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房屋建筑工程海绵设施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要点(征求意见稿)》.doc
海绵城市建设设计文件技术深度及审查要点
海绵城市建设设计文件技术深度及审查要点2017年12月前言为贯彻落实生态文明建设和国家建设海绵城市的相关要求,推动AA市海绵城市的科学建设,指导AA市海绵城市建设项目的审查工作,经深入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AA市海绵城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AA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中国生态城市研究院有限公司共同编制了AA市海绵城市建设设计文件深度及技术审查要点(以下简称“要点”)。本要点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标准(含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AA 市地方标准)编写,以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以下简称“强制性条文”)为根本依据,除将强制性条文作为必须审查的内容外,还从现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标准中摘录了部分与强制性条文关系密切、对安全和公众利益有较大影响的条款作为审查内容。
本要点根据海绵城市建设工程专项内容编写,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建设标准;3.设计文件深度及审查要点;4.典型海绵设施审查要点;5.附件。
海绵城市建设项目类型繁多,主要包含建筑与小区、公园与绿地、道路与广场、水务与水系,工程设计文件审查中如遇到本要点未涉及的情况,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处理。
大型建设项目,如大型防洪排涝工程、河道生态治理等,根据项目需求,需满足不同类型工程海绵城市建设要求。
工程现场调研、测绘及勘察注重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地区经验及工程师的综合判断。
岩土工程勘察报告作为施工图技术文件审查附属文件,可针对海绵城市建设设施提供相应勘察内容,可不涵盖工程勘察的全部内容。
本要点用黑字体表示的条文为强制性审查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目录1 总则 (1)2 建设标准 (7)3 建设标准审查要点 (10)3.1海绵城市建筑与小区部分审查要点 (10)3.2海绵城市市政道路部分审查要点 (14)3.3海绵城市绿地与广场部分审查要点 (16)3.4海绵城市水系部分审查要点 (18)3.5海绵措施施工图审查要点 (20)附件A 引用标准名录 (30)附件B 法规文件 (32)附件C AA市海绵城市建设项目工程方案审查报告 (34)附件D AA市海绵城市建设项目施工图审查指导意见 (35)附件E 《AA市横琴新区海绵城市试点建设试点区建设专项规划》、《AA市西部中心城区海绵城市示范区建设规划》1 总则1.1 为贯彻落实国家建设海绵城市的相关要求,推动AA市海绵城市的科学建设,指导AA市海绵城市建设项目的审查工作,明确审查内容,统一审查标准,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5号)、AA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AA市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试行)》(珠府函〔2015〕419号)等相关文件,特编制AA市海绵城市建设设计文件深度及技术审查要点(试行)。1.2 本要点适用于AA市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区及中心城区内建筑与小区、公园与绿地、道路与广场、水务与水系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中海绵建设技术设计文件审查,其他区域可参照执行。
深圳市执行《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深圳市执行《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2014)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要点2017 深圳前言为贯彻落实《深圳市绿色建筑促进办法》(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253号),规范深圳市绿色建筑施工图设计文件自查与审查工作,提高我市绿色建筑设计质量和技术水平,受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委托,由深圳市建设科技促进中心与深圳国研建筑科技有限公司在原《深圳市绿色建筑施工图审查要点(试行)》(2015版)基础上进行修订。
本审查要点修订过程中,编制组进行了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和吸收了国内绿色建筑审查的成果和经验,结合我市绿色建筑工作的现状和特点,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通过反复讨论、修改和完善,编制了本审查要点。
本审查要点的主要内容是: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 4.审查材料;5.审查要点;附录。
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1.依据《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2014)的要求,修订了评价对象、评价建筑类别界定的原则、评价等级的划分以及审查材料和审查要点的内容。
2.修订了绿色建筑设计专篇说明、绿色建筑施工图审查报告、绿色建筑施工图审查合格意见书的内容。
本审查要点由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负责管理,由深圳市建设科技促进中心负责具体条文内容的解释。
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深圳市建设科技促进中心(地址:深圳市振华路8号设计大厦509;邮政编码:518031;电子邮箱:cjzxgreen@),以便今后修订和完善。
编制单位:深圳市建设科技促进中心深圳国研建筑科技有限公司主要编制人员:唐振忠、李泽武、王蕾、庞观艺、张成绪、许媛媛、陈辉虎、周晓璐、黄旭阳、魏泽科、方聪、刘培、李鑫、袁玉华、许鹏远、杨武、张进、邓萝瑰、张沙沙、吴英诺主要审查人员:刘建平、朱宝峰、邢凤春、田智华、鲁艺、凌智敏1 总则 (1)2 术语 (2)3 基本规定 (5)4 审查材料 (9)4.1 基本要求 (9)4.2 施工图设计要求 (10)4.3 绿色建筑设计专篇要求 (12)4.4 绿色建筑设计阶段评价标识自评估报告要求 (13)4.5 绿色建筑施工图审查报告要求 (14)5 审查要点 (15)5.1 规划(建筑)专业 (15)5.2 建筑专业 (26)5.3 结构专业 (44)5.4暖通空调专业 (50)5.5 给排水专业 (68)5.6 电气专业 (83)5.7 景观专业 (90)附录 (95)附录A 标准条文按专业划分索引表 (95)附录B 标准条文按顺序划分索引表 (100)附录C 设计阶段不参评条文 (106)附录D 审查流程 (107)附录E 参考标准及政策文件名录 (108)1.0.1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绿色建筑行动方案》(国办发〔2013〕1号)的总体要求,为贯彻执行《深圳市绿色建筑促进办法》(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253号),推进深圳市绿色建筑的发展,规范和统一深圳市绿色建筑施工图设计文件的自查与审查,制定本审查要点。
深圳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doc
深圳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1 深圳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同项目名称:前海桂湾公园项目配套服务建筑施工图设计审查项目地点:前海深港合作区建设单位:深圳市前海开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审查机构:审查机构资质等级:甲方合同编号:乙方合同编号:合同签订日期:2018年月深圳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同建设单位:深圳市前海开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审查机构:建设单位委托审查机构承担前海桂湾公园项目配套服务建筑施工图设计审查)工作,包括:桂湾公园管理范围线内的配套建筑(南北两个地下车库、服务建筑一、服务建筑二、服务建筑三、服务建筑四、管理设施、服务管理中心、垃圾房)施工图设计审查(内容详见本合同第三条“服务范围”)。
完成招标人要求办理的与本工程施工图审查工作有关的其他一切事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本合同依据下列法规和文件签订:1.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1.2《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1.3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设计文件施工图审查法规和规章。
1.4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本合同涉及项目的情况:2.1 工程名称:前海桂湾公园项目配套服务建筑施工图设计审查2.2 设计单位:资质等级:2.3 勘察单位:资质等级:2.4 项目概况:桂湾公园毗邻前海桂湾、前湾高密度商务区,东至月亮湾大道,西至滨海岸线,北临海滨大道及桂庙路,南至前湾一路及桂湾河南街。
桂湾公园是一个一槽两滩两岸公园,自东向西呈带状分布,全长约1.9公里,红线宽度230~245米,公园管理范围线内面积约45.27万㎡,水体约占1/4,陆地面积约34万平方米。
公园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性资金。
桂湾公园方案以“绿芯”为主题展开,集中突出公园中水的特色利用及植物的绿意营造。
公园以优美的线型设计语言编织整体布局,形成统一整体的设计骨骼。
南北两岸由城市界面到桂庙渠水廊道基本可划为三层系统:公园陆地绿地系统、淡水湿地系统(不低于2.5米标高)、2.5米标高以下红树林生态湿地系统。
海绵城市建设工程施工验收与运行维护标准征求意见稿
UDC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P GB ×××××– 20××海绵城市建设工程施工验收与运行维护标准Standard for construction acceptance and operation maintenance for subject construction of sponge city(征求意见稿)20××-××-××发布20××-××-××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发布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目次1 总则 (1)2 术语 (2)3 基本规定 (4)4 施工 (5)4.1一般规定 (5)4.2施工准备 (6)4.3项目施工 (16)4.4设施施工 (18)5验收 (47)5.1一般规定 (47)5.2设施质量验收 (50)5.3项目联合验收 (86)6 运行维护 (91)6.1一般规定 (91)6.2设施运行维护 (92)6.3项目运行维护 (103)附录A 海绵城市建设工程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划分表 (107)附录B一般项目正常检验一次、二次抽样判定 (111)附录C 验收记录单 (112)附录D模块储水池土工布(膜)搭接及穿管质量检验方法 (125)本标准用词说明 (129)引用标准名录 (130)附:条文说明 (131)1总则1.0.1为贯彻落实城市生态文明思想,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高质量发展,规范和系统化推进海绵城市建设,保证工程质量和设施良好运行,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海绵城市建设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和“渗、滞、蓄、净、用、排”设施的施工、验收和运行维护。
1.0.3施工应全面实现海绵城市建设原则,做到因地制宜、安全可靠、技术先进和经济合理。
1.0.4海绵城市建设工程的施工、验收和运行维护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施工方案设计审查评估意见(3篇)
第1篇一、项目背景(项目名称)项目位于(项目所在地),占地面积(占地面积),建筑面积(建筑面积)。
该项目由(建设单位)投资建设,是(项目类型,如:住宅、商业、公共设施等)。
为确保项目施工顺利进行,建设单位委托(设计单位)编制了《(项目名称)施工组织设计》。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建筑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规范》等相关规定,我单位对《(项目名称)施工组织设计》进行了审查评估。
二、审查评估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3. 《建筑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规范》(GB50502-2005)4.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5. 《(项目名称)可行性研究报告》6. 《(项目名称)设计文件》7. 《(项目名称)施工图设计文件》8. 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三、审查评估内容1. 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依据是否充分审查评估结果表明,《(项目名称)施工组织设计》编制依据充分,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政策文件要求。
2. 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深度是否满足要求审查评估结果表明,《(项目名称)施工组织设计》编制深度满足要求,内容完整,结构合理。
3. 施工组织设计的内容是否全面审查评估结果表明,《(项目名称)施工组织设计》内容全面,包括施工部署、施工进度、施工工艺、施工质量、施工安全、环境保护、文明施工、成本控制等方面。
4. 施工组织设计的合理性(1)施工部署:审查评估结果表明,《(项目名称)施工组织设计》施工部署合理,施工顺序符合施工规律,有利于保证施工质量和施工进度。
(2)施工进度:审查评估结果表明,《(项目名称)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进度安排合理,符合工程实际,有利于确保工程按期完工。
(3)施工工艺:审查评估结果表明,《(项目名称)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工艺选择合理,符合工程特点,有利于保证施工质量和施工安全。
(4)施工质量:审查评估结果表明,《(项目名称)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质量措施得力,有利于确保工程质量达到设计要求。
《城市公共设施造价指标案例(海绵城市建设工程)》征求意见稿
城市公共设施造价指标案例(海绵城市建设工程)(征求意见稿)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2020年3月编制说明海绵城市建设是近年来我国大力倡导的一种新型建设理念,是实现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城市建设和谐发展的新时代中国城市建设的重要内容,为了进一步总结各城市建设过程中的造价经验,编制组收集了海绵城市建设案例,经分析、归纳、总结了技术经济指标,为海绵城市建设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
可满足建设各方人员对项目进行快速经济分析的要求。
海绵城市工程基于低影响开发技术(Low Impact Development,简称LID),该技术的基本组成单元为一个个较为独立的低影响开发设施,包括绿色屋顶、下沉式绿地、透水沥青混凝土、雨水湿地等,这些单项设施构成了海绵城市的渗透、储存、调节、转输、截污净化功能,因此,根据《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构建》的技术规范要求,海绵城市工程的技术经济指标以具体处理设施的形式体现,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本案例指标以全国各地海绵城市项目为基础,基于初步设计阶段,根据不同海绵城市项目特点,对有关技术经济指标进行汇总、归纳、总结。
二、本案例根据海绵城市建设实例,汇总统计包括工程概况、主要工程量及造价指标汇总、主要海绵设施分项指标等几个部分,部分案例提供海绵设施图纸,案例不仅反映本项目的工程费用,同时计列出主要海绵设施的分项指标。
三、本案例的工程概况包括工程名称、建设地点、建设类型、价格取定日期、计价方式、总工程费用、主要建设内容等;主要工程量及造价指标汇总是从工程项目概算汇总表中归纳、分析得到技术经济指标,客观反映该项目的造价水平;主要海绵设施分项指标是以指标基价的形式体现主要海绵设施的造价水平,指标包括了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及综合费用,综合费包括企业管理费、利润、措施费、规费及增值税等,并且计列了具体工料消耗量及当期的不含税市场价格。
《深圳市工程建设标准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附件1深圳市工程建设标准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标准导引第三章地方标准第四章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第五章标准的区域融合和国际化第六章标准的实施第七章监督管理第八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立法目的和依据】为加强工程建设标准管理,推动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广东省标准化条例》、《深圳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深圳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市行政区域内工程建设标准的制定、实施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工程建设标准是指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的标准,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密切相关的工程项目建设、工程建设行业管理及工程经济有关标准,纳入工程建设标准管理范围。
本办法所称房屋建筑工程,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以及室内外装修工程。
本办法所称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是指城市道路、桥梁、公共交通(含轨道交通)、供水、排水、燃气、通信、电力、园林、环卫、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地下综合管廊、地下公共设施以及附属设施的土建、管道、设备安装工程。
第三条【基本原则】工程建设标准的制定、实施及其监督管理应当贯彻新发展理念和高质量发展要求,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推动建设工程实现安全可靠、生态宜居、绿色低碳、循环高效。
第四条【政府职责】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工程建设标准工作的领导,统筹协调本行政区域内工程建设标准工作重大事项,将工程建设标准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第五条【部门职责】市人民政府住房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市主管部门)依职责分工统筹管理全市工程建设标准工作,具体履行下列职责:(一)组织制定本市工程建设标准工作计划;(二)组织制定工程建设地方标准;(三)对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的制定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标准进行指导和监督;(四)统筹管理市工程建设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五)指导工程建设标准工作的信息化建设;(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海绵检查要点
一、需要准备资料建设单位:提供规划文件以及规划批复(仅提供与海绵相关内容)、工程地质勘查报告房屋建筑项目提供“三图两表”,市政基础项目提供修建性规划文件和批复。
图审机构:提供图纸审查意见书、图审合格证及设计单位反馈意见关键提供关于海绵部分审查意见,以及设计单位反馈意见。
设计单位:提供全套设计图纸,海绵设计专项设计文件、海绵设计计算书房屋建筑项目应有海绵性设计专篇,包括场地、建筑、小区道路、小区绿地和低影响设施设计。
海绵性设计应满足规划确定的低影响开发指标要求,因地制宜,选用适宜的海绵设施,并提供低影响开发指标计算文件。
市政基础项目海绵性设计内容包括车行道、人行道、绿化带、立交等海绵设施。
城市道路海绵性设计成果构成:海绵设计说明;海绵设施设计图等二、重点检查内容本次检查工作重点检查:一是施工图设计文件中有无海绵设计内容;二是海绵设计深度(包括指标达标性、技术线路合理性、设计方案规范性等)是否满足要求;三是审查机构是否按照《武汉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办法》及《武汉海绵城市施工图审查要点》进行审查;四是专家对项目海绵设计意见及评价是否合理。
主要目的是检查设计单位是否严格科学落实海绵城市相关要求,审查机构是否严格进行了海绵审查。
三、具体内容市政工程1、规划文件及批复是否有海绵城市建设要求;2、施工图文件组成是否有海绵专项设计;3、海绵指标是否满足上位规划要求;4、给排水设计说明是否说明场地雨水年径流总量控制率或控制商量,并提供计算书(或材料)。
5、当年径流控制率达到规划要求难度或代价较大时,是否根据汇水区范围内小区周边海绵建设(或现状天然海绵)情况,采取海绵联通设施,连片效应、联合达标;6、场地内面源污染受控情况和控制指标;房屋建筑1、规划文件及批复是否有三图两表;2、施工图文件组成是否有海绵专项设计;3、海绵指标是否满足上位规划要求;4、给排水设计说明是否说明场地雨水年径流总量控制率或控制商量,并提供计算书(或材料)。
深圳市建设项目海绵设施验收
深圳市建设项目海绵设施验收工作要点及技术指引(征求意见稿)深圳市海绵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19年7月前言《深圳市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提出,重点健全海绵城市相关制度建设,包括海绵城市规划建设管控、区域雨水排放管理等方面,强制要求新建项目开展海绵设施的配套建设,将海绵城市的约束性指标和要点纳入规划“两证一书”备注中。
同时,在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及竣工验收等环节,加强海绵城市相关内容的审核与把关,通过强化建设项目规划建设全过程的管控机制,引导和约束建设项目海绵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规划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目前,规划、设计、审查、施工与运维等阶段均已出台或在编相关文件,但竣工验收环节尚无适用的依据性文件。
为加强深圳市海绵城市建设工程技术管理,规范海绵设施质量验收的流程,确保海绵设施的工程质量,编制《深圳市建设项目海绵设施验收工作要点及技术指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海绵验收要点》)。
本《海绵验收要点》将建设项目海绵设施验收纳入现行的验收程序中,并不增加新的验收程序。
为保障深圳市海绵城市建设可持续,本海绵验收要点要求对海绵设施相关验收资料进行单独整理和备案。
《海绵验收要点》属于指导性技术文件,内容包括两部分,第一部分为深圳市建设项目海绵设施验收工作要点(文中简称“工作要点”),分为总则、施工质量验收、初步验收、竣工验收、竣工备案、附表及附件,共七个章节。
为加强过程监管,“工作要点”的重点在施工质量验收;第二部分为深圳市建设项目海绵设施验收技术指引(文中简称“技术指引”),为常用海绵设施验收指引,供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参考使用。
《海绵验收要点》由深圳市海绵城市建设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管理,由深圳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负责技术内容的解释,由市海绵办印发试行,试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深圳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振兴路3号建艺大厦3楼,邮编:518031)。
深圳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
深圳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市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包括勘察文件,以下简称施工图)审查管理,提高工程勘察设计质量,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广东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含轨道交通工程,下同)施工图审查及其监督管理活动。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应当进行施工图审查。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施工图审查,是指施工图审查机构(以下简称审查机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的规定,对施工图中涉及公共利益、公众安全和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的内容进行的审查。
第四条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市主管部门)负责全市施工图审查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并及时公布审查机构名录及其审查业务范围。
区主管部门按照建设项目管理权限,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施工图审查工作的监管。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审查机构,是指在本市专门从事施工图审查业务,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独立法人。
审查机构的设立数量及业务承接方式,应当结合本市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建设规模和施工图审查市场情况确定。
第六条按规定应当进行审查的施工图,未经审查合格的,不得使用。
市、区主管部门不得依据未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颁发施工许可证。
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监理及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应当以审查合格的施工图为依据。
施工图审查应当坚持先勘察、后设计的原则。
设计单位不得依据未经审查合格的勘察文件进行工程设计。
第七条市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施工图审查信息管理系统和审查机构信用评价机制。
推行数字化及基于BIM技术的审查方式。
针对审查机构管理、质量、市场和人员等情况,开展信用评价,并按规定将信用情况向社会公布。
市政工程施工图审查要点(终稿)
北京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勘察文件审查要点精品文档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发布二零零五年八月前言根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34号 2004年8月23日)、《关于实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建质[2004] 203号 2004年11月23日)以及《关于转发建设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的通知》(市规发〔2004〕1499号 2004年11月29日)的要求,北京市勘察设计与测绘管理办公室组织部分从事施工图审查的专家编制完成《北京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勘察文件审查要点》(以下简称“本要点”)。
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认真总结了我市开展勘察文件审查的实践经验,广泛听取了施工图审查机构、部分勘察设计单位及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专家委员会委员的意见,经多次修改后形成了本要点。
本要点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标准(含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北京市地方标准)编写,以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以下简称“强制性条文”)为根本依据,除将强制性条文作为必须审查的内容外,还从现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标准中摘录了部分与强制性条文关系密切、对安全和公众利益有较大影响的条款作为审查内容。
本要点根据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类型分四篇编写,第一篇:公路工程和城市桥涵、支挡结构施工图勘察文件审查要点;第二篇:室外管道工程施工图勘察文件审查要点;第三篇:城市道路、公路路基、路堤、路堑工程施工图勘察文件审查要点;第四篇:地下铁道、轨道交通工程施工图勘察文件审查要点。
由于市政基础设施项目类型繁多,施工图审查中如遇到本要点未涉及的情况,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处理。
工程勘察注重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地区经验及工程师的综合判断。
勘察文件审查的主要对象限于详勘阶段的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并不涵盖工程勘察的全部内容。
海绵城市施工图审查报告书格式1
硬化地面透水铺装率
实际得分
下沉式绿地占比
得分Qi
调蓄设施量
m³
换算得分
雨水回量
m³
加分项
得分Q8
0
总得分ΣQ
绿色建筑等级
□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
评价结果说明
符合《绿色建筑评价标准》DB22/JT137-2015的一星级要求。
审查单位审查情况
建筑专业审查人意见:
பைடு நூலகம்合格
(签章):
结构专业审查人意见:
合格
(签章):
给排水暖通专业审查人意见:
合格
(签章):
电气专业审查人意见:
合格
(签章):
审查单位审查结论:
合格
法定代表人:(签章)
(公章)
2017年4月24日
备案部门意见
工程项目所在地区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审查意见:
(公章)
年月日
绿色建筑、海绵城市设计审查报告书(适用于执行绿色建筑项目)
项目名称
设计单位
评价阶段
□设计评价
建筑类型
□公共建筑
□运行评价
□居住建筑
评价指标
节地与室
外环境
节能与能
源利用
节水与水
资源利用
节材与材料
资源利用
室内环境
质量
海绵城市
控制项
评定结果
□满足
□满足
□满足
□满足
□满足
控制指标
说明
评分项
权重w i
年径流总量控制率
深圳市初步设计审查意见
防爆波电缆井应设置在防空地下室室外的适当位置(如土中),宜靠近区域电站设置,并从防空地下室顶板或外墙进入,不允许从非人防区进入,其结构及井盖应满足区域电站相同的抗力要求。
□
柴油发电机组的排烟口应在室外单独设置。进风口、排风口宜在室外单独设置。供战时使用及平战两用的进风口、排风口应采取防倒塌、防堵塞以及防雨、防地表水等措施。室外进风口宜设置在排风口和柴油机排烟口的上风侧。进风口与排风口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宜小于 10 米;进风口与柴油机排烟口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宜小于 15 米,或高差不宜小于 6 米。柴油电站排风扩散室、排烟扩散室应分开独立设置。
□
暖通专业平时平面图,平时进风井宜平战结合,并采用集气室的平战转换措施。
人防初步设计审查意见
项目名称:
□
人防设计说明的经济技术指标和设计文件的表述相一致。
□
设计说明及平战转换专篇中平战转换时间为3天。
□
人防总平面图应以屋顶总平面图为基础绘制,标注±0.000 和室外地平面(用地红线周边道路及场地)绝对标高(主要控制性标高)、人防地下室顶板结构底面绝对和相对标高、主要经济技术指标表以及人防地下室范围(至少标注一个定位角点的坐标)、各防护单元战时主要、次要出入口出地面段位置(楼梯、车道等)和战时主要出入口出地面段与上部建筑物外轮廓的最近距离。
□
各专业设计说明及平战转换专篇中平战转换时限应为3天。
□
各专业平面图应与建筑专业保持一致。
□
各专业技术指标应与建筑专业保持一致。
□
给排水专业地下室平时平面图。
□
防空地下室战时主要出入口的防护密闭门外通道内以及进风口的竖井或通道内,应设置洗消污水集水坑。建筑、给排水、底板结构布置图应有集水坑尺寸及定位设计,并保持一致。
论深圳市建筑工程施工图的审查要点
深圳市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要点—建筑专业一、《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要点》由三部分组成:1)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2)条文以外的部分强制性标准规范和地方标准;3)勘察设计文件的编制深度。
二、建筑专业审查要点(一)编制依据的审查建设、规划、消防、人防等主管部门对本工程的审批文件是否得到落实。
(二)规划要求设计是否符合规划批准的建设用地位置、建筑面积及控制高度是否在规划许可的范围内。
(三)施工图深度要求。
一、设计说明的基本内容1、编制依据:主管部门的审批文件、工程建设标准。
2、工程概况:建筑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用地概貌、建筑等级、设计使用年限、抗震设防等级、结构类型、建筑布局、建筑面积、建筑层数与高度。
防火设计建筑分类和耐火等级、屋面防水等级、地下室防水等级、人防工程防护等级、节能、无障碍设计等。
并应列出工程主要技术经济指标总表。
3、主要部位材料做法1)墙体(1)地下部分:a、外墙:b、内墙:(2)地上部分:a、外墙:b、内墙:(3)填充墙须遵照的技术细则如《非承重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墙体技术规程》等(4)墙体容重要求、构造、砌筑方法、砌块墙的构造柱,洞口加强和设置的过梁均按结构总说明施工,隔墙砌至梁底或板底。
(5)凡不同材质墙体交接处以及墙体中嵌有设备箱、柜等同墙体宽度时,粉刷前在交接处及箱体背面加铺订一层钢丝网,周边宽出300,以保证粉刷质量和防止裂缝产生。
(6)凡剪力墙、柱边门垛尺寸<100时,素混凝土与墙、柱整体浇注,构造配筋详结施。
(7)墙体图例。
(8)钢筋混凝土墙上留洞见结施和设备施工图,非承重墙预留洞见建施和设备施工图。
2)楼地面:本工程楼地面做法详见材料做法表和房间装修用料表。
楼面除注明处外,室内楼梯结构板为:h-0.05;楼地面局部结构板面降低范围、标高与建筑设计面层有高差处,找坡找平填料采用1:8水泥陶粒。
3)屋面:本工程屋面分为上人和不上人屋面,屋面构造见工程做法表,屋面防水间防水说明。
深圳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征求
附件:深圳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审查内容第三章审查委托第四章审查程序第五章监督管理第六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及依据)为了规范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含勘察文件,以下简称施工图)的审查和管理,确保施工图质量,保障公众利益和公共安全,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和《广东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施工图审查定义)本方法所称施工图审查,是指建设主管部门认定的施工图审查机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规定,对施工图设计文件中涉及公共利益、公众安全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内容进行的审查。
第三条(适用范围)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施工图审查和实施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审查范围)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均应进行施工图审查,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五条(监管部门)市住房和建设局是我市施工图审查的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主管部门”),负责我市施工图审查的监督管理。
第六条(审查资格)本市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图,原则上应由本市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
对于因我市审查技术力量不足确需跨市委托的项目,建设单位须事先报主管部门认可。
受委托的市外审查机构在承接此类项目前,应在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并遵守我市施工图审查的有关规定。
第七条(审查结果应用)施工图未经审查合格的,不得使用。
施工图未经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格的建设工程项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予颁发施工许可证。
工程勘察报告应在工程设计前送审查机构审查。
设计企业不得依据未经审查合格的工程勘察报告进行工程设计。
第八条(监管原则)施工图审查管理应坚持行业自律和政府监管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章审查内容第九条(审查内容)施工图审查内容包含程序性审查和技术性审查。
房屋和市政工程施工图审查实施导则
房屋和市政工程施工图审查实施导则(征求意见稿)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为规范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作,统一审查标准,提高审查效率,确保审查质量,我厅组织起草了本实施导则,用于指导广西壮族自治区辖区各地市新建、改建或扩建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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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导则编制主要依据:1.住建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第13号令;2.住建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建质〔2013〕111号;3.住建部《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审查要点》、《市政公用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审查要点》、《岩土工程勘察文件技术审查要点》;4.相关法律、法规和广西建设主管部门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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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导则编制主要内容:1.总则;2.基本规定;3.政策性审查;4.岩土工程勘察文件审查;5.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6.市政公用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7.专项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8.设计变更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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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导则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现需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及时向我厅反映,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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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基本规定2彈贸摄尔霁毙攬砖卤庑诒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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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一般规定2謀荞抟箧飆鐸怼类蒋薔點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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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审查内容2厦礴恳蹒骈時盡继價骚卺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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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审查依据3茕桢广鳓鯡选块网羈泪镀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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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审查流程及工作时限4鹅娅尽損鹌惨歷茏鴛賴縈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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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审查成果及图纸盖章6籟丛妈羥为贍偾蛏练淨槠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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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政策性审查8預頌圣鉉儐歲龈讶骅籴買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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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a深圳市房屋建筑工程海绵设施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要点(征求意见稿)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2017 年*月前言为提升建筑品质,建设海绵城市,规范本市房屋建筑工程海绵设施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作,受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委托,编制组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及工程建设标准,并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国内相关建设成果和实践经验,在充分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本要点。
本要点主要内容包括:1.总则;2.建筑专业审查要点;3.给排水专业审查要点;4.景观专业审查要点;5.结构专业审查要点;6.电气专业审查要点。
本要点由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负责管理,由深圳市勘察设计行业协会负责具体技术条文说明。
主编单位:深圳市勘察设计行业协会等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主要审查人:目录1 总则2建筑专业审查要点3给排水专业审查要点4景观专业审查要点5结构专业审查要点6电气专业审查要点1 总则1.0.1 为规范本市房屋建筑工程海绵设施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作,明确审查内容,统一审查尺度,根据《深圳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和《深圳市房屋建筑工程海绵设施设计规程》SJG**-2017,编制本要点。
1.0.2 房屋建筑工程海绵设施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审查,除应符合本要点的要求外,尚应符合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审查要点》(建质[2013]87号)和本市有关施工图审查技术规定的要求。
1.0.3本要点适用于本市新建、扩建或改建房屋建筑工程海绵设施施工图设计文件的技术审查。
1.0.4除本要点内容外,审查尚应包括现行有关地方法规规定的必要内容。
1.0.5本要点发布后,如有相关新法规和新版海绵设施建设标准的实施,则应以其为准。
1.0.6本要点第2-6章表中“审查内容”均系指《深圳市房屋建筑工程海绵设施设计规程》SJG**-2017。
2 建筑专业审查要点序号审查条目审查内容2.1基本规定 3.0.4 当规划条件提出明确的相应要求时,房屋建筑项目海绵设施应与该项目建设地块红线外海绵设施或城市水体,实现有效合理的衔接。
2.2基本规定 3.0.6 房屋建筑项目设置海绵设施后,不应降低自身常规排水系统的设计标准。
2.3基本规定 3.0.8 房屋建筑海绵设施设置,不应妨碍建筑安全和人身安全。
2.4建设指标一般规定4.1.1 当房屋建筑项目规划许可文件未明确提出该项目海绵设施建设指标时,方应遵循本规程本章(第4章)相应规定。
2.5建设指标一般规定4.1.2 房屋建筑项目海绵设施工程设计,应满足其控制性指标要求。
2.6控制性指标 4.2.1 房屋建筑项目海绵设施工程设计,应将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和面源污染总削减率作为其控制性指标。
2.7屋面设计 5.2.2 绿色屋顶安全措施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 对于坡度大于11°(20%)的绿色屋顶,其排水层、种植土应采取防滑措施;2 应对屋面所种植高于2m的乔灌木,采取固定措施。
3 屋面树木定植点与边墙的安全距离应大于树高。
4 应防止造成高空坠物。
2.8屋面设计 5.2.4绿色屋顶蓄排水层、防水层和基质深度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 绿色屋顶蓄排水层应选用抗压强度大、耐久性好的轻质材料。
2 绿色屋顶防水层应满足一级防水等级设防要求,并至少采用两道防水层设防,且第一道必须设置具有耐霉菌腐蚀性能的耐根穿刺防水材料。
3绿色屋顶的基质深度应根据植物需求及屋顶荷载确定。
2.9屋面设计 5.2.7 当既有建筑屋面改造为绿色屋顶,尚应符合下列规定:1 应在改造前检测鉴定既有屋面的结构安全性能和防水性能。
2 宜选用轻质种植土和地被植物,宜采用草坪或容器种植。
3 当采用覆土种植的,应设置种植土挡墙;挡墙做法应能保障屋面防水性能完好。
2.10地下室顶板顶部设计5.3.1 建筑小区地下室顶板顶部宜有厚度为1.0m以上的覆土,并应设置过滤层和蓄排水层。
当采用反梁结构或坡度不足时,应设置渗排水管或采用陶粒、级配碎石等渗排水构造措施。
2.11地下室顶板顶部设计5.3.3 地下室顶板面积较大而放坡(找坡)确有困难时,应区分设置雨水口、盲沟等内排水及雨水收集装置。
2.12建筑小区一般规定6.1.3 雨水下渗应符合下列规定:1 存在特殊污染风险的工业厂区、道路等处不宜建设雨水入渗设施,以避免地下水污染风险。
2 雨水入渗不应引发地质灾害及损害建筑物安全。
2.13建筑小区一般规定6.1.4雨水集蓄回用应符合下列规定:1集蓄雨水优先用于景观水体补水、绿化灌溉、道路浇洒、汽车冲洗和循环冷却水补水等。
2 不宜收集污染严重的下垫面的雨水。
3 收集雨水及其回用水管道,严禁与生活饮用水管道相连接。
2.14场地设计 6.2.2 场地竖向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 应尊重既有的地形地貌和地质特点,不宜大幅改变原有地势坡向。
2 应兼顾遵循雨水的重力流原则,并尽量利用场地既有竖向高差条件,组织雨水流向。
3 地面坡度应综合渗流要求、场地功能和地面材质等因素确定。
4 必要时,应统筹考虑自身雨水产流和客水对于本建设地块的影响。
5 必要时,对于竖向中的低洼区域,应注明最低点标高、降雨蓄水范围、蓄水深度及超标雨水排水出路。
2.15场地设计 6.2.3 建筑小区内绿地宜设计为下沉式。
小区道路、停车场、广场和庭院等,尽量坡向绿地。
或设置适当的引水设施,使其超渗雨水自流至绿地入渗。
2.16场地设计 6.2.10 渗透、滞留设施不应对邻近的建\构筑物、道路或管道等基础及建筑(含地下空间)外墙等产生不利影响。
雨水入渗设施水平距离建筑物基础一般不小于3m。
2.17道路广场设计6.3.2 建筑小区内路面宜采用生态排水。
2.18道路广场设计6.3.4 下沉式绿地内应设雨水排放设施;其中较大面积的绿地,宜设置排水盲沟。
雨水口宜设有截污挂篮等源头污染物去除设施。
2.19道路广场设计6.3.6 建筑小区内地面铺装,应符合下列规定:1 非机动车道路、人行道、林间径,以及地上停车场、广场或庭院的地面,应采用透水铺装。
2 车流量和荷载较小的机动车道宜采用透水铺装。
3 消防车道及登高场地宜采用半透水铺装。
4 路面、路基应满足强度和稳定性等要求。
2.20景观水体 6.4.1 建筑小区内景观水体应兼有雨水调蓄功能,并应设溢流口。
可具有雨水蓄渗功能。
2.21景观水体 6.4.4 雨水进入景观水体之前,宜设置前置塘、植被缓冲带等预处理设施;同时,可设置植草沟转输雨水。
2.22设施技术条件一般规定7.1.2 当海绵设施应用于径流污染严重的、或设施底部渗透面距离季节性最高地下水位(或岩石层)小于1 m,或距离建筑物基础小于3 m(水平距离)的区域时,应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次发污染或次生灾害的发生。
2.23工程计算一般规定8.1.1 工程计算内容,主要应包括面源污染总削减率的计算和各类单个海绵设施规模的计算。
3给排水专业审查要点序号审查条目审查内容3.1基本规定 3.0.4 当规划条件提出明确的相应要求时,房屋建筑项目海绵设施应与该项目建设地块红线外海绵设施或城市水体,实现有效合理的衔接。
3.2基本规定 3.0.6 房屋建筑项目设置海绵设施后,不应降低自身常规排水系统的设计标准。
3.3基本规定 3.0.8 房屋建筑海绵设施设置,不应妨碍建筑安全和人身安全。
3.4建设指标一般规定4.1.1 当房屋建筑项目规划许可文件未明确提出该项目海绵设施建设指标时,方应遵循本规程本章(第4章)相应规定。
3.5建设指标一般规定4.1.2 房屋建筑项目海绵设施工程设计,应满足其控制性指标要求。
3.6控制性指标 4.2.1 房屋建筑项目海绵设施工程设计,应将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和面源污染总削减率作为其控制性指标。
3.7控制性指标 4.2.3 对于新建房屋建筑项目,应分别按表4.2.3-1和4.2.3-2(见附表),确定其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和面源污染总削减率。
3.8控制性指标 4.2.4 对于扩、改建房屋建筑项目,应分别按表4.2.4-1和4.2.4-2(见附表),确定其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和面源污染总削减率。
3.9地下室顶板顶部设计5.3.3 地下室顶板面积较大而放坡(找坡)确有困难时,应区分设置雨水口、盲沟等内排水及雨水收集装置。
3.10雨水系统设计5.4.2 多层房屋建筑的屋面雨水管宜外设,且宜与地面雨水管道断接。
3.11雨水系统设计5.4.3 当集蓄回用时,在屋面雨水的雨水管、建筑小区径流雨水的集中入口等设施的前端,宜设置初期雨水弃流设施。
3.12建筑小区一般规定6.1.3 雨水下渗应符合下列规定:1 存在特殊污染风险的工业厂区、道路等处不宜建设雨水入渗设施,以避免地下水污染风险。
2 雨水入渗不应引发地质灾害及损害建筑物安全。
3.13建筑小区一般规定6.1.4 雨水集蓄回用应符合下列规定:1 集蓄雨水优先用于景观水体补水、绿化灌溉、道路浇洒、汽车冲洗和循环冷却水补水等。
2 不宜收集污染严重的下垫面的雨水。
3 收集雨水及其回用水管道,严禁与生活饮用水管道相连接。
3.14场地设计 6.2.2 场地竖向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 应尊重既有的地形地貌和地质特点,不宜大幅改变原有地势坡向。
2 应兼顾遵循雨水的重力流原则,并尽量利用场地既有竖向高差条件,组织雨水流向。
3 地面坡度应综合渗流要求、场地功能和地面材质等因素确定。
4 必要时,应统筹考虑自身雨水产流和客水对于本建设地块的影响。
5 必要时,对于竖向中的低洼区域,应注明最低点标高、降雨蓄水范围、蓄水深度及超标雨水排水出路。
3.15场地设计 6.2.10 渗透、滞留设施不应对邻近的建\构筑物、道路或管道等基础及建筑(含地下空间)外墙等产生不利影响。
雨水入渗设施水平距离建筑物基础一般不小于3m。
3.16道路广场设计6.3.2 建筑小区内路面宜采用生态排水。
3.17道路广场设计6.3.4 下沉式绿地内应设雨水排放设施;其中较大面积的绿地,宜设置排水盲沟。
雨水口宜设有截污挂篮等源头污染物去除设施。
3.18道路广场设计6.3.5 下沉式广场或地下蓄水池,应根据需要设置排水井,并预留排水泵电源。
3.19景观水体 6.4.1 建筑小区内景观水体应兼有雨水调蓄功能,并应设溢流口。
可具有雨水蓄渗功能。
3.20景观水体 6.4.4 雨水进入景观水体之前,宜设置前置塘、植被缓冲带等预处理设施;同时,可设置植草沟转输雨水。
3.21设施技术条件一般规定7.1.2 当海绵设施应用于径流污染严重的、或设施底部渗透面距离季节性最高地下水位(或岩石层)小于1 m,或距离建筑物基础小于3 m(水平距离)的区域时,应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次发污染或次生灾害的发生。
3.22工程计算一般规定8.1.1 工程计算内容,主要应包括面源污染总削减率的计算和各类单个海绵设施规模的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