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文库汇编之陕西省交通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农村公路技术标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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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交通运输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交通运输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交通运输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6.08•【字号】陕政办发[2009]71号•【施行日期】2009.06.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交通运输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陕政办发〔2009〕71号)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陕西省交通运输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审核、省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九年六月八日陕西省交通运输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08〕23号),设立省交通运输厅,为省政府组成部门。

一、职能调整(一)将原省交通厅的职责、原省建设厅的指导城市客运职责,整合划入省交通运输厅。

(二)取消已由省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三)取消公路养路费、航道养护费、公路运输管理费、公路客货运附加费、水路运输管理费等5项交通规费的管理职责。

(四)将组织推广公路水路行业设备新技术、协调闲置设备调剂等职责交给事业单位。

(五)加强统筹区域和城乡交通运输协调发展职责,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大力发展农村交通,加快推进区域和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

(六)积极探索有机统一的交通运输大部门体制建设,进一步优化组织结构,完善综合运输行政运行机制。

二、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交通运输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标准,拟订全省交通运输发展规划和交通运输行业政策,研究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指导全省公路、水路行业体制改革工作。

(二)组织拟订全省公路、水路及城市客运行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参与物流业发展规划的拟订,并监督实施。

(三)承担全省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

陕西省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管理办法

陕西省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管理办法

陕西省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管理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5.08.06•【字号】陕政令[2005]第105号•【施行日期】2005.09.01•【效力等级】地方政府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路正文陕西省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管理办法(陕政令[2005]第105号)《陕西省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管理办法》已经省政府2005年第8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5年9月1日起施行。

省长:陈德铭二00五年八月六日陕西省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管理办法第一条为适应农村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加强农村公路建设、养护和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农村公路的建设、养护和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农村公路是指县道、乡道和村道。

县道是指连接县级人民政府所在地与乡级人民政府所在地、主要商品生产和集散地的公路,以及不属于国、省道的县际间公路。

乡道是指连接乡级人民政府所在地与建制村的公路,以及不属于县道的乡际间、乡与外部连接的公路。

村道是指为农村居民生产、生活服务,连接建制村和居民点,不属于县道、乡道的公路。

第四条农村公路建设、养护和管理,遵循统一领导、统筹规划、分级负责、分类指导、建养并举、保障畅通、协调发展的原则。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加强对农村公路工作的领导,采取有力措施,筹集建设、养护资金,协调解决有关问题,支持和促进农村公路发展。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负责农村公路建设、养护和管理的指导、监督。

第六条县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负责县道的建设工作,并指导乡道、村道的建设、养护和管理工作;其所属的公路管理机构负责县道的养护和管理。

乡级人民政府负责乡道的建设、养护,并指导村道的建设、养护工作。

村民委员会负责村道的建设、养护和管理。

第七条农村公路规划应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编制,并与国道、省道规划相协调,与当地国土资源开发、城镇建设相结合。

农村公路技术评定实施方案

农村公路技术评定实施方案

农村公路技术评定实施方案一、背景随着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农村公路建设成为了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农村公路的建设和维护对于农村地区的经济发展和居民生活有着重要的意义。

因此,对于农村公路的技术评定实施方案的制定显得尤为重要。

二、目的农村公路技术评定实施方案的制定旨在规范农村公路建设和维护的技术标准,提高农村公路的建设质量和使用性能,同时保障农村公路的安全和可持续发展。

三、内容1. 技术评定标准的制定针对不同类型的农村公路,制定相应的技术评定标准,包括路面平整度、路面硬度、路面抗滑性、路基稳定性等方面的评定标准。

2. 评定方法的确定确定农村公路技术评定的具体方法,可以采用现场检测、实验室测试等方式进行评定,确保评定结果准确可靠。

3. 评定程序的规范规范农村公路技术评定的程序,包括评定前的准备工作、评定过程中的操作流程、评定后的数据处理和分析等环节,确保评定过程的规范和科学性。

4. 评定结果的应用对评定结果进行分析和总结,为农村公路的建设和维护提供科学依据,指导农村公路的改造和提升工作。

四、实施方案1. 建立专门的农村公路技术评定机构成立专门的农村公路技术评定机构,配备专业的评定人员和先进的评定设备,提高评定工作的专业性和科学性。

2. 加强人员培训对农村公路技术评定机构的评定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评定技术和水平,确保评定工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3. 完善评定标准和方法不断完善农村公路技术评定的标准和方法,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修订,确保评定工作的科学性和适用性。

4. 推动评定结果的应用将评定结果纳入农村公路建设和维护的各个环节,指导实际工作,提高农村公路的建设质量和使用性能。

五、总结农村公路技术评定实施方案的制定对于农村公路建设和维护具有重要意义,只有通过科学的评定和规范的实施,才能提高农村公路的质量和使用性能,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

希望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能够重视农村公路技术评定工作,加大投入,推动农村公路建设和维护工作取得更大的成效。

积极利用外资贷款 促进农村公路发展——陕西省农村公路规划的实施

积极利用外资贷款 促进农村公路发展——陕西省农村公路规划的实施

中安 排 了3 0 0 0万 美 元 用 于 农 村 道 路 改 款 中 ,以 5 0万 美 元 和 4 3 元 的 国 内 0 .亿 善 项 目( 投 资 5. 2亿 元 ) 主 要 是 分 总 9 。 布 在 陕 南 、陕 北 5个 地 区 、 2 5个 县 的 4 6 公 里 的 农 村 道 路 。从 执 行 情 况 看 , 07 这 些 项 目取 得 了 良 好 的 社 会 效 益 , 行 世 配 套 资 金 ,新 改 建 农 村 公 路 6 7公 里 。 2 目前 ,这 些 项 目大 部 分 已 经 建 成 。 利 用 外资 改 善农 村 道路 ,有 效缓 解 了我 省 农 村 公路 建 设 的 筹 资 困难 ,
◇ 19 9 6年 , 行 贷 款 陕 西 公 路 项 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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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执 行 报 告 (M PLEM ENTATI I 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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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 其 是 促 进 了 贫 困 地 区 农 村 经 济 社 会 发 展 , 得 到 了 项 目 所 在 地 各 级 政 府 和 农 民 群 众 的 充 分 肯 定 和 高 度 赞 誉 ,获 得 了 良好 的经 济效 益和 社 会效 益 。

陕西农村公路设计标准

陕西农村公路设计标准

陕西农村公路设计标准
1. 建设标准:农村公路的建设标准应当遵循因地制宜、实事求是的原则。

县道和乡道一般按照不低于三级公路技术标准进行建设,而村道则按照不低于四级公路技术标准进行建设。

对于特殊路段,可以适当降低建设标准。

2. 设计要求:县道、乡道建设项目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进行设计,而村道建设项目可以由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组织具有相应工程技术资格的技术人员进行设计。

农村公路建设项目设计,按照管理权限,由县级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审批。

3. 路面和路基宽度:在“十一五”期间,陕西省农村公路建设标准要求通村公路路面宽度不小于3.5米,路基宽度不小于
4.5米。

从“十二五”开始,这一标准有所提高,要求路面宽度不小于4.5米,路基宽度不小于
5.5米。

然而,各地区可以根据地方财力、交通流量和地形地质条件,合理确定路基路面宽度。

4. 安全设施:农村公路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设置交通标志、标线、防护等安全设施,并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

5. 招标管理:如果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符合法定招标条件,应当依法进行招标。

陕西省公路工程补充预算定额说明

陕西省公路工程补充预算定额说明

水泥制品等;
三类货物:橡胶制品、交电器材、机器设备、装饰石料、瓷砖、玻璃等、反光玻璃珠、底油、环氧树脂
等;
特种货物:爆炸物品,汽柴油、重油、长大笨重货物。
(3)装卸费采用标准
各类货物装卸费表
单位:(元/吨)
货等 项目
一类货物 二类货物 三类货物 特种货物

2.1
2.4
2.7
3.3

-
2.4
2.7
3.3
2.5
医疗保险费
6.6
住房公积金
8
工伤保险费
1.7
合计
38.8
2.各项费用 (1)主副食运费补贴:按“07 编办”计算。平原微丘区项目综合里程按 5km 计;山岭重丘区项目综合里 程按 10km 计。
(2)二类工程的安全及文明施工措施费、临时设施费、工地转移费和企业管理费的基本费用、职工探 亲路费、职工取暖补贴费、财务费用按“07 编办”规定的 80%计算,其余均按“07 编办”计算。
(简称“07 编办”)及《公路工程概算定额》(JTG/T B06-01-2007)、《公路工程预算定额》(JTG/T B06-02-2007)、 《公路工程机械台班费用定额》(JTG/T B06-03-2007)(简称“07 定额”),现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就有关 事项通知如下:
一、执行时间 (一)根据交通部《关于<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执行时间的通知》(交工便字[2008]42 号)要求,“07 编办”和“07 定额”自 2008 年 7 月 1 日起在我省施行。 (二)凡 2008 年 7 月 1 日前工程概算已批准的项目和已上报的项目,仍执行原编办及定额,不再进行调 整。重大变更设计执行“07 编办”和“07 定额”。 二、工程项目类别 陕西省公路工程概算、预算根据公路等级、工程技术复杂程度及质量标准分为两类,按工程项目类别计算 各项费用。

陕西省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管理实施细则

陕西省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管理实施细则

陕西省交通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交通局,厅直有关单位:为了加强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管理工作,省交通厅根据《公路法》、《陕西省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研究制定了《陕西省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管理实施细则》,已于5月25日经厅务会议审查通过,现予以印发,自2005年10月1日起实行.陕西省交通厅二○○五年九月二十日陕西省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管理工作规范、健康发展,根据《公路法》、交通部《农村公路建设指导意见》、《陕西省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管理办法》等,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省境内的县道、乡道、村道的建设、养护和管理适用本细则。

第三条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管理工作应体现“以人为本、服务农村”的宗旨,遵循“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统筹规划、分类指导,建养并举、保障畅通、协调发展"的原则,切实维护农民群众切身利益,为构建和谐稳定的小康社会服务.第四条县道、乡道确需占用耕地和进行拆迁的,由当地县乡人民政府负责协调,依法解决。

有关部门、单位和个人应给予支持和配合,切实做到依法、科学、合理征地拆迁。

修建村道所需土地,由村民委员会协调解决。

第五条农村公路建设应按照国家有关程序和规定进行。

推行负责制、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建立完善的项目管理制度和工程质量保证体系。

第六条农村公路要加强推进技术进步,推广和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控制和降低建设、养护成本,提高建设和养护质量。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七条省级交通主管部门及其公路管理机构负责全省农村公路的行业管理和检查考核工作;市级交通主管部门及其农村公路管理机构负责辖区内农村公路的行业管理和检查考核工作。

县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负责县道的建设工作,并指导、协助乡道、村道的建设、养护和管理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负责乡道的建设、养护和管理工作.村民委员会负责村道的建设、养护和管理工作。

陕西省农村公路养护工程管理办法

陕西省农村公路养护工程管理办法

陕西省农村公路养护工程管理办法(暂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农村公路养护工程管理,提高农村公路养护工程质量和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5〕49号)、《陕西省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管理办法》(陕西省人民政府令〔2005〕第105号)、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陕西省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陕政发〔2006〕72号)以及陕西省交通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公路养护工程管理办法>的通知》(陕交发〔2003〕302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文件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利用部省补助资金的全省农村公路的养护工程管理。

本办法所称农村公路是指县道、乡道、村道.农村公路养护工程按其工程性质、技术复杂程度和规模大小,分为小修、中修工程、大修工程、专项工程。

第三条农村公路养护工程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以县为主,依法管理"的原则.省交通厅主管全省农村公路养护工程的行业管理工作,监督、检查养护工程计划执行情况和养护工程质量,监管农村公路养护工程资金的使用,推进农村公路养护工程技术进步。

省公路局受省交通厅委托负责全省农村公路养护工程的行业管理工作,具体负责全省农村公路养护工程计划审批,监督、检查养护工程计划执行情况和养护工程质量,监督农村公路养护工程资金的使用,推进农村公路养护工程技术进步.各设区市交通局主管本市农村公路养护工程的管理工作,审核上报农村公路养护工程计划,审核、下达农村公路养护工程计划,监督、检查养护工程计划执行情况、养护工程质量和养护工程资金使用,指导和监督本市农村公路养护工程技术进步。

各市公路管理局具体负责本市农村公路养护工程计划,监督、检查和考核养护工程计划执行,组织实施养护工程计划执行、养护工程质量和养护工程资金的监督和考核,指导农村公路养护工程招投标和发包工作,组织验收养护大中修、专项及改建工程。

02 陕西省公路建设工程质量工作指导意见

02 陕西省公路建设工程质量工作指导意见

陕西省公路建设工程质量工作指导意见陕西省交通运输厅2012年6月13日陕西省公路建设工程质量工作指导意见发布单位: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实施日期:2012年6月13日前 言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精神、交通运输部公路建设管理“五化”要求、我省“科学办交通、合力办交通、勤俭办交通”发展理念,加大我省公路工程质量管理力度,进一步提高工程标准化施工、精细化管理水平,构建现代工程管理长效机制,全面提升我省公路建设管理水平和工程质量品质,实现公路建设科学发展、协调发展、绿色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经省厅决定,对2009年《陕西省公路建设工程质量工作要点》进行修编。

修编组在总结“2009年质量工作要点”执行情况的基础上,广泛征求公路建设者及相关专家的意见,吸收近年来省内外公路建设管理经验,针对我省公路工程质量方面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经多次研究讨论后形成《陕西省公路建设工程质量工作指导意见》,经省厅审定后发布实施。

我省公路建设质量管理应严格执行本指导意见,并作为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本指导意见未规定的按照交通运输部有关政策、法规和部颁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及省厅要求执行。

《陕西省公路建设工程质量工作指导意见》修编组人员名单组 长:冯明怀副组长:薛生高 乔怀玉成 员:张 毅 刘海鹏 张生辉 宁 军 伍石生张充满 刘俊起 韦 虎 董 鑫 左松梅崔贵娟 秦 楠目 录一、建设管理 (1)二、路基工程 (15)三、路面工程 (22)四、桥梁工程 (28)五、隧道工程 (36)六、交通安全设施 (44)七、机电工程 (45)八、沿线设施 (47)一、建设管理1、按照创建“优质工程”的要求,全省高速、一级公路质量目标是:“三年无病害,设计使用年限内不大修”。

项目法人要强化勘察设计、项目管理、工程监理、监督检查、信用管理等方面工作,不断完善管理制度,全面优化设计,改进施工工艺,细化施工方案,最终实现公路建设质量和管理水平的整体提升。

交通运输部关于发布《农村公路技术状况评定标准》的公告

交通运输部关于发布《农村公路技术状况评定标准》的公告

交通运输部关于发布《农村公路技术状况评定标准》
的公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
•【公布日期】2024.05.20
•【文号】交通运输部公告2024年第27号
•【施行日期】2024.08.01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尚未生效
•【主题分类】公路
正文
交通运输部公告
2024年第27号
关于发布《农村公路技术状况评定标准》的公告现发布《农村公路技术状况评定标准》(JTG 5211—2024),作为公路工程强制性行业标准,自2024年8月1日起施行。

《农村公路技术状况评定标准》(JTG 5211—2024)的管理权和解释权归交通运输部,日常管理工作由主编单位中公高科养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负责。

请各有关单位注意在实践中总结经验,及时将发现的问题和修改建议函告中公高科养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地锦路9号院4号楼,邮政编码:100095)。

特此公告。

交通运输部
2024年5月20日。

县乡农村公路设计要点和体会

县乡农村公路设计要点和体会
的没计理 念 。 3 设计变更控 制
农村公 路 没计 变更 因素 主要 有两方面 :一是资 以人为本 、使 用功能 优 先 ,是 当前公路 没计的 大 主题 。按 照 “ 保障 安 全 、提 供 服 务 、利 于 管 金影 响 ,产 生对技术 标 准的变更 ;二是地方拆迁的 理 ”的原则 ,结 合 交通 量的增 长与技 术状况 ,完善 影晌 ,使设 计方案 的变更 。因此 ,要想控制好农村 补充安全 没施 设计 :如标 志 、出 口分流三 角端 的防 公 路 没计变 更 ,控 制好技 术经济 指标 ,必须做好 以 撞没施 、 结构物与高路堤等路段 没置路侧护栏 ,在 下工 作 : () 场踏勘 。充分 了解 当地的 水文 、地质 、材 1 现 陡岩 、急弯 、沿河 路段 应当 设置必要 的安全 、防护 设施和警示标 志 ,提高 行车安全 性 。对于路基 采用 料情 况 ,核实当地提供 的测 没基础 资料。 () 当地 民俗 、民规 。设计方案要适合 当地 2了解 45 时 ,应 根 据 实 际情 况选 择 有 利地 点 没置 会 车 . 米 道 。会车道 路段的路基 宽度不小于65 ,有效长 度 乡村 建没规划 。 . 米 () 采用 的材 料进行 试验 ,对 旧路进行弯沉质 3对 不 小于2米 。在连 续的长 陡下坡 路段 、危及行车 安 o 量检 测 。通过 数据 分析 ,确保提供 的 设计方案切实 全处 ,应设置避 险车道 。 可行 。 2 设计 中应注意 的问题 没计方案 以切实可行 为原 则 .重 点放在 农村公 () 计方案应 与现 行施工技术规范保持一致 。 4设 路 的改造 上 。为此 ,为 保证工程 质量 ,设计 中应 注 4 体会 农村公 路设计 是一项综 合性 的设计工作 ,是公 意 以下问题 :① 与质量验 收标 准接e ;② 平面线形 L 以适 合原线形 的流线为基 础 ,保 证顺 畅为可行 ;③ 路建 设 中的关 键环 节 。设 计的好坏 ,影响到公路路 对 于工程艰 巨 、地 质复 杂路段 ,在 确保安全 的前 提 网结 构的合理 、汽车运营 的安全 舒适 、线形指标 的 合理 、工程 造价 的控制 、地形景 观的协 凋等 问题 的 下 ,平纵 指标可适 当降 低 .路基 宽度可适 当 减窄 , 新 旧路基的接茬方 式 、填 料 的技 术要求 ;④ 为达 到 处理 。因此综 合 考虑各种 影响 因素 ,经过反复的平 压 实质 量标准 ,应 考虑可 采 用的夯实机 具型式 ;⑤ 面 定线 、纵 断面 没计 、横 断面检 查 、平面调整及技 加 宽宽度 ,结合工 程量 大小 ,考虑错 台方式 、压 实 术经 济比较 ,才 能 没计 出一条经 济上合理 、技术 上 作 业和错轮有效 宽度 ;⑥ 采 用矮 挡墙 加宽路堤 ,应 实用的道 路来 。没计 中应 把握好 最佳线形选择 的科

陕交发〔2006〕36号

陕交发〔2006〕36号

陕交发〔2006〕36号陕西省交通厅关于印发《陕西省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施工、监理单位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交通局,厅直有关单位:为了加强我省公路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维护公路建设市场秩序,促进公路建设市场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交通部《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省交通厅制订了《陕西省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施工、监理单位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经厅务会议研究、厅加快公路建设领导小组审定,现予印发,从即日起试行。

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办法中确定的职责范围,明确责任和工作内容,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认真做好对施工、监理单位信用考核评价工作。

各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管理单位要结合工程特点制定相应的考核办法,强化监督管理,对施工、监理单位从业表现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考核评价。

同时,对在办法执行过程中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反馈省厅。

二○○六年二月六日主题词:公路施工监理信用评价通知抄送:各重点公路建设项目管理单位陕西省交通厅办公室2006年2月14日印发共印50份陕西省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施工、监理单位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省公路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维护公路建设市场秩序,促进公路建设市场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交通部《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施工、监理单位是指在我省从事高速公路建设活动的具有独立法人资质的施工、监理企业(以下简称从业单位),其都是信用评价管理的对象。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信用评价管理是指对各从业单位在我省高速公路建设活动中的从业表现进行考核评价,建立信用档案,并定期发布的管理制度。

信用评价管理的期限是自从业单位进场之日起,至合同段交工验收结束。

第四条我省高速公路建设从业单位信用评价管理工作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

省交通厅负责全省高速公路建设市场从业单位信用评价的动态管理工作,建立信用档案,发布信用评价等级信息和对“黑名单”进行通报。

陕西省农村公路养护工程管理办法

陕西省农村公路养护工程管理办法

陕西省农村公路养护工程管理办法(暂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农村公路养护工程管理,提高农村公路养护工程质量和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5〕49号)、《陕西省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管理办法》(陕西省人民政府令〔2005〕第105号)、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陕西省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陕政发〔2006〕72号)以及陕西省交通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公路养护工程管理办法〉的通知》(陕交发〔2003〕302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文件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利用部省补助资金的全省农村公路的养护工程管理。

本办法所称农村公路是指县道、乡道、村道。

农村公路养护工程按其工程性质、技术复杂程度和规模大小,分为小修、中修工程、大修工程、专项工程。

第三条农村公路养护工程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以县为主,依法管理”的原则。

省交通厅主管全省农村公路养护工程的行业管理工作,监督、检查养护工程计划执行情况和养护工程质量,监管农村公路养护工程资金的使用,推进农村公路养护工程技术进步。

省公路局受省交通厅委托负责全省农村公路养护工程的行业管理工作,具体负责全省农村公路养护工程计划审批,监督、检查养护工程计划执行情况和养护工程质量,监督农村公路养护工程资金的使用,推进农村公路养护工程技术进步。

各设区市交通局主管本市农村公路养护工程的管理工作,审核上报农村公路养护工程计划,审核、下达农村公路养护工程计划,监督、检查养护工程计划执行情况、养护工程质量和养护工程资金使用,指导和监督本市农村公路养护工程技术进步。

各市公路管理局具体负责本市农村公路养护工程计划,监督、检查和考核养护工程计划执行,组织实施养护工程计划执行、养护工程质量和养护工程资金的监督和考核,指导农村公路养护工程招投标和发包工作,组织验收养护大中修、专项及改建工程。

《农村公路建设指导意见》、《农村公路建设暂行技术要求》: 交公路发[2004]372号

《农村公路建设指导意见》、《农村公路建设暂行技术要求》: 交公路发[2004]372号

关于印发农村公路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交通部文件交公路发[2004]372号各省、自治区交通厅,北京、重庆市交通委员会,天津市市政工程局,上海市市政工程管理局,各计划单列市交通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局:为加强对农村公路建设的指导,确保工程质量,提高投资效益,结合农村公路建设实际,部制订了《农村公路建设指导意见》,现印发给你们。

请各单位在农村公路建设实践中,注意收集、积累有关经验和资料,及时发现问题,将意见和建议函告部公路司。

附件:农村公路建设暂行技术要求二○○四年七月十二日农村公路建设指导意见第一条为加强农村公路建设管理,保证建设质量,提高投资效益,结合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实际,制定本指导意见。

第二条本指导意见适用于县道、乡道和村道的新建和改建工程。

第三条农村公路建设应坚持“因地制宜、量力而行、节约土地、保护环境、保证质量、注重安全”的原则,逐步改善农村交通条件,提高服务水平。

第四条农村公路通过村镇的路段应考虑村镇的特殊需求,应与小城镇建设相结合。

第五条农村公路建设标准及技术指标的选择,应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对于受地形、地质等自然条件和经济条件限制的路段,可按照《农村公路建设暂行技术要求》(附后)执行,也可结合当地实际和经济发展水平,制定适用当地的农村公路技术标准。

第六条根据农村经济发展水平和农牧民出行需要,一条农村公路可视情况分段采用不同技术等级,但不同技术等级或不同设计速度变更点应选择在驾驶员容易判断路况变化的地形变化处或路线交叉地点,并设置警示标志。

第七条路线选线应贯彻保护耕地、节约用地的原则,注意与沿线环境和景观的协调,保护自然生态环境和文物古迹,方便农牧民出行,服务城镇化。

第八条选线时应注意尽量少拆房屋、少动迁公用事业管线;尽量利用老路、原有桥梁和隧道,避免大改大调或大填大挖,防止诱发新的地质病害;尽量避免穿越滑坡、泥石流、软土、沼泽、断层等地质不良地段和沙漠、多年冻土等特殊地区,必须穿越时应缩小穿越范围,并采取必要的工程技术措施。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法规类别】交通运输综合规定【发文字号】陕交函[2011]470号【发布部门】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发布日期】2011.07.21【实施日期】2011.07.2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陕交函〔2011〕470号)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交通(运输)局,厅直各单位:现将《陕西省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二○一一年七月二十一日陕西省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根据《陕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陕西省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实施意见>》(陕安委会发〔2011〕9号)和《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交安监发[2011]32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系统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主线,以强化安全生产“双基”(基层、基础)为重点,通过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有效提高交通运输企业本质安全水平,为实现我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目标(一)行业安全监管能力全面加强。

深入推进交通运输“双基”建设各项工作,健全工作机制,推广先进经验,强化推进措施,使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沿着规范化、科学化、系统化、制度化方向发展,确保行业安全监管能力得到全面加强。

(二)企业安全生产水平明显提升。

通过开展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体制机制不断完。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陕西省村庄内部道路建设技术导则》的通知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陕西省村庄内部道路建设技术导则》的通知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陕西省村庄内部
道路建设技术导则》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公布日期】2021.12.16
•【字号】陕建发〔2021〕1121号
•【施行日期】2021.12.1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村镇建设
正文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陕西省村庄内部道路建
设技术导则》的通知
陕建发〔2021〕1121号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杨凌示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韩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神木市、府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为加强陕西省村庄内部道路建设,补充和完善相关技术要求,提高道路工程质量和安全服务水平,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助推我省乡村全面振兴,我厅组织编制了《陕西省村庄内部道路建设技术导则》,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实施。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12月16日附件:《陕西省村庄内部道路建设技术导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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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座殿角*作品编号48877446331144215458创作日期:2020年12月20日实用文库汇编之陕西省交通厅文件陕西省交通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农村公路技术标准》的通知陕交发[2005]143号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交通局,厅直有关单位:《陕西省农村公路技术标准》经2005年5月23日厅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自2005年7月1日起施行。

请各单位将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时反馈省厅科教处。

陕西省交通厅(章)二○○五年六月三日前言为了认真贯彻国务院、交通部关于加快农村公路建设的战略部署,适应全省农村公路发展的需要,切实、有效加强对全省农村公路建设的技术指导,陕西省交通厅安排由省公路勘察设计院承担,有关单位参加,对我省农村公路建设技术标准问题进行了专题研究,并编制了《陕西省农村公路技术标准》(以下简称《标准》)。

编制工作以交通部《关于印发农村公路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交公路发[2004]372号)和《陕西省农村公路发展纲要》为指导,紧密结合我省地域、地形、地质条件、农村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农村交通运输需求及农村公路现状等实际,同时,还借鉴了部分省(区)的经验。

《公路法》将公路按照行政等级划分为国道、省道、县道、乡道和专用道路。

依据《公路法》的这一原则,结合我省的实际情况,本《标准》对农村公路界定如下:农村公路按行政等级划分为县道、乡道和村道。

县道:是指连接县级人民政府所在地与乡(镇)级人民政府所在地、主要商品生产和集散地的公路,以及不属于国、省道的县际间公路。

乡道:是指连接乡(镇)级人民政府所在地与建制村的公路,以及不属于县道的乡(镇)际间、乡(镇)与外部连接的公路。

村道:是指为农村居民生产、生活服务,连接建制村和居民点,不属于县道、乡道的公路。

本《标准》原则确定,我省县道一般宜采用二、三级公路技术标准,乡道一般宜采用三、四级公路技术标准,村道一般宜采用四级或四级以下公路技术标准。

本《标准》是为解决我省村道允许采用四级以下技术标准而制定的,在《标准》中称为外延级。

外延级公路技术标准是在现行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03)的基础上编制的,并且充分考虑了与部颁标准中四级公路技术标准的衔接。

四级及四级以上农村公路技术标准仍采用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03)。

目录1、总则2、一般规定3、路线4、路基5、路面6、桥涵7、汽车及人群荷载8、隧道9、路线交叉10、沿线设施1、总则1.0.1 适用范围为加强对农村公路建设的技术指导,保证建设质量,提高投资效益,实现可持续发展,促进农村社会经济发展,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共十章,分别是:l、总则;2、一般规定;3、路线;4、路基;5、路面;6、桥涵;7、汽车及人群荷载;8、隧道;9、路线交叉;10、沿线设施。

本标准适用于通建制村的村级公路按四级以下标准新建和改建工程;受地形、地质条件和经济条件限制的乡(镇)公路建设也可参照执行。

1.0.2 适应交通量及设计交通量预测年限双车道外延级公路应能适应将各种车辆折合成小客车的年平均日交通量1500辆以下,单车道外延级公路应能适应将各种车辆折合成小客车的年平均日交通量300辆以下。

外延级公路的设计交通量按10年预测。

1.0.3 基本原则农村公路建设应树立构建和谐社会的思想和科学地发展观,重视对生态环境和各类资源的保护,要与小城镇规划建设相协调,与田、林、渠、堤建设相结合。

农村公路建设应坚持“因地制宜、量力而行、节约土地、减少拆迁、保证质量、注重安全”的原则。

农村公路改造,应充分利用旧路资源,着重增加路面铺装,提高路面等级,完善防护排水设施,增强晴雨通车能力。

农村公路建设应尽量减少对沿线生态环境的影响,应结合绿化或采取相应工程措施,协调、改善与沿线自然景观的配合。

1.0.4 分期修建农村公路建设可根据具体情况实行分期修建。

如为减少一期工程投资,双车道路基可先铺设单车道路面。

2、一般规定2.0.1 设计车辆外延级公路交通量相对较小,行驶的车辆除中型客货车外,主要为农用车、拖拉机、收割机等体积较小、重量较轻的农用运输工具、非机动车和行人等。

设计车型为载重汽车。

其外廓尺寸如表2.0.l。

设计车辆外廓尺寸表表2.0.l(单位:m)2.0.2 设计车速设计车速按表2.0.2采用。

设计车速表表2.0.2采用设计速度10公里/小时的路段不宜太长,与相邻路段的平纵指标应平顺过渡,并应设置标志,以策安全。

2.0.3 公路建筑限界建筑限界原则上应按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03)(以下简称《部标准》)第2.0.7条规定执行,但对于旧路改建或受特殊条件限制时,净空高度可减至4.0米,但必须设置限高标志。

2.0.4 路基宽度路基宽度为路面宽度与路肩宽度之和。

一般情况下单车道路基宽度不应小于4.5米,双车道不应小于6.5米;对于受投资限制的地形困难路段,可采用4.0米的路基宽度(路面宽度3.0米);工程艰巨的特殊困难路段或利用旧路加宽有困难的局部路段,可采用3.5米的路基宽度(路面宽度3.0米)。

通过建制村街道路段可根据交通量及地形条件适当加宽路基宽度,并加固路肩。

通客运班车的外延级公路,应按照“路一站一运”一体化要求,站点路段的路基路面应适当加宽,并设置固定的客运班车站点及标志。

2.0.5 错车道路基宽度小于等于4.5米时,应按《部标准》3.0.10条及《公路路线设计规范》(JTJO11-94)(以下简称《路线规范》)6.2.5条的要求设置错车道。

错车道的几何构造如下图。

2.0.6 公路用地新建通村公路中的外延级公路用地按表 2.0.6采用。

高填、深挖路段,为保证路基稳定,应通过计算确定用地范围。

改建公路依据实际情况,以能满足使用和养护需要,保证路基不受侵害的原则酌情确定。

有条件路段,可适当增大用地范围。

此外,还应包括安全设施、交通管理设施、停车设施、公路养护管理和绿化等工程所需用地。

外延级公路用地范围表2.0.6边界条件:1、路堤排水沟外缘,无排水沟时为路堤坡脚以外;通过街道或村庄时,排水沟外缘有缘石时为缘石外0.5~1.0m。

2、路堑坡顶截水沟外缘,无截水沟时为坡口以外。

2.0.7 抗震设防大中型构造物工程按《部标准》第2.0.8条规定执行。

3、路线3.0.1 路线设计的基本要求路线设计应结合沿线的地形、地质、水文条件,根据其使用功能、工程投资和社会环境等因素,进行路线方案比选及技术经济论证,综合考虑平、纵、横要素,充分利用地形,灵活、合理运用技术指标,保持线形连续、均衡,满足行车安全需要。

在条件许可且增加工程投资不大和平纵横指标协调的前提下,尽量采用较高的技术指标,为升等改造留有余地。

路线选线应贯彻充分利用旧路和原有桥涵、隧道等构造物,保护耕地,少占良田,少拆房屋和公用管线,注意保护自然生态环境,保护文物古迹的原则;尽量避免越穿滑坡、泥石流、软土、沼泽、断层等地质不良地区,必须穿越时,应尽可能缩小穿越范围,并采取必要的工程技术措施。

3.0.2 视距圆曲线和竖曲线上的视距按《部标准》3.0.12条及《路线规范》7.9条的要求执行。

具体数值应不小于表3.0.2之规定。

外延级公路视距表表3.0.2注:1、“一般值”为正常情况下的采用值,“极限值”为条件受限制时方可采用的值;2、所有路段必须满足停车视距的要求,回头曲线和无法满足会车、超车视距要求的路段,应设置交通标志禁止会车、超车。

3.0.3 公路平面3.0.3.1 圆曲线半径最小圆曲线半径按表3.0.3.1执行外延级公路最小圆曲线半径表3.0.3.1注:设计车速15km/h路段,当最小圆曲线半径采用15米时,纵坡不应大于5%;设计车速10km/h的特殊困难路段,当最小圆曲线半径采用10米时,纵坡不应大于5.5%。

3.0.3.2 圆曲线超高当圆曲线半径小于表3.0.3.1所列不设超高的最小半径时,应在圆曲线上设置超高。

超高横坡度的取值原则及超高过渡方式均按《路线规范》7.5条执行。

一般地区最大8%,寒冷积雪地区6%。

根据我省自然地理条件,地区类别规定如下:一般地区:铜川以南至秦岭北坡海拔高程1200m以下及秦岭南坡海拔高程1500m以下的陕南地区;寒冷积雪地区:秦岭北坡海拔高程1200m以上和秦岭南坡海拔高程1500m以上地区及铜川以北地区。

外延级公路超高横坡度如表3.0.3.2外延级公路超高表表3.0.3.23.0.3.3圆曲线加宽圆曲线半径小于等于250m时,应在圆曲线内侧设置加宽。

加宽取值及加宽过渡方式均按照《路线规范》第7.6条执行。

路面加宽值如表3.0.3.3。

外延级公路路面加宽值表3.0.3.33.0.3.4 超高、加宽过渡段超高、加宽过渡段长度应分别按《路线规范》第7.5、7.6及7.7条超高和加宽的有关规定计算,取其较长者,但最短应符合渐变率 1:15且不小于 10m的要求。

3.0.3.5 回头曲线回头曲线的设置方法和要求与《路线规范》第7.10条相同。

回头曲线的极限指标如表3.0.3.5。

外延级公路回头曲线极限指标表表3.0.3.53.0.4 公路纵断面纵坡设计方法与《路线规范》第8.1条中二、三、四级公路相同。

路基设计洪水频率采用为1/15~l/25或按具体情况确定。

3.0.4.1 纵坡最大纵坡如表3.0.4.1。

外延级公路最大纵坡表表3.0.4.l一般情况下最大纵坡9%;位于海拔2000m以上或严寒冰冻地区,最大纵坡不宜大于8%;利用旧路受条件限制的局部特殊路段,经技术经济论证,最大纵坡可采用12%,并同时采取铺筑抗滑性能良好的路面及加强安全防护等保证行车安全的措施。

应避免急弯与陡坡重合。

桥、隧引道及村镇附近混合交通量较大路段的路线纵坡度原则上按《路线规范》第8.2.4~8.2.5条执行;当受地形限制时,经论证并采取交通安全措施,最大纵坡可增加1%。

3.0.4.2 坡长外延级公路最小坡长不应短于40m;陡坡的最大长度限制如下表3.0.4.2。

外延级公路纵坡长度限制表3.0.4.2连续上坡(或下坡)时,应在不大于上表规定的长度范围内设置缓和坡段,缓和坡段的纵坡应不大于4%,其长度应符合最小纵坡长度40m的要求。

3.0.4.3 平均坡度越岭路段相对高差在200~500m时,平均纵坡以接近6.0%为宜,相对高差大于500m时,平均纵坡以小于5.5%为宜。

3.0.4.4 合成坡度合成坡度计算公式同《部标准》,即:i H=sqrt((i h)2+( i z)2)式中:i H:合成坡度(%),i h:横坡度(%),i z:纵坡度(%)。

外延级公路最大容许合成坡度表3.0.4.4在控制合成坡度时应注意:当陡坡与小半径平曲线重叠时,以采用较小的合成纵坡为宜,特别在下述情况下,合成坡度必须小于8%:①冬季路面有积雪、结冰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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