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大数据的食品药品“智慧监管”研究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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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大数据的食品药品“智慧监管”研究探讨
摘要当前我国大数据建设及其应用面临诸多挑战,而食品药品监督单位及企业正积极探索基于大数据的食品药品监管模式,这对于如何更好地将大数据运用到食品药品监管中具有良好的推动作用。本文系统分析了食品药品监管中大数据信息背景,并针对基于大数据的食品药品监管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解决对策,以期促成食品药品“智慧监管”的新局面。
关键词大数据;食品药品;智慧监管
当今世界云计算、物联网等高新技术迅猛发展,给社会工作和生活带来很多改变。而食品药品行业处于发展的浪潮中,也将面临巨大挑战和机遇。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重新定位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这意味着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内容。因此,总结当前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改变原有监管工作模式,从而打造食品药品“智慧监管”是当务之急。
1 基于大数据的食品药品领域研究背景
我国大数据发展尚处于初期阶段,各食品药品管理单位正积极探索基于大数据的食品药品监管模式,也产生了许多基于大数据的食品药品监管应用,如利用大数据严格把控食品药品的设计开发、生产控制及物流管理,利用大数据对产品进行电子监管码监管,利用大数据对药品不良反应数据进行检测等。尽管当前已存在许多基于大数据的食品药品监管应用,但是食品药品“智慧监管”的局面仍未完全实现[1]。
2 基于大数据的食品药品监管存在的问题
2.1 食品药品监管的信息兼容性差
基于大数据的食品药品监管模式是经济社会发展的产物,对于提升食品药品监管水平和质量、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公共安全和促进社会和谐有重要意义。然而,由于当前基于大数据的食品药品监管模式正处于初期阶段,其发展不可避免地存在一些问题,如信息兼容性差。信息兼容性差是指各级单位及生产企业都在积极探索基于大数据的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或平台,虽然这些系统或平台应用效果较好,但是存在数据信息不兼容、不统一等问题,对数据共享带来极大困难。
2.2 大数据信息分享率不高
尽管我国当前食品药品信息化发展迅速,建立了多种数据中心,然而由于各单位及各部门之间存在孤岛化,导致数据信息分享难、利用率不高等问题。如一假劣食品在某地查处,但是因为信息分享率不高,其他地方并没有查处该假劣食品,给社会公共安全带来影响[2]。
2.3 数据采集质量参差不齐
据统计,我国数据采集数量持续上升。与此同时,不良反应报告数量也持续上升,数据采集质量参差不齐。问题体现在以下几方面:ADR报告填写不标准;新的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严重的药品不良反应报告比例偏低,远低于国外水平;生产企业自发报告比例也不高,较欧美食品药品生产企业差距较大。
2.4 大数据安全存在隐患
食品药品的“智慧监管”固然有众多优势,但仍不可忽视其不足之处,安全隐患最甚。生产过程中的关键工艺参数是企业的核心机密,一旦操作人员将这些参数泄露给不法分子,将给企业带来巨大损失。除此之外,食品药品监管码被不法分子盗取后贴到假劣产品外包装上,从而使假劣产品变为“名正言顺”的合格产品,将给社会秩序带来直接影响。
3 基于大数据的食品药品“智慧监管”对策分析
3.1 以数据为核心,加强信息共享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统筹规划,分级建设,加强资源整合,确保各级部门力往一处使,合下一盘棋。国家级单位要以数据为核心,科学规划,加快信息化标准规范建设,整合不同系统之间的业务应用,建立食品药品信息化体系,实现各级单位间信息互联互通、信息共享,促进业务协同与信息共享,从而形成食品药品“智慧监管”[3]。
3.2 严格把控数据采集过程,提高数据安全性
各类数据是建设数据中心的关键,因此,数据采集的质量将直接影响到食品药品“智慧监管”水平。相关部门要制定并完善药品不良反应检测管理条例,明确各级部门和生产、经营企业的职责,同时也要出台相关法律法规以确保在数据采集过程中杜绝数据泄露现象,若发现数据泄露现象要严惩泄露者,以保障对食品药品的有力监管。
3.3 提升数据中心的利用率
相关部门要加强对药品的流通监管、不良反应监管,加强联动,实现各级协作的局面。具体实施可从加强药品电子监管系统联动和提高药品监管效率着手。加强药品电子监管系统联动要求:第一,通过电子监管系统能够实时查询药品的流通情况,及时控制问题药品的流通情况;第二,通过电子监管系统能够进行药品的检查和检验,通过联网数据对比发现药品在生产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要想提高药品监管效率,就必须通过各个数据中心串联使用,完善药品预警机制。
3.4 建设高素质人才队伍
要想实现食品药品的“智慧监管”,人才建设应放在第一位。以“人才兴监”为中心,加大力度培养大数据人才,将食品药品学科专业知识与大数据信息技术同时纳入培训科目,打造一支具备良好专业素质的大数据技术人才队伍[4]。
4 结束语
尽管当前我国基于大数据技术的食品药品监管存在许多问题,但是随着大数据技术的不断发展,相关部门对食品药品监管的重视度越来越高,大数据中心和平台的建设将越来越完善,数据分享率和利用率也会持续提升。通过各级单位及企业的共同努力,相信基于大数据的食品药品“智慧监管”指日可待。
参考文献
[1] 丰伟刚,赵瑜,赵宗阁,等.利用大数据推进食品药品“智慧监管”研究[J].食品安全质量检测学报,2015,(1):354-360.
[2] 卢日刚,陈薇,苏浩,等.基于大数据的食品药品检测数据管理系统构建设想[J].中国药事,2016,30(7):661-665.
[3] 陈世奇.大数据的研究现状及对食品安全监管带来的机遇与挑战[J].山东化工,2017,46(18):136-138.
[4] 卢日刚,陈薇,苏浩.基于大数据的食品药品检测数据管理系统构建设想[J].中国药事,2016,30(7):661-665.
任超穎(1979-),女,籍贯:山西省汾阳市,学历:本科,毕业于山西医科大学;现有职称:助理馆员;研究方向:食品药品监管档案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