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队管理制度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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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巡逻大队管理制度范本

治安巡逻大队管理制度范本

治安巡逻大队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治安巡逻大队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提高队伍的快速应对能力和处置能力,提升治安巡逻工作的效率和质量,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治安巡逻大队的组织机构、管理流程、工作职责等方面。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三条治安巡逻大队设立一个队长、副队长、教导员、指挥长和若干巡逻人员组成。

第四条队长是治安巡逻大队的领导人,负责全队的工作组织、协调、督导和决策。

第五条副队长是队长的助手,负责协助队长处理队内事务,并在队长不在时代行职责。

第六条教导员是治安巡逻大队的培训和教育负责人,负责制定培训计划、组织培训和开展教育工作。

第七条指挥长是治安巡逻大队的指挥中心,负责指挥和协调巡逻行动,对指挥员进行指导和培训。

第八条巡逻人员是治安巡逻大队的基层工作力量,负责巡逻任务的执行和治安问题的处置。

第三章工作职责第九条队长的工作职责包括:(一)负责制定治安巡逻工作计划和任务,并组织实施;(二)负责队伍的管理和指导,做好队员的培训、考核和奖惩工作;(三)负责巡逻行动的指挥和协调,解决工作中的疑难问题;(四)负责与相关部门和单位协调配合,保障治安巡逻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四章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第十条治安巡逻人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不得有下列行为:(一)违反法律法规和治安巡逻工作纪律的;(二)以权谋私,搞权色交易或接受贿赂的;(三)泄露治安巡逻工作秘密的;(四)违反队伍纪律和职责规定的。

第五章巡逻行动规范第十一条巡逻行动应坚持以下原则:(一)科学计划、有序进行,确保工作的高效性和安全性;(二)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不得违反执法程序和操作规范;(三)文明执法、礼貌待人,做到公正公平,不得滥用权力和侵犯公民合法权益;(四)及时报告和协调配合,保障信息的畅通和及时性。

第六章奖惩制度第十二条对治安巡逻大队队员的工作成绩和操守表现进行奖励和处罚,建立健全奖惩制度。

具体奖惩办法由队内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并执行。

治安支队管理制度

治安支队管理制度

治安支队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治安支队的管理,保障社会秩序,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法》《公安机关治安管理工作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治安支队是公安机关的直属单位,负责侦查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第三条治安支队的工作任务是在党和国家的领导下,维护社会秩序,打击犯罪活动,保障人民群众的平安幸福。

第四条治安支队实行严格的组织纪律,依法办事,保密工作,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

第五条治安支队的岗位设置、职责分工、内部管理等均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安机关有关管理规定。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六条治安支队的组织架构分为支队领导班子、各科室、各警组、特警队等。

第七条支队领导班子由支队长、政委、副支队长组成,分工协作,指导全体成员开展工作。

第八条各科室包括行政科、情报科、侦查科等,负责治安支队的日常管理和具体工作。

第九条各警组负责分管各类治安案件侦查和处置,严密监督本管辖区域内的治安问题,采取有效措施进行管控。

第十条特警队负责支队的特种应用任务,如大型活动保卫、突发事件处理等。

第三章职责分工第十一条支队领导班子负责支队的全面工作,监督检查各科室、各警组和特警队的工作进展。

第十二条行政科主要负责支队的日常行政管理工作,包括人事管理、后勤保障、档案管理等。

第十三条情报科负责搜集、整理、分析和报送有关社会治安信息,及时发现犯罪线索,为侦查和打击犯罪提供情报支持。

第十四条侦查科主要负责侦破各类刑事案件,策划和组织打击犯罪活动。

第十五条各警组负责治安警务工作,维护辖区内的社会治安秩序,依法开展打击违法犯罪活动。

第十六条特警队负责特警任务,包括应急处置、重大活动保卫等特种任务。

第四章内部管理第十七条治安支队实行严格的内部管理制度,各成员必须遵守支队的各项管理规定,服从领导,保守秘密,严守纪律。

治安巡逻大队管理制度范本

治安巡逻大队管理制度范本

治安巡逻大队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治安巡逻大队的管理工作,提高巡逻工作效率,维护社会治安秩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制度,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治安巡逻大队是负责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的专业队伍,属于公安机关的一部分,依法行使巡逻勤务职权。

第三条治安巡逻大队的主要任务是巡逻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及时发现和制止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安宁。

第四条治安巡逻大队的管理原则是依法、公正、效率、规范、人性化。

第五条治安巡逻大队的管理职责由大队领导负责,包括制定工作计划、组织指导巡逻工作、分配任务、督促检查等。

第六条治安巡逻大队应当加强与有关部门的配合,积极开展联合巡逻、联合执法等工作,共同维护社会治安秩序。

第七条治安巡逻大队应当加强自身队伍建设,提高队员的素质和能力,确保开展巡逻工作的效果。

第二章组织架构及职责分工第八条治安巡逻大队设有队长、副队长、指导员、干事等职位,具体职责如下:(一)队长:负责全面组织、指导和管理巡逻工作,制定工作计划和任务分配,负责队伍的训练和考核等。

(二)副队长:协助队长工作,负责队伍的日常管理和巡逻任务的落实,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问题等。

(三)指导员:负责指导队员开展巡逻工作,组织培训和演练,提高队员的技能和素质。

(四)干事:负责执行队长和副队长的指令,协助完成巡逻任务,负责队伍的装备和车辆的维护等。

第九条治安巡逻大队可以根据工作需要设立多个巡逻小组,每个小组由一名指导员带领,负责巡逻工作。

第三章巡逻工作要求第十条治安巡逻大队的巡逻工作应当按照下列要求进行:(一)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依法履行巡逻职责,严禁违法乱纪行为。

(二)保持良好的工作纪律,严守保密制度,不得泄露巡逻工作涉及的信息。

(三)具备较强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熟悉巡逻工作流程和操作规程。

(四)配备必要的装备和工具,保证巡逻工作的顺利进行。

(五)认真记录巡逻情况,准确填写巡逻日志和报告,在遇到重大警情和突发事件时及时上报。

社区治安义务巡逻队的管理制度

社区治安义务巡逻队的管理制度

社区治安义务巡逻队的管理制度1. 前言社区治安义务巡逻队是为了维护社区安全、促进居民安定而设立的一支自己乐意参加巡逻工作的队伍。

为了保证巡逻工作的高效有序进行,订立本管理制度,明确巡逻队的组织结构、职责分工、管理流程等相关事项。

2. 组织结构社区治安义务巡逻队的组织结构按以下层次划分:2.1 领导班子治安义务巡逻队的领导班子由队长、副队长和秘书构成。

重要负责巡逻队的整体管理、协调引导各部门工作,并与社区管理方保持紧密联系。

2.2 巡逻小组以社区划定的巡逻片区为基本单位,每个巡逻片区设立一支巡逻小组,由巡逻队队员担负。

3. 巡逻队员选拔与管理3.1 选拔标准巡逻队员应符合以下基本要求:•酷爱社区,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具备肯定的体力和健康情形,无传染性疾病;•具备良好的沟通本领和团队合作精神;•无犯罪记录。

3.2 选拔程序巡逻队员的选拔程序包含:1.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居民可向社区管理方提出申请加入巡逻队;2.面试:由社区组织面试,考察申请人的素养和适应本领;3.背景调查:对通过面试的申请人进行背景调查,确保无不良记录;4.培训:对选拔通过的申请人进行相关培训,包含巡逻知识和技能的讲解。

3.3 巡逻队员岗位职责巡逻队员的重要职责包含:•定期巡逻社区,维护社区安全,防备和化解矛盾纠纷;•发现社区秩序问题,及时上报并帮助处理;•组织开展社区治安宣传教育活动,提高社区居民的安全意识;•帮助社区管理方开展相关工作。

3.4 巡逻队员的权益与义务巡逻队员享有以下权益:•参加社区治安巡逻工作的机会;•获得相关培训和提高自身本领的机会;•获得社区的关注和支持。

巡逻队员应履行以下义务:•严格遵守社区治安巡逻工作制度;•忠实履行巡逻工作职责,维护社区利益;•维护巡逻队的形象,不得损害社区利益和造成不良影响。

4. 巡逻管理流程4.1 巡逻布置社区管理方负责订立巡逻布置计划,包含巡逻时间、路线和人员调配。

领导班子依据计划订立具体巡逻任务,并通知巡逻队员。

治安巡逻队工作制度(4篇)

治安巡逻队工作制度(4篇)

治安巡逻队工作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社会治安,保障公民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确保社会的稳定与和谐,依法设立并管理治安巡逻队,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治安巡逻队是依法行使治安巡逻职责的特殊职能队伍,其工作制度适用于治安巡逻队所有成员。

第三条治安巡逻队成员应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上级领导的命令,忠诚履行自己的职责,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求私利。

第四条治安巡逻队的工作原则是法律权威原则、服务群众原则和奖惩分明原则。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五条治安巡逻队设置队长、副队长,由上级公安机关任命和撤职。

第六条治安巡逻队队长负责全队的工作,是全队的领导者和决策者,副队长协助队长完成各项工作。

第七条治安巡逻队应建立健全的组织架构和工作机制,确定各人员的职责分工,形成科学有效的工作运行体系。

第八条治安巡逻队应定期举行集体会议和培训,加强成员之间的沟通与协作,提高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

第九条治安巡逻队应建立健全绩效评估机制,对成员的工作表现进行定期考核,对优秀者给予奖励,对不称职者采取相应的惩处措施。

第十条治安巡逻队成员应持续学习,提高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的掌握程度,不断增强自身的业务素质和职业技能。

第三章工作职责第十一条治安巡逻队的主要职责是巡逻排查、维护秩序、防范犯罪、协助警方处置突发事件。

第十二条治安巡逻队应根据工作需要,制定巡逻方案和工作计划,明确巡逻区域和时间,确保巡逻工作的全面、有序进行。

第十三条治安巡逻队成员应做到“三到位”:人到位,即按时参加巡逻任务;装备到位,即按要求配备巡逻工具和装备;态度到位,即竖起正确的工作态度和服务意识。

第十四条治安巡逻队成员应加强对巡逻线路和巡逻区域的熟悉程度,了解当地的治安形势,掌握犯罪、安全隐患的特点和变化规律,能够熟练运用各种巡逻方式和技巧。

第十五条治安巡逻队成员在巡逻过程中应及时发现和报告各类安全隐患或犯罪行为,协助有关部门进行处置并保护现场,防止事态扩大。

第十六条治安巡逻队成员应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严格遵守纪律和规章制度,严禁违规操作和滥用职权。

社区治安义务巡逻队管理制度

社区治安义务巡逻队管理制度

社区治安义务巡逻队管理制度社区治安义务巡逻队是社区居民组成的一支非职业、非编制的队伍,通过巡逻、宣传等方式维护社区治安秩序。

为了更好地管理社区治安义务巡逻队,制定一套完善的管理制度势在必行。

以下是社区治安义务巡逻队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一、队伍组织1.社区治安义务巡逻队的组建应根据社区规模、人口密度等因素进行划分,并设立队长、副队长、组长等职位,明确责任分工。

2.社区治安义务巡逻队需有一名负责组织、协调、管理工作的工作人员,负责队伍的招募、培训、考核、报备等事务。

3.社区治安义务巡逻队成员应进行严格筛选,具备身体健康、品行端正、法律基础知识等条件,同时需经过相应培训后方可参加巡逻工作。

二、工作职责1.社区治安义务巡逻队的主要职责是守卫社区的治安,防止和制止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并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

2.社区治安义务巡逻队应开展宣传活动,提高社区居民的安全意识,帮助居民掌握基本的防范知识和技能。

三、队伍管理1.社区治安义务巡逻队的工作时间、工作区域等应由队伍管理人员统一安排,并建立相应的巡逻路线和巡逻时间表。

2.社区治安义务巡逻队队员需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巡逻工作,并保持良好的形象和礼仪。

3.社区治安义务巡逻队的队员需定期参加培训,提高相关法律知识和执法能力,同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4.社区治安义务巡逻队需建立健全的队员考核制度,对队员的工作表现进行评价和奖惩,激励其积极参与巡逻工作。

四、队伍权益保障2.社区治安义务巡逻队成员应遵守职业道德,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如有违反,应接受相应的纪律处分和法律制裁。

3.社区治安义务巡逻队成员因履行职责导致人身或财产受损时,应根据法律规定享受相应的赔偿和救助。

以上是社区治安义务巡逻队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通过建立和落实这一制度,可有效规范和管理社区治安义务巡逻队的工作,提高社区治安和居民生活的质量。

同时,相关部门还应加大对社区巡逻队伍的支持力度,为队伍成员提供必要的培训和物质保障,进一步激发队伍的工作积极性和责任感。

治安大队公共安全管理制度

治安大队公共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治安大队公共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大队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原则1.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

治安大队公共安全管理应坚持以预防为主,将安全防范工作贯穿于日常工作中,做到防治结合,确保公共安全。

2. 依法管理,科学施策。

治安大队公共安全管理应依法行政,遵循科学的管理方法,提高管理效能。

3. 全员参与,责任到人。

治安大队公共安全管理应广泛动员全体人员参与,明确各级、各部门的安全责任,确保公共安全。

4. 常态化、规范化、精细化。

治安大队公共安全管理应实现常态化、规范化、精细化,确保公共安全工作有序开展。

三、管理范围1. 人员密集场所:商场、学校、医院、车站、旅游景点等。

2. 公共设施:交通设施、消防设施、电力设施、通信设施等。

3. 涉危涉爆单位:加油站、液化气站、危险化学品仓库等。

4. 其他可能影响公共安全的场所和单位。

四、管理内容1. 安全隐患排查:定期对公共安全管理范围内的场所和单位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2. 安全宣传教育:加强对公众的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3. 安全巡查:加强对公共安全管理范围内的场所和单位的巡查,确保安全设施完好、运行正常。

4. 应急处置:建立健全应急预案,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确保公共安全。

5. 联合执法:与相关部门联合执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公共安全。

五、责任追究1. 治安大队各级领导干部对公共安全管理工作负总责,对职责范围内的公共安全管理工作负有直接领导责任。

2. 各部门、各单位负责人对本部门、本单位的公共安全管理工作负直接责任。

3. 对违反公共安全管理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治安大队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治安巡逻大队管理制度范本(2篇)

治安巡逻大队管理制度范本(2篇)

治安巡逻大队管理制度范本一、目的与依据本管理制度的目的是为了加强治安巡逻大队的管理,规范巡逻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和治安维稳水平。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安机关的管理要求,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组织管理1. 治安巡逻大队的组织架构由队长、副队长、警员等组成。

队长负责全队的指挥和管理工作,副队长协助队长完成各项工作,警员负责实施巡逻任务。

2. 巡逻任务的安排由队长统一调度,确保巡逻人员有序、规范地进行巡逻工作。

3. 治安巡逻大队建立健全纪律检查制度,加强对巡逻人员的日常纪律教育和管理。

三、巡逻工作流程1. 巡逻工作分为日常巡逻和重点巡逻。

日常巡逻主要包括街道、社区、商业区的巡逻,重点巡逻主要针对重要活动场所和突发事件。

2. 巡逻人员在巡逻前,应仔细阅读巡逻任务布置,了解巡逻区域的情况和重点巡逻对象,并携带必要的装备和工具。

3. 巡逻人员在巡逻过程中,应保持警觉,及时发现和报告任何异常情况,并采取必要的措施进行处置。

4. 巡逻结束后,巡逻人员应将巡逻情况及时报告队长,并填写巡逻记录,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反馈,确保安全问题得到解决。

四、工作纪律1. 巡逻人员应严格遵守公安机关的各项法律法规和纪律要求,保持良好的工作作风和职业道德操守。

2. 巡逻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服装要求着装,佩戴警徽和标识,严禁擅自更换工作服装。

3. 巡逻人员在巡逻工作中严禁违反交通规则和使用职权进行个人谋利等违法违规行为。

4. 巡逻人员应积极主动地做好日常训练,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

五、巡逻装备和器材管理1. 治安巡逻大队应定期检查和更新巡逻装备和器材,确保其功能正常、完好无损。

2. 巡逻装备和器材的使用由队长统一管理,巡逻人员应妥善保管和使用装备和器材,禁止私自挪用、擅自改装或私自出售。

3. 巡逻装备和器材的损坏或遗失应及时报告,并进行登记和处理。

六、巡逻工作效果和考核1. 治安巡逻大队应建立健全工作考核制度,对巡逻人员的工作表现进行评估和奖惩。

治安联防大队岗位管理制度(2篇)

治安联防大队岗位管理制度(2篇)

治安联防大队岗位管理制度联防队队员职责:1、每天晚上开展值班、巡逻,督促检查各组户户联防工作的开展情况。

2、作好外来进村人员的询问、登记工作。

3、作好值班巡逻情况记录和交接班记录。

4、发现情况和问题要及时处理和报告,并保护好现场。

5、及时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和调解工作。

6、向群众作好防火、防盗宣传,提高群众自我防范意识和积极性联防队员纪律:1、服从领导,听从指挥。

2、值班巡逻时间不得脱岗、睡岗,不准喝酒、赌博及开展娱乐活动。

3、不准侵害群众的利益。

4、不准有特权思想,随意打人、骂人、陷害好人。

5、不准私设公堂,刑讯逼供。

6、不准擅自开展抓赌、扫黄、打狗、检查旅店和公共娱乐场所等工作。

户户联防:1、村民要办一切手续都必须由组长签字才能办理。

2、村组干部抓治安防范管理工作不力的作罚款处理,对情节严重的给予免职处理。

3、把参加治安防范工作的积极程度用为入党积极分子考核的重要条件之一。

4、凡不参加户户联防的,在其家有红白喜事时,村里及村民将不予帮助,并且镇、村不给予办理宅基地审批,结婚证等手续,不安排民政救济等。

5、建立赔偿制度。

凡是因当班人员值班时脱岗、睡岗造成牛马丢失的,其必须赔偿损失的30,村级联防队员必须赔偿损失的10。

6、因家里确实无人有能力参加治安联防的,可请人代值。

优先优惠政策。

凡是参加村或寨治安联防时间达一年以上的队员,在同等条件下均享受优先办理小额信贷,优先安排民政救济、农发项目,优先办理工商、税务手续,优先审批宅地手续。

治安联防大队岗位管理制度(2)是指对治安联防大队内部各个岗位的职责、权限和工作流程进行规范和管理的制度。

以下是一个可能的治安联防大队岗位管理制度的内容:一、岗位设立和职责划分1. 治安联防大队设立各种岗位,包括队长、副队长、组长、协调员、巡逻员等。

2. 每个岗位具体的职责与权限应当明确,不重不漏。

二、岗位职责1. 队长负责整体的治安联防大队工作,并对队员的工作进行协调和指导。

治安巡逻大队管理制度(3篇)

治安巡逻大队管理制度(3篇)

治安巡逻大队管理制度治安巡逻大队是城市管理和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的重要力量,也是市民安全感和社会稳定的保障。

为了更好地规范和管理治安巡逻大队的工作,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非常必要。

下面是对治安巡逻大队管理制度的一份草案,供参考。

一、总则治安巡逻大队是负责城市治安巡逻、打击犯罪、维护社会稳定的执法机构。

本制度旨在规范和规划治安巡逻大队的组织结构、职责内容、工作程序等方面,确保其工作有序、高效,提高治安巡逻工作的水平和质量。

二、组织结构治安巡逻大队分为行政管理部门、指挥中心和巡逻分队三个部分。

1. 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治安巡逻大队的日常行政管理工作,包括人员招聘、培训、考核、物资管理等。

2. 指挥中心:负责指挥和协调巡逻分队的工作,监控和调度巡逻车辆和巡逻人员的活动情况,及时处理各类突发事件。

3. 巡逻分队:按照指挥中心的指令,进行巡逻任务,维护治安秩序,开展打击犯罪的工作。

三、职责内容1. 行政管理部门的职责:(1)制定治安巡逻大队的工作计划和年度目标,并进行实施。

(2)负责治安巡逻大队的人员招聘、晋升、处罚等工作,确保队伍的稳定和纪律的执行。

(3)组织开展巡逻大队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工作,提高队伍的素质和业务水平。

(4)负责巡逻大队的物资采购、管理和维修工作,确保巡逻工作的顺利进行。

2. 指挥中心的职责:(1)负责接收和处理各类警情报警,并及时指挥和调度巡逻分队进行处理。

(2)监控和调度巡逻车辆和巡逻人员的活动情况,及时掌握巡逻工作的进展和问题。

(3)负责巡逻大队的指挥系统和通讯设备的维护和更新工作,确保通讯畅通和指挥高效。

(4)组织开展突发事件的处置演练和应急预案的制定工作,提高巡逻大队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3. 巡逻分队的职责:(1)按照指挥中心的指令,进行巡逻任务,维护治安秩序,发现和制止各类违法犯罪行为。

(2)加强对治安重点区域和时间段的巡逻和防控,减少各类安全隐患和犯罪案件的发生。

(3)开展社区警务工作,加强社区安全宣传和治安巡逻,增加市民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治安巡逻大队管理制度范文(四篇)

治安巡逻大队管理制度范文(四篇)

治安巡逻大队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治安巡逻队伍的管理,规范队员工作行为,确保巡逻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治安巡逻大队是依法维护社会治安、保护公民和财产安全的专业队伍。

本制度适用于治安巡逻大队及其队员。

第三条治安巡逻大队依法履行巡逻任务,遵守法律法规,服从上级指挥,保护公民人身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秩序。

第四条治安巡逻大队的工作原则是:依法、客观、公正、务实。

第二章巡逻任务和职责第五条治安巡逻大队的主要任务包括:巡逻防范、应急处置、维权维稳、协助其他执法部门等。

巡逻大队队员要全力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任务。

第六条治安巡逻大队的职责包括:治安巡逻、巡逻纪律监督、案件处置等。

第七条治安巡逻大队要做到严格遵守法律法规,遵循职业道德,不得滥用职权,不得参与非法活动。

第八条治安巡逻大队要积极参与社会服务活动,加强与社区居民的沟通,保持良好的工作形象。

第九条治安巡逻大队要加强队员培训和考核,提高队员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

第三章巡逻行为规范第十条治安巡逻队员在巡逻行动中,应保持规范动作、严禁随意开枪、不得泄露巡逻任务等行为。

第十一条治安巡逻队员在执行巡逻任务时,应当随身携带工作证件、警棍等执法工具,严禁携带违法物品。

第十二条治安巡逻队员在执法过程中,应与当事人保持文明礼貌,严禁滥用职权、打骂当事人。

第十三条治安巡逻队员应当保护巡逻工具和装备,注意巡逻队伍的形象和卫生。

第十四条治安巡逻队员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积极配合上级下达的指令。

第四章巡逻纪律监督第十五条治安巡逻大队设立纪律监督岗位,负责对队员巡逻行为进行监督,并及时报告有关情况。

第十六条对于违反治安巡逻纪律的队员,纪律监督岗位有权进行批评教育、通报表扬和处理。

情节严重的,将移交给纪律检查机关处理。

第十七条纪律监督岗位要保密处理巡逻队员的相关信息,不得随意泄露。

第五章处罚和奖励第十八条对于违反治安巡逻纪律的队员,将视违规行为的严重程度给予相应的处罚。

治安巡防队管理制度

治安巡防队管理制度

治安巡防队管理制度一、组织结构治安巡防队的组织结构可以分为三个层次:队部、中队和小组。

队部由一名队长和若干副队长组成,主要负责对整个巡防队的组织协调和决策管理。

中队由一名中队长和若干副中队长组成,负责对一定区域内的巡防工作进行具体指导和管理。

小组由一名组长和若干巡防员组成,主要负责开展巡逻、维护治安和处理突发事件等任务。

二、岗位职责1.队长:负责整个巡防队的日常管理和工作指导,协调各中队之间的联动配合,组织制定巡防任务计划,并定期进行总结和评估。

2.中队长:负责指导和管理本中队的巡防工作,确保巡防任务的完成,配合队长开展巡防队的日常管理工作。

3.组长:负责组织和指导本小组的巡逻工作,保证小组成员按照巡逻路线进行巡视,及时报告和处置问题。

4.巡防员:负责按照巡逻路线进行巡视,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参与处置突发事件,保障辖区的治安秩序。

三、人员管理1.选派和选拔:根据岗位职责和能力要求,通过选拔和面试等方式选派合适的人员进入巡防队,确保人员素质和能力的匹配。

2.培训教育:对新入队的巡防员进行基础知识培训和专业技能培训,提高其应对突发事件和处理案件的能力。

3.公正评价:建立巡防员考核制度,根据巡逻任务完成情况、突发事件处置效果等指标进行综合评定,公平公正地评价巡防员的工作表现。

4.激励机制:对于表现突出的巡防员,给予相应的奖励和表彰,激励其积极性和工作热情。

四、培训教育1.理论培训:定期组织开展法律法规、安全防范、突发事件处理等方面的理论培训,提高巡防员的知识水平。

2.技能培训:组织开展实战演练和模拟训练,提高巡防员的应急处置能力和协作能力。

3.专业培训:针对特定职能岗位,开展专业技能培训,提高巡防员在相关领域的专业素养。

五、考核评估1.巡防任务完成情况:根据巡逻路线的完成情况、巡视次数和发现问题的数量等指标,对巡防员进行考核评估。

2.突发事件处置效果:对巡防员参与突发事件处置的能力和效果进行评估,包括事态控制、指挥协调、应急处理等方面。

治安巡逻队规章制度(三篇)

治安巡逻队规章制度(三篇)

治安巡逻队规章制度是为了保障治安巡逻工作的顺利进行,并确保巡逻队员的安全和工作效率。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治安巡逻队规章制度:1. 值班制度:治安巡逻队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轮班制度进行岗位交接和值班工作。

每次交接班时,应进行详细的情况交接,包括上一班次的工作情况、重点巡逻区域和需要注意的问题等。

2. 巡逻路线:治安巡逻队应按照规定的巡逻路线进行巡逻,包括重点巡逻区域、时间和巡逻方式等。

凡是巡逻队员发现有可疑情况或者违法犯罪行为时,应立即报告并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

3. 巡逻记录:治安巡逻队员应详细记录每次巡逻的情况,包括路线、时间、发现的问题和处理情况等。

这些记录可以为相关部门提供参考和依据,同时也可以作为治安巡逻队员绩效评估的依据。

4. 巡逻装备:治安巡逻队员应按照规定配备相应的巡逻装备,包括通讯设备、防护装备和工具等。

巡逻队员应随身携带相应的装备,并保持良好的状态,确保随时能够应对各种情况。

5. 勤务纪律:治安巡逻队员应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包括准时到岗、认真履行职责、遵守规章制度、不擅自离岗等。

巡逻队员在巡逻过程中要保持专注、精神饱满,并与其他队员保持良好的团队合作。

6. 应急处置:治安巡逻队员在遇到突发情况或紧急事件时,应根据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及时处置。

在处理紧急事件时,要保持冷静并采取相应的措施,确保自身和他人的安全。

7. 奖惩制度:治安巡逻队的工作成果和个人表现应按照规定的奖惩制度进行评定。

对于表现突出的队员可以给予表扬或奖励,而对于违反规定或不履行工作职责的队员可以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以上规章制度仅为常见的一些内容,实际情况可能会根据具体要求进行调整。

治安巡逻队应以维护社会治安为目标,通过规范的制度和严格的要求来确保工作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治安巡逻队规章制度(二)治安巡逻队是维护社会治安、保护人民群众安全的重要力量,规章制度的建立对于保障巡逻队的正常运转和维护治安秩序具有重要的意义。

下面是一个大致的治安巡逻队规章制度,供参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社会治安工作,提高治安巡逻队的战斗力和工作效率,根据《治安巡逻队组建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治安巡逻队管理制度范文

治安巡逻队管理制度范文

治安巡逻队管理制度范文治安巡逻队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治安巡逻队的管理,维护社会治安秩序,树立正面形象,促进社会稳定,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治安巡逻队成员,对于巡逻队成员的职责、权力、义务、纪律等方面做出规定。

第三条治安巡逻队成员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公共安全规范和工作纪律,依法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治安巡逻队成员应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政治素质和身体素质,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二章巡逻队成员的职责和权力第五条治安巡逻队成员的主要职责包括:1.巡逻防控:按照上级安排,完成巡逻任务,及时发现并处理各类安全隐患和治安问题。

2.治安维稳:协助公安机关维护社会治安,参与维稳行动,处理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

3.服务引导: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的服务,积极引导公众遵守法律法规,传播正能量。

第六条治安巡逻队成员具有以下权力:1.制止违法行为:对正在进行的违法行为有权制止,采取必要的措施并移交给公安机关。

2.检查证件:对可疑人员进行身份验证和检查,保障社会安全。

3.调查取证:有权采取必要手段获取相关证据,协助公安机关办案。

第三章治安巡逻队的组织与管理第七条治安巡逻队的组织由公安机关负责,根据需要设立,设立地点、人数和职责由公安机关确定。

第八条治安巡逻队实行统一的指挥管理,配备统一的通信设备和标志。

第九条治安巡逻队应当建立巡逻队员的档案,记录队员的个人信息、培训情况、考评结果等。

第十条治安巡逻队成员应当参加公安机关组织的业务培训和体能训练,不定期进行演练和考核。

第十一条治安巡逻队应当设立内部监督机构,及时发现和纠正队员的违法违纪行为,并做好相应处罚和警示工作。

第四章巡逻队成员的纪律第十二条治安巡逻队成员应当遵守以下纪律: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共安全规范,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2.服从组织和上级指挥,不违反命令,不私自行动。

3.保守秘密,不泄露公安工作内部信息和涉密信息。

社区治安队管理制度

社区治安队管理制度

社区治安队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社区治安管理工作,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居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性规定,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社区治安队是由社区居民组成,主要负责社区内的治安巡逻、矛盾调解、应急处置等工作。

第三条社区治安队应当依法履行职责,服务社区居民,维护社会稳定。

第四条社区治安队的成立、管理、工作、监督等,均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五条社区治安队应当按照自治公约、规章制度、工作要点等规定开展工作,保障居民安全。

第六条社区治安队管理机构设在社区居委会,具体负责社区治安队的组织管理、指导监督等工作。

第七条社区治安队应当公开向社区居民发放工作电话、工作时间等信息,方便社区居民联系。

第八条社区治安队的队员应当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法律法规意识,并经过相关培训后方可上岗。

第九条社区治安队队员应当服从队长的指挥,听从社区居委会的组织安排,不得擅自行动。

第十条社区治安队队员应当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社区居委会等相关部门开展工作,不得违法违规。

第十一条社区治安队队员应当维护社区和谐,不得在社区内施行暴力、谩骂等行为。

第十二条社区治安队队员应当严格保守居民个人信息,不得随意泄露给他人。

第十三条社区治安队队员应当依法履行职责,不得超越职权,妄自行为。

第十四条社区治安队队员应当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不得因私人恩怨、利益诉求等影响工作正常进行。

第十五条社区治安队队员应当遵守社区治安队管理制度,不得有违规行为。

第十六条社区治安队队员在执勤中发现突发事件应当及时报告,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第十七条社区治安队队员应当定期参加培训,提高工作水平和法律法规意识。

第十八条社区治安队队员应当遵守社区居委会的工作纪律,不得违反规定。

第十九条社区治安队队员应当爱岗敬业,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社区和谐稳定作出贡献。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二十条社区治安队分为队长、副队长、队员等组成。

第二十一条队长负责领导社区治安队的工作,协调各个部门的配合,统筹全局,制定工作计划。

治安队日常管理制度

治安队日常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治安队伍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提高治安队伍的素质和战斗力,确保治安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1. 治安队由队长、副队长、各中队队长、中队长及队员组成。

2. 队长全面负责治安队的工作,副队长协助队长工作。

3. 各中队队长负责本中队日常管理工作,中队长负责本中队具体工作。

三、工作职责1. 队长职责:(1)贯彻执行上级关于治安工作的指示、命令;(2)制定治安队工作计划,组织实施;(3)领导、协调各中队开展治安工作;(4)监督、检查治安队员履行职责情况;(5)处理重大治安事件和突发事件。

2. 副队长职责:(1)协助队长工作;(2)负责治安队伍的培训、教育、考核;(3)负责治安队伍的纪律、作风建设;(4)负责治安队伍的装备、物资管理工作。

3. 中队长职责:(1)负责本中队治安工作的组织实施;(2)负责本中队队员的日常管理、教育、培训;(3)负责本中队治安事件的调查、处理;(4)负责本中队装备、物资的管理。

4. 队员职责:(1)认真学习国家法律法规,提高自身素质;(2)严格遵守治安队伍纪律,服从命令,听从指挥;(3)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与治安工作;(4)保持良好的工作作风,树立良好的形象。

四、工作制度1. 考勤制度:(1)治安队员实行考勤制度,每日签到、签退;(2)请假需提前向中队长报告,经批准后方可请假;(3)迟到、早退、旷工等情况,按相关规定处理。

2. 保密制度:(1)治安队员要严守国家秘密和单位秘密;(2)不得泄露工作信息,不得在非工作场所谈论工作;(3)不得将工作设备带出单位。

3. 装备、物资管理制度:(1)治安队员要妥善保管装备、物资;(2)不得随意借用、转借装备、物资;(3)损坏、丢失装备、物资,按相关规定处理。

4. 考核制度:(1)治安队员每季度进行一次考核;(2)考核内容包括工作表现、业务能力、纪律作风等方面;(3)考核结果作为评优评先、晋升、奖惩的依据。

五、奖惩制度1. 对工作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治安队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治安巡逻大队管理制度

治安巡逻大队管理制度

治安巡逻大队管理制度
是指对治安巡逻大队的组织、职责、权限、纪律等进行规范和管理的制度。

一、组织架构
1.治安巡逻大队应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由队长或主管负责,下设各个部门和小组。

二、职责与权限
1.保护社会治安,维护社会稳定,防范和打击违法犯罪行为。

2.开展巡逻、防控、宣传等工作,提高居民的治安防范意识。

3.协助公安机关处理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

4.做好日常记录和报告工作,及时向上级报送相关信息。

5.与社区、居民进行有效沟通,了解社情民意,及时解决问题。

三、纪律要求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公安机关的指令和命令。

2.保持良好的工作形象,按时上岗,按时下班。

3.严禁擅自私了公款,私设个人账号,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4.严禁违反职业道德,滥用职权,徇私舞弊,保护犯罪分子。

5.遵守工作纪律,严格执行各项操作规程和工作要求。

6.保护巡逻工作中的敏感信息和处理案件的隐私。

7.按时参加各项考核和培训,不得违规旷工旷课。

8.发现违法犯罪行为要及时报警,不违规处理。

9.在巡逻中,要保持警卫装备齐全,自我保护意识强烈。

以上为治安巡逻大队管理制度的基本内容,具体的工作细则和规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和完善。

村治安队管理制度

村治安队管理制度

村治安队管理制度一、背景介绍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村庄治安问题日益突出。

为了维护村庄安宁和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村治安队成为了不可或缺的存在。

为了更好地管理村治安队的工作,确保其有效运行,制定一套科学完善的村治安队管理制度十分必要。

二、管理范围及职责1. 村治安队的管理范围村治安队的管理范围涵盖全村范围,包括农田、村庄街道、村社区等地区。

对于村庄内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进行预防、打击和处理工作。

2. 村治安队的职责村治安队的主要职责如下:(1) 组织和开展巡逻、宣传、教育等社会治安工作;(2) 协助公安机关侦破犯罪案件;(3) 维护村庄内的正常社会秩序;(4) 协助公安机关收集、核实重要情况线索;(5) 开展安全防范宣传教育,提高居民的安全意识。

三、队员招募与管理1. 队员招募(1) 选拔标准:身体健康、有一定组织协调能力、遵纪守法,愿意为村庄的安全做出贡献的村民优先考虑;(2) 招募程序:通过村民公开推荐、个人自愿报名以及面试等环节选拔队员。

2. 队员管理(1) 岗位培训:新队员入队后,应接受一定的岗位培训,包括法律法规知识、公共安全知识和业务技能等方面;(2) 绩效考核:对队员进行定期评估,根据队员工作表现和综合素质进行考核,奖惩分明,激励队员积极投入工作;(3) 日常管理:建立健全的队员档案管理制度,包括队员的个人信息、考勤记录、奖励处罚等,便于工作管理和信息查询。

四、工作机制建立1. 领导机制设立村治安队队长,负责统一指挥和协调队伍日常治安工作。

队长具体职责包括:(1) 组织和指导巡逻工作;(2) 协调治安巡逻人员的工作任务和调度安排;(3) 配备和维护巡逻工具设备。

2. 工作流程(1) 巡逻工作流程:定期制定巡逻路线、时间和频率,由队长或分队长负责安排和督导巡逻工作,保证村庄社会治安的全面覆盖;(2) 任务分配流程:根据巡逻任务和治安情况,制定详细的任务分配方案,由队长根据队员的特长和经验进行合理的任务安排。

治安队管理制度范文

治安队管理制度范文

治安队管理制度范文一、概述治安是社会的基本要素和社会稳定的重要保障。

为了维护社会治安,减少犯罪事件的发生,各国都设立了治安队。

治安队作为一支专职的维护社会治安的力量,需要建立一套完善的管理制度,以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二、治安队组织结构1.队长治安队的核心领导者,负责全面监督和管理治安队的日常工作,制定工作计划,并对队员进行培训和考核。

2.副队长协助队长管理治安队的工作,代理队长职责。

3.队员治安队的基本成员,负责维护社会治安和处理各类突发事件。

三、治安队工作职责1.维护社会治安治安队的首要任务是维护社会治安,预防和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

治安队员需要加强巡逻和执勤,及时制止和处理各类违法犯罪行为。

2.处理突发事件治安队要能够快速响应处理各类突发事件,包括火灾、交通事故等。

治安队员需要具备处理突发事件的实践经验和应急处置能力。

3.维护社会秩序治安队在维护社会秩序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治安队员需要加强市容市貌管理,维护公共场所的秩序和公共设施的完好。

四、治安队管理制度1.培训制度治安队需要定期对队员进行培训,提高其维护社会治安和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

培训内容可以包括法律法规知识、处置突发事件的方法和技巧等。

2.考核制度对治安队员进行定期考核,评估其工作表现和能力水平。

考核结果将作为晋升和奖惩的依据。

3.奖励制度建立一套公正有效的奖励机制,对表现优异的治安队员给予嘉奖和奖金激励,以激发队员的积极性和工作热情。

4.纪律约束制定一系列纪律规定,严格约束治安队员的行为。

对于违反纪律的队员,要给予相应的处罚,包括警告、罚款等。

5.督导监督设立督导机构,对治安队的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通过定期检查、督导反馈等方式,确保治安队的工作符合规定,并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

六、总结治安队管理制度是治安队能够正常运行和发挥作用的基础。

只有建立一套完善的管理制度,才能提高治安队的工作效率,确保社会治安的稳定和有序。

同时,对于治安队员来说,遵守纪律和规范是保持良好形象和维护社会公信力的基本要求。

保安队(治安队)管理细则

保安队(治安队)管理细则

保安队(治安队)管理细则保安队(治安队)管理细则为加强学院治安保卫队的建设和管理,保障学院教学、科研的顺利进行,根据公安部门有关规定并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第一章总则一、治安保卫队的性质和主要任务:治安保安队是我校保卫力量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维护本校治安秩序的一支专业队伍,受学院董事会、党委、行政的领导,由保卫处负责管理,业务上接受公安机关的指导,其主要任务是:1.负责本院各重点要害部位的保卫,特殊物质的安全押运,防止破坏防止盗窃防止火灾防止爆炸保障安全。

2.承担门卫值班,严格执行门卫制度。

3.负责校内的治安巡逻,做好重点要害部位的安全、保卫工作,确保重点目标和校区安全。

4.协助负责一般性的治安问题的处理。

5.协助公安保卫部门办理有关案件,监护审查嫌疑对象。

6.做好消防战备值班,熟悉消防设施部件,担负火险火灾的消防救护工作。

7.做好校园稳定工作。

二治安保卫队员手册1.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履行职责,忠于职守,在紧急关头英勇顽强,不怕牺牲,努力完成本职任务。

2.执勤时要坚守岗位,保持高度警惕。

不准饮酒、吸烟、睡觉、打闹、聊天、看书、看报或做其它与值班无关的事情。

3.对待进出人员要态度和蔼,讲究礼貌,文明值勤。

处理问题时,既要严格依法按章办事,敢管敢负责,又要坚持以理服人。

4.遵守国家法律和各项规章制度,爱护装备和公共财物,保守国家机密和严守保卫工作纪律。

5. 尊重领导、听从指挥、服从命令、团结同志。

6.努力学习政治、业务、法律和科学文化知识,不断提高思想觉悟和工作能力。

7.积极参加军事训练,提高过硬的军事素质和业务技能。

三、治安保卫队员纪律:(一)八大纪律:1.服从领导、听从指挥;2.执行政策、遵守纪律;3.不准泄露国家机密;4.不准侵犯群众利益;5.不得贪污受贿;6.不准刑讯逼供;7.不准包庇坏人;8.不准陷害好人。

(二)十项注意:1.立场坚定、敌我分明;2.坚定勇敢、沉着机智;3.多办好事、服务于民;4.说话和气、办事公平;5.敬老爱幼、尊重妇女;6.注重礼貌、讲究警容;7.尊重群众风俗习惯;8.纠正违章、不准刁难;9.执行政策、做好宣传;10.劳动学习、全面锻炼;第二章治安保卫队的职责和岗位规范一、队长职责:1、在处长和科长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安排本队的日常事务,负责处理违章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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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义务治安队管理规定档案管理制度一、义务治安队的档案管理工作由副大队长负责。

二、中队工作档案由各中队自行保管,各中队应指定专人负责管理本中队档案。

各中队的档案除本中队自行存档外还需要一份打印稿和电子稿交副大队长存档。

三、各中队档案管理(一)大型活动1、活动前期:活动策划书(实施方案)、经费预算2、活动中期:过程记录、工作人员分配及联系方式、活动系列图表3、活动后期:活动总结、图片、照片、录像带等归档、经费报销(二)日常活动1、中队长工作计划、工作小结2、队员工作小结3、中队工作条例4、中队内部规范表格5、中队会议记录四、治安队档案归属治安队所有,未经允许不得外借,内部人员借用,应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经中队长批准后报大队审阅后方可借用,副大队长应做好登记工作;档案统一纸张规格为A4。

五、副大队长负责在每学年下学期建立全部大—成员详细档案,并在招新工作结束后整理统计大一新成员档案,与大二分开保存。

档案包括:文字内容表格和电子版长期保存档案。

表格参考:重庆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义务治安队队员履历表备注:联系方式变更必须及时通知副大队长及时更改资料。

此表格印制多份,每月与奖惩制度结合,及时更新记录,由副大队长保存并整理总结于电子版记录。

六、副大队长每月月末结合各中队工作总结情况整理一次档案,对表现好的和表现差的队员,及时形成书面材料交大队。

对每次活动中各队员表现情况及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经副大队长了解汇总后,及时记录提出,并与中队长、大队沟通,保证问题能及时妥善解决,并在活动结束后将情况记录入档案。

七、各中队长、副中队长上交的工作总结及在职期间的活动总结,在大队审阅后,由副大队长保存并归入个人档案。

例会制度例会对于保证各中队的正常工作有着重要的作用,为严肃会议纪律,提高会议效率,特制定以下制度:1、治安队队长会议定期每两周开一次,各副中队长以上的学生干部参加,各参会人员应提前5 分钟到场。

会议由大队长主持,副大队长负责考勤并做好会议记录。

例会内容为汇报工作情况,总结工作中的长处与不足,布置下一步的工作。

2、各中队每周召开一次部门例会,总结工作中的得失,点评内部人员工作表现情况,并制定下一步的工作计划。

3、治安队全体会议定期一个月召开一次,总结工作进度,点评优缺点,布置下一阶段工作任务。

由于举办大型活动或保卫处有重大安排可召开临时会议。

4、每次例会由副大队长提前统一下发会议通知,并制定签到表,现场考勤到会人员,参会者不得无故迟到、早退、缺席,不能按时到会人员,须在会议前以书面形式向秘书处请假。

无故缺席会议并未请假三次以上者,由大队进行批评教育,严重者可予以自动除名,收回所有证件。

5、会议期间参会人员将所有通讯工具设置为静音或振动,保持会场秩序。

每次会议由大队安排人员负责会场纪律,并做好会场记录。

6、例会时,各参会人员应做好会前准备工作,所有人员必须做好会议记录,有不明之处及时指出。

7、保持会议室的安静及卫生,并在会议后及时予以打扫。

请假制度1、事前写书面请假条,事后不补假。

2、队员请假由中队长审批,由副大队长备案;副中队长、中队长请假由大队长审批,报副大队长备案。

3、因公事请假,由保卫处指导老师审批,不记入考勤。

4、迟到、早退、请假累计三次者,记一次旷勤。

5、原则上每学期请假不得超过三次,否则取消评优资格,严重者可予以自动除名,收回所有证件。

监督和考核制度一、建档对于每一名加入义务治安队的同学,由副大队长统一为其建立一份工作档案,对其工作履历加以登记,以确认其工作。

二、活动监督为了进一步强化治安队各中队工作的严谨性、系统性,大队将对各中队开展的各项活动进行监督考评,具体考评由大队负责实施。

具体事宜如下:1、学院的每次活动,大队副大队长都应分别做好客观详尽的活动记录,各中队负责人必须将每次活动或任务安排情况详细记载,活动或任务结束后,负责人必须将完成情况加以记载,并向大队和保卫处上交活动总结。

2、大队副大队长负责对各次活动的情况记录统一存档。

3、活动记录将作为学期考评时评价中队工作情况的重要参考。

三、主要学生干部的工作标准1、各中队的负责人,如果在一学期内没有独立策划并成功组织活动、开展工作者将予以批评,没有工作业绩仅在本中队挂名、不做事者将予以除名;每次活动各中队负责人必须身体力行,要到活动中锻炼并且指导工作,要认真负责,完成自己的本职工作;同时,还要对本中队队员的工作进行监督与考核,要调动队员工作的积极性。

2、每学年末由副大队长汇总统计所有考核情况,正副中队长都具有评选“优秀队长”的资格,此奖项的获得者将作为副大队长的培养对象;所有干事具有评选“优秀干事”的资格,此奖项的获得者将作为中队长候选人进行重点培养;所有队员具有评选“优秀队员”的资格,此奖项的获得者将作为干事的培养对象。

3、每学年末由副大队长汇总统计所有考核情况,对考核成绩较差的将作为治安队内部重点对象进行整顿。

由于个人原因对治安队造成恶劣影响的,将直接被开除。

管理制度1、大队是义务治安队的中央组织,总体规划治安队的运作机制,有责任调整工作制度,直接领导各中队长,下派任务,核查各中队落实完成情况。

2、各中队长领导本中队队员,完成本中队计划工作及大队所布置的各项工作,中队内的每个队员有责任督促中队长完成相关工作。

3、所有治安队队员必须遵守《义务治安队章程》。

4、大队负责治安队总体培训、教育,培养治安队的集体意识,培养队员的“使命感、责任感、方向感”,培养队员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

主要负责人问责制度一、在日常工作和开展活动过程中实行主要负责人问责制度。

在各项工作中,各中队长应把具体工作细化到人,分工明确,以便在出现问题时追究责任。

如因分工不明造成的事故,责任归咎于各中队长。

二、责任事故认定1、违反义务治安队章程及管理规定;2、有损义务治安队形象;3、未完成布置的任务及工作安排;4、在活动中出现的突发事件视情况定责并予以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对于出现责任事故的干部(干事)的处罚对于出现的责任事故,视责任事故情况对相应责任人作出处罚,处罚包括:取消评优资格、撤销相应职务、开除出治安队。

出现严重事故,将根据学院相关管理条例给予处分。

奖惩制度为激励先进,进一步调动全体治安队成员工作的责任心和积极性,提高治安队成员工作效率,本着贤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原则,加强对学生干部的监督管理,形成治安队一套健全、完善的激励和约束机制,特制订本奖惩制度。

一、奖励1、积极参加治安队活动,且在工作中有突出成绩者予以口头表扬;2、热爱集体、团结同学,奉献意识强,具有开拓精神,在治安队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予以通报表彰;3、所有中队长、干事在学期末会有相应的奖励,具体奖励办法参照治安队相应条款;附1 :优秀干事评选标准1、具备良好的个人素质与较强的工作能力;2、积极参加学院及保卫处的活动,成绩突出;3、在处理各类突发事件过程中,判断正确、处理果断,成绩突出;4、在协助保卫处侦破各类案件的过程中做出贡献的。

5、有以下行为者均取消评选资格:(1)开会无故缺席一次;(2)开会迟到三次;(3)上课考勤检查未按时完成;(4)组织各项活动,带队完成各项具体工作中,安排人员失误或工作安排失误。

附2 :优秀中队长的评选标准1、思想品德优秀,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遵守校规校纪,维护社会公德;学习成绩优异,连续两个学期内无挂科现象;2、热爱义务治安队工作,在工作中表现积极,热心为广大同学服务,工作中勤奋踏实,任劳任怨,讲奉献、讲团结、讲协作,工作成绩突出;3、按质按量完成治安队布置的任务,积极协助保卫处完成各类案件侦破工作;4、在职期间工作业绩突出,有很好的带着作用,为治安队的发展做出过贡献;5、协助保卫处在处理各类突发事件过程中,有突出表现的;6、工作中能顾全大局,公道正派,光明磊落,不徇私舞弊,不弄虚作假,在同学中享有较高的声誉和威信。

7、有以下行为者取消评选资格(1)无故不参加治安队例会者;(2)无故不完成或不能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保卫处或治安队布置的任务而受到院领导或老师批评的;(3)出现挂科者不参与评比;(4)违反治安队管理规定的情况。

受通报批评以上处分者无参选资格。

二、处罚处分分为:批评、通报批评、记过,劝其辞职或解除职务;处分原则:对治安队队员的纪律处分,必须经治安队常委会讨论决定(不含批评和通报批评),报保卫处批准。

如果当事人对处分决定不服,可向大队提出申诉。

1、对于不积极、不专心本职工作的,给予批评,影响工作开展,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通报批评或停职检查。

屡劝不改或阳奉阴违的给予停职,直至劝其辞职;2、对于不积极配合治安队、保卫处工作,不积极配合其他中队工作的,予以批评,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通报批评;3、对于在工作中拉帮结派,搞小团体的给予停职检查;4、对于在考试中作弊,扰乱考场纪律、顶撞、威胁教务人员,给予解除职务;5、对于无故不参加治安队队长、各中队例会的,给予通报批评,三次以上的解除队员资格;迟到、早退的予以批评,达到3 次者必须进行书面检讨(1000 字以上),超过会议次数四分之一以上的同样解除队员资格;6、对在工作中徇私舞弊的予以停职检查,态度粗暴的予以通报批评,造成不良影响的责令其向当事人当面道歉,作出检查,并解除职务;7、对于不积极参加治安队组织的活动,或不认真参与且中途退出的予以通报批评;8、治安队队员必须遵守相关规定,对于治安队干部违反纪律的从严处理;9、对于不能安心治安队工作的,或对治安队工作不能胜任的,须由本人提出详细书面申请,报大队研究;对于不能提出合理解释且要求辞职的,治安队有权按纪律规定解除其职务;10、治安队队员在位期间,挂科三科或以上的,直接退出治安队,特殊情况除外。

义务治安队队员守则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一切以国家、集体、同学利益为重;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国家其他各项法令、法规,遵守学校及治安队纪律;3、团结合作,诚实守信,群策群力,勇于实践,少讲空话,多办实事,在实践中锻炼出一支素质过硬的队伍;4、待人热情,工作认真,踏实肯干,任劳任怨。

以微笑、耐心面对每一位同学,以高效率、快节奏为工作方式,展现出新时代大学生积极向上的精神面貌;5、热爱学习,并愿意积极带动本中队队员形成良好学习氛围;6、思维活跃,积极进取,勇于创新;7、举止文明、得体,热情大方,尊敬师长,关爱同学;8、惜时守信,能够合理安排时间和处理学习与工作之间的关系;9、提高素质,服务同学,服务社会。

以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的思想时时提醒、鞭策自己。

努力提高自身素质,树立治安队在广大同学中的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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