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类环境空气、物体表面、医护人员手卫生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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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感细菌培养

院感细菌培养

第一部分卫生标准1、各类环境空气、物体表面、医护人员手卫生标准1.1、细菌菌落总数允许检出值见表——1表1各类环境空气、物体表面、医护人员手细菌菌落总数卫生标准1.2致病性微生物不得检出乙型溶血性链球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及其他致病性微生物。

在可疑污染情况下进行相应指标的检测。

母婴同室、早产儿室、婴儿室、新生儿及儿科病房的物体表面和医护人员手上,不得检出沙门氏菌。

2、医疗用品卫生标准2.1进入人体无菌组织、器官或接触破损皮肤、粘膜的医疗用品必须无菌。

2.2接触粘膜的医疗用品细菌菌落总数应≤20cfu/g或100cm2::致病性微生物不得检出。

3、使用中消毒剂与无菌器械保存液卫生标准3.1使用中消毒剂细菌菌落总数应≤100cfu/ml,致病性微生物不得检出。

3.2、无菌器械保存液必须无菌4、污物处理卫生标准污染物品无论是回收再使用的物品,或是废弃的物品,必须进行无害化处理。

不得检出致病性微生物。

在可疑污染情况下,进行相应指标的检测。

第二部分采样方法1、采样及检查原则采样后必须尽快对样品进行相应指标的检测,送检时间不得超过6h。

若样品保存0—4℃条件时,送检时间不得超过24h。

2、空气采样方法2.1采样时间选择消毒处理后与进行医疗活动之前期间采样。

2.2采样高度与地面垂直高度80—150cm。

2.3布点方法室内面积≤30m2,设一条对角线上取3点,既中心一点、两端各距墙1m处各取一点:室内面积>30m2,设东、西、南、北、中5点,其中东、西、南、北点均距墙1m。

2.4采样方法用9cm直径普通营养琼脂平板在采样点暴露5min后送检培养。

3、物体表面采样方法3.1采样时间选择消毒处理后4h内进行采样。

3.2采样面积被采表面<100cm2,取全部表面:被采表面≥100cm2,取100cm23.3采样方法用5×5cm2的标准灭菌规格板,放在被检物体表面,用浸有无菌生理盐水采样液的棉拭纸1支,在规格板内横竖往返各涂抹5次,并随之转动棉拭纸,连续采样1—4个规格板面积,剪去手接触部分,将棉拭纸放入装10ml采样液的试管中送检。

医院空气、物表与医务人员手卫生学监测

医院空气、物表与医务人员手卫生学监测

曲阜市中医医院医院空气、物表与医务人员手卫生学监测根据卫生部下发的《医院空气净化管理规范》、《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2012年8月1日实施)及《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要求,特制定我院环境卫生学监测方法与结果判断标准,请遵照执行。

一、空气净化效果的监测1.监测科室医院应对感染高风险部门如手术室、产房、层流洁净病房、重症监护病房、母婴同室、供应室等的空气净化与消毒质量进行监测。

2.监测频率(1)感染高风险部门每季度进行监测;(2)洁净手术室及其他洁净场所、新建与改建验收时、换高效过滤器后应进行监测;(3)遇医院感染暴发怀疑与空气污染有关时随时监测,并进行相应致病微生物检测。

3.采样时间(1)采用洁净技术净化空气的房间在洁净系统自净后与从事医疗活动前采样;(2)非洁净技术净化空气的房间在消毒或规定的通风换气后与从事医疗活动前采样;(3)怀疑与医院感染暴发有关时采样。

4.监测方法(1)洁净手术室及其他洁净用房可选择沉降法或浮游菌法,参照GB50333要求进行监测。

浮游菌法可选择六级撞击式空气采样器或其他经验证的空气采样器。

监测时将采样器置于室内中央~高度,按采样器使用说明书操作,每次采样时间不应超过30min。

房间面积>10m2者,每增加10m2增设一个采样点;(2)未采用洁净技术净化空气的房间采用沉降法:室内面积≤30 m2,设内、中、外对角线三点,内、外点应距墙壁1m处;室内面积>30 m2,设四角及中央五点,四角的布点位置应距墙壁1m处。

将普通营养琼脂平皿(Φ90mm)放置各采样点,采样高度为距地面~;采样时将平皿盖打开,扣放于平皿旁,暴露规定时间后盖上平皿盖及时送检;(3)平皿暴露时间:①层流洁净手术室或场所暴露30min;②非洁净手术室、产房、导管室、新生儿室、重症监护病房、器官移植病房、血液病病区、烧伤病房等感染高风险部门暴露15min;③儿科病房、母婴同室、妇产科检查室、人流室、治疗室、注射室、换药室、输血科、消毒供应中心、血液透析中心(室)、急诊室、化验室、各类普通病室、感染疾病科门诊暴露5min。

医院消毒卫生标准两篇

医院消毒卫生标准两篇

篇一:医院消毒卫生标准《医院消毒卫生标准》解读一、范围二、规范性引用文件三、名称术语四、卫生要求五、管理要求一、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医院消毒卫生标准、医院消毒管理要求以及检查方法。

本标准合用于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采供血机构按照执行。

消毒对象:1、环境:环境表面(墙壁、地面、物品表面)的消毒、空气净化与消毒、水的消毒2、人体:手卫生、皮肤黏膜消毒、伤口消毒3、医疗器械及相关物品(供应室、手术室、口腔科、内镜)二、规范性引用文件三、名称术语消毒产品:纳入卫生部《消毒产品分类目录》,用于医院消毒的消毒剂、消毒器械和卫生用品。

医疗器材:用于诊断、治疗、护理、支持、替代的器械、器具和物品的总称。

根据使用中造成感染的危(wei)险程度,分高度危(wei)险性医疗器材、中度危(wei)险性医疗器材和低度危(wei)险性医疗器材。

高度危(wei)险性医疗器材:进入正常无菌组织、脉管系统或者有无菌体液 (如血液)流过,一旦被微生物污染将导致极高感染危(wei)险的器材。

中度危(wei)险性医疗器材:直接或者间接接触黏膜的器材。

低度危(wei)险性医疗器材:仅与完整皮肤接触而不与黏膜接触的器材。

灭菌:杀灭或者清除医疗器材上一切微生物的处理。

灭菌的无菌保证水平应达到 10-6。

高水平消毒:杀灭各种细菌繁殖体、病毒、真菌及其孢子和绝大多数细菌芽孢的消毒处理。

中水平消毒:杀灭除细菌芽孢以外的各种病原微生物的消毒处理。

低水平消毒:仅能杀灭细菌繁殖体(分枝杆菌除外)和亲脂性病毒的消毒处理。

多重耐药菌:对临床使用的三类或者三类以上抗菌药物同时呈现耐药的细菌。

常见多重耐药菌包括耐甲氧西林金黄色葡萄球菌 (MRSA)、耐万古霉素肠球菌 (VRE)、产超广谱β一内酰胺酶(ESBLs)细菌、耐碳青霉烯类抗菌药物鲍曼不动杆菌。

四、卫生要求:Ⅰ类环境:为采用空气洁净技术的诊疗场所分洁净手术部和其他洁净场所。

Ⅱ类环境:为非洁净手术部(室)产房、导管室;血液病病区、烧伤病区等保护性隔离病区;重症监护病区;新生儿室等。

医疗机构医务人员手卫生标准

医疗机构医务人员手卫生标准

人民医院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为加强我院医务人员手卫生工作,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和医务人员的职业安全,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规范。

一、手卫生的管理与基本要求1、医院各科室制定并落实医务人员手卫生管理制度和手卫生实施规范,配备有效、便捷的手卫生设备和设施,为医务人员执行手卫生措施提供必要条件。

2、院感科应当开展手卫生工作的全员性培训。

使所有医务人员加强无菌观念和预防医院感染的意识,掌握必要的手卫生知识,掌握正确的手卫生方法,保证洗手与手消毒效果。

3、医院感染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医务人员手卫生工作的指导,提高医务人员手卫生的依从性。

4、对不同环境下工作的医务人员,手卫生应达到如下要求:(1.)Ⅱ类区域医务人员的手卫生要求应≤5cfu/c㎡。

Ⅱ类区域包括普通手术室、产房、新生儿病房、供应室洁净区、重症监护病房等。

(2.)Ⅲ类区域医务人员的手卫生要求应≤10cfu/ c㎡。

Ⅲ类区域包括儿科病房、妇产科检查室、注射室、换药室、治疗室、供应室清洁区、急诊室、化验室及各类普通病房和房间等。

(3.)Ⅳ类区域医务人员的手卫生要求应≤15cfu/cm2。

Ⅳ类区域包括传染病科及病房。

各区域工作的医务人员的手,均不得检出致病微生物。

二、手卫生设施1、一般手卫生设施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采用流动水洗手,医院的手术室、产房、重症监护室等重点部门应当采用非手触式水龙头开关;(2)用于洗手的肥皂或者皂液应当置于洁净的容器内,容器应当定期清洁和消毒,使用的固体肥皂应保持干燥;(3)配备洗手后的干手物品或者设施,干手物品或者设施应当避免造成二次污染;(4)手卫生设施的位置应当方便医务人员使用。

2、手消毒剂的选择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选用的手消毒剂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2)手消毒剂对医务人员皮肤刺激性小、无伤害,有较好的护肤性能;(3)手消毒剂的包装应当能够避免导致二次污染造成致病微生物的传播。

3、外科手卫生设施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外科洗手池应设置在手术间附近,大小适度,易于清洁;(2)外科洗手池水龙头的数量应根据手术台的数量设置,不应当少于手术间的数量;(3)外科洗手应使用肥皂、皂液;(4)盛装肥皂或者皂液的容器应当每周进行清洁消毒,对容器进行清洁消毒时,容器内剩余的皂液应弃去,使用固体肥皂应当保持干燥;(5)用于刷手的毛刷应当一用一灭菌,洗手池应当每日清洁;(6)外科手消毒剂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手消毒剂的出液器应当采用非接触式,手消毒剂放置的位置应当方便医务人员使用;(7)外科洗手后使用无菌巾擦手,盛装无菌巾的容器应当干燥、灭菌。

院感采样方法

院感采样方法

院感采样方法空气、物体表面、医务人员手的监测采样及检查原则:采样应具有一定数量和代表性,采样后必须尽快对样品按要求指标进行检测,送检时间不得﹥6小时,若样品保存在冰箱内送检时间不﹥24小时。

一、空气监测:1、采样时间:消毒处理后,操作前2、采样方法:平板沉降法(1)布点方法:室内面积≤30m²,设内、中、外对角线3点,两端距墙1米;室内面积>30m²,设东、西、南、北4角及中央5点,其中东、西、南、北均距墙1米。

洁净手术室9个点。

(2)采样方法:将直径为9cm普通营养琼脂平板在室内各采样点处,采样高度为距地面0.8--1.5米,采样时将平板盖打开,扣放于平板旁,暴露5-15-30分钟,盖好立即送检。

( 3)注意事项:采样前,关好门、窗,在无人走动的情况下,静止10min 进行采样。

表4:洁净手术室静态(空态)时空气采样方法(沉降法)空气洁净细菌最大平均浓度等级度级别布点要求手术区周边区手术区周边区100级1000级0.2 0.4Ⅱ100级10000级0.75 1.5Ⅲ10000级100级2 4辅Ⅲ100000级 5 (5)质控标准:Ⅰ类区域(洁净手术室):细菌总数≤4cfu/m3(30分钟9cm平皿),新风机组2d清洁一次,初效过滤器1-2月更换,中效每周检查3个月更换,高效每年更换,末端高效每年检查3年更换。

回风口每周清洁一次、每年更换一次。

Ⅱ类区域:细菌总数≤4cfu/m3(15min9cm平皿),Ⅲ类区域:细菌总数≤4cfu/m3(5min9cm平皿),二、医务人员手的监测:1、采样时间:在接触病人和从事医疗活动前进行采样或消毒后立即采样。

2、采样面积及方法:放被检人(五指并拢),用浸有无菌盐水的棉拭子在双手指屈面从指根到指端往返涂擦各2 次(双手涂擦面积约60平方厘米),并随之转动采样棉拭子,剪去操作者手接触部位,将棉拭子投入5ml 无菌盐水试管内,立即送检。

3、质控标准:工作人员手卫生:细菌总数≤10cfu/cm2。

医院空气、物表与医务人员手卫生学监测

医院空气、物表与医务人员手卫生学监测

曲阜市中医医院医院空气、物表与医务人员手卫生学监测根据卫生部下发的《医院空气净化管理规范》、《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2012年8月1日实施)及《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要求,特制定我院环境卫生学监测方法与结果判断标准,请遵照执行。

一、空气净化效果的监测1. 监测科室医院应对感染高风险部门如手术室、产房、层流洁净病房、重症监护病房、母婴同室、供应室等的空气净化与消毒质量进行监测。

2. 监测频率(1)感染高风险部门每季度进行监测;(2)洁净手术室及其他洁净场所、新建与改建验收时、换高效过滤器后应进行监测;(3)遇医院感染暴发怀疑与空气污染有关时随时监测,并进行相应致病微生物检测。

3. 采样时间(1)采用洁净技术净化空气的房间在洁净系统自净后与从事医疗活动前采样;(2)非洁净技术净化空气的房间在消毒或规定的通风换气后与从事医疗活动前采样;(3)怀疑与医院感染暴发有关时采样。

4. 监测方法(1)洁净手术室及其他洁净用房可选择沉降法或浮游菌法,参照GB50333要求进行监测。

浮游菌法可选择六级撞击式空气采样器或其他经验证的空气采样器。

监测时将采样器置于室内中央0.8m〜1.5m 高度,按采样器使用说明书操作,每次采样时间不应超过30mi n。

房间面积〉10m2者,每增加10m2增设一个采样点;(2)未采用洁净技术净化空气的房间采用沉降法:室内面积w30 m2设内、中、外对角线三点,内、外点应距墙壁1m处;室内面积〉30 m2设四角及中央五点,四角的布点位置应距墙壁1m处。

将普通营养琼脂平皿(①90mm放置各采样点,采样高度为距地面0.8m〜1.5m;采样时将平皿盖打开,扣放于平皿旁,暴露规定时间后盖上平皿盖及时送检;(3)平皿暴露时间:①层流洁净手术室或场所暴露30min;②非洁净手术室、产房、导管室、新生儿室、重症监护病房、器官移植病房、血液病病区、烧伤病房等感染高风险部门暴露15min;③儿科病房、母婴同室、妇产科检查室、人流室、治疗室、注射室、换药室、输血科、消毒供应中心、血液透析中心(室) 、急诊室、化验室、各类普通病室、感染疾病科门诊暴露5min。

医疗机构环境卫生学检测

医疗机构环境卫生学检测

三、医务人员手卫生标准a、卫生手消毒后医务人员手表面的菌落总数应≤10cfu/cm2。

b、外科手消毒后医务人员手表面的菌落总数应≤5cfu/cm2。

四、口腔科1、口腔科综合治疗台治疗用水,每季度进行生监测,菌落总数应≤100cfu/mL,不得检出致病性微生物;口腔综合治疗台第一次使用前、水路系统故障维修后、水路系统污染消毒处理后,需检测合格后方可开展诊疗活动。

2、每季度对消毒后直接使用的物品进行消毒效果监测,例如印模的消毒效果应符合 GB 15982 的“低度危险性医疗器械”,消毒后的菌落总数应≤200 CFU/ 件,不得检出致病性微生物;印模托盘的消毒效果应符合 GB 15982 的“中度危险性医疗器械”,消毒后的菌落总数应≤20 CFU/件,不得检出致病性微生物。

五、透析液及透析用水监测1、透析液、浓缩液(B液),每月进行微生物监测,菌落总数应≤100cfu/mL,超过50%应干预。

最大允许水平的50%。

每季度进内毒素检测,内毒素≤0.5EU/mL,超过50%应干预。

2、透析用水:每月进行微生物监测,菌落总数应≤100cfu/mL,干预水平:最大允许水平的50%。

每季度、设备完成安装时进内毒素检测,内毒素≤0.25EU/mL,超过50%应干预。

六、消毒剂皮肤黏膜消毒液(使用中的碘伏、酒精等)的菌落总数≤10cfu/mL,其他使用中消毒液(如含氯消毒剂)的菌落总数应≤100cfu/mL,不得检出致病性微生物。

七、检验科1、储血冰箱内严禁放其他物品,每周消毒一次;冰箱内空气培养每月一次,无霉菌生长或培养皿(90MM)细菌生长菌落数<8cfu/10MIN。

2、生物安全柜:每年进行悬浮粒子、下降风速、流入风速、照度、振动、噪声、高效过滤器检漏、气流流型、浮游菌、沉降菌检测,各项指标符合相关规定。

各类环境空气物体表面医护人员手卫生标准全集文档

各类环境空气物体表面医护人员手卫生标准全集文档

各类环境空气物体表面医护人员手卫生标准全集文档(可以直接使用,可编辑实用优质文档,欢迎下载)各类环境空气、物体表面、医护人员手卫生标准细菌菌落总数允许检出值见表1.表1各类环境空气、物体表面、医护人员手细菌苗落总数卫生标准2致病性微生物不得检出乙型溶血性链球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及其他致病性微生物。

在可疑污染情况下进行相应指标的检测。

母婴同室、早产儿室、婴儿室、新生儿及儿科病房的物体表面和医护人员手上,不得检出沙门氏菌。

医疗用品卫生标准1进入人体无菌组织、器官或接触破损皮肤、粘膜的医疗用品必须无菌 2接触粘膜的医疗用品:细菌菌落总数应≤20cfu /g 或lOOcm2:致病性微生物不得检出。

.3接触皮肤的医疗用品:细菌菌落总数应≤200cfu /g 或lOOcm2;致病性微生物不得检出,4.使用中消毒剂:细菌菌落总数应≤100cfu /mL ;致病性微生物不得检出。

5无菌器械保存液必须无菌。

6污物处理卫生标准:污染物品无论是回收再使用的物品,或是废弃的物品,必须进行无害化处理,不得检出致病性微生物。

在可疑污染情况下,进行相应指标的检测。

【采样方法】1、取生理盐水5ml 于试管中,高压。

2、取样后,振摇80次。

3、取0.5ml 于培养皿中,将配好的营养琼脂倾注于培养皿中,待冷却后放培养箱过夜。

【计算方法】空气:菌落数×157(或260〈培养皿9cm 或7cm 〉) 物表:100菌落数×10=10菌落数(100:面积〈用5cm ×5cm 规格板取4次〉;10:稀释倍数) 手指:60菌落数×10=6菌落数(60:10个手指头总面积;10:稀释倍数)0.4个/30min·90皿(10个/m3)1.5个/30min·90皿(50个/m3)4个/30min·90皿(150个/m3)注:1细菌浓度是直接所测的结果,不是沉降法和浮游法互相换算的结果。

医院空气、物表与医务人员手卫生学监测

医院空气、物表与医务人员手卫生学监测

曲阜市中医医院医院空气、物表与医务人员手卫生学监测根据卫生部下发的《医院空气净化管理规范》、《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2012年8月1日实施)及《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要求,特制定我院环境卫生学监测方法与结果判断标准,请遵照执行。

一、空气净化效果的监测1.监测科室医院应对感染高风险部门如手术室、产房、层流洁净病房、重症监护病房、母婴同室、供应室等的空气净化与消毒质量进行监测。

2。

监测频率(1)感染高风险部门每季度进行监测;(2)洁净手术室及其他洁净场所、新建与改建验收时、换高效过滤器后应进行监测;(3)遇医院感染暴发怀疑与空气污染有关时随时监测,并进行相应致病微生物检测。

3。

采样时间(1)采用洁净技术净化空气的房间在洁净系统自净后与从事医疗活动前采样;(2)非洁净技术净化空气的房间在消毒或规定的通风换气后与从事医疗活动前采样;(3)怀疑与医院感染暴发有关时采样。

4.监测方法(1)洁净手术室及其他洁净用房可选择沉降法或浮游菌法,参照GB50333要求进行监测。

浮游菌法可选择六级撞击式空气采样器或其他经验证的空气采样器。

监测时将采样器置于室内中央0.8m~1。

5m高度,按采样器使用说明书操作,每次采样时间不应超过30min。

房间面积>10m2者,每增加10m2增设一个采样点;(2)未采用洁净技术净化空气的房间采用沉降法:室内面积≤30 m2,设内、中、外对角线三点,内、外点应距墙壁1m处;室内面积>30 m2,设四角及中央五点,四角的布点位置应距墙壁1m处。

将普通营养琼脂平皿(Φ90mm)放置各采样点,采样高度为距地面0。

8m~1.5m;采样时将平皿盖打开,扣放于平皿旁,暴露规定时间后盖上平皿盖及时送检;(3)平皿暴露时间:①层流洁净手术室或场所暴露30min;②非洁净手术室、产房、导管室、新生儿室、重症监护病房、器官移植病房、血液病病区、烧伤病房等感染高风险部门暴露15min;③儿科病房、母婴同室、妇产科检查室、人流室、治疗室、注射室、换药室、输血科、消毒供应中心、血液透析中心(室)、急诊室、化验室、各类普通病室、感染疾病科门诊暴露5min.(4)将送检平皿置36℃±1℃恒温箱培养48h,计数菌落数,若怀疑与医院感染暴发有关时,进行目标微生物的检测。

医疗机构消毒标准

医疗机构消毒标准

医疗机构消毒标准如下:
1.卫生要求:医疗机构的各类物品和环境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范、
标准和规定,确保安全、清洁和无害。

具体指标包括微生物指标和化学指标两个方面。

2.清洁和消毒制度: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完善的清洁和消毒制度,
对相关物品和环境定期进行消毒,并采取科学的方法和程序,保证消毒效果。

3.空气消毒:医疗机构的空气消毒应当符合相关规定,采用适当
的消毒方法和技术,确保室内空气质量符合标准。

4.物体表面消毒:医疗机构的物体表面应当定期清洁和消毒,特
别是高频接触的表面。

消毒剂的选择和使用应当遵循相关规定,保证消毒效果的同时避免对环境和人体造成危害。

5.医护人员手卫生:医护人员的手部卫生是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
的重要措施。

医疗机构应当提供必要的洗手设施和手部消毒设备,并制定手卫生规范,确保医护人员在接触患者前后都能够进行有效的手部清洁和消毒。

6.医疗废弃物处理:医疗机构的医疗废弃物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进
行分类、收集、运送和处理,防止对环境和人体造成危害。

7.预防和控制感染:医疗机构应当采取有效的预防和控制感染措
施,减少患者和医护人员的交叉感染风险。

层流洁净手术室管理规范

层流洁净手术室管理规范
1.定期对手术室管理人员、医护人员进行培训,提高手术室管理水平。
2.培训内容包括手术室管理制度、无菌技术、感染控制等。
3.建立考核制度,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确保培训质量。
九、持续改进
1.定期对层流洁净手术室管理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存在的问题,制定改进措施。
2.鼓励医护人员积极参与手术室管理,为改进工作提供建议。
3.定期对手术室空气质量、设备性能、无菌操作等进行抽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4.建立手术室质量反馈机制,鼓励医护人员报告质量问题,持续改进手术室工作。
八、手术室安全管理
1.手术室安全管理的目标是确保患者、医护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2.制定手术室安全管理制度,包括消防、用电、用氧等方面的安全规定。
3.定期对手术室进行安全检查,确保消防设施、用电设备等正常运行。
2.各级别手术室空气洁净度应满足以下标准:
100级:室内空气中≥0.5μm粒子浓度≤3520个/m³;
10000级:室内空气中≥0.5μm粒子浓度≤352000个/m³;
100000级:室内空气中≥0.5μm粒子浓度≤3520000个/m³;
1000000级:室内空气中≥0.5μm粒子浓度≤35200000个/m³。
十六、手术室成本控制与资源优化
1.建立手术室成本控制体系,合理规划手术室预算,降低不必要的开支。
2.对手术室耗材、设备、能源等进行精细化管理,提高资源利用率。
3.通过集中采购、比价采购等手段,降低手术室运行成本。
4.定期对手术室成本进行分析,找出成本控制的潜在问题,并采取相应措施。
十七、手术室信息化建设与数据管理
十一、手术室器械与物品管理
1.手术室器械与物品应按照无菌要求进行分类管理,严格区分一次性使用与可重复使用物品。

医院消毒卫生标准

医院消毒卫生标准

医院消毒卫生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 15982-1995国家技术监督局1995年12月15日批准,1996年7月1日实施)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各类从事医疗活动的环境空气、物体表面、医护人员手、医疗用品、消毒剂、污水、污物处理卫生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各级各类医疗、保健、卫生防疫机构。

2 引用标准GB 4789.4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沙门氏菌检验GB 4789.11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溶血性链球菌检验GB 4789.28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染色法、培养基和试剂GB 7918.2 化妆品微生物标准检验方法、细菌总数测定GB 7918.4 化妆品微生物标准检验方法绿脓杆菌GB 7918.5 化妆品微生物标准检验方法和试剂金黄色葡萄球菌GB J 48 医院污水排放标准(试行)3 术语3.1 消毒卫生标准不同对象经消毒与灭菌处理后,允许残留微生物的最高数量。

3.2 层流洁净手术室及层流洁净病房采用层流空气净化方式的手术室及病房。

即空气通过高效过滤器,呈流线状流入室内,以等速流过房间后流出。

室内产生的尘粒或微生物不会向四周扩散,随气流方向被排出房间。

3.3 重症监护病房采用现代化仪器、设备,对各种危重病人进行持续监护与治疗的病房。

3.4 保护性隔离房间为避免医院内高度易感病人受到来自其他病人、医护人员、探视者以及病区环境中各种致病性微生物和条件致病微生物的感染而进行隔离的房间。

3.5 供应室清洁区灭菌前,供应室人员对清洁物品进行检查、包装及存放等处理的区域。

3.6 供应室无菌区灭菌后,供应室内无菌物品存放的区域。

3.7 消毒剂能杀灭细菌繁殖体、部分真菌和病毒,不能杀灭细菌芽孢的药物。

4 卫生标准4.1 各类环境空气、物体表面、医护人员手卫生标准4.1.1细菌菌落总数允许检出值见表1.表1各类环境空气、物体表面、医护人员手细菌菌落总数卫生标准环境类别范围标准空气物体表面医护人员手cfu/m3 cfu/cm2 cfu/cm2I类Ⅱ类Ⅲ类Ⅳ类层流洁净手术室、层流洁净病房普通手术室、产房、婴儿室、早产儿室、普通保护性隔离室、供应室无菌区、烧伤病房、重症监护病房儿科病房、妇产科检查室、注射室、换药室、治疗室、供应室清洁区、急诊室、化验室、各类普通病房和房间传染病科及病房≤10 ≤5 ≤5 ≤200 ≤5 ≤5 ≤500 ≤10 ≤10 ―≤15 ≤154.1.2致病性微生物不得检出乙型溶血性链球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及其他致病性微生物。

医务人员手卫生基本原则

医务人员手卫生基本原则

医务人员手卫生基本原则一、术语和定义1、手卫生:医务人员洗手、卫生手消毒和外科手消毒的总称。

2、洗手:医务人员用肥皂(皂液)和流动水洗手,去除手部皮肤污垢和暂居菌的过程。

3、外手消毒:医务人员使用速干手消毒剂揉搓双手,以减少手部暂居菌的过程。

4、外科手消毒:外科手术前医务人员用肥皂(皂液)和流动水洗手,再使用外科手消毒剂清除或杀灭手部暂居菌和减少常居菌的过程。

二、5个重要的手卫生指征1、接触患者前;2、行清洁(无菌)操作前;3、接触体液后;4、接触患者后;5、接触患者周围环境后;需注意的是:戴手套不能取代手卫生。

若符合上述手卫生指征且需戴手套时,则戴手套前或脱手套后,仍须执行手卫生。

手套使用标准一、检查手套的使用指征接触患者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及体液明显污染的物品时,应使用检查手套。

1、直接接触:接触血液、接触黏膜组织和破损皮肤;有潜在高传染性、高危险性的微生物;疫情或紧急情况;静脉注射;抽血;静脉导管拔管;妇科检查;非密闭式吸痰。

2、间接接触:倾倒呕吐物;处理(清洁)器械;处理废物;清理喷溅的体液。

二、无需使用手套的情况除接触隔离以外,不接触血液、体液或污染环境,不需要使用手套。

1、直接接触:量血压;测体温和脉搏;;皮下和肌肉注射;给患者洗澡和穿衣;转运患者;医治眼睛和耳朵(无分泌物);无渗血的静脉导管操作。

2、间接接触:使用电话;书写医疗文书;发放口服药物;收发患者餐具;更换被服;放置无创呼吸机和氧气插管;移动患者使用的设备。

口罩的使用标准一、口罩分类1、外科口罩:符合YY0469,为无纺布或复合材料制成。

3层材料分别为,外层抗水、中层吸附、内层吸湿,并带有鼻夹,能阻止接触直径大于5微米的感染因子。

适用于有创操作中阻止血液、体液和飞溅物的防护,以及经飞沫传播的呼吸道传染病的防护。

2、医用防护口罩:符合GB19083,如N95防护口罩,能阻止吸入直径小于5微米的感染因子,如结合杆菌、天花病毒、SARS病毒和含有感染源的粉尘,如曲霉菌属等真菌孢子,适用于经空气传播的呼吸道传染病的防护。

医院消毒卫生标准

医院消毒卫生标准

医院消毒卫生标准 The latest revision on November 22, 2020医院消毒卫生标准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各类从事医疗活动的环境空气、物体表面、医护人员手、医疗用品。

消毒剂、污水、污物处理卫生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各级各类医疗、保健、卫生防疫机构。

2 引用标准GB 4789.4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沙门氏菌检验GB 4789.11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溶血性链球菌检验GB 4789.28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染色法、培养基和试剂GB 7918.2 化妆品微生物标准检验方法、细菌总数测定GB 7918.4 化妆品微生物标准检验方法绿脓杆菌GB 7918. 5 化妆品微生物标准检验方法和试剂金黄色葡萄球菌GB J 48 医院污水排放标准(试行)3 术语3.1 消毒卫生标准不同对象经消毒与灭菌处理后,允许残留微生物的最高数量。

3.2 层流洁净手术室及层流洁净病房采用层流空气净化方式的手术室及病房。

即空气通过高效过滤器,呈流线状流入室内,以等速流过房间后流出。

室内产生的尘粒或微生物不会向四周扩散,随气流方向被排出房间。

3.3 重症监护病房采用现代化仪器、设备,对各种危重病人进行持续监护与治疗的病房。

3.4 保护性隔离房间为避免医院内高度易感病人受到来自其他病人、医护人员、探视者以及病区环境中各种致病性微生物和条件致病微生物的感染而进行隔离的房间。

3.5 供应室清洁区灭菌前,供应室人员对清洁物品进行检查、包装及存放等处理的区域。

3.6 供应室无菌区灭菌后,供应室内无菌物品存放的区域。

3.7 消毒剂能杀灭细菌繁殖体、部分真菌和病毒;不能杀灭细菌芽抱的药物。

4 卫生标准4.1各类环境空气、物体表面、医护人员手卫生标准4.1.1细菌菌落总数允许检出值见表l.表1各类环境空气、物体表面、医护人员手细菌菌落总数卫生标准4.1.2 致病性微生物不得检出乙型溶血性链球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及其他致病性微生物。

医院消毒卫生标准

医院消毒卫生标准
3、拖把:应有明显标记,严格分区使用:⑴一般病室、办公室、治疗室、换药室走廊每次使用后清水冲洗,悬挂晾干备用。⑵病室、治疗室、换药室等地面有血液、分泌物、排泄物时,先用1000mg/L有效氯消毒液适量倒在污染地面30分钟后,用拖把拖干净,拖把用500mg/L有效氯消毒液浸泡30分钟后,清洗干净,晾干备用。⑶传染病区,使用后应先消毒,用1000mg/L有效氯消毒液浸泡30分钟,在用清水清洗干净,然后用500mg/L有效氯消毒液浸泡30分钟,悬挂晾干备用。
2.控制入室人员的数量。
3.进入物品均在洁净室外做相应处理,如有外包装应拆去外包装,如无外包装应彻底清洁处理。
三、洁净室内只允许放置必须的设备、设施、和家具;物品摆放要避开回风口,尽量做到送风口与回风口的直线中无任何主当。
四、保洁工作
1.重点为日常清洁,要求每台手术后清洁,每日小卫生,每周大卫生。
2.日常卫生应施行湿式清扫。
3.清洁用具应分期使用,不同级别手术时应分设卫生处置间(池);洗涤抹布与拖把的水池,应采用高低水池加以区分;抹布、拖把与水桶等洁具应分手术室表明专用。
4.每台手术结束后,污染的敷料、洞巾等不应随地乱丢,应丢入专用收集箱内,实行隔离转移措施。
5.清洁手术后,采用清水擦拭即可,如需接台手术时,在清洁卫生后,按规定时间自净后,实施下一台手术。
3、采样注意事项:(1)、送检时间不得超过6小时。(2)、消毒后采样一定要采用中和剂,不同消毒剂所用中和剂不同,根据要求选择。
(三)、手部微生物监测
1、监测时机:在接触患者前或进行诊疗活动前采样。
2、采集方法:(1)、被检人员洗手或手消毒后,在接触患者前或进行诊疗活动前采样。(2)、被检人员将手伸出,五指并拢。(3)、检查者取出无菌棉拭子,并浸沾无菌生理盐水中。(4)、将棉拭子从被检人员指根到指端往返涂擦2次,并随之转动采样棉拭子。(5)剪去操作者手接触的部分,将棉拭子投入试管内送检。

医院消毒卫生标准 GB15982-

医院消毒卫生标准 GB15982-

医院消毒卫生标准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各类从事医疗活动的环境空气、物体表面、医护人员手、医疗用品。

消毒剂、污水、污物处理卫生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各级各类医疗、保健、卫生防疫机构。

2 引用标准GB 4789.4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沙门氏菌检验GB 4789.11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溶血性链球菌检验GB 4789.28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染色法、培养基和试剂GB 7918.2 化妆品微生物标准检验方法、细菌总数测定GB 7918.4 化妆品微生物标准检验方法绿脓杆菌GB 7918. 5 化妆品微生物标准检验方法和试剂金黄色葡萄球菌GB J 48 医院污水排放标准(试行)3 术语3.1 消毒卫生标准不同对象经消毒与灭菌处理后,允许残留微生物的最高数量。

3.2 层流洁净手术室及层流洁净病房采用层流空气净化方式的手术室及病房。

即空气通过高效过滤器,呈流线状流入室内,以等速流过房间后流出。

室内产生的尘粒或微生物不会向四周扩散,随气流方向被排出房间。

3.3 重症监护病房采用现代化仪器、设备,对各种危重病人进行持续监护与治疗的病房。

3.4 保护性隔离房间为避免医院内高度易感病人受到来自其他病人、医护人员、探视者以及病区环境中各种致病性微生物和条件致病微生物的感染而进行隔离的房间。

3.5 供应室清洁区灭菌前,供应室人员对清洁物品进行检查、包装及存放等处理的区域。

3.6 供应室无菌区灭菌后,供应室内无菌物品存放的区域。

3.7 消毒剂能杀灭细菌繁殖体、部分真菌和病毒;不能杀灭细菌芽抱的药物。

4 卫生标准4.1各类环境空气、物体表面、医护人员手卫生标准4.1.1细菌菌落总数允许检出值见表l.表1各类环境空气、物体表面、医护人员手细菌菌落总数卫生标准标准环境类别范围空气cfu/m3物体表面cfu/cm3医护人员手cfu/cm3Ⅰ类层流洁净手术室、层流洁净病房≤10≤5≤5Ⅱ类普通病房、产房、婴儿室、早产儿室、普通保护性隔离室、供应室无菌室、烧伤病房、重症监护病房≤200≤5≤5Ⅲ类儿科病房、妇产科检查室、注射室、换药室、治疗室、供应室清洁室、急诊室、化验室、各类普通病房和房间≤500≤10≤10Ⅳ类传染病科及病房-≤15≤154.1.2 致病性微生物不得检出乙型溶血性链球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及其他致病性微生物。

医院消毒卫生消毒标准

医院消毒卫生消毒标准

医院消毒卫生消毒标准医院作为人们治疗疾病、恢复健康的场所,其环境卫生状况直接关系到患者的治疗效果和生命安全。

因此,医院消毒卫生标准至关重要。

本文将从医院消毒卫生标准的定义、分类、消毒方法、管理和监测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一、医院消毒卫生标准的定义医院消毒卫生标准是指根据医院环境的特殊性,对医院内各种物体表面、空气、水、医疗用品等进行消毒处理的规范和要求。

医院消毒卫生标准旨在控制医院内病原微生物的传播,保障患者和医务人员的健康安全。

二、医院消毒卫生标准的分类医院消毒卫生标准可分为以下几类:1. 物体表面消毒标准:包括病房、门诊、手术室、检验科等场所的物体表面消毒。

2. 空气消毒标准:包括病房、门诊、手术室、检验科等场所的空气消毒。

3. 水消毒标准:包括医院饮用水、污水、医疗用水等的消毒处理。

4. 医疗用品消毒标准:包括注射器、输液器、手术器械、内镜等医疗用品的消毒灭菌。

5. 医务人员手卫生标准:包括医务人员在诊疗过程中手部的清洁和消毒。

三、医院消毒卫生消毒方法1. 物体表面消毒:可采用含氯消毒剂、过氧化氢、碘酊等消毒剂进行擦拭消毒。

2. 空气消毒:可采用紫外线照射、臭氧发生器、含氯消毒剂熏蒸等方法进行消毒。

3. 水消毒:可采用氯气、二氧化氯、臭氧等消毒剂进行处理。

4. 医疗用品消毒:根据物品的材质和用途,可采用高压蒸汽灭菌、环氧乙烷灭菌、干热灭菌等方法。

5. 医务人员手卫生:可采用肥皂、洗手液、含氯消毒剂等进行洗手和消毒。

四、医院消毒卫生管理1. 建立健全医院消毒卫生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各岗位的职责和任务。

2. 定期对医务人员进行消毒卫生知识培训,提高其消毒意识和操作技能。

3. 加强医院消毒设施的建设和维护,确保消毒设备正常运行。

4. 定期对医院消毒效果进行监测,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五、医院消毒卫生监测1. 物体表面消毒监测:定期对病房、门诊、手术室等场所的物体表面进行采样,检测病原微生物的清除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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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类环境空气、物体表面、医护人员手卫生标准细菌菌落总数允许检出值见表1.
表1各类环境空气、物体表面、医护人员手细菌苗落总数卫生标准
2致病性微生物
不得检出乙型溶血性链球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及其他致病性微生物。

在可疑污染情况下进行相应指标的检测。

母婴同室、早产儿室、婴儿室、新生儿及儿科病房的物体表面和医护人员手上,不得检出沙门氏菌。

医疗用品卫生标准
1进入人体无菌组织、器官或接触破损皮肤、粘膜的医疗用品必须无菌 2接触粘膜的医疗用品:细菌菌落总数应≤20cfu /g 或lOOcm2:致病性微生物不得检出。

.3接触皮肤的医疗用品:细菌菌落总数应≤200cfu /g 或lOOcm2;致病性微生物不得检出,
4.使用中消毒剂:细菌菌落总数应≤100cfu /mL ;致病性微生物不得检出。

5无菌器械保存液必须无菌。

6污物处理卫生标准:污染物品无论是回收再使用的物品,或是废弃的物品,必须进行无害化处理,不得检出致病性微生物。

在可疑污染情况下,进行相应指标的检测。

【采样方法】
1、取生理盐水5ml 于试管中,高压。

2、取样后,振摇80次。

3、取0.5ml 于培养皿中,将配好的营养琼脂倾注于培养皿中,待冷却后放培养箱过夜。

【计算方法】
空气:菌落数×157(或260〈培养皿9cm 或7cm 〉) 物表:
100菌落数×10=10
菌落数
(100:面积〈用5cm ×5cm 规格板取4次〉;10:稀释倍数) 手指:
60菌落数×10=6
菌落数
(60:10个手指头总面积;10:稀释倍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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