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文思维能力之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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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文思维能力之培养,任重而道远
【编者按】
“时评类”作文是高考命题的方向之一,一般是给一定的问题情境,多带有矛盾性和复杂性,让学生去思考,严格意义上属于“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从而展示学生的独立思考能力,清晰的逻辑思路和语言表达能力,也是现代公民必不可少的文学与文化素养。这种题型的优点在于避免套作,当是作文写作发展的重要方向。这种题型写作的难点在于“具体分析”。往往是“高谈阔论容易,具体分析难。有的同学,无论什么事,只要一具体,就马虎不得了。一马虎,就露馅了。具体分析,难就难在你必须清晰地表达自己的态度与观点,对不对,合理不合理,一目了然;而且你还要为自己的态度与观点提供逻辑和根据,恰当不恰当,充分不充分,也是一目了然。那种王顾左右而言他或者大而化之的表达,显然吃不开。
2016年高考作文,我希望继续考这样的题目
试题展示(2015年全国一卷):
因父亲总是在高速路上开车时接电话,家人屡劝不改,女大学生小陈迫于无奈,更出于生命安全的考虑,通过微博私信向警方举报了自己的父亲;警方查实后,依法对老陈进行了教育和处罚,并将这起举报发在官方微博上。此事赢得众多网友点赞,也引发一些质疑,经媒体报道后,激起了更大范围、更多角度的讨论。
对于以上事情,你怎么看?请给小陈、老陈或其他相关方写一封信,表明你的态度,阐述你的看法。(全国一卷)写作导引:
这个题目很面熟吧?这是2015年全国卷(一)。基于我对作文教学及其测试的理解,我毫不掩饰我对这个题目的肯定,尽管这个题目引起的争议,让肯定的声音显得势单力薄。
作家梁晓声先生对这个题目就持断然的否定态度,他甚至不讽刺的说,命题人的脑子进水了。在他看来,在高速公路上打电话,危害的不仅是老陈及其家人的安全,也危及公共安全。因此,任何人都该举报,任何人都可举报,小陈的行为没有任何瑕疵。因此,这个问题不值得讨论。
持此态度的还有学者冉云飞。冉氏认为,小陈举报父亲,与传统的“亲亲相隐,直在其中”的道德规范相悖逆。这种大义灭亲式的行为,表面看有利于公共秩序的建设,但却毁坏了社会赖以存在的、更为深层的根基——家庭的伦常与亲情,其道德风险远超过它所带来的惩戒与教化效应。因此,这个问题不适合讨论。
坦白地说,我赞成两位关于这个事件的社会学分析,却不赞成他们的结论。我主张将这样的材料纳入高考命题的视野范围,因为这个问题值得讨论,也适合讨论。澄清错误的社会观念,培养健全的现代公民,就该直面现实中的疑难杂症。梁先生认为不值得讨论的问题,恰恰是很多人糊涂不清的问题;而冉老师认为不适合讨论,大概是夸大了讨论与表达的风险。
我倒觉得,自由的讨论只会让我们的认识更合理,更健全。在这个问题上,重要的不是结论,而在于讨论本身的意义。即便学生在写作中有不当的判断甚至错误的理解,我觉得也没必要大惊小怪。
说错话的风险真地那么大吗?一个学生,一次作文,一个考试,有几个人说几句不太恰当的话能怎样?
多少年来,我们呼吁高考写作要摆脱“假大空”,告别“高大全”。在我看来,这个命题就是试图摆脱“假大空”的一次有益的、合理的尝试。
我们的写作似乎刻意回避现实的社会与人生,热衷于抽象概念与虚假命题的讨论,专注于写作技术与修辞技术的训练,结果把作文搞成了凌空蹈虚的道德口号、大而不当的人生讨论、抽象虚无的哲学玄想以及矫揉造作的造势煽情。如果不能表达自己的真心实意、真情实感和真知灼见,这样的文辞游戏究竟有多大意义?
遗憾的是,目前大量的命题还停留在抽象概念的议论上,这是“假大空”作文的源头。比如,抽象地谈论尊重“人”,我们尽可宏论滔滔;但若说要尊重一个“窃贼”,空谈就难服人。再如,谈“无私助人”,人人都可长篇大论;若说有一个曾经讹过人的老人躺倒在地,你扶还是不扶?扶可能被讹诈,不扶就面临着良心上的谴责和舆论的压力。这个时候,你再拿“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来说话,就苍白无力了。因为你面临的是一个具体的问题,涉及到多种因素,很难用一个简单的道德判断来解决。
同样。重孝道,没错;遵守法律,维护公共利益,也没错。如果抽象地谈论“孝”的问题或者“法”的问题,人人皆可慷慨激昂,理直气壮。但在材料中,孝道与法律发生了尖锐的矛盾,私情与公理产生了对抗性的冲突。这就逼迫我们必须做出自己的选择,并为自己的选择寻找合理的证据和逻辑。写作,就是呈现自己的选择及其根据的过程。
这就是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遗憾的是,这样的写作还未能成为高考命题的主流。正是因此,我觉得2015年全国卷带了个好头,但愿它能成为风向标。
回到小陈的案例。或许意识到了事情的复杂性,命题者在措辞时也是如履薄冰,避免将问题简单化,避免发生伦理上和法律上的误导。事情发生在“高速公路”上,这是公共空间,遵循的应该公共规则;其次,小陈是在父亲“屡劝不改”、“迫于无奈”的情况下,“出于生命安全的考虑”举报的,而且是通过“私信”举报的,在一定程度上保护了父亲的名誉和脸面。显然,命题者并不希望考生简单地去否定或肯定什么,而是希望在复杂的两难境况之下,做出合理的选择。
情感与理性之间,道德与法律之间,冲突是难以避免的。人的成长过程,就是一个学会理性的权衡和选择的过程。那么,这个写作活动,不也是一个自我认识和自我教育的过程吗?
例文:
小陈:您好!看到有关你的新闻后深有感触。很惭愧,像你父亲一样,我以前开车时也有接听和拨打电话的陋习,受你爱父之心和此举的感动,以后一定改掉。
小陈,你的行为赢得了多数人的支持,也有少数人质疑和反对——你要宽容这种七嘴八舌的声音,这就是舆论,当有关你的新闻变成一个大众传播事件后,很多评论就跟你、跟事件本身无关了,你不要被这些争议所干扰,不要被“举报父亲”这个渲染性标签压得喘不过气来,坚信自己是以父亲能接受的方式表达了对父亲的爱。我知道,你这样做,绝不是“吾爱吾父,吾更爱原则”——而就是纯粹的爱父亲,以这种让父亲记忆深刻的方式改掉陋习。这种爱,只要父亲能够理解就足够了,无须别人的理解。
之所以有一些争议和质疑,是因为他们没有将心比心,没有同情的理解,而是一个凑热闹的看客和冰冷的旁观者。当这件事成为一个大众话题时,你成了被消费的热点。大众传媒从这条新闻中各取所需:网友需要的是伦理冲突和情法争议,媒体需要的是劲爆新闻和反常故事,评论员需要的是噱头和谈资,交警需要的是普法案例,律师需要的是以案说法,道学家需要的是道德高地,微博需要的是能增加点击的热点,微信圈需要的是能刷屏的温暖鸡汤。
而这一切,与你的需要没有关系。作为一个曾一直努力想让父亲改掉抽烟习惯的我知道,作为女儿的你,要的只是父亲能改掉这个开车陋习,要的是父亲免于被这种陋习所伤害,要的是开车的父亲平平安安回到家中和你一起吃晚餐。从新闻看,你的目的已经达到,父亲后来领悟到“觉得女儿确实说的很有道理,她是在对家人的生命负责,也是对家人爱的一种体现”。——父亲理解了你的良苦用心,读到了你的爱,那就足够了。
不要被“亲亲相隐”之类的伪伦理讨论所误导,那是键盘侠牵强附会的乱阐释。这不是会让父亲受到严惩的告密,而是一种提起注意的警示方式。也不要被“大义灭亲”之类的高调赞美所迷惑,这是把你和父亲对立起来的高级黑。这不是什么“大义”,就是纯粹的爱父之心,你“灭”掉的也不是亲情,而是父亲的陋习。能意识到开车打手机的交通陋习,是原则;能在一再劝说无效后坚持用其他方式去影响,是韧性;能在穷尽各种方式后想到报警,是可爱和智慧;最终赢得了你父亲的理解,是完美的佳话。
小陈,这一次事件你可能已经感受到了舆论的多元与复杂,当你走向社会,会更多接触到这种舆论生态,请坚守自己强大的内心,坚守自己内心崇高的爱与原则。
余党绪点评:
这是一篇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好作文。作者态度明朗,观点明确:支持小陈的选择。小陈因为爱父之心而选择举报,目的很单纯,就是为了帮助父亲改掉陋习,保护家人的安全,与“亲亲相隐”无关,也与“大义灭亲”无关,不必上纲上线,也不必过分引申。这样的论述显示了作者的智慧。
文章还帮助小陈分析了舆论的复杂情况,劝慰小陈坦然面对舆论的压力,颇合乎书信体的口吻和风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