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六年级数学概念定义总复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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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六年级数学概念定义总复习

一、整数的分类和整除的有关概念、结论。

1.整数分为正整数、0和负整数。

2.用来表示物体个数的0、1、2、3、4、5……都是自然数,一个物体也没有,就用0表示,0是最小的自然数;自然数包括正整数和0。

3.如果整数a除以整数b(b≠0),商是整数而没有余数,我们就说a能被b整除,也可以说b能整除a。如果a能被b整除,那么a叫做b的倍数,b叫做a的因数。

4.一个数的因数个数是有限的,其中最小的因数是1,最大的因数是它本身。

5.一个数的倍数的个数是无限的,最小的倍数是它本身,没有最大的倍数。

6.一个数最大的因数和最小的倍数相等,都是它本身。

7.最小的自然数是0,没有最大的自然数。

8.自然数按能不能被2整除分为偶数和奇数两类。能被2整除的数是偶数, 最小的偶数是0;不能被2整除的数是奇数,最小的奇数是1。

9.按因数的个数可以把自然数分为质数、合数和1三类。只有因数1和它本身两个因数的数叫做素数或质数。除了1和它本身之外还有别的因数的数叫合数。

10.质数只有两个因数,合数至少有三个因数;1既不是质数,也不是合数。

11.最小的质数是2,最小的合数是4,既是偶数又是质数的数只有2。

12.能被2整除的数的特征是:个位上是2、4、6、8、0的数,都能被2整除。

13.能被5整除的数的特征是:个位上是0或5的数,都能被5整除。

14.能被3整除的特征是:一个数,如果每一位上的数字相加的和能被3整除,这个数就能被3整除。

15.能同时被2和3整除的数,一定是6的倍数;

能同时被2和5整除的数,个位一定是0(也就是10的倍数);

能同时被3和5整除的数,一定是15的倍数;

能同时被2、3、5整除的数,一定是30的倍数;

能同时被2、3、5整除的最小三位数是120,最大三位数是990。

16.20以内既是奇数又是合数的数只有9和15。

17.50以内的质数有:2、3、5、7;11、13、17、19;23、29;31、37;41、43、47,共15

个。

18.把一个合数写成几个质数相乘的形式,叫做分解质因数;这几个质数叫做这个合数的质因数。(只有合数才能分解质因数)。

19.分解质因数的方法:先用质数依次去除,除到商是质数为止,再把所有的除数和最后的商连乘起来。

20.公因数只有1的两个数叫做互质数。互质的两个数不一定是质数。

21.互质数的6种特例:

(1)相邻两个自然数一定是互质数;例如:15和16 58和59……

(2)相邻两个奇数一定是互质数;例如:15和17 61和63 ……

(3)1和任意一个自然数一定是互质数;例如:1和26 1和100 ……

(4)2 和任意一个奇数一定是互质数;例如:2和25 2和39 ……

(5)两个不同的质数一定是互质数;例如:7和13 23和31 ……

(6)一质一合,不成倍数就一定是互质数。例如:5和33 11和28 ……

22.最大公因数和最小公倍数的两种特例:

(1)两个数是互质关系时,它们的最大公因数是1,最小公倍数是它们的乘积;

(2)两个数是倍数关系时,它们的最大公因数是较小数,最小公倍数是较大数。二、多位数。(在遇到多位数时,应先分级再做题)

1.多位数的读数法则:

(1)从高位到低位,一级一级地往下读;

(2)每级末尾不管有几个0,都不读;

(3)其它数位有一个0或连续的几个0,都只读一个零。

2.多位数的写数法则:

(1)从高位到低位,一级一级地往下写;

(2)哪一位上一个单位都没有,就在那一位上写0。

3.把一个多位数改写成用“万”或“亿”作单位的数的方法是:在“万”位或“亿”位的右下角打上小数点,同时在后面加上一个“万”字或“亿”字,用等号连接,。

4.把一个多位数省略“万”或“亿”位后面的尾数,求近似数的方法是:找到“万”位或“亿”位,看“千位”或“千万位”上的数是否满5,满了5就向前一位进一,没满5就舍去,同时在后面加上一个“万”字或“亿”字,用约等号连接。

三、简便计算的依据

1.加数或减数接近整数(或整十、整百、整千数……)的简便计算:(1)多加就减;(2)多减就加;(4)少减就再减。

2.去括号(或添号)法则。(用于同级运算中)

(1)在加、减法中:括号前面是加号,去掉括号不变号。

括号前面是减号,去掉括号要变号,是加变成减,是减变成加。

(2)在乘、除法中:括号前面是乘号,去掉括号不变号;

括号前面是除号,去掉括号要变号,是乘变成除,是除变成乘。

3.五大运算律。

(1)加法交换律:a+b=b+a

(2)加法结合律:(a+b)+c=a+(b+c)

(3)乘法交换律:a b=ba

(4)乘法结合律:(ab)×c=a×(bc)

(5)乘法分配律:(a+b)×c=ac+bc 或(a-b)×c=ac-bc

乘法分配律的逆运用:a c+bc=(a+b)×c或ac-bc=(a-b)×c

四、方程

1.含有未知数的等式叫做方程;使方程左右两边相等的未知数的值叫做方程的解;求方程的解的过程叫做解方程。

2.解方程的依据:

(1)四则运算的基本关系式:

一个加数=和-另一个加数被减数=减数+差减数=被减数-差

一个因数=积÷另一个因数被除数=商×除数除数=被除数÷商(2)等式的性质:

等式的两边同时加上或减去、同时乘或除以一个相同的数(0不作除数)所得的结果仍然是等式。

(3)移项。(从等号的左边移到右边或右边移到左边)

移加作减,移减作加,移乘作除,移除作乘。

(4)比例的基本性质。(解比例的依据)

在比例中,两内项的积等于两外项的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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