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以来非公企业党建的发展历程和创新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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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自: 《探索》 2008年6期
改革开放以来非公企业党建的发展历程和创新实践
摘要:非公企业党建工作的开拓与发展,是改革开放以来党的建设的重要成果。30年来,非公企业党建工作的发展历程经历了初步探索、大力发展和全面加强三个阶段:1979-1997年为非公企业党建工作的起步探索阶段,这一阶段对非公有制经济党建工作实现了从破题到有组织地积极探索;1997-2002年为非公企业党建工作的大力发展期,这一阶段的重点是提高非公企业党组织的组建率,在组织发展的基础上,非公企业党建取得了明显成果;党的十六大以来为非公企业党建工作的全面加强期,这个阶段的重点是有效发挥非公企业党组织的作用,在加强组织建设、加强制度建设、加强作用发挥、加强党员管理等方面取得了丰硕成果,非公企业党建开始步入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轨道。不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创新,是改革开放以来非公企业党建成功推进的根本原因,也是今后不断推进非公企业党建的必由之路。
关键词:非公党建;改革开放30年;发展历程
中图分类号: D26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7-5194(2008)06-0036-05
非公有制经济领域党建工作的开拓和发展,是改革开放30年来党的建设创新发展的重要成果,也是改革开放30年来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全面推进新时期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生动体现。改革开放30年来,我国非公有制经济快速发展,占GDP的比重从1979年的不足千分之一,增长到目前的三分之一强[1]。如何有效地开展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党建工作,成为新时期党的建设的重大课题。改革开放30年来,党中央高度重视非公有制经济党建工作,从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战略高度推进非公党建理论与实践创新,非公有制经济领域的党建工作从无到有、由点到面、由弱到强,其发展历程经历了初步探索、大力发展、全面加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非公企业党建工作的起步探索期(1979-1997年)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个体经济作为公有制经济的补充,破茧而出。1982年9月党的十二大明确了个体经济“作为公有制经济的必要的、有益的补充”地位,并在当年12月通过的新宪法中加以法律确认。由此引发了个体私营经济的第一次发展浪潮,到1987年底,全国有300多万个体户,私营企业22.5万户,雇工总数360万人[2]。1987年底,党的十三大第一次明确承认私营经济的合法存在和发展,并在1988年修改后的宪法中加以法律确认。1988年,全国个体企业猛增到1000多万户,私营企业20多万家,雇工达到2480万人。与此同时,1984年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明确了“三资”企业“也是对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必要的有益的补充”,使“三资”企业得以迅速发展。到1991年底,我国共批准“三资”企业41448家,利用外资金额520多亿美元,在“三资”企业工作的员工约300万人[3]。1992年春邓小平南方谈话和党的十四大,冲破了姓“资”姓“社”的束缚,促使非公有制经济进入了高速发展时期。到1997年底,城乡个体经济从业人员达到6791万人;“三资”企业42811家,创造的工业总产值达14243.31亿元,从业人员达到565.24万人[4]。
非公有制经济的快速发展,使传统的基层党建工作遇到了新的挑战,新经济组织的出现,使传统的党的基层工作覆盖出现了盲点。要不要在非公有制经济中开展党的工作,成为
基层党的建设面临的一个新问题。1992年前,由于非公有制经济总量较小,而且非公有制经济从业人员中党员极少,因此,非公有制经济的党建工作并没有被提上议事日程。虽然在一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比较快的地区,一些地方党组织开始尝试将党的工作向非公经济领域拓展,并在部分企业中开始了试点工作,但这种探索仅仅是自发性的、个别的、没有明确的依据,因为党的十二大、十三大虽然都在非公经济发展上作出了重要决策,但都没有涉及在非公有制经济中开展党的工作的内容。
1992年后,随着非公经济的大发展,如何引导、帮助、监督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成为一个十分突出的问题,在非公企业开展党的工作成为实现这一目标的现实路径,于是,对非公经济党建工作开始了有组织地、大规模地探索实践。党的十四大第一次要求“在其他各种经济组织中,也要从实际出发,抓紧建立健全党的组织和工作制度。”随后,中共中央组织部在1993年8月27日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外商投资企业党的工作的意见》,又在1994年4月23日印发了《关于加强股份制企业中党的工作的几点意见》。1994年9月28日中共十四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建设几个重大问题的决定》再一次强调了“在其他各种所有制的企业中,都要加强党的工作。没有党组织的,要积极创造条件建立党的组织,采取适应各自特点的工作方法和活动方式,开展党的活动。”随着这些文件的出台,非公企业党建工作开始引起党内的高度重视,对非公党建的探索也从自发进入了自觉阶段。
但是,对非公有制经济党建工作的探索,从一开始就遇到了理论上和实践上的重重困难,这种困难源于几个方面的原因:一是由于这个时期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的党员极少,对传统的基层党建的冲击还不明显;二是由于理论界和实际部门对在非公企业开展党的工作的认识依然处于争论的过程中,并没有形成明确而深刻的共识;三是对非公有制经济党建工作的指导还仅仅停留在宽泛的概念性指导上,没有形成明确而系统的指导方针。也正因为如此,这个时期各地对非公企业党建虽然进行了探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无论是从思想认识、理论研究还是从实践探索上看,都是初步的,党组织对开展非公企业党建工作的紧迫感、主动性不够,认识不深刻,措施不得力,进展缓慢,总体上处于被动应对的态势。
第二阶段:非公有企业党建工作的大力发展期(1997-2002年)
1997年党的十五大正式提出:“非公有制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项基本经济制度”,并在1998年的宪法中予以确认。十五大后,我国非公有制经济步入了高速发展的轨道。与此同时,随着国企改革进入攻坚阶段,大批原国企的党员职工成为非公企业的职工,流动党员剧增,很多原国企下岗党员职工成为“隐性党员”或“口袋党员”,传统的党员管理模式和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模式开始面临严峻挑战。这就使得大力发展非公企业党建无论是对于促进非公企业的健康发展,还是对于加强党的自身建设、发展党的事业,都成为一项十分紧迫的任务。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已经远远不能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截至1999年底,在全国私营企业中已建立党组织的仅占私营企业总数的1.5%,党组织组建率低、作用发挥不好、工作方法不适应、职责任务不明确、凝聚力不强,成为非公党建面临的突出问题。在严峻的挑战面前,要不要开展非公企业党建工作的争论现实地转变到如何发展非公企业党建工作的理论研讨和实践创新上,非公有制企业的党建工作进入了一个大力发展的阶段。
一是全党在思想上开始高度重视非公企业党建。1999年9月29日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若干意见》特别指出:“要注意针对各类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日益增多、大批劳动力在产业间转移和地区间流动的新情况,建立健全党的基层组织,加强对党员的教育和管理。”2000年5月,江泽民同志在江苏、浙江、上海考察期间,就非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