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项神经运动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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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项检查项目
1.头围:不管是足月儿或早产儿,头围生长在头三个月是主要的资料,头生长达到正常范围或婴儿有发展为脑积水或小头畸形均可在每月检查的结果的表格中显示。
2.前囟和颅:前囟的触诊应在婴儿坐位不哭时进行,记录正常大小,紧张或凹陷。颅缝应检查其分开的程度。生后头几周矢状缝和顶枕缝分开4—5mm可能无意义,接受前囟角的额和冠状缝分开4-5mm也无临床意义,而鳞状缝(顶颞缝)分开2-3mm应提高警惕,可能是颅内出血(1CH)的可靠根据,如怀疑应加强监测,定时或每2~3天查一次头颅、前囟的张力,任何颅缝的进行性增大或头围迅速增加,如有脑积水或ICH的怀疑应作其他检查综合判断。如前囟过快关闭,鳞状缝过快关闭,伴有颞骨在顶部的钙化和重叠,则是脑萎缩的征象。
以下几项是从询问母亲病史中获得,会见母亲或护士是极其重要的,能获得更贴切的第一手资料,使检查更完全。
2.清醒和睡眠的一般形式:(1)正常,(2)激惹、哭闹多,(3)嗜睡、不哭。能出现三种睡眠的异常情况:(1)婴儿在白天只睡很短时间,表现不安,只要醒来就哭,婴儿从不处在安静觉醒状态,而表现激动不安和不舒服的持续状态,此型最常见在生后头几个月。(2)婴儿在白天是安静的,晚上很难入睡,睡眠前有一段瞌睡的延长期,此型更常见于9-12个月。(3)婴儿睡眠过多,持续在瞌睡状态,难于唤醒婴儿,仅能维持很短的觉醒时间。
3.检查期间觉醒程度的估计:记录(1)令人满意的,(2)持续激惹,(3)嗜睡。
4.哭:分别记录正常哭声或异常哭声,后者包括高调、虚弱、单调或其他。
5.吸吮行为:应记录吸吮和吞咽协调及正常与否,应注明是否需要鼻饲,或是否需要部分鼻饲,喂饲时是否经常咳呛,伴有或不伴有青紫。表格记录:(1)正常,(2)部分奶瓶喂养,(3)非奶瓶喂养,(4)咳呛。
6.前一个月内的惊厥情况:记录有无惊厥,惊厥的性质,全身性或局部性,发热或非发热性惊厥,此项表格有五项:(1)无惊厥,(2)泛化,(3)局灶,(4)发热,(5)婴儿痉挛。
7.显著的斜视:明显斜视可能是对眼或双外斜,单侧或双侧,5个月后持续眼斜视需要由专科医师检查,表格上检查有或无。
8.持续的眼球震颤:水平眼球震颤可能提示或为中心性或为周围性视觉缺陷,眼球不能注视物体而是持续的水平摆动,这种感觉缺陷使之不能注视物体,应做特殊的检查,表格上记录有或无。
以下两项是感觉发育,认识的发育估价包括视和听功能的评价,两个简单的方法在新生儿期可作为神经检查一部分,一旦已证明有适当的反应,不需要重复作检查。
9.视觉追踪,对光的追踪:婴儿在安静觉醒状态,吸吮和睁眼之间的协同作用有利于这种观察,可用手电筒的光、物体如红球或检查者的脸,婴儿眼和头追踪注视物体,表格中记录有或无。
10.听、眨眼反射:距婴儿耳30cm,鼓掌引起反射,如眨眼为阳性反应。表格上记录有或无。以下检查姿势和自然运动活动。
11.非对称性紧张性颈反射(ATNR):婴儿仰卧位,头转向一侧,表现射剑样姿态,即面向的上肢伸直,枕部(背向)的上肢屈曲。下肢的位置正好相反,即面向侧上肢伸直,下肢屈曲,背向侧上肢屈曲,下肢却伸直。因此不对称张力颈反射包括上下肢,无论上肢或下肢表现均考虑为阳性。此反射头三个月可观察到,3~6个月间断存在,正常儿6个月后不应存在。表格中应记录:(1)正常,(2)无,(3)有。
12.非对称性紧张性颈反射:婴儿仰卧位,头转向一侧,检查者扶婴儿头转向一侧,表现射剑样姿态,即面向的上肢伸直,枕部(背向)的上肢屈曲。下肢的位置正好相反,即面向侧上肢伸直,下肢屈曲,背向侧上肢屈曲,下肢却伸直。当扶婴儿头转向另一侧,肢体姿势正相反。任何月龄可引出均为异常。
13.持续颈伸肌张力增高:当婴儿在仰卧位休息时,颈部正常地屈曲,肌肉是放松的,在颈椎和检查台之间几乎无空隙,1岁以内均是如此,当有颈伸肌张力增高时,婴儿仰卧位时不能完全放平,在颈和检查台间有空隙。如婴儿采取侧卧位,头向后伸展。但要注意在典型的头畸形或早产儿枕部突出的婴儿有类似表现,应重复试头部腹侧屈曲,以免误认为颈伸肌张力增高,此项检查在表格中记录无或有。
14.角弓反张:表现如上,表格中记录无或表。
15.持续手握拳:虽然新生儿的手通常是握拳,当安静休息时,经常张开和握拳。2个月后大部分时间手张开,如拇指内收屈曲横过手掌并紧掐拳内,就应特别注意,表格上记录:(1)正常形式,(2)无,(3)有,(4)拇指交叉到手掌。
16.肢体姿势不对称:为了确定上肢是否对称,头和躯干应保持在一个轴线上,持久位置不对称在被动肌张力方面可显示不对称,应注明是右或左,表格中记录:(1)无,(2)有,(3)不正常的肢体。
17.面肌麻痹:当婴儿哭时麻痹表现最明显,受累一侧表现松弛或假面样,嘴歪向对侧,受累一侧眼部分张开,而在正常侧眼睑闭合。表格记录无或有。
18.自然活动:观察躺在检查台上的婴儿,注意自然运动的频率和强度。检查者的观察只代表运动活动的粗略估计,记录明显地偏离正常情况。自然运动活动减少特征为缓慢的少频率和低强度的运动,过多自然运动活动表现为频繁的、快速的、很高强度的运动。正常活动是指运动的频率、强度和速度为中等范围。注意运动的不对称如一侧肢体自然活动缺少或无,而对侧则不然。
自然运动活动在正常情况下差别是很大的。运动刻板式、重复的和相同的应考虑为异常,如腿作踏板动作和手臂作风车动作。在表格中自然活动记录分五级:(1)低,(2)中等:正常,(3)高,(4)不对称,(5)重复。
19.异常运动:可表现为持久的或一时性方式。(1)持续震颤:可一时性或持久性持续震颤在足月儿生后头几天是常见。表现为高频、低振幅。在婴儿饥饿和哭时震颤增加,肢体和上颌最明显,如果震颤持久或在休息时出现,可能是有意义的。(2)阵发性阵挛性运动:当婴儿生后头几小时阵发性阵挛性运动(低频、高振幅)伴随拥抱(mom)反射或伴随自然运动活动,如果在检查时频发阵挛性运动可能是有意义。(3)其他异常运动如连续的咀嚼运动、频发抖动、肢体异常位置特征为肘伸展和腕部旋向内(pronation)。表格中异常运动记录:(1)无,(2)有,(3)不正常肢体。
以下几项是被动肌张力的检查,被动肌张力需在安静觉醒状态下检查,试验伸展性时用力不能过大,当显示婴儿任何不适征象时应停止操作,检查时应注意不对称。
20.跟耳征:婴儿平卧,双腿并在一起,尽可能向耳的方向推压,骨盆应固定在台面上,角度由婴儿下肢和台面形成。当一边抵抗力增强提示不对称,如屈肌张力过大,胴窝角完全伸开有困难,角度则由足跟和骨盆连线和台面的交角。表格中有正常形式一行内已表明不同月龄的跟耳征角度,1-3月80—100°,4—5月90-130°,7—9月120—150°,10—12月140—170°。显示1个月及9个月跟耳征角度分别为100°及135°。表格中分别记录:(1)正常形式,(2)右侧(角度大小、过小、过大),(3)左侧(角度大小、过小或过大),(4)过度髋部屈曲。21.内收肌角:婴儿平卧、腿伸直,轻轻尽可能拉开双腿,注意角度,左右腿不对称应注明,在表格中已表明不同月龄的内收肌角度大小,1—3个月40—80°,4—6月70—110°,7—9月100—140°,10—12月130-150°,分别显示1个月(90°)、6个月(110°)内收肌角。表格中记录:(1)正常形式,(2)角度(左+右),(3)过小,(4)过大,(5)右侧过小,(6)左侧过小。
22.腘窝角:操作方法从略,此检查受胎儿在宫内位置的影响。如果这些操作显示下肢极端过度伸展持续生后头几个月,可能为臀位产甚至于经过外倒转或自然倒转后。表格也显示不同月龄的胴窝角角度的不同,1—3月80—100°,4-6月90-120°,7-9月110-160°,10-12月150-170°。表格中要记录的项目:(1)正常形式,(2)右侧(包括角度大小、过小及过大),(3)左侧同右侧,分别显示1个月90°及6个月120°。
23.足背屈角:检查者扶住婴儿腿伸直,使足背屈向小腿,用大拇指压足底,足背和小腿前侧形成的角度为背侧屈角,左右分开做同样操作。操作时首先用慢的中度压力形成最小的背侧屈角,称“慢角”,正常为60°,然后突然背屈形成“快角”,正常为70°,左右两角对称。如在快慢角之间差>10°,揭示有异常加剧的伸展反射。表格中记录:(1)正常形式,(2)右侧包括慢角,快角。“慢”>60—70°及“快—慢”>10°,(3)左侧同右侧,(4)左右不对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