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不准离婚可以上诉吗
法院判决驳回上诉后还能上诉吗?
法院判决驳回上诉后还能上诉吗?此种情况属于判决生效了,不能上诉,可以在生效后六个月内申请再审。
上诉被驳回一般属于正常的司法程序,只要判决过程正当合理,是必须要遵守的。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常常会听到某人上诉被驳回的情况。
印象中,驳回往往是法院依据相关规定作出的判决。
而人们对于上诉被驳回的规定及后续处理方法却不很清楚。
那在我国法院判决驳回上诉后还能上诉吗?下文将有详细解答。
▲驳回上诉后还能上诉吗?此种情况属于判决生效了,不能上诉,可以在生效后六个月内申请再审。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第二审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
第二百零五条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有本法第二百条第一项、第三项、第十二项、第十三项规定情形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被驳回的情形有哪些?1、主体不适格,既包括原告主体不适格,也包括被告主体不适格。
应当以当事人是否是所争议的民事法律关系(即本案诉讼标的)的主体,作为判断当事人适格与否的标准。
在某些例外的情况下,非民事法律关系或民事权利的主体,也可以作为适格的当事人。
原告必须是有诉讼权利能力且与案件存在着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被告必须是侵犯原告民事权益或与原告发生民事权益争议的被请求的相对人。
否则,只要有一方当事人不适格,人民法院就应依法裁定驳回起诉。
2、被告不明确。
原告起诉时必须明确指出被告是谁,即被诉称侵犯原告民事权益或者与原告发生民事争议而由人民法院通知应诉的人。
如果没有明确具体的被告,诉讼程序就无从进行,人民法院也无法对案件进行审理。
3、没有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
原告起诉时必须明确指出要求人民法院保护其民事权益的内容,对被告实体权利请求的内容,以及提出诉讼请求的事实依据和理由,这些都是起诉中的核心内容。
倘若原告起诉时没有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人民法院就只有驳回其起诉。
4、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
民事诉讼法213条
民事诉讼法213条
民事诉讼法第213条主要规定了当事人对判决、裁定不服的上诉权。
具体内容如下: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13条的规定,当事人对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如果认为有错误,可以在判决书、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这一规定为当事人提供了法律救济的途径,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上诉权是当事人的一项重要权利,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提起上诉,可以请求上级法院对原审判决、裁定进行重新审理。
上诉的提起,需要符合法定的条件和程序,包括但不限于:
1. 上诉的主体必须是原审判决、裁定的当事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
2. 上诉的内容应当明确指出原审判决、裁定的错误之处。
3. 上诉应当在法定期限内提出,即判决书、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
4. 上诉应当向原审法院提出,原审法院在收到上诉状后,应当在5日内将上诉材料移送至上一级人民法院。
上级法院在接到上诉材料后,将对原审判决、裁定进行审查。
如果发现原审判决、裁定确实存在错误,上级法院可以依法改判或者发回重审。
这一过程体现了司法公正和法律的严肃性,确保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
同时,民事诉讼法第213条还规定了上诉的效力。
在上诉期间,原审判决、裁定不发生法律效力,即当事人不得执行原审判决、裁定。
这一规定旨在保障当事人在上诉过程中的合法权益,避免因执行错误判
决、裁定而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总之,民事诉讼法第213条为当事人提供了上诉的法律依据,明确了上诉的条件、程序和效力,是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重要法律条款。
当事人在面对不公正的判决、裁定时,应当积极行使上诉权,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不同意离婚上诉状范文
不同意离婚上诉状范文法院名称:XX人民法院上诉人(原审被告):XXX被上诉人(原审原告):XXX上诉状上诉人:XXX身份证号码:XXX住所地:XXX单位地址:XXX代理人:XXX住所地:XXX单位地址:XXX委托代理人:XXX住所地:XXX单位地址:XXX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等法律规定,本人与被上诉人经交涉协商,无法达成婚姻关系维护协议,本人遂申请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
原判决书已经作出,本人对原判决提出异议,现就原判决,提出如下上诉状:一、案情简介1、被上诉人因XXX原因,起诉要求本人离婚。
2、本人不同意离婚,认为婚姻关系存在挽回的希望。
3、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本人存在XXX情节必须判决离婚。
4、本人认为原审判决不符合实际情况与法律规定,特提出上诉。
二、关于事实和证据的异议1、原审认为本人存在XXX情节,而不考虑被上诉人的一些错误行为,导致本人做出的行为。
2、被上诉人存在严重过错,在婚姻关系破裂中负有重大责任。
3、上诉人提供了充足的证据,证明了被上诉人在婚姻关系中存在多次过错。
4、本人不同意离婚,认为双方可以通过努力维护婚姻,其仍有挽回的可能。
三、关于适用法律的理由和证据1、本人提交的证据充分证明被上诉人存在多次过错行为。
2、根据《婚姻法》第32条规定,离婚应由双方协议或者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双方不同意,法院应维护家庭的稳定,妥善解决纠纷,不得随意判决离婚。
3、本人提出婚姻维护申请,请求法院予以支持。
四、代理权限本人委托委托代理人XXX,依法向本院递交上诉状,要求本院撤销原判决,并重新判决。
以上事实和证据是真实、充分的,请求本院根据法律规定,立案受理并依法审理,予以支持。
上诉人(签名):XXX代理人(签名):XXX日期:20XX年XX月XX日注释:1、异议:指对原判决中涉及的判决理由、事实认定等方面提出异议。
2、过错行为:指一方在婚姻关系中的违反婚姻义务、造成婚姻破裂等不当行为。
离婚上诉书范文
离婚上诉书范文尊敬的法院:我是原告王某,原告及被告李某,于20XX年XX月XX日正式离婚。
然而,我认为此次判决结果不公正,对我的权益造成了严重损害,故我特向贵院提出上诉,希望得到公正的审判。
现将上诉理由及事实陈述如下:一、上诉理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条规定:“婚姻是自由的,平等的男女双方实行一夫一妻制”。
然而在我们的婚姻生活中,我发现被告李某在外与其情人保持着不正当的男女关系,并且多次发生婚外情。
这明显违反了我国的婚姻法规定,给我造成了巨大的精神压力和伤害。
我在原审中详细叙述了这一事实,但法院未能给予充分重视,最终作出对被告的放任判决。
我认为这是对法律精神和正义的严重忽视。
其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有重婚、有前婚犯罪未尽通报义务、有患恶疾尚未治愈等情形的,对方可以提出离婚。
”与此相对应地,我认为在婚姻关系中,我并没有违反这一法律规定。
我一直积极履行配偶的责任,遵守法律的约束,但被告未能遵守法律规定,与他人多次发生婚外情,严重侵害了我的合法权益。
然而在原审判决中,法院并没有对这一事实进行充分审查,而是只依据了被告的辩解,致使判决结果不公正。
二、事实陈述根据上述的上诉理由,我在此进一步提供了以下证据:1. 通话记录:我提供了与被告进行的多次通话记录,证明了其与异性保持密切联系的事实。
2. 短信截图:我提供了被告与其情人的短信截图,这些短信明确表明了他们的不正当男女关系。
3. 目击证人证言:我聘请了多名目击证人作为证人,他们可以证明被告与其情人的亲密行为。
4. 银行账单:我提供了被告与其情人之间的资金往来记录,包括共同购买的贵重物品等。
综上所述,上述证据清楚地证明了被告李某在婚姻关系中的不当行为,以及对我造成的伤害。
我希望法院根据这些证据对本案重新审理,并作出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平正义的判决。
三、请求判决基于上述理由和事实陈述,本人请求贵院支持我的上诉请求,对原审判决作出重新审理,并做出以下判决:1.裁定离婚:确认离婚的事实,并宣布婚姻关系自判决书生效之日起终止。
女方打算离婚男方不同意怎么办
女方打算离婚男方不同意怎么办男方不同意离婚或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有争议的情况。
那么女方,就只能通过法院诉讼方式离婚。
女方要起诉离婚并且要注意收集感情破裂的证据,如家庭暴力的证据、包二奶的证据、感情不和分居的证据等等,通过证据说明两人感情已无和好可能,法院在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后,才会判决。
推荐:交通事故赔偿标准交通事故赔偿协议书交通事故赔偿交通肇事赔偿标准交通事故理赔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现实中经常出现这样一种情况,就是女方想要离婚,但此时找男方协商的,男方却不同意离婚。
这样的情况下,很多女方都觉得自己无计可施了。
那从法律角度分析的话,要是女方打算离婚男方不同意怎么办呢?请跟随小编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离婚男方不同意怎么办既然对方不同意离婚,只有起诉离婚。
起诉离婚,如果有以下几个法定情形,应当判决离婚。
1 、对方同居,重婚的。
2 、对方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的。
3、对方赌博,吸毒屡教不改的。
4 、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已经满两年。
5、对方下落不明满两年,被宣告失踪的。
这一般需要几个月的时间(少于六个月,如果有一方上诉,费时更多)如果没有上述法定情形,那第一次起诉离婚获得法院支持的比例相当低,法院通常会判决不准离婚。
判决后过了六个月,你可以再次起诉离婚,这次的胜率就相当高了。
综上,起诉离婚,少则几个月,多则一年多,确实很耗时。
如果想要早点结束这个婚姻的话,还是争取协议离婚吧,哪怕在财产方面多让步一点。
二、离婚可以委托律师吗离婚是涉及身份关系的案件,所有工作都可以由律师做,只不过开庭时本人需要露面。
目前律师收费一般有两种:其一,以一个数额起价,再根据超过一定数额的争议财产加收一定费用。
比如,某律师的收费标准是5000元起价。
也就是说,不论案件争议金额再小,甚至没有争议共同财产,起价的收费额就是5000元。
如果争议财产超过50万元,超出部分还要加收一定比例。
这个百分比有的律师是1%,有的律师是2%。
还有的律师是根据不同的争议额再超额累进,总之,家里财产越多,律师收费的价格可能就会越高。
婚姻案件诉讼流程有哪些?
Life is not easy. You don't need to be eager for the understanding and approval of others, and live your own lifequietly.通用参考模板(页眉可删)婚姻案件诉讼流程有哪些?导读:婚姻案件流程:起诉、审理、判决。
离婚案件的起诉,是指婚姻关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依法解除与对方婚姻关系的请求。
起诉一方当事人就是原告,被诉的一方当事人就是被告,诉讼开始后,当事人依法享有诉讼权利,承担诉讼义务。
婚姻案件流程:起诉、审理、判决1、诉讼离婚--起诉(原告)、应诉(被告)离婚案件的起诉,是指婚姻关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依法解除与对方婚姻关系的请求。
起诉一方当事人就是原告,被诉的一方当事人就是被告,诉讼开始后,当事人依法享有诉讼权利,承担诉讼义务。
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民事案件的起诉必须符合四个条件。
离婚案件也属于民事案件,因此起诉也必须符合民事诉讼法的条件并具有自己的特色:①原告必须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个人;②有明确的被告;③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④属于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离婚诉讼适用一般地域管辖。
即要求离婚的一方,必须向被告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被告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则向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
只有具备以上四个条件的离婚案件,人民法院才能受理。
离婚案件起诉时,起诉者应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和起诉状副本。
离婚起诉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①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工作单位及现住址;②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③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
人民法院决定受理案件,诉讼离婚程序也随即开始。
被告--应诉答辩:人民法院会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2、诉讼离婚--审理审理,是指人民法院接到起诉后,开始诉讼程序,到做出判决前所作的一切调查工作的总和。
离婚纠纷上诉状
离婚纠纷上诉状
尊敬的法院:
我系原审被告,因原审判决不公,现在向贵院提起上诉,请求贵院依法撤销原审判决,改判如下:
一、撤销原审判决,认定原告与被告离婚;
二、被告不承担赡养费和抚养费的责任;
三、原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一、案情回顾
原告与被告于2010年结婚,婚后育有一子。
2019年,原告提出离婚诉讼,要求被告承担赡养费和抚养费的责任。
原审法院在审理过程中,认为被告有过错,应承担赡养费和抚养费的责任,并判决离婚。
但是,原审法院的判决存在以下不公之处:
二、上诉理由
1.原审法院认定被告有过错,但未进行充分审查
原审法院认定被告有过错,主要是因为被告曾经有过外遇行为。
但是,原审法院并未对此进行充分审查,仅凭原告的陈述就认定被告有过错,这是不公正的。
被告在庭审中已经提供了证据证明自己并
没有外遇行为,但是原审法院并未予以采纳,这是违反法律程序的。
2.原审法院判决被告承担赡养费和抚养费的责任不合理
原审法院判决被告承担赡养费和抚养费的责任,是基于被告有过错的认定。
但是,由于被告并没有过错,因此被告不应该承担赡养费和抚养费的责任。
原审法院的判决是不合理的。
三、请求
基于上述理由,我请求贵院依法撤销原审判决,改判如下:
一、撤销原审判决,认定原告与被告离婚;
二、被告不承担赡养费和抚养费的责任;
三、原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此致
敬礼!
原审被告:XXX。
民事离婚案件上诉状(参考)
民事上诉状上诉人:(原审原告)姓名:欧雅娟,女, 1983年10月11日出生,汉族,住址:北京市海淀区五棵松路20号;联系电话:被上诉人(原审被告)姓名:鲁军华,男,1981年5月8日出生,汉族,住址:延庆县康庄镇小区12号楼409室;联系电话:上诉人因与被上诉人离婚纠纷一案,不服北京市延庆县人民法院(2012)延民初字00615号《民事判决书》,现依法提出上诉。
上诉请求:1、请求撤销延庆县人民法院(2012)延民初字第00615号民事判决;2、请求判令双方离婚.事实和理由:一、原审认定事实不清,理由如下:首先,上诉人于2011年2月16日诉至法院要求与被上诉人离婚,2011年3月25日判决不准离婚后夫妻关系并没有改善,上诉人于2012年再次诉至法院坚决要求离婚,再次驳回离婚请求,上诉人认为,双方于2010年8月28日因感情不合就开始分居,已有一年零九个月,期间双方并不在一起生活,在生活上没有互相扶助,在经济上也没有互相往来,甚至在这分居的一年零九个月中没有任何夫妻生活,双方无法交流,法院不能单纯依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就片面的认定双方感情没有破裂,还有和好可能,这是不符合婚姻法精神的。
其次,上诉人与被上诉人相识网络,在现实生活中并没有过多的接触,缺乏更深刻的了解,性格严重不合,这也就导致双方婚后无法交流与沟通,感情淡薄,并且上诉人两次起诉离婚时认定的事实就已经足够说明双方的婚姻基础薄弱,草率结婚后双方经常因被上诉人的过错发生争吵,被上诉人也认定是事实。
上诉人认为婚姻的存续应以感情为基础,维系这样的婚姻关系,双方都感到非常痛苦,并且通过本次上诉审理,双方因感情不合分居已满两年。
综上所述:上诉人认为法院片面认定双方有和好可能是不符合事实的,并且通过本次上诉已是第三次坚决要求离婚,恳请法院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维护上诉人的合法权益支持离婚诉讼请求!此致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上诉人:2012年 3月日。
起诉离婚几次可以判离婚?
起诉离婚几次可以判离婚?如果能举证证明夫妻感情破裂,一次也可以离婚;若第一次被判决不准离婚,半年后再起诉,第二次基本上都会判决离婚。
婚姻破裂是人生中一件令人痛苦的事情,心碎不如及早放手。
关于离婚的一些注意事项,可以参考小编为您找到的以下相关信息,比如一般起诉离婚几次可以判离婚呢?哪些情况准许离婚呢?以及起诉离婚需要哪些证据呢?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第一次起诉离婚法院会判离吗法院不必然会判决你们离婚。
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
第一次起诉离婚如何没有以下法定情形,对方不同意离婚的,法院一般不会判离。
我国《婚姻法》第32条第3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二、起诉离婚需要哪些证据(1)结婚的证明材料(结婚证或婚姻登记机关证明);(2)婚姻基础状况的证明材料。
如经人介绍或包办买卖婚姻等证明材料;(3)婚后夫妻感情变化、引起离婚原因的证明材料。
如因第三者插足引起离婚的,提供第三者介入的具体事实、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等证明材料; 如有生理缺陷、精神病的,提供诊断书、鉴定书;(4)夫妻关系现状的证明材料。
如分居的,提供分居时间、原因等材料;(5)曾经起诉离婚的,提供法院判决书、裁定书等材料;(6)子女状况。
提供子女出生证、户口证明,夫妻双方抚养条件、子女愿意跟随哪一方生活的表示证明;(7)财产清单。
包括财产的品种、数量、现状,取得时间和方式;(8)双方经济状况。
双方收入、存款、债权债务等证明。
如单位证明、工资卡,存款人、帐号、金额,债权、债务数量,债务债权人姓名、住址等;(9)住房的证据材料。
产权证书、租赁合同、证明或产权单位对租赁关系的意见;(10)需要对方给予经济帮助的,提供疾病或无劳动能力、经济来源状况的证明;。
判决不准离婚后什么时候可以再次起诉,法院会判离吗
判决不准离婚后什么时候可以再次起诉,法院会判离吗提出诉讼离婚法院并不⼀定会判离,如果夫妻感情没有破裂法院会做出不准离婚判决。
在得到了这个判决后,原告会觉得法院的判决不符合实际情况要再次起诉。
那么,判决不准离婚后什么时候可以再次起诉,法院会判离吗?店铺⼩编做了有关介绍,你可以看⼀看。
判决不准离婚后什么时候可以再次起诉于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什么时候可以再次起诉离婚法律有明确的规定:《民事诉讼法》第⼀百⼆⼗四条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内⼜起诉的,不予受理。
”《最⾼⼈民法院关于适⽤<中华⼈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问题的意见》第144条规定:当事⼈撤诉或⼈民法院按撤诉处理后,当事⼈以同⼀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民法院应予受理。
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内⼜起诉的,可⽐照《民事诉讼法》第⼀百⼀⼗⼀条第(七)项的规定不予受理。
从这两条法律规定可以看出,对于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以及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在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的情况下,原告在六个⽉内⼜起诉的,法院将不予受理。
但如果在六个⽉内出现新的情况、新的理由,或者被告提出离婚请求的,则不受该六个⽉期限的限制,法院就应当受理,⽐如⼀⽅使⽤暴⼒导致对⽅随时有受到严重伤害的可能。
法院会判离吗⼀般第⼀次离婚法院判决不离的,再次起诉离婚法院很⼤程度上是会判离的。
当然,法院判决离婚的根本依据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如果有证据证明夫妻双⽅确实已经感觉破裂,法院是会判离的。
法院做出了不准离婚的判决,当事⼈不满意这个判决结果是可以再次起诉,但关键是要有夫妻感情破裂证据法院才会判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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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上诉的八种情形
不得上诉的八种情形
根据《行政诉讼法》和《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存在以下八种情形时,行政案件或者刑事案件的一审判决、裁定将不得上诉:
1.人民法院依照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包括选民资格案件、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案件、
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和认定财产无主案件。
2.最高人民法院一审的案件:最高人民法院作为一审法院所作的一审判决、裁定,为终审
判决、裁定,当事人不得上诉。
3.适用特别程序作出的判决、裁定:包括审理选民资格的案件、宣告公民失踪或者宣告公
民死亡的案件、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案件和认定财产无主的案件。
4.督促程序作出的决定:法院根据债权人的申请,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催促其限期履行
债务。
债务人对支付令提出异议的,法院应当裁定终结督促程序,已发出的支付令自行失效。
5.公示催告程序作出的除权判决:公示催告期间届满,无人申报或者申报被驳回的,法院
可以根据申请人的申请,作出除权判决,宣告票据无效。
判决后,申请人不得再申请公示催告。
6.依照法律规定已经为生效裁判所确定或判令履行的案件:这类案件已经在之前的诉讼中
解决了争议,当事人不得再次起诉并上诉。
7.适用特别程序作出的判决、裁定和调解书:特别程序适用于审理某些非民事权益纠纷案
件,如选民资格案件等。
8.按照督促程序作出的裁定:督促程序是法院根据债权人的申请,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
催促其履行债务的程序。
判决不准离婚上诉状范文
判决不准离婚我不服再次上诉,上诉书怎么写?民事上诉状法定代表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委托代理人:姓名:_____ 性别:_______ 年龄:______民族:____ 职务:____ 工作单位:________上诉人因__________一案,不服_____法院于____年__月__日__字第__号判决,现提出上诉。
上诉理由及请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此致_____人民法院上诉人:__(盖章)法定代表人:__(签章)____年__月__日附:1、本上诉状副本___份。
2、有关证明材料___件。
注:①上诉理由应全面陈述对第一审人民法院在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上的不当或错误,提出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包括在一审程序中未提供的事实、理由和证据。
上诉的请求包括要求全部或部分撤销、变更原判决。
②当事人不服法院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一上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一审判决不准离婚,二审上诉请求如何写?有很多离婚案件,一审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原告提出上诉,上诉请求为:二审法院撤销一审判决,改判离婚。
这样的上诉请求是不对的,是得不到二审法院支持的。
按照我国法律规定,二审法院无权直接判决离婚。
我国《民事诉讼法》及最高法院关于民诉法的意见等司法解释也规定了,一审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上诉后,中级人民法院认为应当判决离婚,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与子女抚养,一并调解,调解不成发回重审,而不是直接判决离婚。
也就是说,对于离婚案件,即使一审法院对应判决离婚的案件错误的判决不准离婚的,原告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也不能直接纠正而判决离婚,只能发回重审。
这种程序的设定,有其合理性,如果二审法院直接改判,因是终审判决,涉及子女抚养及财产分割问题原一审判决并未处理,一方不服就没有了再上诉救助的机会,所以只能发回重审一般不会直接改判。
综上,正确的上诉请求应该是:请二审法院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
第二次判决不离婚我要怎么上诉
第二次判决不离婚我要怎么上诉一般夫妻离婚都是通过签订离婚协议的方式,双方会在协议中约定关于共同财产的分割,孩子抚养权归属问题,但是也有一些夫妻因为无法协商一致或者其他原因,会通过诉讼离婚,下面就让为大家带来第二次判决不离婚我要怎么上诉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第二次判决不离婚我要怎么上诉离婚被判决不离的上诉方式:上诉人可以收集原审法院适用法律错误、认定事实不清等相关证据,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且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二、第二次还是判决不离婚怎么办第二次还是判决不离婚的,可以在第二次起诉离婚过了6个月之后出现新事实、新理由时,可以再次起诉离婚。
起诉离婚若想获得离婚判决,应收集能够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七项的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三、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多久后可再次起诉法院判决不准予离婚的,如果当事人以同样的理由在六个月内再提起离婚诉讼的,法院是不受理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一)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二)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三)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告知原告向有关机关申请解决;(四)对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五)对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申请再审,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六)依照法律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案件,在不得起诉的期限内起诉的,不予受理;(七)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起诉离婚六个月可以自动离婚吗?
起诉离婚六个月可以自动离婚吗?
起诉离婚六个月后是不可以自动离婚的,无论是起诉离婚多久都是不会自动离婚的,那么在办理离婚手续时双方可以通过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进行,在进行诉讼离婚时也是需要双方将感情不合或者是其他感情破裂的证据一并提交至法院,如果不认同判决结果也是可以提起上诉的。
一、起诉离婚六个月可以自动离婚吗?
起诉离婚多久也不能自动离婚。
起诉后,法院经过审理,如果双方都同意离婚或者认为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符合离婚条件,应当判决离婚。
如果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认为双方感情没有破裂,可以判决不准离婚。
如果接到离婚的判决后,双方都不上诉,15天以后判决生效,双方的婚姻关系解除。
如果判决不准离婚(一审或者二审),可以在判决生效6个月后再次提出离婚诉讼。
二、主体资格
对提起离婚诉讼人的要求,是要求提起离婚诉讼的人必须符合的要件,不具备这些基本要件,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1、离婚诉讼的提起,必须是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其他任何第三人均不得以诉讼当事人的身份提出离婚诉讼;
2、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必须与被告方具有合法夫妻关系,即双方必须是合法配偶,其他关系不能提起诉讼离婚;
3、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能提起诉讼离婚;
4、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离婚起诉状及副本各一份,起诉书中要有明确的诉讼请求、事实、理由、财产的分割、子女的抚育及相关的证据;
5、夫妻共有财产的清单(含房产、股票、债券等);
6、原告应呈交能证明其与被告的合法夫妻关系的结婚证或夫妻关系证明书;
7、原告应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交离婚起诉状。
1。
不服不准离婚的上诉状14篇
不服不许离婚的上诉状(14篇)不服不许离婚的上诉状篇1上诉人:_________________沈,女,出生,汉族,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住**村。
被上诉人:_________________刘,男,出生,汉族。
住。
上诉人因离婚纠纷一案,不服法院_20XX年_____月_____日做出的()民事判决书,现提起上诉。
上诉请求1、一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请求二审法院依法改判上诉人和被上诉人离婚;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上诉人承担。
上诉理由:_________________上诉人感觉,一审法院未查明我们夫妻感情的真实状况直接判决不许离婚的做法明显违背客观事实。
上诉人和被上诉人婚后育有一子一女。
为了让家里人生活的更好,将孩子们好好的抚育成人,上诉人婚后和被上诉人一直努力的谋生,从最早的种地、打工,到做早点、到后来的开超市,闲暇之余上诉人还要跑三轮车。
长期忙于生存导致夫妻之间沟通很少,因此也很少产生矛盾。
然而,在20XX年左右上诉人患上了类风湿,长期受病痛折磨,不能像之前一样工作。
在上诉人最需要关怀的时候,被上诉人非但没有给予任何的关怀和照顾,双方的争执也逐渐增多,并开始分房居住,至今已超过三年。
在这个进程中,夫妻感情逐渐冷淡,双方屡次协商过离亲事宜,均被家人劝阻,但事后夫妻感情并没有任何好转。
20XX年初上诉人独自搬回在清苑县的娘家居住,至今二人之间再无来往,夫妻感情差不多完全破裂。
现在,上诉人和被上诉人的孩子也差不多长大成人,不再需要上诉人抚育和照顾。
上诉人和被上诉人之间确实再无感情,夫妻之间已无和好可能。
愿二审法院可以查清事实,结束我们夫妻之间有名无实的这种婚姻状态,判决离婚并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此致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附:本上诉状副本__________份上诉人:_________________(署名)_20XX年_____月_____日不服不许离婚的上诉状篇2原告:_________________李_____,女,_20XX年_____月_____日出生,汉族,某市人,公司职工。
不准离婚和驳回诉讼请求
不准离婚和驳回诉讼请求一、不准离婚的法律依据在婚姻法中,规定了一系列情况下禁止离婚的情形。
这些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家庭暴力、重婚、恶习、虐待家庭成员等。
根据这些法律规定,法院可以判决不准离婚,维护婚姻关系的稳定。
二、为什么会驳回诉讼请求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如果被告方对离婚请求提出了反驳,法院需要依据相关法律依据、证据和事实进行审理,并做出相应的裁决。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原因导致法院驳回离婚诉讼请求的情况:1. 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婚姻关系破裂在离婚案件中,原告需要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婚姻关系已经无法挽回,例如夫妻感情已经完全破裂、已分居多年、长期冷战等。
如果原告无法提供足够的证据,法院可能会驳回离婚请求。
2. 违反法定离婚程序根据婚姻法,离婚程序是严格规定的,包括起诉的形式、送达程序、应诉的要求等。
如果原告在起诉离婚时违反了法定程序,法院可能会驳回请求。
3. 没有达到法定离婚条件根据婚姻法第32条,双方共同要求离婚的,应当满足法定的离婚条件。
例如,夫妻双方都没有达到婚姻生活不可调和的地步,法院可能会判断无法满足离婚条件,从而驳回离婚请求。
三、应对不准离婚和驳回诉讼请求的措施对于原告方来说,一旦离婚请求被驳回,他们可以考虑以下措施:1. 提供更充分的证据如果原告方觉得法院驳回离婚请求纯属错误判断,他们可以在上诉过程中提供更充分的证据,说明婚姻关系已经破裂,希望法院重新审理该案件。
2. 修正违反法定离婚程序的错误如果法院驳回离婚请求是由于程序错误造成的,原告可以修正错误并重新提起离婚请求,确保符合法定程序,以获得更好的结果。
3. 寻求法律帮助如果原告方对法院的判决不满意,也可以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
律师可以帮助原告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并提供具体的法律意见和策略,以便在上诉或其他途径上争取离婚的成功。
四、结语离婚是一项严肃的法律程序,需要各方按照法律规定进行,不准离婚和驳回诉讼请求是法院根据相关法律依据进行的判断和裁决。
罗桂如不准离婚判决书
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人民法院发文稿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1)榆民一初字第160号原告罗桂如,女,汉族,生于1967年3月22日,住榆林市尤家峁祥源巷12排,农民。
被告王建有,男,汉族,生于1971年10月22日,住榆林市尤家峁祥源巷12排,农民。
原告罗桂如与被告王建有离婚纠纷一案,本院于2010年12月9日立案受理后,依法由审判员张建华适用简易程序于2011年1月6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
原告罗桂如、被告王建有到庭参加了诉讼。
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罗桂如诉称:2003年我与被告经人介绍相识,接触不到一个月,双方即于同年9月16日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2004年10月21日生一女,取名王雪,双方系再婚,在共同生活中,双方经常因家庭琐事发生争执,被告酗酒成性,一喝醉就殴打我,致我头部至今留有后遗症,我再婚时带来与前夫所生一女王晶,被告经常辱骂我与大女儿,对于被告的行径我一忍再忍,但被告不知悔改,反而变本加厉,现双方感情已彻底破裂,为此提起诉讼,请求:1、判令解除双方婚姻关系;2、婚生一女王雪由被告抚养,抚养费由被告承担;3、判令被告支付我生活困难补助金50000元;4、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被告王建有辩称:2003年我与原告登记结婚,双方系再婚,2004年生一女,取名王雪,原告结婚时带来一女,与我们一起共同生活,婚后夫妻感情一直很好,原告讲我打她我也承认有过此事,但那是我喝酒后打的,并不像原告所说的用刀子棍子打她,现在女儿王雪年龄尚小,我不同意离婚。
根据原、被告的陈述,经审理查明:2003年原、被告经人介绍相识,同年9月16日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2004年10月21日生一女,取名王雪。
双方系再婚,再婚时,原告带有与前夫所生一女王晶,与原、被告共同生活。
婚后,原、被告夫妻感情一般,双方因家庭琐事时有矛盾发生。
2010年12月9日,原告以感情破裂为由,涉诉到院,要求与被告离婚。
审理中,被告认为夫妻双方感情一直很好,坚决不同意离婚。
离婚案件是一审终审吗
离婚案件是一审终审吗很多的夫妻因为感情破裂会选择离婚的方式来进行处理,但是有些夫妻可能会因为一些原因,其中一方不愿意离婚,这种情况下只能通过诉讼的方式来提出申请。
那么离婚案件是一审终审吗?下面为大家具体介绍一下。
一、离婚案件是一审终审吗离婚案件是一审终审。
“离婚案件是民事案件,是两审终审制。
《民事诉讼法》第十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合议、回避、公开审判和两审终审制度。
但是如果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运用法律正确,没有新的情况或证据,一般二审会维持原判。
”二、法院判决离婚的条件只要感情破裂,就可以判决离婚,通常第二次起诉判决离婚的可能性大。
1、诉讼离婚的法定条件是以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如果感情没有破裂或者尚未完全破裂,还能够维持,有和好的可能,即使一时调解无效,也不能准予离婚;2、只有法院认为感情破裂没有和好的可能,就会强制判决离婚;3、法律依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离婚诉讼】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三、相关相关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二十九条一审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上诉后,第二审人民法院认为应当判决离婚的,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与子女抚养、财产问题一并调解;调解不成的,发回重审。
双方当事人同意由第二审人民法院一并审理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一并裁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九条人民法院审理宣告婚姻无效案件,对婚姻效力的审理不适用调解,应当依法作出判决;有关婚姻效力的判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可以调解。
调解达成协议的,另行制作调解书。
对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的判决不服的,当事人可以上诉。
以上就是关于离婚案件是一审终审吗的相关介绍,如果要办理诉讼离婚的话,大家要注意一下具体的流程,根据相关的要求来提交相关的证据和资料,注意一下具体的细节,如果大家对此还有不明白的,建议可以咨询一下的律师。
判决不准离婚的上诉状范文
判决不准离婚的上诉状范文一、判决不准离婚的上诉状范文上诉人(原审被告):XX,男,19XX年X月X日出生,汉族,住XX市XX区XX路财满街财经中心x号楼xx室。
电话:136610XXXXX。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XX,女,19XX年X月X日出生,汉族,住XX市XX区XX路财满街财经中心x号楼xx室。
电话:1371798XXXX。
上诉人因离婚纠纷一案不服XX市XX区人民法院(2009)朝民初字第06XXX号民事判决,特依法提起上诉。
上诉请求1、依法撤销XX市XX区人民法院(2009)朝民初字第06XXX号民事判决;2、依法改判不准予上诉人与被上诉人离婚。
事实与理由(一)、原审判决认定:“原告与被告因家庭生活产生矛盾,致使夫妻感情破裂,现原告要求离婚本院予以准许”,属于典型的认定事实不清。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准予或不准离婚应以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作为区分的界限。
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
而在原审诉讼中,被上诉人未能提交任何证据证实双方存在《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中感情破裂的情形,就主观的认定双方感情破裂并准予双方离婚,显属认定事实不清。
上诉人认为双方并未达到感情破裂的程度,理由如下:1、在本案当中,上诉人与被上诉人系自由恋爱,具有较好的婚姻基础。
双方婚前系同一单位的同事,虽在不同的部门,但联系较多,因人生观、价值观相同且有共有语言,加上双方都是从事教育工作,对对方有更多的理解和照顾,在被上诉人参加考试期间,上诉人也给予了较好的安慰和支持。
在经历了一年多的了解后,两人都认为对方就是自己可以依靠一生的幸福伴侣,就到民政部门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上述事实,被上诉人在原审《民事起诉书》中明确予以认可,客观的说双方的婚姻基础比较牢固。
2、双方婚后感情较好,被上诉人在原审《民事起诉状》中的理由不能成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终审判决不准离婚后当事人又提出离婚需经多长时间才能作为新案受理问题的复函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终审判决不准离婚后当事人又提出离婚需经多长时间才能作为新案受理问题的复函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最高人民法院
•【公布日期】1964.10.07
•【文号】
•【施行日期】1964.10.07
•【效力等级】司法指导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婚姻
正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终审判决不准离婚后当事人又提出离婚需经多长时间才能作为新案受理问题的复函
(1964年10月7日)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1964年8月22日〔64〕豫法字第69号请示收悉。
关于我院1956年12月1日法研字第12182号批复中所说:“上诉审人民法院终审判决不准离婚,经过一定时期后,当事人一方又向第一审人民法院起诉的时候,接受案件的人民法院应当把这一起诉的案件作为一个新的案件来处理,……”这个所谓“一定时期”究竟多长时间为宜,根据实践经验不好定死。
定死了便会束缚手脚,使工作处于被动。
因此,这个“一定时期”的长短应视案件具体情况而定,不宜做死的规定。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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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不准离婚可以上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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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离婚案件,是可以提起上诉的。
一审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上诉后,第二审人民法院认为应当判决离婚的,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与子女抚养、财产分割问题一并调解,调解不成的,发回重审。
一、判决不准离婚可以上诉吗
对于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离婚案件,是可以提起上诉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85条规定:“一审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上诉后,第二审人民法院认为应当判决离婚的,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与子女抚养、财产分割问题一并调解,调解不成的,发回重审。
”
所以如果夫妻任何一方不服判决的话,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以书面形式提起上诉,判决书自收到第二日开始计算15日内上诉,裁定书自收到起第二日开始计算10日内上诉。
一审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上诉后,第二审人民法院认为应当判决离婚的,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与子女抚养、财产问题一并调解;调解不成的,发回重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
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百八十五条
一审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上诉后,第二审人民法院认为应当判决离婚的,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与子女抚养、财产分割问题一并调解,调解不成的,发回重审。
二、法院不准离婚的情形有哪些
(一)凡是第一次起诉离婚,被告表示不同意离婚,又没有原则性矛盾,夫妻感情尚未完全破裂,经调解和好无效,可以判决不准离婚(《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
(二)正在下岗待业的职工,对方因另一方下岗,经济困难而起诉离婚,经调解和好无效,均判决不准离婚。
(三)一方因有外遇第一次起诉离婚,对方坚决不同意离婚,判决不准离婚。
(四)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六条)。
(五)如果是现役军人一方向非军人一方提出离婚,或者双方都是现役军人的离婚纠纷,则应按一般规定处理。
三、不准离婚又起诉的怎么办
(一)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以及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
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
(二)女方在怀孕期间和分娩后一年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七条)。
(三)女方按照计划生育要求中止妊娠的,在手术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四十二条)。
若是一审法院判决夫妻不准离婚的话,那么在15日之内,可以依法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
不过要是二审法院判决夫妻不准离婚的话,则由于此时判决自作出之日生效,这样的情况下就不能在上诉。
小编需要提醒各位,一审法院作出判决之后,切记不可很快与他人登记结婚,否则容易构成重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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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对于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离婚案件,是可以提起上诉的。
一审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上诉后,第二审人民法院认为应当判决离婚的,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