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组织部干部考核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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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组织部干部考核管理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严肃部风部纪,强化岗位责任的落实,充分调动部机关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切实达到“建模范部门、做优秀组工”的目标,对部机关干部、职工的工作业绩、现实表现实行积分量化考核,特制定此考核办法。

一、考核原则

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和约束激励的原则。

二、考核评价的内容及分值

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组工干部的政治思想表现和工作实绩,并按照相应分值与年度考核结果(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相对应。每名干部基础分为100分,根据工作落实情况增加和扣除相应分值,年底所得分为年终成绩。

1、出勤值班。全体干部职工应严格遵守县委机关点名、值班值勤、卫生清理、参加会议及公共活动的相关规定.凡应点名、值班值勤被县委通报一次扣2分,无故不参加公共区域卫生清理或未按时参加县委召集的会议及公共活动的发现一次扣2分。

2、请销假。遵守上下班规定,按时上下班,不得无故缺勤。严格执行逐级报告和请假制度,因公、因事、因病需请假1天的由科室负责人审批,1天以上的由分管副部长报请部长审批,并报办公室备案。无故脱岗者发现一次扣1分,旷工一天者扣5分。全年无故缺勤累计5次以上(含5次)的年终考核不评优。部机关人员应严格执行卫生值日制度,坚持每天对办公楼内责任区的清理,发现未遵守一次扣值日人员1分。

3、定期学习。部机关学习原则上与机关第二党支部学习结合起来同一开展,坚持每周三、五学习,学习方式采取研读文件、干部讲课、信息点评、观看电教片等,着重加强组工干部对党的理论知识、

双语、组工业务知识、现代科技知识及经济管理等方面知识的学习,使组工干部真正成为站起来能讲、坐下后能写、沉下去能干的复合型干部。

4、工作落实。各科室要以“高效、得力、满意”为原则,按时完成全年组织工作任务、部务会研究部署的工作和部领导交办的各类事项,要及时办理上级业务部门下发的文件、电报等工作,不得发生弄虚作假、互相推诿、迟报瞒报等现象。凡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的,扣除经办科室负责人2分,扣经办人员1分。由于日常业务工作落实不到位被上级业务部门通报一次(项),相关科室每人每次扣1分(非经办科室原因造成的通报不扣分).

5、工作督办.为确保各项工作能落实到实处,领导安排的工作件件有回应。由办公室负责对部长批办的文件、传真以及安排的各项事项进行督查,督促各科室在规定时限内高质量完成工作。对不能及时完成工作和结办电报的按照相应标准扣除其分值。各科室每完成或结办一项工作任务后要向办公室消号备案。

6、工作反馈。办公室应每月向部长汇报一次工作进度和落实情况.各科室每周五17时前将本周工作开展和任务完成情况报办公室.办公室每周进行小结,为部领导及时报告工作进度和动态情况。

7、信息宣传。部内严格实行全员信息制,不断提升组工干部写作能力。信息调研室工作人员为专职信息员,其他组工干部均为兼职信息员。专职信息员每人每月至少上报6条组工信息或宣传文稿,兼职信息员每人每月至少上报2条组工信息或宣传文稿,信息由各办公室负责人把关呈分管副部长审核后,由调研室统一上报,问题类信息需经部长审批后上报.不能完成信息宣传任务的每条扣2分。信息宣传奖惩继续落实《组织部信息调研、对外宣传工作管理办法》,对采用的信息和外宣报道稿件(含视频新闻)给予相应的物质奖励,并且组工信息采用情况分别按照中央级、自治区级、地区级加15分、10

分、5分.外宣报道(含视频新闻)采用情况分别按照中央(国家)级、自治区级、地区级加15分、10分、2分。

8、网宣网评。网宣网评员由部里选出的7名同志担任(办公室含调研室2名,基层办2名,远程教育中心3名),主要负责在“人民网·强国论坛"、“新华网·发展论坛”、中国网、国际在线、中国日报网站、央视国际、中国经济网、中青网等重点新闻网站和搜狐网、新浪网、网易网等知名商业网站以及新疆日报网、天山网、亚心网、新疆昆仑网等自治区影响较大的主流网站上发贴、跟贴和贴发网络评论文章。每名网宣员每月跟发贴不少于20篇,发表原创网络评论文章不少于1篇。原创网络评论文章得到地级部门的表彰,其个人加2分;跟贴超过100条的,加1分。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跟发贴的每月扣2分。远程办工作人员要在完成网宣网评任务的基础上,要将地区下达的网站更新任务分解到每名科室成员,部分信息源可从组工干部撰写的信息中提取。

9、调研工作。为使组织部发挥好县委参谋助手作用,切实掌握和解决基层党组织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突出矛盾,每名组工干部至少完成2篇调研报告。6月份以前完成一篇自拟课题的调研报告,报办公室呈部长审阅。在规定时限内完成调研课题的加2分,受到部长批示或认可的追加3分,未完成的每推迟1周扣2分。10月份以前根据地区调研课题题目每个办公室必须承担2—3篇调研课题。被地区评选获奖的课题执笔人加5分,并参照信息宣传奖励规定给予相应的物质奖励。未完成的办公室年底不能评为先进科室,承担课题的调研组成员年底不评优。

10、作风形象。组工干部要严格按照“双满意”的标准加强自身素质,不得擅自利用职权,为谋个人私利随意向基层索要现金或实物,发现一次扣5分,并向部务会做出检查。情节严重的按党纪、法规处理。工作中服务态度差,故意刁难办事人,拖延办事时限,被群

众投诉后,经调查属实的一次扣3分.在外出工作时,颐指气使,有错误言行损害组织部门形象,并造成不良影响的,发现一次扣2分。工作责任心不强,敷衍了事,造成工作质量差,产生不良后果,致使工作出现贻误的每次扣2分。工作中闹不团结,互相内耗,由部机关党支部纪检委员协同有关人员调查清楚后,按责任的主次和问题的大小对当事人扣1-3分。不遵守保密纪律,在干部考察、民主测评、民主推荐以及干部任免、调整中有“跑风漏气”行为的,发现一次扣2分。

11、办公设备使用.部内配备的办公设备,原则上坚持“谁使用、谁负责",各科室要爱惜办公设备,节约使用办公耗材。办公设备自然损耗或非人为损坏的由部办公室统一维修更换。由于操作不当或人为损坏的办公设备由各科室自行负责维修更换。凡工作所需的办公用品、用具、设备,各科室提出计划,由办公室报请部长同意后统一解决。办公所用耗材由办公室根据各科室工作量按月下拔,召开专项会议或其它活动时可根据情况由办公室随时核算发放。

12、车辆及驾驶员管理。为加强部机关车辆管理,提高车辆利用率,切实保证公务活动的正常顺利开展,部内车辆由办公室负责统一管理调度。同时,为减少成本防止同一方向重复派车,各科室除紧急事项用车外,县内出车需提前1天向办公室申请,县外出车需5天前向办公室申请,方便办公室有计划地合理派车.本部车辆固定专人驾驶和保管,不准将公车借给他人使用,不准其他人员用公车学习驾驶技术,不准其他人员擅自驾驶公车,严禁公车私用、公车外借。特殊情况个人需要用车的,必须经部领导批准,派出车辆必须按规定时间返回,车辆离开本县需经部长批示。车辆需要维修时,由驾驶员提出申请,经办公室审核报部长批准同意后,方可到指定维修点维修,维修费用统一由办公室审核结算。由于驾驶员操作不当造成的车辆损坏或违章等费用由驾驶员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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