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露一些融资骗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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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者报告:揭露一融资骗局
说起融资,不得不提到深圳.在著名的深南大道上,耸里着无数的写字楼,而当中又藏着大大小小的投资公司,顾问公司成千上万家.他们当中有实实在在做事的的公司,当然也有不法之徒滥竽充数混在其中,打着某某财团,某某基金之名,干净各种骗人的钩当,所以,用龙蛇混杂来形容深圳一点也不夸张,但今天,我们要谈的是一些投资公司借鸡下蛋的操作手段,而并非单一的谈论皮包公司骗人的手段.
大部分的投资担保公司,在融资过程中扮演的只不过是中介的角色,真正自己持资金投资的投资公司少之又少,国内能叫得出名字来的屈指可数,但是,如果有一天某投资顾问公司的人告诉你说,他们有数亿美圆的资金正在寻求项目投资,你能相信吗?今天我就来说一个真实的案例。
某投资公司称其即将有数亿美圆的托管基金到帐,固在国内寻求投资额在1000万-4亿人民币的的项目,将该笔资金用固定回报的方式贷出去,年息8%左右,从表面上看,这样的的消息并没有什么不妥之处,但如果你了解了整个事件的操作背景以及方法以后,恐怕你就不会那么想了.那么今天我就全方位的讲一下这种操作方式的操作背景和方法,让融资者有一个更全面的了解,也让融资者在决策时可以做更全面的考虑。
操作背景:某投资公司了解到境外某财团有意向中国大陆地区投资数亿美圆,于是该投资公司高层开始积极地与外商接触,希望可以拿到该笔资金用与实施国内项目.但是外方要求投资公司出具投资总额10%的银行资金证明,用与证明投资公司的投资实力,但是投资公司根本无法从银行开出如此巨额的资金证明,于是,一张大网撒开了^^^^^
操作方式:投资公司利用本公司的信誉作为诱饵,对外公布消息说本公司有数亿乃至数十亿美元的托管基金正在寻找投资机遇,行业遍布农林牧渔,地产化工等领域,要求项目公司必须具有一定的资金能力,合作的方式多为固定回报式的投资也就是所谓的明投暗贷,消息一出,众多融资人开始摩拳擦掌,跃跃欲试,开始频繁地与投资公司接触,投资公司来者不拒,只要是项目公司具有相当的资金能力都可承诺其相当的投资额度,如此操作,令无数融资者欢天喜地,以为终于看到了希望了,可是他们万万没想到,噩梦才刚刚开始,当融资人大张旗鼓的注册好三资企业后,原本应该到位的资金却迟迟不到,无奈之下,只好每天都打电话催促投资公司早日放款,而得到的回答是:再等几天.融资者无奈呀!只能每天都焦急的等待着那根本就无法到位的资金,下面是投资公司的融资条件,不知道各位能不能看出什么问题来.
1.项目总投资在1000万--4亿人民币之间.
2.项目前期有一定的投入,不能是空壳项目.
3.合作的期限为5年,每年年利率为6%,资金到位前需一次性帖息7.5%,帖息部分,在资金到位前又双方公司持印章将该笔资金共管在广东省某银行,资金到位三天内由项目公司派人配合投资公司解除共管,大家各取所需.
4.项目公司需是三资企业,如若不是需另外成立一个三资企业来操作该笔资金.
5.资金在三资企业成立后七天内到位,资金由资方的财务总监负责专款专用,国家外汇管理局负责监督.
以上是前期谈判中的条件,在正式签定合同的时候,合同中还有以下这一条款:*资金在共管期间,投资公司有权不向项目公司支付利息.
就是以上几点,实际上已经将项目公司牢牢套死
我来解释一下这些条款在实施过程中的意义.
1.项目总投资在1000万--4亿人民币之间.
具笔者了解,目前过内在此资金阶段的融资者最为众多,市场范围大.
2.项目前期有一定的投入,不能是空壳项目.
这样一条投资公司就能保证项目公司确实有一定的资金能力,不会是另一个想借鸡下蛋者.
3.合作的期限为5年,每年年利率为6%,资金到位前需一次性帖息7.5%,帖息部分,在资金到位前又双方公司持印章将该笔资金共管在广东省某银行,资金到位三天内由项目公司派人配合投资公司解除共管,大家各取所需.
每年贴息1.5%五年就7.5%十年就12.5时间越长投资公司能共管的资金就越多,离外方要求的10%就越来越近.按1000万共管75万算,4已就是3000万.
4.项目公司需是三资企业,如若不是需另外成立一个三资企业来操作该笔资金.
假如引资成功,投资公司也需要三资企业的外汇帐户来划款,再者成立三资企业需要大约一个月左右的时间,这样投资公司就有理由把共管的期限延长.
5.资金在三资企业成立后七天内到位,资金由资方的财务总监负责专款专用,国家外汇管理局负责监督.
这是投资公司用于控制风险的唯一方法.
*资金在共管期间,投资公司有权不向项目公司支付利息.
投资公司加上这一条款就意味着:投资公司即使和项目公司合作不成功,利益也有充分的保证,即使最后投资公司引资金计划失败了,只要按照合同中约定的时间,把共管资金一分不少的地归还项目公司即可,项目公司从表面上看没什么直接的损失,知识耽误了一点时间而已,实则不然,银行为了拉存款,短期大额资金利息是很高的,几百万的资金放在银行那么长的时间,怎么也有十多万利息,但是这一部分是属于投资公司的,项目方什么也没有,合同里写的很清楚的哦!
这是很明显的借鸡下蛋之法,但是项目公司往往为了投资公司所承诺的投资而甘愿将自己的资金白白的借给投资公司几十天,这样的行为无疑是融资豪赌,胜率不会比在赌场中押大小要大.
投资公司的内部情况:时间一天天过去了离外方要求10%的资金还遥遥无期,而用于引资的项目也有众多机构,商家再挣夺.引资计划几度接近流产边缘,而这一切,项目公司是不会知道的,该公司一名懂事,成天在北京动用自己能联系到的所有关系网联络着项目的事情.
事情到了如今也该向项目公司坦白了,但是投资公司不会这么做的,项目公司在资金长时间无法到位的情况下也失去了原有的耐心,纷纷要求撤除共管资金,可投资公司的负责人却一再推脱,想争取这最后一点机会和时间.
在笔者离开该公司之时,仍然有项目司不停地同投资公司接触,笔者衷心的劝告融资者:共管并非不可取,选择该方式融资时需慎重考虑到投资公司的资金背景以及融资全景,如果这两个方面考虑不周全,将会白白浪费了自己的时间,甚至上了不法份子的当,给自己带来经济上的损失,而最后自己只能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在这里,我就举一个真实的案例给大家:
北京某投资公司因项目资金资金缺口巨大,求助与深圳一家投资公司,深圳这家投资公司就建议北京这家公司用共管的方式融资,北京这家公司在经过仔细的考虑后决定先共管300万做为第一笔资金,在一切手续法律文件签定以后北京这家公司按照和约回到北京开始注册三资企业,企业注册验资等一系列工作完成后,北京这家公司及时通知了深圳这家公司,可是没想到的是,一直到合同约定的最后期限,这笔资金都没到位,于是他们开始打电话催促深圳这家投资公司,而得到的回答是:深圳这家投资公司最近正在签几个项目,等几个项目一起落定后一次将资金同时打到几个合作公司的帐上去.在得到了这样的回答后,北京的这家公司只好继续耐心的等待,
可是,一晃又是一个多月过去了,这笔资金始终没见到踪影,北京这家公司再也按耐不住了,于是开始调查深圳这家公司用于引资的项目,不查不要紧,一查吓死人,该公司用于引资的项目早已经落入别的公司名下,现在再去谈拿到这个项目机会为不可能,正巧的是这个时候,深圳这家公司的的懂事来到了北京,见到了北京这家公司的负责人,再在三追问下,该懂事终于道出了实情,才能真相浮出水面,而此时此刻,深圳的这家投资公司懂事仍然在北京,争取着这早已经落入其他公司名下的项目,到这个时候还有很多的人融资人被蒙在鼓里,仍然欢天喜地的和这家投资公司接触,而这一消息通过北京这家投资公司传到了深圳公司的项目经理耳朵里后,在公司内部引起了极大的反映,首先几名项目经理为公司的行为感到羞耻,为公司愚弄自己的客户感到气愤伤心,在与公司交涉无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