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证基础知识及风险防范
信用证方式下的风险及其防范措施
信用证方式下的风险及其防范措施信用证是银行根据申请人(进口商)的要求,向受益人(出口人)开立的一种有条件的书面付款保证,即开证行保证在收到受益人交付全部符合信用证规定的单据的条件下,向受益人或其指定人履行付款的责任。
因此,信用证结算是依据银行信用进行的。
一、信用证的特点1.信用证是银行以自己的信用作出的付款保证,所以,在信用证方式下,银行承担第一性的付款责任,即信用证是以银行信用取代了商业信用,这一特点极大地减少了由于商人间交易的不确定性而造成的付款不确定性,为进出口双方提供了很大的保障作用。
2.信用证虽以贸易合同为基础,但它一经开立,就成为独立于合同以外的一项契约。
《UCP500》第3条规定信用证与其可能作为其依据的销售合同是相互独立的交易,即使信用证中提及该合同,银行也与该合同无关,并且不受其约束。
由此可见,信用证的所有当事人仅凭信用证条款办事,以信用证为的依据。
出口方如果提交了与信用证条款完全一致的单证,就能保证安全迅速收汇。
出口方履行了信用证条款,并出具了与信用证条款相符的单据,并不保证他完全履行了合同,相反,如果出口方认真履行了合同,却未能提供与信用证相符的单据时,也会遭到银行拒付。
3.信用证业务是纯粹的单据买卖。
《UCP500》第4条规定:在信用证业务中,各有关方所处理的是单据,而不是与单据所涉及的货物、服务或其他行为。
银行只看单据,不看货物。
只要求受益人所提供的单据表面上与信用证条款相符合,而对于所装货物的实际情况如何,是否中途遗失,是否如期到达目的港,货物与单据是否相符等等概不负责;银行有义务合理小心地审核一切单据,以确定单据表面是否符合信用证条款,银行对任何单据的形式、完整性、准确性、真实性以及伪造或法律效力等概不负责。
因此,信用证是一种相对于托收、电汇等方式而言信用度较高的一种支付方式。
交易双方通过信用证业务,就某笔交易,建立起商业信用加银行信用,这样的双重信用给了买卖双方更大的安全。
信用证的风险及防范措施
信用证的风险及防范措施1. 信用证是什么?信用证,听起来挺高大上的,其实就是一种支付工具,常用于国际贸易。
简单来说,信用证是银行给买卖双方的一个保证:买家通过银行向卖家提供一定金额的保证,卖家只要按照约定交货,银行就会付款。
这就像是在打麻将时,有人给你撑腰,你敢放开手脚,哈哈!但,虽然听起来很不错,可这背后却藏着不少风险。
2. 信用证的风险2.1 风险一:买家违约首先,买家的违约是个大问题。
想象一下,你辛辛苦苦做了货,结果买家一声不吭,直接跑路了,简直让人心痛不已。
这种情况虽然银行会介入,但你心里的那份失落和焦虑可不是金钱能弥补的。
毕竟,信任建立得不易,轻轻松松就给推翻了,真是让人心累。
2.2 风险二:卖家不按约然后就是卖家不按约。
这情况同样让人抓狂。
你准备了货物,结果卖家一忙,搞错了规格、数量,甚至干脆给你送了个空箱子。
那时候你就像是掉进了一个黑洞,想要追究责任却发现自己根本无从下手。
哎,这就是为什么大家在做生意时,要认真审核每一个细节,不然可就得为一时的疏忽付出惨痛的代价。
2.3 风险三:银行信用风险还有一种风险,就是银行的信用风险。
虽然大多数银行都还算靠谱,但总有些小银行可能会出现问题。
万一哪天银行跑路了,你的货和钱就成了泡影,想想就让人毛骨悚然。
所以啊,在选择银行时,一定要擦亮眼睛,别选了个“小霸王”给自己添麻烦。
3. 如何防范这些风险?3.1 签订合同防范这些风险,首先得从签订合同开始。
在合同中,要把所有细节都写得清清楚楚,不留死角。
这就像买房子时,房产证上得有你名字,买卖合同上同样得清楚明确,谁的责任、义务,一目了然。
这样一来,如果出问题,至少能有个底儿,心里也踏实。
3.2 选择可信赖的伙伴再者,选择合作伙伴时可得谨慎点。
就像交朋友一样,别光看表面,得多花点时间了解对方。
可以通过多方渠道查查对方的背景,听听圈子里的人怎么说。
交朋友讲究的是“以诚相待”,做生意更是如此,大家都有了信任,合作才会顺利,生意也能做得风生水起。
关于国际贸易中信用证欺诈风险与防范
关于国际贸易中信用证欺诈风险与防范一、前言二、信用证基础知识1. 信用证定义和类型2. 信用证的结构和内容3. 信用证的操作流程三、信用证欺诈的成因1. 行业规制不完善2. 品质检验不严3. 发货时不注意安全四、信用证欺诈的风险1. 诈骗者的利用手段2. 资金的损失3. 商业形象及信誉的打击五、预防信用证欺诈1. 对买家的调查2. 对供应商的调查3. 修改信用证的结构内容4. 建立信任的关系六、实际案例解析1. 北非国家首都银行案例2. 土耳其行骗科技公司3. 中国货物出口有限公司建筑公司诈骗4. 阿曼航运公司业务欺诈案5. 阿根廷Edesur公司欺诈案七、结论第一篇:前言随着现代经济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企业选择开展国际贸易,而信用证在国际贸易中扮演着极为重要的角色。
信用证作为一种银行保函,在确保贸易平稳运转的同时,也同样存在着欺诈的风险。
在这篇论文中,将会针对信用证中的欺诈风险做出详细分析,同时也会对防范欺诈的方法和实际案例进行解析。
第二篇:信用证基础知识1. 信用证定义和类型信用证是一种银行保函,被广泛应用于国际贸易中。
它是由买方银行发出的书面证明,保证在商业交易中,买方会按照合同约定,以指定的金额或数量付款给卖方或经过第三方银行支付,同时买方银行还会负责担保买方在支付过程中不会出现任何问题。
信用证可以分为进口信用证和出口信用证,根据不同的业务特点和双方要求,信用证还可以细分为红字信用证、绿字信用证、转让信用证、不可转让信用证等多种类型。
2. 信用证的结构和内容信用证的结构和内容主要包括开证行、受益人、申请人、通知行、规定付款行等要素。
其中,开证行是发出信用证的银行,受益人是指由信用证保证的收款人,申请人是指提出信用证申请的客户,通知行是指在信用证所规定的时间内,通知受益人提取货款或付款的银行,规定的付款行是指信用证至少规定了一家供货银行或代理银行,向受益人支付货款。
3. 信用证的操作流程操作流程包括开证、通知、提交单据和付款四个步骤。
信用证业务的主要风险及防范措施
信用证业务的主要风险及防范措施信用证是国际贸易中常用的支付方式之一,它的流程复杂,涉及多个环节,存在一些主要风险。
本文将分析信用证业务的主要风险,并提出相应的防范措施。
首先,信用证存在欺诈风险。
一些不良商家可能利用信用证的复杂性,提供虚假文件或进行伪造等欺诈行为。
为了防范这种风险,银行应对信用证的申请人进行严格的审查,确保其可靠性和信誉度。
此外,银行还应加强对信用证的复核,确保所有文件的真实性与合法性,防止欺诈情况的发生。
其次,信用证存在付款风险。
在国际贸易过程中,买方在开立信用证后可能会出现资金问题,导致无法按时付款。
为了降低这种风险,建议银行在开立信用证前要仔细审查买方的资信状况,并要求买方提供足够的抵押品或担保。
此外,银行还应及时催促买方履行付款义务,并保持与买方的良好沟通,确保款项的及时到账。
第三,信用证存在操作风险。
由于信用证流程复杂,涉及多个环节,操作中可能出现疏忽、错误等问题,导致付款延迟或文件无效。
为了减少这种风险,银行应加强对信用证操作人员的培训和管理,确保其熟悉信用证操作流程,并建立良好的内部控制体系。
此外,银行还应加强对信用证操作过程的监控和审查,及时发现并纠正操作错误。
第四,信用证存在政治和法律风险。
国际贸易中涉及不同国家之间的交易,当国际关系出现变动或发生法律冲突时,可能对信用证产生一定影响。
为了应对这种风险,银行应密切关注国际形势,及时了解相关政治和法律变化,并在必要时与法律专业人士进行沟通,以确保信用证的有效性和合规性。
最后,信用证存在货物风险。
在国际贸易中,由于长途运输和不同国家之间的货物检验标准存在差异,可能导致货物的质量、数量或完整性出现问题。
为了防范这种风险,银行应建立健全的货物检验机制,确保货物符合合同要求。
此外,信用证的申请人和受益人也应在合同中明确规定货物的质量要求和检验标准,以减少相关争议的发生。
综上所述,信用证业务存在一些主要风险,包括欺诈风险、付款风险、操作风险、政治和法律风险以及货物风险。
信用证操作注意事项——避免操作中的错误和风险
信用证操作注意事项——避免操作中的错误和风险信用证作为国际贸易中常用的支付方式,其操作是否得当直接关系到交易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在操作信用证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以避免错误和风险。
一、确认信用证的有效性在开始操作信用证之前,首先需要对信用证进行确认。
确认信用证是否有效,确认银行那个开具的信用证是否与合同内容一致。
如果发现有任何不一致的情况,需要第一时间联系银行进行沟通,以避免交易受到影响。
二、确认单证的要求在确认信用证的有效性后,需要进一步了解信用证要求的单证内容,了解所有条款与细节,以确保单证能够正确地填写、交付。
同时,要注意单证的有效期限,避免逾期提交单证而影响交易。
三、仔细阅读信用证条款除了对单证的了解,也需要对信用证中的所有条款进行仔细审阅,了解所有具体要求和支付方式,确保交易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同时,也需要注意信用证中对付款方的限制性条件,以便及时作出决策。
四、避免错误的单证操作在填写单证时需要非常仔细,确保所有填写项目与银行所要求的一致,避免瑕疵单证的出现,影响交易的进行或者支付。
同时,还需要注意单证上的签名和盖章,确保其真实可信。
五、及时反馈交易进展在交易过程中,需要及时通知主管部门和交易对方,让对方及时了解交易的进展情况,避免交易因为种种事物而被耽误。
同时也需要及时反馈银行的各种要求和指示,确保交易的进行顺畅。
六、防范交易风险在操作信用证时,还需要注意防范各种风险,例如可疑的交易行为,信用证作假等情况,通过仔细了解和低位反应以防止交易风险的发生。
在遵守以上注意事项的基础上,我们可以高效、顺畅地进行信用证操作;避免交易风险,确保各方的利益得到有效的保护。
这也是未来贸易操作的发展方向所在。
信用证项下银行面临的风险及防范措施
信用证项下银行面临的风险及防范措施摘要信用证业务在经济全球化的进程中得到了充分发展,银行承担审单人的责任也越来越大,同时单据方面的操作风险也明显增加。
银行面临的风险增加,银行有必要采取一定的措施,完善信用制度,将风险置于可控范围之内,有效减少银行损失维护自身利益。
本文不仅列举了银行所面临的风险,同时也给出了相应的具体解决措施。
关键词:信用证银行风险防范措施1.信用证特征与银行面临的风险的联系1.1.独立性产生的信用证风险信用证一经开出后,即使出现信用证中存在条款与合同不符的现象,无论是申请人还是受益人都无权要求银行终止业务。
信用证基于该特性产生的风险主要在于合同买卖双方。
1.2.单据业务导致的信用证风险信用证业务以单据形式开展,该方式无疑简化了国际贸易结算过程,但同时也为信用证存在风险埋下了伏笔。
由于开证行仅需要对审核信用中表面的真实性负责,不法分子利用这一特点,伪造虚假单据对开证行进行欺诈,而开证行审单过程中并不会发现单据是伪造的。
1.3.“银行信用”导致的信用证风险开证银行作为第一付款人,如果进出口双方利用信用证业务作为间接从银行进行融资的手段,此时会给银行造成巨大风险。
若买方与银行勾结一同欺诈卖方,那么信用证业务也会给卖方造成巨大风险。
2.信用证项下的银行面临的风险2.1.欺诈风险欺诈在各国都是普遍存在的问题,且欺诈是各种交易中最常见的一个问题,欺诈是一种道德风险问题。
信用证欺诈的风险具有较大的风险表现为其负面影响较为严重。
信用证欺诈具有国际性的特点,自上世纪40年代以来呈扩张趋势,且发展中国家受影响颇为严重。
信用证欺诈给公司和银行都造成极大的损失和不可挽回的影响,银行信用受损。
信用证是基于银行信用而产生的银行支付方式,信用证欺诈极大地损害了银行信用,给银行支付体系造成了影响,同时会对金融体系造成影响。
2.2.监管制度风险我国目前针对规范国内信用证的规章制度过于单一,仅有人民银行制定的《国内信用证结算方法》。
信用证风险分析及其防范
信用证风险分析及其防范在国际结算中,相比较于汇付、托收支付方式中商业信用带来的不安全性,信用证由于其银行信用带来的自身安全高效的特点被进出口商广泛使用。
但信用证结算并不使万无一失的,随着近年来信用证风险的不断提高,其欺诈案例的比例逐年上升,这种传统的结算方式受到了严峻的挑战,本文通过对信用证特点、操作流程等方面进行归纳总结,提出了在信用证项下相关当事人以及监管方面应采取的规避风险的措施,从而为有效的降低信用证风险提供一定帮助。
标签:信用证;软条款;信用证欺诈一、信用证的含义及其特点根据UCP500的规定即由一家银行按照客户(申请人)的要求和指示或以自身名义,在符合信用证条款的条件下,凭规定单据向第三者(受益人)或指定人付款,或承兑并支付收益人开立的汇票,或授权另一银行进行该项付款,或承兑并支付该汇票,或授权另一家银行议付。
信用证在本质上是银行有条件保证付款的证书。
信用证的特点体现在,银行负有第一付款责任,这种银行信用使得进出口双方的资金得到一定程度的保障;是独立于买卖合同以外的独立自足的文件契约;信用证业务是单据交易,这种独立性与抽象性为信用证的结算提供了便捷。
信用证的这些特点给买卖双方在信用证结算过程中提供了极大的便利性与安全性,随着信用证结算业务的不断推广信用证特点所带来的风险也愈发体现出来。
二、信用证的相关当事人及其风险1.合同基础上进出口双方在信用证流程中为了保护卖方的利益,在卖方的要求下,买方即进口商在银行申请开立信用证,作为信用证的申请人,卖方即出口商作为信用证的受益人。
(1)作为申请人所面对的风险大致有以下几种情况情况一:操作性风险申请人在申请信用证及修改信用证的过程中由于疏忽或者欠缺经验,导致信用证出现瑕疵,不符合“单证一致”的原则,结果信用证条款与实际操作结果发生冲突造成不必要的损失,甚至造成银行拒付的风险。
例如:在商品名称中把汽车配件“cl235”写成“c1235”或在把价格条款由FOB条款改成CIF条款的情况下没有增加保险条款。
银行信用证的风险与防范措施
银行信用证的风险与防范措施一、信用证不符点风险不符点是信用证支付中最常见的风险。
“不符点”指买家开出信用证后,卖家没有按照信用证的要求提交单据,一旦卖方的单证跟L/C上有不相符合的地方,即便一个字母或一个标点符号与信用证不相符合,都记为一处不符点。
一旦存在不符点,信用证的银行信用就不复存在,进而转变成客户的商业信用。
因为单证不符,银行无需承担偿付责任,你能否收回款项,就全凭客户信用。
如果客户拒付,卖家将处于进退两难的境地,这就是信用证不符点的风险所在。
信用证不符点常见的有以下两大类:(1)时间类不符点,包括信用证过期、信用证装运日期过期、受益人交单过期等。
(2)单据内容类不符点,常见的有以下九种:①交单单据不齐,如缺少装船通知或快递单据、证明等;②提单没有"运费付讫"字样(一般来说,如果客户是做FOB的,出的又是船东提单,船公司是不允许提单上出现“FREIGHT PREPAID”字样的);③船证没有按信用证要求出具(船证一般由船公司出具,但大部分船公司都有自己的固定格式,不能完全按照信用证要求显示,因此产生不符);④各种单据的类别与信用证不符;⑤投保的险种与信用证不符;⑥运输单据和保险单据的背书错误或没有按要求背书;⑦货物短装或超装(一般信用证都会有±5-10%的数量上落差允许,可以在客户开证之前再做提醒);⑧单据没按要求签字盖章;⑨单据份数与信用证要求不一致(包括提单,这是可以提前与货代沟通的)。
【信保建议】当收到信用证草稿的时候,要注意看信用证的有效期、出货日期是否在我们能安排的范围内,信用证中是否有要求一些由客户或其他第三方出具的证明或文件,谨记:只有受益人自身能做的单据和文件,才是可控的。
要想更好地控制不符点,提前做好准备是关键。
二、信用证软条款风险软条款,是一种“陷阱条款”,简单的讲就是出口方(受益人)提交符合信用证要求的单据需要第三方配合,即买方掌握了整个交易的主动权。
信用证的风险与防范措施及注意事项
笔者这里给大家详细讲解一下关于信用证不可不知的风险和需要防范的具体措施又或者说是需要注意的事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信用证不符点风险:不符点是信用证支付中较为常见的风险。
“不符点”指买家开出信用证后,卖家没有按照信用证的要求提交单据,一旦卖方的单证跟L/C上有不相符合的地方,即便一个字母或一个标点符号与信用证不相符合,都记为一处不符点。
一旦存在不符点,信用证的银行信用就不复存在,进而转变成客户的商业信用。
因为单证不符,银行无需承担偿付责任,你能否收回款项,就全凭客户信用。
如果客户拒付,卖家将处于进退两难的境地,这就是信用证不符点的风险所在。
信用证不符点常见的有以下两大类:(1)时间类不符点,包括信用证过期、信用证装运日期过期、受益人交单过期等。
(2)单据内容类不符点,常见的有以下九种:①交单单据不齐,如缺少装船通知或快递单据、证明等;②提单没有"运费付讫"字样(一般来说,如果客户是做FOB的,出的又是船东提单,船公司是不允许提单上出现“FREIGHT PREPAID”字样的);③船证没有按信用证要求出具(船证一般由船公司出具,但大部分船公司都有自己的固定格式,不能完全按照信用证要求显示,因此产生不符);④各种单据的类别与信用证不符;⑤投保的险种与信用证不符;⑥运输单据和保险单据的背书错误或没有按要求背书;⑦货物短装或超装(一般信用证都会有百分之±5-10的数量上落差允许,可以在客户开证之前再做提醒);⑧单据没按要求签字盖章;⑨单据份数与信用证要求不一致(包括提单,这是可以提前与货代沟通的)。
【注意措施】当收到信用证草稿的时候,要注意看信用证的限期、出货日期是否在我们能安排的范围内,信用证中是否有要求一些由客户或其他第三方出具的证明或文件,谨记:只有受益人自身能做的单据和文件,才是可控的。
要想更好地控制不符点,提前做好准备是关键。
二、信用证软条款风险:软条款,是一种“陷阱条款”,简单的讲就是出口方(受益人)提交符合信用证要求的单据需要第三方配合,即买方掌握了整个交易的主动权。
信用证欺诈风险防范
信用证欺诈风险防范
信用证欺诈是指利用信用证交易过程中的漏洞或者制造虚假情况,达到骗取钱财的行为。
为了防范信用证欺诈风险,以下措施可以被采用:
1. 认真审核客户的信用:在接受客户信用证交易申请时,对客户的信用状况进行全面了解,避免与不知名的客户进行交易。
2. 遵守义务和交易标准:严格按照信用证规则和操作程序进行操作,并建立完善的内部审核机制。
3. 仔细检查信用证文件:在接收信用证文件后,认真核对信用证的各项条件,并且进行详细的审查。
4. 支付前的再次确认:在交易完成前,再次确认全部的信用证条款,确保交易条件的一致性和完整性。
5. 提高员工的警觉性:对员工进行培训和教育,提升他们的意识,使他们能够意识到信用证交易中存在的风险,能够有效地预防和避免欺诈行为的出现。
以上这些措施可以大大提高信用证交易的安全性,降低风险的出现。
信用证的风险分析及防范
14《商场现代化》2007年9月(中旬刊)总第515期案例很多。
例如,1992年,香港一船公司本该将一船天然橡胶运到新加坡一进口商,后来该船公司竟将整船的天然橡胶卖给我汕头一公司,在广州港卸货时被国际刑警抓获。
船公司获得汕头公司的货款后逃之夭夭。
最后,天然橡胶还给了新加坡进口商。
此案例新加坡进口商虽找到货物,但由于船公司的不守信用,使得汕头公司遭受货款两空的损失。
如果没有国际刑警,那么,损失的就是新加坡进口商了。
2.出口商的风险信用证对出口商的风险表现在:做单、交货以及开证银行或保兑银行的资信有问题等方面。
(1)单证不符的风险信用证是一种银行的有条件的付款保证文件。
用这种方式,出口商的收汇有保证。
但能否取得货款,取决于开证行的资信和出口人所交的单据是否符合信用证的规定。
对于开证行的资信,出口商可以通过通知行事先加以了解。
如果开证行的资信确实有问题,可以要求进口商更换开证行或增开一家保兑行加以保兑。
开资行的资信解决以后,出口人收汇能否顺利就完全取决与出口人的做单与交单。
信用证纯粹是一种单据业务,银行对卖方交来的单据必须”合理小心的审核”,只要确定单据表面上符合信用证条款,银行就保证付款或承兑。
如开证行确定单据表面与信用证条款不符,它可以拒绝付款,也可以自行确定联系进口人(申请人)对不符点予以接受。
在这种情况下,出口人处于被动地位,能否顺利进行,取决于进口人的态度。
如果这时该进口商品的市场行情看好,进口人就可能会同意银行付款赎单;如果行情跌落,进口人就会示意银行拒绝付款赎单。
这样,出口商就有可能因单证不符而无法通过信用方式取得货款,卖方的收款只能降为托收方式,在行情跌落的情况下卖方的收款常常遭到买方的拒绝,造成货款两空。
或者虽然货物不会被提取,但是,卖方要承受将货物另行处理或装运回来而造成的额外费用和降价损失。
(2)不按合同交货带来的风险出口使用信用证收取货款,银行只认单,不认货,往往会给出口企业的业务人员一种误解,只要交出符合信用证要求的单据即可,忽略了交货也要符合合同条款的要求。
浅析信用证的风险和防范
信用证结算方式下风险及防范措施的研究摘要:在国际贸易中,作为主要的国际结算方式之一的信用证巧妙地将进出口商的商业信用转换为银行信用,较好地解决了进出口商之间的信用危机,促进了国际贸易的顺利长期的发展,并且已被广泛应用于国际贸易中。
这种支付方式被如此广泛、长久的应用,就必然有一些不严谨之处,一些不法分子钻空子,对国际贸易的顺利进行产生严重干扰。
本文将详细介绍存在的风险以及防范的措施。
关键词信用证信用风险防范措施一、信用证风险的类型关于“信用证欺诈”,中国法律并没有明确的定义。
不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信用证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用列举的方式对信用证欺诈作了定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存在信用证欺诈:①开证申请人和受益人或者其他第三方串通提交假单据,而没有真实的基础交易;②受益人未交付货物,或者交付的货物基本无价值③受益人伪造单据或者提交记载内容虚假的单据;④其他利用单据进行信用证欺诈的情形。
”[1]以下分别对各种信用证欺诈进行分类介绍。
信用证欺诈大致可分为六种:出口商谋划的信用证欺诈、进口商谋划的信用证欺诈、银行谋划的欺诈、出口商和船东合谋的信用证欺诈、开证申请人和出口商合谋的信用证欺诈以及开证申请人与开证行合谋的信用证欺诈。
(一) 来自进口商1、进口商不开证在市场价格变化等原因的情况下,为规避市场风险,进口商从自身利益出发,故意不开证。
信用证能否开立不是银行说了算,而取决于进口商的商业信用,没有开证申请人的请求,银行不会向受益人开出独立于销售合同之外的单据买卖合同。
2、进口商提供假信用证骗取出口货物所谓假信用证,主要有两种表现形式:一是进口商故意伪造或冒用银行名义开立的信用证;二是进口商伙同资信不良银行开立的信用证。
无论是何种形式的假信用证,都是进口商诈骗行为的工具,如不能及时识破,将给出口商带来极大危害。
3、“软条款”信用证所谓“软条款”信用证,是指非善意的开证申请人(进口商)在开立信用证时,故意设置若干隐蔽性的陷阱条款,以便在该信用证运转时使受益人(出口商)完全处于被动的境地,而开证申请人或开证银行则有权随时单方面解除付款责任的信用证。
新形势下信用证结算的风险及防范措施
尽量避免选择涉及高风险地区 的银行作为开证行,以减少潜 在风险。
谨慎处理单据
仔细审核单据内容,确保单据与 信用证规定一致,避免单据错误
或欺诈行为。
及时处理单据,避免单据延误或 遗失。
加强与客户的沟通,确保单据传 递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04
案例分析
案例一:开证行破产风险防范
总结词
开证行破产是常见的信用证结算风险之一,需采取有效措施防范。
法律风险
由于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法律规定不 同,开证行可能因违反相关法律或 规定而面临法律纠纷或处罚。
来自受益人的风险
交货风险
受益人可能无法按照合同 规定的时间和质量交付货 物,导致申请人拒绝支付 或要求退款。
单据风险
受益人可能因单据制作不 当或与实际货物不符,被 申请人以单据不符为由拒 绝支付。
政治风险
提高交易效率
信用证结算流程相对简单 、明确,能够提高交易的 效率。
02
信用证结算的风险
来自开证行的风险
违约风险
开证行可能因各种原因,如财 务困难、政治动荡等,无法履 行其在信用证中的承诺,导致
受益人无法按时收到款项。
欺诈风险
开证行或其员工可能串通申请人 进行欺诈,如虚开信用证、伪造 单据等,使受益人遭受损失。
由于政治原因,如贸易制 裁、战争等,受益人可能 无法按时收到款项。
来自市场的风险
价格风险
由于市场价格波动,申请人可 能以价格为由拒绝支付或要求
退款。
汇率风险
由于汇率波动,受益人可能因 汇率损失而无法获得预期的收
益。
利率风险
由于利率波动,受益人可能因 利率上升而无法获得预期的收
益。
03
信用证结算风险的防范措 施
信用证在国际结算中的风险与防范
信用证在国际结算中的风险与防范一.信用证结算方式介绍(一)含义信用证是指由银行(开证行)依照(申请人)的要求和指示或自己主动,在符合信用证条款的条件下,凭规定单据向第三者(受益人)或其指定方进行付款的书面文件。
即信用证是一种银行开立的有条件的承诺付款的书面文件.(二)特点1。
信用证是一项自足文件。
信用证不依附于买卖合同,银行在审单时强调的是信用证与基础贸易相分离的书面形式上的认证;2 。
信用证方式是纯单据业务。
信用证是凭单付款,不以货物为准。
只要单据相符,开证行就应无条件付款;3。
开证银行负首要付款责任。
信用证是一种银行信用,它是银行的一种担保文件,开证银行对支付有首要付款的责任.二、信用证的主要风险(一)出口商所承担的主要风险1。
拒付风险在实务中,拒付现象时有发生,这不仅给信用证交易中的各当事人造成不同程度的损失,而且还往往影响货物买卖契约的履行,造成货物买卖双方或某一方违约甚至解除契约。
在信用证交易中,银行办理付款、承兑等是以单据为依据,但在实务中因单据内容的复杂或开证银行开立的信用证条款不清以及各国法律规范、文字含义、贸易习惯等的不同,虽有《跟卑信用证统一惯例》作为原则性的规定,但因理解不同,适用条件不同或者买方根本就不付款等,发生拒付的情况时有发生。
2。
当事人丧失支付能力的风险信用证独立抽象性原则的局限性.买卖双方签订进出口合同时,进口商依照合同规定对外开立不可撤销跟单信用证,出口商在信用证规定的最晚装船内装货物,并通过通知行提交单据给开证行。
根据信用证业务的国际惯例,银行只审单不对货物负责,银行审核要点“单单一致、单证一致”。
3.信用证欺诈的风险信用证诈骗主要表现为两种:伪造信用证诈骗和软条款信用证诈骗。
第一,伪造信用证诈骗。
有些进口商使用非法手段制造假信用证,或窃取其它银行己印好的空白格式信用证,或无密押电开信用证,或假印鉴开出信用证,签字和印鉴无从核对,或开证银行名称、地址不详等等.第二,软条款信用证诈骗。
信用证培训教程
THANKS FOR WATCHING
感谢您的观看
提交给银行。
审核单据
银行对出口商提交的单据进行审 核,确保单据符合信用证要求。
付款流程
审核通过后,开证行按照信用证 约定向出口商支付货款。如为远
期信用证,则到期日付款。
03 信用证风险与防范
信用证欺诈风险
信用证欺诈是指利用信用证的机 制漏洞,通过伪造单据、虚假贸 易等手段骗取货物或货款的违法
行为。
开立信用证所需资料
申请人需提供身份证明、企业资质证 明、贸易合同等相关资料。
审核信用证
审核信用证内容
核对信用证的金额、币种、 付款方式、交货期限等条 款是否与贸易合同一致。
审核信用证条款
检查信用证中是否存在不 利于出口商的条款,如有 需及时与进口商协商修改。
审核信用证真伪
通过银行渠道核实信用证 的真实性,确保信用证的 有效性。
修改信用证
修改信用证流程
当信用证内容需要修改时,出口 商需向开证行提交修改申请书,
并缴纳相关费用。
修改信用证内容
修改申请书中需注明需要修改的条 款,以及修改后的条款内容。
与进口商沟通
在修改信用证之前,应与进口商沟 通并达成一致,确保修改后的条款 符合双方利益。
交单与付款
交单流程
出口商按照信用证要求准备单据, 包括发票、装箱单、提单等,并
促进国际贸易发展
为国际贸易提供了一种可 靠的支付方式,促进了国 际贸易的发展。
提高交易效率
通过信用证的标准化流程, 简化了交易流程,提高了 交易效率。
02 信用证操作流程
开立信用证
信用证开立方式
通过银行柜台、网上银行或银行提供 的电子平台进行开立。
信用证业务的主要风险及防范措施
国贸实务第一次个人作业题目:信用证业务的主要风险及防范措施姓名:班级:学号:指导老师:信用证业务的主要风险及防范措施摘要:由于采用信用证方式进行结算要比其它的结算方式如汇付和托收等安全的多;银行信用代替了商业信用;所以信用证被认为是国际贸易结算中最重要的支付结算方式;是十九世纪随着国际贸易的发展而发展起来的;但在国际贸易中; 屡屡有中国的外贸企业在采用了信用证支付方式后; 而遭受不同程度的经济损失;而近些年来;信用证使用比率也在逐年下降..信用证作为支付手段究竟有什么样风险及如何防范呢本文将就这两个问题展开分析..关键词:信用证支付手段风险措施一、信用证概况及特点信用证Letter of Credit;L/C;是指开证银行应开证申请人的要求并以自身的名义向受益人开立的载有一定金额的、在一定的期限内凭符合规定的单据付款的书面保证文件..由于建立在商业信用基础上的汇付和托收方式已经不能适应现代国际贸易的需要;19世纪后期开始出现了由银行保证付款的信用证..信用证的作用主要有安全保证和资金融通..信用证的付款人是银行;银行拥有高于付款人为进口商的信用;因此比较其他支付方式;信用证安全可靠..出口商在交货前;可凭进口商开来的信用证作抵押;向出口地银行借取打包贷款;用以收购、加工、生产出口货物和打包装船;或出口商在收到信用证后;按规定办理货物出运;并提交汇票和信用证规定的各种单据;叙作押汇取得货款..这是出口地银行对出口商提供的资金融通;从而有利于资金周转;扩大出口..信用证方式有以下三个特点:1、信用证是一项自足文件self-sufficient instrument..信用证不依附于买卖合同;银行在审单时强调的是信用证与基础贸易相分离的书面形式上的认证;2、信用证方式是纯单据业务pure documentary transaction..信用证是凭单付款;不以货物为准..只要单据相符;开证行就应无条件付款;3、开证银行负首要付款责任primary liabilities for payment..信用证是一种银行信用;它是银行的一种担保文件;开证银行对支付有首要付款的责任..二、信用证风险概述理应指出;信用证在国际贸易结算中绝不是完美无缺的..例如;买方不按时开证、不按合同规定条件开证或故意设下陷阱使卖方无法履行合同;或履行交货、交单后因不符合信用证规定被拒付而使出口人遭受损失..而且无论是申请开证;还是审证、审单;技术性均较强;稍有疏漏差错都会造成损失..1、对进口商而言的风险1出口商交货严重违反贸易合同的要求由于信用证是一项自足的文件;独立于买卖合同之外..信用证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完全以L/C条款为依据..银行对于买卖合同履行中出现的问题如货物品质、数量不符概不负责..若出口商以次充好;以假冒真;只要出口商提供的单据与L/C相符;出口商照样可得到货款;而深受其害的则是进口商..(2)出口商伪造单据实施欺诈UCP600第4条规定“信用证就性质而言是独立于可能作为其依据的销售合同或其他合同的交易..即使信用证中涉及该合同; 银行亦与该合同完全无关; 且不受其约束”;第5 条规定“银行仅处理单据; 而不是单据所涉及的货物、服务及或其他行为..”根据其文意; 出口方如果提交了与信用证条款完全一致的单据; 就能保证安全迅速收汇; 即使他没有履行合同..3出口商勾结承运人联合欺诈提单具有物权凭证的性质; 出口商有时会勾结承运人联手进行欺诈..一是在货物实际装船日期已晚于信用证所规定期限时; 为了使提单日期与信用证规定相符; 出口商要求承运人按信用证上规定的装运日期签署提单;这称作倒签提单; 二是出口商由于货未装船或未备妥或船期延误未到港; 担心不能按期提供提单而要求承运人先行签发已装船提单; 这种在货物装船前被出口商“借走”的提单即预借提单; 三是保函换取清洁提单; 即出口商发的货有重大缺陷而要求承运人签发信用证要求的清洁提单; 承运人出于自身利益往往要求出口商出具保函..2、对出口商而言的风险1由于交货期、交货数量、规格等不符点而造成的风险..在具体业务操作过程中;常常发生出口方未按信用证条款规定交货的情况;如品质不符;数量与信用证规定有异;逾期交货等;任何一个不符点都可能使信用证失去其保证作用;导致出口商收不到货款;即使出口方完全按信用证规定出货;但由于疏忽而造成单证不符;也同样会遭到开证行拒付..2因软条款而导致的风险..有“软条款”的信用证开证人可以任意、单方面使单据与信用证不符;即使受益人提交了与信用证规定相符的单据;也可解除其付款责任..这种信用证实质上是变相的可撤销的信用证..常见的软条款有以下几种:①船公司、船名、目的港、起运港或收货人、装船日期等须待开证人通知或征得开证人同意;开证行将以修改书的形式另行通知..②货物备妥待运时须经开证人检验..开证人出具的货物检验书上签字应由开证行证实或和开证行存档的签样相符..③货到目的港后须经开证人检验才履行付款责任..④信用证暂不生效:本证暂不生效;待进口许可证签发后或待货样经开证人确认后通知生效..带有软条款的信用证;其支付完全操纵在进口商手中;从而可能使出口商遭受损失..3进口商利用伪造、变造的信用证绕过通知行直接寄出口商;引诱出口商发货;骗取货物..4正本提单直接寄进口商..有些目的港如香港、日本等地;由于路途较近;货物出运后很快就抵达目的港..如卖方同意接受信用证规定“1/3正本提单径寄客户;2/3提单送银行议付”的条款;则为卖方埋下了风险的种子..因为3份正本提单中任何一份生效;其他两份自动失效..如果一份正本提单直接寄给客户;等于把物权拱手交给对方..客户可以不经银行议付而直接凭手中的提单提走货物..如果寄送银行的单据有任何不符点而收不到货款;银行将不承担责任..实质上这是将银行信用自动降为商业信用..5进口商申请开立不合格信开证;并拒绝或拖延修改;或改用其他付款方式支付..此时卖方若贸然发货;将造成单证不符或单货不符的被动局面..6开证行倒闭或无力偿付信用证款项..此时;出口商只能凭借买卖合同要求进口商付款;须承担商业信用风险..三、信用证风险的防范措施信用证决不是一种无懈可击的支付方式;银行信用不可能完全取代商业信用;也不可能完全避免商业风险;必须注意对信用证项下风险的防范..1、加强信用风险管理;重视资信调查..在订立合同时;必须进行深入的资信调查;包括买方卖方之间的相互自信的了解;银行与开证申请人、受益人之间的资信了解..外贸企业应建立客户信息档案;定期或不定期客观分析客户资信情况..在交易前通过一些具有独立性的调查机构仔细审查客户的基本情况;对其注册资本、盈亏情况、业务范围、公司设备;开户银行所在地址、电话和帐号、经营作风和过去的历史等等;进行必要的调查评议;选择资信良好的客户作为自己的贸易伙伴..在交易中;经常与业务员沟通交流;对业务员在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疑点、难点问题给予指导帮助..交易后以应收未收帐作为监控手段;防止坏帐的产生;这样;可以最大可能地避免风险;为业务的顺利进行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2、努力提高业务人员素质;保持高度的警惕性..外贸业务人员应认真学习专业知识;不断提高业务水平;是防止风险的关键..随着竞争的日趋激烈;瞬息万变的市场对业务人员提出更高的要求;贸易做法也越来越灵活多变;业务上如果不熟;碰到问题看表面而不看实质;对风险缺少充分的估计;盲目乐观;很容易造成巨大损失..从以往的应收未收帐的案例分析;绝大多数是由于业务员工作马虎;忽视风险而造成的..3、认真审核信用证..卖方收到信用证后;应及时、认真地对信用证与合同条款进行审核;对于软条款要特别警惕..一旦卖方发现信用证中存在不符之处或无法接受的条款;应立即向买方提出改证要求;否则将陷入被动局面..4、开证行应认真审查开证申请人的付款能力;严格控制授信额度;对资信不高的申请人要提高保证金比例;落实有效担保..通知行应认真核对L/C的密押或印签;鉴别其真伪..议付行应认真仔细审核议付单证;确保安全及时收汇..总之;信用证是一种相对安全的结算方式; 只要我们时时提高警惕; 严格审证、谨慎制单; 一定会在国际贸易中避免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将外贸业务越做越好..。
信用证风险简说
6、信用证前后条款互相矛盾,受益人无论如何也作不到单单一 致。
4、索汇路线不清,如受票人名称、寄单路线、偿付行名称地址 不清等。(参阅日本来证)
INSTRUCTIONS TO NEGOTIATING BANK:
THE NEGOTIATING BANK MUST AIRMAIL THE DRAFTS TO THE DRAWEE BANK TOGETHER WITH THEIR CERTIFICATE STATING THAT ALL DOCUMENTS HAVE BEEN FORWARDED BY REGISTERED AIRMAIL TO US IN TWO CONSECUTIVE LOTS.
6、转运,又称转船
除非信用证禁止转运,否则只要同一纸提单包括了海运全 程运输,银行将接受注明货物将转运的提单(既转船提单)。
即使信用证禁止转运,银行对下列单据仍予以接受:
(1)对注明将发生转运者,只要提单上证实有关货物已由集装箱、 拖车及/或子母船运输,并且同一提单包括海运全程运输, 及/或
(2)含有承运人声明保留转运权利条款者。
1、变相可撤销信用证条款, 当开证银行在某种条件得不到满足时可利用条款随时单方面
解除其保证付款责任
2、信用证开出后并不生效,要待开证行另行通知或以修改书通 知方可生效
3、客检条款” 信用证规定必须由申请人或其指定的签字人验货并签署质量
检验合格证书,才能付款或生效。
4、信用证对银行的付款、承兑行为规定了若干前提条件,如货 物清关后才支付、收到其他银行的款项才支付等。
信用证结算不只是受益人面临着一定风险,开证申请人也 会面临受益人不诚实的问题,开证申请人防范受益人欺诈的几 个建议: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关于交单行
• 1、什么是交单行(PRESENTING BANK)?
• 2、交单行的责任: • ——交单 • ——不负责审单 • ART.14:按指定行事的指定银行、保兑
行及开证行须审核单据……
关于交单行
• 例1:一受益人给银行指示“此单有不符点, 请照议付”,对吗?
• 例2:一信用证AVAILABLE WITH BANK OF CHINA BY NEGOTIATION,中行同意做议付 并在审单无误后预付了款项给受益人,如单据 遗失,开证行可以因此不付款吗?如中行示:受UCP600约束 • 如不想遵循UCP600的某一条款,可在信
用证加入例外条款
• 出口商:注意信用证是否有例外条款
信用证条款——截止日、申请人/受益人名、金额
• Expiry 31D • DATE 2007-10-20 PLACE CHINA • Applicant 50 • PUBLIC COMPANY LIMITED • BANGKOK,THAILAND.
ART.20(关于海运提单)相符才承兑的.
• 根据ART.14(A),…银行仅基于单据本身 确定在表面上构成相符交单.
CASE(TA697) ---提单提不了货可以拒付吗?
• 根据ART14(L),只要运输单据能够满足本 惯例第19条、20条、21条、22条、23条 或24条的要求,则运输单据可以由承运 人、船东、船长或租船人以外的任何一 方出具。
Beneficiary 59 • GUANGZHOU CO.,LTD.
GUANGZHOU,CHINA • Amount 32B • CURRENCY USD AMOUNT 9,900.00 • Pos./Neg.Tol(%) 39A • 5/5
关于 兑用方式(AVAILABILITY)、截止日(EXPIRY
相关词语
ICC——INTERNATIONAL CHAMBER
OF
COMMERCE(国际商会)
国际民间经济团体,成立于1920年, 总部 在巴黎,成员有50多个国家。
相关词语
UCP ( UNIFORM CUSTOMS AND
PRACTICE FOR DOCUMENTATRY
CREDITS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
议付(NEGOTIATION)——是指指定银行在 相符交单下,在其应获偿付的银行工作 日当天或之前向受益人预付或者同意预 付款项(ADVANCING OR AGREEING TO ADVANCE FUNDS),从而购买汇票(其付 款人为指定银行以外的其他银行)及/或 单据的行为。
信用证条款——信用证的种类
DATE)和交单地点(PLACE OF PRESENTATION)
• 可在其处兑用信用证的银行所在地既为 交单地点。可在任何银行兑用的信用证 其交单地点为任一银行所在地。除规定 的交单地点外,开证行所在地也是交单 地点。
关于 兑用方式(AVAILABILITY)、截止日(EXPIRY
DATE)和交单地点(PLACE OF PRESENTATION)
——是ICC统一制定的,是约束用信用证 方式结算的商人和有关银行行为准则。
UCP600—— 是自1933年指定第一版UCP 以来的第6次修改版
相关词语
• ISBP(国际标准银行实务) • ——解释单据处理人员应如何应用UCP中
所反映的实务做法。
• ——是处理信用证实务和解决争议的重 要依据。
• 2007.07.01:ISBP681 • 2013.8.31:ISBP745
• 2、如同意做指定行,则必须审单,确定 单证相符后才可承付或议付
关于指定银行
• 3、在单证相符的情况下善意预付了款项后遇 欺诈,开证行应偿付它。
• 4、确定单证相符后将单寄往开证行,单据在 途中遗失的风险由开证行承担。
• 5、如单据没经指定银行直接寄给了开证行, 开证行有权洽指定银行确认未预付过款项才付 款
• 2.ART.34也适用此案例 • -----银行对单据的真实性不负责
CASE(TA697) ---提单提不了货可以拒付吗?
• ART.34条 关于单据有效性的免责 • 银行对任何单据的形式、充分性、准确性、内
容真实性、虚假性或法律效力,或对单据中规 定或添加的一般或特殊条件,概不负责;银行 对任何单据所代表的货物、服务或其他履约行 为的描述、数量、重量、品质、状况、包装、 交付、价值或其存在与否,或对发货人、承运 人、货运代理人、收货人、货物的保险人或其 他任何人的诚信与否,作为或不作为、清偿能 力、履约或资信状况,也概不负责。
• 指信用证可在其处兑用(available)的银行,如 信用证可在任何一银行兑用,则任何银行均为 指定银行。
信用证条款——信用证的种类
• 信用证的种类: • ——NEGOTIATION
• —— PAYMENT
• —— DEFERRED PAYMENT(不需汇票)
• ——ACCEPTANCE
信用证条款——信用证的种类
• AVAILABLE WITH ANY BANK BY NEGOTIATION
• ----审单标准 • ----寄失单的风险
• 作为申请人(买方),要求开立哪种信用证风险最 小?
• AVAILABLE WITH ISSUING BANK BY PAYMENT
关于指定银行
• 1、被授权做指定行(承付或议付)并不 意味其必须承担承付、议付的义务,除 非其明确同意并通知受益人。
2、TO(付款人)…栏 —— 应打信用证 FIELD42的DRAWEE
(一 般为开证行) 3、汇票日期——应在截止日及交单期内
汇票要点
• 4、PAY TO THE ORDER OF ...栏 • ——打OURSELVES
• 5、如期限为“XXX DAYS AFTER B/L DATE”,要注提单日(即ON BOARD DATE)
相关词语
• DOCDEX——(DOCUMENTARY INSTRUMENTS DISPUTE RESOLUTION EXPERTISE)
• 是ICC的一个专为解决信用证项下争议提 供有偿服务机构。
相关词语
• APPLICANT(申请人) • ISSUING BANK(开证行) • ADVISING BANK(通知行) • BENEFICIARY(受益人) • PRESENTING BANK(交单行) • NEGOTIATING BANK(议付行)
• 6、更改必须有受益人的签字或小签(即; 只有姓)
汇票要点
• 7、确定MATURITY时: • FROM、AFTER都不包含提及的日期 • 例:汇票期限为10 DAYS FROM B/L DATE
相关词语
➢相符交单指与: ➢1、信用证条款 ➢2、UCP600 的相关适用条款
3、ISBP(即国际标准银行实务,但不仅限 于) ➢一致的交单
根据什么要求制单?
➢1、信用证条款 ➢2、UCP600 的相关适用条款
3、 ISBP(即国际标准银行实务,但不仅限 于)
信用证条款——开证行、开证日期、适用的UCP • BANK OF AYUDHYA PUBLIC COMPANY
信用证条款——开证行、开证日期、适用的UCP
• MT700 • 报头银行:是开证行
• MT710 • 报头银行:是转通知行 • FIELD 52A的银行:是开证行
UCP的适用
• Application Rules 40E • Art.1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2007年修订
本,国际商会第600号出版物,适用于所 有在正文中表明受本惯例约束的跟单信 用证(在其可适用的范围内,包括备用 信用证)。除非信用证明确修改或排除, 本惯例对一切有关当事人均具有约束力。
CASE(TA697) ---提单提不了货可以拒付吗?
• 问题: • 开证行审单确认单证相符后承兑后,因所
交的提单是HOUSE B/L而不是MASTER B/L,申请人用提单提不了货,开证行可以 不付款吗?
CASE(TA697) ---提单提不了货可以拒付吗?
• 分析: • 开证行是确认单据与UCP600包括
信用证、托收基础 知识与风险防范
• BANK OF CHINA ALWAYS WITH YOU
主要内容
• 一、信用证基础知识 • 二、信用证业务的风险防范 • 三、无证托收
一、信用证基础知识
相关词语
• 信用证(L/C,LETTER OF CREDIT) • ——一种结算方式 • ——银行有条件的付款承诺。 • ——银行的付款条件是单证相符。银行处理的 • —— 是单据,而不是货物。
• * 出口商: • 信用证到期地点在开证行所在地有何风
险? • ——邮程
信用证条款——兑用、指定银行、需要汇票条款
• available with/By 41D • BANK OF CHINA • BY NEGOTIATION • Drafts at... 42C • SIGHT • Drawee 42D • ISSUING BANK
信用证条款——指定银行
• 进口商: • * 开立哪种信用证最有利? • ——限制在开证行付款、承兑
• * 开立哪种信用证对开证行不利? • ——自由议付
• 出口商: 如想得到银行的融资,最好要求信用证指定融 资银行为指定行或可自由议付
汇票要点
• 1、DARWN UNDER...栏 ——应打开证行名
CASE(TA697) ---提单提不了货可以拒付吗?
• 思考: • 出口商-----应意识到单证相符在信用证业
务的重要性.
• 进口商-----应意识到在信用证业务中,不 能以货物和其他非单据的问题拒付。
相关词语
• ——信用证业务集结算和融资为一体,是国际 商业银行的传统业务。
• * * 信用证项下的融资: • 打包放款 • 押汇 • 贴现 • 福费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