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养餐各项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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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后庙完小
学生营养餐制度汇编
科学膳食合理营养健康生活和谐共享
绿色生活享健康,自然蔬菜零负担
目录
1、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安全应急预案
2、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领导组织机构
3、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责任追究制度
4、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堂管理制度
5、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卫生管理制度
6、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品验收、储存制度
7、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品加工制度
8、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发放与用餐制度
9、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餐饮具、用具清洗消毒制度
10、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堂原料采购索证制度
11、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堂库房管理制度
12、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饭菜留样制度
13、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档案管理制度
14、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品安全投诉举报制度
15、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补助金(代金劵)发放表
16、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堂食品原材料采购索证台账记录表
17、赵后庙完小“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堂餐具用具消毒记录表
18、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供餐学校陪餐记录表
19、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加餐学校采购食品试尝记录表
20、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品留样记录表
21、赵后庙完小“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堂检查记录表
22、学生误餐记录表
赵后庙完小“营养改善计划”
安全应急预案
为了规范我校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行为,合理利用救助资源,增强应急处置的科学性、针对性和操作性,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根据全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制订的《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应急事件处理暂行办法》、《乾县教育系统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应急预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以下应急预案:
一、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抓不懈。宣传普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知识,提高全体师生的防护意识和校园公共卫生水平,加强日常管理与监测,发现食物中毒情况及时送当地村卫生室或医院,采取有效的医治与预防控制措施,迅速封锁有毒食物,控制食物中毒的传播与蔓延,及时与卫生部门联系,查明原因。
2、依法管理,统一领导。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突发饮食安全事件的预防、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在上级主管部门的统一领导下,成立学校突发饮食安全事件防治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挥、协调与落实学校突发饮食安全事件的防治工作。
3、快速反应、高效处置。按照早预防、勤检查、早治疗的原则,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快速反应,及时准确处置。
二、领导小组和职责
1、领导小组:
组长:任伟
副组长:邱伟刘奖朝马文娟
成员:全体同志
2、职责
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具体负责各学校“营养餐”计划的实施与管理工作。
组长是营养餐计划实施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副组长协助组长具体监督“营养餐”计划的实施工作,
成员:协助组长、副组长监督我县“营养餐”的实施情况。
校长要对本校的营养餐计划的实施过程负全责,并制定好本校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应急事件处理办法,责任要具体落到实处,监督每天食品的发放和质量,并尝试饭菜,监督学生吃饭,实行校长配餐制度。卫生监督员要监督学校学生灶对剩饭的处理,防止霉变食品上餐桌,清理好餐桌、板凳,填好学生“营养餐(蛋奶食品)”登记及发放台账,学生签字册同时监督组织学生清理吃饭时产生的垃圾,要进行集中无公害处理。
学校要随时关注搜集、报告安全情况,发现隐患或者事故发生。一旦事件发生,班级负责人应及时第一时间报告学校,学校逐级报告领导小组(学生营养餐安全预案办公室),领导小组的成员要及时赶到现场,并对事件的性质、事态进行分析,随时报告事件的发展情况,并进行力所能及的控制工作,并对事件原因进行初步检查,必要时保护好相关现场。事故上报采取两条线逐级上报:学校→学区→教育局,不得越级上报。
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在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按照指挥机构调度赶赴现场进行事件的救援、控制、调查处理工作。
三、应急处理
1、报告制度。“营养餐”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发生后必须及时报告。具体为:师生发现少量轻度症状(如呕吐、腹泻)及时向学校领导小组报告,再由领导小组逐级报告;发现较严重“营养餐”食品卫
生安全事故,领导小组应立即向上级教育部门及卫生部门报告,同时立即启动学校“营养餐”实施应急预案,在事故处理中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定时报告制度。
2、救援措施。一旦发生较严重的“营养餐”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由领导小组组长负责救援指挥。组长应当机立断,立即启动学校应急预案,组织救援行动,彻查事故原因,排查发病人员、并建立病人花名册,防止遗漏。
3、医疗求援。学校发生较严重“营养餐”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应立即向村卫生院或镇卫生院发出医疗求援,拨打120医疗抢救电话,及时果断将发病学生送到医院抢救,并做好秩序维护工作。
4、联系家长。学校发生较严重“营养餐”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班级负责人应及时与发病学生家长取得联系,如实说明发病情况,不盲目猜测。做好学生家长的安抚工作,防止过激行为发生。学校设立家长联络处,及时解答家长提出的问题,力所能及地为家长做好服务工作。
5、病源保护。学校发生较严重的“营养餐”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应立即封存可疑食品,以便及时查找致病原因。
6、信息公开。保障广大师生和家长在事故发生和处理过程中的知情权,及时、准确做好信息公开,并如实向上级部门汇报,不瞒报、谎报。对一些谣传也要及时澄清,避免不必要的误解。
7、落实卫生部门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并妥善处理善后事宜,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8、配合卫生部门分析引起食物中毒的原因,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整改意见,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四、事故责任追究
1、对事故瞒报、谎报和不及时上报的行为进行追究。
2、对事故处理过程中的玩忽职守、推委扯皮等影响应急预案顺利实施的行为进行严肃追究。将相关责任人报请上级行政教育部门或纪检监察部门追究相关纪律责任。情节恶劣,影响较大,触犯法律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