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招标采购和非招标采购管理办法(2015.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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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采购管理规程(2015.11)

招标采购管理规程(2015.11)

招标采购管理规程(2015。

11)目录一、目的和依据1二、适用范围1三、工作流程1四、成立招标工作小组2五、采购文件编制2六、入围供应商选择3七、发标和答疑4八、成立评标小组5九、开标和评标6十、定标7十一、谈判和签订合同7十二、附件8一、目的和依据为确保招标采购过程严谨、科学、透明、公平,对招标采购过程实施有效控制,择优选择符合公司业务要求的合格供应商,依据公司《采购管理办法》规定制订本规程。

二、适用范围公司或公司各部门对外采购物资或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勘察、设计、监理、建造、拆除和修缮,或工程材料和设备,或项目市场调研、营销策划、营销代理和顾问服务,或办公用品,或其他形式的咨询和顾问服务等),按公司《采购管理办法》规定,应采用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的,均适用本规程。

三、工作流程1.招标采购方式工作流程详见附件12.采购工作流程所涉及范本和表格详见相关附件。

四、成立招标工作小组1.招标工作小组是招标采购的跨部门工作和协调机构,负责招标采购全过程工作、组织、协调。

2.小组成员至少包括:分管领导、责任部门、合约审算部、其他相关部门,一般以责任部门经理及相关专业人员为主,各部门相关专业人员为辅组成;大型或复杂采购项目,应当邀请相关顾问或服务方的专业人士参加。

小组成员中有关专业人员的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3.招标工作小组组长由分管领导担任,负责统一协调;责任部门经理担任副组长,负责组织实施;经办人一般由责任部门相关专业人员担任,由责任部门经理推荐、小组组长确定;招标工作小组成员负责按公司部门职责分工,完成招标采购各项相关业务。

4.按照批准的采购计划,由责任部门提出采购申请,拟出招标工作小组成员名单,依《采购申请、招标工作小组审批表》(附件2)报批,经分管领导、总经理审核批准后组织实施.五、采购文件编制1.采购文件内容1)采购文件应包括以下项目:(1)投标须知(2)总则(3)采购文件(4)投标文件(5)开标、评标(6)授予合同(7)附件(包括《评选办法》、《采购合同》)2)采购文件正文应包括:采购内容、采购范围、项目简介、期限要求、售后服务要求、计价方式、投标截止日期、投标文件组成、开标时间等;附件应包括:报价书格式、评选办法、拟签合同文本等。

公司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国有企业适用)

公司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国有企业适用)

公司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国有企业适用)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采购行为,加强对采用非招标采购方式采购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依据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承担采购人职责的相关单位采用非招标采购方式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非招标采购方式,是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和询(比)价采购方式。

本办法所称的竞争性谈判,是指谈判小组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就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事宜进行谈判,供应商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承担采购人职责的相关单位从谈判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采购方式。

本办法所称的询(比)价,是指询价小组向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发出采购货物询价通知书,要求供应商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承担采购人职责的相关单位从询价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采购方式。

本办法所称的单一来源采购,是指承担采购人职责的相关单位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采购方式。

第三条承担采购人职责的相关单位经公司采购主管部门及分管领导同意,可以由采购主管部门聘请采购代理机构代理采购。

采购代理机构从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名录库中选取。

第四条适用于公司本部、分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以非招标方式进行的物资、服务与工程采购活动。

第二章竞争性谈判小组或询价小组的组成、职责和义务第五条竞争性谈判小组或者询价小组由承担采购人职责的相关单位代表和评审专家共三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竞争性谈判小组或者询价小组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货物或者服务采购项目,或者达到招标规模标准的公司采购工程,竞争性谈判小组或者询价小组应当由五人以上单数组成。

采用竞争性谈判、询价方式采购的公司采购项目,评审专家应当由采购主管部门从公司采购评审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选取。

第六条竞争性谈判小组或者询价小组在采购活动过程中应当履行下列职责:(一)确认或者制定谈判文件、询价通知书;(二)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或者询价;(三)审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并作出评价;(四)要求供应商解释或者澄清其响应文件;(五)编写评审报告;(六)告知承担采购人职责的相关单位在评审过程中发现的供应商的违法违规行为。

公司招标采购和非招标采购管理办法(2015.11.10)

公司招标采购和非招标采购管理办法(2015.11.10)

招标采购及非招标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工程、货物、服务采购管理秩序,提高采购管理水平,充分发挥各种采购方式的优势,实现采购活动的规范化、标准化和制度化,控制采购成本,提高投资效益,保证项目质量,促进廉政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公司有关规章制度,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采购活动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维护平等竞争的市场经济秩序。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满足采购范围和规模标准以内的所有采购活动.第四条本办法涉及的采购方式,包括招标采购和非招标采购。

招标采购,包括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等采购方式。

技术复杂、有特殊要求或者受自然环境限制,只有少量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项目合同金额的比例过大等,属于邀请招标。

非招标采购,包括竞争性谈判、比选、询价、单一来源(独家资源)等采购方式.第五条公司采购活动必须依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开展相关工作,在同等情况下优先选择集团公司内部单位及长期与公司合作的优质客户。

第六条公司采购工作按照“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的方针予以实施。

以合理价格、诚信合作原则选择安全可靠、质量优良的产品和服务,推进集约化管理、规范化运作。

第七条公司各种采购实行回避制度。

当公司内部人员与投标人(或供应商)有亲属关系或其它可能影响客观公正采购的关系时,公司内部人员应当回避。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分工第八条公司成立招标采购和非招标采购工作领导小组,由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总经济师、总工程师、招标合约部、造价部、纪检监察部及公司技术、工程、财务、法务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任组长,总经济师任副组长.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1.贯彻执行国家和行业的有关法律、法规,集团公司及本公司相关的采购管理规定,以及监督、考核公司各单位对本办法的执行情况.2.负责审定采购方案和采购文件,指导监督采购活动,决定采购活动中的重大事宜.3.负责审批确定采购方式。

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

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

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方法非招标采购方式是指不通过招标的方式,直接与供应商进行谈判或询价的采购方式。

它适用于紧急采购、小额采购、特别定制采购等情况下。

但是,非招标采购存在肯定的风险和隐患,如不公正、不透亮、不规范的采购过程可能导致财务风险、法律风险、声誉风险等。

为了规范非招标采购的管理,提高采购效率和效益,需要订立相应的采购管理方法。

一、采购流程设置在非招标采购过程中,必需严格依照规定的采购流程执行。

采购流程包括需求申请、采购策划、供应商筛选、谈判/询价、合同签订和支出等环节。

在不同的采购环节中,应实在落实不同的工作职责和掌控要点,以保证采购流程的严谨性和有效性。

1. 需求申请:采购需求应由需求部门进行申请。

需求申请应包括采购物品的名称、规格、数量、采购理由、预算金额等信息。

采购需求申请人应对采购物品的质量、价格、交期等关键要素做出清楚明确的说明,以便在供应商评标的过程中进行比较和选择。

2. 采购策划:采购策划是采购活动的关键环节,它包括采购方式、采购标准、采购评标标准、采购实施时间等。

采购策划应在需求申请后尽快启动,依据采购物品的性质和采购量确定采购方式(询价或谈判)和采购周期,综合考虑市场价格、竞争环境、供应商本领、采购质量要求等因素,拟定采购标准和评标标准,规范采购过程,并做好采购风险掌控和单独排名的准备。

3. 供应商筛选:依据采购策划的要求,对供应商进行筛选。

对于有信誉认证、商业信誉度高的商家,应首先考虑。

此外,还需要对商家的生产本领、质量管理体系、信用记录等信息进行评估。

供应商的询价和谈判记录应当认真记录、进行跟踪与审查,并排出不符合报价要求和资质的申请人。

4. 谈判/询价:非招标采购方式下的谈判和询价应当充分体现公开、公正、公正的原则,最后选择的方案应遵从经济、有效的原则。

谈判/询价的过程应当依照订立的程序进行,严格遵守文件填写、双方签字确认等要求。

会议笔录等记录应做好文档管控。

5. 合同签订:采购合同应当依据谈判/询价结果,在履行期限内签订。

非招标采购管理办法

非招标采购管理办法

非招标采购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集团公司非招标采购活动,加强对非招标采购活动的监督管理,提高集团公司经济效益,根据《xxx有限公司招投标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参照国家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非招标采购的基本原则和基本程序,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集团公司各级采购单位采用非招标采购方式组织采购工程、货物和服务(采购集团公司内部企业的工程、货物和服务除外)的,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非招标采购方式,是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和询价采购方式。

第三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采用非招标采购方式采购:(一)工程、货物、服务采购项目,达到集团公司规定的招标规模标准且经过两次招标未能成立的(具体项目详见《xxx有限公司招投标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九条);(二)法定招标范围之外的工程、货物、服务采购项目,单项采购金额在20万元(含20万元)以上至集团公司规定的招标规模标准以下的。

(三)主要原材料采购。

第四条采购单位具有编制采购文件和组织采购活动能力的,可以由采购单位自行组织非招标采购活动。

不具备前款所列条件的,可以委托采购代理机构组织非招标采购活动。

第五条非招标采购方式采购活动,应当遵循公开诚信、程序规范、有效竞争和客观评审原则。

第六条法定招标范围之外的采购项目,采购集团公司内部企业的工程、货物、服务,采取直接商务谈判的方式采购。

第七条集团公司各级纪委、监察部门负责对非招标方式采购活动进行监督。

第二章一般规定第八条采购人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组织开展非招标采购活动,并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审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审过程和结果。

第九条竞争性谈判小组、单一来源谈判小组或者询价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小组成员总数的2/3。

专家成员名单在成交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

非招标采购项目谈判小组评审专家由采购人自行选定。

第十条竞争性谈判小组、单一来源谈判小组或者询价小组在采购活动过程中应当履行下列职责:(一)审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并作出评价;(二)要求供应商解释或者澄清其响应文件;(三)编写评审报告。

公司招标采购管理办法

公司招标采购管理办法

公司招标采购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招标采购工作的管理,规范采购过程中的各项管理行为,有效控制公司的费用支出,降低成本,提高公司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招议标是指企业以招标邀请函的形式,邀请合格供方范围内三家及以上单位参与投标和议标的采购方式。

第三条除涉及国家安全和秘密以及国家法律法规对选择供方和合作方有专门规定外,公司对外所有物资采购均纳入自行对外招议标范围,适用本制度。

第四条公司对外招议标活动坚持“应招尽招”的原则,并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平等互利,以及高品质、低成本、效益优先的原则。

第二章管理机构与职责分工第五条公司招议标工作最高领导机构为公司总经理办公会。

XXX为公司招议标业务的归口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为:(一)负责起草制定公司招议标管理制度,规范招议标工作流程;(二)负责审核采购部门制订的招标文件;(三)负责根据采购部门提供的招标申请,制定招标工作计划;(四)负责组织发送投标邀请书和标书;(五)对招议标项目根据需要确认招议标参考基价;(六)负责组织开标、评标工作;(七)负责向采购部门发出中标通知书;(八)负责会同采购部门抽取技术专家参加技术评标;(九)负责监督、检查、考核中标项目合同签订情况。

第六条公司采购部门对招议标工作的主要职责(一)对需要招议标的项目填写招议标申请表并报批;(二)拟订招标文件;(三)提供符合招议标标的要求的公司现行所有合格和临时供方;(四)对釆购合同的执行负责,督促供方按合同规定要求按期提供符合规定的产品。

负责督促供方对产品质量问题进行改正。

配合质量管理部门要求供方对质量体系进行整改;(五)负责组织制定采购项目的市场参考价格;(六)负责协助发送投标邀请书和标书;(七)需要评技术标的,负责联系通知抽取的技术专家评委;(八)参加商务标评标;(九)牵头落实总经理办公会对招标事项相关整改决议;(十)与中标人按照中标内容订立合同。

第三章开标和评标程序第七条评标组评委构成通常由XXX及采购部门业务人员各二名及审计部门审计员一名组成。

公司非招标采购管理办法

公司非招标采购管理办法

附件中国XX集团公司非招标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国XX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非招标采购管理,规范非招标采购行为,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非招标采购,是指以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之外的方式进行的物资类、施工类和服务类采购。

采取非招标方式采购的,必须符合集团公司采购管理规定的适用条件。

第三条采购标的合同估算价低于10万元人民币的,或符合紧急采购条件的采购,可以参照本办法,简化采购组织、采购方案、采购文件及采购流程。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总部、各上市公司、分公司、省发电公司、专业公司及基层企业的非招标采购管理。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采购人,是指提出采购项目、进行非招标采购的单位。

本办法所称采购管理单位,一级集中采购指集团公司,二级集中采购指分子公司。

本办法所称采购需求单位,是指提出采购需求的单位。

第六条非招标采购工作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及有效竞争的原则。

第二章采购组织第七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非招标采购,应组建采购工作组:(一)施工类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二)物资类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三)服务类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不符合以上条件的,可以不组建采购工作组。

第八条一级集中采购范围的采购,工作组由集团公司负责组建,成员由集团公司、分子公司、基层企业和中国水利电力物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资公司)的相关人员组成。

二级集中采购范围内的采购,组建采购工作组的,工作组由分子公司负责组建,成员由分子公司、基层企业和物资公司的相关人员组成。

集中采购范围外的采购,组建采购工作组的,成员组成由采购需求单位自定。

第九条一级集中采购范围内的采购,集团公司根据标的情况下达采购工作组组建原则,明确组长、副组长、成员所属单位及人员数量。

分子公司、物资公司按照组建原则推荐人选,上报集团公司确定。

非招标方式采购管理办法

非招标方式采购管理办法

XXX公司非招标方式采购管理办法(修订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XXXX公司(以下简称集团)招投标制度,建立健全招投标工作依据,规范招投标行为,促进集团各单位高效率地开展招标、采购工作,有效维护集团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结合招标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为《XX公司招投标监督管理制度(暂行)》(以下简称制度)规范性文件的补充。

集团总部,集团下属的全资、控股及实际控制的子公司应执行以上制度以及本办法。

第三条对按规定应当进行招标,但因采用特定专利、专用技术或其他特殊原因而不适宜招标的项目须经集团招投标工作监督管理领导小组批准后,应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及适用条件釆用以下三种方式之一进行:(-)竞争性谈判(二)询价采购(三)单一来源采购集团制度规定的额度以下的可以不招标的项目,也应采用以上三种方式之一进行。

经集团董事会批准选聘的集团年度审计机构,董事会未作出改聘决议的,不进行每年度招标或以上三种方式选聘。

第二章竞争性谈判第四条竞争性谈判适用条件及实施程序与内容(-)适用条件:(1)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者没有合格的或者重新招标未能成立的;(2)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3)采用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用户紧急需要的;(4)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

(二)实施程序与内容:(1)成立谈判小组:谈判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相关专家库抽取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专家的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2/3,与供应商存在利害关系的采购人员、谈判小组人员与相关工作人员须回避;(2)编制谈判文件:谈判文件应当明确谈判程序、谈判内容、合同草案的条款以及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3)邀请谈判供应商: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原则上不少于3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并向其发岀谈判邀请书;(4)发出谈判文件:向邀请的谈判供应商发出谈判文件;(5)接收谈判申请文件:接收在申请截止时间前递交的谈判申请文件;(6)谈判: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

非招标采购服务管理办法

非招标采购服务管理办法

非招标采购服务管理办法1. 背景介绍非招标采购是指不通过公开招标过程,直接与供应商或服务提供商进行洽谈和交易的采购方式。

在采购管理中,非招标采购是一种灵活、高效的采购方式,广泛应用于各个行业和组织。

为了规范非招标采购过程,提高采购效率,确保采购的合规性和公正性,制定《非招标采购服务管理办法》对非招标采购进行管理。

2. 适用范围本管理办法适用于组织内进行的非招标采购活动,包括商品采购和服务采购。

3. 采购流程非招标采购的流程分为以下几个环节:3.1 采购需求确认采购需求确认是非招标采购的起点。

在此环节中,采购部门或项目团队与相关部门沟通、确认需求,并制定详细的采购需求说明书。

3.2 供应商选择采购部门或项目团队根据采购需求,选择潜在供应商,并与其进行沟通和洽谈,获取相关信息和报价。

在供应商选择的过程中,应注重供应商的信誉度、产品或服务质量和价格等因素。

3.3 合同签订在与供应商达成一致后,采购部门或项目团队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

采购合同应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产品或服务规格、交付时间、支付方式等内容。

3.4 供应商管理供应商管理是非招标采购的重要环节。

在供应商履约过程中,采购部门或项目团队应监督供应商的产品或服务质量,及时解决可能出现的问题,并保持与供应商的良好沟通。

4. 采购管理要求为了保证非招标采购的公正和合规性,以下是采购管理的相关要求:•采购需求应经过审批,并详细记录审批流程。

•供应商选择应公正、透明,采购部门应记录供应商选择的依据和过程。

•采购合同应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并经过法律合规审查。

•供应商管理应持续有效,记录供应商履约情况并及时纠正问题。

•采购活动应符合法律法规和组织的内部规定,遵守相关行业准则和道德规范。

5. 监督与考核为了保证非招标采购的执行效果和合规性,应建立相应的监督与考核机制。

具体考核内容和指标可以根据组织的实际情况和采购需求设定,包括供应商管理情况、采购成本控制、采购效率等。

企业非招投标采购管理办法

企业非招投标采购管理办法

企业非招投标采购管理办法1. 引言企业非招投标采购是指在企业运营过程中,为满足生产和经营发展需要,采用非招投标方式进行采购的管理过程。

为规范和优化企业非招投标采购管理,提高采购效率和采购质量,制定本办法。

2. 目的和范围2.1 目的本办法的目的是规范企业非招投标采购管理,确保采购程序的透明、公平、公正和合法性,提高采购决策的准确性和采购效果的有效性。

2.2 范围本办法适用于企业内部各类非招投标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供应商选择、采购方案制定、合同签订、采购执行和支付等环节。

3. 采购管理流程3.1 采购需求确认根据企业生产和经营发展的需要,相关部门提出采购需求,并明确采购物资或服务的具体要求。

3.2 供应商初选与筛选根据采购需求,采购部门进行供应商的初选和筛选工作,通过评估供应商的信誉、能力和资质,确定合格的供应商名单。

3.3 采购方案制定采购部门根据采购需求和供应商初选筛选结果,制定针对性的采购方案,包括供应商选择标准、预算计划、采购方式等内容。

3.4 合同签订与执行选择合适的供应商后,采购部门与供应商进行合同谈判和签订,确保合同条款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采购部门需对供应商的履约情况进行监督和管理,及时解决合同履行过程中的问题和纠纷。

3.5 采购支付与结算根据合同约定和供应商履约情况,采购部门按时支付采购货款,并进行相应的结算工作,确保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4. 采购管理要求4.1 透明公开企业非招投标采购需遵循透明公开原则,采购决策的过程和结果应对内公开、对外公示,确保采购活动的公平和公正。

4.2 合规操作企业非招投标采购需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规章制度,确保采购活动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4.3 风险控制企业非招投标采购需进行风险评估和风险控制,制定相应的应对策略,并对供应商进行风险评估和监控,降低采购风险。

4.4 质量管理企业非招投标采购需注重采购物资或服务的质量管理,确保所采购的物资或服务符合企业的要求和标准。

公司招标采购管理办法

公司招标采购管理办法

公司招标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公司招标、采购工作的管理,规范招标、采购工作程序,明确管理职责,保障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非招标方式采购代理服务规范》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招标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招标项目,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采购项目是指依法必须招标以外的项目。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各单位的工程建设项目(含勘察、设计、监理)、物资(企业在经营活动中购入的全部实体货物及软件产品)、管理服务类项目的招标、采购活动。

第四条招标、采购活动必须依法规范、集体决策,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诚信”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五条公司成立招标、采购管理委员会主任:总经理常务副主任:分管副总经理副主任:副书记、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总会计师成员:相关处室负责人第六条招标、采购管理委员会工作职责1、负责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招标、采购政策,组织、领导、管理、监督、考核公司招标、采购工作;2、组织审定招标、采购管理各项规章制度;3、审批公司招标办组织招标、采购项目的招标、采购申请;4、审批公司招标办组织招标、采购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委托确认手续;5、对公司招标办组织招标、采购项目的评标、采购结果予以确认;6、审查公司项目招标、采购过程及程序的有效性;7、依法协调解决招标、采购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第七条招标、采购管理委员会下设“一办三组”。

“一办”即公司招投标管理办公室(简称公司招标办),办公室设在计划处,由计划处长担任主任;“三组”即三个专业技术工作组,分别设在公司对口管理部门。

专业技术工作组由公司分管副总经理、专业处室负责人分任组长、副组长,成员由相关处室(单位)负责人、专业技术人员组成,具体如下:1、机电设备专业技术工作组:组长由分管机电副总经理担任,副组长由机电处处长担任,成员包括下列处室(单位)负责人及专业技术人员:安全生产处、计划处、地质处、通风处、洗煤加工处、供应公司,项目单位分管机电领导、机电科长等;2、工程专业技术工作组:组长由分管工程建设副总经理担任,副组长由计划处处长担任,成员包括下列处室(单位)负责人及专业技术人员:安全生产处、机电处、地质处、通风处、洗煤加工处,所属单位工程项目分管领导、计划科长等;3、物资(配件、材料)专业技术工作组:组长由分管副总经理担任,副组长由供应公司经理担任,成员包括项目单位分管物资领导、供应科长等;4、与上述三个专业工作组相关的管理服务类项目对应归口管理,未包括在上述专业范围内的管理服务类项目需进行招标、采购的,视业务隶属关系由对口主管部门牵头进行。

公司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

公司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

公司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自行采购行为,保障公司的合法权益,提高采购效益和效率,确保采购质量,根据《采购管理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招标采购方式之外的采购活动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非招标采购方式,是指以招标限额及公开采购限额以下,公司自行组织的采购活动,包括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和询价采购。

第四条公司非招标采购活动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公司有关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集中、规范、高效、诚实信用”的原则,严格遵守各项保密制度,严格执行有关监督管理规定。

第二章机构职责第五条公司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职责:(一)领导和协调公司非招标采购工作,根据公司有关规定确定选择招标方式。

(二)负责决定公司非招标采购工作中的重大事项;(三)负责非招标采购活动的定标工作。

第六条公司渠道管理部:(一)制定和完善公司非招标采购管理制度;(二)制定公司非招标采购范围和非招标采购方案;(三)具体组织实施非招标采购工作;(四)根据采购结果签订合同;(五)负责公司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第七条公司风控中心为非招标采购活动提供全过程法律支持和保障,并根据实际情况提出相关法律意见和建议。

第八条公司行政人事部对非招标采购活动实施监督,受理非招标采购过程中的投诉举报,对非招标采购工作中的违纪违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第九条公司技术服务部负责对非招标采购的相关内容进行审核把关。

第十条各业务部门(物资需求部门)在非招标采购活动中的主要职责为:(一)负责提出物资采购需求和相应的技术规范或图纸;(二)配合做好非招标采购活动中的相关工作。

(三)按物资需求收集并上报供应商评价信息。

第三章采购方式第十一条公司非招标采购主要采用竞争性谈判采购、询价采购、单一来源采购等方式。

公司非招标采购优先在《合格供应商库》中选取潜在供应商。

如所需求物资《合格供应商库》中无该类物资供应商,由渠道管理部发起,邀请市场潜在供应商参加(可同时邀请各业务部门推荐潜在供应商)。

招标和非招标采购管理办法

招标和非招标采购管理办法

中国中纺集团公司招标和非招标采购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中国中纺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部及全资、控股企业(以下简称下属各单位)的采购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粮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采购,是指以合同方式有偿取得工程项目、货物和服务的行为,包括购买、租赁、委托等。

公司总部及下属各单位除贸易采购、生产主要原料采购和其他规章制度已有特殊规定的采购项目外,需以合同方式在境内进行的采购工作适用本办法的规定。

第三条采购方式分为招标采购和非招标采购。

招标采购包括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方式。

非招标采购,包括竞标采购、竞争性谈判、比价采购和直接采购等方式。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总部及下属各单位的招标采购和非招标采购行为.第四条采购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并严格遵守有关国家法律法规、国家及行业颁布的标准和公司相关制度。

第二章工作机构和职责分工第五条工作机构公司成立招标管理委员会,统一管理所属招标和非招标采购事务,审批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采购方式,负责统计所属招标和非招标采购事项。

公司成立招标管理办公室,组织开展日常工作。

办公室设在总经办,成员由总经办、财务部、审计与法律风控部等相关部门主要领导组成。

第六条职责分工公司战略投资部、财务部、人力资源部、审计与法律风控部、纪检监察部共同研究制修订公司招标和非招标采购管理办法,为公司总部及下属各单位招标和非招标采购提供依据。

公司各级审计机构负责招标采购的监督检查,对公司总部及下属各单位的招标和非招标采购进行检查。

公司人力资源部和纪检监察部负责制定招标和非招标采购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理办法、对违法违规行为追责问责,并将问责情况纳入考核评价。

承担采购项目的公司相关部门及下属各单位负责按相关规定做好采购具体工作,并定期报送统计数据。

第三章招标采购第七条与工程建设有关的下列项目达到以下规模标准之一的,必须进行招标:(一)工程施工类(含土建、装饰、给排水、电气、采暖、通风、空调、燃气、设备安装、绿化等工程)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二)重要设备、材料等物品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三)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项目,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四)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第(一)、(二)、(三)项规定的标准,但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

非招标式采购管理办法

非招标式采购管理办法

非招标式采购管理办法1. 引言非招标式采购是企业采购管理中的一种重要方式。

相比于招标采购,非招标式采购更加灵活、高效,适用于小规模、急需和特殊情况等采购需求。

因此,建立科学、规范的非招标式采购管理办法对企业的采购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2. 目的和范围本文档的目的是规范和指导企业的非招标式采购活动,确保采购过程的合法性、公正性和透明度,提高采购效率、降低采购成本。

本文档适用于企业的非招标式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物品采购、劳务采购和工程项目采购等。

3. 采购流程3.1 需求确定针对企业的具体需求,由采购部门或相关部门提出采购需求,并详细描述所需物品、服务或工程项目的技术规格、数量、质量要求等。

3.2 供应商筛选采购部门根据需求确定供应商的筛选标准,如供应商的信誉、生产能力、质量管理体系等,并通过市场调研、供应商评估等方式筛选潜在供应商。

3.3 供应商评审采购部门对筛选出的供应商进行评审,并根据评审结果确定供应商名单。

评审内容包括供应商的资质、技术能力、价格、交货期等。

3.4 价格谈判采购部门与供应商进行价格谈判,协商达成合理的价格和采购条件。

谈判的重点包括价格、付款方式、售后服务等。

3.5 合同签订采购部门与供应商达成一致后,签订正式的采购合同。

合同应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交付时间、质量要求、索赔责任等内容。

3.6 供应商管理采购部门对供应商进行管理,监督其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确保供应商按时交付、质量合格,并与供应商建立长期合作关系。

4. 采购控制和监督4.1 预算控制采购部门应按照企业的预算要求,在采购过程中进行预算控制,确保采购活动不超出预算范围。

4.2 采购价格监督采购部门应监督供应商提供的价格是否合理,通过市场调研和比较,确保获取最优价格。

4.3 合同履行监督采购部门应对供应商的合同履行情况进行监督,及时发现和解决合同履行中的问题,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企业的权益。

5. 采购记录和报告采购部门应做好采购记录工作,包括采购需求、供应商筛选、供应商评审、价格谈判、合同签订等流程的记录,以备查阅和审计。

国有企业非招标方式采购过程管理办法

国有企业非招标方式采购过程管理办法

国有企业非招标方式采购过程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的非招标采购过程管理工作,了解市场物资价格状况,有效控制采购价格,提高采购成本控制水平,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非招标采购的过程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公司常用的非招标采购方式有单一来源、竞争性谈判(以下简称“谈判”)和询比价。

其中,询比价采购方式有询价采购、比价采购、比选采购等,视实际需求择一或混合方式执行采购业务,期使公司获得最大利益。

一、单一来源采购是指所购商品或服务的来源渠道单一、或属专利、首次制造、合同追加、原有采购项目的后续扩充和发生了不可预计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等情况。

二、竞争性谈判是指采购方直接邀请三家以上供应商就采购事宜进行谈判的方式。

三、询比价采购是指对供应商的报价或方案进行比较以确保价格具有竞争性的一种采购方式。

(一)询价采购:是指对一个供应商询问报价后进行的采购。

仅限于本办法表1中所规定一家报价之情形。

(二)比价采购:是指对多个供应商(二家(含)以上)的报价进行比较,原则上以推荐最低价为第一候选供应商的采购方式。

(三)比选采购:是指对多个供应商(二家(含)以上)的综合能力、参选方案和报价进行比较以推荐综合得分最高或价格最低的为第一候选供应商的采购方式。

第二章非招标采购实施过程第四条相关部门提出采购需求,由采购人员根据采购类型确认采购方式。

一、项目类货架采购:研发阶段,采购部门应从合格供应商名录中选定对象作报价及比、议价。

如合格供应商名录中无适用供应商,采购部门应收集市场情报汇同技术部门初选出对象并交由技术质量部对供应商进行审核后,纳入供应商报价及比、议价;生产阶段,采购部门应根据项目交付进展和《公司框架协议采购管理办法》对供应商进行框架协议采购管理。

二、项目类外包采购:采购部门应从合格供应商名录中选定对象作报价及比、议价。

如合格供应商名录中无适用供应商,采购部门应收集市场情报汇同技术部门初选出对象并交由技术质量部对供应商进行审核后,纳入供应商报价及比、议价。

非招投标管理办法

非招投标管理办法

XXXXXXXXX 公司非招投标事项管理方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非招标事项核心环节的监督管理,真正从源头把控容易产生腐败的风险点和有效防止腐败现象发生,根据 XXXX 公司《非招标事项监督管理暂行规定》(XX 字〔〕XX 号)及《〈XXXX 公司非招标事项监督管理暂行规定〉补充规定》,结合公司经营管理实际,特制订本方法。

第二条本规定合用于公司部门。

第三条本方法所称非招标事项涉及:1、0.5 万元(含)以上、50 万(不含)下列的勘察、设计、监理、实验检测等服务项目;2、0.5 万元(含)以上、100 万元(不含)下列的采购(含设备设施及材料采购、零星耗材、办公用品、劳保用品及工作服购置);3、0.5 万元以上(含)、200 万元(不含)下列的工程项目施工。

第四条本方法对0.5 万元(含)以上、5 万(不含)下列的非招投标事项作出对应规定,5 万元(含)以上的非招投标事项按照XXX 公司XXX 公司《非招标事项监督管理暂行规定》X 及《〈XXX 公司非招标事项监督管理暂行规定〉补充规定》(执行。

第五条非招标事项监督管理必须遵照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综合管理部负责实施程序监督和把关监督,并对不符合规定程序和规定的事项含有“一票否决”权。

第二章操作流程第六条提交项目申请1、0.5 万元—1 万元(不含)下列的非招投标项目,由责任部门提交请示,由分管领导、重要领导审批后开展市场询价。

2、1 万元—5 万元(不含)下列的非招投标项目,由责任部门提交请示,由分管领导报支委会讨论通过后开展市场询价。

3、购置额度在 3 万元以上的非经营性、10 万元以上的经营性固定资产采购及以自建或改造形成的固定资产项目,由责任部门提交请示,报请公司支委会同意后,由综合 B 办公室行文上报至 XXXX 公司进行审批通过后开展市场询价。

4、各责任部门在提交的项目请示中,必须阐明开展该项目的因素及必要性、拟采用的实施方案、费用测算及询价比选方式。

公司采购和招投标管理办法

公司采购和招投标管理办法

公司采购和招投标管理办法公司采购和招投标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为规范**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采购和招投标行为,加强公司采购和招投标管理,保护公司合法权益,节约成本,保证项目质量,提高经济效益,防止滋生腐败,根据国家、部、省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法律、法规、政策及《总公司采购和招投标管理暂行办法》,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的采购和招投标活动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三条公司负责制定采购和招投标管理的有关制度和规定,对各项采购和招标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并开展相关活动。

第四条公司成立采购与招标管理委员会为公司采购和招投标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监督管理公司办公用品、劳保用品、公务车辆采购、工程建设、设施养护、材料、设备等项目采购和招投标活动。

第五条公司按照科学有效、公开公正、比质比价、监督制约的原则实施采购与各项工程建设,防止采购、工程建设过程中不正当行为的发生。

第六条公司生产经营购买设备、配(备)件、办公用品和其他物资,以及建设规模较小的建设项目,没有达到必须招标标准的,可以自行采购和委托建设,并参照政府采购法的要求和当地政府公布的相同项目的采购价格,采用竞争性谈判、询价比选的方式进行采购。

达到必须招标标准的采购和建设项目,依法招标。

第七条公司的建设工程项目、设施养护项目、技改项目、大宗物品、贵重设备采购以及委托加工等项目,达到下列规定标准的,必须招标:1、勘查、设计、监理、检测、咨询、保险、设备(车辆)维修保养等业务,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项目;2、建设工程、设施养护项目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万元以上的;3、机电设备采购合同估算价格在20万元以上的;4、材料、生产设备、配(备)件采购及办公、劳保设备和用品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万元以上的;5、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招标的采购和建设项目。

第八条达到第七条规定标准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项目,可不进行招标;1、建设与养护工程的设计采用特定专利技术的;2、施工所需的主要技术、材料、设备属专利性质,并且在专利保护期内的;3、停建或缓建后恢复建设的工程,承包人没有发生变更的;4、在建工程追加的附属小型工程(追加投资低于原投资总额的10%)或者主体工程(追加投资低于原投资总额的20%),承包人没有发生变更的;5、经招标确定的广告设施养护、小型建设项目,质量、服务、信誉好的合作企业可以续签同一标(合同主体变化不大)的承包合同,但续签合同年度不得超过两年,两年后应重新组织招标;6、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者没有合格标的或者重新招标未能成立的采购项目;7、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采购项目;8、采用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客户紧急需要的采购、建设项目;9、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采购项目;10、有特定技术要求且供应商相对单一的采购项目;11、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采购项目;12、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的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从原供应商处添购,并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的采购项目;13、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不进行招标的其他项目。

MM公司非招投标采购管理办法

MM公司非招投标采购管理办法

MM公司非招标采购管理方法目次第一章总那么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职责第三章非招标采购方式第一节供给商的资格要求第二节非招标采购方式第四章采购程序第一节竞争性谈判第二节询价采购第三节单一来源采购第五章成交结果的认定和执行第六章零星采购第七章招标及非招标采购管理第八章组织纪律第九章附那么MM公司非招标采购管理方法第一章总那么第1条为规MM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非招标采购行为,保障公司的合法权益,提高效益,确保质量,切实提高非招标采购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方法。

第2条公司非招标采购活动必须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公司有关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集中、规、高效、老实信用〞的原那么。

第3 条本方法适用于总公司和公司下属各子公司〔以下简称各单位〕的所有非招标采购行为。

第4条本方法所称非招标采购行为,是指以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之外的方式取得货物、工程、效劳所采用的具体方法,包括竞争性谈判、询价采购和单一来源采购,以及零星采购。

第5条以下两种情况,适宜非招标采购方式:〔1〕、符合本方法招标条件,但招标后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三个或者经评审后有效投标人少于三个,导致招标失败的;〔2〕、符合本方法招标条件,但特殊情况不适宜进展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的。

第6条下述围的货物、工程和效劳适用非招标采购方式:〔1〕、工程建立工程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的地质探矿工程、技术更新改造工程、改扩建工程、环境治理工程。

〔2〕、工程建立工程相关的设备、材料等货物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万元〔含〕以上的;〔3〕、勘察、设计、监理、效劳的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的;〔4〕、单套〔件〕价值在5万元〔含〕人民币以上设备采购。

〔5〕、正常生产经营中价值在5万元〔含〕人民币以上的单项大宗物资、材料及办公用品。

第7条本方法所指的供给商,包括物资供给商、工程承包商和效劳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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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采购及非招标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工程、货物、服务采购管理秩序,提高采购管理水平,充分发挥各种采购方式的优势,实现采购活动的规范化、标准化和制度化,控制采购成本,提高投资效益,保证项目质量,促进廉政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公司有关规章制度,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采购活动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维护平等竞争的市场经济秩序。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满足采购范围和规模标准以内的所有采购活动。

第四条本办法涉及的采购方式,包括招标采购和非招标采购。

招标采购,包括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等采购方式。

技术复杂、有特殊要求或者受自然环境限制,只有少量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项目合同金额的比例过大等,属于邀请招标。

非招标采购,包括竞争性谈判、比选、询价、单一来源(独家资源)等采购方式。

第五条公司采购活动必须依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开展相关工作,在同等情况下优先选择集团公司内部单位及长期与公司合作的优质客户。

第六条公司采购工作按照“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的方针予以实施。

以合理价格、诚信合作原则选择安全可靠、质量优良的产品和服务,推进集约化管理、规范化运作。

第七条公司各种采购实行回避制度。

当公司内部人员与投标人(或供应商)有亲属关系或其它可能影响客观公正采购的关系时,公司内部人员应当回避。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分工第八条公司成立招标采购和非招标采购工作领导小组,由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总经济师、总工程师、招标合约部、造价部、纪检监察部及公司技术、工程、财务、法务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任组长,总经济师任副组长。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1.贯彻执行国家和行业的有关法律、法规,集团公司及本公司相关的采购管理规定,以及监督、考核公司各单位对本办法的执行情况。

2.负责审定采购方案和采购文件,指导监督采购活动,决定采购活动中的重大事宜。

3.负责审批确定采购方式。

4.审批采购结果(评标)报告,确定中标单位。

5.负责裁决采购工作中的争议及投诉事宜。

第八条招标合约部作为采购工作归口管理部门,是公司招标采购和非招标采购工作方面的日常办事机构,负责组织、协调、管理公司日常采购工作。

其主要职责是:1.依据国家和行业的有关法律、法规及集团公司的相关规定,制定并贯彻实施公司各项招标采购和非招标采购管理制度。

2.负责采购方式的提出,并上报公司领导小组组长审批。

3.负责审查各类采购方案及采购文件,上报领导小组组长批准后组织实施公司采购工作。

4.负责采购工作的日常管理,组建公司自主采购的资格预审小组、谈判工作组和评标委员会,并组织开展采购工作。

协调办理公司内部有关采购工作中的相关事宜。

5.负责督促、指导招标代理机构按时完成各个采购环节的工作。

6.会同经办部门及其他所涉及的相关公司职能部门与中标人进行洽谈,签订合同。

7.负责市场调查及对供应商家的履约评估工作,协调解决采购争议及投诉事宜。

8.负责起草采购文件范本(包括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招标文件、询价文件、谈判文件、合同文件等),对修改后的采购文件进行审查。

9.完成公司招标采购和非招标采购领导小组交办的日常工作。

10.监督采购完成后的合同履行工作。

第九条有采购需求的公司各单位、各控股公司须设立专(兼)职岗位,负责本部门的采购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1.负责编报本单位招标采购和非招标采购工作计划。

2.依据采购文件范本负责修编采购方案、采购文件,提供采购所需的相关资料。

3.负责采购合同的起草工作、以及合同履约信息上报等工作。

第十条公司纪检监察部门的主要职责是对公司所有采购活动全过程进行监督。

第十一条公司法务部门的主要职责是负责采购活动的法律事项以及对法律风险进行管控。

第三章招标采购范围、规模标准、类型及方式第十二条招标工作严格按照国家、行业有关招投标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规定执行,不得擅自将招标范围及规模标准内的项目以各种方式分解后规避招标。

第十三条以下工程及非工程类项目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

1.所有工程项目施工的采购,包括临时性的建安工程施工、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如售楼部及样板间的土建和装饰(修)工程。

2.单项合同估算价在0000元人民币以上的工程设备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0000元人民币以上的工程材料的采购。

3.单项合同估算价在0000元人民币以上的所有服务类项目的采购,包括勘察、设计、监理、广告策划、代理(含招标代理)、技术咨询、咨询顾问、物管服务等。

4. 单项合同估算价在0000元人民币以上的非工程类用物资的采购,如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办公设备、办公用品等。

第十四条公司的招标分为两种类型,一是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执行的招标,二是公司自主招标。

按国家规定必须招标的项目,或第十三条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规模标准以上的项目,均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招标。

委托招标代理机构的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的方式,由代理机构确定。

第十三条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规模标准以上,招标代理机构不愿代理的项目,由公司自主招标。

招标代理机构的选择,由招标合约部在政府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选择,或在公司已建的合格供应商库内选取若干代理机构后,采用竞争性谈判或比选方式确定最终的招标代理机构(也可采用招标方式确定),并与所确定的招标代理机构签订代理合同,委托其开展招标事宜,按规定向建设主管部门提交各项备案。

第十五条公司自主招标的,由招标合约部组织招标,并办理相关事宜。

公司自主招标包括公开招标、邀请招标。

根据招标项目内容及国家相关规定,选择不同形式进行招标。

一、公开招标,由招标合约部负责办理如下事项:(一)按规定向建设主管部门提交各项备案资料:1.工程建设立项文件2.工程项目报建表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4.施工图审查备案5.监察备案6.其它需要提交的资料(二)按照有关规定发布招标公告,并在招标站备案。

(三)通过网络或其它方式解答投标人的问题。

(四)招标文件发售、备案及审批,包括:招标文件、答疑文件、招标公告等。

(五)接收投标文件,并记录接收日期与时间及送达人与接收人。

(六)组建评标委员会,开标前三小时内依法组建,由招标合约部在成都市或四川省专家库内抽取评标专家。

(七)开标由招标合约部人员主持,在招标文件或招标站规定的地方进行。

评标,由抽取的评标专家在招标文件或招标站规定的地方进行。

(八)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报请公司招标采购和非招标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九)招标情况书面报告备案,编写招标情况书面报告,并向建设主管部门报告,备案。

包括:书面情况报告、评标报告、评分办法、投标人签到、投标书签收登记表、中标公示等。

(十)发出中标通知书,督促公司相关部门与中标人签署合同,并收取履约担保,到建设银行进行合同备案。

二、邀请招标,由招标合约部负责办理相关事项。

(一)根据项目情况编制、发布邀请招标公告及资格预审文件。

(二)接收潜在投标人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组织公司内部人员对其进行审查。

(三)推荐预审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将合格者名单报请公司招标采购和非招标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四)向预审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发送投标邀请函。

(五)开展邀请招标的后续工作。

后续工作的流程、内容,与公司自行组织的公开招标流程、内容完全一致。

第四章非招标采购的范围、规模标准、类型及方式第十五条具有特定专利或专有技术、独家资源、或者建筑艺术造型有特殊要求而无法招标采购的项目,招标采购失败的项目,第三章第十一条中规模标准限额以下的项目,公司采取竞争性谈判、询价、比选、单一来源等非招标方式进行采购。

第十六条具体采用哪种非招标采购的方式,由公司招标合约部根据项目情况推荐,报公司招标采购和非招标采购领导小组确定。

第十七条采用非招标采购方式的,可委托招标代理机构采购,也可由公司自主采购。

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开展非招标方式采购的,由代理机构负责采购全过程的所有事项。

招标代理机构的选择,可参照招标采购的选择方式。

公司自主采购的,分别按以下条款进行。

第十八条竞争性谈判工作方式1. 招标合约部按照有关规定发布非招标方式采购公告,对报名的供应商进行审核,确定合格供应商名单,报送公司招标采购与非招标采购领导小组审批。

合格供应商不得少于三家。

2. 招标合约部组织招标需求部门编制、审核谈判文件,报公司领导小组审批后。

3. 经由招标合约部向被邀请单位发出书面通知,并将谈判文件发送给对方。

3. 在谈判的前三天,由招标合约部拟定谈判专家组成员名单,报公司领导小组审批确定。

4. 竞争性谈判会议由招标合约部组织、主持,公司纪检监察部门须全程执行监督。

5.参加谈判的各竞标供应商代表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准时到达竞争性谈判会议地点,迟到者,作为弃权处理。

6. 谈判专家组分别与各竞标公司就质量、报价、服务承诺等问题进行多轮谈判。

7. 谈判结束后由谈判专家组提交谈判报告,推荐中标候选人,由公司领导小组根据谈判结果确定最终中标人。

第十九条询价采购工作方式1. 询价采购,是指公司直接向不少于三家竞标供货商,用电话、传真、邮件、信函等方式,直接询问有关商品的价格,根据供货商提供的商品报价进行比较后确定供货商,以确保性价比最高的一种采购方式。

2. 询价采购时,由招标合约部分别向每一家供货商进行询价,要求对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我方对商品的规格型号和商务要求,采用传真或快递等方式进行报价。

供货商应按询价要求在规定时限内报价。

3. 询价工作结束后,由招标合约部牵头,会同造价部、招标需求部门及公司其它相关部门,按照询价结果,根据价格及相关技术指标,综合考评并进行排序,报公司领导小组确定最终供货商,招标合约部填写定标确认书并发放中标通知书,相关职能部门据此签订供货合同。

4. 凡承担询价工作的人员,要做好询价过程的保密工作,不允许有任何串通舞弊的行为。

5. 如有特殊情况或遇有争议的问题,由公司招标采购和非招标采购领导小组会同公司纪检监察部门裁决。

第二十条独家资源项目采购工作方式1.独家资源项目采购工作方式,是指情况特殊只能以单一来源渠道获取合作单位,一般包含以下几种情况:(1)需采购的材料、设备在国内仅有一家生产厂(商)。

(2)需采购的材料、设备在国内只有唯一代理商。

(3)需采购的材料、设备国内无代理商,需从国外生产厂(商)直接订购。

(4)特殊项目需从单一供应商处直接采购。

2. 拟采用独家资源采购工作方式, 应由项目部或公司相关职能部门申报,主管领导审核,公司招标采购和非招标采购领导小组批准。

3. 独家资源项目的商务谈判招标合约部组织招标需求部门与供应商的商务谈判工作,确认所购材料、设备的价格、技术配置、售后服务等条款内容,谈判结果确定后,招标合约部填写定标确认书并发放中标通知书,相关职能部门据此签订供货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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