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理解公民与国家的关系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怎样理解公民与国家的关系伴随着我国法制化的加快发展,如何在新的基础上处理好国家和公民的关系逐渐变得重要起来。两者关系处理的好坏直接关系到我国改革开放伟大事业的成功与否,甚至是中华民族能否实现伟大振兴的关键。本文就是针这个问题展开的。

谈到这个问题,我不由自主的想到了高中课本上关于两者关系的叙述,。现摘录如下:

(1)我国公民与国家的关系反映在法律上就是宪法规定的公民的基本权利与基本义务。

从公民的权利来看:第一:在我国,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具体表现在国家权力机关由公民选举产生、公民对国家权力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监督权、公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第二,我国公民享有广泛的政治权利和自由。具体表现在:我国公民依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有政治自由和监督权。国家保证人民的主人地位,保护公民的政治权利和自由。

从公民的义务来看,我国公民有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有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

(2)我国公民与国家和谐统一的关系具体要求是:第一,从国家方面看,国家要依法保护公民的政治自由权利和其他权利。其主要表现在:制定法律法规保护公民权利和制裁惩罚侵犯公民权利的行为。第二,从公民方面看,我国公民应自觉履行公民的义务。第三,从公民

与国家双方来看,都应坚持以下三原则,即坚持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坚持公民权利和义务相统一、坚持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相结合的原则。

(3)我国公民与国家之所以能形成和谐统一关系,根本原因在于:我国建立了生产资料公有制,公民与国家利益在根本上是一致的。

总结上面的的意思就是:我国公民拥有广泛的权利还有必须履行的义务;而国家必须保护广大公民的权利。只有两者各司其职,才能达到公民与国家关系真正的和谐统一。

下面让我们观察一下现实中的关系真的处理的这样好吗??

首先从公民的最基本权利即选举权与被选举权来看。我国宪法明文规定凡年龄满18周岁者都享有选举权与被选举权(依法剥夺政治权利者除外),但是公民的这个权利的行使不容乐观。据中央电视台的焦点访谈报导,南方某工厂在进行人民代表选举时,只进行了选民登记,经过广泛的、酝酿提出两名候选人的名单。在投票那天,没有按照选举法的规定,让工人自愿投票,而是由工厂的一位工作人员,根据厂领导的旨意代为投票。这就是一起明目张胆的侵犯公民权利的案件,公民的权利如果经常被侵犯,他们就会形成一种惯性即官老爷就是发,维权也没用。如果这种思想蔓延下去,后果的严重性史不言而喻的。

近年来比较热的强拆事件,食品安全事件无一不表现出国家在保护公民权利方面的不作为。生民健康权作为一个公民最基本的权利如果的不到保障,就更别提其他的权利了。官老爷们的法治思想还停留

在比较低级的阶段,不能与时俱进,表现在一是让我们无法适应的居高临下“管理思维”,二是人为无实无情无理“阶级化专政”,三是强力且粗糙简单“管理手段”,四是负大于正“管理效应”。这四点,起码没有摆正公民、社会生活、国家政权三者正常的关系,会导致社会运行封闭貌似“井然”以至无序、社会运行公权力太过强势、公民“逆反心态”的社会运行畸形变态等等。

线面让我们反思下造成这种乱象的原因和解决措施。众所周知,我国是奉行集体主义的国家,倡导将集体、国家的利益放在首位,公民个人的权利放在次要位置。坚持集体主义本身并没有错,但是公民的个人权利就应该放在次要位置吗?就应该被忽视吗?答案当然是否定的。可是这句话在行新中国成立后却经常成为官员侵犯公民权利的法律依据,这简直就是中华民族的悲哀,试想一下如果公民自己的权利都得不到保障,那让谁去保障集体利益呢?当年苏联解体的一个原因就是无休止的侵犯公民权利来达到发展国家的目的,这种方法在短期内是有用的,可是长远看来,它必将将怨恨的种子深埋在公民的心中,生根发芽,早晚会有爆炸的那天,如果那时候后悔就晚了。新中国成立以来,制定了四部宪法,其中“五四”宪法、“七五”宪法、“七八”宪法对公民权利的规定,在排序上均次于国家机构,说明这三部宪法对公民权利的轻视。“八二”宪法将公民权利首次提到国家机构的章列之前,应该说,“八二”宪法对公民规定已经相当进步了,这也表明国家在保障公民基本权利上,以宪法的形式加以规范法律化。公民地位排在总纲之后国家机构之前。体现了主权在民的宪法思想。

总而言之宪法的精髓是公民权利和国家权力之间的对立统一。宪法的实现,最根本的标志就是公民权利和国家权力的良性协调。在二者关系上,公民权利第一,国家权力第二,力求公民权利和国家权力的平衡。因此,国家权力的取得必须合法化,没有正当程序的授权不能产生国家权力,国家权力必须受到公民权利的制约,国家权力行使的权力不得侵害公民权利,最终要达到国家权力回归人民。国家和公民只有认真履行宪法,才能处理好两者之间的关系,才能是二者真正达到和谐统一。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