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装备临床使用安全监测与风险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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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装备临床使用安全监测与风险报告制度为加强医学装备临床使用安全,降低使用风险,保障患者生命安全,根据卫生部﹤﹤医疗器械临床使用安全管理规范﹥﹥制定本制度,本制度所指医学装备包含生命支持类、急救类、辐射类、植入类、灭菌类和大型医用设备等医学装备。
1.资产装备办定期、不定期组织医护人员培训学习医学装备相关知
识、了解各种装备性能、操作程序及操作注意事项,并根据培训内容组织医学装备相关知识、性能、操作程序考试,检查培训效果,监督使用科室必须严格按相关操作规定使用装备,使用科室对医学装备应有专人负责保管、日常保养、消毒;
2.使用科室每天应检查装备是否完好,并做好记录,如发现装备异
常,应立即停止使用,报医务部并报资产装备办维修部门检查维修;
3.对配有蓄电池的装备,使用科室应定期放电、充电,是蓄电池处
于良好状态;
4.资产装备办维修人员应根据﹤﹤中南大学湘雅医院医学装备维修
保养工作制度﹥﹥及医学装备使用、保养规范要求对质量安全性能、状态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保养,做好记录,进行分析和风险评估,发现隐患应立即通知使用科室停止使用并报医务部,装备按医院医学装备维修保养工作制度规定进行维修,并根据分析和评估结果决定是否在全院发布风险预警;
5.定期检测医学装备(包括生命支持类、急救类、植入类、辐射类、
灭菌类和大型医用设备)的各项技术指标(国家有检测规定的装备按国家规定执行),做好检测记录,进行分析和风险评估,对存在安全问题、性能指标不合格的装备应立即通知使用科室停止使用并报医务部,并根据分析和评估结果决定是否在全院发布风险预警,装备按医院相关工作制度规定进行处理;
6.为早期发现、预防风险,资产装备办根据医学装备定期、不定期
检查及检测记录,评价使用科室装备管理、维护保养工作情况,对按规定日常管理医学装备工作到位、装备维护好的使用科室,上报医院通报表扬,日常管理、装备维护不好的使用科室给予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