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员值班规则
船员安全值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船舶航行安全,保障船员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船舶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船舶及船员。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规范船员安全值守行为,提高船舶安全管理水平,确保船舶安全航行。
第二章值守职责第四条船长是船舶安全值守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指挥和监督船舶安全值守工作。
第五条值班船员应当具备以下职责:1. 熟悉船舶结构、设备性能和操作规程;2. 按照规定进行船舶设备检查,确保设备正常运行;3. 严格执行船舶各项规章制度,确保船舶安全;4. 负责船舶的航行、锚泊、靠泊等操作;5. 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船长,并采取必要措施消除;6. 配合船长进行船舶安全检查,确保船舶符合航行要求。
第三章值守要求第六条值班船员应遵守以下要求:1. 严格遵守值班纪律,按时到岗,不迟到、不早退;2. 不得擅离职守,未经允许不得离开岗位;3. 不得酒后值班,确保值班期间精神饱满;4. 不得在值班期间进行与工作无关的活动;5. 不得擅自操作船舶设备,如需操作应征得船长同意;6. 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确保能够及时发现并处理紧急情况。
第七条值班船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技能:1. 熟悉船舶安全操作规程;2. 掌握船舶消防、救生设备的使用方法;3. 了解船舶应急预案,能够在紧急情况下正确处理;4. 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四章安全检查与记录第八条船长应定期组织船员进行安全检查,确保船舶安全设备完好、船员安全意识到位。
第九条值班船员应做好以下记录:1. 船舶设备检查记录;2. 船舶航行日志;3. 船舶安全检查记录;4. 紧急情况处理记录。
第五章奖励与处罚第十条对严格遵守本制度,表现突出的船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一条对违反本制度,造成船舶安全事故或安全隐患的船员,按照公司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六章附则第十二条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船舶值班规则及规章制度
船舶值班规则及规章制度一、总则为了确保船舶安全,维护航行秩序,保障船员生命财产安全,依据《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船舶值班规则及规章制度。
二、值班人员构成船舶值班人员包括船长、轮机长、船员等,每人应根据工作岗位分配具体责任,按照值班班制轮流进行值班。
三、值班的时间、地点、方式1. 值班时间:船舶每天24小时进行值班,根据航行情况分为航行值班和停泊值班。
2. 值班地点:船舶的指定值班室或者指定岗位处进行值班。
3. 值班方式:采取排班值班制度,每位值班人员按照值班表的安排进行值班工作。
四、值班人员职责1. 船长:负责船舶的安全管理工作,对船舶的航行安全负有最终责任。
2. 轮机长:负责船舶发动机、动力系统等部件的安全运行,及时处理发生的故障。
3. 船员:协助船长和轮机长进行各项安全管理工作,确保船舶安全、畅通。
五、值班工作内容1. 船舶安全监控:对船舶各项安全设备进行监控、巡查、检修,确保其正常运行。
2. 航行信息记录:记录航行时的各项数据及情况,为航行事故调查提供依据。
3. 应急处理:对突发事件及时应急处置,保障船员生命安全、财产安全。
4. 交接班:确保值班之间的信息传递完整、准确,避免信息遗漏、失误。
六、值班纪律1. 不得擅离值班岗位,不得私自离船。
2. 不得在值班期间滥用职权、玩忽职守。
3. 值班期间不得饮酒、吸烟,不得影响工作的专注度。
4. 值班期间不得擅自与他人交谈、聊天,保持专注。
5. 不得私自观看电视、玩手机等消极行为。
七、值班的权利1. 有权利对船舶设备进行巡查、检修,要求必要的支援。
2. 有权利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及时进行应急处理。
3. 有权利要求必要的培训、指导,提高自身的值班能力。
八、值班的主要问题及处理1. 船舶设备故障:及时上报,并进行相应的处置措施。
2. 船舶航行安全:认真履行职责,确保航行安全。
3. 突发事件处置:遇到突发事件时,淡定冷静,及时应对。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值班规则(甲板)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值班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海船船员值班管理,防止船员疲劳操作,保障海上人命与财产安全,保护海洋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国际海事组织1995年修正的《1978年海员培训、发证和值班标准国际公约》和国际电信联盟《无线电规则》的要求,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在100总吨及以上中国籍海船上服务的组成值班的船员,但在下列船上服务的船员除外:(一)军用船舶;(二)渔业船舶;(三)非营业的游艇;(四)构造简单的木质船。
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务监督局是实施本规则的主管机关。
第四条各船公司应保证指派到船上任职的每一个值班船员均能熟悉船上的有关设备和船舶特性以及本人职责,并能在紧急情况下有效地执行安全和防污染工作。
第五条船长及全体船员应了解由于操作不当或意外事故对海洋环境造成污染的严重后果,并应遵照国际公约和我国有关防止船舶造成污染的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出本船防污染的具体措施,采取切实有效的手段,防止船舶对海洋环境造成污染。
第六条为维护驾驶台的良好秩序和环境,保证航行安全。
各船公司应编制《驾驶台规则》、《机舱值班规则》和《无线电报房规则》张贴在船舶各部门的易见之处,并要求全体船员遵守执行。
第二章航次计划及值班安排第一节航次计划第七条航次计划的一般要求:(一)船长应根据航次任务及时通知各部门有关负责人做好各项开航准备工作。
(二)对预定的航次,船长和驾驶员应在研究有关资料后事先做好航次计划。
(三)大副、轮机长应在与船长协商后,预先确定并落实本航次所需各种燃物料、淡水以及备品的数量。
(四)船长应检查各种船舶证书和船员证件是否齐全、有无逾期,检查运输单证及港口文件是否齐全,保证船舶处于适航状态。
第八条开航前,船长应充分并恰当地运用预定航线上所必需的、有效的以及最新改正的航海图书资料和其他航海出版物,保证计划好从出发港到下一停靠港的预定航线。
船员值班规则
船员值班规则船员值班是船上日常运行中非常重要的一项工作。
有效的值班规则可以确保船员的安全,保障船舶的正常运行。
本文将从船员值班的目的、值班制度、值班表的制定和船员值班的注意事项等方面进行阐述。
一、船员值班的目的船员值班的目的是为了确保船舶在24小时内能够保持正常运行,并及时应对可能出现的突发事件。
船员值班的重要性在于保障船上及船员的安全,以及保护船上的货物和设备。
二、值班制度1. 值班轮班制:船员值班通常采用轮班制度,确保船上始终有足够的人员值班。
常见的轮班制包括4小时制、6小时制和8小时制,具体根据船舶的情况和航行计划来确定。
2. 值班人员配置:值班人员应根据各自的岗位职责和能力进行配置,确保每个值班岗位都有合适的人员担任。
3. 值班交接:每个班次的值班人员应及时进行交接,将所值班的情况和注意事项告知接班人员,确保信息的连续性和准确性。
三、值班表的制定1. 考虑船舶运行需要:制定值班表时应充分考虑船舶的特点和运行需求,合理安排各个岗位的值班时间,确保船上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2. 考虑船员的身体状况:船员值班表应合理安排船员的工作和休息时间,避免连续长时间值班造成疲劳,影响工作效率和安全。
3. 考虑船员的个人需求:在制定值班表时,应充分考虑船员的个人需求和休假计划,合理安排每个船员的值班时间,确保公平公正。
四、船员值班的注意事项1. 值班人员应保持警觉:船员值班期间应保持警觉,及时发现并处理可能出现的安全隐患和突发事件。
2. 值班人员应熟悉应急预案:船员值班人员需要熟悉船上的应急预案和逃生路线,以应对可能出现的紧急情况。
3. 值班人员应保持通讯畅通:船员值班期间,值班人员应保持通讯设备畅通,确保与其他人员的有效沟通和信息的及时传达。
船员值班规则的制定和执行对于船舶的安全和正常运行至关重要。
船员值班的目的是确保船舶在24小时内能够保持正常运行,并及时应对可能出现的突发事件。
值班制度的合理安排和值班表的制定是船员值班工作的基础。
船员值班工作制度
船员值班工作制度
船员值班工作制度
1、船舶在航行中所有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履行集体精神职责,确保航行安全和主、副电机的安全运转。
2、值班驾驶员、轮机员发现有异常情况时,应立即采取措施,指挥船上人员及时排除故障。
3、值班人员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4、值班人员需暂离岗位时,必须有相应资格人员代班,并将情况向代班人员交代清楚,方能离开岗位。
5、船舶在港停泊时,必须有足够人手,保证必要时能开动船舶,执行应急或特殊任务。
6、台风、洪水期间船舶停泊在港时,船上必须留足人员,未经许可不得离船,船接到防洪和其他特殊任务时,已离船人员应尽快回船参与防洪防台工作。
7、船舶维修期间,日间全体船员应在船工作,夜间应轮值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8、值班人员应保持高度警惕,做好防火、防盗、防滑工作,预防各种事故发生。
9、船舶无论在航或停泊时,都必须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
10、交接-班必须在工作台岗位进行,交-班人员必须及时
做好交-班准备工作,交-班完毕签字后,交-班人员才能离开岗位。
11、接-班人员在规定接-班时间前15分钟到达岗位,交接-班过程中发生的事故和意外情况,均由交接-班人员负责处理。
12、交接中如有意见分歧,;应报告领导,按领导意见办理交接,并将情况记入日记。
厦门海沧湾海域清淤整治工程I标工程工程项目部 2015年11月18日。
船员值班规则
船员值班规则船员值班是保障船舶安全运行的重要环节,良好的值班规则能够提高船员的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本文将介绍船员值班规则的相关内容,以帮助船员更好地履行值班职责。
一、船员值班制度1. 值班制度的目的:船员值班制度的目的是确保船舶在24小时内能够随时应对各种突发情况,保障船舶和船员的安全。
2. 值班班次:船员值班一般分为白班、中班和夜班三个班次,每个班次的工作时间为8小时,一般按照轮班制进行安排。
3. 值班人员:值班人员一般由船长、船员长或相关船员担任,具体人员根据船舶的具体情况和需要进行调整。
二、船员值班职责1. 船舶安全检查:值班人员需要对船舶进行定期巡检,确保船舶设备的正常运行,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处理。
2. 航行监控:值班人员需要通过雷达、GPS等设备监控船舶的航行情况,确保航线安全,防止碰撞和搁浅等事故。
3. 突发情况应对:值班人员需要及时响应和处理各种突发情况,如火警、泄漏等,保障船舶和船员的安全。
4. 通信联络:值班人员需要保持与船舶其他部门和相关机构的良好沟通,及时传递信息和指令。
5. 值班记录:值班人员需要做好值班记录,详细记录船舶的运行情况、发生的事件和处理情况等,为后续工作提供参考依据。
三、船员值班注意事项1. 值班人员要保持清醒和专注,不得在值班期间饮酒或使用药物影响工作。
2. 值班人员需要熟悉船舶各个部门的职责和工作流程,以便在突发情况下能够迅速反应和处理。
3. 值班人员需要熟悉和掌握相关的应急预案和操作规程,以便在紧急情况下能够正确应对。
4. 值班人员需要定期参加相关培训和演练,提高应对突发情况的能力和水平。
5. 值班人员需要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协作能力,与其他船员密切配合,共同完成船舶的运行任务。
四、船员值班制度的改进为了进一步提高船员值班的效率和质量,可以考虑以下改进措施:1. 引入科技手段:可以利用船舶监控系统、无人机等科技手段来辅助船员值班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准确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值班规则值班时间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值班规则值班时间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值班规则
(2012年颁布)
第八章值班保障
第一百二十二条航运公司及船长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船员疲劳操作,所有负责值班的船员以及被指定承担安全、防污染和保安职责的船员休息时间,除紧急或超常工作情况外应满足以下要求:(一)任何24小时内不少于10小时;
(二)任何7天内不少于77小时;
(三)任何24小时内的休息时间可以分为不超过2个时间段,其中一个时间段至少要有6小时,连续休息时间段之间的间隔不应超过14小时。
第一百二十三条紧急集合演习、消防和救生演习,以及国内法律、法规、国际公约规定的其他演习,应以对休息时间的干扰最小且不导致船员疲劳的形式进行。
船员处于待命情况下,因被派去工作而中断了正常的休息时间,应给予充分的补休。
第一百二十四条船长按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二)、(三)项中规定安排休息时间时可以有例外,但任何7天内的休息时间不得少于70小时。
对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二)项规定的每周休息时间的例外,不应超过连续两周。
在船上连续两次例外时间的间隔不应少于该例外持续时间的两倍。
对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三)项规定的例外,可以分成为不超过3个时间段,其中一个时间段至少要有6个小时,另外两个时间段均不应少于1个小时。
连续休息时间间隔不得超过14个小时。
例外在任何7天时间内不得超过两个24小时时间段。
船舶值班制度
船舶值班制度1工作职责1.1驾驶员、轮机员、水手、服务员负责执行各项值班规定。
1.2船长负责安排值班和值班工作的日常监督和检查。
1.2.1港内停泊时,护船人员不得少于全体船员的1/3。
1.2.2必须在工作岗位上交接班并按规定交接清楚。
任何情况下,交接班不得在接班人员未达到岗位或未曾确认接班前离开岗位,也不得通过第三者代为交接1.2.3值班人员在当值期间应遵守劳动纪律,认真履行值班职责,不得擅离工作岗位,不得做与值班无关的事;若因故不能值班时,驾驶员必须得到船长同意,其他船员必须得到部门负责人同意,并指定适应人员代替1.2.4全体船员严禁酗酒和酒后值班1.2.5开航前全体船员应按船长规定的时间返船,由于船员未按时返船延误船舶开航时间或漏船时,船长应向公司和主管机关报告.1.2.6船长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疲劳操作,保证所有参加值班的船员有足够的休息时间。
2工作流程2.1甲板部航行值班、交接班2.1.1一般要求2.1.1.1航行值班人员必须严肃认真,忠于职守,坚守岗位,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专心致志地完成航行值班的各项任务,保证船舶安全航行。
2.1.1.2值班人员应在下班前30分钟叫班,接班人员应提前15分钟到达驾驶台。
交接班必須做到交接清楚,未交接清楚,值班人员不得擅离职守。
2.1.2驾驶员航行值班的职责2.1.2.1应集中精力,认真瞭望,密切注意湖面情况,如有疑难,立即报告船长。
2.1.2.2在任何情况下,如无船长或其他驾驶员正式接替,值班驾驶员应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开;值班时不得兼做其他工作。
2.1.2.3保证正规了望,及时掌握航道、航标、航行信号、水文、气象、来往船舶动态和周围环境,结合本船操纵性能,采取一切有效措施,保证航行安全。
2.1.2.4船长在驾驶室接替指挥航行时,值班驾驶员仍负有协助了望及其他有关职责。
2.1.2.5正确使用操纵设备和助航仪器,并掌握在使用中发生故障时的应急措施。
2.1.2.6亲自或督促水手检查号灯、号型、旗号、操纵设备和助航仪器,确保其处于正常状态。
货船船员值班制度内容范本
货船船员值班制度内容范本一、总则为确保航行安全,提高服务质量,加强船员管理,制定本值班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货船船员值班工作,船员应严格遵守本制度规定。
二、值班组织1. 船员值班分为航行值班和港内值班。
航行值班分为驾驶员值班和轮机员值班,港内值班分为驾驶员值班和水手值班。
2. 船员值班按照班次安排进行,班次分为日班和夜班,每班时间为4小时。
3. 船员值班期间,应严格按照职责分工,履行各项值班任务。
三、航行值班1. 航行中,驾驶员应在驾驶台保持值班,负责船舶航行的安全。
驾驶员应保持高度警惕,随时关注航行情况,及时处理航行中的突发事件。
2. 驾驶员应每小时记录一次船舶的航向、航速、船位、气象、水文等信息,并做好航行日志。
3. 驾驶员在值班期间,应严格执行航行计划,确保船舶安全、高效地完成航行任务。
4. 轮机员应在机舱保持值班,负责船舶动力设备的运行维护。
轮机员应每小时检查一次主要动力设备,确保设备运行正常。
5. 轮机员应随时关注船舶动力设备的运行情况,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处理,并及时向驾驶员报告。
四、港内值班1. 港内值班驾驶员应在驾驶台保持值班,负责船舶在港口内的安全。
驾驶员应保持高度警惕,随时关注港口内船舶动态,及时处理港口内突发事件。
2. 驾驶员应每小时记录一次船舶的航向、航速、船位、气象、水文等信息,并做好值班日志。
3. 驾驶员在值班期间,应严格执行港口作业计划,确保船舶安全、高效地完成港口作业任务。
4. 值班水手应在甲板保持值班,负责船舶甲板设备的安全。
水手应每小时检查一次甲板设备,确保设备运行正常。
5. 值班水手应随时关注甲板设备的安全情况,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处理,并及时向驾驶员报告。
五、值班纪律1. 船员在值班期间,应保持通讯设备畅通,随时响应紧急呼叫。
2. 船员在值班期间,不得擅离岗位,不得酒后值班,不得在岗位上吸烟、打牌、睡觉。
3. 船员在值班期间,应穿着整齐,佩戴岗位职责标志,保持良好的职业形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值班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值班规则为了确保海船船员的安全和正常行驶,中华人民共和国制定了一系列的船员值班规则。
这些规则旨在规范海船船员值班工作,确保船员之间的沟通和协作,并提供最好的服务,维护海上安全。
一、值班时间根据船舶运营类型和航海条件的不同,船员的值班时间各不相同。
通常情况下,船员每天分为两班,分别为早班和晚班。
早班时间为上午8点至下午12点,晚班时间为下午12点至晚上8点。
船员的值班时间需要遵守船舶管理规定和航海情况。
值班期间,船员必须保持清醒和注意力高度集中,要随时关注船舶状态和海上情况。
如有异常情况,如海上事故,天气突变等,船员应立即通知第一责任人,并采取必要的措施,确保船员和货物的安全。
二、船员值班工作1、船舶巡航:在巡航过程中,船员必须全天候监控并记录巡航情况。
船员需要检验各个系统的工作状态,包括机械、电气、通讯、航行、救生等系统。
确认没有任何异常发生后,才可离开船舶操作室。
2、电子设备管理:船员需要负责日常电子设备的值班操作和管理。
包括较大的传感器系统维护和通讯设备操作,做好维修和保养工作。
如有电气设备故障或太重,船舶必须立即通知机务。
3、船舶任务分配:船员工作分配应严格按照船舶管理规程进行。
也要考虑到急需情况和紧急情况,如洪水下船上的救援措施等。
三、安全管理在巡航过程中,船员需要负责检查船舶船舱和货物,以确保各种风险因素得以控制,并随时应对可能发生的意外情况。
2、处理意外情况:如果发生意外情况,船员需要迅速调整方向、速度和航线,以确保船员和货物的安全。
同时,船员还需要及时通知船长和第一责任人和配合救援力量进行应急处置。
四、沟通协作1、紧急通讯:在紧急情况下,船员需要使用通讯系统进行通讯。
要确保紧急通讯系统与知名救援机构沟通畅通,确保能够及时获得帮助和支持。
2、组织应急行动:船员需要在紧急情况下组织应急行动。
需要在紧急情况下引导乘客平静处理,并负责急救人员、救援队伍的组织和指导。
船员值班日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船舶安全、高效运行,维护船员权益,提高船员工作积极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船员,包括船长、轮机长、大副、二副、三副、大管轮、二管轮、三管轮等。
第三条船员值班日常管理遵循以下原则:1.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2. 责任明确,分工协作;3. 严格执行,奖罚分明;4. 教育培训,不断提高。
第二章值班职责第四条船长职责:1. 主持船舶的全面工作,确保船舶安全、高效运行;2. 指挥船舶航行,指挥船员值班;3. 定期召开船员会议,传达上级指示,布置工作任务;4. 检查船员值班情况,确保各项制度得到落实。
第五条轮机长职责:1. 主持船舶机务工作,确保船舶动力系统安全、高效运行;2. 指挥机务值班,负责机舱设备维护、保养;3. 定期召开机务会议,传达上级指示,布置工作任务;4. 检查机务值班情况,确保各项制度得到落实。
第六条大副职责:1. 协助船长主持船舶全面工作,负责船舶管理、货物装卸、船舶补给等工作;2. 指挥大副、二副、三副等船员值班;3. 定期召开船员会议,传达上级指示,布置工作任务;4. 检查船员值班情况,确保各项制度得到落实。
第七条其他船员职责:1. 严格遵守值班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2. 按时交接班,确保值班工作连续性;3. 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船长或轮机长;4. 参加船员培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
第三章值班制度第八条船员值班分为四个班次,即甲班、乙班、丙班、丁班,每个班次工作时间为8小时。
第九条值班船员应按时到岗,提前做好接班准备。
接班船员应在接班前10分钟到达,了解船舶状况,检查设备运行情况。
第十条值班船员在值班期间,应保持高度警惕,认真观察船舶运行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报告。
第十一条值班船员交接班时,应详细记录船舶运行状况、设备运行状况、船员工作情况等,确保交接班工作的连续性。
第十二条值班船员在值班期间,不得擅自离岗、脱岗、睡岗,如因特殊情况需离岗,应向船长或轮机长报告,并指定其他船员代岗。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值班规则
第八章 值班保障
(1)航运公司及船长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船员疲劳操作。除紧急 或者超常工作情况外,负责值班的船员以及被指定承担安全、防污染 和保安职责的船员休息时间应当满足以下要求:
①任何24小时内不少于10小时; ②任何7天内不少于77小时; ③任何24小时内的休息时间可以分为不超过2个时间段,其中一个时
段至少要有6个小时,另外两个时间段不应当少于1个小时。连续休息 时间间隔不得超过14个小时。例外在任何7天时间内不得超过两个24 小时时间段。
(2)紧急集合演习、消 防和救生演习,以及国 内法律、法规、国际公 约规定的其他演习,应 当以对休息时间的干扰 最小且不导致船员疲劳 的形式进行。船员处于 待命情况下,因被派去 工作而中断了正常休息 时间的,应当给予补休。
(12)机舱处于备车状态时,值 班轮机员应当保证一切在操纵时 可能用到的机械设备处于随时可 用状态,并使电力有充足的储备, 以满足舵机和其他设备的需要。
(18)值班轮机员应当了解失去 舵效或者因机械故障导致失速会 危及船舶和海上人命的安全,当 发生机舱失火或者机舱中即将采 取的行动会导致船速下降、瞬间 失去舵效、船舶推进系统停止运 转或者电站发生故障或者类似威 胁安全的情况,应当立即通知驾 驶台。如可能,应当在采取行动 之前通知,以便驾驶台有最充分 的时间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来避
(3)因船舶、船上人员 或者货物出现紧急安全 需要,或者为了帮助海 上遇险的其他船舶或者 人员,船长可以暂停执 行休息时间制度,直至 情况恢复正常。情况恢 复正常后,船长应当根 据实际情况尽快安排船 员获得充足的补休时间。
(4)船舶应当将船上工作安排表张贴在易见 之处。船舶应当对船员每天休息时间进行记录, 并制作由船长或者船长授权的人员和船员本人 签注的休息时间记录表发放给船员本人。船上 工作安排表和休息时间记录表应当参照《国际 劳工组织(ILO)和国际海事组织(IMO)编 制船员船上工作安排表和船员工作时间或休息 时间记录格式指南》,并使用船上工作语言和 英语制定。
船员值班制度范文
船员值班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船舶运营过程中的监管与管理,确保船舶安全、船舶正常运行,制定本船员值班制度。
第二条船员值班为船舶运营过程中的核心工作,船员值班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不得酗酒和吸毒。
第三条船员值班人员应当定期进行相关的培训和考核,确保其具备适应船舶运营特殊环境的能力和素质。
第四条船员值班人员应当按照本制度进行值班,不得擅自替换,如果无法按时履行值班任务,应当提前做好交接工作并向有关部门报备。
第五条船员值班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值班纪律和值班须知,不得迟到、早退或无故缺席,否则将追究相关责任。
第六条船员值班人员应当保持工作状态良好,不得在值班期间打瞌睡、玩手机等与工作无关的行为。
第二章值班岗位第七条根据船舶的具体特点和运营需求,设立不同的值班岗位,并由相关部门对值班人员进行岗位培训。
第八条值班岗位包括船长值班岗位、导航值班岗位、机械值班岗位、通讯值班岗位等,不同岗位的值班人员具体职责由相关部门进行说明。
第九条船长值班岗位由船长或者代理船长担任,具体负责船舶的安全管理和航行指挥。
第十条导航值班岗位由导航人员担任,具体负责航行过程中的导航工作和船舶的位置监控。
第十一条机械值班岗位由机械人员担任,具体负责船舶的机械设备运行和维护。
第三章值班制度第十三条值班人员按照轮班制度进行值班,每位船员值班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连续值班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
第十四条船员值班人员应当提前10分钟到达值班岗位,准备好相应的工作器材和文件资料。
第十六条值班人员不得私自离开值班岗位,如有特殊情况需离开,应当找到值班人员替换或者向相关部门请假批准。
第十七条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应当保持专注和警觉,及时发现并处理各类突发事件和危险情况。
第十八条值班人员应当认真记录各类值班工作中重要的信息和数据,及时上报领导或者相关部门。
第四章值班考核和奖惩第十九条船员值班工作将进行岗位培训和考核,工作表现优秀的将给予表彰和奖励,工作不到位的将进行相应的惩处和纠正。
海员值班工作制度范本
海员值班工作制度范本一、总则第一条为保障我国船舶安全、高效地航行,维护船员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籍船舶的船员值班工作,包括船长、驾驶员、轮机长、轮机员、无线电操作员、货物员等。
第三条船员值班工作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国际公约和船舶公司规章制度,确保船舶安全、高效地航行。
第四条船员值班工作应遵循以人为本、预防为主、责任明确、协同配合的原则。
二、值班安排第五条船舶公司应根据船舶类型、航区特点、航行任务等因素,合理制定船员值班表,明确值班人员职责、值班时间和休息时间。
第六条船员值班表应报送海事管理部门备案,并按照海事管理部门的要求进行调整。
第七条船员值班表应确保值班人员具备相应的专业技能和责任心,不得安排未取得相应资格的船员值班。
三、值班职责第八条船长是船舶值班的最高负责人,对船舶的安全航行负总责。
船长应确保船舶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国际公约,对船舶的航行、停泊、装卸货、船员生活管理等进行全面管理。
第九条驾驶员负责船舶的航行、停泊和靠离码头操作,确保船舶在航行过程中的安全。
驾驶员应熟悉所经航区的地理、气象、水文等特点,掌握船舶的操纵性能,确保船舶安全航行。
第十条轮机长是船舶机舱的最高负责人,对船舶的机舱安全运行负总责。
轮机长应确保船舶的发电、空调、冷藏、排水、消防等系统正常运行,保障船舶的动力和辅助系统安全。
第十一条轮机员负责船舶机舱的日常维护和检修,确保船舶的发动机、发电机、锅炉等设备正常运行。
轮机员应掌握船舶设备的操作技术和维护方法,及时发现并处理设备故障。
第十二条无线电操作员负责船舶无线电通信设备的操作和维护,确保船舶的通信畅通。
无线电操作员应熟悉无线电通信规程和国际通信法规,及时处理通信故障。
第十三条货物员负责船舶货物的装卸、储存和管理,确保船舶货物的安全。
货物员应掌握货物装卸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要求,防止货物损坏和火灾事故的发生。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值班规则(2020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值班规则(2020年修正)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公布日期】2020.07.06•【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0年第14号•【施行日期】2020.07.06•【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运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值班规则(2012年12月17日交通运输部发布,根据2020年7月6日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值班规则〉的决定》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海船船员值班,保障海上人命与财产安全,保护海洋环境,加强船舶保安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以及我国缔结或加入的有关国际公约要求,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100总吨及以上中国籍海船的船员值班适用本规则,下列船舶除外:(一)军用船舶;(二)渔业船舶;(三)游艇;(四)构造简单的木质船。
第三条交通运输部海事局是实施本规则的主管机关。
各级海事管理机构按照职责具体负责海船船员值班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航运公司应当根据本规则以及有关国际公约的要求编制《驾驶台规则》《机舱值班规则》等船舶值班规则,张贴在船舶各部门的易见之处,要求全体船员遵守执行,以保证船舶航行安全。
第五条航运公司应当确保指派到船上任职的值班船员熟悉船上相关设备、船舶特性、本人职责和值班要求,能有效履行安全、防污染和保安等职责。
第六条船长及全体船员在值班时,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相关国际公约以及当地有关防治船舶造成海洋污染的要求,采取一切可能采取的预防措施,防止因操作不当或者发生事故等原因造成船舶对海洋环境的污染。
第二章航次计划及值班一般要求第一节航次计划第七条船长应当根据航次任务,组织驾驶员研究有关资料,制定航次计划,及时通知各部门做好开航准备工作,保证船舶和船员处于适航、适任状态。
制定航次计划应当满足以下要求:(一)与大副、轮机长协商后,预先确定并落实本航次所需各种燃润料、物料、淡水以及备品的数量;(二)保证各种船舶证书和船员证件齐全、有效;(三)保证本航次涉及的航海图书资料和其他航海出版物准确、完整、及时更新;(四)保证运输单证及港口文件齐全。
船员值班交接班制度
船员值班交接班制度船员值班、交接班制度1. 总则1.1 每个船员必须以公司安全和环境保护方针为指导,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以高度责任感谨慎操作,避免差错,确保安全。
1.2 不论航行或停泊,船舶实行昼夜不间断轮值制度。
1.2.1 航行中,驾驶台、机舱每班均为四小时,无人值班机舱船舶的机舱值班制度另作规定。
大副、大管轮值04:00—08:00,16:00—20:00班。
二副、二管轮值00:00—04:00,12:00—16:00班。
三副、三管轮值08:00—12:00,20:00—24:00班。
驾驶员值班时,每班至少应有一个水手同时值班。
在海区宽敞、天气良好,不影响安全的原则下,经船长同意,可以使用自动舵。
雾航、狭水道、进出港或船长认为有必要时,增派一名水手操舵。
1.2.2 停泊时,甲板部由大副、二副、三副轮值,经船长同意,也可由驾驶助理员代大副值班,但大副仍应在船上负责;未配备驾驶助理的船上,大副值白天班,二副和三副轮值夜班,每班不超过十二小时。
水手每班两名。
停泊中水手的值班时间,原则上规定,每班四小时,但也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调整,但每班不应超过六小时。
1.2.3 港内停泊时,护船人员不得少于全体船员的三分之一,以适应日常生产管理,安全,防火等紧急应变的需要。
特种船和定员少的船舶,船长有权根据特殊情况临时规定留船值班人员。
1.2.4 任何时间,船长和大副不能同时离船;轮机长和大管轮不能同时离船。
1.2.5 值班人员在当值期间应切实遵守劳动纪律,认真履行值班职责,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不得做与值班无关的事;除船长外,不得在驾驶台坐着值班。
若因故不能值班时,船员必须得到部门负责人同意,二副、二管轮以上船员必须得到船长或轮机长同意,并指定适任人员代替。
1.2.6 必须在工作岗位上交接班并按规定交接清楚。
任何情况下,交接班不得在交接人员未到达岗位或未曾确认接班之前离开岗位,也不得通过第三者代为交班。
1.2.7 全体船员均严禁醺酒,当值船员和接班的船员均不准饮酒。
船员值班规则
船员值班规则值班船员均能熟悉船上的有关设备和船舶特性以及本人职责,并能在紧急情况下有效地执行安全和防污染工作。
船长及全体船员应了解由于操作不当或意外事故对海洋环境造成污染的严重后果,并应遵照国际公约和我国有关防止船舶造成污染的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出本船防污染的具体措施,采取切实有效的手段,防止船舶对海洋环境造成污染。
为维护驾驶台的良好秩序和环境,保证航行安全。
公司编制《驾驶台规则》、《机舱值班规则》和《无线电报房规则》张贴在船舶各部门的易见之处,并要求全体船员遵守执行。
航次计划及值班安排第一节航次计划1、航次计划的一般要求:(一)船长应根据航次任务及时通知各部门有关负责人做好各项开航准备工作。
(二)对预定的航次,船长和驾驶员应在研究有关资料后事先做好航次计划。
(三)大副、轮机长应在与船长协商后,预先确定并落实本航次所需各种燃物料、淡水以及备品的数量。
(四)船长应检查各种船舶证书和船员证件是否齐全、有无逾期,检查运输单证及港口文件是否齐全,保证船舶处于适航状态。
2、开航前,船长应充分并恰当地运用预定航线上所必需的、有效的以及最新改正的航海图书资料和其他航海出版物,保证计划好从出发地(港或渔场)到下一目的地(港或渔场)的预定航线。
3、在考虑了所有有关信息而核实了航行计划后,开航前计划航线应清楚地标绘在有关海图上,并且在航行期间可供值班驾驶员随时使用。
驾驶员在使用之前应认真核实每一个准备采取的航向。
4、制定航行计划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一)航线的总里程和预计航行的总时间。
(二)预计航线上的气象情况和海况。
(三)各转向点的经纬度。
(四)各段航线的航程和预计到达各转向点的时间。
(五)复杂航段的航法以及对航线附近的危险物的避险手段。
(六)特殊航区的注意事项。
5、如果在航行中决定改变计划航线的下一目的地(港或渔场),或者因其他原因船舶需要大幅度地偏离计划航线,船长应及早计划好修正航线,并在海图上重新标示第二节值班安排1、参加值班的船员必须是符合主管机关规定的合格船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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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员值班规则
船员值班是船舶运行中非常重要的一项工作,它保证了船舶的安全和正常运行。
船员值班规则的制定和遵守对于船舶的管理和安全至关重要。
本文将从船员值班的目的、流程和注意事项等方面进行介绍。
一、船员值班的目的
船员值班的主要目的是确保船舶在全天候、全年无休的情况下保持正常运行。
船员值班不仅需要及时发现和解决船舶运行中出现的问题,还需要随时应对突发情况,保障船员和船舶的安全。
二、船员值班的流程
1. 值班轮班制度:船员值班采用轮班制度,确保船舶全天候有人值班。
具体轮班制度可以根据船舶的运行特点和船员人数进行制定,一般包括正常工作时间和加班时间的安排。
2. 值班记录:船员值班需要进行详细的记录,包括每位船员的姓名、值班时间、值班地点、工作内容等。
这些记录可以用于后续工作的分析和参考。
3. 值班交接:每次值班交接时,船员需要向接班人详细汇报值班期间发生的情况,包括船舶的运行情况、异常情况的处理等。
接班人需要进行核对,并做好接班工作。
三、船员值班的注意事项
1. 值班人员的素质要求:船员值班需要具备较高的责任心和应急处理能力。
船员需要熟悉船舶的各项设备和操作流程,能够迅速应对各种突发情况。
2. 值班期间的职责:船员值班期间需要密切关注船舶的运行情况,及时发现和处理各种异常情况,如设备故障、气象变化、船舶碰撞等。
同时,船员还需要保证船舶的安全和秩序,确保船员和乘客的生命安全。
3. 值班期间的工作要点:船员值班期间需要做好以下几点工作:
3.1 监控船舶设备的运行状态,保持设备的正常运行;
3.2 跟踪天气变化,及时调整航行计划,确保船舶的安全航行;
3.3 定期巡视船舶各部位,发现并处理设备故障和安全隐患;
3.4 维护良好的船舶秩序,确保乘客和船员的安全;
3.5 及时报告船舶的运行情况和异常情况,协助船长和其他船员处理问题。
四、值班规则的完善
船员值班规则的完善是船舶管理的重要一环。
在实际操作中,船员值班规则需要根据船舶的特点和实际情况进行不断地修订和完善。
船舶管理部门应加强对船员值班规则的宣传和培训,确保船员能够全面理解和遵守值班规则。
船员值班规则的制定和遵守对于船舶的安全和运行至关重要。
船员值班需要在全天候、全年无休的情况下进行,确保船舶的安全和正
常运行。
船员值班需要遵守一系列的流程和规定,包括轮班制度、记录和交接等。
船员值班期间需要密切关注船舶的运行情况,及时处理各种异常情况。
船员值班规则的完善需要根据船舶的实际情况进行修订和更新,确保船员能够全面理解和遵守值班规则。
船舶管理部门应加强对船员值班规则的宣传和培训,提高船员值班的效率和质量。
通过船员值班规则的科学制定和严格遵守,可以提高船舶的安全性和运行效率,确保船舶的正常和有序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