自己的教学水平。

以上是中学“教学六认真”督查实施细则的主要内容,通过督查教师和学生在教学过程中的表现,有效提高教学质量和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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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教学督导制度细则

学校教学督导制度细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教育教学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确保学校教育教学目标的实现,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学校全体教职工、学生及教学辅助人员。

第三条教学督导工作遵循以下原则:1. 公平、公正、公开原则;2. 服务教学、促进发展原则;3. 全面监督、重点突破原则;4. 长效机制、持续改进原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学校成立教学督导委员会,负责学校教学督导工作的全面领导、统筹协调和监督。

第五条教学督导委员会组成人员:1. 校长(或校长授权副校长)担任主任;2. 教务处、科研处、学生处等相关部门负责人;3. 教授、副教授、讲师等具有丰富教学经验的教师代表;4. 学生代表。

第六条教学督导委员会职责:1. 制定学校教学督导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2. 组织开展教学督导工作,对学校教育教学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3. 对学校教学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4. 组织开展教学经验交流和教学研究活动;5. 对教学督导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价。

第三章教学督导内容与方法第七条教学督导内容:1. 教师教学态度、教学水平、教学方法、教学效果;2. 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教学进度、教学内容;3. 教学设施、教学资源、教学环境;4. 教学管理制度、教学质量管理措施;5. 学生学习状况、学习效果。

第八条教学督导方法:1. 课堂教学观摩;2. 教学文件审查;3. 教学效果调查;4. 教学质量评估;5. 教学经验交流。

第四章教学督导实施第九条教学督导工作按照以下程序进行:1. 制定教学督导工作计划;2. 组织教学督导小组;3. 开展教学督导活动;4. 整理、分析教学督导结果;5. 向学校领导汇报教学督导情况;6. 对教学督导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

第十条教学督导小组由教学督导委员会成员和具有丰富教学经验的教师代表组成。

第十一条教学督导小组职责:1. 完成教学督导任务;2. 收集、整理教学督导资料;3. 对教学督导结果进行分析、评估;4. 向教学督导委员会汇报工作。

学校安全督查工作制度

学校安全督查工作制度

学校安全督查工作制度一、目的和意义为确保学校师生的生命安全和学校的财产安全,营造安全、和谐的校园环境,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学校安全督查工作制度是我校安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加强校园安全管理,提高安全管理水平,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组织机构1. 学校成立安全督查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分管副校长、德育主任、总务主任、保卫主任担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班主任、辅导员为成员。

2. 学校设立保卫科,负责学校安全督查工作的组织实施和日常管理。

3. 各班级设立安全委员,协助班主任开展班级安全管理工作。

三、工作职责1. 学校安全督查工作领导小组职责:(1)负责学校安全督查工作的领导,研究解决安全督查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2)制定学校安全督查工作计划和政策措施。

(3)组织对学校安全督查工作的检查、考核和评价。

2. 保卫科职责:(1)组织实施学校安全督查工作,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

(2)定期对学校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及时整改。

(3)建立健全学校安全督查工作档案,记录各项安全管理活动。

(4)组织学校安全培训和演练,提高师生安全意识。

3. 班主任、辅导员职责:(1)负责本班级的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学校安全督查工作要求。

(2)定期开展安全教育,提高学生安全意识。

(3)及时发现和报告班级中的安全隐患,协助有关部门进行整改。

(4)组织本班级的安全演练,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能力。

4. 各部门负责人职责:(1)负责本部门的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学校安全督查工作要求。

(2)定期开展部门内部安全教育,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3)及时发现和报告部门中的安全隐患,协助有关部门进行整改。

(4)组织部门内部的安全演练,提高员工的安全保护能力。

四、督查内容1. 校园安全隐患排查:定期对校园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安全教育: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教育,提高师生安全意识。

XX学校教育教学督导管理及实施细则

XX学校教育教学督导管理及实施细则

XX学校教育教学督导管理及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教育教学工作的督导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中小学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教育教学督导工作是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规范教师教育教学行为,推动学校教育教学水平的提高。

第三条所有教育教学督导活动必须遵循公正、客观、公开、平等的原则,保证教育教学质量的公正评估,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第四条学校应当按照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设立教育教学督导机构,明确督导工作的责任和权限。

第二章教育教学督导工作的组织管理第五条学校教育教学督导工作应当由专业素质高、教育教学经验丰富的教育教学督导员负责。

第六条学校应当制定详细的教育教学督导工作计划,明确督导的内容、方式和时间,并定期进行评估和调整。

第七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督导工作记录和档案,包括教师教学活动记录、教学观摩记录、督导意见及整改措施等。

第八条学校应当及时组织教育教学督导员进行培训,提升其教育教学督导能力。

第九条学校领导应当高度重视教育教学督导工作,配合督导员的工作,确保教育教学督导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三章教育教学督导工作的内容第十条教育教学督导员应当对教师教学活动进行评估,包括教学计划、教案、教学设计、教学方法、教学反思等方面。

第十一条教育教学督导员应当及时进行教学观摩,与教师进行沟通交流,提供改进建议。

第十二条教育教学督导员应当指导教师开展教学研究和教育教学,促进教师专业发展。

第十三条学校应当定期进行教师教育教学能力的评估,以便及时发现和解决教师教学问题。

第四章教育教学督导工作的实施第十四条教育教学督导员应当严格执行教育教学督导工作计划,保证教育教学督导工作按时完成。

第十五条教育教学督导员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教学观摩,并将观摩记录及时反馈给教师。

第十六条教育教学督导员应当及时进行教育教学督导记录,准确记录教学问题和整改情况。

第十七条教育教学督导员应当建立良好的与教师的沟通交流机制,及时向教师提供教育教学改进意见。

学校开展督导工作制度

学校开展督导工作制度

学校开展督导工作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学校教育教学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学校各项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政策,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督导工作制度。

二、督导工作原则1. 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目标,全面评估学校的各项工作。

2. 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听取师生意见,发挥集体智慧,确保督导工作的正确性和有效性。

3. 坚持问题导向原则,针对学校教育教学中的薄弱环节,提出改进措施,促进学校全面发展。

4. 坚持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原则,不断完善督导工作制度,提高督导工作水平。

三、督导工作内容1. 教育教学工作:包括课程设置、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教学方法、教学评价等方面的内容。

2. 教师队伍建设:包括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教学能力、教师培训、教师激励机制等方面的内容。

3. 学生管理工作:包括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学生行为规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等方面的内容。

4. 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包括教室、实验室、图书馆、体育设施等方面的内容。

5. 校园文化建设:包括校园环境、校园风气、学生活动等方面的内容。

6. 学校管理制度:包括学校内部管理、教育教学管理、教师管理、学生管理等方面的内容。

四、督导工作程序1. 制定督导工作计划:根据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制定督导工作计划,明确督导工作的目标、内容、时间、方法等。

2. 开展督导工作:按照工作计划,组织相关人员开展督导工作,采取听课、查阅资料、座谈、访谈等方式,全面了解学校的各项工作。

3. 形成督导报告:对督导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梳理、分析,形成督导报告,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4. 反馈和整改:将督导报告反馈给相关部门和人员,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确保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

五、督导工作组织1. 学校成立督导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督导工作的领导、组织和协调。

2. 学校设立督导室,负责学校督导工作的具体实施,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进行常态化、全方位的监督、检查和评估。

XX大学教学督导组工作实施细则

XX大学教学督导组工作实施细则

XX大学教学督导组工作实施细则为了充分发挥学校教学督导组在学校教学全过程中的检查、督导作用,建立高效的教学质量管理运行体系,结合《XX大学教学质量管理工作规程》和《XX大学教学管理工作规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一条教学督导组的主要职责:(一)代表学校对各二级学院(部、中心)执行各项教学规定规范的执行情况进行调查、督导。

(二)按计划组织或参与对各二级学院(部、中心)关于培养方案、课程教学大纲、教学进度以及其他教学管理文件等制定、执行情况的检查,并提出建议和要求。

(三)通过有计划、有目的地听课,了解教学内容、方法、手段的改革情况和培养方案、教学大纲的执行情况,反馈教学质量和课程建设现状,并对被听课教师按质量评价指标体系,进行科学、规范的检查评价。

评价结果可作为教师考核、评估、职称评定、晋升的重要参考。

(四)督查教师的课堂教学及学生的学习情况,定期分析、研究课堂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向教学主管副校长及教务处等有关职能部门提供教学信息,协助领导把好教学质量关,为建立健全我校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发挥应有的作用。

(五)对考试、实践教学等各个教学环节进行巡查和抽查。

(六)每学期召开两次以上教师和学生座谈会,听取教师与学生对教学的意见、建议,总结推广好的教学经验,对学校教学工作、教学保障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以促进教学质量的提高。

(七)通过对教学质量和效果的检查和评价,发现和树立优秀教学典型,尤其要加强对青年教师的指导和培养。

(八)对二级学院(部、中心)教学督导工作进行检查和指导。

(九)了解教学改革的趋势与要求,熟悉学校的教学管理制度。

对违反管理规定、影响教学秩序的现象,提出批评,予以制止,并及时向教学管理部门或学校领导反映。

(十)加强与兄弟院校教学督导组的交流,了解和学习兄弟院校教学质量监控方面的先进做法和经验。

(十一)完成校领导指派的其他工作。

第二条教学督导组工作的组织:(一)每学年年末在主管副校长的领导下,由教务处会同相关职能部门与教学督导组组长商定下一教学年度工作重点和方针。

学校教学督导措施实施细则

学校教学督导措施实施细则

学校教学督导措施实施细则1. 背景学校教学督导是保障教育质量的重要手段之一,为了规范教学督导工作,提高教学质量,制定本细则。

2. 教学督导目标本督导措施的目标是:- 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 促进教师之间的教学交流和互相研究;- 激励教师积极参与教学改进和创新;- 保障教学环境和教学资源的合理利用。

3. 教学督导范围本督导措施适用于学校各级各类教育机构的教学活动,包括但不限于课堂教学、实验实训、教学设计、教学评价等。

4. 教学督导的具体措施针对教学督导目标,制定以下具体措施:- 开展定期教学督导活动,包括课堂观摩、教学评审等;- 组织教师间的教学交流和研讨会,分享教学经验和教育方法;- 支持教师参与专业培训和学术研究,提升教学能力和教育水平;- 设立教学改进奖励机制,鼓励教师积极改进教学,并给予奖励;- 审查和管理教学环境和教学资源,确保合理利用和保障教学质量;- 建立教师档案和教学评估制度,全面记录教师的教学情况和评估结果。

5. 教学督导的组织与管理为了保证教学督导的有效实施,需要进行以下组织与管理:- 设立教学督导领导小组,负责督导工作的整体规划和协调;- 指定专门的教学督导人员,负责具体的督导任务;- 制定教学督导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确保工作的有序进行;- 建立教学督导数据统计和分析系统,定期评估教学督导效果;- 定期组织教学督导工作总结会议,总结经验并改进工作。

6. 教学督导的监督与评估为了确保教学督导工作的公正和有效,需要进行以下监督与评估措施:- 建立监督与投诉机制,接受师生和家长的监督和投诉;- 随机抽查和评估教学督导工作,加强对督导人员的督导;- 进行教学督导效果评估,定期公布评估结果;- 鼓励教师和学生参与教学督导工作的评估,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7. 教学督导的奖惩措施针对教学督导的工作成效,可以采取以下奖惩措施:- 对取得显著成绩的教师给予表彰和奖励;- 对教学督导工作不力的督导人员进行批评和考核;- 对教学质量存在严重问题的教师进行指导和培训,必要时进行处罚。

学校教育督导工作实施细则

学校教育督导工作实施细则

学校教育督导工作实施细则随着我国教育事业不断发展,加强学校教育督导工作已成为当务之急。

学校教育督导工作实施细则便是督导工作的基本规范,为学校教育督导工作提供了明确的指导和保障。

本文将简要探讨学校教育督导工作实施细则的内容与特点。

一、实施范围学校教育督导工作实施细则的实施范围包括全国所有教育行政部门、各级教育督导机构、学校领导、教育督导员等相关人员。

可见,督导工作并不是仅仅由相关教育机构负责,而是需要多方面共同参与,相互配合,才能取得良好的效果。

二、实施原则学校教育督导工作实施细则的实施原则包括科学、公正、严格、高效、依法等五个方面。

这些原则的主要目的是为了保证教育督导工作的质量,让教育工作更加科学、公正,提高教育水平,促进学校教育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三、实施内容学校教育督导工作实施细则的实施内容包括四个方面:教育督导的内容、督导的时机、督导的方式和督导的结果反馈。

教育督导的内容应该包括教育管理、教学活动、教师队伍建设、学生管理等多个方面。

督导时机应根据实际情况和需求来确定,要保证在适当的时间进行,不断完善检查内容和方法。

督导方式可以采用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即使用现代技术手段辅助实地查看。

最后,督导的结果反馈是督导工作的重要环节,教育督导机构需要及时将反馈结果报告到相关部门,督促和推动工作的落实。

四、实施特点学校教育督导工作实施细则的实施特点具有针对性、实效性、创新性和规范性四个方面。

针对性是指,教育督导工作要针对不同区域、不同学校、不同情况制定相应的检查内容和方式,能够有效解决问题。

实效性是指,教育督导工作要能够达到预期目标,督导内容要对教育工作做出积极的促进作用。

创新性是指,在指导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尝试新的检查方法和手段,创造新的经验和方法,提高检查水平和质量。

规范性是指,要严格遵照和执行教育督导的相关规范,做到合法、公正、透明。

综上所述,学校教育督导工作实施细则是教育督导工作的基本法规,是促进学校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

大学督查部门工作制度

大学督查部门工作制度

大学督查部门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大学内部管理,确保教育教学质量,维护校园和谐稳定,根据《高等教育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大学督查部门(以下简称督查部门)是大学内部监督机构,负责对大学内部各项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第三条督查部门工作应当坚持客观公正、公开透明、有责有权、注重实效的原则。

第四条督查部门的工作范围包括教育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各项大学内部事务。

二、组织机构第五条大学应当设立督查部门,并根据大学规模和工作需要,设立相应的督查岗位和人员。

第六条督查部门负责人应当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职业道德,能够胜任督查工作。

第七条督查部门应当设立专门的督查工作机构,配备必要的办公设施和工作人员。

三、工作职责第八条督查部门的主要职责:(一)监督大学内部各项工作的实施,确保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二)检查大学内部各项工作的质量和效果,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三)评估大学内部各项工作的成效,为学校决策提供依据;(四)接受师生员工的咨询、投诉和举报,处理相关问题;(五)组织开展专项督查和突发事件调查处理;(六)其他应当由督查部门负责的工作。

第九条督查部门应当根据工作需要,制定督查工作计划和方案,明确督查重点和任务分工。

第十条督查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督查工作制度,规范督查工作程序和行为。

四、工作程序第十一条督查部门接受师生员工的咨询、投诉和举报,应当及时进行登记,并按照相关程序处理。

第十二条督查部门开展专项督查和突发事件调查处理,应当组成专门的督查组或者调查组,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职责和任务分工。

第十三条督查部门在进行督查或者调查时,有权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听取相关人员的说明和陈述,要求有关单位和个人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第十四条督查部门应当在督查或者调查结束后,及时向学校领导报告督查情况,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第十五条督查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督查工作档案,对督查工作情况进行记录和归档。

学校校内督察工作制度

学校校内督察工作制度

学校校内督察工作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学校内部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维护校园安全和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督察内容校内督察工作的主要内容包括:1. 督察学校各部门、各班级执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及学校规章制度的情况。

2. 督察教师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情况,包括课堂教学、作业布置与批改、辅导学生、教育教学评价等。

3. 督察学校教育教学设施、设备的使用情况,确保教育教学设施、设备的安全、有效运行。

4. 督察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确保校园安全和师生人身安全。

5. 督察学校卫生工作,保障校园环境卫生和师生身心健康。

6. 督察学校膳食管理、宿舍管理等后勤保障工作,确保师生生活条件的舒适与安全。

7. 督察学校组织的大型活动,确保活动的安全、有序进行。

三、督察机构与职责1. 学校成立校内督察小组,组长由校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副校长担任,成员由各部门负责人、教师代表组成。

校内督察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校内督察工作。

2. 各部门、各班级应当设立督察员,负责对本部门、本班级的日常工作实行自我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校内督察小组。

3. 校内督察小组的职责:(1)制定督察工作计划,明确督察重点和时间安排。

(2)组织实施督察工作,及时了解和掌握学校各部门、各班级的工作情况。

(3)对督察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督促相关部门和班级进行整改。

(4)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确保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5)定期向校长汇报督察工作情况和整改情况。

四、督察程序1. 校内督察小组根据督察计划,确定督察内容、方式和时间,提前通知被督察部门和班级。

2. 被督察部门和班级应当积极配合督察工作,如实提供相关资料,认真听取督察意见,及时进行整改。

3. 校内督察小组对被督察部门和班级的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对整改不力的,可以采取通报批评、调整工作分工等措施,直至追究相关责任。

学校管理规范督查考核评分细则

学校管理规范督查考核评分细则

学校管理规范督查考核评分细则1. 介绍本文档旨在规范学校管理规范督查考核评分细则,确保学校管理的公平、公正和高效。

评分细则是指评估学校各项管理工作的标准和指导原则,以便督查人员能够根据统一的评分标准对学校进行评估和考核。

2. 督查考核内容学校管理规范的督查考核主要包括以下内容:2.1 学校领导班子建设评分细则将对学校领导班子的组成、工作分工和决策效果进行评估。

主要考核内容包括:•学校领导班子的组成和构成合理性•领导班子成员的能力和工作责任分工•决策过程和决策结果的合理性和有效性2.2 教育教学管理评分细则将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进行评估。

主要考核内容包括:•教育教学目标的设定和达成情况•教师队伍的构成和素质•教学计划的制定和执行情况•教育教学质量的监控和改进措施2.3 学生管理评分细则将对学校学生管理工作进行评估。

主要考核内容包括:•学生入学管理和招生政策的执行情况•学生活动的组织和指导情况•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和反馈机制•学生行为规范的建立和执行情况2.4 资源配置和使用评分细则将对学校资源配置和使用的情况进行评估。

主要考核内容包括:•教学设施的建设和维护情况•教学用具和设备的配备情况•资金使用的透明性和效益性•学校资产的管理和保护情况3. 评分标准为确保评分的客观性和准确性,评分细则将按照一定的评分标准来对学校进行评估。

评分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3.1 完成情况评分标准将对学校各项管理工作的完成情况进行评估,并给予相应的得分。

完成情况的评估主要根据实际完成情况和成果来评判。

3.2 效果和影响力评分标准将对学校各项管理工作的效果和影响力进行评估,并给予相应的得分。

效果和影响力的评估主要考虑实际效果和社会影响程度。

3.3 创新和改进评分标准将对学校创新和改进工作进行评估,并给予相应的得分。

创新和改进的评估主要考虑是否有创新的思维和改进的实践。

4. 评分流程为确保评分的公平和客观,评分细则将按照一定的流程进行评分。

教学常规督查实施细则

教学常规督查实施细则

xx学校教学点常规督查的实施细则为加强教育教学常规管理,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学校科学合理规范发展,按照《郴州市中小学教育教学常规(试行)》文件要求和教研工作计划,每个学期将对各学校教学点进行教育教学常规专项督查。

实施细则如下:一、对象各教学点的校长及科任教师二、内容1.学校常规管理情况。

2.教师的教案、作业批改记录、听课记录、业务学习笔记、教学常规记载本(包括:教学计划总结、集体备课、培优辅差计划及记录、课外辅导记录、成绩记载)。

3.教师上课情况。

三、要求1.认真督促教师做好教育教学常规工作。

督查时各学校教学点提供每月常规检查通报记录材料。

2.下校督查不提前通知,随机抽查。

3.教案:要有课题、课型、总教案数、编写时间、执行时间、教学目标、教学重点、难点(注:编写时间和执行时间不能用铅笔书写)。

教学过程内容不能过于简单,个性批注、课后教学反思不少于二分之一(注:电子教案每课必须要有个性批注,教学反思不少于三分之二)。

测试卷不能简单粘贴代替教案,不允许备连堂课。

4.听课:听课笔记要有听课时间、总节数、评议和评课意见等,记录的教学过程要详实。

5.作业批改:作业要和教学同步,作业分量要适当,难易要适度,作业批改要及时,要有批改的时间。

批改记录要记录学生的基本情况、典型现象记载与分析。

6.业务学习笔记:笔记较详细,且注明学习摘抄的刊物及摘抄时间。

每学期学习笔记不少于5000字。

剪贴的业务学习要写有自己的学习心得或感悟,否则不予作数。

7.教学常规记载本:按教学常规记载本上提供的内容完成。

如:教师的教学计划按时制定,学校及时审批;年级(学科)组教研活动(集体备课)一个学期不少于10次,且记录在教学常规记载本上;辅导要有培养优生计划、辅导潜能生计划及辅导情况记载;课外辅导记录等。

8.教师上课情况:这个学期采取随机听课的形式进行。

本实施细则于2015年9月1日开始实施。

xx学校二0一五年九月。

学校督导督查工作制度

学校督导督查工作制度

学校督导督查工作制度一、总则为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加强学校内部管理,确保学校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根据国家教育法律法规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二、督导督查机构及职责1.学校设立督导室,负责对学校各部门和教职工的工作进行督查。

2.督导室设督导员若干名,由校长提名,教职工大会通过。

3.督导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坚持原则,公正廉洁,积极主动地开展督查工作。

三、督查内容1.教育教学工作:教学计划、课程设置、教学大纲、教学环节、教学质量、教学改革、教学研究等。

2.德育工作:德育计划、德育活动、德育评价、心理健康教育、师德建设等。

3.学校管理工作:学校规章制度、岗位职责、工作纪律、校园安全、财务管理、资产管理等。

4.教职工队伍建设:教师培训、教师考核、教师待遇、教师职业道德等。

5.学生管理工作:学生学籍、学生考核、学生奖励与惩罚、学生安全等。

6.其他重要事项:学校发展规划、重大决策、突发事件等。

四、督查程序1.制定督查计划:根据学校工作计划和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督查计划,明确督查内容、时间、方式和责任人。

2.开展督查工作:按照督查计划,采取定期与不定期、明察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对学校各部门和教职工的工作进行督查。

3.反馈督查结果:将督查结果及时反馈给被督查部门和教职工,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4.整改落实:被督查部门和教职工要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认真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报告给督导室。

5.汇总分析:督导室要对督查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形成督查报告,提交给校长办公会议。

五、督查结果运用1.督查结果作为评价学校和教职工工作的重要依据,纳入学校和教职工的年度考核。

2.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追究责任,对违反纪律的教职工,要按照相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3.对督查中发现的先进典型和工作经验,要予以推广和表彰。

六、附则1.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学校督导室。

3.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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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查考核量化细则
为贯彻落实学校关于进一步加强督查工作的要求,切实使学校的各项决策和工作真正得到落实,充分发挥各级督查的监督检查职能,不断推进学校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和精细化,保障学校科学化发展,特制定本细则。

一、人员范围
办公室、督查室、工会督查考核人员为班子成员以下全体管理层人员。

教导处、政教处、总务处、校管办督查考核人员为下属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及各学部主任。

二、考核办法
1、各处室对督查考核人员均采用100分制。

2、各处室按督查考核人员范围,每月25-28日向督查室提报考核分数。

3、依据考核汇总分数,考评结果由高到低按4:3:3的比例分为三个等次。

4、领导班子成员、督查室主任采用民主评议分数。

5、其它管理层人员均采用各处室督查及领导班子民主评议分数。

三、赋分比例
1、部门指办公室、教导处、政教处、总务处、校管办、工会6部门。

2、部门考核成绩取处室督查分数平均值。

四、督查考核标准
(一)教学管理工作
1、上课秩序
(1)上课时间教师出现空堂现象扣5分;迟到、早退、抽烟、接打手机现象,1次扣2分。

(2)教师穿短裤、背心、拖鞋上课,1次扣1分。

2、办公秩序
(1)上班时间上网聊天、打游戏、干私活,1人次扣2分。

(2)上班时间在办公室内大声喧闹或进行其他娱乐活动,1次扣2分。

(3)办公室卫生脏乱差,物品摆放混乱,发现一次扣1-2分。

3、导师制
(1)教师不按要求开展活动,每少1次活动记录,扣0.5分;弄虚作假,1次扣2分。

(2)学生没有导师扣5分,出现评价差的现象,1人次扣2分。

4、集体备课
(1)集体备课记录,做到有时间、有内容、有中心发言人、有教师发言,每缺1项扣0.5分。

(2)集体备课记录,每少一次扣2分;弄虚作假,1次扣5分。

5、听评课
(1)教师听评课记录,做到有时间、有授课人、有班级、有内容记录、有听课评价,每缺1项扣0.5分。

(2)教师听评课记录,内容不详者,每次扣0.5分;弄虚作假者,每次扣5分。

6、作业批改
学科作业(错题本)布置、批阅数量不足,每缺1次扣0.5分。

7、实验、图书、艺术楼、景润楼管理
(1)楼内卫生脏乱差,物品摆放混乱,发现一次扣1-2分。

(2)活动完毕,未能切断电源、水源,关好门窗,熄灭火源,发现一次扣1-2分。

(二)教育管理工作
1、宿舍管理
(1)不叠被,床上有杂物,每1人次扣1分。

(2)室内乱贴乱画,乱挂衣物、物品摆放不统一、不整齐,视情况酌
情扣1-2分。

(3)卫生间、地面、门窗清扫不干净,每1项扣1分。

(4)学生在宿舍内点燃蜡烛、吸烟、玩明火,每1人次扣3分。

(5)学生在宿舍内使用电炉、热得快等家用电器,私拉乱接电线,每1项扣5分。

2、卫生管理
(1)地面有废弃物、痰迹,视情况酌情扣1-2分。

(2)墙面有灰尘、蛛网,视情况酌情扣1-2分。

(3)桌面、室内物品排放不整齐,视情况酌情扣1-2分。

(4)门窗玻璃没擦净,每处扣0.5分。

(5)楼内卫生区不清扫,每处扣2分。

(6)楼外卫生区内有纸屑、塑料袋、砖头、瓦砾、石块等垃圾,视情况酌情扣1-2分。

(7)卫生区内杂草未除,每发现一次扣2分。

(8)墙壁乱写乱画,有过期活动标志未清理,每发现一次扣1分。

3、主题班会
(1)不按计划组织召开主题班会,1次扣2分。

(2)主题班会教案项目不全、记录不全、内容简略,每项扣0.5分。

4、两操管理
(1)管理人员不到岗扣2分,出操人数不齐,每少1生次扣0.5分。

(2)队形不整齐、口号不响亮、步伐不整齐,每项扣1分。

(3)跑操过程中有嬉笑打闹者,每人次扣0.5分。

5、学生管理
(1)自行车归政教处学管科管理,每发现一次乱停乱放现象,扣1分。

(2)学生上课、上操、自习期间在校园闲逛、或在商店滞留,发现一次扣2分。

(3)校园内发现学生打架斗殴事件、非正常交往事件,每次扣3分。

(三)后勤管理工作
1、校产管理
(1)对校舍、校园设施和办公、生活用具及宿舍物资的管理要符合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种类不清、无统一编号、账物不符、督查1次扣3分。

(2)物资发放不及时,没有发放记录,每项扣2分。

(3)大型会议、活动和考试,准备的物品桌椅要及时到位,没按要求执行,1次扣5分;回撤不及时,1次扣2分。

(4)对桌凳、床铺、橱柜等器物要落实责任,对损坏、丢失者,要及时维修、催交赔款,维修或催款不及时, 1次扣2分。

(5)仓库日常办公物品和低值易耗物品要建好台账,并按类摆放,整洁有序,仓库物资做到日清月结并做好放火、防盗、防鼠、防霉等工作。

以上情况不合要求, 1项扣2分。

(6)处室门牌要及时更换维修,门牌破损,维修不及时,1处扣1分。

未及时更换门牌,1处扣2分。

2、餐厅管理
(1)餐桌、餐椅擦拭不及时、不干净,1桌椅扣0.5分。

(2)餐厅地面拖擦不及时(上班1小时后),1次扣2分。

(3)餐厅地面有纸屑、塑屑、烟蒂、口香糖迹、油渍,视情况酌情扣1-2分。

(4)门窗玻璃没擦净、室内有蛛网,视情况酌情扣1-2分;
(5)对工作人员考勤记录不完整,1次扣2分。

(6)不按《食品卫生法》要求烹制、销售饭菜,出现生虫、变质、污秽的饭菜,每项扣5分。

(7)不按规定程序对饮具、器皿进行消毒或无《消毒记录》,1次扣2分。

(8)工作人员不按规定着工作服、戴工作帽,1人次扣1分。

(9)不按规定进行饭菜留样或无《留样记录》,1次扣2分。

3、校企管理
(1)责成服务实体按照“门前三包”要求搞好环境卫生,实体卫生状
况差,每次扣1-2分。

(2)销售“三无”食品,每份扣3分。

(3)违规经营、私收现金,1次扣5分。

(4)营业证、健康证齐全,每缺一件扣2分。

(5)发现为学生手机充电现象,每次扣2分。

(四)安全管理工作
1、门卫放行无假条或持无效假条学生,1人次扣2分。

2、随意放行外来人员、外来车辆进校,1次扣2分。

3、校内围墙、栏杆、扶手、门窗、楼梯以及各种体育、课外活动、消防等设施,有1处安全隐患扣1分。

4、教学楼、学生宿舍楼、办公楼的安全疏散指示标志不明显、应急照明设施损坏,有1处扣1分。

5、财务室、档案室、图书室、实验室、微机室、语音室、多媒体教室等重点要害部门,下班后未关好门窗,有1处扣3分。

6、不能有效制止社会闲杂人员对学生、学校骚扰,1次扣5分。

7、机动车辆归安全科管理,每发现一次乱停乱放现象,扣1分。

8、出现一次失盗事件,每次扣3分。

(五)校园管理工作
1、水电管理
(1)宿舍、办公室使用违禁电器、私接乱拉电线等,未能及时查处,1件次扣2分。

(2)教室、宿舍等处的照明灯有白天亮灯或长明灯现象,洗手间有长流水现象未能及时查处,每1处扣0.5分。

2、公物维修
(1)未能及时维修损坏的墙壁上悬挂的挂画、制度,1件扣1分。

(2)未能及时维修损坏的门窗,1件扣2分。

(3)未能及时更换损坏的门窗玻璃,1块扣0.5分。

(4)未能及时维修损坏的校园公共设施,视情况酌情扣1-2分。

3、绿化管理
(1)未能及时整修枯萎的花草树木,视情况酌情扣1-2分。

(2)未能及时清除修剪的枝叶、杂草,视情况酌情扣1-2分。

(3)绿化带内有蛛网,虫害,处置不及时视情况酌情扣1-2分。

(4)水系内有杂物,视情况酌情扣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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