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城区绿地养护质量标准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园文局关于杭州市城区绿化养护管理综合考核办法的通知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园文局关于杭州市城区绿化养护管理综合考核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杭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5.07.20•【字号】杭政办函[2005]209号•【施行日期】2005.07.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园文局关于杭州市城区绿化养护管理综合考核办法的通知(杭政办函〔2005〕209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单位:市园文局拟订的《杭州市城区绿化养护管理综合考核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
请根据相关考核内容和考核办法,进一步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切实加强辖区内的绿化养护管理工作,全面提升我市城区绿化养护管理水平。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二○○五年七月二十日杭州市城区绿化养护管理综合考核办法(市园文局二○○五年七月八日)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环境立市”战略,全面提高杭州城区绿化的养护管理质量,巩固绿化成果,创建生态城市,根据市委、市政府有关会议精神,今年将对各区城区绿化养护管理工作实施综合考核。
具体考核办法如下:一、组织领导成立杭州市城区绿化养护管理综合考核领导小组,由副市长项勤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杨菊芳、市园文局局长张建庭任副组长,李济龙(市政府办公厅)、史玉芳(市文明办)、孙吉吉(市园文局)、施展(市财政局)、许建民(市建委)、宋德成(市行政执法局)、黄振荣(市城管办)、陈林(市城区绿化办)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城区绿化办),负责综合考核具体工作,孙吉吉任办公室主任,李济龙、陈林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考核范围杭州市城区绿化养护管理考核分为A类和B类地区进行。
A类地区是指上城区、下城区、江干区、拱墅区、西湖区(含杭州之江度假区);B类地区是指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萧山区、余杭区、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杭州经济开发区、钱江新城等。
三、考核内容和考核办法考核内容包括道路(河道)绿地养护管理质量、公园绿地养护管理质量、社区绿地养护管理质量、执法管理质量、基础台帐资料情况及其他情况等6个方面。
城市绿地养护质量等级标准
城市绿地养护质量等级标准嘿,你知道吗?在城市的大舞台上,就像明星要有璀璨的星光大道一样,城市绿地也有它的“闪耀标准”,要是不遵守,小心城市这个“大舞台”变得暗淡无光哦!**一、“绿色卫士”的颜值担当:植被健康与美观**在植被的王国里,别做个“睁眼瞎”,健康美观的植被就像城市的“颜值担当”,能让整个城市焕发出迷人的光彩。
植被的健康那可是至关重要的!就好比人的身体,要想精神抖擞,就得各个器官都正常运转。
对于植物来说,没有病虫害的侵扰,叶片翠绿繁茂,花朵娇艳绽放,这才是健康的标志。
比如公园里的那些桂花树,要是遭受了病虫害,叶子变得枯黄,花朵稀稀拉拉,那多煞风景啊!而健康且美观的桂花树,在金秋时节,满树金黄,香气四溢,让路过的人们都陶醉其中,这才是我们想要的“绿色卫士”该有的模样。
**二、“浇水大师”的精准把控:水分管理恰到好处**在水分的世界里,可别做个“糊涂虫”,恰到好处的水分管理就像给植物们准备的“神仙水”,能让它们茁壮成长。
水分对于植物来说,就像人对水的需求一样,多了不行,少了也不行。
浇水太多,植物可能会被“淹死”,根部腐烂;浇水太少,植物又会被“渴死”,变得萎靡不振。
想象一下,夏日里的草坪,如果浇水不及时,那草儿就会变得枯黄干燥,就像没睡醒的“瞌睡虫”。
而精准把控浇水的草坪,一片翠绿,生机勃勃,简直是城市中的“绿色小天堂”。
**三、“施肥达人”的魔法配方:合理施肥增强肥力**在施肥的魔法世界里,别做个“乱施魔法的菜鸟”,合理施肥就像给植物们准备的“营养大餐”,能让它们活力满满。
施肥就如同给植物补充能量,不同的植物在不同的生长阶段,需要的肥料可不一样。
就像小孩子长身体需要各种营养,植物也需要氮、磷、钾等各种元素的合理搭配。
比如那些娇艳的玫瑰,如果施肥不当,可能花朵小且颜色暗淡。
但要是按照合理的配方施肥,那花朵大而艳丽,简直是“花中仙子”,让人为之倾倒。
**四、“修剪巧手”的艺术创作:精心修剪塑造形态**在修剪的艺术殿堂里,别做个“乱挥剪刀的莽夫”,精心修剪就像给植物们做的“时尚造型”,能让它们成为城市中的艺术品。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杭州城区园林绿化养护管理的实施意见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杭州城区园林绿化养护管理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杭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4.05.24•【字号】杭政办函[2004]153号•【施行日期】2004.05.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森林资源正文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杭州城区园林绿化养护管理的实施意见(杭政办函[2004]153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为加强杭州城区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工作,进一步提高园林绿化的养护管理质量,巩固“国家园林城市”和“国际花园城市”的创建成果,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加强杭州城区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和市委九届六次全会精神为指导,围绕“建设生态市,打造绿色杭州”的工作部署,以巩固绿化成果,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建设可持续发展的国际一流风景旅游城市为目标,坚持绿化养护管理工作制度化、市场化、属地化原则,加强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全面提升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整体水平,切实改善杭州城区的环境面貌,创造良好的人居环境,统筹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
二、以“双最”评选为抓手,提高城区绿化养护管理水平城市园林绿化是提升城市品位和城市形象的重要措施,也是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理想的生活、工作环境的有效手段。
为切实做好绿化养护工作,从今年起,每年在市、区两级开展“最佳、最差道路(河道)绿地”、“最佳、最差绿化社区”评选活动,由市园文局负责组织,市建委、财政局、文明办、城管办、城管执法局、公安局交警支队和护绿使者代表参加,并邀请市人大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考评小组进行考评。
具体评选办法详见附件。
城区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和各城区政府要切实加强对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园林绿化养护质量管理体系和经费保障体系,做到主要领导重视,分管领导负责,并层层签订责任书。
三、广泛发动群众,大力开展群众性的爱绿护绿活动要建立公众参与机制,广泛开展爱绿护绿行动。
绿地养护管理质量标准(2)
绿地养护管理质量标准(2)绿地养护管理质量标准3、2、4、花坛、花带轮廓清晰,整齐美观,无残缺。
3、2、5、草坪及地被植物整齐一致,覆盖率90%以上,除缀花草坪外草坪内杂草率不得超过5%。
草坪绿色期:冷季型草不得少于240天,暖季型草不得少于160天。
3、2、6、病虫害控制及时,园林树木有蛀干虫害的株数不得超过3%;在园林树木的主干、主枝上平均每100㎝2介壳虫的活虫数不得超过3头,较细枝条上平均每30㎝2不得超过8头,且平均被害株数不得超过5%,被虫咬的枝片每株不得超过8%。
3、3、垂直绿化应根据不同植物的攀缘特点,采取相应的'技术措施,视攀援植物生长习性,覆盖率不得低于70%,开花的攀缘竹屋能适时开花。
3、4、绿地基本整洁,无明显杂物,无白色污染(树挂),绿化生产垃圾(如树枝、树叶、草屑等)、绿地内水面杂物应日产日清,做到保洁及时。
3、5、栏杆、园路、桌椅、路灯、井盖和牌示等园林设施基本完善,能进行维护。
3、6、绿地基本完整,无明显堆物、堆料、搭棚、树干中无钉栓刻画等现象。
行道树下距树干2米范围内无明显堆物、堆料圈栏或搭棚设摊等影响树木生长和养护管理的现象。
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质量标准2017-04-07 15:04 | #2楼1、一级绿地养护质量标准1.1、绿化养护技术措施完善,管理得当,植物配置科学合理,达到黄土不露天。
1.2、园林植物1.2.1、生长健壮。
新建绿地的各种植物2年内达到正常形态。
1.2.2、园林树木树冠完整美观,分枝点合适,枝条粗壮,无枯枝死杈;主侧枝分布匀称、数量适宜、修剪科学合理;内膛不乱,通风透光。
花灌木开花及时,株形丰满,花后修剪及时合理。
绿篱、色块等修剪及时,枝叶茂密,整齐一致,整型树木造型雅观。
行道树、绿地内无缺、死株。
1.2.3、树木不歪斜,叶片大小、颜色正常,无黄叶、焦叶、卷叶和带虫叶片。
1.2.4、花坛、花带、绿篱、绿植围墙轮廓清晰,整齐美观,色彩艳丽,无残缺,无残花败叶。
杭州市城市绿化养护管理综合考核评分细则(试行)
杭州市城市绿化养护管理综合考核评分细则(试行)为了积极贯彻市委、市政府“环境立市”的战略方针,全面提高杭州城区绿化的养管质量,切实做好对各城区、各有关部门绿化养护管理工作综合考核工作,根据杭政办函〔2005〕209号《转发市园文局关于杭州市城区绿化养护管理综合考核方法的通知》的要求,特制定《杭州市城市绿化养护管理综合考核评分细则》,作为考评的具体依据。
一、考核对象本评分表考核对象为:A类:上城区、下城区、江干区、拱墅区、西湖区(含之江度假区管委会);B类:高新(滨江)区、萧山区、余杭区、西湖风景名胜区、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钱江新城等。
二、考核内容及分值综合考核内容由道路绿地养护管理质量、河道绿地养护管理质量、公园绿地养护管理质量、社区绿地养护管理质量、执法管理质量、台帐资料及其它方面组成,共计七块考核内容,分值分配见下表。
考核内容分值道路绿地养护管理质量20河道绿地养护管理质量20公园绿地养护管理质量15社区绿地养护管理质量15执法管理10台帐资料5其它方面15合计100三、评分办法(一)道路绿地养护管理质量评分办法“双最”道路评比季度得分与市绿管站日常养护巡查季度得分组成季度得分(百分制),其中“双最”道路评比占总分的40%,市绿管站日常巡查评分占60%,评分标准详见表1。
四个季度平均分为全年最终得分,年终得分每降低1个百分点扣0.3分。
(二)河道绿地养护管理质量评分办法“双最”河道评比季度得分与市绿管站日常养护巡查季度得分组成季度得分(百分制),其中“双最”河道评比占总分的40%,市绿管站日常巡查评分占60%,评分标准详见表2。
四个季度平均分为全年最终得分,年终得分每降低1个百分点扣0.3分。
(三)公园绿地养护管理质量评分办法“双最”公园评比季度得分与市绿管站日常养护巡查季度得分组成季度得分(百分制),其中“双最”公园评比占总分的40%,市绿管站日常巡查评分占60%,评分标准详见表3。
四个季度平均分为全年最终得分,年终得分每降低1个百分点扣0.4分;(四)社区绿地养护管理质量评分办法市绿管站每季度组织一次季度考评,根据实际评出季度得分(百分制),评分标准详见表4。
城市绿地养护质量标准
城市绿地养护质量标准城市绿地是城市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能够美化城市环境,提升居民生活质量,还能够起到调节气候、保护生态环境的作用。
因此,城市绿地的养护质量直接关系到城市的整体形象和居民的生活环境。
为了规范城市绿地的养护工作,制定城市绿地养护质量标准势在必行。
一、绿地基本情况调查。
在制定城市绿地养护质量标准时,首先需要对绿地的基本情况进行全面的调查。
包括绿地的面积、植被种类、地形地貌等情况的调查,以便为后续的养护工作提供准确的依据。
二、养护工作要求。
1. 植被养护,对绿地内的植被进行定期修剪、浇水、施肥等工作,保持植被的健康生长,同时及时清除病虫害,确保植被的绿化效果。
2. 土壤养护,对绿地土壤进行定期的松土、施肥、修剪等工作,保持土壤的肥力和透气性,为植物的生长提供良好的环境。
3. 设施养护,对绿地内的各类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设施的完好和安全性,为市民提供良好的休闲环境。
4. 绿地卫生,定期清理绿地内的垃圾和落叶,保持绿地的整洁和美观。
5. 绿地安全,加强对绿地内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整改工作,确保市民在绿地内的安全。
三、养护质量评价。
制定城市绿地养护质量标准的同时,还需要建立相应的评价体系,对养护工作进行定期的评估和考核。
评价指标包括绿地植被覆盖率、设施完好率、绿地卫生状况等,通过科学的评价体系,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解决。
四、养护责任部门。
为了保证城市绿地养护质量标准的有效实施,需要明确养护责任部门,建立健全的管理机制。
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协作,明确各自的职责,形成合力,共同推动城市绿地养护工作的开展。
总之,城市绿地是城市的宝贵资源,其养护工作关系到城市的整体形象和市民的生活质量。
制定城市绿地养护质量标准,建立科学的评价体系,明确养护责任部门,是保障城市绿地养护质量的重要举措,也是推动城市绿地建设和管理的有效手段。
希望各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能够共同努力,为城市绿地的养护质量提升贡献自己的力量。
浙江省杭州市城区绿地养护质量标准
杭州市城区绿地养护质量标准杭园文<2003>42号1总则1.1为加强杭州市绿地养护的管理,提高绿地养护质量,加强园林行业管理,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特制订本标准。
1.2本标准适用于杭州市城区范围内的绿地养护。
凡在城区范围内,由市、区财政核拨养护经费的绿地,必须按照本标准执行;非市、区财政核拨养护经费的城区其他绿地和西湖风景名胜区的绿地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1.3各类绿地的养护管理,除应按本标准执行外,还应遵守国家、行业、地方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2公园绿地养护标准2.1总体标准:指公园绿地养护的整体质量,内容有植物养护、树木存活率、设施维护、土肥标准、病虫害防治标准、卫生标准及管理标准。
2.1.1植物养护标准:2.1.1.1根据设计意图,养护要重视和体现植物造景,对植物群落进行合理养护,使植物季相分明,色彩丰富,生长茂盛,营造优美植物景观。
2.1.1.2随着植物生长的各个阶段,应不断进行调整与充实,使植物群落完整,层次丰富,四季有花,黄土不裸露,保持叶面清洁,有整体观赏效果。
2.1.1.3花卉面积(含宿根花卉)不低于5%。
2.1.1.4树木及时修剪,无徒长枝、病虫枝、过密枝、枯枝、伤损枝;宿根植物及时翻种、断根、间删;植物无死株。
2.1.1.5草坪生长茂盛,无空秃,无明显杂草,草坪边缘线清晰(及时切边),草高不超过8厘米。
2.1.1.6棚架、假山及垂直绿化管护合理,达到正常生长量。
2.1.2树木成活率标准:树木成活率98%以上;树木保存率100%。
2.1.3设施维护标准:2.1.3.1绿地附属设施完好、分布合理、放置整齐、保持清洁。
2.1.3.2园路、铺装地坪平整,无大面积破损、无积水、无淤泥。
2.1.3.3亭、廊及其它园林建筑保持安全,及时修缮,维护良好。
2.1.3.4金属构件设施无明显锈斑、油漆剥落现象。
2.1.3.5供水、供电、排水、喷灌等管网设施维护良好。
(完整版)杭州市城区绿地养护质量标准
杭州市城区绿地养护质量标准(试行)1 总则1.1 为加强杭州市绿地养护的管理,提高绿地养护质量,加强园林行业管理,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特制订本标准。
1.2 本标准适用于杭州市城区范围内的绿地养护。
凡在城区范围内,由市、区财政核拨养护经费的绿地,必须按照本标准执行;非市、区财政核拨养护经费的城区其他绿地和西湖风景名胜区的绿地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1.3 各类绿地的养护管理,除应按本标准执行外,还应遵守国家、行业、地方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2 公园绿地养护标准2.1 总体标准:指公园绿地养护的整体质量,内容有植物养护、树木存活率、设施维护、土肥标准、病虫害防治标准、卫生标准及管理标准。
2.1.1 植物养护标准:2.1.1.1 根据设计意图,养护要重视和体现植物造景,对植物群落进行合理养护,使植物季相分明,色彩丰富,生长茂盛,营造优美植物景观。
2.1.1.2 随着植物生长的各个阶段,应不断进行调整与充实,使植物群落完整,层次丰富,四季有花,黄土不裸露,保持叶面清洁,有整体观赏效果。
2.1.1.3 花卉面积(含宿根花卉)不低于5%。
2.1.1.4 树木及时修剪,无徒长枝、病虫枝、过密枝、枯枝、伤损枝;宿根植物及时翻种、断根、间删;植物无死株。
2.1.1.5 草坪生长茂盛,无空秃,无明显杂草,草坪边缘线清晰(及时切边),草高不超过8厘米。
2.1.1.6 棚架、假山及垂直绿化管护合理,达到正常生长量。
2.1.2 树木成活率标准:树木成活率98%以上;树木保存率100%。
2.1.3 设施维护标准:2.1.3.1 绿地附属设施完好、分布合理、放置整齐、保持清洁。
2.1.3.2 园路、铺装地坪平整,无大面积破损、无积水、无淤泥。
2.1.3.3 亭、廊及其它园林建筑保持安全,及时修缮,维护良好。
2.1.3.4 金属构件设施无明显锈斑、油漆剥落现象。
2.1.3.5 供水、供电、排水、喷灌等管网设施维护良好。
杭州市城区花坛、花境养护管理规定(试行)
杭州市城区花坛、花境养护管理规定(试行)一、总则(一)为提高我市花坛、花境的建植质量和养护质量水平,充分发挥其景观效果,为绿化景观增彩添色,根据《杭州市城区绿地养护管理办法》、《杭州市园林绿化养护质量标准》、《杭州市城区绿化养护管理综合考核评分细则》等相关文件,并结合本市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二)本规定适用于杭州市城区范围内的花坛、花境的养护。
凡在城区范围内,由市、区财政核拨养护经费的花坛、花境,必须按照本规定执行;萧山区、余杭区参照本规定执行。
(三)本市城区范围内花坛、花境的养护管理遵循由市、区两级管理的原则,由各城区绿化管理部门具体组织实施。
二、术语(一)一、二年生草花(简称时花)从播种到新种子成熟的生命周期在一年之内完成的花卉。
春季播种,秋季采种;秋季播种,到次年春末采种。
(二)多年生草本花卉生命能延续多年,包括终年常绿的和地上部分开花枯萎的,以芽或根蘖、地下部根茎越冬越夏的花卉,包括须根类、非须根类和变态茎类。
(三)球根花卉为多年生草本花卉.其地下部分肥大,茎或根形成球状物或块状物的花卉。
(四)宿根花卉为多年生草本花卉,耐寒性强,冬季在露地安全越冬。
根据冬季地上茎叶枯死与否,可分为落叶与常绿两类。
(五)花坛绿地中精细配置花卉并有明显标界的一种花卉布置形式,用来点缀绿地或庭院。
可分为盛花花坛、模纹花坛、花境等。
(六)模纹花坛主要由低矮的观叶或花叶兼美的植物组成,表现精美的图案或装饰纹样。
包括毛毡花坛、浮雕花坛等。
(七)盛花花坛主要由观花草本花卉组成,一般采用一个或数个品种的草本花卉,单色或多色,按设计株行距种植,是充分表现盛花时群体美的种植形式。
(八)花境以球宿根花卉为主,再配以时花、观赏草、木本观赏灌木,配置在绿地中的路侧或在草坪、树林、建筑物等边缘,是模拟自然界中林缘地带多种野生花卉交错生长状态的一种布置形式,增加自然景观美。
布置形式以自然式为主。
三、基本要求(一)花坛1、花坛讲究群体效果,符合功能要求,并与环境协调。
杭州市园林绿地养护质量检查评分细则
杭州市园林绿地养护质量检查评分细则
表1
(接续表)
杭州市园林绿地养护质量检查评分细则(续表)
备注:1、本表根据《杭州市园林绿地养护质量标准》制定;
2、本表适用于城区道路绿地日常养护检查,满分为100分;
3、各分项分值扣完为止,不计负分。
表2
杭州市园林绿地养护质量检查评分细则
(接续表)
杭州市园林绿地养护质量检查评分细则(续表)
备注:1、本表根据《杭州市园林绿地养护质量标准》制定;
2、本表适用于城区河道绿地日常养护检查,满分为100分;
3、各分项分值扣完为止,不计负分。
绿化养护等级质量标准
绿化养护等级质量标准绿化是城市建设中非常重要的一环,它不仅美化了城市环境,还能改善空气质量,提升居民的生活品质。
而绿化的养护等级质量标准则是评价绿化工作是否达标的重要指标之一。
下面将从绿化养护等级、质量标准以及相关措施等方面进行详细介绍。
一、绿化养护等级。
绿化养护等级是指对不同区域、不同类型绿地的养护要求进行划分和等级评定。
一般来说,绿化养护等级可分为一级、二级、三级等不同等级,不同等级对应着不同的养护标准和要求。
一级绿化养护等级要求对植物的选择、配置、养护和管理都有着较高的要求,通常应用于城市的主干道、广场、景观大道等重点地区。
而二级、三级绿化养护等级则分别适用于次干道、小区绿地、公园绿地等不同类型的绿地。
二、质量标准。
1. 植物健康状况,植物的健康状况是评定绿化养护质量的重要指标之一。
植物应呈现出生机勃勃的状态,叶片鲜绿,无病虫害,生长状况良好。
2. 绿地整洁度,绿地的整洁度也是衡量绿化养护质量的重要标准。
绿地应该保持整洁,无落叶、杂草等杂物,地面平整,无明显的破损和污染。
3. 绿地功能完善度,绿地的功能完善度包括景观效果、生态效益等多个方面。
景观效果要求绿地能够美化环境,提升城市形象;生态效益要求绿地能够改善空气质量,保护生态环境。
三、相关措施。
1. 合理施肥,对于不同类型的绿地,应根据植物的需求进行合理施肥,保证植物的养分供应,提高植物的抗病虫害能力。
2. 定期修剪,定期对绿地内的植物进行修剪,保持植物的整齐美观,促进植物的生长,防止病虫害的滋生。
3. 定期除草,及时清除绿地内的杂草,保持绿地的整洁,避免杂草对植物的侵害。
4. 加强管理,加强对绿地的日常管理,定期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绿地的良好状态。
总结,绿化养护等级质量标准是城市绿化工作的重要指标,它直接关系到城市绿化的质量和效果。
因此,我们应该加强对绿化养护等级质量标准的认识,提高绿化养护工作的水平,为城市的绿化事业做出更大的贡献。
杭州市城区绿地养护管理办法
《8、杭州市城区绿地养护管理办法[本站推荐]》第一篇:8、杭州市城区绿地养护管理办法[本站推荐]关于印发《杭州市城区绿地养护管理办法》的通知杭园文[202x]43号各区建设局、绿化办,各有关单位:为加强城区绿地的养护管理,提高绿地养护质量,维护绿地养护市场的正常秩序,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城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试行),自202x年6月1日起实施。
在实施过程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市城区绿化办。
杭州市园林文物局二○○三年五月二十一日杭州市城区绿地养护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城区绿地养护的管理,提高绿地养护质量,维护绿地养护市场的正常秩序,根据《杭州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和有关文件,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杭州市城区范围内的绿地养护。
凡在城区范围内,由市、区财政核拨养护经费的绿地,必须按照本办法执行;非市、区财政核拨养护经费的城区其他绿地和萧山区、余杭区、西湖风景名胜区的绿地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杭州市园林文物局(以下简称市园文局)是全市城区绿化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城区绿地养护的监督和管理;杭州市绿化管理站(以下简称市绿管站)具体负责绿地养护的监督和管理工作。
第四条本市城区范围内绿地养护遵循由市统一领导、按所属城区进行管理的原则,由各城区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实施养护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检查和考核第五条由市、区财政核拨养护经费的城区绿地,通过随机检查、定期检查和年度考核三种方式评定养护质量和等级、核定养护经费,为市政府对各区政府年度考核提供依据。
第六条随机检查是指不定期对各城区绿地养护质量情况进行的监督和抽查。
随机检查中不符合养护质量要求的绿地,以文字和图象记录,并发出整改通知书;逾期未整改、情节严重的,向该绿地所属城区的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发出通知,建议中止养护合同。
第七条定期检查是指每季度由市园文局组织、市绿管站和各城区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参加,对各城区绿地进行养护质量的定期检查。
绿化养护质量标准
1.幼苗与成株生育良好,成株枝繁叶茂,株型美观。
2.病(虫)率低于3%。
3.花坛内干净,杂草率低于3%。
4.盆花修剪成良好的形状。
藤本
1.枝蔓生长良好,叶色绿,变弯无黄叶。
2.蔓、叶片分布均匀,覆盖率达70%以上。
3.病虫率低于3%。
3.病(虫)株率低于3%,单株(根、茎、叶、花果)发病(虫)率低于3%。
4.乔木树冠美观,主、侧枝分布均匀,内膛不乱,枝梢不超过树冠上缘线50厘米。
5.无粉尘污染现象。
绿篱
1.长势良好,无断层、无缺株少株现象。
2.修剪整齐,上平下直,有造型。
3.无粉尘污染、病(虫)率低于3%、无枯枝死株。
4.枝梢不超出整形面20厘米。
绿化养护质量标准
项目
规范内容
草坪
1、草坪长势良好,枝叶健壮、叶色绿,夏季无枯黄叶。
2、无裸露地,覆盖率达98%。
3、杂草率与病虫率均低于3%。
4.台湾草、马尼拉草等细叶草类,草坪高度保持2~8厘米。5.修剪整、边缘切齐。乔木、灌木
1.乔木长势良好,枝条粗壮、叶色浓绿、无枯枝残叶、无萌糜、无死株。
2.灌木生育良好、枝繁叶茂,枝条分布均匀,衰老枝及时更新,枝梢不超过上缘线20厘米。单株灌木具有一定造型,枝梢不超过整形面20厘米。
杭州市城区公共绿地养护资金管理办法
关于印发《杭州市城区公共绿地养护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杭财基[2011]1049号各有关单位:为加强城区公共绿地养护管理,提高绿地养护质量,确保城区绿化成果,现将《杭州市城区公共绿地养护资金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杭州市财政局杭州市园林文物局二○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杭州市城区公共绿地养护资金管理办法为加强杭州市城区公共绿地养护管理,提高绿地景观,创建生态、优美的城市绿化环境,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的公共绿地是指:由财政出资养护管理的公园、道路、河道绿地,主次干道两侧经改造后对外开放纳入财政养护范围的其他公共绿地。
1、2008年前的存量绿地养护经费按照杭财预[2008]1364号《关于下达2008年各区绿化养护经费的通知》文件明确的“列入市与区年终财政体制结算事项”规定执行。
2、2009年至2010年期间杭州市主城区新建的增量公共绿地(含标准型借地绿化)养护经费按原市、区两级财政负责的原则,市级按市需承担的养护面积,结合市场养护招投标的实际情况,按新修订的《杭州市城区公共绿地养护费标准》承担65%的养护经费、公园型借地绿化按新修订的《杭州市城区公共绿地养护费标准》中三级绿地养护费标准承担50%的养护经费;西湖风景名胜区公共绿地养护经费采用定额补助形式。
上述经费列入市对区的财政体制进行结算。
区财政需承担的绿地养护经费应足额到位。
3、2011年1月1日以后的杭州市主城区新建的增量公共绿地养护经费由市、区两级财政按招投标确定的养护费用,按1:1的比例承担;西湖风景名胜区增量公共绿地养护经费采用定额补助形式进行专项补助。
新增公共绿地养护管理经费的拨付,每年由市园文局会同市财政局根据公共绿地养护管理情况对各城区新增的公共绿地养护管理按招投标确定的经费进行核定,未经招投标的市财政将不予支付养护经费,市财政按照核定的公共绿地养护管理费用,拨付给各区财政局,次年列入市对区的财政体制进行结算。
4、由市财政承担的市管河道两岸公共绿地的养护经费,按招投标确定的金额核定后予以拨付。
绿地养护管理质量标准
外观整齐,边缘线清晰,生长旺盛,草根不裸露,生长季节不枯黄,修剪及时,基本无杂草。
外观整齐一致,生长良好, 修剪及时, 边缘线清晰,杂草率在3%以下。
草坪及地被植物外观整齐,控制杂草,及时修剪。杂草率在5%以下。
花坛花带
轮廓清晰,整齐美观,色彩艳丽,无残缺,无残花败叶。花卉生长健壮,色彩艳丽,株行距适宜,花期整齐,图案清晰。
设施维护
园林建筑、雕塑、圆路广场等公园绿地基础设施维护良好,桌椅、垃圾桶和指示牌等园林设施完整,安全,维护及时。
园林建筑、雕塑、圆路广场等公园绿地基础设施维护良好,桌椅、维护良好, 桌椅、垃圾桶和指示牌等能维护及时,保持基本一致。
卫生保洁
绿地及广场整洁,无杂物,无白色污染(树挂),对作业废弃物(如树枝、树叶、草屑等),绿地内水面杂物,重点地区随产随清,其它地区日产日清,做到巡视保洁。
轮廓清晰,整齐美观,适时开花,无残缺。花卉生长良好,花期基本一致,无枯枝残花。
轮廓清晰,整齐美观, 无残缺,花卉生长基本正常,枯枝残花清除及时。
病虫害防治
绿化养护技术措施完善,管理得当,病虫害控制及时,无明显虫害发生。
绿化养护技术措施完善, 管理基本得当, 病虫害控制及时。
绿化养护技术措施完善, 病虫害控制比较及时。
一、
项目
一级养护管理标准
二级养护管理标准
三级养护管理标准
园林植物
乔木
树冠完整美观,分枝点合适,枝条粗壮,无枯枝死杈;主侧枝分布均称,数量适宜;内膛不乱,通风透光。行道树树穴有平整盖板或种植地被植物,黄土不裸露,设施完好。
树冠基本完整,主侧枝分布均称,数量适宜,内膛不乱,通风透光。行道树树穴有平整盖板或种植地被植物,黄土不裸露,设施完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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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城区绿地养护质量标准(试行)1 总则1.1 为加强杭州市绿地养护的管理,提高绿地养护质量,加强园林行业管理,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特制订本标准。
1.2 本标准适用于杭州市城区范围内的绿地养护。
凡在城区范围内,由市、区财政核拨养护经费的绿地,必须按照本标准执行;非市、区财政核拨养护经费的城区其他绿地和西湖风景名胜区的绿地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1.3 各类绿地的养护管理,除应按本标准执行外,还应遵守国家、行业、地方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2 公园绿地养护标准2.1 总体标准:指公园绿地养护的整体质量,内容有植物养护、树木存活率、设施维护、土肥标准、病虫害防治标准、卫生标准及管理标准。
2.1.1 植物养护标准:2.1.1.1 根据设计意图,养护要重视和体现植物造景,对植物群落进行合理养护,使植物季相分明,色彩丰富,生长茂盛,营造优美植物景观。
2.1.1.2 随着植物生长的各个阶段,应不断进行调整与充实,使植物群落完整,层次丰富,四季有花,黄土不裸露,保持叶面清洁,有整体观赏效果。
2.1.1.3 花卉面积(含宿根花卉)不低于5%。
2.1.1.4 树木及时修剪,无徒长枝、病虫枝、过密枝、枯枝、伤损枝;宿根植物及时翻种、断根、间删;植物无死株。
2.1.1.5 草坪生长茂盛,无空秃,无明显杂草,草坪边缘线清晰(及时切边),草高不超过8厘米。
2.1.1.6 棚架、假山及垂直绿化管护合理,达到正常生长量。
2.1.2 树木成活率标准:树木成活率98%以上;树木保存率100%。
2.1.3 设施维护标准:2.1.3.1 绿地附属设施完好、分布合理、放置整齐、保持清洁。
2.1.3.2 园路、铺装地坪平整,无大面积破损、无积水、无淤泥。
2.1.3.3 亭、廊及其它园林建筑保持安全,及时修缮,维护良好。
2.1.3.4 金属构件设施无明显锈斑、油漆剥落现象。
2.1.3.5 供水、供电、排水、喷灌等管网设施维护良好。
2.1.3.6 指示牌、禁令牌、宣传牌放置合理,醒目、完善、规范。
2.1.4 土肥标准:土壤疏松,无积水,根据植物生长特性及时施肥,充分利用有机肥,也可施复合肥,增强土壤肥力(要求一年施肥二次,每次用腐熟豆饼0.5kg/m2),改善土壤理化性状。
2.1.5 病虫害防治标准:提倡综合防治,以防为主。
病虫害危害应控制在以不影响观赏效果的范围之内。
其中食叶性害虫危害的叶片,每株不超过5%;刺吸性害虫危害的叶片,每株不超过10%;无蛀干性害虫的活虫、活卵。
2.1.6 卫生标准:2.1.6.1 绿地整洁,地面卫生,无垃圾杂物,墙面无涂刻、无招贴。
2.1.6.2 绿地内水体整洁卫生、无漂浮杂物、无杂生水生植物。
2.1.6.3 垃圾日产日清,无卫生死角,厕所无明显异味。
2.1.7 管理标准:2.1.7.1 绿地管理制度全面落实,档案资料完整、详尽,工作人员统一着装,挂牌上岗。
2.1.7.2 无违章占绿、无违法建设。
2.1.7.3 秩序良好,无乱堆乱放、晾晒衣物现象。
2.2 时花花坛的养护标准:2.2.1 布置效果:按设计精心养护,有全年用花计划,做到四季有花,花期整齐,图案美观,布置效果良好。
2.2.2 花卉生长:花卉植株生长健壮,花色艳丽,始花期方可上花坛种植,株行距适宜,不露底土。
无缺株倒伏,无枯枝残花,无杂草垃圾。
2.3 常绿草草坪的养护标准:2.3.1 整体效果:草种基本纯正,生长茂盛,有一定厚度,草根不裸露;草坪无明显枯黄现象,草高不超过6cm;草坪边缘线清晰。
2.3.2 养护要求:草坪基本无杂草、无空秃,护栏等防护设施完好美观;草坪保持整洁,不得有石块、果壳纸屑及其它垃圾。
2.4 具体养护标准分级标准类别一级标准二级标准三级标准植物生长势旺盛。
生长势好。
生长势一般。
树形完美。
树形良好。
基本保持树形。
杂草控制基本无杂草。
无大型和缠绕性、攀缘性杂草。
另星区域的杂草控制在5CM以下。
藤类杂草及大型杂草应予清除。
分级标准类别一级标准二级标准三级标准病虫害控制食叶性害虫危害的叶片每株小于5%。
食叶性害虫危害的叶片每株小于10%。
食叶性害虫危害的叶片每株小于15%。
刺吸性害虫危害的叶片每株小于10%。
刺吸性害虫危害的叶片每株小于20%。
刺吸性害虫危害的叶片每株小于30%。
无蛀干性害虫危害。
蛀干性害虫危害率小于5%。
蛀干性害虫危害率小于10%。
时花花坛月月有花,花期整齐,图案美观。
四季有花,花期整齐,整体效果好。
适时开花,有整体色彩效果。
草坪草种纯正,无空秃.草高不得超过8CM,常绿草高不得超过6CM,生长季节不枯黄。
草种基本纯,草坪覆盖率应大于95%,中心区不得有空秃现象。
草高不得超过8CM,常绿草高不得超过6CM。
草种基本纯,草坪覆盖率应大于90%,中心区不得有空秃现象。
草高不得超过10CM。
设施、卫生完好,无损,整洁。
基本完好,整洁。
有必要设施,无沉积垃圾2.5 一级绿地、二级绿地要求达到一级养护标准,三级绿地要求达到二级以上养护标准。
3 行道树养护标准3.1 总体标准:指行道树养护的整体质量,内容有养护质量、树木存活率、设施维护、土肥标准、病虫害防治标准及管理标准。
3.1.1 养护质量:3.1.1.1 植株树冠丰满、完整、茂盛,骨架均匀、树干挺直,具有一定的遮荫及观赏效果。
叶片正常,在正常条件下不黄叶,不焦叶,不卷叶,不落叶。
3.1.1.2 植株无徒长枝、病虫枝、过密枝、并生枝、交叉枝、下垂枝、枯枝、伤损枝、碰线枝;及时抹芽,主干及一级枝不定芽不超过15cm;对倾斜老树要控制倾斜度,并逐渐扶正。
3.1.1.3 行道树要有群体特色效果,选用的品种、规格相对统一,补植树品种、规格(树高一致,胸径误差≤20%)也应保持一致,树冠必须保留骨架(3--4根一级主枝)3.1.1.4 有防台措施,对危树及时采取修枝、加固或申报更换等措施,遇灾害性天气及时组织进行抢扶。
3.1.2 树木存活率:新栽行道树存活率95%以上,行道树保存率100%。
无死株、无缺株。
3.1.3 设施维护:3.1.3.1 树穴有侧石,有平整盖板或种植地被植物,黄土不裸露。
3.1.3.2 树木支撑规范、统一,无断桩、坏桩,桩位扎缚规范化。
3.1.4 土肥标准:栽培基质应具有一定的透水、透气、保肥能力;每年冬季施有机肥一次,每次用腐熟豆饼1公斤/株;石砾含量中,其粒径≤5cm,含量≤10%;PH值为6.0—7.8之间;有效土层(长、宽、深)≥100cm;有机质含量≥25g/kg。
3.1.5 病虫害防治标准:基本无病虫害危害迹象。
3.1.6 管理标准:3.1.6.1 树穴无杂草、垃圾和其它杂物,树干无钉子、铁丝等破坏树木生长的东西。
3.1.6.2 管理制度全面落实,档案资料完整、详尽,对行道树的基础资料、变更情况及时记录入档;工作人员统一着装,挂牌上岗。
3.2 具体养护标准分级标准类别一级标准二级标准三级标准生长势好正常基本正常叶片健壮,在正常条件下不黄叶,不焦叶,不卷叶,不落叶。
正常,较严重黄叶,焦叶,卷叶的株数在2%以下。
基本正常,较严重黄叶,焦叶,卷叶的株数在10%以下。
枝干健壮,无明显枯枝死杈。
正常,无明显枯枝死杈。
基本正常。
树冠完整美观,分枝点合适。
内膛不乱,通风透光。
基本完整,主侧枝分布均匀,通风透光。
90%以上的树冠基本完整,有绿化效果。
分级标准类别一级标准二级标准三级标准病虫害控制基本无病虫害危害。
食叶害虫危害的叶片每株不超过5%,刺吸性害虫危害的叶片每株不超过10%,无蛀干性害虫的活虫,活卵。
病虫害危害未达到明显程度。
食叶害虫危害的叶片每株不超过10%,刺吸性害虫危害的叶片每株不超过15%,蛀干性害虫危害的株数在2%以下。
有病虫害控制措施。
食叶害虫危害的叶片每株不超过20%,刺吸性害虫危害的叶片每株不超过25%,蛀干性害虫危害的株数在5%以下。
树穴有侧石,有平整盖板或种植地被植物,黄土不裸露。
有平整盖板或种植地被植物,黄土不裸露。
有较完整的覆盖。
其他无断桩,坏桩,桩位扎缚规范。
有防台措施。
基本无断桩,坏桩,桩位扎缚有效。
有一定的防台措施。
有一定的防台措施。
3.3 胸径10CM以上的行道树要求达到一级养护标准,胸径10CM以下的行道树要求达到二级以上养护标准。
4 道路绿化带(包括高架挂箱)养护标准4.1 总体标准:指道路绿化带养护的整体质量,内容有养护质量、树木存活率、设施维护、土肥标准、病虫害防治标准及管理标准。
4.1.1 植物养护标准:按道路绿化带的立地条件,对植物进行特殊养护、精心养护,使植物健康生长,具有良好的道路景观。
4.1.2 树木种植成活率标准:当年新栽植物成活率达95%以上,保存率98%以上,无缺株、死株。
4.1.3 土肥标准:土壤疏松,无积水,种植土低于容器(或侧石)上沿3cm;充分利用有机肥,也可用复合肥,增强土壤肥力(要求一年施肥二次,每次用腐熟豆饼0.5kg/m2),其理化性状应符合下列规定:PH值为6.7—7.5之间;石砾粒径≤5cm(高架挂箱石砾粒径≤2cm),含量≤8%(W/W);有机质含量≥25g/kg。
4.1.4 病虫害防治标准:提倡综合防治,病虫害应控制在以不影响观赏效果的危害程度之内。
4.2 道路绿化带的具体养管标准。
4.2.1 道路绿化带景观要求。
4.2.1.1 采用修剪等特殊手法,控制植物高度,植物高度不得影响交通视线。
4.2.1.2 特殊地段的景观应按设计精心养护,形成有特色的植物景观。
整形植物必须及时修剪保持形态,悬垂植物生长健壮,整体效果好。
4.2.1.3 花卉花期整齐,株行距适宜,无空秃、色彩效果好。
4.2.1.4 绿带必须无裸地,可种植地被植物或草坪。
4.2.1.5 绿带内无枯枝残叶、无杂草,整洁无垃圾;植物叶面无陈旧积尘。
4.2.1.6 辅助设施(包括支撑物和悬挂容器)必须安全、完好、整洁、美观。
4.2.1.7 道路绿化带冬季浇水应注意不要让水溢出,避免造成路面结冰。
4.2.2 道路绿化带养护作业必须穿着有反光条的工作服,做到文明作业,尽量减少对行车的干扰。
5 借地绿化养护标准5.1 总体标准:指借地绿化养护的整体质量,内容有植物养护、树木存活率、病虫害防治标准及管理标准。
5.1.1 植物养护标准:5.1.1.1 根据设计意图,按植物生态特性:喜阳、耐阴、耐旱、喜湿等分别养护,做到季相分明,群落完整。
5.1.1.2 植物生长健壮正常,全年有绿化效果,无枯枝烂头、无死树。
应有30%面积种植养管粗放的地被植物。
没有地被植物的区域内杂草高度不超过30cm,绿地内藤类杂草应予清除。
5.1.1.3 每年施冬肥(有机肥)一次,养管粗放的地段可用农家肥。
5.1.2 树木存活率:当年新栽植物成活率达85%以上,保存率95%以上,无缺株、死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