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村妇女代表大会选举工作方案-全国妇女代表大会每几年举行一次
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2023年修改)
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2023年修改)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公布日期】2023.10.26•【文号】•【施行日期】2023.10.26•【效力等级】团体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妇女保障正文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中国妇女第十三次全国代表大会部分修改,2023年10月26日通过)总则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是全国各族各界妇女为争取进一步解放与发展而联合起来的群团组织,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人民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
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依照法律和《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中国妇女是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力量。
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行动指南,坚持中国共产党的全面领导,坚决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妇女观,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团结引导广大妇女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妇女发展道路,做伟大事业的建设者、文明风尚的倡导者、敢于追梦的奋斗者,在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发挥积极作用,为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奋斗。
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自觉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胸怀“国之大者”,深化妇联改革和建设,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发挥党开展妇女工作最可靠、最有力的助手作用,巩固和扩大党执政的阶级基础和妇女群众基础。
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立足引领、服务、联系的职能定位,以团结引导各族各界妇女听党话、跟党走为政治责任,以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工作主线,以联系和服务妇女为根本任务,以代表和维护妇女权益、促进男女平等和妇女全面发展为基本职能。
妇代会选举办法(草案)
妇代会选举办法(草案)第一篇:妇代会选举办法(草案)第届**街道村(社区)妇女主任(主席、执委)选举办法(草案)一、根据《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规定,结合本次选举的实际,制定本选举办法。
二、村(社区)妇女主任(主席、执委)候选人名单是由自下而上的酝酿、讨论并由村(社区)党(总)支部、(党委)提名推荐,报街道妇联审批,确定正式候选人名单,提交大会进行选举。
三、本次选举村妇代会主任1名,实行等额选举,选举社区妇联执行5名,举行差额选举,差额2名,选举社区妇联主席,实行等额选举。
四、大会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社区妇联执委候选人按照姓氏笔划顺序排列。
五、大会选举时,参加选举的代表必须超过应到代表的半数,方可进行选举。
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
每张选票所选的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为有效票,多于应选人数为无效票。
六、候选人获得赞成票数超过应到代表的半数,得当选。
获得过半数选票,候选人数超过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如果遇到获得过半数选票的候选人得票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得票相等的候选人进行重新选举。
如果半数选票的候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不再选举。
七、不能写选票的代表,可委托其他代表(非候选人)1代写,但必须体现选举人的意愿。
八、会场设票箱1个,投票顺序:先监、计票员投票,接着各位代表依次投票。
九、投票结束后,监票员当场打开票箱,清点票数,并将清点结果报大会执行主席,由大会执行主席宣布选举是否有效。
十、计票完毕,由监票员向大会执行主席报告选举结果,并由执行主席向大会宣读选举结果。
第二篇:妇代会选举办法上五庄镇妇女第四次代表大会选举办法(草案)一、根据《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和《妇女联合会选举工作条例》规定,制定本选举办法。
二、上五庄镇妇联第四届执行委员会委员由上五庄镇妇女第四次代表大会选举产生;选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由大会主席团集体讨论决定。
镇妇女代表大会选举办法
镇妇女代表大会选举办法文章标题:镇妇女代表大会选举办法一、根据《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和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二、大会选举工作由大会主席团主持。
大会选举产生##镇妇女联合会第十四届执行委员会。
三、##镇妇女联合会第十四届执行委员会候选人,由大会主席团协商提出建议名单,经代表充分酝酿,提请大会选举。
候选人名单按姓氏笔划排列。
四、##镇妇女联合会第十四届执行委员会委员,应选名额为7名,提名候选人为8名,差额1名。
大会选举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差额选举。
五、大会选举须有应到会三分之二以上的正式代表出席时方可进行。
六、对于选票上的候选人,代表可以表示赞成、反对、弃权,也可以另选他人。
代表画写选票时,如对候选人赞成的,在其姓名上面的空格内画一个“O”;反对的,画一个“X”;弃权的,不画任何符号。
表示反对的,可以另选他人。
如另选他人,在另选人长方格内写上另选人姓名,并在其姓名上面的空格内画一个“O”。
只写姓名不画“O”的无效。
七、大会选举时,设总监票、总计票各1名,监票人1名、计票人1名。
总监票人和总计票人由大会主席团提名,大会通过。
监票人、计票人由各代表团在代表中推荐,并提交主席团通过。
监、计票人员在总监票人领导下进行工作。
候选人不能担任监票、计票工作。
八、投票结束后,由监票人启封票箱,计票人清点票数,如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
九、每张选票投赞成票的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为有效票;多于应选人数为无效票。
十、##镇妇联第十四届执行委员会委员须获得应到参选代表过半数的赞成票为当选。
如得赞成票过半数的候选人超过应选名额时,以得赞成票多少为序,至取足应选名额为止;不足应选名额时,大会不再补选。
如应选名额最后一位,有两名以上候选人得赞成票数。
全国妇联关于《妇女联合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有关条例、规定(试行)
全国妇联关于《妇女联合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有关条例、规定(试行)附件:1、妇女联合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2、妇女联合会城市街道、社区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3、妇女联合会机关、事业单位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4、妇女联合会团体会员工作条例(试行)5、妇女联合会选举工作条例(试行)6、妇女联合会执行委员会委员替补、增补及常务委员会委员增补的规定(试行)附件1:妇女联合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农村妇女工作,根据《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结合农村妇女工作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乡镇妇女联合会(以下简称乡镇妇联)和农村妇女代表会(以下简称农村妇代会)是妇女联合会在农村的基层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农村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农村基层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
第三条乡镇妇联和农村妇代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贯彻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和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推动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的实施,代表和维护妇女合法权益,团结动员广大农村妇女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贡献力量。
第四条乡镇妇联和农村妇代会接受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妇女联合会的领导。
第二章组织第五条妇女联合会农村基层组织实行代表联系妇女群众制度。
第六条乡镇建立妇女联合会。
乡镇妇联的权力机构是乡镇妇女代表大会,每三至五年举行一次。
妇女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领导机构是执行委员会。
执行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主席一人、副主席若干人,负责日常工作。
执行委员会全体会议,一般每年举行一次。
第七条农村的行政村、乡镇企业、农林牧渔场、专业市场和其他经济组织设立妇女代表会。
根据工作需要,可建立村妇联或其他形式的妇女组织。
农村妇代会由本村年满18周岁的妇女民主选举若干代表组成,代表人数根据行政村的规模和各经济组织妇女人数而定。
代表推选主任一人、副主任若干人,负责日常工作。
也可召开由本村年满18周岁的妇女或妇女代表参加的妇女大会或妇女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主任一名、副主任若干名和。
2020年妇女维权法律知识竞赛题库含答案(精编版)
2020年妇女维权法律知识竞赛题库含答案(精编版)1.(B)是国家的基本国策。
A.以人为本B.男女平等C.按劳分配D.一国两制2.妇女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土地征收或者征用补偿费使用以及宅基地使用等方面(A)。
A.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B.享有相当于男子一半的权利C.享有按照当地村规民约规定的权利D.没有权利3.农村妇女在集体经济组织中的各项权益受到侵害时,由乡镇人民政府依法调解受害人(D )。
A.只能申请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仲裁B.只能向人民法院起诉C.只能到乡镇政府申诉D.可以申请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受理4.制定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共政策,对涉及(B ),应当听取妇女联合会的意见。
A.妇女权益的全部问题B.妇女权益的重大问题C.妇女权益的有关问题D.妇女就业问题5.妇女联合会或者相关妇女组织对侵害特定妇女群体利益的行为,可以通过大众传播媒介揭露、批评,并(B )。
A.给予行政处罚B.要求有关部门依法查处C.给予经济制裁D.向人民法院起诉6.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妇女权益保障工作的机构是(C)A.各级人民政府B.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C.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D.社会团体7.在生活当中遇到婚姻家庭矛盾纠纷可以向(D)组织寻求帮助。
A.村(居)委会B.辖区妇联组织、人民调解组织C.公安派出所、人民法庭D.以上各项8.当遇到家庭暴力时可以采取哪些措施?(D)A.以暴制暴,采取极端行为B.离家出走C.继续忍耐D.向公安机关报警、向妇联组织反映9.你认为如何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D)A.采取法律手段B.善于经营婚姻,洁身自好,树立良好家庭家教家风C.掌握妇女维权法律知识D.以上各项10.下列哪些属于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措施(D)A.禁止被申请人实施家庭暴力B.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接触申请人及其近亲属C.责令被申请人迁出申请人住所及保护申请人人身安全的其他措施D.以上各项11.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有效期不超过(C )A.1个月B.3个月C.6个月D.一年12.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应具备的条件有(D)A.有明确的被申请人、有具体的请求B.有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现实危险的情形C.申请人被限制自由D.以上各项13.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什么权利?(B )A.占有、分配、收益和处分B.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C.占有、行使收益和处分14.为妇女的劳动安全和健康,对产期的女职工给予不少于(B )天的产假和生育待遇。
2020年妇女维权法律知识微信竞答50题库
1.根据《妇女权益保障法》的规定,( B )是国家的基本国策。
A.以人为本B.男女平等C.按劳分配D.一国两制2. 根据《妇女权益保障法》的规定,农村妇女在集体经济组织中的各项权益受到侵害时,由乡镇人民政府依法调解;受害人( D)。
A.只能申请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仲裁B.只能向人民法院起诉C.只能到乡镇政府申诉D.可以申请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受理3. 根据《妇女权益保障法》的规定,制定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共政策,对涉及( B ),应当听取妇女联合会的意见。
A.妇女权益的全部问题B.妇女权益的重大问题C.妇女权益的有关问题D.妇女就业问题4. 根据《妇女权益保障法》的规定,妇女联合会或者相关妇女组织对侵害特定妇女群体利益的行为,可以通过大众传播媒介揭露、批评,并( B)。
A.给予行政处罚B.要求有关部门依法查处C.给予经济制裁D.向人民法院起诉5. 根据《妇女权益保障法》的规定,保障妇女的合法权益是谁的责任?DA.各级妇联组织B.各级人大C.各级政府D.全社会的共同6.根据《反家庭暴力法》规定,在生活当中遇到婚姻家庭矛盾纠纷可以向哪些组织寻求帮助?FA.村(居)委会B.辖区妇联组织C.人民调解组织D.公安机关E.人民法院F.以上各项7. 根据《反家庭暴力法》规定,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有效期不超过(C)A.1个月B.3个月C.6个月D.一年8.李某假冒公安人员,以入户调查为由,对妇女赵某进行胁迫奸淫。
根据《刑法》有关规定,对李某应当(D )A.以招摇撞骗罪定罪处罚B.以强制侮辱妇女罪定罪处罚C.以招摇撞骗罪和强制侮辱妇女罪并罚D.以强奸罪定罪处罚9.曹某以帮忙找工作为由,将魏某拐卖到某地,以5万元价格卖给赵某。
根据《刑法》规定,曹某的行为构成(C)A.拐骗妇女罪B.拐卖妇女儿童罪C.拐卖妇女罪D.诈骗罪10. 根据《妇女权益保障法》的规定,夫妻对共同财产平等的享有什么权利?BA.占有、分配、收益和处分B.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C.占有、行使收益和处分11.根据《河北省女职工劳动特别保护规定》的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女职工,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九十八天产假外,延长产假(B)天,其中产前可以休假十五天;难产的,增加产假十五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
鹅湖镇朱锦村妇代会选举方案
鹅湖镇朱锦村会改联选举方法根据《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妇女联合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及上级妇女组织建设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朱锦村村妇女代表委员会,由本次妇女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选举工作由同级党组织负责人主持。
二、经镇妇联批准,本届村妇联由5人组成,其中主席1名,副主席2名,执委2名。
三、村妇联主席候选人初步人选由村党组织或上届妇联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充分酝酿,集中大多数人的意见,村妇联主席候选人原则上应从推荐产生的妇女代表中产生,协商确定妇联主席候选人建议名单,然后提交镇妇联审核,再交妇女代表大会进行选举。
新一届妇联主席选举产生后,经妇联酝酿讨论后选举产生妇联主席、副主席。
四、选举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采用等额选举的办法进行。
选举时,到会的妇女代表数超过应到会妇女代表的三分之二(含三分之二),会议有效。
六、选票上的候选人姓名按姓氏笔画为序排列。
选举人不能划写选票的,可由本人委托非候选人按选举人的意志代写。
因故未出席会议的妇女代表不能委托他人代为选举。
七、填写选票时,选举人对选票上所列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不赞成票或弃权票,也可另选他人。
赞成的,在其姓名上方的空格内画“○”;不赞成的在其姓名上方的空格内画“×”;弃权的不划任何符号。
如另选他人,可在候选人后面的长方格内写上另选人的姓名,并在其姓名上方的空格内画一个“○”,只写姓名不画“○”的无效。
选票一律用钢笔或圆珠笔划写,符号要准确,字迹要清楚,凡书写模糊无法辩认的无效。
八、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人数的为无效票。
选举所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有效;多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
九、选举设监票人2名,其中总监票人1名,计票人1人,在不是候选人的妇女代表中推荐产生,并经代表大会通过,对选举全过程进行监督。
十、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应到会妇女代表的一半,始得当选。
如果得票数超过半数的候选人数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少为序取足应选名额。
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
中华全国妇⼥联合会章程中华全国妇⼥联合会章程 团结、动员妇⼥投⾝改⾰开放和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化建设、社会建设和⽣态⽂明建设,在中国特⾊社会主义伟⼤实践中发挥积极作⽤。
下⾯是⼩编给⼤家分享的中华全国妇⼥联合会章程,欢迎阅读! 1949年3⽉24⽇,中国妇⼥第⼀次全国代表⼤会隆重开幕,1949年4⽉1⽇⼤会通过《中华全国妇⼥民主联合会章程》、《章程》规定,全国民主妇联是全国妇⼥运动的领导机构,“努⼒争取废除对妇⼥的⼀切封建传统习俗,保护妇⼥权益及⼉童福利,积极组织妇⼥参加各种建设事业,以实现男⼥平等,妇⼥解放。
” 第⼀章 任务 第⼀条团结、动员妇⼥投⾝改⾰开放和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化建设、社会建设和⽣态⽂明建设,在中国特⾊社会主义伟⼤实践中发挥积极作⽤。
第⼆条代表妇⼥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参与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的制定,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推动保障妇⼥权益法律政策和妇⼥、⼉童发展纲要的实施。
第三条维护妇⼥⼉童合法权益,倾听妇⼥意见,反映妇⼥诉求,向各级国家机关提出有关建议,要求并协助有关部门或单位查处侵害妇⼥⼉童权益的⾏为,为受侵害的妇⼥⼉童提供帮助。
第四条教育和引导⼴⼤妇⼥践⾏社会主义核⼼价值观,发扬⾃尊、⾃信、⾃⽴、⾃强的精神,提⾼综合素质,实现全⾯发展。
宣传马克思主义妇⼥观,推动落实男⼥平等基本国策,营造有利于妇⼥全⾯发展的社会环境。
宣传表彰优秀妇⼥典型,培养、推荐⼥性⼈才。
第五条关⼼妇⼥⼯作⽣活,拓宽服务渠道,建设服务阵地,发展公益事业,壮⼤⼱帼志愿者队伍,加强妇⼥之家建设。
加强与⼥性社会组织和社会各界的联系,推动全社会为妇⼥⼉童和家庭服务。
第六条巩固和扩⼤各族各界妇⼥的⼤团结。
加强同⾹港特别⾏政区、澳门特别⾏政区、台湾地区及海外华侨华⼈妇⼥、妇⼥组织的联谊,促进祖国和平统⼀⼤业。
第七条积极发展同世界各国妇⼥和妇⼥组织的友好交往,加深了解、增进友谊、促进合作,为维护世界和平作贡献。
妇女代表大会选举办法
妇女代表大会选举办法XX县张坡镇妇女第九次代表大会选举办法(草案)根据《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和《妇女联合会选举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张坡镇妇女联合会第九届执行委员会由张坡镇妇女第九次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选举工作由大会主席团领导。
二、大会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
候选人名单以姓氏笔划为序排列。
三、张坡镇妇女联合会第九届执行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由各村、机关等有关方面民主协商推荐,经县妇联审核,报张坡镇党委同意,提交大会选举。
四、张坡镇妇女联合会第九届执行委员会委员实行差额选举,差额比例为X%,提名X人,应选X人,差额X人。
五、代表对选票上的候选人可以表示赞成、不赞成或弃权,也可另选他人。
对候选人赞成的,在其姓名赞成栏内画“O”;不赞成的,在其姓名不赞成栏内画“×”;另选他人的,在选票最后空格内将另选人姓名填上,并在其姓名赞成栏内画“O”;如弃权,不画任何符号,弃权的不得另选他人。
每张选票所选的人数(含另选他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人数的为无效票。
六、在选举时,参加选举的代表必须超过应到会代表(不含特邀代表,下同)的三分之二,方可进行选举。
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
候选人、另选人得赞成票超过应到会代表半数者,方得当选。
得赞成票超过半数者多于应选名额时,按得赞成票多少依次取足应选名额。
得赞成票超过半数者少于应选名额时,不取足名额。
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以反对票少者当选;若反对票也相等时,由大会主席团决定增加或减少当选名额。
七、大会选举报告得票情况和宣布当选人名单时,按姓氏笔划为序排列;报告另选人得票情况,按得票多少为序排列,如果得票相等,按姓氏笔划为序排列。
八、选举设总监票人1名、监票人1名,总计票人1名、计票人1名。
总监票人、监票人必须从不是执委候选人的代表中产生;总监票人、监票人名单须经大会通过,已提名作执委候选人的,不得担任监票人。
妇女联合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
妇女联合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农村妇女工作,根据《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结合农村妇女工作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乡镇妇女联合会(以下简称乡镇妇联)和农村妇女代表会(以下简称农村妇代会)是妇女联合会在农村的基层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农村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农村基层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
第三条乡镇妇联和农村妇代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贯彻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和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推动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的实施,代表和维护妇女合法权益,团结动员广大农村妇女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贡献力量。
第四条乡镇妇联和农村妇代会接受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妇女联合会的领导。
第二章组织第五条妇女联合会农村基层组织实行代表联系妇女群众制度。
第六条乡镇建立妇女联合会。
乡镇妇联的权力机构是乡镇妇女代表大会,每三至五年举行一次。
妇女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领导机构是执行委员会。
执行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主席一人、副主席若干人,负责日常工作。
执行委员会全体会议,一般每年举行一次。
第七条农村的行政村、乡镇企业、农林牧渔场、专业市场和其他经济组织设立妇女代表会。
根据工作需要,可建立村妇联或其他形式的妇女组织。
农村妇代会由本村年满18周岁的妇女民主选举若干代表组成,代表人数根据行政村的规模和各经济组织妇女人数而定。
代表推选主任一人、副主任若干人,负责日常工作。
也可召开由本村年满18周岁的妇女或妇女代表参加的妇女大会或妇女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主任一名、副主任若干名和代表若干名,组成本村妇代会。
农村妇代会每三年换届一次,换届工作与村民委员会换届同步进行。
换届情况报乡镇妇联备案。
第八条成立或撤销乡镇妇联、农村妇代会组织,须经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和同级妇女代表大会、妇女大会通过及同级管理部门审核,报上级妇女联合会备案。
第三章职责与任务第九条乡镇妇联的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上级妇联组织及同级妇女代表大会决议;(二)指导所辖农村妇代会开展妇女工作;(三)加强与乡镇内单位及其妇女组织的联系与合作,培育以妇女为主体会员的协会、联谊会和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等基层群众组织,推进乡镇妇女工作的社会化;(四)加强乡镇妇联自身建设,提高乡镇妇联干部的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和服务能力。
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
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中国妇女第十一次全国代表大会部分修改,2013年10月31日通过)总则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是全国各族各界妇女为争取进一步解放与发展而联合起来的群众组织,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人民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
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依照法律和《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中国妇女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力量。
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行动指南。
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妇女联合会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和基本要求,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妇女观,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团结、引导广大妇女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妇女发展道路,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推进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中发挥积极作用,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奋斗。
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的基本职能是:代表和维护妇女权益,促进男女平等。
第一章任务第一条团结、动员妇女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中发挥积极作用。
第二条代表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参与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制定,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推动保障妇女权益法律政策和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的实施。
第三条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倾听妇女意见,反映妇女诉求,向各级国家机关提出有关建议,要求并协助有关部门或单位查处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行为,为受侵害的妇女儿童提供帮助。
第四条教育和引导广大妇女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提高综合素质,实现全面发展。
宣传马克思主义妇女观,推动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营造有利于妇女全面发展的社会环境。
镇委妇联换届行动方案
姓名:XXX 部门: XX部YOUR LOGO Your company name2 0 X X镇委妇联换届行动方案镇委妇联换届行动方案自XX年3月我镇召开第四次妇代会以来,至今已满五年。
为总结过去,规划未来,进一步推动我镇妇女工作向前发展,根据《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的规定,结合我镇妇女工作实际,镇妇联将召开镇第五次妇女代表大会进行换届选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全国、省妇女十大会议精神,按照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通过换届选举,加强全镇妇联干部队伍建设,提高素质、完善结构、增强活力,使之成为政治坚定、开拓进取、服务妇女、发展创业的坚强领导集体,为全镇“四区”建设提供保障。
二、主要任务1、审议并通过镇妇联上届执行委员会的《工作报告》;2、选举产生镇妇联新一届执行委员会;3、选举产生市第五次妇女代表大会代表;4、表彰全镇妇女工作先进集体、优秀妇女工作者、“文明家庭”及“平安家庭”示范户。
三、代表的名额和比例镇第五次妇女代表大会拟定正式代表48名,(正式代表具体名额分配方案见附1),代表由全镇各行业的妇女代表和专兼职妇女工作者代表第 2 页共 6 页构成,其中基层妇代会以上妇女工作者占50%以内,各行各业妇女代表占50%以上。
代表的平均年龄不超过45周岁,非党代表占15%以上,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应占80%以上。
对年老体弱生活不能自理者及妇联系统已退休的干部,一般不选为正式代表。
代表中,先进集体代表、先进模范人物、巾帼科技致富及巾帼建功先进个人、知识分子、科技项目领头人、“两新”组织领域中的优秀妇女都要有一定数量的比例。
四、代表的条件及产生的办法代表条件: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努力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投身经济社会发展,遵纪守法、明礼诚信;热爱妇女儿童工作,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深受广大妇女信任和拥护,能代表妇女意识,具有较强的议事能力;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在经济社会发展中成绩显著。
村居妇联换届选举工作方案
村居妇联换届选举工作方案各地对村级妇联主席〔主任〕“定位〞不一致, 如村级妇联主席〔主任〕为村委会委员, 则应当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进行选举。
如该村级妇联主席〔主任〕不属于村委会委员, 可以由村委会选拔任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1998年11月4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2021年10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修订〕第十五条选举村民委员会, 由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直接提名候选人。
村民提名候选人, 应当从全体村民利益出发, 推举奉公遵遵守法律律、品行合格、公正正派、热心公益、具有一定文化水平和工作能力的村民为候选人。
候选人的名额应当多于应选名额。
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组织候选人与村民见面, 由候选人介绍履行使命的设想, 回答村民提出的问题。
选举村民委员会, 有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过半数投票, 选举有效;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村民过半数的选票, 始得当选。
当选人数不够应选名额的, 不够的名额另行选举。
另行选举的, 第一次投票未当选的人员得票多的为候选人, 候选人以得票多的当选, 但是所得票数不得少于已投选票总数的三分之一。
选举执行无记名投票、公开计票的方法, 选举结果应当当场公布。
选举时, 应当设立秘密写票处。
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 选举期间外出不能参加投票的, 可以书面委托本村有选举权的近亲属代为投票。
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公布委托人和受委托人的名单。
具体选举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定。
2.怎样对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一、强化领导。
选举组织工作要做到“四个到位〞。
一是责任到位。
区、镇〔街道〕成立工作组明确使命, 形成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部门配合的工作机制和运行机制。
对状况复杂的重点村建立联系责任制, 由区领导、部门领导负责联系、镇〔街道〕领导负责包干、乡村指导员具体落实。
二是指导到位。
合理规定干部职数配置、选民资格等标准, 明确村干部任职的假设干限制, 及撤并村干部职数、班子结构组成、选举方式方法。
妇联换届工作方案
妇联换届工作方案为了推进妇女事业的发展,促进妇女全面参与社会建设,在各级妇联组织中进行换届工作显得尤为重要。
以下是妇联换届工作方案,旨在全面提高妇联的工作效率和实效。
一、换届范围本次换届涉及到各级妇联组织,从县(市、区)到乡(镇、街道)再到村(社区)的所有妇女工作组织。
二、换届时间妇联换届时间应严格按照规定来执行,本次换届时间定于2022年4月至5月进行,每个层级妇联组织的换届时间安排如下:1. 县(市、区)妇联:2022年4月1日至4月30日;2. 乡(镇、街道)妇联:2022年5月1日至5月15日;3. 村(社区)妇女工作组织:2022年5月15日至5月30日。
三、换届程序1. 准备工作:各妇联组织应在换届前30天内召开换届筹备会议,确定换届程序、工作任务和工作安排。
2. 推荐候选人:各级妇女工作组织应在约定时间内开展选举,推荐符合条件的候选人。
在候选人名单中应该充分体现性别、民族和职业公正性。
3. 制定票选方案:根据各级妇联组织成员数和支持率,制定合适的票选方案并在紧急情况下修订方案,保证公正、公平、公开,以确保所有正当选票均被计算在内,不得出现丢票或弃权现象。
4. 投票计票:投票前应该告知妇女群众选举的目的和候选人的政绩,让选民认识候选人并做出公正决策。
投票完成后,进行计票,要确保投票结果的真实、准确。
5. 确定当选人:按照票数排名,确定当选人,妇联应在7天内发出通知书并公示当选名单。
四、工作重点1. 支持当选人进行有效工作,保障妇女权益。
2. 积极探索创新工作模式,加强妇女组织内部管理和组织活动的流程与制度。
3. 加强妇女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建设互信、互助、互利的妇女组织。
4. 大力开展妇女知识普及工作,以提升妇女素质,促进女性参与社会建设。
五、总结评估本次换届过程中,各级妇联组织应在换届结束后进行总结评估。
对本次换届工作提出的问题、存在的不足,将吸取教训,不断改进,提高妇联工作水平。
六、工作保障妇联换届工作由各级政府出资编制预算,并按照预算执行。
妇代会选举办法
上五庄镇妇女第四次代表大会选举办法(草案)一、根据《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和《妇女联合会选举工作条例》规定,制定本选举办法。
二、上五庄镇妇联第四届执行委员会委员由上五庄镇妇女第四次代表大会选举产生;选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由大会主席团集体讨论决定。
三、大会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候选人按照姓氏笔画为序排列;执行委员会委员实行差额选举。
四、经县委批准,上五庄镇妇联第四届执行委员会委员应选名额为11名,按照候选人差额比例不少于10%的规定,提名执委委员候选人11名,差额1名。
五、上五庄镇妇联第四届执行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建议名单,由上五庄镇妇联第三届执行委员会提出,经大会主席团审议,提交各代表团酝酿讨论。
在汇总各代表团的意见后,由大会主席团研究确定正式候选人名单,提交大会进行选举。
六、在选举时,参加选举的代表必须超过应到会代表的三分之二,方可进行选举。
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
七、选举时,候选人得赞成票超过应到会代表的半数,方可当选。
如果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少为序,至取足应选名额为止;如果最后几名候选人得赞成票超过半数且相等,不能确定谁当选时,在票数相等的候选人中重新投票选举,以得票多的为当选;如果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不足的名额可以在得赞成票未超过半数的候选人中重新选举产生;如仍然少于应选名额或无法确定谁当选时,是否再选,由大会主席团决定。
八、上五庄镇妇联第四届执行委员会委员选票加盖“中国共产党湟中县上五庄镇委员会”印章,未加盖印章的为无效选票。
代表对选票上所列的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不赞成票,可以弃权,也可以另选他人。
代表填写选票时,对所列候选人,赞成的在候选人姓名上方空格内画“○”,不赞成的在候选人姓名上方空格内画“×”,弃权的不画任何符号。
投不赞成票的可以另选他人,如另选他人,在另选人栏内写上另选人的姓名,并在其姓名上方空格内画“○”,不画“○”的视为无效;弃权的,不能另选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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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村妇女代表大会选举工作方案|全国妇女代表大会每几年举行一次
党政办通号 **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镇、村妇女代表大会选举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镇属各部门:
《**镇、村妇女代表大会选举工作方案》已经镇党委会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镇人民政府
20XX年8月15日 **镇、村妇女代表大会选举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强基层妇联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妇女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根据中央、市委群团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妇女联合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妇女联合会选举工作条例》规定,现就做好**镇、村妇女代表大会选举工作制订如下方案。
一、高度重视,明确换届选举工作目标
镇、村妇联是妇女联合会在农村的基层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农村基层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
镇、村妇联的选举,是促进妇女参与基层民主管理、拓宽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渠道的重要契机,要以此为契机,选好镇、村妇联
班子,努力把镇、村妇联建设成为开展妇女工作的坚强阵地和深受妇女群众热爱和信赖的温暖之家。
二、精心组织,配齐配强村妇女组织班子
(一)妇联组织的构建
1.镇妇联组织的构建镇妇联设执委25名,其中:主席1名(由镇党政班子中的女同志兼任),副主席2人,常委7名。
2.村妇联组织的构建村妇联设执委15人,其中:主席1人(由村“两委”中的女性成员担任),副主席1人,下设妇代小组,原则上一个村民小组组建一个妇代小组,妇代小组设组长1名。
(二)镇、村妇联代表的产生
1.代表的条
(1)年满18周岁,户籍在本村或在本村生活、工作一年以上,享有公民权利的女性。
(2)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积极投身经济社会建设,在各行各业中勤勉、务实、创新,业绩突出,有一定的参政、议事能力。
(4)拓展妇女儿童工作,密切联系妇女群众,积极关心并如实反映妇女需求,切实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在妇女群众中有较高威望。
2.代表构成及名额分配本次镇妇女代表大会代表40-50名,村妇女代表大会代表20-30名,名额按照各个村民小组、驻镇企业、学校等的妇女人数比例,考虑代表的广泛性、先进性和工作需要进行分配。
3.代表产生办法按照全国妇联《妇女联合会选举工作条例》规定,本次大会代表人选由各村民小组、驻村企业、学校等按照代表条通过协商推荐产生,报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通过后生效。
推荐代表时,要打破年龄、学历、身份、职业的限制,把热心妇女工作、善于做妇女工作、在妇女中有教高威信的各方面优秀妇女推选出来,要注重代表的广泛性和先进性,非中共代表要占一定比例。
妇女代表大会代表一般不与工会、共青团代表大会的代表重复。
(三)、镇、村妇联执委候选人的推荐
1.执委候选人的条除具备代表所需条外,还应对妇女事业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较强的参政议政能力,热心妇女工作、善于做妇女工作、在妇女中有较高威信的优秀妇女代表。
2.执委候选人的构成本届镇妇联执委25人、村妇联执委15人,由妇女工作者、妇女小组长、活跃积极分子、巾帼志愿者、文体团队负责人、专业大户(创业代表)、热心妇女群众等各方面代表组成。
3.执委候选人产生的办法按照全国妇联《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妇女联合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妇女联
合会选举工作条例》要求,妇联执委候选人,根据执委条和分配的执委候选人名额,通过自下而上协商推荐,并由所在单位审查同意后,报镇、村党组织审核,提交本届妇女代表大会代表充分酝酿讨论、大会主席团审议通过后,确定执委候选人名单,参加正式选举。
三、把握节点,稳步推进换届选举工作
本次镇、村妇联选举,从今年7月1日起,至9月15日基本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工作阶段(20XX年7月1日至8月1日)
主要任务是:成立换届选举工作机构;深入调查摸底,准确掌握情况;制定工作方案;召开选举工作动员部署会;培训选举工作人员;印制选举工作资料,搞好宣传发动;组织进行任期总结和民主评议;公布职位和参选条,组织动员符合条人员报名参选;成立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推选产生村妇女代表等。
(二)组织选举阶段(20XX年8月1日至8月20日)
1.筹备妇女代表大会(20XX年8月1日至8月28日)。
拟定大会议程;通过大会主席团成员、秘书长名单;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代表资格;提名推荐村妇联执委、主席、副主席候选人;拟定大会选举办法(草案);提名推选监计票名单;制作会标、选票、执行主席及监计票员标识、票箱、选举结果报告表等。
2.召开妇女代表大会(20XX年8月29日)。
审议并通过工作报告;酝酿主席、副主席、常委、执委候选人;审议并通过选举办法;推选监票人、计票人;选举时,先采取差额选举办法预选执委候选人人选,然后进行等额正式选举执委。
召开新一届执委第一次全体会议,等额选举镇、村妇联主席、副主席。
3.报告选举结果。
将换届选举工作情况及相关表册上报县、镇妇联和镇党委。
(三)建章立制阶段(20XX年8月30日至9月15日)
主要任务是:完善镇、村妇联议事决策规则等制度;开展新任执委人员培训;制定新一届妇联任期目标和年度工作计划;向群众公开作出承诺;完善换届选举工作档案;开展全面自查,做好换届选举工作总结,为全镇、全村搞好换届选举工作提供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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