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儿童家庭拒绝送教的原因分析与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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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儿童家庭拒绝送教的原因分析与对策
摘要:本文以江都区开展的送教上门工作为研究对象,分析了家庭拒绝送教的五方面原因,归纳了该区解决这一问题的应对之策。
关键词:拒绝送教原因对策
为了维护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公平权,切实提高他们的入学率,国家第一轮《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明确提出了实施送教上门的要求,刚刚颁布的《残疾人教育条例(2016版)》强调“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需要专人护理,不能到学校就读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通过提供送教上门或者远程教育等方式实施义务教育,并纳入学籍管理[1]。”由此送教上门这一残疾人教育安置的补充形式得到了广泛的认同,各地陆续开展了送教上门的实践。
2013年下半年,江都区启动了送教上门服务,明确“全免费、全覆盖、零拒绝加自愿”原则。几年来,江都的送教上门工作实现了从形式到内容的稳步推进,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由此形成的“江都经验、江都模式”逐步从扬州走向了全省。送教上门服务也得到了全区绝大多数未入学残疾儿童、少年及其家庭的欢迎和肯定。回想启动之初,部分家庭对这项工作的不理解、不配合、不接受,挫伤了部分送教老师的积极性,影响了送教上门工作的顺利开展,针对现实情况,江都区教育系统的领导和老师秉承“一个都不能少”的特教情怀,从贯彻《义务教育法》、《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教育条例》等的角度,立足各个家庭的具体情况,有效施策,通过思想沟通、典型示范和家校合作等途径,消除了这些家庭的顾虑,取得了明显的效果。现将江都区在这方面的实践总结如下:
一、家庭拒绝送教的原因分析
1.自卑型
个别家庭受传统思想的束缚,认为自己家里有残疾孩子,是老天对自己的惩罚,
是家里有人做了坏事,甚至是前世作了孽,报应到孩子身上。在邻居、亲朋面前抬不起头,也拒绝别人对他的同情和帮助。他们隔绝孩子与他人的联系,希望别人忘记他家的残疾孩子,接受送教无异于自揭伤疤。如:世纪花园小区的张××,老家在乡下农村,6年前买到该小区,家长存在严重的自卑心理,从不把残疾孩子带出家门,也不与人提起他的孩子,就连生活了几年的同幢楼的邻居都不知道他家有残疾孩子。
2.无用型
无用型家庭缺乏对送教功能的了解,家长接受的是传统的班级授课制的形式,对送教这一新兴的教学模式一无所知,他们认为送教只是走形式,没有实际意义。又可以分为两种情形:(1)孩子无用。这些家庭的孩子残疾程度极重,有的疯疯癫癫,有的足不出户,有的成天躺在床上,学习知识技能对他们没有任何作用。(2)教师无用。这些家庭的孩子从小到过各级医院或康复机构接受过治疗和康复训练,但效果很不理想。他们认为,教师都以教学为主,对他们的重度残障孩子基本无计可施,不可能有效果。家在该区邵伯镇樊川凤阳村的黄××,一位重度智障儿,智商25以下,无言语,身体机能尚好,成天在家附近游走。家长认为对她送教基本无效。
3.溺爱型
个别家庭存在补偿心理,认为孩子已经经受了太多的磨难,对他们过分溺爱,只想他们在自己的呵护下,平安地度过他的有生之年,不让他受任何一点委屈或挫折,拒绝别人对孩子的任何接触。该区大桥镇三丰村的郭××,轻度智障,但身体素质极差,动不动就生病。虽然曾在施教区学校上学,但因为体弱经常生病缺课,难以进行正常学习,导致跟不上同伴,后来就索性不上了。家长担心她的身体,很多事情都由家长代劳,基本上处于饭来张口、衣来伸手的状态。
4.怀疑型
部分残疾家庭平时会接受政府的经济补助,这些家庭不了解国家送教上门政策,对送教上门这项工作充满怀疑和猜测,估猜是特殊教育学校的自发行为,如果接受服务,
可能会要自己付费或国家发放的补助或津贴等被学校拿走,让学校受益。家住江都区丁伙镇红桥村的杭×,患有肌肉萎缩和重度脑瘫,幼时接受过康复训练,但效果不大。知道国家对他们这部分残疾人发放康复费用和生活补助等。家长以为送教国家有专门的经费,接受了送教这些经费会被学校拿走。
5.麻烦型
有些家庭认为孩子已在家多年,没有出什么事,得过且过,只要把他吃饱穿暖了就行,如果接受送教,每次家里就要有人在,家长需要陪同教师,打乱了孩子和家庭的生活,不想自找麻烦。该区仙女镇陈庄村的陈×,智力基本正常,主要是患有肢体残疾,成天坐在轮椅上,由于家庭重视不够,没有到校上学。两年前家里拆迁,现租住在别人家。陈×一直由其年迈的爷爷照顾生活起居,主要的娱乐活动是在家看电视,偶尔爷爷把他推出去到附近看演戏,爷爷与他相依为命已经习惯,加之年龄大了,爷爷不想接受送教。
二、推广送教应对之策
1.加强沟通,统一认识
送教上门是新生事物,部分家庭不理解是正常的。要通过与这些家庭的沟通,犁清家长的错误观念,争取他们的理解。重点沟通两个方面的内容:(1)对怀疑型家庭,宣传国家的送教上门政策。既要与他们讲送教上门的来龙去脉,还要谈省、市、区对送教上门工作的计划部署,更要不厌其烦地说送教的具体做法。(2)对自卑型、溺爱型及麻烦型家庭,与他们探讨有关残疾人以及残疾人教育。使他们懂得残疾是人类社会的正常现象,从古至今、从外国到中国从未断绝,即使到将来也不会消失,(只是)残疾人的出生率保持相对的稳定,总会有残疾人出生。特殊教育是我国基础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6——15周岁残疾儿童、少年是义务教育的主体,家庭有权利也有义务保障他们的受教育权。现在是我国特殊教育发展的黄金阶段,党和政府对残疾人教育的日益重视,支持保障力度年年加大,人们对残疾人的认识也逐步科学和理性,作为残
疾人及其家庭可以理直气壮地接受这样的服务。这方面的宣传与教育,可以在教育主管部门的协调下,从贯彻《义务教育法》的角度,由特殊教育学校牵头,当地施教区学校具体负责。
2.榜样引领,点燃希望
桃李不言下自成蹊。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送教上门管理机构可以在适当的时候,组织这些家庭成员到现场查看和观摩送教上门活动,让他们感受其他家庭对送教上门的欢迎和配合,看到送教上门教师的特殊教育专业技能,更多地看到送教上门给孩子自身带来的变化和进步。从而相信自己也能做到,自己的孩子也能这样,树立起希望的火种。该区特殊教育指导中心,在送教教师汇报的基础上,遴选了近10个送教上门示范点,按照地域相近原则,邀请部分家长去观摩教师的送教活动。让他们现场感受老师的送教教学活动。
3.家校配合,规范送教
送教上门管理机构要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研究和指导,可以从两个方面考虑:(1)送教的时间。每学期管理机构要与送教老师、孩子家庭联系磋商,确定每次送教的时间,尽量选择家庭与老师都方便的时间(以家庭方便为第一考量),另外还要规定每次送教的时长。(2)送教的课程。根据有关研究,发现送教对象大都是脑瘫儿童或重度、极重度智力障碍儿童。他们大多生活自理能力很差、社会适应能力也很弱,他们的依赖性很强,不会交往、不会表达、不能自理,所以通过设置合适的课程,培养他们的生活自理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以及一些简单劳动技能,是送教上门的首要任务。因此,送教课程应体现以生活为中心的功能性,课程实施应基于学生生存需求和生活需要。首先着力提高送教上门对象为自己服务的基本身体条件,如动手能力、行走能力、站立能力、感知能力、听嗅味触能力、平衡能力和手眼协调能力等。其次是帮助学生提高生活能力,包括安全能力、个人清洁能力等,如穿衣、进食、如厕、烧水、做饭等。再次是近可能地帮助他(她)形成获取生活资料的能力,包括使用工具的能力、劳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