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土地一级开发简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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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阳市土地储备实施办法的通知-筑府发[2011]57号

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阳市土地储备实施办法的通知-筑府发[2011]57号

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阳市土地储备实施办法的通知正文:---------------------------------------------------------------------------------------------------------------------------------------------------- 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阳市土地储备实施办法的通知(筑府发〔2011〕57号)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贵阳市土地储备实施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一年八月二十九日贵阳市土地储备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土地宏观调控,规范土地市场运行,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合理配置土地资源,提高建设用地保障能力和城市土地经营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的通知》(国发〔2001〕15号)和《国土资源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土地储备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土资发〔2007〕27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市域内的土地储备及其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土地储备,指市和县(市)人民政府为实现调控土地市场、促进土地资源合理利用,依法取得土地,进行前期开发整理、储备供应土地的行为。

第四条市和县(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土地储备机构具体负责土地储备工作;国土资源部门负责协调土地征收转用报批、权证发放登记、土地供应等相关工作;各区(市、县)人民政府负责征收转用组件报批、组织实施土地征收、房屋征收等工作。

贵阳市土地矿产资源储备中心(以下简称“市土地储备中心”)委托市、区(市、县)属国有公司或由区(市、县)人民政府通过招标等公开形式选择土地一级开发实施单位,具体实施土地一级开发整理并由市土地储备中心与土地一级开发实施单位签订委托合同。

土地一级开发流程及收益模式

土地一级开发流程及收益模式

土地一级开发流程及收益模式土地一级开发流程及收益模式一、土地一级开发现状近些年来,由于我国国民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城市化进程也在加快发展,城市土地供需矛盾日益紧张。

地方政府积极供应土地以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而地方政府和企业合作可以发挥各自的“比较优势”——政府负责规划手续、一级开发立项、征地手续、项目验收等行政审批工作,而企业则可从事建设资金的筹措与投入、建设工程的组织与实施、土地招商的组织等自己更为擅长的工作。

在这种背景下产生了“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的土地一级开发模式。

它强调在城市规划的前提下,首先把“生地”开发成“熟地”,然后再进入土地市场进行交易。

目前各企业的土地一级开发项目多局限在某个区域或某个省份,各企业介入土地一级开发的目的各不相同,其中以房地产企业和政府投资平台公司为主,如“云南城投”是云南省政府市政建设的投资平台,参与土地市场一级开发主要体现政府的意志;贵阳的“中天城投”是房地产企业为开发房地产提前介入土地一级开发市场,降低二级市场拿地成本的典型代表。

二、土地一级开发的流程与分工土地一级开发,即由政府委托企业按照城市规划功能、竖向标高和市政地下基础设施配套指标等要求,对一定区域范围内的城市国有土地(毛地)或乡村集体土地(生地)进行统一的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并进行适当的市政配套设施建设,使该区域范围内的土地达到“五通一平”或“七通一平”的建设条件(熟地),再进行有偿出让或转让的过程。

土地一级开发实施流程具体如下:㈠策划及前期准备阶段⒈土地一级开发计划土地储备部门依据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近期建设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和土地供应年度计划等编制一级开发计划,由国土局负责。

⒉城市专项规划与土地一级开发计划城市规划及其他专项规划是土地一级开发实施方案的指导性文件。

包括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城市道路与交通规划、城市景观与环境规划、城市给水与排水规划、城市能源与通讯规划等。

土地一级开发模式和二级开发模式总结

土地一级开发模式和二级开发模式总结

土地一级开发模式和二级开发模式总结土地一级开发模式和二级开发模式是指在土地利用中的两种常见模式。

一级开发模式是指在原始土地上进行的首次开发和利用。

二级开发模式是基于一级开发的基础上,再次对土地进行改造和利用的模式。

本文将对这两种模式进行总结,并探讨它们的差异和优劣势。

一级开发模式是指对尚未开发或利用的土地进行首次改造和利用。

常见的一级开发模式包括农业开发、工业开发和城市化进程中的城市建设等。

在一级开发中,通常需要进行大规模的土地清理、平整和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

一级开发的优势在于可以充分利用土地资源,满足人们的居住、生产和发展需求。

然而,一级开发也存在一些问题,比如破坏原始生态环境、浪费土地资源,以及可能造成的环境污染等。

因此,对于一级开发,应采取科学合理的规划和管理,以最大限度地减少负面影响。

二级开发模式是在一级开发的基础上,对已经开发利用的土地进行再次改造和再利用的模式。

这种模式多见于城市化进程中,随着城市的不断发展,原有的城市功能和用地需要进行调整和重新规划。

二级开发的常见形式包括城市更新、旧工业区改造和土地复垦等。

二级开发的优势在于能够使土地资源得到更加充分的利用,提高城市功能和用地效益。

二级开发还有助于改善城市环境,提升居民生活质量。

然而,二级开发也存在一些挑战,包括旧城区保护、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土地复垦技术和成本等问题。

因此,在进行二级开发时,需要充分考虑这些问题,制定相应的政策和措施。

综上所述,一级开发模式和二级开发模式在土地利用中具有不同的特点和优势。

一级开发是对原始土地进行首次改造和利用,可以满足人们的居住和生产需求,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

二级开发是在一级开发的基础上,对已经开发利用的土地进行再次改造和再利用,能够进一步充分利用土地资源,提高城市功能和效益,同时也要面对一些挑战和难题。

因此,在土地开发中,应根据具体情况选择适合的开发模式,并加强规划和管理,以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浅析土地一级开发

浅析土地一级开发

浅析土地一级开发土地一级开发一、何谓土地一级开发?1、基本概念土地一级开发,是指由政府或其授权委托的企业,对一定区域范围内的城市国有土地、乡村集体土地进行统一的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并进行适当的市政配套设施建设,使该区域范围内的土地达到“三通一平”、“五通一平”或“七通一平”的建设条件(熟地),再对熟地进行有偿出让或转让的过程。

2、延伸理解从空间上来讲,土地一级开发可分为成片开发及分片开发两类。

当然,这只是业内约定俗成的说法,并非法律层面的明确界定;从时间上来讲,一种是先一、二级开发分离的形式,另一种是一级开发包含于二级开发的形式;从性质上来讲,一类是存量一级开发,包括旧城改造、旧村改造、城中村改造及退二进三(工业厂区改商业、住宅等第三产业)项目,另一种是增量一级开发,包括征用和农转用土地,一些是已纳入城市总体规划的成片征地开发,有些则规划区以外单独立项基建类项目。

二、土地一级开发常见操作模式1、区域土地开发模式的转变当前,区域土地开发中呈现三个方面的转变:粗放开发方式向集约开发方式的转变坚持科学发展观,严格按照规划进行控制和开发,确保土地资源的集约高效利用,尤其在地下空间,社区公建配套、社区教育配套等方面,探索高度集约化的土地使用方式。

房地合一方式向房地分离方式的转变充分发挥政府、一级开发企业、二级房产开发企业各自的优势和作用,形成土地开发商、房地产开发商、销售商各司其职的房地产开发链。

生地开发方式向熟地开发方式的转变以统一规划、统一配套为原则,通过超前的市政基础设施开发,生态环境系统的构建,交通、商业、文体设施配套,为进驻的房产开发企业创造良好的房产开发基础条件。

2、土地一级开发常见模式从实施主体的角度看,土地一级开发主要分为政府主导和企业主导两种模式,两者有着显著的差异。

政府主导模式政府主导模式下,政府作为土地的所有者代表,将土地一级开发列为土地整理储备中心的一项职能,由土地整理储备中心或其组建机构完成全部的一级开发工作,一级开发的资金主要来自政府财政专项拨款。

土地一级开发成本

土地一级开发成本

1、土地一级开发成本土地一级开发成本是指在政府规划的土地一级开发区域红线内实施土地一级开发全过程的费用。

由项目前期费用、征地拆迁补偿费用、公共区域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费用、公共配套设施建设费用、工程建设其他费用、管理费、财务费用、土地招拍挂中的交易费用、公共市政配套设施移交前的管理费用等构成。

2、土地一级开发作用①土地一级开发成本是项目决策的依据土地一级开发项目投资巨大、建设周期长等特点决定了土地一级开发成本对土地一级开发项目决策的重要性。

政府或土地一级开发企业是否有足够的资金实施土地一级开发项目,是土地一级开发项目决策中主要考虑的问题。

如果土地一级开发成本超过投资者的财务能力,就会使决策者放弃土地一级开发项目。

因此,在土地一级开发项目决策阶段,土地一级开发成本就成为项目财务分析和经济评价的重要依据。

②土地一级开发成本是项目融资的依据土地一级开发项目所需资金量较为巨大,要求项目的投资者必须有很强的融资能力,以保证土地一级开发的资金需求。

土地一级开发成本基本决定了土地一级开发的资金需求量,从而为筹集资金提供了依据。

土地一级开发从不同融资渠道筹集资金时,金融机构在对项目进行融资评价和决策的主要依据是土地一级开发成本。

因此,土地一级开发成本也是土地一级开发项目融资的依据。

③土地一级开发成本是项目成本管理的依据土地一级开发成本是通过不同阶段的预估,最终通过竣工决算确定下来的。

不同阶段的土地一级开发成本预估是成本管理的重要手段,每一次成本估算都不能超过前一次估算的幅度。

土地一级开成本的准确性是成本管理的基础,只有准确地确定土地一级开发成本才可能实现有效的成本管理。

④是决定土地出让交易价格的依据土地出让交易价格是指出让使用权的地块上已经完成征地拆迁,土地开发程度为已完成宗地外通路、通电、通信、通上水、通下水、通燃气、通热力及宗地内土地帄整(简称?七通一帄)(或?五通一帄?及其他情况),可直接用于建设的土地价格。

房企参与土地一级开发的五种模式

房企参与土地一级开发的五种模式

房企参与土地一级开发的五种模式一、我国房企参与土地一级开发的主要盈利模式土地一级开发是指按照城市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功能定位和经济发展要求,由政府或其授权委托的企业,对一定区域范围内的城市国有土地、乡村集体土地进行统一的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并进行适当的市政配套设施建设,使建设用地实现宗地平整、市政配套的状态,达到出让标准的土地开发行为。

在土地一级开发过程中,房企通过与当地政府协商,创造了多种盈利模式,目前主要有以下五种盈利模式:1、固定比例收益模式该模式是指土地一级开发企业接受政府的委托,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等,对确定的存量国有土地、拟征用和农转非土地,统一组织进行征地、农转非、拆迁和市政道路等基础设施的建设。

政府统一支付固定的一级开发利润及保证增值收益底线。

该模式仅从土地一级开发本身获利。

该模式有三种具体形式:一是土地一级开发由土地储备机构主导,负责筹措资金、办理规划、项目核准、征地拆迁及大市政建设等手续并组织实施。

开发企业仅仅作为土地储备机构的受托人,具体执行一级开发相关事务,开发企业的管理费(利润率)为开发成本的2%;二是开发企业自行负责筹措资金、办理规划、项目核准、征地拆迁和大市政建设等手续并组织实施的,利润率为开发成本的8%。

三是政府承诺收益保底,政府承诺开发企业投入土地一级开发资金每年将获得最低收益(通常为12-15%),所提取的收益不足开发总成本的5%时,政府将补足差额。

北京是采用这一模式的典型。

《北京市土地储备和一级开发暂行办法》第十四条就规定:“通过招标方式选择开发企业实施土地开发的……招标底价包括土地储备开发的预计总成本和利润,利润率不高于预计成本的8%。

”此外,这种模式在福建漳州也有实践。

2009年8月,漳州发展在漳州当地拿下了1640亩土地的一级开发权,漳州市龙文区政府与当地城市建设开发中心给该企业承诺:该企业投入土地一级开发资金每年将获得12%的最低收益。

土地一级,二-级开发

土地一级,二-级开发

(二)开发流程——以房地产项目为例
取得国有土 地使用权
立项审批
规划审批
开工审批
预售审批
其它审批
节能审批 项目核准
建设用地规 划许可证
施工监理单位 招投标备案
面积测绘 并备案
勘察设计 招投标
安全监督备案
预售证
修建性详细 规划方案
质量监督注册
销售机构 注册备案
建设工程规 划许可证
施工许可证
人防审批
消防审批
土地一级、二级开发 与农业地产
休闲旅游委员会办公室
一、土地一级开发
• (一)定义 • (二)开发流程 • (三)开发方案依据 • (四)土地一级开发的核心价值 • (五)盈利模式
(一)定义
• 土地一级开发认识误区:
• 房地产开发≠建筑工程
• 土地一级开发≠筑路工程
• 土地一级开发除了看得见的征地拆迁安置及修路等工程,更包含了繁琐的规划修编等技术工作与漫长的审批手续等法务工作
(五)盈利模式
➢ 卖协议:协议体现了企业的商务谈判能力,更是企业品牌影响力的综合体现,所以,能够达成 协议本身也是有价值的。协议甲方分为各级政府、政府专业部门及政府所属国有企业等,协议 深度分为意向书(明确投资意向及项目)、框架协议(明确项目用地及投资内容、投资计划 等)、协议(明确开发模式、双方的责权利及罚则等)。
《关于完善设施农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 发〔2010〕155号
能建不能卖
辅助设施
林地旅游休 闲设施
集体或 国有
建设用地
临时占用、林业 服务工程占用、 征用林地手续
《占用征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 2001年2号令
能建不能卖 征后可交易

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阳市土地一级开发整理实施意见的通知-筑府发[2011]55号

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阳市土地一级开发整理实施意见的通知-筑府发[2011]55号

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阳市土地一级开发整理实施意见的通知正文:---------------------------------------------------------------------------------------------------------------------------------------------------- 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阳市土地一级开发整理实施意见的通知(筑府发〔2011〕55号)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贵阳市土地一级开发整理实施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一年八月二十九日贵阳市土地一级开发整理实施意见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本市土地一级开发整理行为,加强土地资源的合理有效配置,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13号)、《土地储备管理办法》(国土资发〔2007〕277号)以及《贵阳市土地储备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第二条凡在市域内经市和县(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土地一级开发整理项目,适用本实施意见。

第三条本实施意见所称土地一级开发整理,是指对经批准区域范围内纳入储备的土地,由确定的土地一级开发整理单位依法筹措资金,配合辖区政府实施规划、编制报批、土地征转、收回收购、房屋征收安置补偿等工作,按照批准的规划要求组织实施道路、供水、供电、供气、排水、通讯、照明、绿化、土地平整等为完善和提升土地使用功能的配套设施建设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使该区域范围内土地达到规定的供应条件。

第四条土地一级开发整理项目应当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储备规划、年度土地储备计划,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

第二章土地一级开发整理项目和单位的确定第五条由区(市、县)人民政府、管委会统筹协调本区域内的土地一级开发项目,报贵阳市土地矿产资源储备中心(以下简称“市土地储备中心”)列入年度土地储备计划。

土地一级开发实施方案

土地一级开发实施方案

土地一级开发实施方案平衡土地一级开发实施方案土地一级开发是指按照规划和储备开发计划~土地一级开发主体对一定区域范围内的土地~依法实施征地补偿、拆迁安置、土地平整~并进行适当的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按期达到土地供应标准的土地开发行为。

也就是将“生地”变为“熟地”。

土地一级开发如何实施,1、由武汉新港投集团公司委托我公司作为土地一级开发的主体,再由土地一级开发主体组织实施开发项目中的征地、拆迁、规划设计、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配套建设、交通建设、环境建设和投融资等具体环节~并提供土地开发项目完成后的经营管理方案~为土地二级开发服务。

2、我公司向当地规划部门办理规划意见~向当地国土部门办理用地手续~向当地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理核准手续~涉及交通、园林、文物、环保和市政专业部门的应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应手续,3、若项目涉及集体土地办理农用地征收、农转用手续或国有建设用地收回使用权的~我单位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并获得当地人民政府的批准。

4、我单位到相关委办局办理征地、拆迁、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等相关手续并组织实施征地拆迁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

5、组织验收。

土地一级开发完成后由市国土局组织相关委办局进行验收~验收审核的内容有:1) 一级开发成本2) 验收土地开发程序是否达到合同要求3) 根据委托合同支付相应土地开发费或管理费 4) 纳入市储备库。

在土地一级开发招标前编制土地一级开发实施方案土地一级开发的内容:1、办理手续,授权、规划、预审、核准、环评、交评等,2、筹措资金3、具体实施:征地补偿、拆迁安置、土地平整及市政公用设施建设等工作。

一级开发实施模式:土地储备机构为主体,储备机构委托或者招投标确定开发企业为主体,招标项目进展不理想~因为开发范围内容周期很难事先预料清楚,, 土地储备主体一是政府~二是其授权机构如土地储备机构。

土地一级开发主要内容:土地储备开发计划——审议,地块的选取、开发主体的选取、一级开发实施方案的编制是否合理,即立项——办理规划条件,明确具体范围,——办理授权批复,确定开发主体,——用地预审,国土局,——项目核准,市发改委,——交通评价,市交通委,——规划许可证,市规划委,即规划设计——签订征地协议,,办理征地批复,办理征地结案,——办理拆迁许可证,,组织实施拆迁,办理拆迁结案,即征地拆迁——编制市政方案,,组织市政建设,完成市政验收,即工程建设——土地一级开发验收——土地供应即土地招拍挂。

土地一级开发

土地一级开发

土地一级开发在城市发展的进程中,土地一级开发是一个至关重要的环节。

它就像是一场精心策划的前奏,为后续的土地利用和建设奠定基础。

土地一级开发,简单来说,就是对一定区域内的土地进行综合整治,使其达到可供建设的条件。

这可不是一项简单的任务,而是一个涉及众多方面、需要精心规划和协调的复杂过程。

首先,土地一级开发要进行规划和策划。

这就像是给这片土地绘制一张未来的蓝图。

开发团队需要深入了解这片区域的地理、环境、人文等情况,结合城市的发展战略和需求,确定土地的用途、功能分区以及开发的规模和强度。

比如,是规划为商业区、住宅区,还是工业区?是建设高楼大厦,还是打造低密度的社区?这些都需要在规划阶段深思熟虑。

接下来是土地征收和拆迁安置。

这往往是土地一级开发中最具挑战性的环节之一。

要依法依规对土地上的原使用者进行征收,并妥善安置他们。

这不仅涉及到法律程序的严格执行,更需要充分考虑被征收者的合法权益和合理诉求。

给予他们合理的补偿,提供适宜的安置方案,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是保障土地一级开发顺利进行的关键。

然后是基础设施的建设。

要想让土地具备开发价值,完善的基础设施是必不可少的。

这包括道路、桥梁、水电、燃气、通信等设施的建设。

想象一下,如果一块土地没有通畅的道路,没有稳定的水电供应,又怎么能吸引开发商和投资者呢?所以,基础设施的建设是提升土地价值和吸引力的重要手段。

土地平整也是不可忽视的一步。

把高低不平、杂草丛生的土地整理成平整、规则的地块,为后续的建设提供良好的基础条件。

同时,还要进行土壤改良、地质灾害防治等工作,确保土地的质量和安全性。

在整个土地一级开发过程中,资金的筹集和管理至关重要。

开发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这些资金可能来自政府财政、银行贷款、社会资本等多种渠道。

如何合理筹集资金,确保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是一个需要谨慎处理的问题。

同时,环境保护也是不能忽视的重要方面。

在开发过程中,要尽量减少对生态环境的破坏,采取有效的措施进行生态修复和保护。

一级土地开发5大盈利模式

一级土地开发5大盈利模式

级土地开发5大盈利模式2014-03-24查看更多—〉明源地产研究院近年来,由于城市产业结构转型和房企自身战略发展需要,国内一些房地产企业如万科、绿地等纷纷提出转型城市运营商。

在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提出“允许社会资本通过特许经营等方式参与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和运营,研究建立城市基础设施、住宅政策性金融机构。

”这对房地产企业有积极的指导意义,企业转型城市运营商后,可以通过参与城市基础设施开发,更多进入城市的土地一级开发,甚至可以参与到土地定价。

目前来看,原先从事二级开发的房地产企业向土地一级开发领域延伸已越来越多,但我国土地一级开发仍旧是以政府为主导,市场化还不成熟,运营和盈利模式均存在着诸多风险和制约。

本文通过对房企参与一级土地开发的五种主要盈利模式进行梳理和总结,以期为房企进入该领域提供借鉴意义。

一、我国房企参与土地一级开发的主要盈利模式土地一级开发是指按照城市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功能定位和经济发展要求,由政府或其授权委托的企业,对一定区域范围内的城市国有土地、乡村集体土地进行统一的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并进行适当的市政配套设施建设,使建设用地实现宗地平整、市政配套的状态,达到出让标准的土地开发行为。

在土地一级开发过程中,房企通过与当地政府协商,创造了多种盈利模式,目前主要有以下五种盈利模式:1.固定比例收益模式该模式是指土地一级开发企业接受政府的委托,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等,对确定的存量国有土地、拟征用和农转非土地,统一组织进行征地、农转非、拆迁和市政道路等基础设施的建设。

政府统一支付固定的一级开发利润及保证增值收益底线。

该模式仅从土地一级开发本身获利。

该模式有三种具体形式:一是土地一级开发由土地储备机构主导,负责筹措资金、办理规划、项目核准、征地拆迁及大市政建设等手续并组织实施。

开发企业仅仅作为土地储备机构的受托人,具体执行一级开发相关事务,开发企业的管理费(利润率)为开发成本的2%;二是开发企业自行负责筹措资金、办理规划、项目核准、征地拆迁和大市政建设等手续并组织实施的,利润率为开发成本的8%。

土地一二三级开发概述

土地一二三级开发概述

土地一二三级开发概述土地开发是指对土地进行综合利用和开发利用的行为,根据开发难度和价值划分为一、二、三级开发。

一级开发是指对具备基本设施和用地条件的土地进行改造和开发利用;二级开发是在一级开发的基础上改造和改进,利用土地进行更高水平的开发;三级开发是对土地进行进一步升级和改造,实现更大程度的综合利用和价值提升。

一级开发是土地开发的最基本阶段,主要侧重于对土地基础设施的建设和完善。

这包括道路、排水、供水、电力、通讯等基本设施的规划和建设。

一级开发可以说是将原本处于自然状态的土地进行连通和改造,使其具备了基本的功能和条件,能够满足人们的基本需求。

一级开发还需要对土地进行土地平整、排水设施布置等工作,为后续的利用打下基础。

二级开发是在一级开发的基础上进行的进一步完善和改进。

主要包括土地改造、功能升级和增值开发。

二级开发侧重于提升土地的使用效益和价值,通过土地分割、规划和布局进行土地利用的优化和提升。

例如通过将一块土地分割成多个小块,并在小块土地上建设公寓楼、商业中心等,实现土地的高效利用和更高水平的开发。

三级开发是在二级开发的基础上进行的更深入的改造和利用。

三级开发侧重于发掘土地的潜力,通过土地再开发、重构和综合利用,实现土地的更大程度的增值和综合效益的提升。

例如,在已经开发的商业中心建设高层住宅,将商业和住宅进行有机结合,从而实现土地的多功能和综合利用。

三级开发还可以包括土地复垦和生态保护等方面的工作,通过绿化和环保措施,提升土地的环境价值和生态效益。

总结来说,土地一、二、三级开发是土地开发的不同阶段,每个阶段都有不同的重点和目标。

一级开发侧重于基础设施的建设和土地的改造,二级开发侧重于土地利用的优化和提升,三级开发侧重于土地潜力的发掘和综合利用。

土地开发的不同阶段相互衔接,共同推动土地的综合利用和价值提升。

土地一级开发流程及收益模式

土地一级开发流程及收益模式

土地一级开发流程及收益模式土地一级开发流程及收益模式一、土地一级开发现状近些年来,由于我国国民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城市化进程也在加快发展,城市土地供需矛盾日益紧张。

地方政府积极供应土地以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而地方政府和企业合作可以发挥各自的“比较优势”——政府负责规划手续、一级开发立项、征地手续、项目验收等行政审批工作,而企业则可从事建设资金的筹措与投入、建设工程的组织与实施、土地招商的组织等自己更为擅长的工作。

在这种背景下产生了“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的土地一级开发模式。

它强调在城市规划的前提下,首先把“生地”开发成“熟地”,然后再进入土地市场进行交易。

目前各企业的土地一级开发项目多局限在某个区域或某个省份,各企业介入土地一级开发的目的各不相同,其中以房地产企业和政府投资平台公司为主,如“云南城投”是云南省政府市政建设的投资平台,参与土地市场一级开发主要体现政府的意志;贵阳的“中天城投”是房地产企业为开发房地产提前介入土地一级开发市场,降低二级市场拿地成本的典型代表。

二、土地一级开发的流程与分工土地一级开发,即由政府委托企业按照城市规划功能、竖向标高和市政地下基础设施配套指标等要求,对一定区域范围内的城市国有土地(毛地)或乡村集体土地(生地)进行统一的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并进行适当的市政配套设施建设,使该区域范围内的土地达到“五通一平”或“七通一平”的建设条件(熟地),再进行有偿出让或转让的过程。

土地一级开发实施流程具体如下:㈠策划及前期准备阶段⒈土地一级开发计划土地储备部门依据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近期建设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和土地供应年度计划等编制一级开发计划,由国土局负责。

⒉城市专项规划与土地一级开发计划城市规划及其他专项规划是土地一级开发实施方案的指导性文件。

包括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城市道路与交通规划、城市景观与环境规划、城市给水与排水规划、城市能源与通讯规划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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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土地一级开发简述目录一、国家政策回顾 (2)二、国家土地政策研读 (4)三、贵州土地一级开发的配套政策背景 (5)四、贵阳市土地开发政策研读 (6)五、土地开发模式 (7)六、土地整理概述 (7)(一)纯一级开发 (8)(二)一、二级捆绑联动 (8)(三)成功案例 (9)(四)投资分析 (9)(五)溢价分析 (10)(六)一、二级联动 (10)七、风险控制 (11)一、国家政策回顾1、国务院55号令。

1990年5月19日,国务院发布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国务院令55号)。

55号令第13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可以采取协议、招标、拍卖方式。

这是目前有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拍卖出让最早的行政法规。

2、《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1994年7月5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第29号主席令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1995年1月1日起施行。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12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可以采取拍卖、招标或者双方协议的方式。

这是目前有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拍卖出让最早的法律。

3、国办发[1999]39号。

1999年5月10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加强土地转让管理严禁炒卖土地的通知》(国办发[1999]39号)。

规定“商业、旅游、娱乐和豪华住宅等经营性用地,原则上必须以招标、拍卖方式提供。

”这是国务院首次对招标拍卖出让土地使用权提出明确和较为严格的要求。

4、国务院15号文。

2001年5月9日,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的通知》(国发[2001]15号)。

15号文明确提出:各地要大力推行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

经营性用地必须招标拍卖出让作为国家政策,第一次写进国务院文件,第一次明确了招标拍卖出让的界限,为经营性用地协议出让亮起了“红灯”,对国有土地资产管理具有历史性的意义,也为国土资源部出台11号令提供了政策依据。

5、国土资源部11号令。

2002年5月9日,国土资源部发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11号令),7月1日起施行。

11号令明确规定:第一次明确了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各类经营性用地,必须实行“招拍挂”出让。

至此,我国的土地供应终结了以往行政色彩颇浓的协议供地方式,是土地市场发展史上的一个里程碑。

6、国务院28号文。

2004年10月21日,国务院下发了《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

28号文明确提出:除按现行规定必须实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用地外,工业用地也要创造条件逐步实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

7、2006年,《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6]31号)进一步明确要求:“工业用地必须采用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

”8、在2006年8月1日起实施的《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范》明确了:对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方法、程序和标准做了很细致具体的规定,并且提供了操作范本,出让公告、竞买须知、成交确认书及竞买申请都提供了格式文本。

同时提出了一个新名词:用地预申请(香港流行的“勾地”),单位和个人对列入招标拍卖挂牌出让计划内的具体地块有使用意向的,可以提出用地预申请,并承诺愿意支付的土地价格,以预防流拍。

相当于协议出让,以市场形式取得。

9、2007年3月16日,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对土地招标拍卖挂牌范围进行了明确规定:“工业、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应当采取招标、拍卖、挂牌等公开竞价的方式出让。

”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由国家政策上升到法律规定。

10、国土资源部39号令。

2007年9月28日,国土资源部发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39号令),2007年11月1日起施行。

这次修改的总体思路是:保持11号令的总体框架和主要内容不变,着重对与《物权法》有关的内容进行修改完善,同时针对11号令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了完善相。

11、国发〔2008〕3号文。

2008年1月3日国务院发布《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通知第11条要求:完善建设用地储备制度,完成必要的前期开发,缩短开发周期,土地前期开发要引入市场机制。

这就使土地一级开发有了法律依据。

二、国家土地政策研读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有四种形式:招标、拍卖、挂牌、协议,11号令规定之前是3种形式,即招标、拍卖、协议。

11号令增加了挂牌形式。

2、招标、拍卖、挂牌三种方式选择哪种方式操作问题。

理论上,招标、拍卖、挂牌三种方式是同等的,政策上没有明确三者的区别。

39号令没有规定哪种性质的土地必须以招标方式供应,哪种性质的土地必须以拍卖或挂牌方式供应。

从政府这一供地主体来说,同一宗地,既可以招标方式供应,也可以拍卖或挂牌方式供应。

对开发商来说,同一宗地,可能以招投标方式竞得,也可能从拍卖市场上取得,可在政府土地有形市场上摘牌取得。

3、土地一级开发有了法律依据,通过引入市场机制,完成土地前期开发,推行净地出让原则。

净地和熟地出让可以缩短开发建设周期,尽快建成项目,完成拆迁安置和基础设施配套后,再实施出让,这是国家政策倡导的,生地出让是不规范行为。

4、构建和谐社会,缓和拆迁矛盾,制止屯地行为,杜绝暗箱操作(由于有客观背景和原因,政府有清醒认识)是政府宏观目标,由于征收和拆迁主体是政府,土地一级开发方式是有利于解决以上问题的一种重要方式和手段。

三、贵州土地一级开发的配套政策背景1、2002年9月10日起实施的《贵州省土地开发整理管理规定》第六条、十四条明确:积极推行土地整理,坚持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鼓励社会各界依法投资土地开发整理。

明确提出社会资金可以进入土地土地收储和开发整理(一级开发)工作。

同时对土地一级开发的规划、管理、验收、资金等的操作流程给予了明确。

2、2003年3月1日起施行的《贵阳市土地储备暂行规定》明确赋予土地储备中心2个职能:土地开发整理和土地储备,同时细化了土地一级开发的规划、管理、验收、资金等的操作流程。

至此,贵阳的土地一级开发有了法律依据和具体操作方案与流程。

3、2009年1月1日起试行的《贵阳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净地”出让工作实施意见(试行)》更进一步细化具体操作流程和程序,同时明确:①为防范开发企业闲置和“圈占”土地,原则上全市范围内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国有建设用地须达到“净地”出让条件。

②通过直接指定或者招标方式选择土地一级开发实施单位,市土地矿产资源储备中心与一级开发实施单位签订《土地一级开发委托合同》,合同价款包括储备土地开发的预计总成本、管理费(不高于审定成本的2%)、利润(不高于审定成本的8%)以及储备土地开发地块出让收入中一定比例的增值收益。

③云岩区、花溪区按本实施意见自2009年1月1日起进行试点,总结经验后再向全市推开,其他区也可参照执行。

④云岩贵中土地开发暨基本建设投资开发管理有限公司也是在这样的政策背景下成立,进行贵阳市云岩区所有的土地一级开发。

4、2009年9月18日发布的《贵阳市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正式》决定: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资金实行预决算管理制度,项目实施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批准的预算执行,超预算支出,一律不予补助。

本办法进一步细化资金使用和管理、项目审计等操作办法。

四、贵阳市土地开发政策研读1、虽然今年6月份贵阳市还在出让生地,在2011年1月19日实施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明确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为征收人;建设方禁止参与拆迁。

)后,贵阳市基本没有了生地挂牌空间,将逐步过渡到熟地挂牌的开发模式。

2、由于贵阳属于经济相对滞后的三线城市,经济实力差,这种周期长,前期投入大的土地一级整理开发项目,对于既要为政府运转、市政、基础建设等筹集资金,又被切断地方融资平台的的土地财政政府来说,有巨大的资金缺口和压力。

要实现净地挂牌的目标,只有引入市场机制进行土地一级开发,至此社会资金才有了进入国家垄断的土地一级开发的机会。

五、土地开发模式1、生地挂牌模式(初始阶段,已经丧失发展空间。

)2、生地熟挂模式(过渡阶段)3、土地一、二级捆绑挂牌模式(中间阶段)4、土地一级开发模式(成熟阶段)5、土地一、二级联动开发模式(成熟阶段)6、熟地挂牌模式(成熟阶段)六、土地整理概述由于民营企业没有土地一级开发的资质,需要先与贵阳市政府赋予以及土地开发权的公司签订委托土地一级开发协议,比如城投、建投、贵中公司等,同时与当地政府签订一份招商引资协议给予政策支持和开发利润保障,促使民企与当地政府的一级开发企业联合进行土地一级开发,实现净地挂牌的目标目标。

(一)纯一级开发1、根据《贵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贵阳城市总体规划》及其他专业城市规划,确定土地整理方案和范围,进行土地一级开发。

2、工作内容:一级开发范围内的土地征用、配套建设、安置房建设等。

3、按照“统一规划、统一征收、统一储备、分步实施、整体核算、分项预拨,总体平衡、资金封闭运行”的原则实施。

4、政府给予用地指标平衡,优先安排挂牌、财政拨付、利润保障等的政策支持与保障等。

(二)一、二级捆绑联动1、以本该政府建设的基础设施(含公建、市政)建设投资(含代建)直接换取房地产二级开发.2、土地捆绑挂牌,基础设施建设换取土地,进行土地整理与房地产开发一二级联动。

3、工作内容:一级开发范围内的土地征用、配套建设、安置房建设、二级开发等。

(三)成功案例1、最早的中天城头的水东路土地一级开发2、广东广晟集团三马片区开发3、龙开办的龙洞堡片区开发4、即将实施的几十个贵阳市棚户区旧城改造项目也会采用这种方式进行。

(四)投资分析1、投资强度市区土地一级开发的投资强度大,主要体现在拆迁上;郊区的投资强度较小,也主要是拆迁较少。

2、投资周期由于拆迁的不确定因素较多,市区一级开发的时间成本较高,郊区的一级开发较低3、利润和分成比例据了解,三马片区土地一级开发的溢价分成是3:7;水东路的土地一级开发的溢价分成是4:6,6和7是企业所得。

土地一级开发的管理费2%,投资利润为8%,资金成本是3-5%,一起13%,这是整个项目的利润,而不是年度利润,如施工利润为15%,那么整个项目的开发利润是28%,如时间跨度为2年,一个地块那么年度利润也就是15%。

这种投资强度大,时间跨度长的土地一级开发项目如果没有溢价分成,民企都不会做,国企勉强可以接受。

(五)溢价分析1、以前一般区及财政在土地出让金收益上10%交市级财政,90%区级财政所的,90%中的60%左右区及可以支配,也就是土地出让金最多的54%可以作为利润考虑。

2、按照现在的土地一级开发游戏规则,土地溢价部分是:土地挂牌成交金额-土地整理成本-2%管理费-投资收入8%-交纳市级财政部分。

3、那么溢价部分多少一般来说要由土地位置、房地产发展的行情来决定,一般政府会给予保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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