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氏义庄
义庄社会保障模式的变迁及意义
一、早期义庄社会保障模式:宗族福利早期义庄的典型代表是北宋范仲淹创立的范氏义庄,其首创的义田-义学-义宅社会保障模式和?义庄规矩?对同时代及后来继起的其他宗族义庄保障都具有示范意义。
因此,北宋时期范氏义庄的保障模式可作为早期义庄社会保障模式的典范。
北宋皇佑元年〔1049年〕,时为尚书、资政殿学士、礼部侍郎、杭州知州的范仲淹以其俸禄于苏州置良田十余顷,将田租捐于范氏宗族,旨在为族人生活提供福利,这即是义田。
钱公辅的?范文正公集?义田记?称范仲淹是一个乐善好施的人,在发达之后更是买了千亩良田作为义田,为其族人提供帮助,在族人吃、穿、嫁娶方面都有补助,从而保证了族人能够有饭食、有衣穿、有钱使。
为了使义庄能够继续健康运行,范仲淹制定了?义庄规矩?作为范氏义庄的管理制度。
其内容大体分为四个方面:第一,向族人发放义米、布匹等生活必需品。
第二、族人如有嫁娶丧葬之事,皆给予相应资助。
第三,丰年留三年粮作为储备,以御凶年。
第四,乡里、外姻、亲戚中有贫困、急难不能度日者,诸房商议核实,酌量济助。
明末清初学者顾炎武就指出范家没有穷人的很大一部分原因是范家子孙一直都遵守义庄的规矩。
从以上行动与规范之中可以发现,早期义庄的保障模式大体是对全体族人进行普遍施惠,而仅在有限的程度上对贫困族人酌情加以救助。
同时,嫁娶丧葬之事用钱多在于操办礼节仪式,与族人基本生活保障并无太多联系。
因此,早期义庄社会保障模式的目的不是为了维持部分贫困宗族族人的基本生活,而着眼于为全体族人提供额外的收入。
因此,与其将早期义庄的社会保障模式视为一种社会救济,不如将之定性为一种以义田田租收入为基础的宗族福利制度。
二、义庄的社会保障模式的发展〔一〕义庄社会保障模式的转向义庄的存在为宗族的发展壮大提供了一定的经济保障,然而随着明清社会的发展,宗族人口逐渐增加,均摊到每个人身上的宗族福利也就日益减少,早期义庄以宗族福利为原那么的社会保障制度已经难以为继。
同时,由于同等价值的财物对于贫户和富户的效用存在差异,宗族内部也逐渐认识到平均主义的社会保障规那么往往并不意味着公平。
岁月如歌,从义庄追溯姑苏往事
060 MODERN SUZHOU姑苏古城 Ancient City of Suzhou在街巷如蛛网般密布的平江历史文化街区穿梭,稍加留意会发现,义庄不少。
门头并不算高大气派,但也沉静肃穆。
一个个义庄,背后就代表着一个个姓氏大族,总不免让人遐想,每一个深宅大院背后有着怎样的兴衰荣辱、悲欢离合。
而将这些义庄背后的家族串联起来,便是姑苏古城一段段声情并茂的历史文化呀。
中国第一个义庄义庄是古代宗族安置、赡养、接济族人的田庄,类似于今天的慈善机构,因而有“义”字。
说来也是商业经济的发展为义庄的运营奠定了经济基础。
说起义庄,要从姑苏区范庄前32号的范氏义庄开始,就在苏州景范中学校址,北宋皇祐元年(1049)范仲淹为周济范氏宗族,捐祖宅,买下良田数千亩,建起了史籍中最早出现的义庄。
而作为宗族公产,义田的收入用来救济贫苦的同族人,附设义学,为族人子弟提供免费教育。
后世,子孙多人陆续增置义田。
《吴门表隐》载,南宋咸淳十年(1274),建范文正岁月如歌,从义庄追溯姑苏往事记者 丁云 公祠于义庄之东。
元至正六年(1346),改祠为文正书院。
明清时曾多次修建,清咸丰十年(1860),义庄、书院大部分被毁。
同治五年(1866)重建。
相传旧宅在范祠弄,今天,边门石库门上仍有“有唐故址”4个字,内部正在修缮。
学校内,留有两殿一厅。
主体建筑是昔日祭祀范文正公的享堂,单檐歇山造,南向,规制宏大,虽重建于清代,据说其扁作梁架和青石覆盆柱础具明代遗制,苏式彩绘依稀可见。
当年在景范中学念书时,学校还常在享堂召开大会。
族人的活动轨迹在平江历史文化街区频频看到义庄不是偶然。
作为救助族人的公共场所,义庄的选址是与义田经营、族人生活方式,以及社会生产活动息息相关。
范氏义庄出现后,众人纷纷效仿创办。
苏州的义庄建筑主要分布在苏州老城区,且大部分义庄选址位于以范氏义庄为中心的辐射范围。
老城区东北隅的平江历史文化街区,集中了十多座。
从范庄前范氏义庄出发,向东经因果巷、旧学前、悬桥现代苏州 2023.8(上)061巷,进入平江历史文化街区,沿途就有或曾经有数座义庄。
范仲淹与范氏义庄
范仲淹与范氏义庄“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乐而乐”是北宋名臣范仲淹《岳阳楼记》的点睛之笔。
这篇名作是作者于宋仁宗庆历四年被贬官到邓州时所做。
这一年,范仲淹已经快要60岁,由于帮忙宋仁宗推行新政,锐意改革,受到“朋党之论”的诽谤,第三次遭贬官放逐。
范仲淹,字希文,谥文正,生于公元九八九年(宋太宗端拱二年),卒于公元一○五二年(宋仁宗皇佑四年),真宗大中祥符八年进士。
他不仅留下了传世的诗词文章,更作为“为天下事不屈不挠”的文人表率而扬名青史。
范仲淹的一生,尽管自身的政治生涯跌荡起伏,三起三落,但一直忧国忧民,以天下为己任。
《宋史》评判范仲淹道:“自古一代帝王之兴,必有一代名世之臣。
宋有仲淹诸贤,无愧于此”。
在中国的慈善史上,范仲淹也是一名标志性的人物。
宋史记载其“好施予,置义庄里中,以赡族人”。
范氏义庄是范仲淹于皇佑二年(公元一○五○年),第三次被贬后在其原籍苏州吴县捐助田地1000多亩设立的。
义庄田地的地租用于供养同宗族的贫困成员。
他给义庄订立章程,标准族人的生活。
他归天以后,他的二儿子宰相范纯仁、三儿子尚书右丞范纯礼又续增规条,使义庄维持下去。
宋金战争中范氏义庄受到了一些破坏,南宋时范之柔对义庄又加以整顿,恢复了原有规模。
后世范氏子孙也对义庄屡有捐助,如明末范允临捐助田地100亩,清前期大同知府范瑶捐助田地1000亩。
范氏义庄是中国慈善史上的典范,它是最先的家族义庄,更重要的是它是我国史料记载的第一个非宗教性民间慈善组织。
它还制造了一个奇迹,尽管朝代更迭,历经战乱,但一直到清朝宣统年间义庄仍然有田5300亩,且运作良好,共持续了八百连年。
对范氏义庄的评判,历代文人和历史学家一样多把它视为宗族制度的表率,“当思范公,顾恤同宗”。
但是,若是从研究慈善机构历史的角度看,范氏义庄有更宝贵的价值。
现代的基金会制度是起源于西方的公益信托机构。
早在古希腊时期,柏拉图捐赠遗产给他创建的学校,这是历史上第一个信托,更是以后基金会的最先雏形。
范仲淹的故事
范仲淹的故事范仲淹的故事(范仲淹轶事典故)北宋景佑元年(公元1034)年,范仲淹回乡祭拜范氏宗祠。
在苏州祖宅住了几天后,范仲淹决定在苏州南园旁边买一块地,在此处盖一处房屋,待老迈时回乡居住。
按照家乡的风俗,在破土动工之前,范仲淹请了风水先生瞧一瞧,风水先生告诉范仲淹:“这是一块风水宝地,如果在这里盖房子,将来的子子孙孙必定科举及第,世代将相,荣华不绝。
”如果换做旁人,必定喜出望外,没想到的是,范仲淹听完,立即打消了盖宅子的念头。
大家很不理解,范仲淹解释说:“吾家有其贵,敦若天下之士咸教育于此,贵将无已焉。
”范仲淹的意思是说:这块宝地,如果我自己盖私宅,只能富贵我一家而已。
如果盖成苏州的府学,苏州的学子都来此地读书,将来必定人才辈出。
一年后,范仲淹奏请朝廷,将南园之地建为“府学”。
此后数百年,苏州府学对苏州乃至全国的影响非常深远。
宋元明清四代,苏州一共出了43位状元,其中一半来自苏州府学。
除了状元外,其他进士多达上千人。
郑元祐在《学门记》评价:“天下郡学莫盛于宋,然其始衣于吴中,盖范文正公以宅建学,延胡安定为师,文教自此兴焉。
”意思是说,宋朝的地方官学之所以能兴盛起来,起始于范仲淹在苏州建立的府学。
苏州府学发展起来后,天下文教才兴盛!范仲淹作为中国历史上亿万读书人之一,他的一个决定,极度繁荣了中华文化。
他的格局和贡献,非常人能比。
今天,笔者饱含感动之泪,来带大家认识一位几乎“圣人”的范文正公!一、认祖归宗——游子未归春又老范仲淹,字希文,苏州吴县人。
在范仲淹之前,苏州范氏并没有什么名气,而且,范仲淹是后期才认祖归宗的,在很长一段时间,范仲淹并不姓范,而是姓朱。
《宋史·范仲淹传》记载:仲淹二岁而孤,母更适长山朱氏,从其姓,名说。
用现在的话说,范仲淹的命并不好。
他两岁的时候,父亲范墉便去世了。
母亲谢氏带着他改嫁给了一个叫朱文瀚的读书人。
继父朱文瀚对他很好,给他取名为“朱说”。
在范仲淹中举之前,他一直认为自己是朱文瀚的儿子。
族田义庄
族田义庄定义宋以后属于某一宗族所共有的土地。
族田分两种,一种是由一个家族拨出一部分土地,征收地租,专作该家族祭祖开支的祭祀田,也叫祭产、祀田。
这种祭祀田一般数量不大,但极为普遍。
一种是由族内为官者、殷富者捐置或合伙捐置,用以接济贫穷,赈恤孤寡及协济族人读书应试的赡族田。
这类族田又称义田、义庄。
义庄原指掌管族田及租米分配的机构,后来不加区别,义庄和赡族田成为一个族姓土地的通称。
起源族田义庄创始于北宋范仲淹。
宋仁宗皇祐二年(1050),范仲淹在苏州长洲、吴县置田十余顷,将每年所得租米,供给各房族人衣食、婚嫁和丧葬之用,始称“义庄”。
范仲淹亲定规矩十三条,规定各房五岁以下男女,每人每天给白米一升;冬衣每人一匹,五到十岁减半。
族人嫁娶、丧葬,则分等发给现钱。
在以后续定规矩中,又规定义庄的经济管理有相对的独立性:尊长不得干预义庄掌管人依规办事;族人不得借用义庄的人力、车、船和器用,不得租佃义田,不得私自将义宅屋舍兑赁典当,不得占居会聚义仓。
义庄不得典买本族族人土地。
南宋时,范氏义庄田产逐渐增多。
宋宁宗时,族人购置田产,另置“小庄”,以补义庄的不足。
宋理宗赵昀时,义庄田产达三千多亩。
兴盛范氏义庄为宋代宗族置田开创了先例,各地官员竞相仿效。
义庄田产的用途不仅在赡养本族族人,而且扩大到培养本族士人和赈济本地贫苦百姓。
从此,建立义庄成为地主阶级维护宗族统治的一种手段。
宋代以后,义庄更为盛行。
族田义庄在元明时有所增加,但为数不多。
清代两百多年间发展比较迅速,各省都有关于族田义庄的记载。
族田占比重最大的为广东省。
族田义庄创建人多系“累世仕宦之家”,即官僚地主,也有少数富商。
这类土地因系私人捐献,地权基本操在地主富户之手,他们凭借族田,通过租佃关系,操纵族众。
剥削穷苦族人。
这类族田相对稳定,一般不准买卖,并受到国家法令保护。
清乾隆二十二年制定律例,盗卖族田照“盗卖官田律治罪”。
意义官绅地主创建族田义庄的目的是为了通过经济权力维护宗法关系,以巩固封建统治,因此受到封建政权的维护。
范仲淹与范氏义庄
100环球慈善 / GLOBAL CHARITY范仲淹所建的范氏义庄,本质上是尝试用民间力量解决社会福利问题。
尽管其中有宗族的局限,仅仅是对宗族的一种保护,但是在那个时代,的确是难能可贵的。
范仲淹与范氏义庄文/李 嶷 图/GC所谓“义庄”,是古代族中所置的赡济族人的田庄。
因为是慈善机构,故此以“义”为名。
儒家的理想是“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将“仁”的践行,从自我修养,扩展到家族,最后延伸到天下。
所以推究起来,义庄的创立应早有其事。
不过,第一次出现在史籍中的义庄,是北宋名臣范仲淹所建的范氏义庄。
范仲淹的文名事功,彪炳青史。
而其所创的范氏义庄,绵延达八九百年。
一个民间、家族性的慈善机构,能够延续如此之久,在中国历史上独一无二,足见其深广的智慧。
一《宋史·范仲淹传》记载:“(范仲淹)好施予,置义庄里中,以赡族人。
”范仲淹在平江府长洲、吴县置良田十余顷,将每年“所得租米,自远祖而下,诸房宗族,计其口数,供给衣食及婚嫁丧葬之用”。
时为宋仁宗皇祐二年(公元1050年)。
根据范仲淹亲自订立的《义庄规矩十三条》所载,义庄赡济的内容包括口粮、衣料、嫁娶费用、丧葬费、科举费,此外还有义学、房屋借居、借贷等。
总之,几乎涵盖了族人在现实生活中的所有问题。
赡济的对象是居住于本乡的族人(子弟中有外出做官的,不算在内),不分贫富,一视同仁。
若范氏义庄事仅如此,历史上类似之举倒有很多,也没有什么稀奇。
但是范仲淹创建的义庄管理制度,对于田产、仓房管理,以及领取制度,或者虚报冒领的处罚等等,都有细致的规定,足以被现今民间慈善机构所借鉴。
慈善机构要想顺畅地运行,必须有一定的经济基础。
范氏义庄是以大量田地为财产基础的。
所有的田地都是由范氏宗族中有能力的人进行捐助,而田地所有权属于义庄,也就是我们今天所说的慈善机构的财产独立。
这是义庄的经济基础。
为保持义庄的规模,义庄所置的庄田是不许卖的。
如果有外人赎回用典当方式所置之田,则必须及时置补,使田地的数量得以保证。
义庄:宗族公益组织的典范
义庄:宗族公益组织的典范以宗族义庄为代表的实体性公益组织与制度化救济机制,首创于北宋的范氏义庄,迄至民国已有近千年的历史。
北宋皇祐元年(1049年),六十岁的范仲淹到杭州任太守,因为杭州与他原籍苏州相去不远,“遂过姑苏,与亲族会”。
通过与苏州范氏族亲的会商,范仲淹决定为家乡族人做两件事情,一是续修范氏族谱,二是创立范氏义庄。
宋代官员俸禄优厚,范仲淹宦游多年,又生活俭朴,因此一生颇多积蓄。
他将全部个人积蓄都捐献出来,在苏州购置良田千亩,作为范氏义庄的公益基金;又订立十三条规矩,作为范氏义庄的运行制度。
这十三条规矩主要对苏州范氏族人可以从义庄收益中获得哪些权利作出了明晰的规定。
我将它们概括归纳了一下,范氏族人的收益权包括:一、口粮:五岁以上的族人,不分男女,每口每月给白米三斗。
二、衣料:成年族人每人每年给冬衣衣料一匹,十岁以下、五岁以上的儿童各给半匹。
三、婚姻补助:族人嫁女,给钱三十贯;女儿若改嫁,给钱二十贯;族人娶媳妇,给钱二十贯,二婚不给钱。
四、丧葬费:族人身亡,按其辈份大小,给予二贯至二十五贯的安葬费。
五、路费:族人参加科举,或者外出赴任,给予路费补助。
六、倘若乡亲、姻亲、亲戚陷于贫窘,或遇饥荒不能度日,诸房共同核实后,可用义庄粮米“量行济助”。
范氏义庄成立、运行三年后,范仲淹便逝世了。
他的儿子范纯仁兄弟继承父志,也将所得俸禄捐给义庄,将义庄田产扩至三千亩。
又“随事立规”,续订了二十八条规矩,完善了范氏义庄的制度。
这二十八条规矩主要对义庄的管理机制以及范氏族人的责任作出了规定。
如果说范仲淹首订的十三条规矩是“权利法案”的话,那么范纯仁兄弟续订的二十八条规矩便相当于“责任法案”。
这里我择其要介绍若干条:一、义庄的田产须租给外姓人耕种,范氏族人不得租佃义田。
二、义庄不得典买范氏族人的田土。
三、义庄不得为牟取暴利,将资产用于放高利贷。
四、范氏族人不得在规矩外“妄乞特支”义庄的钱粮。
五、范氏族人不得将义庄的义宅舍屋“私相兑赁质当”。
近三十年来范氏义庄研究简述
近三十年来范氏义庄研究简述刘思瀚【摘要】Nearly three decades of Fan's free estate study, researchers focus on the history of political sys-tem, the history of the clan, the history of system, the history of thought and the history of charity to decon-struct Fan's free estate. But the researchers did not take Fan Zhongyan's research from fan's free estate and free land. In recent years, with the enrichment of historical materials, taking the Fan's free estate as a case, the paper uses the method of interdisciplinary research results to reflect the Fan's free estate research value.%近三十年的范氏义庄研究中,研究者着眼于从政治史、宗族史、制度史、思想史、慈善史等方面重新解构范氏义庄,其中不乏力作。
但研究者并没有把范氏义庄研究从范仲淹研究和义庄义田研究中独立出来。
近年来,随着史料的不断丰富,将范氏义庄作为个案,采用跨学科研究方法的成果开始出现,这也体现出范氏义庄的研究价值有增无减。
【期刊名称】《泰山学院学报》【年(卷),期】2016(038)005【总页数】5页(P96-100)【关键词】范氏义庄;义庄;范仲淹;研究综述【作者】刘思瀚【作者单位】苏州大学社会学院,江苏苏州 215004【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K05皇祐元年(公元1049年),范仲淹有感族中尚有不少贫穷的成员,遂创立义庄,“置义庄里中,以赡族人”[1](P47)。
范文正义庄文言文翻译
范文正义庄文言文翻译【原文】初,仲淹病,帝常遣使赐药存问,既卒,嗟悼久之。
又遣使就问其家,既葬,帝亲书其碑曰“褒贤之碑”:“仲淹内刚外和,性至孝。
以母在时方贫,其后虽贵,非宾客不重肉。
妻子衣食,仅能自充。
而好施予,置义庄里中,以赡族人。
泛爱乐善,士多出其门下,虽里巷之人,皆能道其名字。
死之日,四方闻者,皆为叹息。
为政尚忠厚,所至有恩,邠、庆二州之民与属羌,皆画像立生祠事之。
及其卒也,羌酋数百人,哭之如父,斋三日而去。
四子:纯祐、纯仁、纯礼、纯粹。
”【译文】当初,范仲淹病重,皇帝曾经派遣使者赐给药慰问,他死后,皇帝哀伤悲叹了很久。
又派使者去慰问他的家人,下葬以后,皇帝亲自写碑文,称为“褒贤之碑”,碑文的内容如下:“范仲淹性情刚烈,但外表温和,本性十分孝敬,因为他母亲在世时,家境正是贫困的时候,(所以)后来虽然他做了高官,但不是家中除非来了客人从不吃两样荤菜。
妻儿的衣服和饭食,仅仅只能充饥、御寒而已。
但是范仲淹对别人却乐善好施,在乡族中设置田庄,用以赡养(生活有困难的)族人。
博爱好施,士大夫很多出自他门下,即使是出身街巷的人,都能说出他的名字。
他死的那一天,四面八方凡是听到这一消息的,都替他叹惜。
范仲淹治理国家崇尚忠厚老实,所至之处都对百姓有很大的恩惠,邠州、庆州两个州的老百姓和众多的羌族部族,都画上他的肖像为他建立祠庙来祭祀他。
等到他死时,数百位羌族部族的首领,都像失去父亲一样为他痛哭,并斋戒三日以后才离开。
范仲淹有四个儿子,分别是:范纯祐、范纯仁、范纯礼、范纯粹。
”【注释】1、常:通“尝”,曾经。
2、存问:慰问;慰劳。
多指尊对卑,上对下。
《史记·高祖本纪》:“病愈,西入关,至栎阳,存问父老。
”唐郑棨《开天传信记》:“路之父老负担壶浆,远近迎谒,上皆亲加存问,受其献馈。
”宋李纲《论唐三宗礼遇大臣》:“光弼畏祸不敢入朝,代宗犹辇致其母,存问甚渥。
”《清史稿·穆宗纪》:“传旨存问疫疾将士。
20世纪以来的宗族义庄研究
20世纪以来的宗族义庄研究李学如【摘要】义庄肇始于北宋,兴盛于清中后期,在土改运动中衰熄.作为传统宗族社会的赈恤组织,义庄关涉绅权、族权、庄产运营、族内救助、社会控制等诸多环节.20世纪上半期,中外学人开始涉足这一领域;新中国成立后,族产被界定为封建制度的核心要素,国内义庄研究一度中断;直至80年代始,义庄问题才引起学界的持续关注.目前,学界对义庄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义庄的功能、性质、兴盛缘由、地理分布等方面,而在义庄宗族结构、保障机制、义庄与地方政治经济的互动及对当下发展社会慈善事业的启示等领域,尚显薄弱,有待学界继续耕耘.【期刊名称】《合肥师范学院学报》【年(卷),期】2015(033)001【总页数】6页(P33-38)【关键词】宗族;义庄;研究现状;评价【作者】李学如【作者单位】淮北师范大学历史与社会学院,安徽淮北235000【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K203义庄是传统宗法社会中,在血缘和地缘关系基础上,由宗族中的士绅、商人或力田起家的庶民地主捐置田产和房屋,以达敬宗、收族、保族之目的,得到国家认可和支持的一种封建宗族赈恤组织。
北宋仁宗皇祐元年(1049),范仲淹在其家乡吴县置义田、建义宅、办义学,救恤族人,开义庄之滥觞。
此后,经过元、明及清前期的缓慢发展,义庄在清中后期进入快速发展阶段,清末民初达到了顶峰。
对义庄的论述最早可追溯到明清一些文人的义庄记述中,但真正学术意义的研究最早见之于归堤的《常熟之义庄》[1]和田中萃一郎的《义庄の研究》[2]。
目前,学术界关于义庄的研究,时间上多述及明清时期,空间上集中于江南一隅。
本文对已有研究成果进行归纳整理,并对研究状况进行简要评析,以期增进学界对这一领域的了解。
关于宋代义庄的研究,学界多以范氏义庄为个案,对其发展变迁、租册、行政管理方式的演变等进行了探究。
如DenisTwit chett,“DocumentsonClanAdministration:ITherulesofAdministrati onoftheCharitableEstateoftheFanClan”[3]、近藤秀树《范氏义庄变迁》[4]、伊原弘介《范氏义庄租册の研究》[5]、陈荣照《论范氏义庄》[6]、廖志豪和李茂高《略论范仲淹与范氏义庄》[7]、黄明理《范仲淹入祀孔庙因缘蠡测——兼谈范氏义庄的收族功能》。
范氏义庄与宋代范氏家族的发展
范氏义庄与宋代范氏家族的发展宋代范氏家族是中国历史上著名的家族之一,该家族在宋代后期曾经组织过一次义军,被称为范氏义庄。
本文将介绍范氏义庄的起源和发展,以及宋代范氏家族在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发展。
范氏义庄的起源与发展范氏义庄起源于南宋淳熙二年(1175年)的江西省广信县。
当时,范氏家族已经在当地繁衍生息了数代。
而当时的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不正常发展,农民的生存状况非常困难,农民纷纷走上流浪的道路。
在这样的背景下,范氏家族中的一些人士,开始思考如何救济当地的百姓。
在这种情况下,范氏义庄开始了。
范氏义庄的主要任务是救济流民和贫苦百姓。
范氏义庄的开展,得到了广大的农民的支持。
义庄成员不仅组织义勇队伍进行抵御倭寇的侵袭,在当地还开展了义学、义旅等活动。
这一系列的活动,极大地缓解了当地贫困人口的生存压力。
而义庄的组织运作,也得到了周围乡邻的帮助和支持。
随着义庄的发展,范氏家族的影响力也在不断扩大。
义庄成为了当地农民利益诉求的代表,范氏家族也成为了义庄的核心统领。
范氏家族家族成员们,不仅在义庄的建设上投入了大量的精力和资金,同时还积极支持当地的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
宋代范氏家族在政治上的发展,始于北宋的开国宰相范仲淹。
范仲淹是中国历史上有名的文学家、哲学家、儒家,同时也是一位杰出的政治家。
他在任官期间,官至宰相,并策划了“陕西平叛”,即镇压农民起义。
范仲淹退休之后,范氏家族几乎是代代传官,很多家族成员都担任过官职。
这些官员在各个领域内都有出色的表现。
其中著名的官员有范纯仁、范仲基等,他们在文化、教育、金融、农业等领域都有所建树。
他们的表现,引发了文化、教育、科技、金融等方面的领袖对范氏家族的聚焦与关注。
宋代范氏家族在经济方面的发展在经济方面,范氏家族在当时的世界上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
范氏家族在当时是一个金融业巨头,家族成员可以在当时掌控整个中国金融市场。
家族的经济理念是发展实业,家族成员们投身于各种领域的工商业,如制作染料、茶叶、药材、织品、造船等。
论北宋时期的义庄——以范氏义庄为例
范仲淹所 创的义庄 ,历代 学者们有不 同的定 义 ,据 《 古今 图书集成 ・ 学行典 》卷 2 4 3 记载 ,义 庄乃是掌管义 田收租及处理租米分配 的机构 。埘 而 日本学 者清水盛光 根据范 仲淹史料进行 的定 义颇 为全面 ,他认 为义庄有广义狭义之分 .狭 义而言 ,
收 稿 日期 : 2 0 1 5 . 0 4 . 2 7 作者简介:屈海龙 ( 1 9 8 8 一) ,男,黑龙江抚远人 ,黑龙江大学在读硕士 ,研 究方 向:中国古代 史 ( 明清史) 。
V o1 . 2 4 No . 9 So p . 2 O 1 5
2 0 1 5年 9月
文章编号 :1 0 0 8 - 8 7 1 7( 2 0 1 5 )0 9 - 0 0 6 0 - 0 3
论 北宋 时期 的义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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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范 氏义庄 为例
屈 海 龙
哈尔滨 1 5 概述
范 氏义庄成立之初 , 其财产包含义 田千余亩及 义宅一所 。千余 亩土地散置吴县及长洲县 , 均放佃 给外人 , 以其收入 济助族人 日常生活及婚丧喜庆之 需; 义宅为本族故宅 、 祠堂改建 ,座落 于苏州城 内 禅 兴寺桥西 , 占地颇广 , 除供族人居住 的厢房及贮 放租米 的仓房外 , 另有宗祠 二座—— 岁寒堂 、 忠厚 堂 ,以及 范文正公祠 、范 氏家园等。 范 氏义庄创 立 大约 十年 后 ,刘辉 即在 江西 购田数百亩 以赡族 人 ,又十年 , 吴奎在 山东买 田为义庄 。此后直至北 宋灭亡 ,尚有 韩贽 、向子谈等人分别在 山东 、 江西 或置义 田,或置义庄 。
兄弟 同居共财 、 同族协济被看作是一种美德 。 这对 族 田义庄 的创建提供 了思想上 的可能 。 而范仲淹早 年贫苦 的经历 ,以及他乐善泛爱 、 临财好施 的个性 和利 泽生 民的社会 责任感则 是促其 兴办义 庄 的直 接原 因。据 《 范仲淹史料新编 》中记载 ,公平居语 弟子 日 :“ 吴中宗族甚众 ,于吾 固有亲疏 ,然吾祖 宗视之 , 则均是子孙 ,固无 亲疏也 , 吾安得不恤其 饥寒哉 。且 自祖宗来积德百年 ,始发于吾 , 得 至大 官 。若贵富而不恤宗族 , 何颜 以入家庙 。 ” 范 仲淹 爱 护后世子 孙之心 溢于言表 。而兴 建义庄 绝非易 事 ,据钱公 辅记 载范仲淹立范氏义庄时 曾云 :“ 初 公之未贵 显也 ,常有志 于是矣 ,而力未者二 十年 ; 既 而为西 帅 ,以至于参大政 ,于是始有禄赐之入 , 而终 逮其 志。 ”由此可 见修建义庄之难 。 ( 三) 义庄 的功能与作用 在封 建社会 , 义庄最 主要 的功能就是 睦族 、 收 族、 保族 , 对宗族成员进行 经济生 活的保 障。乡村 土地 是家族 财富的主要来源 ,而惟有长居于其上 , 始 能从 中获利 , 由于乡间治安欠佳 , 需要家族 的保 护 。创建 义庄尤为必要 。而族群互保 ,又有益 于地 方 教化 , 范氏义庄 不仅是族人领取赡米之所 , 而且
慈善家范仲淹首创“范氏义庄”
慈善家范仲淹首创“范氏义庄”作者:李兵来源:《慈善》 2014年第5期李兵范仲淹(989冥1052),字希文,吴县(今江苏苏州)人,北宋中《的政治家、军事家和文学家,于真宗大中祥符八年(1015)中进士,官至参知政事(副宰相)。
然而,范仲淹是大慈善家在现代却鲜为人知。
范仲淹当官时,俸禄较高,但其平生却保持一贯的俭朴生活,毕生致力于办义庄、兴义学,解人之难,使之安居乐业,或受良好教育。
范仲淹少年时,在长白山醴泉寺(今山东)读书,“日作粥一器,分为四块,早暮取二块,断整数茎,入小盐以啖之。
”冬夜读书,为振作精神,以冷水沃面。
虽然“人不能堪”,而“仲淹不苦也。
”后来他前往应天府(今河南),在应天书:(宋代四大书:之一),师从戚同文,继续“苦心劳形”,“五年来常和衣就枕”,“读书累年不解带。
他曾立下不能当良相,即当良医的志向”。
他说“能及大小生民者,固为相为然”;“在下而能及大小生民者,舍夫良医,则未之有也。
”后来其忧思更为深远,表明“益天下之心,重千古之志。
”范仲淹坚持“进则尽忧国忧民之诚,退则处乐天乐道之分。
”他无论当文官,抑或任武官,都深得民心。
范仲淹的儿子范纯仁说其父“于苏州吴、长两县置田十余顷(十顷为千亩),其所得租米,自远祖而下诸房计其口数供给衣食及婚嫁丧葬之用,谓之义庄。
”义庄是古代宗族的一种赡助族人的设施,这种形式最早始于北宋范仲淹。
范氏义庄作为历史上兴起最早、持续时间长达900 年的赡族设施,对后世产生了重大的影响。
范义庄建立初期可养活族人九十余口。
仲淹故后“后世子孙修其业,承其志如公存也。
”范公次子范纯仁在父亲生前(1049年)已考取进士,父殁后始出仕,位过其父,曾两次任宰相之职。
纯仁又为义庄置田千亩“以供族众滋大”,立义学以教其人,并资助奖励族中贫寒子弟科考,其弟范纯礼(范公三子)通力襄助,并数次续定义庄制度,以应扩大之需。
英宗治平二年(1065 年),范纯仁将义庄事上奏朝廷,得以确认。
范文正义庄翻译
范文正义庄文言文翻译范文正义庄范仲淹在苏州长洲、吴县置田十余顷,将每年所得租米,供给各房族人衣食、婚嫁和丧葬之用,始称“义庄”。
范仲淹亲定规矩十三条,规定各房五岁以下男女,每人每天给白米一升;冬衣每人一匹,五到十岁减半。
族人嫁娶、丧葬,则分等发给现钱。
在以后续定规矩中,又规定义庄的经济管理有相对的独立性:尊长不得干预义庄掌管人依规办事;族人不得借用义庄的人力、车、船和器用,不得租佃义田,不得私自将义宅屋舍兑赁典当,不得占居会聚义仓。
义庄不得典买本族族人土地。
南宋时,碃涪百皇知郝版酮保捆范氏义庄田产逐渐增多。
宋宁宗时,族人购置田产,另置“小庄”,以补义庄的不足。
宋理宗赵昀时,义庄田产达三千多亩。
文言文在线翻译请老二呀,不要翻邻居的墙,不要踩断我家的杞柳树。
哪里敢吝惜树,是怕我父母说闲话。
你虽然令人思念呀,可父母的话,也是可怕的呀。
(将仲子兮,无逾我里,无折我树杞。
岂敢爱之,畏我父母。
仲可怀也,父母之言,亦可畏也。
)请老二呀,不要翻我家的墙,不要踩断我家的桑树。
哪里敢吝惜树,是怕我那些哥哥说闲话。
你虽然令人思念呀,可那些哥哥的话,也是可怕的呀。
(将仲子兮,无逾我里,无折我树杞。
岂敢爱之,畏我父母。
仲可怀也,父母之言,亦可畏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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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里敢吝惜树,是怕别人家说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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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仲子兮,无逾我国,无折我树檀。
岂敢爱之,畏人之多言。
仲可怀也,人之多言,亦可畏也。
)郭常传的翻译原文:郭常者,饶人,业医,居饶中,以直德信。
饶江其南导自闽,颇通商外夷。
波斯、安息之货国人有转估于饶者,病且亟。
历请他医,莫能治。
请常为诊。
曰:“病可去也。
”估曰:“诚能生我,我酬钱五十万。
”常因舍之。
先以针火杂治,导其血关,然后辅以奇药。
诚曰:“第橐虑。
”块居月余,估称愈。
欲归常所许财。
常不听。
估曰:“先生以为寡欤?”常曰:“不也。
吾直吾之药,计吾之功,不能损千钱,而所受非任,反祸耳。
范仲淹义庄规矩全文
范仲淹义庄规矩全文范仲淹义庄规矩一共分为六篇。
第一篇是厅堂规矩,主要是关于义庄厅堂的规范和礼仪;第二篇是街巷规矩,主要是关于街巷规范和治理;第三篇是坟墓规矩,主要是关于坟墓的规矩和管理;第四篇是邻里规矩,主要是关于邻里关系的规范和和睦;第五篇是各色规矩,主要是关于各种社会规范和行为规则;第六篇是乡村规矩,主要是关于乡村的规范和治理。
在范仲淹义庄规矩中,我们可以看到对于社会治理和道德规范的重视。
在厅堂规矩中,范仲淹要求庄民上厅不得空拜,厅务人员应当恭敬待客,庄民上厅要依次排队,目的是为了维护庄民的形象和社会秩序。
在街巷规矩中,范仲淹强调了对马车、行人和市场的管理,要求清晨五鼓前不得私自张灯夜行,夜晚不得乱放烟火,以维护夜间秩序和安全。
在坟墓规矩中,范仲淹要求对坟墓的管理和维护,以尊重祖先和维护社会风尚。
在邻里规矩中,范仲淹强调了邻里之间的和睦相处和互助关系,以保持社会稳定和和谐。
在各色规矩中,范仲淹规定了各种社会规范和行为规则,以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
在乡村规矩中,范仲淹要求乡民共谋发展,共护社会稳定。
正是因为这些规矩的存在,才使范仲淹义庄成为一个良好的乡村自治组织。
庄民遵守规矩,社会秩序井然,邻里关系和睦,经济稳定发展。
这些规矩不仅是对于庄民行为的规范,更是一种社会文明和道德观念的体现。
范仲淹义庄规矩的制定和贯彻执行,至今仍然对于中国乡村治理和社会发展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除了对于乡村自治组织的规范之外,范仲淹义庄规矩中还蕴含着丰富的思想内涵和道德观念。
范仲淹是一位具有卓越政治智慧和高尚品德的大儒。
在他的义庄规矩中,体现了他对于社会治理和人际关系的深刻思考和高尚情操。
范仲淹认为,人与人之间应当互相尊重、互相帮助、互相理解,形成和谐的社会关系。
他强调了礼义廉耻等传统道德观念在社会生活中的重要性,呼吁人们遵守规矩、秉持道德,以建设一个正义、文明和和谐的社会。
他的思想观念深受后世人们的推崇和尊重,对于中国传统文化和社会伦理有着不可磨灭的影响。
范氏义庄制度
范氏义庄制度范氏义庄是中国传统的宗亲聚居组织,是由同姓宗亲自行发起、自行组织的社会组织形式。
范氏义庄制度在中国历史上具有重要的地位和意义,它起源于古代的宗族制度,并在不同的历史时期不断发展和变革。
范氏义庄的起源可追溯到古代的宗族制度。
在古代中国,人们以宗族为单位进行社会组织和经济生活,宗族是人们的血缘关系和家族传统的重要体现。
范氏作为一个较为庞大的宗族,在历史长河中逐渐形成了以范氏为核心的义庄制度。
范氏义庄制度的核心是以范氏宗亲为基础,通过共同的血缘关系和姓氏共同体意识,建立起一个稳定的组织结构。
范氏义庄的范围通常涵盖范氏宗亲的聚居地及周边地区。
范氏义庄以共同的利益为依托,强调宗族团结、互助合作和共同发展的原则。
范氏义庄通过制定和执行一系列的规章制度,维护范氏宗亲的权益和利益。
范氏义庄在宗亲内部实行了严格的组织管理制度。
范氏义庄设立了宗族长、宗族会和祖庙等机构,通过选举或世袭方式产生相关的官员,负责管理和决策。
范氏义庄的官员必须具备崇高的品德、卓越的才干和家族利益的整体观念。
范氏义庄的官员在社会上享有崇高的声望和地位,他们以身作则,带领范氏宗亲团结一致、共同发展。
范氏义庄以宗族为单位,广泛开展各种形式的公共事务,并为范氏宗亲提供各种福利和保障。
范氏义庄的公共事务涵盖了宗族财产、土地管理、民生救助、教育传承等方面。
范氏义庄通过集资、捐助和社区互助等方式,为范氏宗亲提供经济援助、法律援助和血缘传承等支持,起到了社会保障和福利的作用。
范氏义庄的最高象征是祖庙,宗族长在祖庙中进行重要的宗族活动和祭祀仪式。
范氏祖庙是范氏宗亲的精神家园,它是范氏宗亲传承家族文化和家族价值观的场所。
范氏祖庙具有重要的历史意义和文化价值,它不仅是范氏宗亲祭祀祖先的场所,也是范氏文化的传播中心。
总体而言,范氏义庄制度以范氏宗亲为核心,通过共同的血缘关系和姓氏意识,建立起一个稳定的组织结构。
范氏义庄制度通过一系列的规章制度和公共事务,强调宗族团结、互助合作和共同发展的原则。
范仲淹义庄 13条规则
范仲淹义庄 13条规则范仲淹是北宋时期的一位政治家、军事家、文学家,他的《范仲淹义庄13条规则》被誉为中国古代管理学的经典之作。
这13条规则是范仲淹在为自己的私人庄园制定管理规范时总结出来的,对于管理者而言,仍然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一、规定工作时间范仲淹认为,一个庄园的管理者应该严格规定自己和员工的工作时间,避免因为工作时间不规范而导致效率低下。
他主张早起早归,工作时间要有规律。
二、注重员工素质范仲淹强调要关注并提升员工的素质,他认为只有具备足够的知识和能力,才能更好地完成工作任务。
三、珍惜资源范仲淹提倡节约使用资源,他认为资源的浪费不仅是对自己的不负责任,也是对社会的不负责任。
因此,在庄园管理中,他注重节约用水、用电等。
四、加强沟通范仲淹认为,良好的沟通能够促进团队的合作与发展。
他主张管理者要与员工保持密切的联系,及时了解工作进展和员工的需求。
五、分配合理范仲淹提倡合理分配资源,他认为只有公平地分配资源,才能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
六、注重培养范仲淹强调要注重培养员工,他主张通过培训和学习,提升员工的能力和素质,使其更好地适应工作需求。
七、激励员工范仲淹认为,激励员工是提高工作效率的有效手段。
他主张通过奖励制度和晋升机制激励员工,使其更加努力工作。
八、处理纠纷范仲淹提倡管理者要善于处理纠纷,他认为只有妥善解决纠纷,才能保持团队的稳定和凝聚力。
九、制定规章制度范仲淹认为,规章制度的制定可以约束员工的行为,规范工作秩序。
他主张制定明确的规章制度,使员工知道自己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
十、注重团队合作范仲淹强调团队合作的重要性,他认为只有团结一心,协作配合,才能更好地完成工作任务。
十一、保持学习态度范仲淹认为,管理者应该保持学习的态度,不断提升自己的知识和能力,适应社会的发展变化。
十二、承担责任范仲淹认为,作为管理者,应该承担起自己的责任,勇于面对困难和挑战,解决问题。
十三、追求卓越范仲淹主张追求卓越,他认为只有不断追求进步和完美,才能取得更好的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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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庄形成传统
办庄后继有人
政府、 义庄关系
政策保护
政府支持义庄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内部规定
义庄巩固政府
发展史
叔夜—咸—浚—栻—轸(声进)—子明—顺九— 甲春(香)—恢—焕┬坤元 ├坤载 ├坤厚 ├坤义 └坤重 《毗陵城南张氏家谱· 魏公行状》
领费用
婚嫁丧葬费
领婚姻费: 凡嫁女的领钱30贯, 这个女子若第二次出嫁, 再领20贯。 凡娶媳妇的领钱20贯, 若第二次娶亲就不能 再领了。
公 产 生 活
范 氏 义 庄 的
婚 姻 家 庭 ︵ 二 ︶
创始者
苏州人,幼年随母改嫁去朱姓家,后来官至 参知政事。富贵了,大约是想起幼年家族中 无人抚恤他的痛苦,于皇祐二年(1050)在原 籍建立义庄,以1000多亩的地租赡养同宗族 的成员,遂成为中国历史上首创义庄的人。 他给义庄订立章程,规范族人的生活。他故 世后,二儿子宰相范纯仁、三儿子尚书右丞 范纯礼等又续增规条,使义庄维持下去。宋 金战争中范氏义庄遭到一些破坏,南宋时左 司谏、侍讲范之柔加以整顿恢复。以后田亩 时有损益,如明末范允临捐助田100亩,清前 期大同知府范瑶增置1000亩,到宣统中有田 5300亩(民国《吴县· 志义庄》)。范氏义庄有 八九百年的漫长历史,在中国历史上是独一 无二的。
领费用
婚嫁丧葬费
领丧葬费 : 族人死了,按其辈分领取 安葬费, 尊长丧支领25贯, 次长丧15贯,19岁以下 卑幼丧7贯, 15岁以下3贯、 11岁以下2贯, 7岁以下及奴婢 均不能领取。
规划
每年冬天,一人领 绢1匹,5~10岁的 儿童领半匹
经济生活
领 口 粮
领 借 领 凡是族人,每天可以领1升白米的口粮, 费 贷 粮是一月一领,即每次领 3斗。米要保 衣 证 是白米,如果是糙米,加领二 用 成。每一房还可以领一个奴婢的口粮。 料
仆人有儿女,在范家服役15年,年 龄已到50岁的,也按口领米。范家子 弟有外出做官的,不能领口粮,但如 丁忧、候选在家,或者在边疆做官而 将家属留在乡里的,照常支领口粮。
领费用
义庄设有义宅,供族人借 居,若房舍需要修理则自 行设法,如果本人确实贫 乏无力修缮,从义庄领钱 修葺。若本人有余力,在 义宅地内建造房屋,听其 自便
婚姻丧葬费
借助义庄房屋
科举费
义庄纪律
给族人的生活以一定的纪本
族人有权告发 义庄管理人
公众判断纠纷
连坐处罚
存在原因
规章制度比较严密
规章制度切合实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