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经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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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证名称:药品经营许可
一、办证机构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实施主体: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办理条件和所需资料
A、办理基本要求
1、保证所经营药品质量的规章制度。
2、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无《药品管理法》第75条、第82条规
定的情形。(见附件1)
3、质量负责人:应有1年以上(含1年)药品经营质量管理工作经验,大学以上学历,且必须是执业药师;
4、一定数量的执业药师;
5、有储存药品量的常温库、阴凉库、冷库;有药品储存的专用货架和实现药品入库、传送、分检、上架、出库现代物流系统的装置和设备。
6、有独立的计算机管理信息系统:覆盖药品的购进、储存、销售以及经营和质量控制的全过程;记录企业经营管理及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方面的信息;
7、具有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对药品营业场所及辅助、办公用房以及仓库管理、仓库内药品质量安全保障和进出库、在库储存与养护方面的条件;
8、有与所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营业场所、设备、仓储设施以及卫生环境;在超市等其他商业企业内设立零售药店的,必须具有独立的区域;
(国家对经营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预防性生物制品另有规定的)。
B.需提供的材料:
1.客户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公章
2.法人:执业(中)药师证、身份证原件
3.质量负责人:a.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明文件;b.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书复印件。
4.处方审核员:a.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明文件;b.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书复印件。
5.需提供地理位置图、平面布置图、房屋产权原件或使用权证明文件原件、租赁合同原件;
6.质量管理文件目录、仓库设施设备目录、以及验收、保管、养护人员姓名、学历、专业、
职位、上岗证书汇总表。
7.企业在不同地址设置仓库的,验收、保管、养护人员名单应根据仓库不同分列,企业委托配送的需上传委托配送合同和质量保证协议原件。
三、办理流程:(见附件2)
根据新的规定,从2011年3月1日起,新办药品零售企业办理须先提交筹建材料,通过审批后,再提交申请材料。
申请人在省局企业网上办事平台申请-受理(材料齐全由审批处承办,材料不齐退回申请人)-承办-复核-审核-审批-办结
四、办证时间:
20个工作日
五、证照图片
六、有效期限:
《药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为5年。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经营药品的,持证企业应当在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按照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申请换发《药品经营许可证》。
七、注意事项:
1.每间药店要求至少有2名全职职药师(不得兼职),其中企业负责人、审方员必须要有执业(中)药师。经营中药饮片的药店必须配备1名中药师以上职称的技术人员。
2.新开的药店经营范围含处方药,店铺的经营面积不得少于60平方米,并与已开的药店之间的直线距离大于400米以上,营业场所的使用权为商业性质。
3.非企业负责人本人办理,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并盖企业公章。
4.申请资料必须真实、准确、清晰,有签字或盖章。所有复印件须提供原件给窗口工作人员核对,复印件上须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相符”文字说明,注明日期,加盖单位公章。以上材料统一用A4规格纸张,执照申请资料目录顺序装订成册。
附件1
****医药有限公司相关人员无违反《药品管理法》
第75条、第82条规定情形的说明
****医药有限公司的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由****担任,在我公司任职以来,遵纪守法,无违反《药品管理法》第75条、第82条规定情形。没有从事过经营、销售假劣药品的行为,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无虚假内容。
特此说明。
****医药有限公司
年月日
注:第七十五条生产、销售劣药的,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药品货值金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或者撤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十二条伪造、变造、买卖、出租、出借许可证或者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吊销卖方、出租方、出借方的《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或者撤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附件2
药品经营许可证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