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部考核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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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制度
一.考核目的
学生会自身建设需要不断搜索与完善,为了树立学生会的良好形象,为了监督每一名学生不断完善自我,为了更好的促进学生会工作,实现学生会内部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调动各部门工作的积极性,结合我系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考核说明
1.学生会各部门考核实行“百分制”
2.学生会干部如有违反我系或我院相关规章制度,并受到处分的,上报
我系团支部
3.考核时间为每学期末,并分布考核情况(每一个月对其中一个部门进
行考评)
三.考核内容及标准
1.思想考核标准:(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2)能正确处理集体和个人的关系,严以律己,关心他人,诚实谦虚。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3)专业思想端正,学习目的明确,文化成绩优异。
2.例会考核标准
(1)实行定期定点开会制度(定于每部门最少两周开一次会)并在指定地点,每次开会部里的各成员都必须签到
(2)例会缺席者(无故不到)每次扣2分,早退,迟到者每次扣1分无故请假者一次扣1分,有事请假者一次扣0.5分;与会人员必须提前按5分钟到会
(3)每次例会必须做好会议记录,方便以后工作,记录要求认真,字体工整,内容详细
四.工作态度的考核及标准
1.每个干部都应爱履行自己的职责,对安排的任务积极.认真.按时完成.在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应及时提出,加以解决.安排到而不参加者一次扣5分
2.没有认真组织好所属部门工作,酌情扣2到5分
3.爱工作期间有勾心斗角者酌情扣5到10分.态度不端正者,每次扣3到5分
五.嘉奖方面:
1.举办有影响的全员活动者,出现问题能及时向主席团反映者,视情况加2到5分
2.工作积极,认真负责者,视情况加1到5分
3.对分配到的工作能认真并且及时完成,学习成绩优异者加5分
4.为维护学生会荣誉和整体利益而做出突出贡献者没次加3分
5.能够对学生会工作及时提出意见或者建议,经学生会讨论认为合理者可加3分
六.评测方法:
学生会每学期期末测评一次,分为个人自评,内部互评,负责人上评七.考核结果:
将各项考核成绩累加总分低于60分者,上报部门。高分者给予表扬,
考核结果作为评优,评先,入党,升降职的重要依据,并在团总支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