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铁联调联试期间有关规定
铁路建设项目联调联试安全管理办法
铁路建设项目联调联试安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铁路建设项目联调联试安全管理,规范联调联试期间的管理流程和岗位职责,确保施工及行车安全,杜绝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中国铁路总公司及相关部门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单位国内铁路建设项目联调联试、运行试验安全管理。
第二章基本原则第条项目部应强化安全风险意识,加强源头管理和过程控制,贯彻并执行铁路建设联调联试的相关规定、程序和要求,落实安全主体责任,严格进行考核,确保联调联试期间施工安全。
第四条联调联试、运行试验期间的施工安全管理,比照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进行管理,按照《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铁运〔2012〕280号)、《高速铁路联调联试及运行试验实施细则》(铁总办〔2013〕107号)等相关规定及建设单位、联调联试组织单位、政府监督管理单位和本办法有关要求编制安全施工管理实施细则、工作流程和卡控办法。
第五条联调联试、运行试验期间,必须严格执行“行车不施工、施工不行车”的施工组织原则。
要盯住关键,抓好落实,做好应急,严禁无计划、无调度命令、超范围、无防护进行施工作业。
施工日计划按照“当日提报、当日审批、次日实施”的原则进行,所有施工作业必须在施工日计划批准的时间内进行。
第章公司及分(子)公司管理职责第六条公司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职责:公司主要负责以公司名义实施铁路项目联调联试的管理工作,各部门负责职责范围内对应业务的联调联试相关工作。
(一)公司办公室主要职责:1、负责铁路业主、项目部与公司之间公文处理、会议及重要检查协调工作。
2、负责跟踪掌握社会安全类和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做好应急时期信息接收、指令传达及应急联动协调工作。
(二)公司安全管理部主要职责:1、根据国家、铁路总公司、集团和公司相关规定对铁路项目联调联试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指导。
2、会同轨道交通事业部,组织联调联试项目的公司级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监督项目部逐级签订承诺书,并在正式联调联试开始前对项目部的各项准备工作进行综合检查。
2013年版高速铁路联调联试及运行试验实施细则
中国铁路总公司文件铁总办〔2013〕107号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印发《高速铁路联调联试及运行试验实施细则》的通知各铁路局、各铁路公司(筹备组)、各铁路公安局、铁科院:现发布《高速铁路联调联试及运行试验实施细则》,自2013年10月1日起施行。
高速铁路联调联试及运行试验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高速铁路联调联试及运行试验组织管理,根据《高速铁路竣工验收办法》和中国铁路总公司(以下简称总公司)相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总公司负责管理的新建高速铁路。
总公司负责管理的其他新建铁路项目需要进行验证性综合调试和动态检测的,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联调联试及运行试验是动态验收的主要内客,联调联试实施过程中进行动态检测。
联调联试及运行试验组织实施必须严格履行程序,坚持标准,保证质量,确保安全。
第四条在总公司协调指导下,联调联试及运行试验由铁路局组织实施,建设单位、检测测试单位及其他参试单位应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有关工作。
第五条建设单位应在联调联试开始6个月前,就联调联试及运行试验的工作组织和检测测试,分别与铁路局和检测测试单位达成委托意向,并在联调联试开始前签订协议。
第二章联调联试及运行试验组织第六条总公司成立高速铁路联调联试及运行试验协调组(以下简称总公司协调组),由总公司总工程师任组长,工程管理中心、运输局负责人为副组长,计划统计、财务、科技管理、建设管理部,安全监督管理局,铁路公安局,鉴定中心等部门和单位的负责人参加,统一协调高速铁路联调联试及运行试验工作。
总公司协调组办公室设在工程管理中心。
第七条在总公司协调组领导下,工程管理中心负责牵头协调指导联调联试工作和运行试验期间的各专业复测、补测,运输局负责牵头协调指导运行试验工作和联调联试期间的行车组织。
第八条铁路局动态验收领导小组负责联调联试及运行试验工作,协调解央现场试验中的重大问题。
动态验收领导小组下设现场指挥部,具体负责联调联试及运行试验的日常组织实施。
19中交二航局铁路建设项目联调联试安全管理办法
中交二航局铁路建设项目联调联试安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铁路建设项目联调联试安全管理,规范联调联试期间的管理流程和岗位职责,确保施工及行车安全,杜绝各类人员伤亡事故,根据中国铁路总公司及相关部门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单位高速铁路、普速铁路建设项目联调联试、运行试验安全管理。
第二章基本原则第三条项目部应强化安全风险意识,加强源头管理和过程控制,贯彻并执行铁路建设联调联试的相关规定、程序和要求,落实安全主体责任,严格进行考核,确保联调联试期间施工安全。
第四条联调联试、运行试验期间的施工安全管理,比照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进行管理,按照《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铁办〔2012〕280 号)、《高速铁路联调联试及运行试验实施细则》(铁总办〔2013〕107 号)等相关规定及建设单位、联调联试组织单位和本办法有关要求编制安全施工管理实施细则、工作流程和卡控办法。
第五条联调联试、运行试验期间,必须严格执行“行车不施工、施工不行车”的施工组织原则。
要盯住关键,抓好落实,做好应急,严禁无计划、无调度命令、超范围进行施工作业。
施工日计划按照“当日提报、当日审批、次日实施”的原则进行,所有施工作业必须在施工日计划批准的时间内进行。
第三章人员配备及工作要求第六条联调联试准备、试验期间,项目部应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分管生产副经理为副组长的工作小组,统一指挥、协调项目的联调联试管理工作,主要职责包括:(一)及时与铁路工务段、电务段等相关职能部门签订安全生产协议,办理施工手续;(二)根据施工需要,从主体员工中选派足够数量的人员担任联调联试现场管理人员,包括施工负责人、带班员、安全员、防护员及驻站联络员等;(三)实行日例会制度,提出当日各项施工进度及遇到的问题,提出次日重点施工安排,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措施,落实前期问题整改情况,明确安全注意事项及相关要求;(四)定期开展联调联试安全专项检查,督促项目部相关职能部门及关键岗位管理人员认真履职尽责,及时排查治理潜在的问题和隐患;(五)建立24小时领导值班制度,掌握现场施工动态,及时处理各类突发问题。
铁路联调联试和试运行期间安全工作的要求
铁路联调联试和试运行期间安全工作的要求铁路联调联试和试运行期间是确保铁路项目圆满成功并保障旅客乘车安全的关键阶段。
为了在这个阶段将安全风险最大限度地降低,并确保相关工作人员、设备和旅客的安全,以下是铁路联调联试和试运行期间安全工作的要求。
组织机构要求1.负责组织、协调和实施铁路联调联试和试运行期间的安全工作的领导小组应依据工作需要,并各具职责,建立起比较完善的安全保障机构。
2.聘请专业技术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和合格的安全保障人员,具体分配职责,制定安全保障措施,使其能够有序有力地组织和实施铁路联调联试和试运行过程中的安全工作。
3.安排专门人员对试运行区域进行巡视,监察工程现场,实现对试运行过程的全程安全监控。
工作流程要求1.在铁路联调联试前,应对所有试验操作过程进行认真的安全风险评估,全面分析所有可能存在的人员、设备和环境安全隐患,建立安全识别和管理制度。
2.在铁路试运行期间,工程管理部门应加强对所属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特别是对新加入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明确责任管理机制。
3.当发现可能危及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问题时,应迅速采取措施,使事故不进一步恶化,协调相关人员及时解决问题,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特别是出现比较大的安全事故时,应及时向公众发布信息,维护大众安全及公共利益。
安全设施要求1.铁路联调联试和试运行期间对工程现场应当加强安全警戒,配备针对潜在情况的安全防护设施,加装安全警示栏杆,做好安全防护措施,防止人员走错和擅自进入试验区域。
2.在重要区域内设置应急电源,具备独立的供电设施及应急照明灯。
应急电源要求坚固,设备完好,确保在断电时能够自动切换运行,并能够24小时保持待命状态。
3.在铁路联调联试和试运行期间,应加强对设备的检测和维护,及时更换易损部件,避免发生设备故障导致的安全事故。
试运行要求1.试验现场系项目前期规划及设计定位的周边安全控制区域,工程管理部门应按照试验列车的运行时速,在试验路段设置许可安全限界标志,并设立指挥车或安全员,进行专人监控,保障安全。
高速铁路联调联试
高速铁路联调联试People need independence to be free. October 2, 2022本项目联调联试在完成对基础工程、站后专业及站房等系统的静态验收、确认具备条件后组织实施,通过对综合系统进行实车验证,使整体系统达到设计要求;联调联试及运行试验开始时间年月日,结束时间年月日;联合调试是本工程的一个重要阶段,安排调试期为天;采取综合试验、各系统的测试、施工质量的检查等综合手段,来检查各子系统及接口,尤其是轮轨系统、弓网系统、综合调度系统、安全监控系统,能否满足系统的完整性、先进性、安全性、可靠性的要求,并根据综合试验发现的问题进行系统整改、完善,使其满足运行的要求;1、轨道设备调试1审核轨道电路在各种工况下是否满足信号要求;2对钢轨的焊接接头进行探伤,以防钢轨焊接接头结构破坏;3对轨道的平顺性检测且需要进行调试,包括轨距、轨向、高低和水平等平顺性指标等;4对无缝线路不均匀爬行和锁定轨温变化在合适轨温进行应力放散试验;5调试道岔转辙部分的整体协调作业等各部件的运转;6胶结绝缘轨的绝缘性能测试;7由于气候变化或外力作用引起的轨道参数、性能变化试验;2、动车段所设备调试1动车组检修设备安装经检验合格后,必须进行试运转,一般中小型单体设备,可以只进行单机试车后即可交付生产,复杂的、大型的关键设备、生产流水线等,必须进行单机、联动、负载等试运;2风、油等管路安装后,必须进行水压试验,审核管道安装完毕所进行的水压试验、灌水试验和系统冲洗是否符合设计和施工规范要求3动车段所运用整备、维修系统的运转状况;4动车段所检修管理信息系统的运转状况;3、给排水设备调试集中控制系统调试、污水处理系统调试;4、信号设备调试1专业内调试对列车运行控制子系统、车站联锁子系统、行车调度子系统、信号集中监测各子系统进行静态调试,提出调试大纲和实施细则,确定各项测试及联合调试的项目、内容和目标;2专业间联调列车运行控制系统地面控制中心与中继站之间、中继站与中继站之间的通信接口调试;列车运行控制系统地面控制中心与无线通信系统地面设备间的接口调试;列车运行控制系统车载设备与动车组人机界面、制动系统及其他车载设备之间的静态调试;行车调度指挥子系统车站设备与车站局域网其他系统防灾安全监控车站设备、旅客向导车站设备等间的接口调试;与列车运行控制子系统地面设备相关的其他专业设备间静态或模拟动态调试,例如:分相点、防灾监控设备、轴温检测系统等;3整体调试以列控系统为核心的系统动车调试验证系统的安全性、可靠性及功能和通过能力达到设计要求,动车调试车载设备测试验证的重点内容为无限速要求下列车的正常运行、限速条件下运行机车的显示、出站信号机的接近和通过、进站信号机的接近和通过、闭塞分区末端的接近和通过、超速情况下常用制动的触发、超速情况下紧急制动的触发等;动车调试地面设备重点验证进路的建立和取消、限速的建立和取消、模式转换、上、下行线转换等;整体调试过程中重点验证列车运行控制子系统与本专业其他子系统以及其他专业系统间接口功能的正确、准确、可靠、安全;5、通信系统调试1专业内调试1 光传输及接入系统调试主要内容:SDH光接口测试、抖动测试、误码测试、保护功能测试、接口测试,音频二线/四线接口测试,以太网透传功能测试、汇聚功能测试、二层交换功能测试、以太环网功能测试,时钟测试,网管功能验证等,光传输及接入系统进行系统调试合格后,具备为其他业务系统提供正常通信通道能力,为各系统间的联合调试创造条件;2 电话交换系统调试内容:传输特性测试、可靠性验证、接续故障率测试、系统功能测试、忙时呼叫尝试次数BHCA和内部过负荷控制测试、维护管理功能测试、话务员坐席功能测试、信号方式技术指标测试、接口测试等;在电话交换系统调试合格后,与光传输及接入系统调试相结合,完成通过光传输及接入系统实现的车站自动电话功能测试,以保证公务通信的正常通信;3专用调度通信系统调试内容:数字专用调度主系统功能试验:数字通道迂回功能、通话方式切换功能、话路电平调节功能、主备用控制倒换功能、网管监控功能、备用通道通话功能、音量调节功能、调度台全呼、组呼功能、主系统录音功能、数字通路旁路功能等;数字专用调度分系统功能试验包括录音功能、音量加减功能、单呼键、组呼键、全呼键功能、会议键功能、接受维护和监控功能等;在传输及接入系统进行系统调试合格后,进行专用调度通信系统调试,同时与GSM-R系统测试相结合,完成该系统的调试工作;4数据通信系统调试内容:路由功能测试、汇聚功能测试、二层、三层交换功能测试、以太环网功能测试;时钟测试;网管功能验证等;在传输及接入系统进行系统调试合格后,进行数据通信系统调试,同时与综合调度、防灾、客运信息系统等系统调试相结合,完成该系统的调试工作;5电源及环境监控系统调试内容:网络接口模块的通信协议、数据传输格式及速率、数据采集和控制装置与监控对象间测试、系统监控软件测试、系统功能测试等;在传输及接入系统进行系统调试合格后,进行电源及环境监控系统调试;6光纤监测系统调试内容:网络接口模块的通信协议、数据传输格式及速率、光功率测试、系统监控软件测试、系统功能测试等;在传输及接入系统进行系统调试合格后,进行光纤监测系统调试;7会议电视系统调试内容:编解码器传输性能测试、会议电视系统基本功能测试、监测管理系统功能测试等;在传输及接入系统进行系统调试合格后,进行会议电视系统调试;8通信综合网管系统调试内容:故障告警功能测试、设备资源管理功能测试等;在传输及接入系统、光纤监测系统、会议电视系统、电源及环境监控系统、数据通信系统、专用调度通信系统、电话交换系统、GSM-R系统等进行系统调试合格后,进行通信综合网管系统调试;9应急通信系统调试内容:话音业务测试、静止图像传输功能测试、动态图像传输功能测试、网管功能测试等;在传输及接入系统进行系统调试合格后,应急通信系统调试;10无线通信系统调试内容:通过电磁环境测试,确定合理的频率配置,保证基站工作的频率不存在干扰;对基站的发射功率、接收电平、馈缆驻波比进行测试,填写测试报告,确保设备安装合格;通过现场场强测试,确认弱场区位置,对弱场区进行补强,保证移动通信系统覆盖了沿线;2专业系统间调试1与牵引变电专业配合完成牵引变电远动系统联合调试;2与电力专业配合完成电力远动系统联合调试;3与信号专业配合完成列控监测、集中监测等联合调试;在光纤通道测试完成后,与信号专业配合完成列控系统联合调试;4与综合调度专业配合完成综合调度各系统联合调试;5与防灾专业配合完成防灾监测各子系统联合调试;6与信号系统进行无线车次号校核业务,和地面、动车间的列控信息传送、无线语音业务的联合调试;6、综合调度管理及信息系统调试1综合布线系统测试进行线缆测试,包括线缆的连通性、串扰、回路电阻、信噪比等;进行联机测试,选取若干工作站,进行实际的联网测试等;2网络系统联调在每一子网中随机选取2台机器或设备,进行Ping和Telnet测试;对每一对子网测试联通性,即从2个子网中随机选取2台机器或设备,进行Ping和Telnet测试;3综合调度软件系统联调系统总体功能、各子系统功能\与相关系统系统间的信息交换内容、方式准确度;故障排除、系统恢复、响应速度等系统性能测试;综合调度中心骨干网数据库系统联调、综合调度中心数据存储系统联调、计划调度子系统联调、列车运行调度子系统联调、供电调度子系统联调、动车底调度子系统联调、综合维修调度子系统联调、旅客服务调度子系统联调、防灾安全监控子系统联调、系统统调;同时还包括综合调度系统与相关局、分局调度系统之间的联调;4客运管理信息软件系统联调中心级客运管理系统集成平台联调、车站级客运管理信息系统集成平台联调、车站级通告显示子系统联调、电视监视子系统联调、时钟子系统联调;AFC中心级系统联调、车站级系统联调、与既有电子预售票系统的联调,中心级与车站级系统之间的联调测试;5企业管理信息软件系统联调中心级据库系统联调;中心级数据存储系统联调;中心级各应用系统综合办公、财务、公安、门户网站、呼叫中心联调,车站级用户端系统联调;中心级与车站级之间的联调测试;6电源系统联调交流输入配电部分测试、交流输出配电部分测试、UPS主机系统联调、蓄电池组测试、UPS电源系统联调;7接地及防雷系统测试8系统间的联合调试系统间联调包括综合调度系统与客运管理信息系统之间的联调、综合调度系统与企业管理信息系统之间的联调、客运管理信息系统与企业管理信息系统之间的联调;7、防灾安全监控系统设备调试综合布线系统、网络系统、电源、接地系统部分测试及联调;8、电力及牵引供电系统调试1牵引变电主要包括电力监控系统调试、变电所综合自动化系统调试及调度中心与被控站联调、电力监控系统与综合控制系统联调等;1专业内部的联调牵引变电所、开闭所、分区所、AT所等所内设备的测试;牵引变电所、开闭所、分区所、AT所等各所内设备之间的联调;2 专业之间的联调高速动车组负荷特性对牵引供电系统的影响试验;地震防灾系统的试验;综合接地系统的联合调试;SCADA系统调度端与被控端主要测试SCADA系统与通信通道之间接口的正确性;2接触网设备接触网设备的检测和电气设备试验;综合接地系统的联合调试;接触网悬挂的平顺度等的静态特性测试、安全参数测试及弓网系统的动态测试;接触网导线抬升量的测试;接触网导线弯曲应力和振动加速度测试;高速动车组电磁辐射特性试验;高速动车组弓网噪声试验;高速动车组自动过分相试验;3电力电力专业内部联调及全线联调,系统内部联调包括电力远动系统调试、配电所综合自动化系统调试等;配电所综合自动化系统调试包括配电所微机保护的实验等。
高速铁路联调联试关键环节控制_汤奇志
高速铁路调联试是高速铁路建设和开通运营准备的重要环节,为高速铁路顺利开通运营提供坚实的技术支撑。
自2008年开始,铁道部已组织完成京津城际、武广、郑西、沪宁、沪杭等17条高速铁路联调联试。
高速铁路联调联试是一项庞大、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专业多,包括工务工程、牵引和电力供电、通信信号、运营调度、客运服务、动车组等所有专业;涉及单位广,包括设计、建设、运营、施工、科研、高校、咨询、系统集成、设备厂商等众多单位,例如武广高速铁路共有50余家单位参与联调联试工作;历时时间长,从联调联试准备阶段到实施完成,一般要经过数月时间,例如武广高速铁路联调联试自2009年1月3日开始,到2009年12月24日结束,历时近12个月;试验测试与系统调整优化工作并行开展,相互交叉。
为确保联调联试工作安全、高效、有序推进,必须对联调联试大纲编制、前提条件、实施过程、报告总结等关键环节进行有效控制。
1 大纲编制科学合理的联调联试大纲是开展各项联调联试工作的基础。
大纲编制必须做到:联调联试项目及内容齐全,测试方案与方法可行,能够对全线各系统状态、功能及系统间的接口关系和整体系统性能进行充分的检测试验;采用的评判标准能够对列车运行的安全性、平稳性、舒适性进行验证,对各系统、整体系统的安全性、功能、性能进行评价;现场组织机构方案完善、分工明确,能够保证联调联试的顺利实施。
在大纲编制中,测高速铁路联调联试关键环节控制汤奇志:铁道部运输局客运专线技术部,调研员,副研究员,北京,100844摘 要:结合京津城际、武广、郑西等17条高速铁路联调联试特点和实施经验,对高速铁路联调联试大纲编制、前提条件、实施过程、报告总结等关键环节的有效控制进行研究分析。
关键词:高速铁路;联调联试;关键环节;控制联高速铁路联调联试关键环节控制 汤奇志试项目和内容、评价标准与地面测点选择是关键内容。
1.1 测试项目和内容为保证高速铁路联调联试科学合理,应根据高速铁路工程共性和各项目的自身特点,对具体项目联调联试测试项目和内容不断调整和优化,满足高速铁路联调联试工作需要。
高速铁路联调联试期间安全管理及有关规定word精品
高速铁路联调联试及运行试验配合与施工安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联调联试及运行试验是高速铁路开通前的一项重要工作,为规范和加强高速铁路联调联试及运行试验期间配合与施工组织管理工作,根据铁路总公司《高速铁路联调联试及运行试验实施细则》(铁总办〔2013〕107号)、《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铁运〔2012〕280号)及公司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旨在严格落实联调联试及运行试验的各项规定,以确保试验列车(含确认列车)运行安全,保证联调联试及运行试验顺利完成。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高速铁路联调联试及运行试验设备条件确认及防护、缺陷整治、问题整改等工作。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公司成立联调联试及运行试验配合与施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长由公司分管生产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兼任,副组长由各片区督导组组长兼任,组员由工程、安质环保、科技、物设部门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现场指导组,组长由督导组组长兼任,组员由督导组成员组成;现场指导组根据督导责任片区划定。
第五条公司经理部(指挥部)成立联调联试及运行试验配合与施工工作组(以下简称工作组),组长由项目经理(指挥长)- 1 -兼任,成员由经理部(指挥部)领导、部门负责人、各基层项目部经理(架子队队长)组成。
第六条参建子(专业分)公司须成立相应的联调联试及运行试验配合与施工工作组(以下简称子公司工作组),组长由项目包保领导兼任。
第七条基层项目部(架子队)为责任区,应成立联调联试及运行试验配合与施工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工作小组),下设责任单元(不超过10个安全确认人员为1个责任单元)。
基层项目部经理(架子队队长)为责任区负责人,各责任区应明确每个责任单元的责任范围和责任单元负责人。
按每2公里配备不少于1名栅栏巡视安全确认人员,相关专业的缺陷整治按营业线施工要求配备相应的人员。
第三章职责第八条公司领导小组1.贯彻执行铁路总公司、铁路局等单位有关联调联试及运行试验的相关规定。
铁路联调联试安全保障措施
铁路联调联试安全保障措施铁路联调联试是指铁路运营的各项技术指标都达到要求,铁路系统各个部门之间进行协调和联调,同时也进行联合试验,为正式开通做最后准备的过程。
铁路联调联试是一个非常严肃和复杂的过程,因为过程中任何一个环节的失误都可能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因此采取有效的安全保障措施十分必要。
铁路联调联试的主要过程铁路联调联试是由多个较为独立的阶段组成的,每个阶段的重点和安全焦点都有所不同。
联调联试的主要过程如下:1. 铁路系统联调联试在铁路系统联调联试阶段,所有的铁路设备和系统都需要经过测试和检验,确保设备和系统符合标准和规范。
这个阶段非常重要,因为只有确保所有的铁路设备和系统都符合标准和规范,铁路的其他阶段才有可能进行。
2. 器材系统联调联试在铁路器材系统联调联试阶段,各种铁路设备将在同一线路上进行测试和检验。
这个阶段的主要目的是测试在实际操作中设备和系统之间的兼容性和互操作性。
3. 车辆装备联调联试在铁路车辆装备联调联试阶段,车辆装备将在同一铁路线路上进行测试和检验。
这个阶段的目的是确保车辆能够正常运行,驾驶员能够熟悉操作过程。
同时,车辆的各种安全系统也要进行测试和检验。
4. 运输联调联试在铁路运输联调联试阶段,整个铁路系统将进行测试和检验。
这个阶段的主要目的是确保在铁路线路上运行时铁路系统的稳定性和安全性,尤其是区域之间的协调和合作。
铁路联调联试安全保障措施铁路联调联试过程中需要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来保障系统安全,确保联调联试的顺利进行。
下面是一些常见的铁路联调联试安全保障措施:1. 定期维护和检修设备铁路系统中的所有设备都需要经常保养、维修和检修,以确保运行水平,并减少任何故障或机械故障的发生。
2. 安全培训所有工作人员都需要接受安全培训,并按照统一的要求进行操作和表现。
特别是要强调所有重要的安全要素或考虑因素。
工作人员需要知道如何应对突发事件,并在交通事故发生时表现出冷静和专业性。
3. 操作规范在联调联试过程中,所有人员都必须按照操作规范来执行任务,严格按照程序操作,而不是随意行事。
【专业知识】铁路联调联试和试运行期间安全工作的要求
【专业知识】铁路联调联试和试运行期间安全工作的要求铁路联调联试和试运行期间安全工作的要求:为规范和加强杭长客专江西段联调联试及运行试验的安全管理,认真贯彻落实铁路总公司印发《高速铁路联调联试及运行试验实施细则》的通知(铁总办〔2013〕107号)和南昌铁路局《关于做好杭长客专联调联试动态检测和试运行期间安全工作的通知》(南铁安监函〔2014〕82号)文件精神,切实做好联调联试及运行试验期间的安全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一般安全要求1.防护栅栏全封闭。
对封闭不全、高度不达标,栅栏底部空隙过大,声屏障与栅栏连接处封闭不严,栅栏遇坡落差角口可进入人员的地段,必须在联调联试开始前处理到位;同时施工单位要组织人员加强巡守和维修管理,及时修复破损的处所,确保防护设施完好,对暂时无法修复的,必须派人看守。
2.在联调联试开始前按规定建设警务区、执勤岗亭,要全部完成建设,并确保能够正常投入使用。
3.做好施工路料、机具的管理和垃圾清理工作。
试验前及试验期间,所有施工路料、机具一律不得在封闭栅栏和桥梁栏杆内放置,试验线路上不得遗留任何垃圾。
4.危树、危石清除完毕(含隧道拱顶混凝土不存在掉快);隧道、路基冲洗完成,防撞墙、防撞墩、防护桩、防抛(落)网和限高架的地段防护到位。
5.建设指挥部会同施工、监理单位,进一步加强试验期间区间和车站站台、雨棚等设备设施的限界检查,确保满足铁路建筑限界标准和移动设备运行安全要求。
6.疏散通道、技术通道关闭、上锁完好。
7.天桥、跨线桥靠近或跨越牵引供电设备的地方,须设置防护栅网,并安设白底黑字高压危险标志。
二、安全教育全体参试单位和人员应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强化安全风险意识,加强源头管理和过程控制,确保联调联试及运行试验安全。
1.所有作业人员必须重新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培训内容是原铁道部印发《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电气化铁路有关人员电器安全有关规则》(铁运〔2013〕60号)、南昌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细则》(南铁运〔2012〕610号)及本通知内容,并留存相关培训证明资料待查,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关于联调联试安全管理办法
中铁十二局集团沪昆客专HKJX—FJ2表项目经理部关于联调联试期间安全管理办法联调联试对于沪昆客专高铁工程的顺利运营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一丝不苟的做好各项安全工作,确保联调联试期间的行车及施工安全就是项目经理部的在此期间的首要任务。
沪昆客专HKJX—FJ2标项目经理部部通过以下6条措施强化联调联试期间的安全管理:一、强化制度。
项目经理部首先从制度入手,制定了《关于联调联试安全管理实施细则》,保证安全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二、安全教育全体参试单位和人员应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强化安全风险意识,加强源头管理和过程控制,确保联调联试及运行试验安全。
1.所有作业人员必须重新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培训内容是原铁道部印发《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电气化铁路有关人员电器安全有关规则》(铁运〔2013〕60号)、南昌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细则》(南铁运〔2012〕610号)及本通知内容,并留存相关培训证明资料,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2.每次作业必须组织安全技术交底,明确安全注意事项和防护重点。
3.开好班前碰头会,明确作业内容、地点、时间及具体安全措施。
4.现场施工作业人员必须穿戴经检测合格的劳动安全防护用品,并依据安全作业规程设置规定数量的作业监护人。
三、明确职责,落实责任。
项目经理部根据联调联试期间的工作特点,重新划分了安全、生产调度、质量三个前方部门职能,明确各自责任。
四、严格执行安全管控制度。
1.项目经理部按要求选派了驻站联络员,24小时轮流值守行车调度室,确保与南昌铁路局行车管理部门的信息畅通。
项目经理部和各管理单位及时沟通,确保行车计划和施工要点计划的申报和批准信息精确误,做到第一时间掌握并下达行车信息及施工命令,既保证行车安全,又充分保证要点时间内的施工安全。
根据联调联试期间试验列车白天检测,夜晚停轮以及“行车不施工,施工不行车的”原则,充分利用夜晚时段组织施工,每次施工完成后,无论是深夜还是凌晨,安全员与巡道员严格执行巡道检查制度,对各站台、雨棚进行巡察,防止人员、机具、材料等遗漏,导致给检测列车高速行驶带来隐患。
铁总办(2013)107 号〈高速铁路联调联试及运行试验实施细则〉的通知
联试实施过程中进行动态检测 O 联调联试及运行试验组织实施必
须严格履行程序,坚持标准,保证质量 , 确保安全。 第四条 在总公司协调指导下,联调联试及运行试验由铁路
局组织实施,建设单位、检测测试单位及其他参试单位应按照各
自职责做好有关工作。
第五条
建设单位应在联调联试开始 6 个月前,就联调联试
及运行试验的工作组织和检测测试,分别与铁路局和检测测试单
图纸和牵引供电、电力、通信、信号系统技术文件、运用维护手 册齐全,完成系统检测、调试、动态测试和分系统集成试验,并 提供测试报告。 2. 静态验收合格,影响联调联试的问题已整改完毕,并由
铁路局会同建设单位复检合格 。 采用综合检测列车上线进行实车
试验前,工务、供电、电务各专业应完成工程静态验收,且静态
场指挥部调度复示联络 台)、各车站调度电话已开通使用 。
一 10 一
14. 信号安全数据网工作正常、稳定。应答器安装位置正
确。列控中心及轨道电路载频、码序正确,工作稳定。车站联锁
试验完成,联锁关系正确,道岔具备不加锁条件。 CTC 系统具备
列车进路办理和运行显示等功能。信号集中监测系统功能正常 O
准要求。
9. 车站和区间线路两侧防护栅栏,桥梁防护栏杆、疏散通
道,声(风)屏障,屏蔽门/安全门,以及其它安全设施按设计
安装完毕。
10. 站场内和区间线路光、电缆沟槽全部贯通,光、电缆入
槽、盖板覆盖。
1 1.车站和区间路料、垃圾已彻底清理,站场及隧道除尘完 成。 12. 牵引供电系统满足联调联试负荷需求。接触网按设计要 求安装调整到位,完成冷热滑试验 。 利用接触网检测车进行最高
验收报告通过总公司专业专家组审查,专家意见认定具备联调联
【专业知识】高速铁路联调联试及运行试验期间线路防护栅栏管理办法
【专业知识】高速铁路联调联试及运行试验期间线路防护栅栏管理办法第1条为加强沪昆高速(南昌西至江山)联调联试及运行试验期间线路防护栅栏(以下简称栅栏)管理,确保施工及行车安全,制定本办法。
第2条沪昆客专江西、浙江公司(以下简称沪昆公司)是栅栏、围墙、刺丝滚笼、技术通道建设的责任单位,负责上述设备设施的更改、综合维修、安全隐患整改及设备安全。
第3条路局安监、工务、综治部门是栅栏、围墙、刺丝滚笼、技术通道的安全监督管理责任部门,负责安全检查监督,对存在的问题及时通知沪昆公司限期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
铁路公安对破坏铁路设备设施的违法行为依法予以查处、打击。
第4条工务、电务、车务、车辆、供电等单位因作业需要设置专用技术通道时,按照谁使用、谁申请、谁负责、谁管理的原则,由使用单位报请路局联调联试办公室批准,并与线站安保支队办理书面手续,签订安全协议后方可设置。
技术通道由沪昆公司根据联调联试办公室确定的位置进行设置,沿线综合维修基地路用车进出大门按照技术通道进行管理。
技术通道必须设门加锁,并标有铁路工作人员专用通道,禁止其他人员入内字样。
线站安保支队派人对南昌西至江山联调联试期及运行试验期间106处技术通道(见附件3)和综合维修基地路用车进出大门进行看守,将每个技术通道管理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员。
线站安保支队分别在玉山、上饶、横峰、弋阳、贵溪、鹰潭北、抚州东、进贤、向塘、南昌西派驻点负责人,负责技术通道管理工作。
第5条有计划施工需进出技术通道时,施工前施工单位须持加盖联调联试办公室公章的施工计划表(全称为《2014年乘以月乘以日联调联试施工计划表》)原件或传真件至少在预计进入技术通道前2小时向线站安保支队驻点负责人(以下简称驻点负责人)报备(技术通道报备区段分工表见附件1),告知现场施工负责人的姓名、电话、准备进出技术通道的具体位置和时间,驻点负责人审核后,在施工计划表上加盖技术通道管理专用章,同时将施工准备进出技术通道的具体位置和时间发短信告知技术通道看守人员,技术通道看守人员接到短信后要及时回复(未收到短信要电话联系),并按施工计划天窗开始时刻至少提前10分钟到达相应技术通道现场。
高速铁路联调联试期间安全管理及有关规定
高速铁路联调联试及运行试验配合与施工安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联调联试及运行试验是高速铁路开通前的一项重要工作,为规范和加强高速铁路联调联试及运行试验期间配合与施工组织管理工作,根据铁路总公司《高速铁路联调联试及运行试验实施细则》(铁总办〔2013〕107号)、《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铁运〔2012〕280号)及公司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旨在严格落实联调联试及运行试验的各项规定,以确保试验列车(含确认列车)运行安全,保证联调联试及运行试验顺利完成。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高速铁路联调联试及运行试验设备条件确认及防护、缺陷整治、问题整改等工作。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公司成立联调联试及运行试验配合与施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长由公司分管生产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兼任,副组长由各片区督导组组长兼任,组员由工程、安质环保、科技、物设部门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现场指导组,组长由督导组组长兼任,组员由督导组成员组成;现场指导组根据督导责任片区划定。
第五条公司经理部(指挥部)成立联调联试及运行试验配合与施工工作组(以下简称工作组),组长由项目经理(指挥长)- 1 -兼任,成员由经理部(指挥部)领导、部门负责人、各基层项目部经理(架子队队长)组成。
第六条参建子(专业分)公司须成立相应的联调联试及运行试验配合与施工工作组(以下简称子公司工作组),组长由项目包保领导兼任。
第七条基层项目部(架子队)为责任区,应成立联调联试及运行试验配合与施工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工作小组),下设责任单元(不超过10个安全确认人员为1个责任单元)。
基层项目部经理(架子队队长)为责任区负责人,各责任区应明确每个责任单元的责任范围和责任单元负责人。
按每2公里配备不少于1名栅栏巡视安全确认人员,相关专业的缺陷整治按营业线施工要求配备相应的人员。
第三章职责第八条公司领导小组1.贯彻执行铁路总公司、铁路局等单位有关联调联试及运行试验的相关规定。
高铁通信系统联调联试工作要点及运输组织日计划编制要点
高铁通信系统联调联试工作要点及运输组织日计划编制要点殷勇1,王飞2,王川1(1.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运输部,上海200071;2.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电务部,上海200071)摘要:随着我国高速铁路新线开通越来越多,每条新开通线路都与既有运营线路存在交叉、并线情况,新建高速铁路联调联试中通信系统动态检测越来越复杂,测试工作量随之增大,测试结果的影响因素增多。
为顺利完成通信系统动态检测工作,应提前做好测试准备工作,高质量编制通信系统联调联试运输组织日计划。
涉及已开通线路的通信测试必须纳入垂直天窗,防止影响既有运营线路上动车组列车运行;为减少试验列车运行安全风险,夜间通信测试应尽量采用列控系统控车;调度通信测试项目应单独安排;电磁环境测试不应与提速试验结合进行;测试时应做好应急处置准备及应急人员安排,以保障联调联试工作安全顺利实施。
关键词:联调联试;通信系统;动态检测;运输组织日计划中图分类号:U28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061X(2023)06-0014-04 DOI:10.19550/j.issn.1672-061x.2023.07.29.0010 引言通信系统作为高速铁路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保证行车安全起着至关重要作用,通信系统动态检测是高速铁路联调联试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1-3]。
通过对通信系统的动态检测,验证传输、应急通信、综合视频监控等子系统与其他相关系统的匹配关系,验证测试动车组高速运行条件下通信系统服务指标是否满足要求[4-7]。
根据测试结果,指导通信系统进行调试和优化,使其功能和相关性能达到设计要求,为动态验收提供依据。
随着我国高速铁路新线开通越来越多,每条新开通线路都与既有线路存在交叉、并线情况,都会影响既有营业线GSM-R网络的性能指标。
新线联调联试期间,必须验证新线接入引起既有运营线路GSM-R网络调整后的系统性能是否满足相关标准要求。
新建高速铁路通信系统动态检测越来越复杂,测试工作量增大,测试结果的影响因素增多,必须引起重视。
铁路客运专线项目关于联调联试期间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铁路客运专线项目关于联调联试期间安全管理实施细则中铁十二局集团沪昆客专HKJX—FJ2表项目经理部关于联调联试期间安全管理实施细则为了全面、细致的预防和遏制联调联试施工中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营业线联调联试施工和各类工程列车行车安全而编制。
一、施工前安全准备工作1、项目部每月将下月施工计划上报南昌铁路局主管业务处。
经主管部门批准后~任何人不得随意改变,承担施工任务的工段必须认真组织作业队伍做好准备工作~在施工中加强施工管理~确保准时准点完成施工任务~以确保铁路运输安全。
2、项目部设专门工作人员与南昌铁路局及上级主管部门进行联系、沟通~工作小组由现场施工负责人、驻站联络员、现场防护员、安全员组成.3、充分完善施工安全保证体系~严格安全责任制。
1,项目经理作为联调联试施工负责人~对该项施工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2,施工负责人必需认真落实安全措施并经常对现场技术、管理机作业人员进行遵章守纪的教育~切实做到令行禁止。
3,安全员必需认真履行安全管理和日常检查的职责~制止一切违章和野蛮作业~认真细致地做好施工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杜绝将隐患演变成事故。
4,驻站联络员、现场防护员必须严格按照作业标准~尽职尽责地完成各自的工作。
5,各班组长必须认真做好作业人员的日常管理~切实做好班前安全教育。
4、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全员的安全意识~切实做好班前安全教育。
1,对参加联调联试施工的全体技术人员和各类管理人员~施工前组织学习《铁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铁路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办法》、《铁路工务安全规则》、《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则》~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准上岗。
2,对参加联调联试施工的作业人员~进行铁路安全规则的教育工作~并组织安全考试~考试合格人员方准上线作业。
3,现场安全员、防护员须经铁路局有关部门培训并持证上岗。
4,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做到持证上岗。
5,项目部有关部门应根据《铁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铁路工务安全规则》的有关规定制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向施工人员进行安全交底。
高速铁路联调联试工作
题实行销号管理。
合署办公:拉通试验、运行试验及运营过渡期实行合署办公
,由调度所在局牵头,各相关局总调度长带领各专业业务骨干 一名参加。
高速铁路联调联试及运行试验工作
(七)检测测试
把握七个关键环节: 检测项目完整
检测标准明确
检测方法科学 检测设备良好
(二)联调联试的工程条件
需要重点把握的站后工程工期节点:
1、铺轨完成与接触网架设2-3个月;
2、钢轨锁定与轨旁设备安装20-30天;
3、四电用房装修完成与设备安装调试1-2个月; 4、电缆槽贯通与电缆敷设20天;
5、站房雨棚等与客服设备安装20天;
6、外电接入与联调联试开始10天。
高速铁路联调联试及运行试验工作
8、关于精调整治的要求
9、关于运行试验的要求 10、关于宣传和保密纪律
高速铁路联调联试及运行试验工作
(一)联调联试和运行试验的内容、任务 、目标和作用
主要内容:测试验证;整治精调;演练磨合。
主要任务: 建设与运营的有序衔接,为建设收
好尾,为运营开好头。 主要目标: 保工程质量、保顺利开通、保安全 稳定
高速铁路联调联试及运行试验工作
(二)联调联试的工程条件
需要特别关注的十一个项目:
1、站房和客服系统; 2、防灾系统; 3、综合视
频; 4 、声屏障; 5 、 SCADA;6、CTC;7、列控数据
;8、分路不良整治; 9、微机监测; 10、GSM-R清 频;11、电源及环境监控。
高速铁路联调联试及运行试验工作
(三)联调联试和运行试验的时间
联调联试时间:300公里以内不少于两个月;
客专联调联试期间工务区间通道门管理规定
客专联调联试期间工务区间通道门管理规定 SANY标准化小组 #QS8QHH-HHGX8Q8-GNHHJ8-HHMHGN#客专联调联试期间工务区间通道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确保XX客专联调联试期间铁路线路通道门的安全管理,确保行车运行和人身安全,依据《铁路法》、《铁路安全管理条例》、《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高速铁路部分)》、《高速铁路局防护栅栏管理办法》,特制订本办法。
第 2条工务区间通道门是指高速铁路区间的应急疏散通道门和作业通道门。
站区和区间划分原则上以车站两端进站信号机分界。
第二章设备管理第3条联调联试期间,区间通道门纳入工务行车安全设备进行管理。
第4条联调联试期间,区间通道门的设备管理由属地工务段负责。
工务段负责制定通道门检查、使用管理办法,制定通道门进出登销记制度,制定通道门设备损坏、失效等应急措施并建立通道门设备台帐,实施动态管理,并根据设备变化及时修改。
第5条联调联试期间,各施工单位是通道门设置、安装、维护和问题整改责任部门,对各级检查人员发现通报的问题,施工单位必须立即安排人员严格按照施工标准进行整改。
对所有未达到施工标准的通道门,必须派人24小时看守。
第6条联调联试期间,工程监理部门负责督导施工单位严格按照设计标准和建设标准规范建设通道门,发现问题向施工部门及时通报或发出《铁路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督促整改。
第7条联调联试期间,各施工单位负责制作“区间通道门指引标志”,标志设置位置及范围由与相关工务段具体确定,标志设置应起到方向指引作用,确保工作人员能够清晰找到通道门的位置。
第三章通道门钥匙管理第8条联调联试期间,工务段负责区间通道门钥匙的统一管理,建立使用钥匙使用登销记台账,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原则上防在高铁线路工区。
第9条联调联试期间,通道门钥匙按照谁使用、谁申请,谁管理、谁负责,谁损坏、谁赔偿的原则进行管理。
第10条联通联试期间,工务段应建立钥匙设备管理台账,实施动态管理,根据设备变化及时修改。
联调联试施工管理安全
4、相关施工作业人员未经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培训、新进场 的施工队、施工机械操作人员未经培训和安全教育的,不 得上道施工。
5、路局有关部门、设备管理单位、监理单位检查发现存在危 及营业线安全的问题责令停工的,施工单位未整改并经检 查单位确认的,禁止施工。
6、凡施工单位未将作业计划提前告知监理、设备管理单位的 或监理、设备管理单位安全监督检查人员未到施工现场的, 禁止施工。
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规定
1、严格执行铁路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 2、参加营业线施工的劳务工必须由具有带班资格的正式职工
带领,不准劳务工单独上道作业;劳务工不能担任营业线 施工的施工安全防护员和带班人员等工作,不准单独使用 各类机械设备。 3、可能发生施工人员、机具、设备和材料侵入铁路限界、供 电设备安全的施工,未采取有效物理隔离措施的,禁止施 工;临近营业线大型机械、临时构筑物、起重设备吊臂旋 转、索具断裂未采取可控防倾倒、旋转、断裂等措施的, 或未按规定设置防护措施的,禁止施工。
驻站联络员:
1、驻站联络员须穿戴好工作服、佩戴袖标携带有 关防护、联络用具;严格执行作业标准,严格遵 守车站相关工作制度和纪律,加强与车站值班人 员的联系,及时准确的向工地发送预报和确保, 严禁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2、最晚不迟于施工开始前60分钟到岗,并在《到岗 确认卡》上签字。 3、负责登记、消记、通报信息、申请、要点等。 4、Ⅲ级施工登记时间须在施工前40分钟登记完毕。 预期不登记,视为该项施工取消。
:——
警告 (1)
凡施工、闲杂等人员从栅 栏有害空间进入网内,导致 发生事故或造成其他严重后 果的,施工方要承担责任!
警告 :——(2)
下列行为导致试验列车制动、停车或造成重大人员伤 亡事故的,将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 1、防护栅栏有缺口未落实看护人员的; 2、看护人员漏岗、脱岗、睡岗的; 3、未按规定穿防护服上道作业的; 4、未经批准擅自对栅栏开口的; 5、擅自翻爬栅栏进入线路的; 6、不听劝阻违章上道作业的; 7、未按规定时间撤出栅栏外的; 8、试验列车来临时,仍在栅栏内的; 9、看护人员无故在栅栏内逗留的。
高铁联调联试期间有关规定
中国铁路总公司高速铁路联调联试及运行试验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高速铁路联调联试及运行试验组织管理,根据《高速铁路竣工验收办法》和中国铁路总公司(以下简称总公司)相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总公司负责管理的新建高速铁路。
总公司负责管理的其他新建铁路项目需要进行验证性综合调试和动态检测的,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联调联试及运行试验是动态验收的主要内容,联调联试实施过程中进行动态检测O 联调联试及运行试验组织实施必须严格履行程序,坚持标准,保证质量, 确保安全。
第四条在总公司协调指导下,联调联试及运行试验由铁路局组织实施,建设单位、检测测试单位及其他参试单位应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有关工作。
第五条建设单位应在联调联试开始6个月前,就联调联试及运行试验的工作组织和检测测试,分别与铁路局和检测测试单位达成委托意向,并在联调联试开始前签订协议。
第二章联调联试及运行试验组织第六条总公司成立高速铁路联调联试及运行试验协调组(以下简称总公司协调组),由总公司总工程师任组长,工程管理中心、运输局负责人为副组长,计划统计、财务、科技管理、建设管理部,安全监督管理局,铁路公安局,鉴定中心等部门和单位的负责人参加,统一协调高速铁路联调联试及运行试验工作。
总公司协调组办公室设在工程管理中心。
第七条在总公司协调组领导下,工程管理中心负责牵头协调指导联调联试工作和运行试验期间的各专业复测、补测,运输局负责牵头协调指导运行试验工作和联调联试期间的行车组织。
第八条铁路局动态验收领导小组负责联调联试及运行试验工作,协调解决现场试验中的重大问题。
动态验收领导小组下设现场指挥部,具体负责联调联试及运行试验的日常组织实施。
第九条现场指挥部总指挥由铁路局分管领导担任(联调联试期间的工作由铁路局总工程师或分管副局长牵头组织,运行试验期间的工作原则上由铁路局分管运输的副局长牵头组织) ,副总指挥由建设单位和检测测试单位分管领导担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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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铁路总公司高速铁路联调联试及运行试验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高速铁路联调联试及运行试验组织管理,根据《高速铁路竣工验收办法》和中国铁路总公司(以下简称总公司)相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总公司负责管理的新建高速铁路。
总公司负责管理的其他新建铁路项目需要进行验证性综合调试和动态检测的,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联调联试及运行试验是动态验收的主要内容,联调联试实施过程中进行动态检测O 联调联试及运行试验组织实施必须严格履行程序,坚持标准,保证质量,确保安全。
第四条在总公司协调指导下,联调联试及运行试验由铁路局组织实施,建设单位、检测测试单位及其他参试单位应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有关工作。
第五条建设单位应在联调联试开始6 个月前,就联调联试及运行试验的工作组织和检测测试,分别与铁路局和检测测试单位达成委托意向,并在联调联试开始前签订协议。
第二章联调联试及运行试验组织第六条总公司成立高速铁路联调联试及运行试验协调组(以下简称总公司协调组),由总公司总工程师任组长,工程管理中心、运输局负责人为副组长,计划统计、财务、科技管理、建设管理部,安全监督管理局,铁路公安局,鉴定中心等部门和单位的负责人参加,统一协调高速铁路联调联试及运行试验工作。
总公司协调组办公室设在工程管理中心。
第七条在总公司协调组领导下,工程管理中心负责牵头协调指导联调联试工作和运行试验期间的各专业复测、补测,运输局负责牵头协调指导运行试验工作和联调联试期间的行车组织。
第八条铁路局动态验收领导小组负责联调联试及运行试验工作,协调解决现场试验中的重大问题。
动态验收领导小组下设现场指挥部,具体负责联调联试及运行试验的日常组织实施。
第九条现场指挥部总指挥由铁路局分管领导担任(联调联试期间的工作由铁路局总工程师或分管副局长牵头组织,运行试验期间的工作原则上由铁路局分管运输的副局长牵头组织) ,副总指挥由建设单位和检测测试单位分管领导担任。
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和系统集成商、设备供应商负责人员,应按照动态验收领导小组要求,在现场指挥部领导下开展工作。
第十条现场指挥部根据工作需要,可设综合协调、运输组织、检测测试、设备保障、安全保卫、综合信息和后勤服务等工作组,综合协调组由铁路局总工程师室或建设处负责人担任组长;运输组织组由铁路局运输处负责人担任组长;检测测试组由检测测试单位的现场负责人担任组长;设备保障组可按工务、电务、供电、机务、车辆、客服、信息、房建等专业设置,分别由铁路局专业处室负责人担任组长。
其他工作组组长,以及各工作组(含各专业设备保障组)人员、具体职责,由动态验收领导小组在实施方案中明确。
第十一条现场指挥部设立临时调度台(或在铁路局调度所设立临时调度台,现场指挥部设立调度复示联络台),由铁路局调度所分管领导负责,在现场指挥部领导下负责联调联试及运行试验的调度指挥工作。
第十二条各单位参加联调联试及运行试验的人员应相对固定,参加现场指挥部工作的铁路局处室、站段人员,原则上不再参加其他日常运输生产工作。
铁路局分管领导无特殊情况应参加现场指挥部每日交班会,亲自组织研究解决试验中存在的问题。
第三章参试单位职责第十三条铁路局负责组织联调联试及运行试验,参与编制联调联试及运行试验大纲(以下简称试验大纲)并组织初步审查,组织编制实施方案;组织编制联调联试及运行试验期间行车组织、施工管理、设备运用维护、安全管理、应急救援等制度、办法。
联调联试开始前组织接管行车设备,牵头组织确认联调联试及运行试验开始条件、试验列车每日上线条件;全面负责联调联试及运行试验期间的行车组织、安全管理,以及试验机车车辆、综合检测列车和其他试验动车组的整备检修;配合开展测试工作,督导固定设备、设施的整治精调;组织完成联调联试及运行试验工作总结,根据检测测试单位编制的动态检测报告及运行试验报告,会同建设单位编制动态验收报告等。
第十四条建设单位委托检测测试单位编制试验大纲,参与编制试验大纲及实施方案;组织设计、施工等单位保证联调联试工程条件,配合铁路局做好行车设备接管,按相关规定组织做好生产生活用房、维修机具、备品备件的移交;组织设计和施工单位,对联调联试及运行试验中发现的工程问题进行整改、优化;督导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负责后勤保障工作;根据检测测试单位编制的动态检测报告及运行试验报告,会同铁路局编制动态验收报告等。
第十五条检测测试单位牵头编制试验大纲,参与编制实施方案;具体负责联调联试及运行试验的检测测试工作,及时分析、整理、发布测试数据,提出问题及整改建议;保证检测设备工作状态和运行安全,负责检测人员安全管理;编制动态检测报告及运行试验报告等。
第十六条相关铁路公安局负责联调联试及运行试验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
第十七条勘察设计单位按要求提供相关技术资料,解决与设计相关问题的整改、优化等;施工单位、集成商和设备供应商提供相关技术资料和自检报告,根据测试结果组织人员进行问题整改和系统精调、优化等;监理单位监督相关单位完成问题整改、系统精调及优化等。
第四章试验大纲编制与审批第十八条根据建设单位委托,检 .测 .单位牵头编制试验大纲,在静态验收完成40 日前完成。
铁路局、建设单位参加试验大纲编制。
第十九条联调联试及运行试验范围应与工程验收范围一致,工作时间应结合项目技术构成、速度等级、线路长度、涉及既有枢纽检测测试工作量等因素合理确定,一般为3 至8 个月,其中运行试验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 个月。
联调联试时间安排应考虑问题整改的施工时间。
联调联试及运行试验范围、工作时间,在试验大纲中明确。
第二十条联调联试及运行试验的项目、方法、内容、要求,评价标准,数据处理分析,测点布置原则等,执行《高速铁路工程动态验收技术规范》和其他相关规章规范。
具体测点布置、测试场景,以及故障模拟和应急救援演练场景选取等,应结合项目具体情况进行细化、优化。
第二十一条为提高试验效率,线路里程较长的项目可分区段组织联调联试,区段之间应适度重叠。
联调联试区段划分应统筹考虑工程进度、动车运用所位置、铁路局管辖范围、现场生产生活条件等因素,并在试验大纲中明确。
第二十二条静态验收完成30 日前,由铁路局牵头,建设、检测测试单位参加,对试验大纲进行初步审查,铁路局行文将初步审查意见上报工程管理中心,试验大纲送审稿同时上报。
第二十三条工程管理中心牵头,总公司机关相关部门和单位参加,组织专家对上报的试验大纲进行审查,工程管理中心起草批复文件,按规定程序下发。
第五章实施方案、规章制度制定及人员准备第二十四条铁路局牵头,建设、检测测试等单位参加,根据批复的试验大纲,制定联调联试及运行试验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应包括工程和设备概况、实施依据、总体目标及试验目的、试验范围与内容、前提条件、轮廓安排(概要计划)、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工作制度、安全管理措施等。
第二十五条铁路局各专业管理部门根据试验大纲、实施方案和相关规定,结合专业工作特点,组织制定联调联试及运行试验期间的行车组织、调度指挥、施工管理、接触网停送电管理、每日试验列车开行条件确认、设备保障、安全管理、后勤保障、应急处置、信息管理等方面的制度、办法和细则。
制度、办法和细则可作为实施方案附件一并公布。
第二十六条铁路局相关车务、机务、车辆、工务、电务、供电等站段及其他参试单位,根据试验大纲、实施方案和专业管理部门制定的制度、办法和细则,组织制定细化措施,特别要明确保证行车安全的细化措施。
第二十七条铁路局应提前研究站段和岗位设置方案,做好人员选拔培训工作,确保联调联试及运行试验工作顺利实施。
联调联试开始前,完成相关站段、车间、工区等机构和岗位的设置,明确相应职责,涉及联调联试的工作人员到位;运行试验开始前,全部人员到位。
第六章联调联试及运行试验条件第二十八条联调联试工作开展条件:1.各专业涉及联调联试的主体及配套工程完成,工程竣工图纸和牵引供电、电力、通信、信号系统技术文件、运用维护手册齐全,完成系统检测、调试、动态测试和分系统集成试验,并提供测试报告。
2. 静态验收合格,影响联调联试的问题已整改完毕,并由铁路局会同建设单位复检合格。
采用综合检测列车上线进行实车试验前,工务、供电、电务各专业应完成工程静态验收,且静态验收报告通过总公司专业专家组审查,专家意见认定具备联调联试条件,或提出的影响联调联试的问题巳整改完毕,并由铁路局会同建设单位复检合格。
其他专业,铁路局已牵头确认不存在影响综合检测列车上线试验的问题。
3. 建设单位已分别与铁路局和检测测试单位签订联调联试、运行试验工作组织及检测测试委托协议。
试验大纲已经总公司批复,实施方案及有关制度、办法、细则制定完毕并发布,铁路局已牵头组织参加试验人员学习掌握。
4. 联调联试现场组织机构组建完毕,参试人员到位,工作机制已经建立,安全防护、治安措施到位。
试验用机车车辆、综合检测列车和其他试验动车组调配,以及现场测试仪器设备安装调试等准备工作完成。
5 . 铁路局已组织开行由轨道、接触网、电务等专业检测车组成的检测列车,对轨道、接触网、GSM-R 等主要行车设备状态进行动态检查,确认具备综合检测列车上线试验条件。
第二十九条为确保联调联试安全、高效开展,综合检测列车上线实车试验前,铁路局牵头组织,建设、检测测试等单位参加,重点对以下条件进行逐项确认:1.各专业影响联调联试行车安全的工程全部完成。
2. 轨道表面无可动物体,有咋轨道道床状态参数、道床断面满足标准要求。
3. 正线轨道精调完成,利用轨道检查车进行最高时速160公里动态检测,按时速200 - 250 公里客运专线轨道动态管理标准评判,无皿级及以上偏差。
4. 各车站到发线达速,具备接发试验列车条件。
5. 钢轨原则上完成预打磨。
6. 道岔工电联调完成,正常运转。
7. 线路标识按规定全部安装完毕。
8. 区间和车站站台、雨棚等设备设施满足铁路建筑限界标准要求。
9. 车站和区间线路两侧防护栅栏,桥梁防护栏杆、疏散通道,声(风)屏障,屏蔽门/安全门,以及其它安全设施按设计安装完毕。
10. 站场内和区间线路光、电缆沟槽全部贯通,光、电缆入槽、盖板覆盖。
11.车站和区间路料、垃圾已彻底清理,站场及隧道除尘完成。
12. 牵引供电系统满足联调联试负荷需求。
接触网按设计要求安装调整到位,完成冷热滑试验。
利用接触网检测车进行最高时速160 公里动态检测,安全性指标拉出值不大于450mm 、接触线高度满足绝缘及受电弓工作高度要求,平j惯性指标硬点小于490 m/ s2 。
13. 通信系统开通,具备信号安全数据网通信条件。
GSM-R电磁环境干扰清频、网优工作基本完成,满足列控系统调试条件。
现场指挥部临时调度台(或铁路局调度所临时调度台及现场指挥部调度复示联络台)、各车站调度电话已开通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