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科门诊诊疗常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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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产科诊疗常规及技术操作规程

妇产科诊疗常规及技术操作规程

妇产科诊疗常规及技术操作规程妇产科是专门负责妇女生殖器官疾病的诊断和治疗的医学科学。

其诊疗常规及技术操作规程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接诊与病史采集1.医生应亲自接待并询问病史,包括主诉、现病史、既往史、家族史、生活史等。

2.详细了解患者的生理周期,初潮、经期、周期长短、经量、痛经等情况。

3.对于怀孕患者,需详细询问孕龄、孕程、胎动、羊水情况等相关信息。

二、体格检查1.包括全身检查和妇科检查两部分。

2.全身检查包括测量体温、脉搏、血压等生命体征,以及对其他系统的检查。

3.妇科检查主要包括外阴、阴道、宫颈、子宫和附件的检查。

三、实验室检查与辅助检查1.常规实验室检查包括血常规、尿常规、肝功能、肾功能、血型、乙肝五项等。

2.特殊实验室检查包括妊娠相关指标、性激素、乳腺彩超、细菌培养等。

3.超声检查是妇产科常见的辅助检查手段,包括经阴道超声、经腹超声、彩色多普勒超声等。

四、内窥镜检查1.能够通过阴道或宫腔内镜直接观察宫颈、子宫腔等部位,并取材进行病理学检查。

2.内窥镜检查常用于宫颈病变、宫腔息肉、宫腺肌症等疾病的诊断和治疗。

1.常见手术操作包括刮宫术、宫腔镜手术、剖腹产术、子宫肌瘤切除术等。

2.操作前应充分了解患者的病情、手术适应症、手术风险及术前准备工作。

3.操作过程中应注意操作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无菌操作。

六、妇科治疗常规1.适当使用止痛药、抗生素等药物进行症状治疗。

2.对于一些妇科常见疾病,如宫颈糜烂、盆腔炎、月经失调等,可进行有效的药物治疗。

3.诸如宫颈锥切术、宫内节育器放置等治疗措施,则需要在规范的环境下进行。

在妇产科诊疗过程中,医生应严格按照规程进行诊疗,注意文明执业,关注患者的隐私权,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

此外,医院也应加强管理,建立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确保诊疗工作的质量与安全。

医院产科检查诊疗技术常规

医院产科检查诊疗技术常规

医院产科检查诊疗技术常规
1.仪器条件探头频率3.0~5MHz,使用电子线阵、扇形扫描、凸阵等探头。

2.检查方法早孕时须充盈膀胱后检查。

探头在腹壁进行横切、纵切、斜切等扫查。

3.观察内容早孕时观察子宫大小(宽径、厚径、长径),宫内无回声区(胎囊),胎囊形态、位置、大小,有无胎芽及胎芽大小,有无原始胎心管搏动,搏动频率,有无胎盘图像。

中期妊娠时观察有无胎头(环状强回声),胎头位置及双顶径大小,胎头内中线结构(强回声带)的位置,侧脑室等颅内结构是否清晰,颅内有否无回声区,叩击孕妇腹部时胎头脑中线回声有无飘动。

胎心搏动有无及其搏动频率,胎儿头臀径长度,胎儿脊柱、胸腹及四肢有无异常。

胎盘位置、羊水无回声厚径。

妊娠后期观察内容与中期相同,观察胎儿头、胸腹腔及其脏器,如心脏、肝、肾、胃、膀胱、结肠等有无异常,四肢骨骼及脊柱、肋骨等。

胎盘位置有无异常,胎盘回声分布情况,胎盘下缘位置,胎盘与子宫壁之间有否无回声区,羊水无回声区厚径,测量胎头双顶径、头围,胸廓前后径,腹围的大小,股骨长径。

怀疑宫外孕时,注意观察子宫直肠窝有无局限于回声区(积血),盆腔内有无包块图像,包块内有无胎囊、胎儿等结构。

疑水泡状胎块者,注意子宫内是否呈蜂窝状图像,或子宫被点、片状回声充盈,无正常妊娠结构。

观察测量脐带血流、胎盘血流,计算脐带
动脉的S/D比值。

产科诊疗常规

产科诊疗常规

产科诊疗常规
一、早孕检查时必须详细询问病史及体格检查。

常规双合诊。

筛选高危,排除生殖道畸形。

二、产科检查及接待等操作前常规排除膀胱充盈,必要时忆尿。

三、每次产前检查均需常规测血压、体重,全面体格检查及相应辅助检查,筛选高危,发现
问题及时处理或转诊。

四、产前检查及临产住院均需行母乳喂养宣传及母乳喂养技术指导。

产后半小时进行母婴皮
肤接触早吸允。

五、临产后尽量减少阴道检查次数,阴道检查严格无菌操作。

严格掌握会阴切开指针及剖宫
产指针。

医院产科门诊工作常规

医院产科门诊工作常规

医院产科门诊工作常规(一)产科门诊设备1.产科门诊应设有:候诊室、诊察室、计划生育指导室、卫生宣传教育室等。

条件许可时,应将一般产科及高危产科诊察分开设置,高危产科由有经验的产科医师密切监护。

2.诊察室中应有产科床及必要的产科检查用品。

(二)产科门诊护理工作1.按门诊一般护理常规施行。

2.凡需作阴道检查者,护士应嘱患者先排尿。

3.凡需查血型、血红蛋白、尿常规、胸部透视者,护士应安排。

4,初、复诊孕妇均须测血压、体重,查尿蛋白。

5.医师问诊后,护士迅速指导孕妇进行脱衣等准备,冷天注意保暖。

6.凡妊娠36周以上需作阴道检查时,应先消毒外阴,检查用品均须无菌。

7.每一孕妇检查后,应更换诊察床上垫单。

(三)产科初诊检查1.确定妊娠后,自20周开始作产前检查。

8.产前检查内容。

(1)按表格要求详细询问病史,并将重要妊娠并发症及以往异常分娩史简要记录于产前检查卡片上。

(2)测量血压、体重,查尿蛋白、血红蛋白、血型、胸透、肝功能、血清转氨酶、HBsAg,抗HBCIgM或抗HBC及抗HBs。

HBSAg阳性者加测HBeAg 及抗HBe。

(3)体格检查及产科检查:检查心、肺、乳房、甲状腺,测腹围、宫高,查胎位、胎心,测骨盆各径线,白带镜检。

(4)初产妇,有难产史的经产妇应在孕28周前作骨盆内径测量。

(5)产前检查卡片交孕妇保存或由产科门诊保存,备复诊及临产入院时用。

9.若孕妇并发有心脏病、肾脏病、肺结核、肝炎等,应请有关科会诊协同处理。

(四)产科复诊检查1.正常孕妇在28周内每4周复查1次,28〜36周每2周复查1次,36〜40周每周复查1次;有特殊情况者,随时复查。

有高危情况者,应转至高危产科门诊诊察,密切监护。

2.在妊娠32周以后,教会产妇作自我监护,如胎动计数。

3.检查内容:询问上次检查后的情况,测血压、体重,酌情查尿蛋白,复查宫高,绘成妊娠图,以了解胎儿发育情况,查胎位、胎心、先露与骨盆的关系,并注意腹部情况。

妇产科门诊规章制度、诊疗常规

妇产科门诊规章制度、诊疗常规

妇产科门诊规章制度、诊疗常规一、规章制度1. 人员与职责产科门诊由高年资产科医生及护士专门负责围产保健管理工作。

工作内容包括医疗、各种卡片管理、孕妇随诊、产后随访、宣教及围产统计工作。

2. 产科门诊分类产科门诊设有产前检查、产科初诊、产科复诊、高危门诊、产前咨询和产前诊断、产后随诊。

3. 检查时间分产前检查、产前初诊和产前复诊三个部分。

4. 产前讨论每月末,由门诊及产科病房医师共同对下月预产期内伴有合并症或并发症的病历进行讨论,提出诊断、治疗意见,并对分娩方式提出建议或做出决定。

5. 宣教制度孕期进行两次产前讲座,产后进行一次产后访视和一次产后讲座。

6. 病历管理制度产前检查、分娩、产后随访等病历应完整、清晰,便于查阅。

7. 信息安全制度保护患者隐私,严格遵守信息安全制度。

8. 值班制度产科门诊医生和护士应严格执行值班制度,确保患者安全。

9. 急救制度产科门诊应制定急救预案,医生和护士应熟练掌握急救技能。

10. 服务质量管理制度产科门诊应不断提高服务质量,为患者提供优质、高效的医疗服务。

二、诊疗常规1. 产前检查产前检查应在妊娠5-6周开始,包括一般检查、产科检查、实验室检查和超声检查等。

2. 产科初诊产科初诊应包括病史采集、体格检查、产科检查和初步诊断。

3. 产科复诊产科复诊应根据患者具体情况,进行相应的检查和治疗。

4. 高危门诊高危门诊应对伴有合并症或并发症的患者进行详细检查,制定个体化治疗方案。

5. 产前咨询和产前诊断产前咨询应对患者及家属进行相关知识宣教,产前诊断应根据患者情况选择适当的检查方法。

6. 产后随诊产后随诊应包括产后一般情况、乳汁分泌、子宫复旧、新生儿情况等。

7. 产后访视产后访视应在产后3-7天进行,了解患者产后恢复情况和新生儿护理知识。

8. 产后讲座产后讲座应包括产后恢复、新生儿护理、母乳喂养等知识。

9. 急救处理产科门诊应熟练掌握急救处理技能,对突发情况迅速采取有效措施。

产科诊疗常规

产科诊疗常规

孕产期管理产科门诊常规一、产前检查(一)产科初诊在妊娠16—20用进行,填写产科专用表格,体查,产科情况及规定的化验。

(二)产科复诊在正常情况下,妊娠28周以前每4周随诊一次;妊娠28—36周每两周检查一次;妊娠28—36周每两周检查一次;妊娠336周后每周检查—次,并教导孕妇自数胎动。

(三)产后检查在产后42天进行。

(四)产科初诊时发现骨盆异常或属高危妊娠应转高危妊娠门诊。

(五)在产检时发现有异常,估计有难产的可能性时.要对孕妇分娩力式提出意见,以便作好思想准备并与家属商量。

(六)建立围产卡并详细填写每次检查情况。

二、产前初诊及复诊(一)产科初诊应在16—20周开始。

(二)按产科初诊表询问病史,进行全面体检及产科情况的检查。

(三)查血、尿、白带常规,血清转胺酶,乙肝三对及丙肝,血型、出凝血时间及血小板,血AFP,β-HCG,孕妇查G—6PD及血红蛋白全套分析。

(四)产检过程最好作两次B超检查,第一次在16—18周,第二次在30-32周。

(五)发现有妊娠期并发症或有内外科合并症者,应转高危妊娠门诊。

(六)如发现血型不和可开中药退黄汤药服。

(七)每两周检查尿常规一次,如有高血压及水肿则每次(每周)验尿常规。

(八)如发现胎动减少或胎动频繁或听胎心音有异常,应立即进行胎心监护NST,如有必要收住院治疗。

产科接诊(急诊)一、凡在本院作产前检查者,均应持有准生证,围产保健卡、产前检查表,接诊时注意产前检查表内特注并发症及合并症。

二、测血压、磅体重、量腹围及宫高,检查胎位、胎心,胎先露及先露高低,初产妇者测量骨盆。

三、如为先兆临产或临产.除外前置胎盘部应进行肛查了解宫口开大情况有无胎膜破裂。

四、疑有胎膜早破,应用PH'试纸检本,确定胎膜已破应收住院处理。

五、如阴通有多于月经量的血液出,应收住院观察及进一步处理.并作B超检查除外前置胎盘。

六、无异常情况的先兆临产孕妇.可暂观察至正式临产时收入院。

产科入院常规一、详阅产前检查登记表,填写产科住院记录(住院病历),记录首次病程记录。

妇产科诊疗常规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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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产科诊疗常规一、妇产科诊疗常规概述妇产科诊疗常规是对妇产科疾病的预防、诊断、治疗和保健等操作的一套标准化的工作流程。

通过对各项诊疗常规的规范和实施,有助于提高妇产科疾病的诊疗质量,保障妇女的身心健康。

二、孕前咨询与检查1.孕前咨询:对有怀孕计划的夫妇进行全面的孕前咨询,包括生育知识、遗传咨询、孕期营养和孕期心理准备等方面。

2.孕前检查:进行全面的身体检查,包括妇科检查、血液检查、尿液检查、心电图、胸片等,以评估夫妇双方的健康状况,识别潜在的健康问题。

三、孕期监护与保健1.定期产前检查:孕妇应在孕期定期进行产前检查,以监测胎儿和母体的健康状况。

2.孕期营养指导:提供孕期营养指导,确保孕妇获得足够的营养,满足胎儿的生长发育需要。

3.孕期心理保健:关注孕妇的心理健康,提供心理支持和辅导,帮助孕妇应对孕期压力。

四、常见妊娠并发症的诊断与处理1.妊娠高血压综合征:监测血压,评估病情,制定治疗方案,预防子痫的发生。

2.妊娠期糖尿病:进行糖尿病筛查,对糖尿病患者进行管理,控制血糖水平,降低母婴并发症的风险。

3.早产:评估早产风险,采取预防措施,及时处理早产症状,确保母婴安全。

五、产科手术与分娩处理1.剖宫产术:对于难产或胎儿窘迫等紧急情况,进行剖宫产手术以帮助胎儿娩出。

2.会阴切开术:对于产道狭窄或胎儿窘迫等情况,进行会阴切开术以扩大产道。

3.产钳术:对于胎儿窘迫或胎位异常等情况,使用产钳协助胎儿娩出。

4.人工破膜术:在必要情况下,通过人工方式破膜以促进产程进展。

5.产后出血处理:对于产后出血等紧急情况,迅速采取止血措施,保护产妇生命安全。

6.新生儿处理:对新生儿进行必要的处理和护理,包括清理呼吸道、保暖、预防感染等措施。

六、妇科常见疾病的诊断与治疗1.子宫肌瘤:通过妇科检查和影像学检查诊断子宫肌瘤,根据病情选择药物治疗或手术治疗。

2.子宫内膜异位症:通过症状、体征和影像学检查诊断子宫内膜异位症,采用药物治疗或手术治疗。

产科诊疗常规

产科诊疗常规

产科诊疗常规2)保持绝对卧床休息,避免剧烈运动。

3)补充输液,维持水、电解质平衡。

4)纠正贫血,如失血过多可输血。

2根据临床表现和辅助检查确定胎儿和孕妇的状况,制定相应治疗方案。

1)轻型胎盘早剥,可采用保守治疗,如宫缩抑制剂、止血药等。

2)重型胎盘早剥,应及时终止妊娠,采用剖宫产或宫颈口扩张术等手术方法。

3手术治疗应在孕妇状况允许的情况下尽早进行,以减少胎儿和孕妇的风险。

总之,对于前置胎盘和胎盘早剥,应及时诊断和治疗,以保障孕妇和胎儿的安全。

在治疗过程中,应密切观察孕妇的病情变化,采取相应的治疗措施,以提高治愈率和生存率。

2)对于先兆早产或早产临产,应采取以下措施:给予宫颈扩张药物,如米索前列醇,以延缓早产进程;给予胎肺成熟素,以促进胎儿肺部发育;保持卧床休息,避免过度活动;控制宫缩,避免过度刺激子宫;监测胎心变化和宫缩情况,及时处理异常情况;如有必要,进行剖宫产手术。

3)对于不可免早产,应及时进行剖宫产手术,以保证母婴安全。

四、早产后的处理:1)密切观察新生儿情况,及时进行抢救和治疗;2)预防早产后出血和感染;3)注意妇女身体恢复和心理健康;4)对于多次早产的孕妇,应进行全面的产前检查和治疗,以降低再次早产的风险。

五、预防早产的方法:1)保持良好的生活惯,避免过度劳累和精神压力;2)注意营养均衡,避免贫血和营养不良;3)定期进行产前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孕期并发症;4)如有必要,进行宫颈埋箍手术或宫颈缝合术,以预防早产。

妊娠晚期引产的禁忌症包括绝对禁忌症和相对禁忌症。

绝对禁忌症包括子宫手术史、前置胎盘或前置血管、胎位异常、胎儿不能耐受分娩负荷、脐先露或脐带隐性脱垂、孕妇不能耐受分娩负荷、软产道异常、宫颈浸润癌、某些生殖感染性疾病和骨盆异常。

相对禁忌症包括子宫下段剖宫产史、臀位、羊水过多、双胎或多胎妊娠、经产妇分娩次数≥5次者和孕妇心脏病或重度高血压。

羊水过多是指妊娠任何时期内羊水量超过2000ml。

妇产科门诊规章制度诊疗常规

妇产科门诊规章制度诊疗常规

妇产科门诊规章制度诊疗常规妇产科门诊规章制度妇产科门诊是诊治女性生殖系统疾病和妇科疾病的医疗机构。

为了保证医疗工作的顺利进行,门诊需要有一套规章制度。

本文将介绍妇产科门诊的诊疗常规,包括门诊开放时间、患者就诊流程、医生诊疗流程、预约挂号制度、就诊费用等方面的规定。

一、门诊开放时间妇产科门诊一般按照医院的工作时间安排,星期一至星期五为正常工作日,周六周日放假。

具体开放时间以医院门诊公告为准。

如需特殊调整门诊时间,需经过医院管理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

二、患者就诊流程1、门诊预约患者可通过医院电话、网络平台等方式进行门诊预约。

预约成功后需准时前往门诊就诊。

若因故不能按时就诊,需提前通知门诊进行取消或延期。

多次无故不来就诊或取消预约的患者,将会被取消预约资格。

2、门诊登记患者到达门诊后,需按照提示进行登记。

登记时需出示有效的身份证明、医疗保险证等相关资料,以便门诊记录病历信息和处理费用等事宜。

患者提供的个人信息将受到严格保密。

3、初诊挂号患者进行初诊挂号时需出示预约成功凭证或门诊登记单,排队等待听到自己的号码后前往对应的医生诊室进行初诊。

初诊挂号费用以当地规定标准为准,一般在30元以内。

4、检查检验医生初诊后可能会要求患者进行相应的检查和检验。

患者需按照医生的指示进行相应的检查和检验,以便医生进一步了解病情。

5、复诊挂号对于需要进行复诊的患者,医生会在初诊时给出初步治疗方案,并要求患者进行相应的复诊。

复诊挂号费用按照当地规定标准收取,一般在15元以内。

三、医生诊疗流程1、问诊医生进行问诊时需仔细听取患者的主诉、病史等方面,以便更好地了解其病情。

在对病情进行初步判断后,医生可能会要求患者进行相应的检查和检验。

2、检查检验医生根据患者的病情情况,可能会要求患者进行相应的检查和检验,以便更加精确地确定病情。

医生应严格遵守医疗规范,确保检查和检验过程中的安全和有效性。

3、治疗方案医生根据病情,为患者制定出相应的治疗方案。

产科门诊诊疗常规

产科门诊诊疗常规

产检常规检查
妊 娠 37 周 后 , 常 规 建 议 每 周 检 查 胎 监 (NST)一次。 建议孕期最少行三维超声检查一次,并4-6 周复查一次超声,监测胎儿发育。
常见症状处理常规
瘙痒、黄疸
胆汁酸 、肝功能
消化道症状
异常
按ICP 处理
肝功能+ 肝、胆、胰超声 必要时转专科诊治
产前筛查
产检常规检查结果分析(七)

乙肝二对半阳性(HBsAb除外) HBVDNA (+)或大、小三阳按常规注射乙 肝免疫球蛋白治疗 妊娠相关蛋白A(PAPP-A)、 β-HCG:6-13+6周 异常 转产前诊断专科
产检常规检查结果分析(八)
超声筛查: 6-10W 早孕 (10-14 W) 中孕 (20-24W) 晚孕 (28-32 W) 确诊宫内孕、妊娠数 孕龄、NT、 检查胎儿结构 监测胎儿宫内发育
产检常规检查结果分析(五)
AFP < 0.7MOM 唐氏筛查(14-21W)或妊娠二项 +B超(估孕周) 异常者转产前诊断专科 HCMV、TOX、RV、HSV-IgM (+)
转产前诊断专科
产检常规检查结果分析(六)
女方血型O型 +男方 A、B、AB 女方RH阴性+男方RH阳性 妊娠24-28周双方查产前血清学 抗A或抗B 不规则抗体 ≥1/64 ≥1/128 ≥1/16 两周复查一次 治疗 治疗
产前检查全过程(二)
3. 妊娠 12 周以上,进行初产检,常规进行 产前筛查,建立孕妇保健手册。 4. 每二周产检一次,妊娠 36 周后每周产检 一次。出现特殊情况随时产检。 5. 妊娠 20 - 26 周超声检查,详细筛查胎儿 结构。最好三维超声检查。
产前检查全过程(三)

产科诊疗常规

产科诊疗常规

产科诊疗常规
1、坚持首科首诊负责制,严格值班交接制度,坚守岗位,履行职责。

2、及时询问病史,按规定书写病历,及时审签病历,按时归档。

3、执行查房制度,住院医师每日不少于二次,主治医师每日不少于一次,科主任、主任医师每周1-2次,并做好三级查房记录。

4、遇有疑难病例及时认真讨论,尽早明确诊断,提出治疗方案。

5、科主任、主治医师、床位医师对疑难病例及有关手术必须进行讨论,讨论情况记入病历。

6、遇有疑难病例,及时申请会诊(按会诊制度执行)。

7、经治医师(或值班医师)参加危重病人抢救,重大抢救由科主任或院领导参加,分工协作,抢救及时,做好有关记录。

8、严格操作规程,执行查对制度,以防差错事故发生。

9、严格消毒隔离制度,坚持无菌技术操作,防止交叉感染。

10、做好门急诊工作,定期安排人员上门诊,解决门诊疑难病例。

产科诊疗常规

产科诊疗常规

第二篇产科诊疗常规第一章产科第一节孕产期管理产科门诊常规一、产前检查(一)产科初诊在妊娠16-20用进行,填写产科专用表格,体查,产科情况及规定的化验。

(二)产科复诊在正常情况下,妊娠28周以前每4周随诊一次;妊娠28-36周每两周检查一次;妊娠28—36周每两周检查一次;妊娠36周后每周检查—次,并教导孕妇自数胎动。

(三)产后检查在产后42天进行。

(四)产科初诊时发现骨盆异常或属高危妊娠应转高危妊娠门诊。

(五)在产检时发现有异常,估计有难产的可能性时.要对孕妇分娩力式提出意见,以便作好思想准备并与家属商量.(六)建立围产卡并详细填写每次检查情况。

二、产前初诊及复诊(一)产科初诊应在16—20周开始.(二)按产科初诊表询问病史,进行全面体检及产科情况的检查。

(三)查血、尿、白带常规,血清转胺酶,乙肝三对及丙肝,血型、出凝血时间及血小板,血AFP,β—HCG,孕妇查G—6PD及血红蛋白全套分析。

(四)产检过程最好作两次B超检查,第一次在16—18周,第二次在30-32周。

(五)发现有妊娠期并发症或有内外科合并症者,应转高危妊娠门诊。

(六)如发现血型不和可开中药退黄汤药服。

(七)每两周检查尿常规一次,如有高血压及水肿则每次(每周)验尿常规.(八)如发现胎动减少或胎动频繁或听胎心音有异常,应立即进行胎心监护NST,如有必要收住院治疗。

产科接诊(急诊)一、凡在本院作产前检查者,均应持有准生证,围产保健卡、产前检查表,接诊时注意产前检查表内特注并发症及合并症.二、测血压、磅体重、量腹围及宫高,检查胎位、胎心,胎先露及先露高低,初产妇者测量骨盆。

三、如为先兆临产或临产.除外前置胎盘部应进行肛查了解宫口开大情况有无胎膜破裂。

四、疑有胎膜早破,应用PH'试纸检本,确定胎膜已破应收住院处理。

五、如阴通有多于月经量的血液出,应收住院观察及进一步处理.并作B超检查除外前置胎盘。

六、无异常情况的先兆临产孕妇.可暂观察至正式临产时收入院。

妇产科门诊规章制度诊疗常规

妇产科门诊规章制度诊疗常规

妇产科门诊规章制度诊疗常规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妇产科门诊诊疗工作,提高医疗质量,保障患者权益,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医院妇产科门诊的所有医护人员。

第三条本规章制度内容包括门诊诊疗常规、医疗质量管理、患者权益保护等。

第四条医护人员应严格遵守本规章制度的各项规定,不得有违规操作。

第二章门诊诊疗常规第五条医护人员在门诊工作期间,应当穿戴整洁,不得随意离岗和串岗。

第六条医护人员应当认真执行医嘱,不得私自更改或停止治疗方案。

第七条门诊医生应当认真询问患者病史,进行详细检查,确诊后及时给予治疗方案。

第八条医护人员要认真记录患者病历,包括病史、检查结果、治疗方案等。

第九条医护人员要严格遵守患者隐私保密要求,不得擅自泄露患者信息。

第十条医护人员应当保持良好的工作态度,对患者要友善、耐心、细致。

第十一条医护人员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来上班,不得早退、迟到。

第十二条医护人员要保持健康状态,不得在患者面前吸烟、喝酒等不良行为。

第三章医疗质量管理第十三条医院应当建立健全妇产科门诊的医疗质量管理机制,定期进行医疗质量评估和监管。

第十四条医院应当对门诊医生进行专业培训和考核,确保其医疗水平符合要求。

第十五条医院应当配备必要的医疗设备和药品,保障门诊诊疗工作的正常进行。

第十六条医院应当加强医护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提升其服务意识和专业水平。

第四章患者权益保护第十七条医院应当严格执行患者权益法律法规,保障患者合法权益。

第十八条患者有权了解自己的病情和治疗方案,医护人员要耐心解答患者提出的问题。

第十九条患者有权选择医生和医疗机构,医院不得强制患者接受治疗。

第二十条患者有权拒绝治疗或要求转院,医院应当尊重患者的选择。

第二十一条医院应当建立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处理患者投诉和意见建议。

第二十二条医院应当开展患者满意度调查,了解患者对医疗服务的评价和需求。

第五章附则第二十三条本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正式施行。

第二十四条本规章制度解释权归本医院所有。

妇产科诊疗常规和技术操作规程完整

妇产科诊疗常规和技术操作规程完整

妇产科诊疗常规和技术操作规程完整妇产科是专门负责妇女生殖健康和妊娠、分娩等相关问题的医学科目。

妇产科诊疗常规和技术操作规程是指医务人员在妇产科诊疗工作中遵循的一系列标准和操作规范,旨在确保诊疗工作的安全、高效和可靠性。

以下是妇产科诊疗常规和技术操作规程的详细介绍。

一、诊疗常规1.病史采集:医务人员应详细了解患者的个人信息、家族史、病史等相关信息,为后续诊断和治疗提供依据。

2.体格检查:医务人员应进行全面的体格检查,包括妇科检查、生殖器检查、腹部检查等,以帮助了解疾病的性质和范围。

3.辅助检查:根据病情需要,医务人员应进行必要的辅助检查,如血液检查、尿液检查、影像学检查等,以供诊断和治疗参考。

4.诊断:医务人员根据病史、体格检查和辅助检查的结果,对患者进行疾病诊断,并制定相应的治疗方案。

5.治疗:根据病情和诊断结果,医务人员进行相应的治疗操作,包括药物治疗、手术治疗、物理治疗等。

二、技术操作规程1.妇科检查:主要包括采集阴道分泌物、宫颈涂片、阴道镜检查等,用于了解妇科疾病的性质和范围。

2.生殖器检查:主要包括子宫大小和位置、附件检查、阴道检查等,用于了解生殖器疾病的性质和范围。

3.腹部检查:主要包括腹部触诊、胎儿听诊等,用于了解胎儿的发育情况和妊娠的进展。

4.血液检查:主要包括血常规、血型、凝血功能、血生化等,用于了解患者的体质状况和疾病的进展。

5.尿液检查:主要包括尿常规、尿培养、尿妊娠试验等,用于了解患者的泌尿系统功能和妊娠情况。

6.影像学检查:主要包括B超、彩超、核磁共振等,用于了解患者的内部器官结构和病变情况。

7.胎儿监护:主要采用胎儿听诊器、心电图等技术,用于了解胎儿的心跳情况和宫内环境的变化。

8.手术操作:根据病情需要,医务人员进行相应的妇产科手术,如剖宫产、子宫肌瘤切除、子宫腔镜检查等,确保手术的安全和有效性。

以上是妇产科诊疗常规和技术操作规程的简要介绍,具体操作要根据相关的医疗标准和规范进行。

产科门诊诊疗常规

产科门诊诊疗常规

产科门诊诊疗常规Prepared on 21 November 2021产科门诊诊疗常规1、人员与职责:产科门诊由高年资产科医生及护士专门负责围产保健管理工作。

工作内容包括医疗、各种卡片管理、孕妇随诊、产后随访、宣教及围产统计工作。

2、产科门诊分类:产科门诊设有产前检查、产科初诊、产科复诊、高危门诊、产前咨询和产前诊断、产后随诊。

3、检查时间:分产前检查、产前初诊和产前复诊三个部分。

⑴、查尿hCG(+)或血B—hCG>20mIU/ml,肯定妊娠诊断,并确定愿意继续妊娠,要求在本院产检并分娩者,进行产前检查。

⑵、完成产前检查者,进行产前初诊检查,包括建卡、填写产科专用表格、全面查体并核对预产期。

⑶、完成产前初诊者进入复诊阶段,正常情况下,妊娠28周以前每4周随诊一次,妊娠28—36周期间每2周随诊一次,36周以后至住院每周随诊一次。

⑷、产后检查在产后42—50天进行。

4、产前讨论:每月末,由门诊及产科病房医师共同对下月预产期内伴有合并症或并发症的病历进行讨论,提出诊断、治疗意见,并对分娩方式提出建议或做出决定。

5、宣教制度:孕期进行两次产前宣教,第一次于产前初检时,介绍孕妇须知并解答有关问题,第二次于妊娠36周左右进行,介绍产妇须知、如临产、分娩、产褥以及新生儿护理和喂养等问题。

建议妊娠糖尿病或孕前糖尿病患者听一次妊娠期营养指导课。

产前检查一、概论:1、查尿hCG(+)或血B—hCG>20mIU/ml,肯定妊娠诊断,并确定愿意继续妊娠,要求在本院产检并分娩者,进行产前检查。

2、测量基础血压和体重。

3、仔细询问月经史、既往史、家族史。

4、对早孕有其他合并症者,应请相关科室会诊,确定能否继续妊娠,并讨论妊娠过程中合并症的处理,如不宜继续妊娠,应将继续妊娠的风险向孕妇交代清楚,由其在知情同意的原则上决定是否终止妊娠。

5、在妊娠11—13+6周左右作超声检查,测量胎儿CRL以核对孕周,出入量NT值进行常染色体非整倍体的早孕超声筛查。

产科诊疗常规

产科诊疗常规

第二篇产科诊疗常规第一章产科第一节孕产期管理产科门诊常规一、产前检查(一)产科初诊在妊娠16-20用进行,填写产科专用表格,体查,产科情况及规定的化验。

(二)产科复诊在正常情况下,妊娠28周以前每4周随诊一次;妊娠28—36周每两周检查一次;妊娠28-36周每两周检查一次;妊娠36周后每周检查—次,并教导孕妇自数胎动。

(三)产后检查在产后42天进行。

(四)产科初诊时发现骨盆异常或属高危妊娠应转高危妊娠门诊。

(五)在产检时发现有异常,估计有难产的可能性时.要对孕妇分娩力式提出意见,以便作好思想准备并与家属商量。

(六)建立围产卡并详细填写每次检查情况。

二、产前初诊及复诊(一)产科初诊应在16—20周开始.(二)按产科初诊表询问病史,进行全面体检及产科情况的检查.(三)查血、尿、白带常规,血清转胺酶,乙肝三对及丙肝,血型、出凝血时间及血小板,血AFP,β—HCG,孕妇查G-6PD及血红蛋白全套分析。

(四)产检过程最好作两次B超检查,第一次在16-18周,第二次在30-32周。

(五)发现有妊娠期并发症或有内外科合并症者,应转高危妊娠门诊。

(六)如发现血型不和可开中药退黄汤药服.(七)每两周检查尿常规一次,如有高血压及水肿则每次(每周)验尿常规.(八)如发现胎动减少或胎动频繁或听胎心音有异常,应立即进行胎心监护NST,如有必要收住院治疗。

产科接诊(急诊)一、凡在本院作产前检查者,均应持有准生证,围产保健卡、产前检查表,接诊时注意产前检查表内特注并发症及合并症。

二、测血压、磅体重、量腹围及宫高,检查胎位、胎心,胎先露及先露高低,初产妇者测量骨盆。

三、如为先兆临产或临产.除外前置胎盘部应进行肛查了解宫口开大情况有无胎膜破裂.四、疑有胎膜早破,应用PH'试纸检本,确定胎膜已破应收住院处理。

五、如阴通有多于月经量的血液出,应收住院观察及进一步处理.并作B超检查除外前置胎盘。

六、无异常情况的先兆临产孕妇.可暂观察至正式临产时收入院。

产科诊疗常规

产科诊疗常规

产科门诊常规一、产前检查(一)产科初诊在妊娠16—20用进行,填写产科专用表格,体查,产科情况及规定的化验。

(二)产科复诊在正常情况下,妊娠28周以前每4周随诊一次;妊娠28—36周每两周检查一次;妊娠28—36周每两周检查一次;妊娠336周后每周检查—次,并教导孕妇自数胎动。

(三)产后检查在产后42天进行。

(四)产科初诊时发现骨盆异常或属高危妊娠应转高危妊娠门诊。

(五)在产检时发现有异常,估计有难产的可能性时.要对孕妇分娩力式提出意见,以便作好思想准备并与家属商量。

(六)建立围产卡并详细填写每次检查情况。

二、产前初诊及复诊(一)产科初诊应在16—20周开始。

(二)按产科初诊表询问病史,进行全面体检及产科情况的检查。

(三)查血、尿、白带常规,血清转胺酶,乙肝三对及丙肝,血型、出凝血时间及血小板,血AFP,β-HCG,孕妇查G—6PD及血红蛋白全套分析。

(四)产检过程最好作两次B超检查,第一次在16—18周,第二次在30-32周。

(五)发现有妊娠期并发症或有内外科合并症者,应转高危妊娠门诊。

(六)如发现血型不和可开中药退黄汤药服。

(七)每两周检查尿常规一次,如有高血压及水肿则每次(每周)验尿常规。

(八)如发现胎动减少或胎动频繁或听胎心音有异常,应立即进行胎心监护NST,如有必要收住院治疗。

产科接诊(急诊)一、凡在本院作产前检查者,均应持有准生证,围产保健卡、产前检查表,接诊时注意产前检查表内特注并发症及合并症。

二、测血压、磅体重、量腹围及宫高,检查胎位、胎心,胎先露及先露高低,初产妇者测量骨盆。

三、如为先兆临产或临产.除外前置胎盘部应进行肛查了解宫口开大情况有无胎膜破裂。

四、疑有胎膜早破,应用PH'试纸检本,确定胎膜已破应收住院处理。

五、如阴通有多于月经量的血液出,应收住院观察及进一步处理.并作B超检查除外前置胎盘。

六、无异常情况的先兆临产孕妇.可暂观察至正式临产时收入院。

产科入院常规一、详阅产前检查登记表,填写产科住院记录(住院病历),记录首次病程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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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科门诊诊疗常规1、人员与职责:产科门诊由高年资产科医生及护士专门负责围产保健管理工作。

工作内容包括医疗、各种卡片管理、孕妇随诊、产后随访、宣教及围产统计工作。

2、产科门诊分类:产科门诊设有产前检查、产科初诊、产科复诊、高危门诊、产前咨询和产前诊断、产后随诊。

3、检查时间:分产前检查、产前初诊和产前复诊三个部分。

⑴、查尿hCG(+)或血B—hCG>20mIU/ml,肯定妊娠诊断,并确定愿意继续妊娠,要求在本院产检并分娩者,进行产前检查。

⑵、完成产前检查者,进行产前初诊检查,包括建卡、填写产科专用表格、全面查体并核对预产期。

⑶、完成产前初诊者进入复诊阶段,正常情况下,妊娠28周以前每4周随诊一次,妊娠28—36周期间每2周随诊一次,36周以后至住院每周随诊一次。

⑷、产后检查在产后42—50天进行。

4、产前讨论:每月末,由门诊及产科病房医师共同对下月预产期内伴有合并症或并发症的病历进行讨论,提出诊断、治疗意见,并对分娩方式提出建议或做出决定。

5、宣教制度:孕期进行两次产前宣教,第一次于产前初检时,介绍孕妇须知并解答有关问题,第二次于妊娠36周左右进行,介绍产妇须知、如临产、分娩、产褥以及新生儿护理和喂养等问题。

建议妊娠糖尿病或孕前糖尿病患者听一次妊娠期营养指导课。

产前检查一、概论:1、查尿hCG(+)或血B—hCG>20mIU/ml,肯定妊娠诊断,并确定愿意继续妊娠,要求在本院产检并分娩者,进行产前检查。

2、测量基础血压和体重。

3、仔细询问月经史、既往史、家族史。

4、对早孕有其他合并症者,应请相关科室会诊,确定能否继续妊娠,并讨论妊娠过程中合并症的处理,如不宜继续妊娠,应将继续妊娠的风险向孕妇交代清楚,由其在知情同意的原则上决定是否终止妊娠。

5、在妊娠11—13+6周左右作超声检查,测量胎儿CRL以核对孕周,出入量NT值进行常染色体非整倍体的早孕超声筛查。

NT≥3mm 者转诊至产前咨询门诊。

6、妊娠11—13+6周超声检查正常者,继续产前检查。

⑴进行常规化验检查,包括血常规、尿常规、肝肾功、血型+Rh 因子、输血全套。

⑵妊娠15—20+6周进行唐氏综合征母血清学筛查,筛查高危者,转产前咨询门诊。

⑶妊娠20—24周进行系统胎儿超声检查。

7、有遗传病家族史或有产前诊断指征的孕妇应转至产前咨询门诊(上一级医院)。

8、产科门诊一般保健内容详见表1—1.二、产前初诊1、完成产前检查者,进入产前初诊检查。

2、填写本院产前管理卡片一张,注明并发症、复诊日期、交产前管理归档。

3、按产科初诊表内容,详细采集并记录月经史、生育史、个人既往史及家族史。

进行全面查体、产科检查,并在系统胎儿超声检查除外胎盘低置状态的前提下进行骨盆测量。

4、一年以内未进行过TCT检查者在系统胎儿超声检查除外胎盘低置状态的前提下,进行骨盆测量同时行TCT检查。

5、妊娠24—28周期间行50g或75g糖筛查。

6、发现妊娠并发症或合并症者转诊至高危门诊随诊。

7、从妊娠20周开始,建议预防性服用铁剂。

视孕妇具体情况决定是否预防性补充钙剂。

三:产前复诊1、询问孕妇上次检查后的一般健康状况,按复诊表格项目进行检查和填写。

2、妊娠32周左右复查血常规。

3、妊娠30—32周行超声检查,了解FGR。

4、孕20周后每次检查均应查尿常规、测血压及体重,结果异常者,应注意随访。

5、妊娠28周起要求孕妇进行胎动计数,如发现胎动异常或听诊胎心异常应进行NST检查。

6、妊娠36周作进行NST检查。

7、妊娠32周时全面核对预产期、胎儿生长情况、孕妇并发症及合并症情况、各项化验结果、骨盆测量结果,对母亲胎儿进行评价。

8、妊娠38周进行超声检查,确定胎位、估测胎儿体重、再次对母胎进行评估,决定分娩方式。

四、产科门诊医疗、保健注意事项1、孕妇第一次看产科门诊时就应核对预产期。

2、预产期的核对应将临床推算与超声推算结合起来。

⑴如果通过LMP推算的预产期和超声检查推算的一致,且超声检查推算结果的误差在超声检查所允许的范围,则可以依据LMP 来推算预产期。

⑵如果孕妇的月经不规律,或孕妇无法提供用于推算预产期的临床资料,则依据超声检查来推算预产期。

用确定有清楚的超声检查以孕11—13+6周超声测量的CRL结果为主。

3、当20周之后,每次产科门诊均应检查尿常规检查,注意有无尿蛋白出现,如两次尿蛋白阳性,应进一步行24小时尿蛋白定量以及其他相关检查。

4、每次产科门诊均应测血压、体重。

5、从28周之后每次门诊均应测宫高、腹围、,如增长不满意,应注意除外FGR。

表1—1 常规产科门诊一般保健高危门诊一、妊娠期高血压疾病(一)、慢些高血压1、晕早期应请心内科会诊,评估能否继续妊娠。

不宜妊娠者,应将继续妊娠的风险向孕妇交代清楚,由其在知情同意的原则上决定是否终止妊娠。

2、可以继续妊娠者,由心内科调整降压药剂量,并在心内科密切随诊。

3、注意休息,低盐饮食。

4、妊娠20周后密切监测血压、体重、尿蛋白情况,警惕慢性高血压合并子痫前期的可能。

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收入院进一步治疗或转上级医院5、妊娠28周后每日行胎动计数,有异常者及时就诊。

6、妊娠32周后酌情进行NST检查。

7、妊娠32周超声检查注意有无FGR,注意监测脐动脉S/D值,发现异常者及时住院进一步治疗。

(二)、子痫前期:1、血压≥140/90mmHg、尿蛋白(+)者,入院进行病情评估并制定治疗方案。

轻度子痫前期或病情稳定者可在门诊密切随诊。

2、密切监测血压、体重、尿蛋白情况,发现异常者及时入院进一步治疗。

3、注意休息,低盐饮食。

4、出现头痛、视力模糊、上腹痛、抽搐等情况应及时就诊。

5、妊娠28周后每日行胎动计数,有异常者及时就诊。

6、妊娠32周后酌情进行NST检查。

7、妊娠32周超声检查注意有无FGR,注意监测脐动脉S/D值,发现异常者及时住院进一步治疗。

8、病情稳定者,择期收入院终止妊娠。

二、多胎妊娠1、在妊娠8—12周行超声检查,明确双胎的绒毛膜性,并根据绒毛膜性的结果向孕妇交代双胎的风险,充分履行知情同意原则。

2、在妊娠11—13+6周行超声检查测定各个胎儿的CRL及NT 值。

NT值异常者转产前咨询门诊。

3、对于单绒毛膜性双羊膜囊性双胎者,至少每4周进行超声检查以评估胎儿状况。

超声结果异常者转产前咨询门诊。

4、注意监测血压、体重和尿蛋白,及时发现和诊断子痫前期,并给予相应处理。

5、妊娠28周后可以给予适当休息,预防早产。

6、无特殊情况者,妊娠36—37周住院,择期行剖宫产。

三、羊水过多1、指病理性羊水积聚,任何孕周的羊水量>2000ml,或大于相应孕周的第95百分位,或足月时AFI>18cm.。

2、相对羊水过多指AFI>18cm,绝对羊水过多指AFI≥24cm.。

3、行超声检查,除外胎儿畸形和多胎妊娠。

4、排除孕妇糖尿病、母儿血型不合等因素。

5、轻度羊水过多通常无需处理,多可采用期待疗法,等待自然临产或破膜。

6、呼吸困难、下腹疼痛、行动困难这,需要住院治疗。

四、羊水过少1、指羊水两少于400ml、或足月时AFI<8.0cm,或AFI低于相应孕周的第5个百分位。

2、相对羊水过少是指AFI<8.0cm,绝对羊水过少是指AFI≤5.0cm。

胎儿尿量减少通常是导致羊水过少的最终原因。

3、中孕期羊水过少;⑴产生原因以胎儿肾脏发育不全和泌尿道梗阻较为突出。

⑵各种原因的羊水过少均可导致肺发育不良。

⑶通常围产儿预后差。

⑷临床处理原则:首先明确羊水过少的原因详细询问孕妇的情况,有无胎膜早破的征象。

检查是否发生胎膜早破,并留取阴道拭子培养。

行针对性超声检查:测量羊水量,判断胎儿的解剖结构是否正常,主要包括肾脏、膀胱、心脏,评估胎儿是否宫内生长受限。

4、孕晚期羊水过少:发现羊水过少应急诊入院进行评估并行针对性超声检查和NST检查。

五、胎儿宫内生长受限(FGR)1、认真核对孕产期。

2、常规产前检查发现孕妇宫高、腹围、体重不增长或增长缓慢者应怀疑FGR。

3、确认FGR者,应收入院进一步诊治。

4、在门诊随着的FGR患者,应酌情行NST 检查,NST结果异常者,应收入院进一步诊治。

5、孕妇需要注意休息,左侧卧位,每日行胎动计数。

6、孕妇应适当增加营养,必要时由专科医生制定食谱。

六、产前出血1、中孕期或晚孕期有阴道出血的孕妇应立即前往医院就诊。

2、注意监察有无宫缩或宫压痛,胎心变化,并复习病历有无宫颈糜烂、宫颈息肉、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等。

3、急查血常规、凝血时间和肝肾功等。

4、行急诊超声检查,注意了解胎盘位置以及有无胎盘后血肿。

如发现胎盘低置或前置或出现胎盘后血肿,应收入院进一步诊治。

5、孕28周以后的孕妇应行胎心监护,注意胎心情况及有无宫缩,如胎心异常或有宫缩,应入院进一步诊治。

6、如除外胎盘问题,应检查宫颈是否糜烂后有息肉,除外宫颈原因导致的阴道出血。

7、仅有少量阴道出血、孕周尚小的前置胎盘孕妇,可在家卧床休息,定期随诊。

嘱其每日行胎动计数,如阴道出血多或胎动异常应及时就诊。

七、母儿血型不合1、夫妇双方均应查血型及Rh因子。

2、孕妇为Rh(-),丈夫为Rh(+)者,每4周做一次间接coombs 试验,阳性者应检查抗D抗体滴度,以估计新生儿溶血的可能性及严重性。

3、如间接coombs试验均为阴性可在孕32周左右注射抗D球蛋白一支。

4、应定期行超声检查,了解胎儿有无水肿、腹水,超声检查异常者,应住院进一步诊治。

5、妊娠28周后每日胎动计数,妊娠32周后酌情行NST检查。

6、妊娠36周左右向医务科申请备Rh(-)血或建议专上级医院生产。

7、择期住院生产。

八、妊娠合并心脏病1、早孕时应请心内科会诊,决定能否继续妊娠。

2、如可以继续妊娠,则应限制盐,预防感冒、防止劳累及情绪激动。

3、每次检查均应注意有无早期心衰征象。

4、心脏病孕妇除了在产科密切随诊外,还应定期去心内科就诊,进行适宜的治疗和监护。

5、有心衰征象者立即这样治疗。

6、心功能Ⅰ—Ⅱ级者,孕36周入院,多科会诊后择期终止妊娠。

7、孕妇为先心病这,孕20~24周时应行超声心动图检查以排除胎儿心脏畸形。

九、甲状腺功能异常1、孕早期请内分泌科会诊,决定能否继续妊娠。

2、孕期在产科和内分泌科共同随诊,调整治疗用药。

3、妊娠32周后酌情行NST检查。

4、择期入院生产。

5、病情严重或胎儿情况异常者须及时住院治疗。

十、糖尿病1、所有非DM孕妇,应在孕24~28周常规进行50g或75gGCT筛查。

2、具有GDM 高危因素的孕妇,首次孕期检查时及应行50g GCT筛查,结果正常者,孕24周后复查75g GCT.3、GDM高危因素:⑴孕妇方面“肥胖、高龄、多囊卵巢综合征患者。

⑵产科病史:巨大儿史、GDM史、不明原因复发性流产史、胎儿畸形史、胎死宫内史、足月新生儿呼吸窘迫综合征分娩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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