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业务学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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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业务学习制度

进一步强化权限地税系统干部职工的政治业务学习,促使干部职工政治业务学习制度化、规范化、日常化,不断提高全局干部职工思想政治觉悟、业务素养和理论水平,特制订本制度。

一、权限地税系统工作人员应加强政治业务学习,努力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税收业务

水平。

二、政治学习主要以学习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时事政治以及传达上级有关

文件、会议精神为主;业务学习由各股室、各单位(含直属机构、二级机构、派出

机构。下同)根据工作需要确定不同的学习重点。既要学有所长,又要广博精通。

三、政治、业务学习学前要有计划,学时要有记录。个人要有学习笔记,学后要有学

习总结或简报,必要时应编发学习纪要。专项学习个人要有心得体会或学习小结。

四、县局应制订年度学习总体方案,按季或月下达学习指导性计划。

五、坚持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集中学习采取集中领学、专题讲授、集体培训、基

地教育、网络(视频)教育、交流座谈、拓展训练等方式;自学内容重点包括省、

市、县局推荐的学习书目以及税收业务知识,应涉及政治思想、哲学、经济理论、

财政金融、区域情况、税务管理、业务技能、信息技术、历史文化、人文地理、

文学艺术等。

六、集中学习应坚持日学、周会、月评、季考等方式。县局机关应坚持每天早点名会

利用15分钟做哟普时间进行集体学习,每周二下午利用半天时间进行集体学习。

各分局、二级机构除应坚持每日计提学习外,应坚持非税款征期每周不少于2个

半天的集体学习,时间原则上安排在周二、周四下午。

每周学习会和月度点评会有主持学习会的单位领导进行点评,或有单位主要领导

就有关事项进行强调。

县局人教股负责学习效果的测试工作,应按季组织对相应学习内容的考试。

七、如有必须,集中学习可事实开展或调整学习时间。

八、集中学习实行签到制度。集中学习时间不得无故缺席、吃到、早退,无特殊情况

不得请假。

九、县局机关政治、业务学习由人教股负责组织实施。局机关各股、室应根据学习计

划安排或局领导要求,结合实际工作需要,拟定每周学习计划,并讲学习计划、

学习内容与每周一向分管局领导汇报后报县局人教股。人教股与周二上午回报分

管领导审阅后统一安排,及时下发学习通知。

县局人教股负责县局政治工作、业务学习的记录,学习简报的编发或学习会议纪

要的撰写。

十、政治、业务学习情况纳入绩效考核范围。

十一、政治、业务学习笔记实行领导审阅制。各单位应每季度检察一次学习笔记,缺席人员应补记笔记。学习笔记应与季度终了后10日内送交本单位分管领导,由本

单位分管领导审阅检察干部职工的学习笔记,并签署意见。

十二、参加“在线学习”的学院没人每月应完成3.5学分,全年每位学院完成不少于32学分的学习任务。学习内容包括必修课和选修课。其中:在线网站推荐10门必

修课程(具体课程见网站推荐),学员可以从中选择4-6门进行学习,多选不限,

但必须达到必修课最少10学分要求:选修课程由学院子合租选择进行学习。

十三、鼓励干部职工到县局或分局图书馆(室)学习,借阅图书。

十四、培养干部职工养成记读书笔记的良好习惯。

十五、本制度自发文之日其、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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