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联络确认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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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联络确认制
为规范员工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确认行为,统一安全指令,规范员工行为,杜绝由指挥不明,安全联络不清而引发的各类人身设备事故,特制定本制度。
一、确认制的原则。
安全确认制的原则是:先确认后操作,不确认不操作,先联系后操作,不联系不操作,联系不清不操作。
二操作确认制
操作确认必须做到"一检、二看、三保证"。
一检是:操作前必须检查好所操作设备、安全装置、所用工具等是否完好,联系系统是否畅通,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或检修。
二看是:一看你操作的设备(工具)起动后能否威胁自己或他人的安全,二看设备启动有无异常现象,有问题立即停机、报告、处理。
三保证是:保证在操作前排除一切隐患;保证操作中做到不出现隐患;保证操作后不留任何隐患。
三.联系确认制
联系确认必须做到"一通、二清、三做到"。
一通:工作前必须通知相关作业区域岗位操作人员。
二清:双方联系记录要看清,双方联系相应响应对话要听清。
三做到:做到有事离开工作岗位,要通知班长或互保对象;做到联系畅通,方可工作;做到“四不伤害”。
四、检修确认制
检修确认制必须做到:一填、二看、三明白。
一填:检修前必须按要求填好相关作业票。
二看:看检修工作票是否传达到位,检修工作牌是否挂好;看检修工具、设备是否完好。
三明白:必须对检修内容明白;必须对检修设备、所处环境明白;必须对检修安全措施明白。
五.停送电联络确认制
1、联系确认要严格遵守"三有"原则。有计划:停送电必须有计划。凡是大面积停送电必须与生产部门联系,批准后方可按计划停送电,否则不准停送电。有措施:停送电必须有安全措施(包括大面积和局部停电),向检修人员贯彻,否则不准停送电。有命令:停送电必须有厂调度统一下达命令,否则不准停送电。
2、停电确认(包括大面积和局部停电)要坚持做到"三落实、一通过、四确认"。
三落实:要和厂设备科落实停电计划;要和厂生产科(公司生产部)落实组织安排;要和车间落实专职负责人。
一通过:大面积停电或局部停电都必须通过厂生产科(公司生产部)方可停电,
否则不准停送电。
3、检修确认:就是检修人员要坚持做到“五问、五不准”。
四确认;确认线路已拉闸;确认线路无电;确认和有关人员联系好;确认已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五看、五不准是:
一看检修设备与电源是否有明显的断开点,否则不准检修。
二看检修牌是否已挂上,否则不准检修。
三看吊车(天车)司机室是否人,车门是否上锁、起吊物周围是否有人,否则不准检修。
四看检修部位的有关电源,是否已验电,否则不准检修。
五看检修部位的有关线路是否接地,否则不准检修。
4、送电确认要严格执行"三查、一签字、两对话"原则
三查是:一查检修项目是否完毕,进度与质量是否合乎要求。二查安全装置是否投入了。三查是检修部位的有关人员是否离开。
一签字是:三查内容是核实无误后,检修负责人在相关工作票或确认表签字方可送电。
三对话是:送电前坚持配电室与调度对话;操作人员与监护人员对话;送电方与受电方对话。同时要填写送电操作票“一人监护,一人操作,操作中执行复涌制,每操作一项后操作票上打钩”
六本制度由安全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制度同时废止。
挂牌安全确认制度
作业挂牌是日常设备检修、清扫、维护等作业过程中确保人身、设备安全的一项重要防范措施,为规范管理,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经公司研究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司统一制做安全作业牌,内容为“有人工作禁止合闸”或“有人工作禁止操作”,标注单位、姓名、手机号码,规格86MM*54MM;发给每位生产工作人员。
二、安全作业牌要妥善保管,随身携带,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如有丢失、损坏,需及时上报本单位安全科补办。
三、任何人在从事设备检查、检修、加油、清扫、故障处理或其他相关工作前,应首先切断所属设备电源,确认操作完成后,在电器开关上悬挂安全作业牌并在检修工作票上签字确认后,方可进行相应作业。必须坚持先挂牌后检修,严禁边挂牌边检修或先检修后挂牌。
四、其他运行或运转设备虽与作业项目无关,但可能危及作业人员安全,必须停机挂牌或采取其他可靠措施,避免伤及作业人员。
五、任何人禁止私自移动安全作业牌原放位置,凡挂有操作牌的机电设备开关、阀门等,禁止进行任何操作,安全作业牌坚持“谁挂牌,谁取牌”的原则,禁止他人代挂,代取,其他人员严禁随意摘挂安全作业牌。
六、多人从事同一作业时,由该项目负责人负责挂牌。工作结束后,由负责人确认所有作业人员撤离现场,并与岗位操作人员共同确认无误后,取走操作牌。
七、多单位、多工种人员进行同一作业或同一作业范围内从事不同作业项目时,由各作业项目负责人分别挂牌,如有一方先完工,经确认其工作已完成,可将该项目负责人安全工作牌先取回,待多方人员全部完工,取走全部安全作业牌,经检查确认后,岗位操作人员方可进行操作。
八、当班作业项目未完成,需由接班人员继续作业时,交班负责人应向接班负责人详细介绍相关作业项目及作业范围和注意事项,并重新填写检修工作票(或在作业票上重新签字确认),重新悬挂安全作业牌后,方可进行相关作业,交班负责人可取回安全作业牌。
九、作业完毕,作业人员与设备操作人员共同对作业现场确认无误后,挂牌人员要及时取回安全作业牌,禁止将安全作业牌长期挂在电源开关、设备开关或阀门上。
十、外来单位在公司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和相关作业时,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
十一、违反本制度,视情节对责任单位给给予5000元罚款,相关责任人给予给填公司违纪卡、降职,免职或辞退、开除等处分。
十二、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原制度作废。
2012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