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区千人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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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设计标准大全-千人指标

规划设计标准大全-千人指标

规划设计标准大全-千人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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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设计规范指标大全
中小学幼儿园:
每4000居民以上的住宅区应配小学及幼儿园,每8000居民应配中学。

每千人口按40名儿童配建幼儿园。

每千人口按80名小学生配建小学。

每千人口按80名中学生配建中学。

幼托:4班用地面积不低于18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不低于1200平方米。

6班用地面积不低于27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不低于1800平方米。

9班用地面积不低于37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不低于2200平方米。

12班用地面积不低于47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不低于3200平方米。

小学:12班用地面积不低于97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不低于2900平方米。

18班用地面积不低于118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不低于4300平方米。

24班用地面积不低于136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不低于5100平方米。

30班用地面积不低于157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不低于6200平方米。

中学:18班用地面积不低于155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不低于6300平方米。

24班用地面积不低于181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不低于8200平方米。

30班用地面积不低于317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不低于9100平方米。

36班用地面积不低于370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不低于11700平方米。

小区学校规模千人指标

小区学校规模千人指标

小区学校规模千人指标
首先,小区学校规模千人指标的设立是基于人口数量的。

随着人口的增加,教育需求也逐渐增加,因此需要相应增加学校规模。

这个指标的主要目的是让教育资源能够充分满足小区居民的需求,提供优质的学习环境和条件。

其次,小区学校规模千人指标的制定需要考虑小区人口数量的多少。

一般来说,一个小区的规模千人指标应该根据小区的具体情况来确定。

如果一个小区的人口数量较多,那么相应的学校规模也应该较大;反之,如果一个小区的人口数量较少,那么相应的学校规模也可以适度减小。

在制定小区学校规模千人指标时,还应该考虑到小区的发展趋势和人口变化情况。

如果一个小区未来的人口数量有望增加,那么学校规模的设定应该考虑到未来的发展需求并提前进行规划。

这样可以避免在人口增加后出现学校资源不足的情况。

此外,小区学校规模千人指标的设立还应该考虑到小区居民的生活区域和出行方式。

如果一个小区的居民相对分散,学校规模的设定应当充分考虑到居民的出行需求,并建立合理的交通配套设施。

这样可以方便居民前往学校,并减少交通拥堵问题。

总的来说,小区学校规模千人指标的设立是为了保障小区居民的教育需求,为他们提供优质的学习环境和条件。

这个指标应该根据小区的具体情况来确定,并考虑到小区的人口数量、发展趋势和人口变化情况,以及居民的生活区域和出行方式。

只有这样,才能确保小区内的学校规模与居民的需求相匹配,为他们提供良好的教育资源。

北京市居住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千人指标学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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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居住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千人指标
北京市居住公共服务设施规划设计指标(居住人口3~5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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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2 北京市居住公共服务设施规划设计指标(居住人口0.7~2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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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3 北京市居住公共服务设施规划设计指标(居住人口0.3~0.5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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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4 北京市居住公共服务设施规划设计指标(居住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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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区简要规范

居住区简要规范

1.总则居住区的人口规模:居住区(人)小区(人)组团(人)人口30000—50000 10000—15000 1000—3000注:街道办事处的管辖人口和居住区人口对应。

小学的服务人口和小区的人口对应。

居委会的管辖人口和组团人口对应。

还可对应:乡镇、中心村、和基层村。

2.术语、代号需要注意的几个术语:住宅建筑面积毛密度、住宅建筑面积净密度、建筑面积毛密度(容积率)、建筑密度、住宅建筑净密度。

拆建比:拆除的原有建筑总面积与新建建筑总面积的比值。

注: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开发的经济效益,是旧区改建中的一个必要指标。

代号:居住区用地(R)、住宅用地(R01)、公建用地(R02)、道路用地(R03)、公共绿地(R04)。

3.用地与建筑居住区用地平衡表(%):用地构成居住区小区组团住宅用地50—60 55—65 70—80公建用地15—20 12—22 6—12道路用地10—18 9—17 7—15公共绿地7.5—18 5—15 3—6居住区用地100 100 100人均居住区用地指标(㎡/人):规模层数建筑气候区ⅠⅡⅥⅦ(北部)ⅢⅤ(中西部)Ⅳ(南部)小区低层30—43 28—40 26—37多层20—28 19—26 18—25中高层17—24 15—22 14—20高层10—15 10—15 10—15注:规律是高层用地少、南方用地少(间距小)。

决定指标的主要因素:规模(居住区用地最多)、层数和建筑气候区。

4.规划布局与空间环境(略)5.住宅住宅间距是为了综合考虑:采光、通风、消防、防灾、管线埋设、视觉卫生等因素。

住宅日照标准:建筑气候区划ⅠⅡⅢⅦⅣ(广东、福建、海南)ⅤⅥ(高原)大城市中小城市大城市中小城市日照标准日大寒日冬至日日照时数>2h >3h >1h有效日照时间带8—16 9—15日照时间计算起点底层窗台面(室内地坪0.9m)注:主要考虑:建筑气候区、和城市规模两大因素。

老年人居住建筑(病房楼、学校)不低于冬至日>2h标准。

北京市居住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千人指标

北京市居住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千人指标

招收26岁儿童,占居住区总人口%,就近入园率90%,并考虑10%的外来人口因素,合30座/千人;建筑座,用地1415m2/座,每班25座。

小学学龄712岁,占居住区总人口%,入学率100%,并考虑10%的外来人口因素,合40座/千人;建筑座,用地座,每班40座。

初中学龄1315岁,占居住区总人口%,入学率100%,并考虑10%的外来人口因素,合20座/千人;建筑座,用地座,每班40座。

“九年一贯制”学校学龄715岁,占居住区总人口%,入学率100%,并考虑10%的外来人口因素,合60座/千人;建筑座,用地1416m2/座,每班40座。

(千人指标:建筑面积653~760m2,用地面积840~960m2)高中学龄1618岁,占居住区总人口%,入学率98%,并考虑10%的外来人口因素,合19座/千人;建筑座,用地座,每班45座。

611551260158117632351 40045014004508001000353520303530401200150035 30403650120015001500180035 203035286100老年人口占居住区总人口20%,百名老人设置床位张,合5床/千人。

按建筑1520m2/床,用地2530m2/床标准设置。

设置床位及相应娱乐康复健身设施(包含不少于30张床位的日间照料护理中心)。

3511500200025004000残疾人口占居住区总人口5%,百名残疾人设置床位4张,合2床/千人。

按建筑1520m2/床,用地2530m2/床标准设置。

设置床位及相应娱乐康复健身设施。

1401502052151702004000500023车位/户。

含居民汽车场库车位/户,社会停车场库车位/户。

190220235225037501500250035万门/处。

普通住宅的固定电话用户线不应少于2线(即2对线)/户,每万户居民须设置容量2万门。

5060万m2设一处。

独立设置:10万m2设一处,建筑面积120m2。

千人指标 名词解释

千人指标 名词解释

千人指标名词解释
千人指标是衡量一个国家、地区或机构发展水平的常用指标之一。

它通常指的
是人口数量与某种特定指标之间的关系,例如人均GDP、人均收入等。

千人指标
的计算方法是将某种特定指标的总量除以总人口数,并乘以1000,以得到千人的
平均值。

千人指标的使用可以帮助我们了解一个国家或地区在某个领域的整体发展水平。

例如,千人GDP指标可以反映一个国家的经济状况,千人收入指标可以反映一个
地区的收入分配情况。

通过比较不同国家、地区或机构的千人指标,我们可以评估其在经济、教育、卫生等方面的发展水平,以及不同群体之间的差距。

千人指标的计算方法相对简单,但在实际应用中需要考虑不同因素的影响。

例如,人口数量的统计精度、数据采集的可靠性等都会对千人指标的结果产生一定影响。

此外,千人指标只是一个普遍的参考,无法完全反映一个国家或地区的复杂现实情况,因此在分析和比较数据时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

总之,千人指标是衡量一个国家、地区或机构发展水平的重要指标之一。

通过
计算某种特定指标与总人口之间的关系,可以了解该国家、地区或机构在某个领域的平均水平,并与其他国家、地区或机构进行比较,为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赤峰市居住配套公共服务设施规划设计指标

赤峰市居住配套公共服务设施规划设计指标

赤峰市居住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规划设计指标
说明:1、赤峰城区内居住区规模相对较小,大多数小区并没有达到《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中居住小区的规模即1.0—1.5万人,而是居住组团规模即0.1—0.3万人或稍微大一点,所以有些公共服务设施不能严格按照《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去设置,所以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对于部分配套设施,表中的设置标准略高于规范的要求。

如幼儿园只有在居住小区(1.0—1.5万人)中设置,我们将其设置标准即人口规模降低到0.3—0.5万人。

如果由于地块相对独立距其他幼儿园较远,则按服务半径要求设置幼儿园,同时所设置的幼儿园规模不一定执行规范,而是按实际情况确定规模。

2、小学、幼儿园、垃圾转运站、热力站等有关设施在控制性详细规划阶段就已经进行了规定,在控制分图则中就有了明确的标示,其布局是在编制控制时就已经进行了全盘的考虑。

千人指标

千人指标

附录A 附图及附表公共服务设施各项目的设置规定附表A.0.36 公共服务设施6.0.1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也称配套公建),应包括: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商业服务、金融邮电、社区服务、市政公用和行政管理及其它八类设施。

6.0.2居住区配套公建的配建水平,必须与居住人口规模相对应。

并应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和同时投入使用。

6.0.3居住区配套公建的项目,应符合本规范附录A第A.0.6条规定。

配建指标,应以表6.0.3规定的千人总指标和分类指标控制,并应遵循下列原则:公共服务设施控制指标(㎡/千人) 表6.0.3注:①居住区级指标含小区和组团级指标,小区级含组团级指标;②公共服务设施总用地的控制指标应符合表3.0.2规定;③总指标未含其它类,使用时应根据规划设计要求确定本类面积指标;④小区医疗卫生类未含门诊所;⑤市政公用类未含锅炉房。

在采暖地区应自行确定。

6.0.3.1各地应按表6.0.3中规定所确定的本规范附录A第A.0.6条中有关项目及其具体指标控制;6.0.3.2本规范附录A第A.0.6条和表6.0.3在使用时可根据规划布局开式和规划用地四周的设施条件,对配建项目进行合理的归并、调整,但不应少于与其居住人口规模相对应的千人总指标;6.0.3.3当规划用地内的居住人口规模界于组团和小区之间或小区和居住区之间时,除配建下一级应配建的项目外,还应根据所增人数及规划用地周围的设施条件,增配高一级的有关项目及增加有关指标;6.0.3.4(取消该款)6.0.3.5(取消该款)6.0.3.6旧区改建和城市边缘的居住区,其配建项目与千人总指标可酌情增减,但应符合当地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6.0.3.7凡国家确定的一、二类人防重点城市均应按国家人防部门的有关规定配建防空地下室,并应遵循平战结合的原则,与城市地下空间规划相结合,统筹安排。

将居住区使用部分的面积,按其使用性质纳入配套公建;6.0.3.8居住区配套公建各项目的设置要求,应符合本规范附录A第A.0.7条的规定。

北京市居住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千人指标

北京市居住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千人指标
可与有关项目组合,设于住宅底层。
10
社区居民委员会
2030
190
还可包括其它便民服务项目。
可与有关项目组合或设于住宅底层。
11
物业管理用房
20
200
可包括房管、维修、绿化、环卫、保安、家政服务、市政管理、社区治安管理自动化监控等。
2
可与有关项目组合或设于住宅底层。
小计
6080
社会福利
12
托老所
90
130
宜安排在地下室或地下。
小计
321597
270614
总计
2765
3196
2807
3437
建筑面积人,用地面积人。
附表2北京市居住公共服务设施规划设计指标(居住人口~2万人)
类别
序号
项目名称
千人指标
一般规模
配置规定
服务规模
(万人/处)
备注
建筑面积
(m2)
用地面积
(m2)
建筑面积
(m2/处)
用地面积
(m2/处)
1500
含工商、税务。
35
可与有关项目组合。
13
派出所及巡察
3040
3650
12001500
15001800
35
14
社区居民委员会
2030
190
还可包括其它便民服务项目。
可与有关项目组合或设于住宅底层。
15
社区卫生监督所
5
35
可与有关项目组合或设于住宅底层。
16
物业管理用房
20
200
可包括房管、维修、绿化、环卫、保安、家政服务、市政管理、社区治安管理自动化监控等。

小区学校规模千人指标

小区学校规模千人指标

小区学校规模千人指标近年来,随着城乡交通的发展,农村地区的小学教育规模越来越大。

但是,随着农村地区人口出现不均衡、经济收入出现差距等情况,小学学校在乡村教育质量方面存在着一定的问题。

针对这种情况,政府提出了一个全新的“规模千人指标”,旨在推动乡村教育的改革和进步。

“规模千人指标”的最主要目的在于提高乡村教育质量,即提高学校的硬件环境、提高师资力量,并建立便捷的教学管理和教学服务机制。

首先,要求学校校区要进行扩建,扩大教室数量,改善普通教室、实验室等设施设备及教室空调设备等。

其次,要求学校及其各职能部门要建立更严格的师资队伍管理制度,并鼓励学校教师不断完善自身教学水平,为学生们提供更丰富的教育服务。

此外,“规模千人指标”还要求学校要建立便捷的教学管理机制,在教学过程中实行更加严格的学校管理制度。

比如,要实行统一的课程计划、排课表、考试制度和日常管理制度,建立合理的考勤管理制度,以及每学期给学生分配作业、课外实践等,为学生提供更加全面的教育资源。

同时,“规模千人指标”还明确了学校要建立便捷的家庭教育服务机制,即要实施家长学校和家庭教育,为家长和学生提供家庭教育和专业咨询服务,建立双向家长学生互动沟通机制,加强家长对学生教育的指导和参与。

此外,学校还要积极参与活动,为学生提供身心发展的机会,调动社会各界的爱心,从而推动乡村教育的改革和进步。

综上所述,“规模千人指标”提出了提高乡村教育质量的应对方案,主要包括改善学校的硬件环境、提升师资力量、建立便捷的教学管理和教学服务机制以及家庭教育服务机制等。

通过这些措施,我们可以促进乡村教育的改革和进步,为乡村学生提供更加全面、丰富的教育服务。

建议学校应加强管理,提升教育质量,做好教育保障工作,让每一个村庄的孩子都有机会得到优质教育。

千人指标(0.7-2万人)

千人指标(0.7-2万人)

1

交 通
公交首末站 出租汽车站 存自行车处 居民汽车场库
300 0
2000 100
420 0 0 0
1 0.5 0.6~0.9
0 3 2 5000
0
根据规划区域统筹安排,应独立用地。 宜结合小区出入口在道路用地以外单独设置。 可利用地下室存车,分散设置。 宜做地下车库。 社会停车场库根据规划布局确定,可独立区域,也可与居民汽车场库结 车位 合,设于地上或地下。
20 20 20 60
30 30 20 80 0 0
160 190 200
280 280 280 840
420 420 280 1120 0 0
0
含社区服务信息网络站。1000~3000户/处。
0.3~0.9 0.3~0.9 0.7~2
2 1 1
处 处 处
可与有关项目组合或设于住宅底层。 可与有关项目组合或设于住宅底层。 可与有关项目组合或设于住宅底层。
规模(千人) 类 别
14 千 人 指 标 序 号 项 目 名 称 一 般 规 模 用地面积(平方米) 建筑面积 (低限) (平方米) 3934 建筑面积(平方 用地面积(平方 建筑面积(平方 米) 米) 米) 8班2100/12班 2800
北京市新建改建居住区(3-5万人)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指标 实际指标 建筑面积 用地面积 用地面积 配 置 规 定 (高限) (低限) (高限) (平方米) (平方米) (平方米) 4340 5880 收2~6岁儿童,占居住区总人口3%,就近入园90%,并 6300 适当留有余地,合30座/千人;建筑9.38~10.32平方 米/座,用地14~15平方米/座,每班25座。 小学学龄7~12岁,占居住区总人口3.6%,入学率 7952 100%,并考虑10%的外来人口因素,合40座/千人;建 筑10.08~11.03平方米/座,用地12.76~14.20平方 米/座,每班40座。初中学龄13~15岁,占居住区总人 口1.8%,入学率100%,并考虑10%的外来人口因素,合 20座/千人;建筑12.71~13.82平方米/座,用地 16.70~19.12平方米/座,每班40座。“九年一贯制 ”学校学龄715岁,占居住区总人口5.4%,入学率 5348 100%,并考虑10%的外来人口因素,合60座/千人;建 筑10.8912.67m2/座,用地1416m2/座,每班40座 。(千人指标:建筑面积653~760m2,用地面积 840~960m2) 19600 0 0 可包括文化娱乐 (多功能影视厅、文娱艺术等),图书 0 阅览,科技活动,青少年活动,康乐(健身房、棋牌室 、室内体育活动等)等设施。 可包括户外娱乐、集会、露天表演、儿童游戏、综合 6300 健身、篮球、门球等场地。 6300 0 可包括便利店、综合超市、再生资源回收点、银行储 0 蓄所等。 0

千人指标表

千人指标表

15 菜市场 商业金融 16 餐饮店 17 银行储蓄 小计 18 邮政支局 19 基层环卫机构 20 小型垃圾转运站 110kV变电站(35kV变 电站)
1000 500 200 21700 500 800 300 3000 (1500) 200 200 500 5500
21 市政公用
22 煤气服务站 23 自来水服务站 24 公交首末站 小计 25 公建预留用地 总计 居住小区级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 分类 序号 1 小学 教育 小计 3 社区卫生服务站 医疗卫生 小计 4 文化体育 绿地 社区文化活动站(会 所) 2 幼儿园 项目 配置内容
2000 50 2050 200 25 50
275 15975

一般规模 建筑面积 200
200 90 300 390
6 居委会 行政管理 小计 8 早点铺 商业 小计 10 自行车存车处 11 机动车存车场(库) 12 垃圾分类投放点 13 热交换站 9 便利店 7 社区警务室
100 15 115 90 120 210
3000 5000
60
6500
130 3770
3000
5000 ≥10000
100 2900 500 14500 ≥830 120 3480 20 580 50 1450 150 35 1015 35 1015 3 87 73 20 580 160 20 580 24 696 24 696 164 25 725 30 870
500 14500 533 30 870 90 2610 120 40 1160 120 3480 160 15 435 50 1450 65 20 580
127
147
70
20 120 120 ≥90 150 270 60 150 90 180

千人指标

千人指标

附录A 附图及附表公共服务设施各项目的设置规定附表A.0.36 公共服务设施6.0.1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也称配套公建),应包括: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商业服务、金融邮电、社区服务、市政公用和行政管理及其它八类设施。

6.0.2居住区配套公建的配建水平,必须与居住人口规模相对应。

并应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和同时投入使用。

6.0.3居住区配套公建的项目,应符合本规范附录A第A.0.6条规定。

配建指标,应以表6.0.3规定的千人总指标和分类指标控制,并应遵循下列原则:公共服务设施控制指标(㎡/千人) 表6.0.3注:①居住区级指标含小区和组团级指标,小区级含组团级指标;②公共服务设施总用地的控制指标应符合表3.0.2规定;③总指标未含其它类,使用时应根据规划设计要求确定本类面积指标;④小区医疗卫生类未含门诊所;⑤市政公用类未含锅炉房。

在采暖地区应自行确定。

6.0.3.1各地应按表6.0.3中规定所确定的本规范附录A第A.0.6条中有关项目及其具体指标控制;6.0.3.2本规范附录A第A.0.6条和表6.0.3在使用时可根据规划布局开式和规划用地四周的设施条件,对配建项目进行合理的归并、调整,但不应少于与其居住人口规模相对应的千人总指标;6.0.3.3当规划用地内的居住人口规模界于组团和小区之间或小区和居住区之间时,除配建下一级应配建的项目外,还应根据所增人数及规划用地周围的设施条件,增配高一级的有关项目及增加有关指标;6.0.3.4(取消该款)6.0.3.5(取消该款)6.0.3.6旧区改建和城市边缘的居住区,其配建项目与千人总指标可酌情增减,但应符合当地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6.0.3.7凡国家确定的一、二类人防重点城市均应按国家人防部门的有关规定配建防空地下室,并应遵循平战结合的原则,与城市地下空间规划相结合,统筹安排。

将居住区使用部分的面积,按其使用性质纳入配套公建;6.0.3.8居住区配套公建各项目的设置要求,应符合本规范附录A第A.0.7条的规定。

千人指标表

千人指标表

435
580
90
120
50
2610 3480 1450
120
160
65
70
30
35
870 1015
5
6
145
174
35
41
30
120
150
60
90
210
270
150
180
870
20
30
580
870
50
60
6
120
200
270 7830 1607 46603
540 15660
83、103
、 138、
16 电信设备间
17 有线电视设备间
小计 总计
规划建筑面积
规划户数
人数标准
一般0
18900 21000
11500
20700 23000
23050 3000
39600 3000
44000
3000 7500
3000 5000
500
6500
2500 3000 5000
1300 1000
1000
160 60 42
262 25062
1500
1500
240 100
382 28782
80 2320
60 1740 140
885
100 2900
30 870 130
100 2900
150 4350
100
150
16 464
12 348
4 116
32 1886
24 696 20 580
48 2138
一般规模㎡/处

居住小区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指标

居住小区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指标

400-8000
(集中绿地)
1、小于2000人的居住区按500 m2/千人计算,以上按1000 m2/千人计算;
2、至少60%的公共绿地应集中设置为一处,但最小面积不小于400 m2。
备注:上述项目加★的,在编制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时确定,建设单位须严格依据设计要求或土地出让条件中的要求进行设置;其他项目除特别注明外,均应对照上表和规定中的设置要求配置。
02
物业管理







一般性商业设施
03
★农贸市场
50

600-800
5000
1、根据周边服务人口,结合农贸市场布点规划,在分区规划或编制单元控制性详规阶段确定。
2、一般服务半径一般500-800米,服务人口12000人以上。
04
商业零售服务
300-600



1、商业零售服务设施面积不得超过小区总建筑面积的2%;
文化娱乐(会所)
100-150

600-1200

1、人口大于2000人应设置;
2、宜结合或靠近同级集中绿化广场设置。
07
托老所
80

600-1000

1、人口大于5000人应设置;
2、一般规模30-50床,每床建筑面积不低于20 m2;
3、宜靠近集中绿化广场安排,可与老年活动中心合并设置;
08
★养老院
2、应设置在小区内部,不得沿城市道路布置;
3、建筑面积大于600 m2、且设计为集中开口的商业综合体形式,可以有条件地沿城市道路布置。
半公益性服务设施
05
社区卫生服务站

住宅小区公共服务设施定额指标计算

住宅小区公共服务设施定额指标计算

住宅小区公共服务设施定额指标计算住宅小区公共服务设施定额指标计算住宅小区公共服务设施定额指标的计算住宅小区公共服务设施定额指标的确定是一项较复杂和细致的工作,也是一项涉及面很广的城市建设技术政策,合理地确定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定额指标,不仅关系到居民生活的方便程度,而且涉及到房地产投资及城市用地的合理使用。

影响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定额指标的因素较多,如国家经济发展水平,居民的生活水平,建造地段原有设施本身的合理规模等。

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的控制标准,以”千人指标”为主,同时对照公共服务设施应占住宅建筑面积的比重,对于新建居住区商业服务设施的规划控制标准,可采用”千户指标”。

1.千人指标,即每千居民拥有各项公共服务设施的建筑面积和用地面积。

千人指标是以每千居民为单位根据公共建筑的不同性质而采用不同的计算建筑面积和用地面积的。

例如幼托、中小学、饭店、食堂等以每千人多少座位来计算,而门诊所按每千人每日就诊人次为定额单位,商业则按每千人售货员岗位为计算单位计算,然后折合成每千人建筑面积和用地面积。

一些与居住生活密切相关的基层公共服务设施,因受其本身的最小规模和合理的服务半径的制约,有时需反过来从公共服务设施自身的最小容量、规模及合理的服务半径来确定服务的人数或户数。

采用千人指标的计算方法便于规划定点、定面积和分级配套,不足之处是按人口定量,弹性较小,且因此计算的总面积受每户平均人口增减的影响较大。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中对各类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千人控制指标进行了明确的规定,见表3-9。

公共服务设施的面积也可以根据它占住宅建筑面积的比重来计算,这一比重是商业部门采用的控制商业服务设施规模的方法,便于控制商业服务网点的总面积和总投资。

商服网点数可随居民消费水平的提高而增加,以适应居民不断提高的生活水平,为增设公共服务设施项目或增加一些公共服务设施网点的面积创造了条件。

但此计算方法无具体项目及指标进行有效的控制,弹性太大,不便于规划、配套和设计,且由于各地建设条件不同,每户建筑面积标准不一,即使比重相同,每户居民所拥有的商服网点的建筑面积绝对值也不一样。

居住区千人指标

居住区千人指标

75
2500
一般以街道办事处所辖区域为范围设置,可设综合病床。
3-5
卫 生
小计
74
75
7
200
可包括文化娱乐(多功能影视厅、文娱艺术等),图书阅览,科 0.7-1
可结合商业服务设施或社区管理服务设施综合设置。

室内文体活动中心
技活动,青少年活动,康乐(健身房、旗牌室、室内体育活动

等)等设施。
体8 育
直跑道,25 班以上学校应设不低于 200 米的环形跑道和
4
217-233
317-363 24 班 13000 24 班 19000 高中学龄 16-18 岁,占居住区总人口 1.8%入学率 98%,并考虑 6-8.5
100 米的直跑道。
30 班 16000 30 班 23000 10%的外来人口因素,合 19 座/千人;建筑 11.42-12.28 平方米
宜在地上首层设置,与商业服务中心结合或临近设置,便 于邮政服务及生产。 仅设电信设备机房,不含管理办公用房。
区分不同情况,酌情安排。鼓励采用用地面积较小的方式。 可结合其它配套设施综合设置。 区分不同情况,酌情安排。鼓励采用用地面积较小的方式。 应按相关设计规范考虑安全距离。
仅考虑设备用房,不含管理用房。 尽量与其它配套设施综合设置。
0.7-1.5 0.5
用地面积 6-8 平方米/100 户。 无城市热网地区按不同燃料种类设置。 燃煤锅炉房:50-100 万平方米设一处,用地面积 140 平方米/ 万平方米。 燃气锅炉房:3-10 万平方米设一处,用地面积 10-40 平方米/ 万平方米。 城市热网地区设置。 一般 10 万平方米左右(不大于 20 万平方米)设一处。 如未与城市再生水管网相连,建筑规模 5 万平方米以上者应设 置,建筑面积 20 平方米/万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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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分户供热的可不设置。 宜安排在地下室或地下。
301-597 2745-3196
260-614 2797-3437
建筑面积 3.0 平方米/人,用地面积 3.1 平方米/人。
附表四
类 别 序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号 1 2
居住公共服务设施规划指标
项目名称
(居住人口 0.7-2 万人)
配置规定 招收 2-6 岁儿童,占居住区总人口 3.0%,就近入园率 90%,并 考虑 10%的外来人口因素,合 30 座/千人;建筑 9.38-10.32 平 方米/座,用地 14-15 平方米/座,每班 25 座。 小学学龄 7-12 岁,占居住区总人口 3.6%,入学率 100%,并考 虑 10%的外来人口因素, 合 40 座/千人; 建筑 10.08-11.03 平方 米/座,用地 12.76-14.20 平方米/座,每班 40 座。 初中学龄 13-15 岁,占居住区总人口 1.8%,入学率 100%,并考 虑 10%的外来人口因素, 合 20 座/千人; 建筑 12.71-13.82 平方 米/座,用地 16.70-19.12 平方米/座,每班 40 座。 “九年一贯制”学校学龄 7-15 岁,占居住区总人口 5.4%,入学 率 100%,并考虑 10%的外来人口因素,合 60 座/千人;建筑 10.89-12.67 平方米/座,用地 14-16 平方米/座。 (千人指标: 建筑面积 653-760 平方米,用地面积 840-960 平方米) 服务规模 (万人/处) 0.7-1.0 备注
1 10 10 12 10 21 138-482
200 120 50 150
6
97-337 33 锅炉房
34 35
热力点 污水再生利用装置 小计 总计
36-72
200
用地面积 6-8 平方米/100 户。 无城市热网地区按不同燃料种类设置。 燃煤锅炉房:50-100 万平方米设一处,用地面积 140 平方米/ 万平方米。 燃气锅炉房:3-10 万平方米设一处,用地面积 10-40 平方米/ 万平方米。 城市热网地区设置。 一般 10 万平方米左右(不大于 20 万平方米)设一处。 如未与城市再生水管网相连,建筑规模 5 万平方米以上者应设 置,建筑面积 20 平方米/万平方米。
1155-1260 24 50 74 200
1581-1763 300 2500 0.7-2 3-5
小学:18 班规模建筑 7500 平方米,用地 9500 平方米; 服务规模 1.8 万人/处。24 班规模建筑 10000 平方米,用 地 12500 平方米;服务规模 2.4 万人/处。24 班以下学校 应设不低于 200 米的环形跑道和 60 米的直跑道。 初中:18 班规模建筑 9500 平方米,用地 1300 平方米; 服务规模 3.6 万人/处。24 班规模建筑 12500 平方米,用 地 17000 平方米;服务规模 4.8 万人/处。30 班规模建筑 15600 平方米,用地 21000 平方米;服务规模 6 万人/处。 24 班以下学校应设不低于 200 米的环形跑道和 100 米的 直跑道,25 班以上学校应设不低于 200 米的环形跑道和 100 米的直跑道。 “九年一贯制” 学校设置 200 米环形跑道和 100 米直跑道, 有条件的应设置 400 米环形跑道, 同时应保证设置足够的 蓝、排球场地。 中学:30 班规模建筑 16000 平方米,用地 22000 平方米; 服务规模 3 万人/处。高中应设不低于 400 米的环形跑道 和 100 米的直跑道, 一般小校(园)采用高限,大校(园)采用低限,标准较 高大校(园)可采用高限。 含卫生服务中心的居住区不再设置卫生服务站。
1.2-2.4
初中 教 育 4 217-233 317-363 24 班 13000 30 班 16000 36 班 19000 24 班 19000 30 班 23000 36 班 28000
6-8.5
高中
小计 医 疗 卫 生 文 化 体 育 商 业 服 务 5 6 社区卫生服务站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小计 7 室内文体活动中心 8 室外文体活动场 小计 菜市场 其他商业服务 小计 11 社区服务中心 社 区 管 理 服 务 12 13 14 15 16 街道办事处 派出所及巡察 社区居民委员会 社区卫生监督所 物业管理用房 小计
服务规模 (万人/处) 3-5
备注 宜独立设置,可与幼儿园相邻设置。最低规模 120 床/所。
17 社 会 福 利 18 19
养老院 老年活动场站 残疾人康复托养所 小计 公交首末站 出租汽车站 存自行车处 居民汽车场库 小计 30 20 52 190-220 20 35 140-150 30 205-215 170-200 20 20 30-40 25 50-60 140-200 1500-2000 175-250 2500-4000
幼儿园 小学
千人指标 一般规模 建 筑 面 积 用地面积 建 筑 面 积 用地面积 (平方米) (平方米) (平方米) (平方米) 281-310 420-450 8 班 2100 8 班 3000 12 班 2800 12 班 4200 403-441 254-276 510-568 334-382 “九年一贯 制”学校 18 班 8000 27 班 12000 36 班 15000 “九年一贯 制”学校 18 班 11000 27 班 16000 36 班 21000
可与有关项目组合。 可与有关项目组合或设于住宅底层。 可与有关项目组合或设于住宅底层。 可与有关项目组合或设于住宅底层。
86-100
类 别
序 号
项目名称
千人指标 一般规模 建 筑 面 积 用地面积 建 筑 面 积 用地面积 (平方米) (平方米) (平方米) (平方米) 90 130 2700 3900
24 25 26 27 28 市 政 公 用 29 30 31 32
邮政所 电信机房 开闭所 配电室 燃气调压站 有线电视基站 密闭式清洁站 公厕 垃圾分类投放站
200 2250-3750 1500-2500 3-5 万门/处 普通住宅的固定电话用户线不应少于 2 线(即 2 对线)/户,每 万户居民需设置容量 1.5-2 万门。 50-60 万平方米设一处。 独立设置:10 万平方米设一处,建筑面积 120 平方米。 箱式:2-3 万平方米设一处,建筑面积 6 平方米。 地上调压柜:建筑面积 6-10 平方米,用地面积 25 平方米。 地下调压站。 楼栋式:在建筑物外墙设置。 基站:2-3 万户设一处。 光电转换间: 100 户设一处, 建筑面积 4 平方米, 可不单独占地。
0.7-1
可结合商业服务设施或社区管理服务设施综合设置。
0.7-1
宜设于公共绿地附近,兼有避难场所的功能。
9 10
可包括便利店、餐饮、综合超市、再生资源回收点、银行储蓄 所等 1000 可包括优抚服务、社会福利、咨询服务、婚姻服务、计生宣传 咨询、家庭劳务服务等及相应管理用房和社区服务信息网络中 心。 含工商、税务
0.7-1 5
100 床位左右,含教学训练、康复娱乐门诊设施等,可结 合养老院设置。
交 通
20 21 22 23
300
4000-5000 100
停放出租汽车,为出租汽车送客、待客服务。 按停车场配建标准表 按停车场配建标准表
2-3 0.5
根据规划区域统筹安排,应独立用地。 宜结合小区出入口在道路用地以外单独设置。 可利用地下室存车,分散设置。 宜做地下车库。 社会停车场库根据规划布局确定,可独立区域,也可与居 民汽车场库结合,设于地上或地下。 宜在地上首层设置,与商业服务中心结合或临近设置,便 于邮政服务及生产。 仅设电信设备机房,不含管理办公用房。
附表三居住公共服务设施规划指标
类 别 序 号 1 幼儿园 2 3 小学 项目名称 千人指标 一般规模 建 筑 面 积 用地面积 建 筑 面 积 用地面积 (平方米) (平方米) (平方米) (平方米) 281-310 420-450 8 班 2100 8 班 3000 12 班 2800 12 班 4200 403-441 254-276 510-568 334-382 “九年一贯 制”学校 18 班 800 27 班 12000 36 班 15000 “九年一贯 制”学校 18 班 11000 27 班 16000 36 班 21000
配置规定 老年人口占居住区总人口 20%,百名老人设置床位 2.5 张,合 5 床/千人。按建筑 15-20 平方米/床,用地 25-30 平方米/床标准 设置。设置床位及相应娱乐康复健身设施(包含不少于 30 张床 位的日间照料护理中心) 娱乐康复健身设施及活动场所 残疾人口居住区总人口 5%,百名残疾人设置床位 4 张, 合 2 床/ 千人。按建筑 15-20 平方米/床,用地 25-30 平方米/床标准设 置。设置床位及相应娱乐康复健身设施。
0.7-2
21 43 1
21
300 120 6
300
3
25
区分不同情况, 酌情安排。 鼓励采用用地面积较小的方式。 可结合其它配套设施综合设置。 区分不同情况, 酌情安排。 鼓励采用用地面积较小的方式。 应按相关设计规范考虑安全距离。 仅考虑设备用房,不含管理用房。 尽量与其它配套设施综合设置。 0.7-1.5 0.5 宜靠近老年人活动场所或公交首末站附近。 尽可能附建于 其他建筑内。 仅用于放置垃圾分类收集设施。 燃煤:应按集中锅炉房设置。 燃气: 可因地制宜, 按建筑组团设置分散的中小型锅炉房。 采用分户供热的可不设置。
75 75
一般以街道办事处所辖区域为范围设置,可设综合病床。
20 220 20 680 700 20-30
400-450 400-450 1000-2000 1500-2000
可包括文化娱乐(多功能影视厅、文娱艺术等) ,图书阅览,科 技活动,青少年活动,康乐(健身房、旗牌室、室内体育活动 等)等设施。 可包括户外娱乐、集会、露天表演、儿童游戏、综合健身、篮 球、门球等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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