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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院校级学金(本科生)评审实施细则

医学院校级学金(本科生)评审实施细则

医学院校级奖学金(本科生)评审实施细则一、本实施细则遵照《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本科生)评审暂行管理办法》(厦大学〔2011〕42号)(下文简称《管理办法》)制定。

《管理办法》中已经明示的要求,本细则不再赘述。

本细则仅就《管理办法》中未明确作出细则规定的条例进行明文规定。

二、评定细则评定内容由德育分、智育分和竞赛分三部分组成,采用百分制的计算方法。

(一)德育分德育分由辅导员评议分、德育加分两部分组成,满分25分。

1、辅导员评议分满分为15分,评议分为12分及以上的方可参评校奖学金。

评议内容为:该生是否积极参加学院、学校组织的各类政治教育活动,是否服从学院安排参加其他各类型的重大活动。

2、德育加分:德育加分有表彰加分和项目加分两部分组成,其中表彰加分满分为3分,项目加分满分为7分。

(1)表彰加分荣誉称号国家级省级校级优秀三好学生、校级优秀学生干部、校级优秀团支部书记(优秀团总支书记)校级三好学生校级优秀团员得分3分2分 1.5分1分0.8分注:①荣誉称号指个人表彰②因同一事迹获得不同荣誉称号的,只计最高分、不累计加分。

(2)项目加分项目加分由社会工作分、突出表现分两部分组成,其中社会工作分满分5 分,突出表现分满分2分。

①社会工作分担任职务校、院学生会、学院社团等组织的主席团成员,学院团总支正副书记,学生党支部书记校、院学生会各部正副部长、学生党支部副书记/支委、班长、团支书其他学生干部得分5分3分 1.5分注:①任职满6个月不满一年者,减半加分;不足6个月,不加分;兼任多项职务的,以最高职务加分,不重复加分(党支部书记除外,担任多项职务的,可累加一次社会工作加分)。

② 突出表现分项目 支教 服兵役见义勇为、舍己救人、捐献骨髓 扶残助弱、拾金不昧、义务献血 得分 2 2 2 1注:扶残助弱、拾金不昧的事迹必须具有一定影响力;义务献血不累计次数加分。

(二)智育分按照《管理办法》中的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规定执行。

厦门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办法-厦门大学医学院

厦门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办法-厦门大学医学院

厦门大学医学院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办法厦大医研(2014)03号为了激励在校硕士研究生,增加博士研究生优质生源,提高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及研究生院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1.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必须公平、公正、公开。

2.获得硕博连读资格的研究生须与公开招考的考生一起参加博士入学复试,学院根据所有考生的复试成绩排序,确定拟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名单。

3.取得我校博士入学资格的硕博连读研究生,应按照我院博士研究培养方案进行培养。

二、选拔条件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我校博士研究生体检要求。

3.申请人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无违法违纪行为,未受过任何处分。

每学期开学按时到校注册,能够认真、及时完成学校及学院要求填报的各项材料等。

4.课程成绩优良,除特殊情况外, 申请硕博连读时须修完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课程,无不合格课程;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具有科学研究培养潜质,已在导师指导下参加课题研究。

以第一作者在SCI刊物上发表研究论文或获得发明专利的可优先推荐(导师署名第一的,学生署名第二可视为第一)。

5. 硕博连读选拔工作对象为二年级硕士研究生,三年级硕士研究生不参加硕博连读选拨。

6.专业学位研究生原则上不申请硕博连读。

三、选拔程序1.拟申请硕博连读的研究生须填写《硕博连读研究生资格申请表》中的有关个人基本信息,经招生专业的两名专家(其中一名为博士生导师)推荐,在规定时间(约11、12月份左右)提交学院研究生部。

2.学院由主管领导和博士生导师组成考核小组,一般由3-5人组成,对硕博连读申请人进行考核。

考核以PPT汇报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核申请人的思想政治品德(包括申请人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或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英语水平、业务能力、科研潜能与综合素质等方面。

考核结果以外语水平、综合素质、专业知识分类量化,综合打分(以百分制评分,其中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占30%;专业知识和科研能力占40%;英语水平占30%)。

厦门大学医学院招生简章发布

厦门大学医学院招生简章发布

厦门大学医学院招生简章发布厦门大学医学院作为中国一流的医学院校之一,以其优质的教育资源和良好的教学环境吸引着广大学子的关注。

现将厦门大学医学院招生简章发布如下:一、招生专业及人数厦门大学医学院招生专业包括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医学实验技术(含生物医学工程)、预防医学(含卫生检验与检疫)、药学五个本科专业。

根据学校规定,本科专业招生计划如下:1. 临床医学:招生计划100人;2. 口腔医学:招生计划50人;3. 医学实验技术:招生计划30人;4. 预防医学:招生计划50人;5. 药学:招生计划40人。

二、招生条件1. 高考成绩要求: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简称“高考”),并达到我校规定的最低录取分数线;2. 身体条件:具备基本的身体健康状况,无影响学习和实习的重大疾病或残疾。

三、报名方式及时间1. 报名方式:考生需通过“电子报名系统”进行报名登记,详细流程请关注我校招生网站(网址:);2. 报名时间:具体时间以相关部门发布为准,请考生及时关注招生网站上的通知。

四、招生流程1. 报名确认:考生报名后,需前往我校指定场所进行资格核查,确认报名信息的真实性;2. 考试安排:合格考生将获得参加我校组织的面试、笔试、体检等考试的资格;3. 录取公示:考试结束后,我校将公示合格考生名单,并按照专业设置的人数进行学生录取;4. 确认录取:被录取的考生需按时到校进行注册、缴费等相关手续,方可正式成为厦门大学医学院的学生。

五、教育资源厦门大学医学院拥有一流的教育资源,为学生提供良好的学习和发展环境。

学院配备了先进的实验室设备,拥有一批高水平的教师团队。

学院注重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提供丰富的实习实训机会。

此外,学院还积极推动国际交流与合作,为学生拓展国际视野提供渠道。

六、学费及奖学金1. 学费标准:具体学费标准以学校财务处的公示为准;2. 奖学金设置:学院设立了丰富的奖学金制度,包括综合奖学金、助学金等多种形式,以鼓励优秀学生学习成绩和社会实践等方面的表现。

厦门大学医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第一志愿考生拟录取名单 -学术型(含理学)

厦门大学医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第一志愿考生拟录取名单 -学术型(含理学)

379 352 331 327 324 329 327 349 323 325 329 317 331 313 314 333 327 312 323 369 376 337 319 325 322 329 352 325 312
88.1 89 89.1 89.7 89.7 88.7 89 84.2 89.3 87.9 86.4 88 84.9 88.3 87.9 82.7 82.5 81.6 71.5 89 83 87.4 88.9 85.1 85.3 81.4 75.3 80.4 82.1
75.7 73.3 73 69.5 68.4 64.7 84.1
357 347 348 341 338 322
81.4 81.4 79.8 79.6 77.2 76.6
76.4 75.4 74.7 73.9 72.4 70.5 90
394 362 357 313 323 316 304
85.4 79.4 78.4 84.4 88.6 69 76.8
399 380 369 353 345 340
86.3 87.3 83.6 80.2 81.7 77.7
83.1 81.6 78.7 75.4 75.3 72.8 80
382
86.6
81.5 82.2 88
314 310
82 74.3
72.4 68.2
80 81 82 83 84 85 86 87 88 89 90 91 92 93 94 95 96 97 98 99 100 101 102 103 104 1
初试总分 复试成绩
总成绩 86.6
录取专业 内科学 内科学 内科学 内科学 内科学 内科学 内科学 内科学 内科学 内科学 内科学 内科学 内科学 内科学 内科学 内科学 内科学 内科学 内科学 内科学 外科学 外科学 外科学 外科学 外科学 外科学 外科学 外科学 外科学 外科学 妇产科学 妇产科学 妇产科学 妇产科学 妇产科学 麻醉学 麻醉学 影像医学与核医学 影像医学与核医学

大医班-厦门大学医学院

大医班-厦门大学医学院

一贯制临床医学专业(大医班)招生简章为适应我国目前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需要,结合我国医学教育的现状和特点,根据我校目前的办学实力和前期准备,我院将从临床医学专业2011级起,小范围内进行试点培养本、硕、博连读制博士生。

一、培养目标:依据全球医学教育最基本要求(GMER)七个领域和具体的60条标准,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人文科学基础知识宽广、医学基础理论雄厚、基本功扎实、临床工作能力强、科研能力突出,具备批判性思维能力和自我启发能力,具备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致力于献身人类健康事业的临床医学家、医学科学家,毕业时达到主治医师水平和助理研究员水平。

合格的临床医学一贯制毕业生授予医学博士专业(M.D.)学位和哲学博士学位(Ph.D.)。

二、培养特色:1.精英培养模式:坚持“少而精”的办学理念,招生规模控制在十人左右,从严执教,重视对学生知识基础和知识结构的要求,重视培养学生的整体素质,实行“导师制”,强调因材施教、精雕细刻,坚持开放办学和国际交流。

2.本硕博全程导师制:新生入学后第二学期进行考核选拔,选拔产生的学生由我院博士研究生导师直接担任其本科生导师,并成立导师组,在进行专业教育的同时从一年级开始逐步进行科研训练。

3. 进行早期科研训练:目前我院拥有省级重点实验室2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新的翔安校区中心实验室投入使用后,依托厦门大学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项目、基础创新科研基金等使每位学生进入课题组,确保试点班学生早期进入实验室接受相当于硕士研究生水平的科研训练,并获得研究成果。

4. 国际化办学理念:医学院先后与美国哈佛大学医学院、美国宾夕法尼亚大学医学院、澳大利亚昆士兰大学医学院、瑞典隆德大学医学院和英国爱丁堡大学医学院签订合作协议,互派留学生和科学研究合作。

学院已制定了人才出国留学计划和相关激励措施,这些将优先对“大医班”学生开放。

三、培养模式采用“模块化”教学模式,本-硕-博连读试点班培养体系,3+1+2+1+3的医学人才培养框架进行人才培养。

武汉大学研究生课程教学管理规定 - 厦门大学医学院

武汉大学研究生课程教学管理规定 - 厦门大学医学院

厦门大学医学院文件厦大医教[2008] 11号厦门大学医学院研究生课程教学管理规定为进一步提高我院研究生课程教学水平,优化课程体系,规范研究生课程教学管理,保证研究生培养质量,参照《厦门大学研究生课程基本教学规范(试行)》(厦大研字[2005]30号),特制定本规定。

一、教师任课基本条件第一条研究生课程(包括全校性公共学位课、专业学位课和选修课)的任课教师必须是教学、科研经验较丰富的高级职称人员或具有博士学位的优秀讲师。

第二条对连续两年研究生反映教学水平低、质量不高的教师,学院将停止安排其担任研究生课程主讲教师。

二、课程设置要求第三条研究生课程应严格按照各学科、专业研究生培养方案中关于课程设置的要求进行安排。

第四条研究生课程设置与教学内容安排应在兼顾不同教育层次(本科、硕士、博士)教学衔接性的同时,体现不同教育层次的特点与要求。

同时研究生课程教学内容要有一定的深度与广度,应在更高层次上反应本学科的基础理论和最新进展,而不应是本科生课程内容的简单重复。

第五条专业学位课程与选修课程的设置,需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通过。

每门研究生课程的简介都必须录入研究生院在线办公系统。

第六条研究生课程必须由主讲老师按照学科专业培养方案制订相对稳定和较为详细、系统的教学大纲与教学计划。

由所在培养单位论证通过后,报学院审核,由学院研究生秘书报研究生院批准备案,方可正式开课。

第七条教学大纲内容应包括:1、课程名称(中英文)、课程编号;2、开课对象;3、课程目标;4、章节内容提要;5、教材及主要参考书;6、授课周学时、总学时、课程学分;7、先修课程或预备知识要求。

第八条教学计划内容应包括:1、课程名称(中英文)、课程编号;2、开课时间;3、授课周学时、总学时、学分;4、教学方式、考核方式;5、教学进度。

第九条研究生专业课的教学工作由各培养单位负责安排,并于每学期结束前2个月将新学期开课计划报学院研究生秘书处,由学院主管领导审批后召开会议统一协调。

厦门大学卫生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厦门大学医学院

厦门大学卫生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厦门大学医学院

厦门大学卫生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卫生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的能力和水平,培养造就一支高素质的卫生技术人员队伍,根据国家、地方及我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卫生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综合考察应聘者的思想政治、医德医风、师德师风、医疗技术水平及教学科研能力。

第三条卫生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遵循“坚持标准、全面考核、总量控制、按岗聘任”的原则,确保聘任工作有利于中青年医疗骨干、学术带头人的成长和我校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

第四条本条例适用于在我校附属翔安医院、校医院等单位从事临床工作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卫生技术人员,以及从事临床工作的医学院病理、中医、眼科、口腔等相关学科专业技术人员(仅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上述人员须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并已登记注册。

第二章岗位设置第五条卫生系列专业技术岗位设主任医师(主任护师、主任药师、主任技师)、副主任医师(副主任护师、副主任药师、副主任技师)、主治医师(主管护师、主管药师、主管技师)、医师(护师、药师、技师),职务等级分别为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初级,总体比例结构根据发展需要和我校实际确定。

第三章申报条件第六条卫生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依据前款规定,结合岗位情况进行综合考量,择优聘任。

符合本条例规定的申报条件仅表明具备申报资格,不代表一定获得聘任。

第七条应聘者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操守;能够积极承担工作任务,全面履行岗位职责;能够结合岗位需要,积极、认真地参加以新理论、新技术和新方法为主要内容的现代医学继续教育,并运用于工作实践。

第八条卫生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实行思想政治与医德医风“一票否决制”,任现职期间,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除当年度不得申报外,还应在规定年限上延迟申报,情节严重的取消已聘职务:1.年度或聘期考核获得一次基本合格以下结果,或受单位通报批评、警告处分,或出现轻微医疗、教学差错等情形的,延迟1年申报。

厦门大学医学院文件

厦门大学医学院文件

厦门大学医学院文件厦大医研〔2013〕02号厦门大学医学院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确认工作实施细则医学院各单位、各附属医院:为加强我院研究生指导教师队伍建设,培养高质量研究生,按照《厦门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确认工作实施细则》(厦大研〔2010〕35号)有关规定,结合医学院实际,经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制定我院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确认工作实施细则。

一、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确认基本条件(一)政治思想好,治学严谨,作风正派,工作认真负责,重视教书育人,能认真履行导师职责。

(二)必须是任现职的我院的全职或兼职教师,各附属医院及教学医院人员申请招生资格确认时需先受聘厦门大学临床教师职务且在任职期限内。

(三)博士生指导教师应具有我校博士生指导教师资格。

(四)硕士生指导教师应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助理教授需主持过至少一项国家级科研项目。

(五)有科研成果以及在研项目。

(六)能够掌握培养研究生的有关规定,有较丰富的教学经验和协助指导研究生的经历,能承担一门以上硕士生课程或能够承担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相关的教学工作(授课、命题、阅卷、考试及教学评估等)。

(七)愿意提供《厦门大学医学院研究生招生与导师配套经费管理办法》(厦大医研[2012]03号)规定的导师配套经费。

二、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确认工作程序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确认工作每年举行一次,凡计划下一年度招收研究生的导师都必须申请招生资格确认。

(一)本人申请申请者根据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的要求向研究生部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申请材料。

(二)学院核查学院进行申请核查,审核申请人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三)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定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根据学科建设需要,结合学校、学院研究生教育、科研和人事管理的相关规定,对申请者的申请进行审议表决。

(四)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将审议表决结果报研究生院、人事处及招生办等部门备案并予以公布。

三、附则本实施细则由医学院研究生部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2.09.15•【字号】厦府办规〔2022〕10号•【施行日期】2022.09.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高校:《厦门市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已经第22次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22年9月15日厦门市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34号)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21〕44号)精神,加快厦门医学教育创新发展,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健康服务体系,为建设高水平健康之城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结合本市实际,制定如下措施。

一、全面优化医学人才培养结构(一)优化医学专业学历教育结构。

力争到2025年,医学专业学历教育结构更加科学,医学院校办学水平进一步提升。

充分发挥综合性大学优势,吸纳生物学科、信息学科等资源,创新医科发展。

深化与国内外高水平医学院校、科研院所的交流合作,提升办学层次和水平。

厦门大学医学院在临床医学、基础医学和中西医结合学科进入国家第一梯队,完成相关学科博士学位授予点的设置。

支持厦门医学院与四川大学华西医学院及华西厦门医院开展实质性合作,适度扩大临床医学类、护理学专业招生规模,把临床医学和口腔医学建设成为省级一流专业,争取临床医学、口腔医学、药学硕士学位授予点。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卫健委,各相关院校)(二)着力加强医学学科建设。

推进医药类“高峰”“高原”学科、一流本科专业建设,支持厦门大学建设生命科学与人类健康学科群,支持华侨大学建设生命科学与医学学科群,支持厦门医学院药学和护理学专业建设。

Sheet1 - 厦门大学医学院

Sheet1 - 厦门大学医学院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医学院
金光辉
医学院
高丰光
医学院
戚智
医学院 医学院 医学院 医学院 医学院 医学院 医学院
徐秀琴 毛宇彬 宋刚 石松林 王冰 殷平 叶本兰
医学院
宋秀宇
医学院 医学院 医学院
邢惠琴 夏文乐 颜江华
医学院 医学院 医学院 医学院 医学院 医学院 医学院 医学院 医学院 医学院 医学院 医学院 医学院 医学院 医学院 医学院 医学院 医学院 医学院 医学院 医学院 医学院 医学院 医学院 医学院 医学院 医学院 医学院 医学院 医学院 医学院 医学院 医学院 医学院 医学院 医学院 医学院 医学院 医学院 医学院 医学院 医学院 医学院 医学院 医学院 医学院 医学院 医学院 医学院 医学院 医学院 医学院 医学院
医学院 医学院 医学院 医学院 医学院 医学院
蔡建春 刘平果 张海萍 李健 张可杰 苏茂龙
医学院 医学院 医学院 医学院 医学院 医学院 医学院 医学院 医学院 医学院 医学院 医学院 医学院 医学院 医学院 医学院 医学院 医学院 医学院 医学院 医学院 医学院 医学院
段少银 杨叔禹 金鑫 宋洪涛 马建兴 黄如欣 傅瑾 韩大雄 邹军 赵玉芬 邱彦 李东辉 周然宓 廖铦 黄源鹏 周海虹 王彦晖 吕崇山 陈少东 许华曦 卜国军 张云武 张杰
肿瘤学 肿瘤学 药理学 肿瘤学 药理学 肿瘤学 药理学 儿科学 耳鼻咽喉科学 妇产科学 妇产科学 妇产科学 妇产科学 妇产科学 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 康复医学与理疗学 麻醉学 内科学 内科学 内科学 内科学 内科学 内科学 内科学 内科学 内科学 内科学 内科学 内科学 内科学 内科学 内科学 内科学 内科学 内科学 内科学 内科学 内科学 内科学 内科学 内科学 皮肤病与性病学 神经病学 神经病学 神经病学 外科学 外科学 外科学 外科学 外科学 外科学 外科学 外科学 外科学 外科学 外科学

预算说明书-厦门大学医学院

预算说明书-厦门大学医学院
预算说明书(定额补助)
(请按《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编制说明》中的要求,对各项支出的主要用途和测算理由及合作研究外拨资金、单价≥10万元的设备费等内容进行详细说明,可根据需要另加附页。)
1、 设备费:1万元
(1) 设备购置费:无
(2) 设备试制费:无
(3) 设备改造与租赁费:1万元,需对现有显微镜进行升级,增加显微成像系统。厂家:Olympus,型号:U-TOV.5XC。
3、 测试化验加工费:1.5万元
因实验室条件有限,需委托外单位进行大量引物合成以及基因序列测定等。约50次*300元/次=1.5万元。
4、 燃料动力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1万元
实验室大型专用设备需消耗的水电费约2500元/年*4年。
5、 差旅/会议/国际合作与交流费:5万元
参加国内相关学术会议3人次*0.5万元/人次=1.5万元;项目组成员出国参加国际学术会议1人次,到美国欧文加州大学医学院学习考察最新技术1人次,约1.5万元/人次*2人次=3万元;课题研究过程中开展实验、考察、调研、学术交流等所发生的市内交通费用4年约0.5万元。
6、 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3万元
国际期刊论文版面费和英文编辑的编辑费用1万元/篇*2篇=2万元;资料费每年500元,4年合计0.2万元;装订打印复印费每年500元,4年合计0.2万元;文献检索费与网络使用费每年1000元,4年合计0.4万元;国内国际专业邮寄费每年500元,4年合计0.2万元。
2、 材料费:40万元
(1) 购买各种抗体:9万元,应用于免疫印迹分析,免疫组织/细胞化学染色、免疫共沉淀等。约30支*3000元/支=9万元。
(2) 购买各类试剂盒:6万元,如对细胞迁移侵袭能力检测的试剂盒,检测细胞活力的试剂盒,以及进行DNA, RNA提取和下游靶基因检测的各种试剂盒。约3000元/盒*20盒=6万元。

2013版临床医学本科生培养方案-厦门大学医学院

2013版临床医学本科生培养方案-厦门大学医学院

年级: 2013 学生院系: 学制/学位 五年制,医学学士
2013版临床医学培养方案
临床医学系专业:临医学最少要求学分: 242
修订说明
培养目标:培养适应全球国际医学最低标准和我国医学标准以及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具有坚实医学基本理论、 知识和技能,具有较高综合素质、人文素质、终生学习技能、较强实践能力和初步科研基础的合格临床医学人才。 素质要求: 要求本专业学生具有宽厚的自然科学、生命科学和人文科学的基本理论知识; 培养目标与 知识要求: 规格要求 掌握基础医学和临床医学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较熟练的掌握疾病的诊断、治疗和预防等方面的基本方法, 掌握疾病的产生原因、发病机制以及对疾病的鉴别诊断能力;掌握常见病、多发病诊断处理的基本技能,具有对急、难、 重症的初步处理能力;掌握临床诊疗工作的辨证思维和分析判断方法; 能力要求: 得到医学科学思维和科研方法的基本训练;毕业后能在各级医院、医学院校和科研机构等从事临床、教学和科研工作。 本专业课程分为五个模块:公共基本课程、通识教育课程、学科通修课程、专业方向性课程、其它教学环节。学生在学期 间必须至少修满教学计划规定的242学分方能毕业。其中,公共基本课程31学分,通识教育课程17学分,学科类通修课程 82学分,专业或方向性课程59学分,以及其他教学环节53学分。 【公共基本课程】 公共基本课程,是全校各专业都要修习的思想政治课、军事理论、大学英语、计算机和体育。本专业学生需在本模块中完 成31个学分的学习,其中包括12门31学分的必修课。港澳台或海外生可免修其中的思想政治课、军事理论等课程。 【通识教育课程】 通识教育课程,是全校统一开设的旨在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的课程,包括4门7个学分的必修课(大学生心理健康、大学语文、 高等数学E、新生研讨课),以及选修10学分的跨学科基本课程(全校性选修课)。跨学科基本课程主要目的是通过学生在人 文、自然以及社会科学等领域广泛的学习,拓宽学生知识面,使学生了解掌握不同学科领域的最为基本的知识、原理与方 法,培养学生思辨能力和科学文化素养,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要求学生至少应在本学科专业大类之外修满10个学分。 【学科通修课程】 学科通修课程,是专业基础课,包括医学的必修课和选修课。本模块必修课共37门79学分。选修需完成3学分,为引导学 生合理分配各学期的选修计划,规定每学期需完成的最低选修学分如下:一、二年级3学期3学分。 【专业方向性课程】 选课说明 专业方向性课程,是专业课,包括医学的必修课和选修课。本模块必修课共17门50学分。选修需完成9学分,每学期需完 成的最低选修学分如下:三年级2、3学期3学分,四年级1学期2学分,四年级2.3学期4学分。 【其它教学环节】 其它教学环节,包括军事训练、见习、毕业实习、毕业考试、创新创业训练、社会实践课等。共5门51学分的必修内容和2 学分的选修内容。 军事训练(海外生免修)安排在大一入学时,其中包括入学教育内容。毕业实习(必修)从大四小学期开始,到大五2学期末 结束。 创新创业训练内容包括创新实验、创业训练以及创业实践项目等,社会实践包括2周的社区医院实习和2周的其他内容实践。 毕业技能考试,在毕业实习结束前由实习医院考核。 毕业考试为理论考试,共4张卷:①内科学卷②外科学卷③妇科学卷④儿科学卷。有一卷不及格,需补考通过,才能录入 成绩,否则以最低分数试卷的成绩计分。 【短学期修读说明】 短学期一年级不安排必修课程,二年级开设1门必修课程和社会实践,一、二年级学生除必修课和可选的全校性选修课外, 还可选修学科通修课程,该学期一般开设4-5学分的课程,学生可自由搭配选择不少于3学分的课程。三至四年级进入临床 阶段,由于临床课程课时量大,又增加了见习环节,因此必须将长学期和小学期打通,要求学生临床阶段修满11学分的通 识类院选课。

厦门大学医学院预防医学系实验室规章制度-厦门大学公共卫生学院

厦门大学医学院预防医学系实验室规章制度-厦门大学公共卫生学院

厦门大学公共卫生学院预防医学系实验室管理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贯彻执行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工作规程》,更好地搞好我校实验室的建设与管理,进一步提高实验教学的质量和科学研究的水平,提高办学效益,特制定本条例.第二条实验室是教学、科研和为社会服务的重要基地,是办好学校、培养人才的基本条件之一;实验室工作是教学、科研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衡量高等学校办学质量,科学研究水平和管理水平的重要标志之一.全体教职员工必须积极参与实验室的各项工作。

第三条高等学校的实验室是正式建制的教学或科研实体。

实验室的建立和撤消,必须按照规定经学校正式批准。

各类实验室均由学校统一管理。

第四条要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对实验室的工作进行科学的管理。

特别要加强实验室工作人员的业务考核、技术培训和思想教育,不断提高实验室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确立主人翁精神,树立全心全意为教学、科研服务的思想。

第二章基本任务第五条根据素质教育、人才培养的目标及教学大纲的要求,编写实验教材和实验指导书,按时、按质、按量开出各项实验,积极开展实验教学改革,逐步提高设计型、综合型实验在总实验项目中的比例,开发各种技能训练项目,培养学生的能力,特别注重培养学生的创造思维和创新能力,不断提高实验教学的质量与水平。

第六条做好仪器设备的规范化管理工作,经常检查仪器设备的管理状况,保证账、物、卡完全相符;做好仪器设备的维护、维修及标定工作,使仪器设备处于良好状态,并根据实验教学任务,完善仪器装备和教学软件资料,培训好实验指导人员,保证实验教学顺利进行。

第七条在保证完成教学、科研任务的前提下,充分利用实验室的条件、人员和技术优势,积极对外开展实验、化验、分析、测试、计量、计算、维修等服务业务。

提高仪器设备的利用率,搞好实验室工作人员的福利,稳定实验队伍,使实验室工作形成良性循环。

第八条利用现有的实验设备,大力进行科学研究,承担国家、省(部)各级科研课题,开发各种新工艺、新技术、新产品,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和现代化建设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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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大学医学院“青年教师科研支持计划”项目方案厦门大学研究型大学的定位决定着医学院教师肩负着教学和科研的双重任务。

双一流大学建设任务的实施对医学院教师的科研水平提出了新的要求。

为了帮助部分教师弥补科研方面的短板,特制定本方案,以帮助他们启动研究工作,进入研究型教师的行列。

一、申请条件
1. 在厦门大学医学院工作两年及以上的在编人员;
2. 资助对象:副教授、助理教授;
3. 符合以下科研经费条件之一:
①在研科研经费少于10万元;
②国家级项目只获得过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资助或第一次获得
面上项目资助;
二、资助计划
1. 辅助提升计划
①资助强度:15万元/年
②资助年限:4年
③资助条件:本计划的目的是帮助青年教师开拓研究课题,
因此特别要求受资助者亲自上实验台完成研究计划,不得
依靠他人(包括研究生、博士后)完成此计划;受资助者
应准备原始实验记录以待随时核查,如在检查中未能执行,
将停止资助,并给予受资助者年度考核不合格。

④资助要求:本计划受资助教师需按年度提交进展/结题报
告(含经费决算表),学院可要求受资助教师进行展示汇报,
由基础医学教授委员会确定是否进行下一年资助。

⑤限制条件:受资助教师在资助年限内,若获得国家级科研
项目或校内科研基金资助,本资助计划即行终止;其中若
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科学基金或第一个面上项目,
可直接转成配套资助计划。

2. 配套资助计划
①资助项目类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第
一个面上项目
②资助条件:从2019年起,青年科学基金或第一个面上项
目有经费到账;
③资助强度:青年科学基金以到账经费(直接经费)1:1配
套资助,第一个面上项目以到账经费(直接经费)1:0.5配
套资助。

三、经费使用要求
1. 辅助提升计划:本计划资助经费仅能用于试剂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出版/文献费,设备维修费,不得用于设备购置费、差旅/会议/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等。

2. 配套资助计划:本计划资助经费依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执行,按照直接经费进行预算编制和使用。

四、受资助保障
1. 受资助教师须为产出论文的第一作者。

同时,受资助者是使用课题成果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第一权益人。

2. 为保障受资助者能够尽可能的潜心研究,学院将在可能的范围内,减少其教学工作任务,并帮助受资助者邀请资深教授们给与
科研指导。

五、工作程序
1. 申请人自主申请,经学院基础医学教授委员会遴选后确定受资助项目。

2. 在总经费不能满足所有申请者的情况下,以评审结果的排序为准依次发放。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基础医学教授委员会联合学院科研与学科建设办公室实施执行并负责解释。

2019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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