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配工程管理职责分工表
工程施工管理岗位表
工程施工管理岗位表一、基本岗位信息岗位名称:工程施工管理人员招聘对象:本科及以上学历,工程管理、土木工程等相关专业工作经验:3年以上工程施工管理经验工作地点:各地项目施工现场二、岗位职责1. 负责项目施工的组织、协调和管理工作,确保施工进度、质量和成本控制;2. 负责项目施工中安全、环保等工作的管理和落实,确保项目施工安全有序进行;3. 负责与设计、采购、施工等相关部门沟通协调,解决项目施工中遇到的问题和难题;4. 负责编制项目施工计划、施工方案、工程预算等工作;5. 负责进行现场巡查和监督,及时发现和解决施工质量问题;6. 负责与业主、监理单位等相关部门沟通协调,确保项目施工按照合同要求进行;7. 负责施工现场人员的管理和培训工作,确保施工人员的安全和劳动保障;8. 负责编制施工日志、施工资料归档等工作,保证施工过程的记录和整理。
三、任职要求1. 本科及以上学历,工程管理、土木工程等相关专业;2. 具有3年以上工程施工管理经验,熟悉施工工艺和施工现场管理流程;3. 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沟通能力和解决问题能力;4. 具有较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责任心,能够承受工作压力;5. 具有工程施工相关资格证书者优先考虑。
四、薪资待遇公司将根据岗位要求和候选人的资历和经验,提供具有竞争力的薪资待遇;另有绩效奖金、年终奖金等福利待遇。
五、发展前景公司注重人才培养和发展,为员工提供广阔的发展空间和晋升机会;岗位优秀者有机会晋升为项目经理或其他管理岗位。
六、招聘方式公司将通过招聘网站、招聘会等渠道进行招聘,欢迎符合条件的人才投递简历;另可通过公司官方网站了解更多岗位信息。
七、其他事项本岗位为全职岗位,需接受公司安排的出差及轮班工作;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有团队精神和积极进取的心态。
经过上述岗位信息的介绍,相信大家对工程施工管理岗位有了更清晰的认识。
希望有志于从事工程领域的人才能抓住机会,踏入这个挑战与机遇并存的领域,共同实现个人发展与公司目标的完美结合。
汉中市新建住宅供配电设施建设管理办法
汉中市新建住宅供配电设施建设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新建住宅供配电设施建设的管理,确保居民的正常生活用电和电网的安全可靠运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陕西省物业管理条例》、《供电营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新建住宅,包括商品住房和各类保障性住房。
第三条本市、县城市规划区内从事新建住宅供配电设施建设与维护的活动,均应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供配电设施是指从上级公共电源网接入点至新建居民小区住户计量装置(含电表和表箱)前和计量装置后房屋内的所有电气配套设施。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五条政府城建规划、住房与城市管理和价格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新建住宅供配电设施建设的监督、管理和服务工作。
第六条市城建规划部门和供电部门负责组织编制《汉中市新建住宅供配电设施建设技术导则(试行)》,技术导则包括新建居民小区住户计量装置(含电表和表箱)后及房屋内的电气设施的建设标准。
第七条市价格主管部门负责依据我市新建住宅供配电设施建设成本和实际,核定从上级公共电源网接入点至新建居民小区住户计量装置(含电表和表箱)前供配电设施建设费收费标准,并报省价格主管部门备案。
负责依据本市新建住宅供配电设施建设成本的变动,调整新建住宅供配电设施建设费收费标准。
第八条政府住房与城市管理部门负责配合和协调供电部门做好新建住宅供配电设施的建设和运行维护。
第九条供电部门负责从上级公共电源网接入点至新建居民小区住户计量装置(含电表和表箱)前供配电设施的建设管理。
第十条新建住宅开发建设单位负责住户计量装置(电度表)后电气配套设施的建设。
第三章建设标准第十一条新建住宅供配电设施按照《汉中市新建住宅供配电设施建设技术导则(试行)》的要求,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建设、统一管理。
第十二条新建住宅供配电设施用房和项目建设范围内电缆沟道由项目建设单位提供。
供配电设施的建设安装与新建住宅建设项目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投入使用。
职责划分表
机电部部长 全面负责项目部机械、电气的管理工作。 电工 负责对项目部现场及驻地的用电设备进行检查、维修及保养工作。
机械维修员 负责现场施工机械的检查、维修及保养工作。 物资部部长 负责项目部物资的采购及管理工作。 采购员 负责项目部材料的采购及验收工作。
仓库保管员 负责进场材料的登记、保管及发放等工作。 工经部部长 预算员 负责项目部责任成本分析、验工计价和劳务队伍合同的签订及管理 等工作。 协助部门领导做好本部门的日常管理工作。
Hale Waihona Puke 24 25办公室主任 负责经理部人事、劳资、对外交往、对外宣传及接待工作。 干事 协助本门领导做好办公室的日常管理工作。
岗位
安质部部长 编制项目部的安全质量保证体系,加强现场安全、质量的监控。 质检员 安全员 参与项目部质保体系及管理制度的编制,负责各项工序的质量检查 与报验工作。 参与项目部安保体系及管理制度的编制,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监控 工作。
财务部部长 负责项目部日常财务的管理工作和项目部成本监控。 会计员 协助部门领导做好项目部的财务管理工作。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主要职责 受公司领导委托,全面负责项目部的各项管理工作,为安全、质量 项目经理 生产第一责任人。 在公司党委的领导下,负责项目部党工建设工作,抓好党风廉政建 项目书记 设,落实党风责任。 协助项目经理抓好项目的工期、进度、安全、质量及成本管理工作 项目副经理 。 项目总工程 全面负责项目经理部的施工技术管理和科研管理工作,行使技术领 师 导职权,并承担技术责任。 负责项目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运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总体策 安全总监 划与实施。 负责工程部的日常管理工作,并组织进行施组、方案、日常交底的 工程部部长 编制等技术工作。 参与施组、方案的编制工作,对各项施工工序进行交底并进行现场 技术员 指导及监控。 测量员 试验员 资料员 负责测量方案的编制、日常测量放样及测量仪器的保管。 负责试验检测方案的编制、日常试验检测及试验仪器的保管工作。 负责工程部日常资料的收集及管理工作。
配电工程居配运行维护方案
配电工程居配运行维护方案一、概述1.1 目的本方案旨在对配电工程的运行维护进行全面规范,保障配电系统的安全、可靠、经济运行,延长设备的使用寿命,提高电气设备的利用率,保障用户的用电需求。
1.2 适用范围本方案适用于配电工程系统的运行维护管理,涵盖了配电设备的日常巡检、定期维护、故障处理、设备更新等内容。
二、配电工程运行维护内容2.1 日常巡检(1)配电设备的外观检查,包括检查设备是否有损坏、松动等情况;(2)设备的运行状态检查,如检查开关是否正常、电缆是否有异常放热等;(3)检查设备周围环境,如检查有无积水、杂物等影响设备安全运行的情况;(4)防护装置的检查,如检查断路器、漏电保护器等是否正常运行。
2.2 定期维护(1)定期对电气设备进行清洁和润滑,保证设备运行的顺畅;(2)定期对电气设备进行检修,如对开关进行清扫、紧固,确保设备的可靠性;(3)定期进行电气设备的绝缘测试,保证设备的安全可靠;(4)定期对配电设备进行热负荷测试,确保设备的使用安全;(5)定期进行电气设备的散热检查,确保设备的稳定运行。
2.3 故障处理(1)及时对配电设备故障进行排查,找到故障原因并予以处理;(2)在发生故障时,及时制定紧急的应急措施,保证用电的正常供应。
2.4 设备更新(1)根据设备的使用年限和技术状况,定期对配电设备进行更新换代;(2)对于老化、损坏的设备及时更换,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行。
三、配电工程运行维护管理3.1 管理制度建立(1)建立配电工程的运行维护管理制度,规范配电设备的使用和维护;(2)制定相关的管理规定和流程,明确各级责任人的职责和工作任务。
3.2 人员管理(1)配备专业的配电工程人员,具备相关的技术和工作经验;(2)定期组织员工的培训和技术交流,提高员工的技术水平和工作效率。
3.3 设备档案管理(1)建立设备档案,记录配电设备的型号、使用年限、维护记录等信息;(2)建立设备的维护清单,规划设备的定期维护和检修计划。
《江苏省新建居住区供配电工程管理办法》
《江苏省新建居住区供配电工程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新建居住区(含商住两用,下同)供配电工程管理,规范工作流程,明确工作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新建居住区供配电工程(以下简称“居配工程”)由供电公司按照原江苏省经贸委、建设厅颁布的《居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标准》(dgj32/j11-xx)统一建设,其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和行业有关规定要求。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各供电公司按照《江苏省新建居住区供配电工程价格管理暂行办法》(苏价工【xx】号414文)执行的新建居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
第二章管理流程第四条工程设计(一)新建居住区供电方案确定后,由各供电公司生产技术部办理设计委托。
负责设计的单位应具备相应电压等级的电力设计资质,由省公司招投标管理中心统一招标确定。
(二)设计单位应在接到“居配工程”设计委托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设计任务,提交施工图纸和工程概(预)算。
(三)生产技术部门在收到工程设计资料后10个工作日内组织设计审查,营销部、发展策划部、调度中心、配电运检中心等单位参加。
(四)设计审查通过后,设计单位应提供土建施工要求的图纸,由营销部门向开发商提出。
施工、监理单位“居配工程”的施工、监理单位,由省公司招投标管理中心统一招标确定。
第五条设备招标“居配工程”的高、低压电气设备、线材、杆材、电缆附件、电能表、居民集中表箱、集中抄表装置等物资,由各供电公司生产技术部组织编制需求计划,按月度打包上报省公司招标,由省公司物资部集中配送。
第六条工程实施各供电公司生产技术部负责“居配工程”的工程管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国家、地方和行业有关规定,科学组织,文明施工,保证项目的安全、质量、进度。
第七条工程验收“居配工程”施工结束后,由各供电公司生产技术部组织验收,配电运行单位、营销部、设计、监理、施工、设备厂商等单位参加。
第八条工程结算(一)施工单位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工程结余物资的退料手续;各供电公司物流分中心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工程物资结算工作并向财务资产部提供工程物资清单,由财务资产部支付配送物资费用。
新建居住区供配电工程管理办法(试行)
新建居住区供配电工程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为进一步规范新建居住区(含商住两用,下同)供配电工程统筹管理,保障居住区业主安全、可靠用电,特制定本办法。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智能电网发展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2016〕14号)和《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居住区供配电工程建成后形成的资产应移交供电企业,由供电企业统筹管理新建居住区内供配电设施、智能家居和水、电、气集采集抄设施的标准化建设、运维、抢修及更新改造等工作。
新建居住区供配电工程(以下简称“居配工程”)是指电网电源点起至居民电能计量装置以及低压供电公建设施的产权分界处止的电气工程,分为规划红线外接入工程和规划红线内受电工程两部分,不适用于居住区内高压供电客户。
接入工程部分指电网电源点起至规划红线处(可延伸至红线内公用开闭所)的供配电设施,由房地产开发单位按概(预)算向供电企业预交工程费用,在供电企业招标确定的范围内委托设计、施工、监理和物资供应单位实施;供电企业负责管理并向实施单位结算费用,具体参照《江苏省电力公司业扩全过程管理实施细则》(苏电营〔2013〕356号)执行。
受电工程部分指规划红线内计量装置以上部分的供配电设施,由房地产开发单位委托具备资质的单位实施建设或委托供电企业负责建设全过程服务工作;省公司负责供电方案审核、设计审查、竣工验收等环节的具体实施。
居配工程建设应符合省经贸委、建设厅颁布的《居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标准》(DGJ32/J11-2005)及其他国家、地方、行业相关标准。
第二章管理职责省公司营销部作为居配工程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牵头组织,运维检修部、发展策划部、调控中心、信通公司参与,设立居配工程项目管理办公室,组织红线内受电工程的供电方案审核、设计审查、竣工验收等关键节点的实施。
省公司运维检修部负责检查、指导、监督各供电公司居配工程管控质量;负责制订完善新建居住区供配电设施规划设计导则和标准作业卡。
市公司营销部门负责受理新建居住区用电咨询、申请及装表接电;负责组织相关部门进行现场勘查、供电方案初审并报省公司,审批通过后答复正式供电方案;负责牵头组织居配工程的中间检查,并配合省公司开展竣工验收等工作。
工地人员配备与职责分工
工地人员配备与职责分工工地是建筑行业中不可或缺的一环,它是建筑工程的实施地点,也是各种建筑活动的现场。
在每个工地上,人员配备和职责分工是确保施工顺利进行的重要因素之一。
一、项目经理项目经理是工地中最高层级的管理者,他负责监督和管理整个工程项目。
他需要具备较高的管理能力和专业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并且能够协调各方面的资源,保证项目的顺利进行。
项目经理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工程目标、制定项目计划、监督工程进度、协调各方合作,以及解决各种施工中的问题。
二、技术员技术员是工地上不可或缺的一员,他负责技术文件的解读和编制,协助项目经理完成各项技术工作。
技术员需要掌握相关的技术知识,例如测量、施工工艺以及各种施工设备的使用方法等。
他还需要与设计部门和监理部门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解决技术难题,确保施工的质量和进度。
三、职工职工是工地上最底层的工作人员,他们是直接参与施工的人员。
职工的数量和种类要根据工程项目的规模和要求来确定。
例如,大型建筑工地需要大量的砌筑工、钢筋工、木工等,而小型工地则可以减少职工数量。
职工的职责是按照工作任务和施工图纸要求完成具体的施工工作,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
四、安全员安全员是保障工地施工安全的重要角色,他的职责是负责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
他需要制定安全管理计划,监督工地施工现场的安全状况,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安全员还需要组织职工进行安全培训,提高职工们的安全意识,避免发生事故。
五、材料员材料员是负责物资采购和管理的工作人员。
他需要根据工程需要,及时购买所需的各种建筑材料,并进行入库和出库管理。
材料员还需要与供应商保持联系,及时解决采购和供应中的问题,确保施工的顺利进行。
以上只是对工地人员的一些基本职责分工的介绍,实际工地的人员配备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除了上述人员外,还有一些其他角色对工地的顺利进行也起着重要的作用,例如质检员、机械操作员等。
每个角色都有自己的职责和工作内容,只有各尽其责,相互配合,才能确保工地的施工质量和进度。
江苏省新建居住区供配电工程管理办法
新建居住区供配电工程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新建居住区(含商住两用,下同)供配电工程管理,规范工作流程,明确工作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新建居住区供配电工程(以下简称“居配工程”)由供电公司按照原江苏省经贸委、建设厅颁布的《居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标准》(DGJ32/J11-2005)统一建设,其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和行业有关规定要求。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各供电公司按照《江苏省新建居住区供配电工程价格管理暂行办法》(苏价工【2009】号414文)执行的新建居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
第二章管理流程第四条工程设计(一)新建居住区供电方案确定后,由各供电公司生产技术部办理设计委托。
负责设计的单位应具备相应电压等级的电力设计资质,由省公司招投标管理中心统一招标确定。
(二)设计单位应在接到“居配工程”设计委托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设计任务,提交施工图纸和工程概(预)算。
(三)生产技术部门在收到工程设计资料后10个工作日内组织设计审查,营销部、发展策划部、调度中心、配电运检中心等单位参加。
(四)设计审查通过后,设计单位应提供土建施工要求的图纸,由营销部门向开发商提出。
施工、监理单位“居配工程”的施工、监理单位,由省公司招投标管理中心统一招标确定。
第五条设备招标“居配工程”的高、低压电气设备、线材、杆材、电缆附件、电能表、居民集中表箱、集中抄表装置等物资,由各供电公司生产技术部组织编制需求计划,按月度打包上报省公司招标,由省公司物资部集中配送。
第六条工程实施各供电公司生产技术部负责“居配工程”的工程管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国家、地方和行业有关规定,科学组织,文明施工,保证项目的安全、质量、进度。
第七条工程验收“居配工程”施工结束后,由各供电公司生产技术部组织验收,配电运行单位、营销部、设计、监理、施工、设备厂商等单位参加。
第八条工程结算(一)施工单位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工程结余物资的退料手续;各供电公司物流分中心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工程物资结算工作并向财务资产部提供工程物资清单,由财务资产部支付配送物资费用。
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移交管理办法(试行)
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移交管理办法(试行)沭电字,2012,36号关于印发《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移交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公司各单位:为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的有关要求~规范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移交工作~理顺各环节业务流程~切实提高供电服务质量~经研究~制定《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移交管理办法,试行,》~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移交管理办法二〇一二年五月四日主题词:电力设施管理办法通知临沭县供电公司办公室二〇一二年五月四日印发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移交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切实提高居民客户供电服务质量~加快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移交~理顺各环节业务流程~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符合以下条件的临沭县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资产移交业务:1、2012年5月1日以前建成入住的小区,2、沭价费发[2012]6号文件中规定供配电设施由建设单位按一户一表配置标准自行建设的小区。
第二章成立组织第三条成立领导小组组长陈琳成员赵方龙张明明高贵熙潘红郭明王玉鹏胡怀源王红梅第四条成立移交办公室~办公室挂靠营销部主任张明明成员胡怀源王红梅季春玉郭伟赵玉波刘军其他供电所长第三章职责分工第五条营销部是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资产移交工作的牵头管理部门~负责工作的组织和协调~牵头相关制度标准的起草、编制工作~负责本办法执行情况的监督考核。
第六条移交办负责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技术标准的执行~组织现场勘查~确定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方案及组织工程验收工作~有关合同协议签订、设备清单审核等工作~组织各供电所、抄表中心、电厂部分人员开展小区供配电设施资产移交工作。
第七条各供电所、抄表中心、电厂部分人员是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资产移交工作的具体实施单位~负责定期开展辖区内自建住宅小区调查摸底~有关设备清单确定等工作~第八条供电所、抄表中心负责相关设备投运后的生产运行管理和营业管理。
第九条生产技术部、农电部负责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技术标准、施工工艺的把关审核~参与工程验收等工作。
江苏省电力公司新建居住区供配电工程服务管理办法
江苏省电力公司新建居住区供配电工程服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居住区(含商住两用,下同)供配电工程管理,提高为客户服务水平,保证供用电安全,依据省物价局颁发的《江苏省新建居住区供配电工程价格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新建居住区供配电工程服务包括居住区供配电设施的建设、运行、维护、抢修、更新改造等内容.新建居住区供配电工程建设是指从电网电源点起至居民电能计量装置(含表箱、电表)以及低压供电公建设施的产权分界处止的电气工程建设,包括供配电设施的设计、材料和设备购置、安装、调试等.注:居住区公建电气设施产权分界处,见附录五。
第三条居住区供配电工程服务费(以下简称:工程服务费)由供电公司按照省、市价格管理部门的规定向居住区建设单位统一收取、集中管理、统筹使用。
居住区供配电工程建成后由供电公司负责供配电设施日常运行、维护、抢修和更新改造。
第四条居住区供配电工程由供电公司按照省经贸委、建设厅颁布的《居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标准》(DGJ32/J11-2005)统一建设,其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要求。
第五条新建居住区供配电工程的设计、物资采购、施工、监理等实行招投标制和工程建设监理制。
第六条本办法适用于江苏省电力公司所属各级供电公司.第二章市、县供电公司管理部门职责第七条营销部门负责受理新建居住区用电咨询和申请、收取工程服务费及装表接电.负责组织相关部门进行现场勘查,组织公司供电方案审查会,经审定后,向居住区工程建设单位答复正式供电方案;负责牵头办理与居住区建设单位签订《居住区供配电工程服务协议》的手续;负责核实居住区最终供电计费建筑面积、收取居住区供配电工程服务费;负责居住区供配电设施产权分界处以下的用户电气工程的设计审查、竣工验收。
第八条生产技术部、配电运检中心负责本单位居住区供配电工程建设全过程管理工作,包括设计、施工、验收、监理、送电等;负责居住区供配电设施建成后的运行维护、应急抢修、备品备件、供电可靠性、电能质量等专业管理工作;参与供电方案的现场勘查与制定;参与签订《居住区供配电工程服务协议》。
居配工程管理流程图
附件1居配工程管理流程图1、市(县)公司营销部受理房产开发单位小区申请。
2.1~2.2市(县)公司营销部牵头组织,发展策划部、运维检修部、调控中心相关人员参加,开展联合勘察。
市(县)公司营销部召开供电方案初审会,对初审通过的供电方案组织相关部门及公司领导会签后,上报至省公司居配办。
3、省公司居配办组织开展供电方案审核,并将审核意见返回地市公司。
4、市(县)公司营销部书面答复房产开发单位供电方案,牵头组织运维部、物资供应中心签订服务协议,按工程规模预收费用。
5、市(县)公司营销部项目立项。
6、市(县)公司运维检修部上报设计需求。
7、市(县)公司运维检修部委托设计单位,签订设计合同,组织设计。
8.1~8.2市(县)公司营销部牵头,运维检修部负责组织各专业部门进行设计初审,确定预算,市(县)公司将设计资料、设计审查标准作业卡通过电子邮件或共享网盘等方式上报省公司居配办。
9、省公司居配办对照设计审查标准作业卡组织开展设计审查,并将审查意见返回。
10、市(县)公司营销部按工程预算总额的80%收取第二次费用。
11、市(县)公司运维检修部报送施工、监理、物资需求,确定后签订合同。
12、物资服务单位(部门)确定承包商,组织物资采购、仓储、配送。
13.1~13.2、市(县)公司运维检修部组织营销部、设计、施工、监理、房产开发单位共同参与居住区供配电工程施工交底。
统筹协调规划红线外接入工程与规划红线内受电工程同步开展。
14、市(县)公司运维检修部核查工程开工资料,将开工资料通过电子化档案、电子邮件或共享网盘等方式上报省公司居配办备案。
15、市(县)公司运维检修部中间检查受理。
16.1~16.2市(县)公司运维检修部组织对工程进行中间检查。
17、市(县)公司营销部受理竣工报验资料。
18.1~18.2、市(县)公司运维检修部组织,营销部参与对递交材料及工程现场情况进行初步检查和详细核对。
待确认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后,及时推送竣工验收申请至省公司居配办。
居配工程管理职责分工表
附件2
居配工程管理职责分工表
《新建居住区供配电设施规划设计导则补
充规定》(苏电运检〔2016〕501号)
其他相关技术标准
行)》(苏电营〔2016〕481号)
《电力用户业扩工程技术规范》(DB32/T 1088-2007)
省公司“十三五”电网规划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快配电网建设改Array 2007
《35kV及以下客户端变电所建设标准》
DGJ32/J14-2007
《江苏省新建居住区用电信息采集施工图典型设计》苏电营【2011】1432号
《新建居住区电能计量箱典型设计》
《用电计量箱技术标准》Q/GDW-10-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 50052-2009《3~110kV高压配电装置设计规范》GB
50060-2008
《2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GB
50053-2013。
居配工程竣工验收方案
居配工程竣工验收方案一、总则为了确保居配工程建设质量,提供优质的居住环境,保障业主的权益,制定本方案。
二、适用范围本方案适用于居配工程的竣工验收,包括住宅小区、楼栋、房屋内的装修和配套设施等。
三、验收主体1. 建设单位:负责居配工程的建设、管理和整体质量;2. 监理单位:负责居配工程的监督和检查;3. 施工单位:负责居配工程的具体施工工作;4. 业主代表:代表业主参与竣工验收;5. 相关部门:负责对居配工程进行技术和安全质量检查。
四、竣工验收程序1. 建设单位向监理单位递交竣工验收申请;2. 监理单位组织验收组成员进行竣工验收;3. 验收组成员依据相关验收标准进行验收;4. 编制竣工验收报告,包括验收结论和质量问题清单;5. 建设单位对质量问题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再次申请验收;6. 监理单位进行复验,并出具最终验收报告;7. 完成竣工验收手续,移交给物业管理。
五、竣工验收内容1. 建筑质量:包括结构、建筑材料、防水、隔音等方面的质量;2. 装修质量:包括墙面、地面、天花板、门窗、卫浴等方面的质量;3. 设施设备:包括消防设施、电梯、给排水、暖通空调等方面的质量;4. 公共配套:包括照明、绿化、道路、停车场等方面的质量。
五、验收标准1. 建筑质量验收标准:依据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进行验收;2. 装修质量验收标准:依据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进行验收;3. 设施设备验收标准:依据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进行验收;4. 公共配套验收标准:依据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进行验收。
六、质量问题整改1. 建设单位对质量问题进行整改,并按要求提供整改资料;2. 监理单位负责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和复验;3. 整改合格后方可进行竣工验收。
七、竣工验收报告1. 竣工验收报告应包括验收结论、质量问题清单以及整改情况;2. 验收结论应分为合格、合格可以接收、不合格等;3. 质量问题清单应具体列出每一条质量问题,并附上相应的整改要求;4. 整改情况应详细记录每一条质量问题的整改情况及整改资料。
新建居住区供配电工程管理办法(试行)
新建居住区供配电工程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新建居住区(含商住两用,下同)供配电工程统筹管理,保障居住区业主安全、可靠用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智能电网发展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2016〕14号)和《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居住区供配电工程建成后形成的资产应移交供电企业,由供电企业统筹管理新建居住区内供配电设施、智能家居和水、电、气集采集抄设施的标准化建设、运维、抢修及更新改造等工作.第三条新建居住区供配电工程(以下简称“居配工程")是指电网电源点起至居民电能计量装置以及低压供电公建设施的产权分界处止的电气工程,分为规划红线外接入工程和规划红线内受电工程两部分,不适用于居住区内高压供电客户。
第四条接入工程部分指电网电源点起至规划红线处(可延伸至红线内公用开闭所)的供配电设施,由房地产开发单位按概(预)算向供电企业预交工程费用,在供电企业招标确定的范围内委托设计、施工、监理和物资供应单位实施;供电企业负责管理并向实施单位结算费用,具体参照《江苏省电力公司业扩全过程管理实施细则》(苏电营〔2013〕356号)执行。
第五条受电工程部分指规划红线内计量装置以上部分的供配电设施,由房地产开发单位委托具备资质的单位实施建设或委托供电企业负责建设全过程服务工作;省公司负责供电方案审核、设计审查、竣工验收等环节的具体实施。
第六条居配工程建设应符合省经贸委、建设厅颁布的《居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标准》(DGJ32/J11—2005)及其他国家、地方、行业相关标准。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七条省公司营销部作为居配工程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牵头组织,运维检修部、发展策划部、调控中心、信通公司参与,设立居配工程项目管理办公室,组织红线内受电工程的供电方案审核、设计审查、竣工验收等关键节点的实施.第八条省公司运维检修部负责检查、指导、监督各供电公司居配工程管控质量;负责制订完善新建居住区供配电设施规划设计导则和标准作业卡.第九条市公司营销部门负责受理新建居住区用电咨询、申请及装表接电;负责组织相关部门进行现场勘查、供电方案初审并报省公司,审批通过后答复正式供电方案;负责牵头组织居配工程的中间检查,并配合省公司开展竣工验收等工作。
居配工程管理流程图
附件1居配工程管理流程图1、市(县)公司营销部受理房产开发单位小区申请。
2.1~2.2市(县)公司营销部牵头组织,发展策划部、运维检修部、调控中心相关人员参加,开展联合勘察。
市(县)公司营销部召开供电方案初审会,对初审通过的供电方案组织相关部门及公司领导会签后,上报至省公司居配办。
3、省公司居配办组织开展供电方案审核,并将审核意见返回地市公司。
4、市(县)公司营销部书面答复房产开发单位供电方案,牵头组织运维部、物资供应中心签订服务协议,按工程规模预收费用。
5、市(县)公司营销部项目立项。
6、市(县)公司运维检修部上报设计需求。
7、市(县)公司运维检修部委托设计单位,签订设计合同,组织设计。
8.1~8.2市(县)公司营销部牵头,运维检修部负责组织各专业部门进行设计初审,确定预算,市(县)公司将设计资料、设计审查标准作业卡通过电子邮件或共享网盘等方式上报省公司居配办。
9、省公司居配办对照设计审查标准作业卡组织开展设计审查,并将审查意见返回。
10、市(县)公司营销部按工程预算总额的80%收取第二次费用。
11、市(县)公司运维检修部报送施工、监理、物资需求,确定后签订合同。
12、物资服务单位(部门)确定承包商,组织物资采购、仓储、配送。
13.1~13.2、市(县)公司运维检修部组织营销部、设计、施工、监理、房产开发单位共同参与居住区供配电工程施工交底。
统筹协调规划红线外接入工程与规划红线内受电工程同步开展。
14、市(县)公司运维检修部核查工程开工资料,将开工资料通过电子化档案、电子邮件或共享网盘等方式上报省公司居配办备案。
15、市(县)公司运维检修部中间检查受理。
16.1~16.2市(县)公司运维检修部组织对工程进行中间检查。
17、市(县)公司营销部受理竣工报验资料。
18.1~18.2、市(县)公司运维检修部组织,营销部参与对递交材料及工程现场情况进行初步检查和详细核对。
待确认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后,及时推送竣工验收申请至省公司居配办。
居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居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一、项目背景居配工程是指对居住区域进行装饰装修施工的工程,旨在为居民提供舒适、宜居的居住环境。
本项目位于城市郊区,总占地面积约100亩,规划建设包括多栋住宅楼和相关配套设施,涉及建筑、电气、给排水、暖通等专业工程。
二、项目目标1. 完成项目施工周期预算为12个月。
2. 保证工程质量,不影响周边环境和居民生活。
3. 控制项目成本,确保达到预算金额。
4. 安全施工,确保工程现场无事故发生。
三、施工组织设计1. 组织架构项目设立由项目经理、设计师、施工队长、技术员等组成的项目管理团队,负责项目的整体规划、监督和协调工作。
另外,设立专门负责施工现场管理的施工部门,由工程部主管和工程员组成,协助项目管理团队进行实施。
2. 工期计划根据项目总工程量和进度要求,编制详细的工程计划,确定各项工作的开始和结束时间。
严格按照计划执行,定期进行检查和评估,及时调整工期进度,确保按时完成工程。
3. 施工队伍招聘经验丰富、技术过硬的施工队伍,确保能够按照设计要求进行施工。
组建由熟练工人和技术员组成的团队,实行班组长制度,保证工作有序进行。
4. 施工方案根据设计图纸和规范要求,编制详细的施工方案,确定施工方法、工序和施工工艺,以及施工所需的材料和设备。
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方案进行操作,确保施工质量和进度。
5. 安全管理制定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落实安全措施,加强安全教育和培训。
设立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对不符合安全标准的行为进行整改,确保施工现场安全。
6. 质量管理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和规范进行施工,建立质量检查制度,监督施工过程中的质量问题,及时处理并进行整改。
设立质量验收部门,对成品进行质量检查,确保工程质量达标。
7. 成本控制编制详细的成本预算和工程量清单,设立专门负责成本控制的部门,监督和管理项目的经济支出。
定期进行成本核算,及时调整成本预算,确保项目不超支。
8. 环保措施严格遵守环境保护法规,制定环保管理规定,建立环保责任制,确保施工过程中不对环境造成污染。
工程管理制度职责明细
工程管理制度职责明细一、总则工程管理制度是规范工程管理工作流程,明确管理职责和权限的重要制度,是保证工程项目顺利进行的基础。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工程项目管理人员,包括工程经理、项目经理、工程主管等。
二、职责明细1. 工程经理(1)负责制定工程项目的总体规划和目标,并组织实施;(2)协调沟通项目各相关部门之间的工作,确保项目进度正常;(3)负责编制工程项目的预算和计划表,监控项目费用控制;(4)负责处理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突发事件和问题,及时调整处理方案;(5)负责对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质量管理和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6)管理项目人员的工作任务分配和工作进度,确保团队高效运转;(7)负责与客户、供应商等相关方进行沟通协调,解决项目中出现的问题;(8)协助公司领导对工程项目进行评估和总结,提出改进建议。
2. 项目经理(1)负责制定具体的工程项目实施方案,并确定分阶段的工作重点;(2)协调项目内部各部门之间的工作,保证项目进度顺利推进;(3)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各项事务处理工作,确保项目顺利推进;(4)负责对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质量和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5)管理项目团队的工作人员,负责工作任务分配和协调,确保工作效率;(6)及时向上级汇报项目进展情况,提出项目问题和解决方案;(7)负责处理项目合同变更和索赔处理等工作;(8)与客户、供应商等相关方进行沟通协调,解决项目中出现的问题。
3. 工程主管(1)负责指导和协调工程项目的实施工作,保证项目顺利进行;(2)负责监督项目中施工过程,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规范要求;(3)负责协调项目中涉及的各个工种之间协作工作;(4)组织项目相关的技术交底、培训等工作,提高团队整体素质;(5)监督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施工过程安全有序;(6)解决施工现场遇到的技术难题和纠纷;(7)负责向上级汇报项目进展情况,及时提出问题和解决方案;(8)负责工程项目的验收工作,并及时整理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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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居配工程管理职责分工表
《新建居住区供配电设施规划设计导则补
充规定》(苏电运检〔2016〕501号)
其他相关技术标准
行)》(苏电营〔2016〕481号)
《电力用户业扩工程技术规范》(DB32/T 1088-2007)
省公司“十三五”电网规划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快配电网建设改Array 2007
《35kV及以下客户端变电所建设标准》
DGJ32/J14-2007
《江苏省新建居住区用电信息采集施工图典型设计》苏电营【2011】1432号
《新建居住区电能计量箱典型设计》
《用电计量箱技术标准》Q/GDW-10-
J187-2012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 50052-2009《3~110kV高压配电装置设计规范》GB
50060-2008
《2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GB
50053-2013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 50054-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