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叉配血标本采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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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叉配血标本采集制度

1.根据患者病情需要输血,由医生填写《临床输血申请单》,护士应对医生开具的《临床输血申请清单》进行校验、确认,采集患者配血标本时要严格执行“三查八对”制度,使用规范化试管标签。

2.护士须持《临床输血申请单》和采血试管(EDTA抗凝管)进行采集,双人核对患者的腕带与《临床输血申请单》,按照静脉采血操作规程采集血标本,采血量以2ml为宜,并立即混匀。

3.一次只能采集一位患者的交叉配血标本,不得同时采集两位以上患者用于交叉配血的标本。

4.采血后,要检查血标本血量是否到达指定的刻度,并观察是否有溶血,如有此现象应重新留取标本。

5.疑难交叉配血的血标本要求采集2管送检,一管使用EDTA抗凝管,另一管不抗凝。

6.医院工作人员使用密闭的血标本送检箱将血标本连同《临床输血申请单》统一送到输血科。紧急送检的血标本应符合输血科紧急检测项目的相关要求,并有“火急”或“紧急”字样。

7.血标本送到输血科后,与输血科人员当面完成交接,双方进行逐项核对,检查血量、标本联号、姓名、血型、病房,床号等内容是否齐全,并且完成条码扫描。扫描成功后,系统自动记录接收时间。如有遗漏、血标本溶血等被认定不符合要求的血标本,输血科予以拒收。科室记录在《*****医院不合格标本登记本》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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