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提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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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
第一章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相关法律与制度
第一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相关法律法规
一、建筑法
(一)、建筑许可
1、建筑许可:包括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和从业资格,由建设单位申请。
2、领取施工许可证的条件:①已办理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②在城市规划区内的建筑工程已取得规划许可证;③需要拆迁的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④已确定施工单位;⑤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⑥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⑦建设资金已经落实;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施工许可证的有效期限: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3个月内开工,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3个月。(二)、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
1、禁止将建筑工程肢解分包
2、联合承包:两个以上不同资质等级的单位实行联合共同承包,应当按照资质等级低的单位的业务许可范围承揽工程。
3、总承包与分包:分包单位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总承包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对总承包负责,分包和总承包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禁止承包单位全部转包或分包,禁止分包单位再分包。
(三)、建筑工程监理:施工质量、建设工期、建设资金使用方面代表建设单位实施的监督管理活动。
(四)、建筑安全生产管理
1、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五)、建筑工程质量管理
二、合同法
1、合同的主体: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
2、合同的基本原则: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合法。
3、合同的构成:总则、分则、附则。
三、招标投标法
1、招标的方式: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2、招标文件要修改或澄清的,必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5日书面通知招标文件接收人。依法必须
招标的工程项目,自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至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20日。
3、投标人少于3个的,重新招标。
4、联合体投标:按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5、开标:招标人主持,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招标文件预先确定的地点进行。
四、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第二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制度
一、建设工程造价管理体制
二、建设工程造价专业人员资格管理
(一)、造价工程师
1、初始注册的有效期为4年,延续注册在注册有效期满前30天申请,延续注册有效期为4年。
(二)、造价员:
1、造价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其他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工作满一年。
2、证书3年校验一次,每三年继续教育的时间不少于30小时。
3、验证不合格或注销:无工作业绩;脱离工程造价业务岗位;未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以不正当手段取得证
书的;在建设工程造价活动中有不良记录的;涂改资格证书和转借专用章的;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以造价员名义从业的。
三、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
(一)、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1、甲级:取得乙级资质证书满3年;注册造价师人数不低于出资人总数的60%且出资额不低于注册资本总额的60%;技术负责人取得注册造价师证书且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十五年以上;专职人员不少于20人,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级以上专业职称人员不少于16人,取得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人员不少于10人,其他人员具有从事造价专业工作的经历;企业与专职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且专职人员符合国家规定的职业年龄;专职专业人员人事档案关系由国家认可的人事代理机构管理;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100万元;企业近3年营业收入累计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人均办公建筑面积不少于10平方米;技术档案管理制度、质量控制制度、财务管理制度齐全;企业为本单位专职专业人员办理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手续齐全;在申请核定资质等级之日前3年内无违规行为。
2、乙级:注册造价师人数不低于出资人总数的60%且出资额不低于注册资本总额的60%;技术负责人取得注册造价师证书且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十年以上;专职人员不少于12人,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级以上专业职称人员不少于8人,取得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人员不少于6人,其他人员具有从事造价专业工作的经历;企业与专职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且专职人员符合国家规定的职业年龄;专职专业人员人事档案关系由国家认可的人事代理机构管理;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50万元;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人均办公建筑面积不少于10平方米;技术档案管理制度、质量控制制度、财务管理制度齐全;企业为本单位专职专业人员办理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手续齐全;暂定期内营业收入累计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在申请核定资质等级之日前3年内无违规行为。
(二)、业务承接
1、业务承接不受行政区域限制,乙级从事工程造价5000万元以下业务。
2、分支机构:设立分支机构需备案,时间为领取执照后30日内(20),分支机构不能承接业务、不能订立合同、不能出具成果文件。
3、跨省承接业务需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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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第一节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概述
一、建设工程项目的组成与分类
(一)、组成:单项、单位、分部、分项
(二)、分类:1、按建设性质:新建、扩建、改建、迁建、恢复项目。
2、按投资作用:生产性、非生产性建设工程项目。
3、按项目规模:大型、中型、小型,限额以上,限额以下。
4、按投资效益:竞争性、基础性、公益性项目。
5、按投资来源:政府投资(经营、非经营)、非政府投资。
二、工程项目建设程序
(一)、投资决策阶段:编报项目建议书、编报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投资决策审批制度。
(二)、实施阶段:工程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技术设计)
建设准备:场地、水电、单位、图纸
施工安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